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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赵府,旁边果然有一处小宅院,在黄昏中,深朱色的门显得黯淡,赵总管拿出钥匙,开了门,让我们进去,道,“我也不跟两个姑娘客套了,姑娘收拾收拾便安歇吧,我要把马送到公主府中去。”

说罢,他告辞而去。

我们在长安,总算有了一个家,即使公主不收留我们,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我松了一口气。

命运将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已经懒得去想了。

一见钟情(1)

据赵先生说,公主对那两匹马非常满意,一高兴,赏了他不少银子,赵总管欠了我们老人一个人情,便很巴结,亲自带家人上街,给我们重新买了漂亮的家俱,一律是桃心木的,把旧家俱统统换掉,还买了许多用品,柴米油盐,应有尽有,连姑娘用的脂粉头油都买了一大堆,可惜我们暂时用不着,他还要给我们买两个侍女,我们拒绝了,有了侍女太不方便了,反正过不了多久就不需要了。

我们需要一些在紧要关头能助我们一臂之力的药材,这必须要亲自去买。

依旧把整个人包裹得结结实实的,除了两只眼睛,正因为全身包严实了,这两只眼睛才更引人注目,所以我们尽量低下眼帘。

从药铺走出来。 我和冯倾城低着头,匆匆向家的方向走着。

转街角时,由于低着头,不防那边转过一个人,咚地一下,我和冯倾城双双撞入那人的怀里,那人往后一倒,被身后跟着的两个高大的随从眼疾手快地扶住了,我们却重重地摔在地上,手中的药也掉到地上,摔散了。

没等我们爬起来,另两个高大的随从便架住了我们,骂道,“你们不想活了,敢惊了我们黄…黄老爷的驾!”说着就要动手。

我知道在长安,到处都是大官,就像在北京一样,随便一个其貌不扬的半颓顶男人,可能就是一个处长,甚至部长。

惹不起,也躲不了,我只好闭上眼睛等着挨揍。

“不得无礼。”那个被我们撞了的黄老爷的声音很温和,却有一种天生的威严,“她们还是两个小姑娘,一时没留意-----放下她们罢。”

果然是个大官。

两个老鹰捉小鸡一样把我们捉在手中的随从放下我们。

我向冯倾城看去,却发现她的目光痴痴地盯着那个男人,这样的目光,从来没有在她眼睛里发现过,不好,难道我的小妹妹对眼前这个男人一见钟情了?是什么人能让冯倾城动心,我连忙朝男人看去。

那是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又绝不是简单的高大,高大中似乎又很秀雅,他大概跟爹爹的年龄差不多,长得不如爹爹俊美,可脸上却有一种神秘的威严和奇怪的吸引力,这个男人简直是一个强大的磁场。他穿着三重衣,紫色的锦袍,浮着说不出来的繁复花纹,我从来没见一个男人能把紫色穿得这么好看,他束着头发,戴了一顶式样很古朴的高冠,宽额头下有形状完美的男人气十足的挺拔眉毛,一双略显颓废却很性感的眼睛从向下俯视着我们。

显然,这个男人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属于贵族类的极品男人,身上永远散发出高贵神秘的魅力。

“有没有摔伤?”极品男人好像关切又好像漫不经心地问道。

我好不容易把目光从他向上移开,才觉得身上一阵阵发疼,可这个男人如此谦谦有礼,我又不好意思说摔伤了,只好回答,“请老爷恕罪,我们姐妹没有大碍。”说完便拿眼睛去看地上的药材。

一见钟情(2)

“王安,赏她们五十两银子。”极品男人吩咐道。

五十两!这些药只不过用二两银子卖的。果然有绅士风度。

冯倾城还是没说话。

我看着她,我可怜的妹妹,在这个男人面前,她成了一颗小小的磁石,被强大的磁场牢牢吸附了,她现在已经不再痴痴地看那男人了,而是低下了头,身子微微颤抖着。

爱情,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来临,我只不过是个孩子,让我如何去承受和面对,你那么近,却那么远。

我接过王安递过来的银子。

“你们都有很美丽的眼睛。”极品男人说完,越过我们,向前从容迈步离去。

冬天的阳光也随着他而去。

冯倾城化身为一尊雕塑,低着眉,保持着刚才的卑微姿势,她从来没有如此卑微过,在冯夫人面前,在王爷面前,都不曾,她一动也不动,我莫名地有些心酸起来,蹲下来,把药材一点一点拢在一起,重新包好。

“倾城,我们回去吧。”我低声呼唤着她。

她如同刚刚回过魂来,转过身,向刚才极品男人离开的方向凝视了一下,目光变幻,过了好一会,她忽然对我们,“姐姐,我要嫁给这个男人。”

我吓了一跳,她才十三岁,而且,那男人是谁,从哪儿来,是否婚配,我们一无所知。

这丫头,敢情疯了!

“倾城,别胡思乱想了。”我挽着她的胳膊。

“姐姐,我不是胡思乱想。”冯倾城说,“我刚才有一种预感,我会嫁给他,并且,会跟他一起死。”

真的疯了!

你从天而降,你翩然转身,我为你而疯,可以吗!可以吗!

如你所想,我们当然不会死,如果死了,就没有以后花团锦簇的故事了。

一个星期后,(唉,没办法,都三年多过去了,我还是习惯用星期来计算时间)我和冯倾城经过了死去活来的痛苦,居然成功地渡过了反噬大关。

不过,把毒气逼散,把药气重新吸收后,我们用尽了所有的元气,双双倒在床上,昏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悠悠醒来,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更不要说转过头去看看冯倾城了,也不知道冯倾城醒过来没有。所谓的脱胎换骨大概就是这样的了吧。

这个时候,我唯一的念头就是照照镜子,当了一个月的恐龙,我受够了。受了这个痛不欲生的痛苦,是不是真的重新变美丽了,我不敢奢望烈火烹油,锦上添花,只要像原来那个样子就行了,就算不如原来美丽,起码脸上不再是深青色,不再是斑斑驳驳的也行呀。

原来长得丑陋是这么恐怖的事。

My god!如果没有人来,我们是不是就这么死在床上了。

正想着,门外忽然传来叩门声。

得不到回应,叩门声更急了。

“倾国------,倾城-------”是赵总管的声音。

有救了!我想,可我凝聚不了力气,根本无法作答。

赵总管又喊了几声,还是没人应答,而门又是从里面拴上的,他不禁慌了,回家拿了梯子,从围墙跳了进来。

走到房门口,看见我们不死不活地躺在床上,他大吃一惊。急奔过来,“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一见钟情(3)

我睁开眼睛看他。

“啊-----”赵总管又惊叫一声,后退一步。双眼瞪瞪我,又瞪瞪冯倾城,伸出手来,巍颤颤地,指指我,又指指冯倾城,一时极度惊讶,说不出话来。

糟了!我暗叫不好,大概是变更丑了,我无力地闭上眼睛。这可如何是好,我如何度此残生啊!

“原来是因为这样,你们才不肯以真面目示人!”赵总管的惊叹更证实了我的猜想。

赵总管颤抖着双手,想把我扶起来,伤心和绝望使我忽然有了力气,我微弱地说,“大夫-----”

“对!对!瞧我,简直吓傻了,我这就去请大夫,这就去!”赵总管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

他吓傻了,肯定是没见过这么丑的姑娘,我完了!被阳华夫人害惨了。

我正在自艾自怨,大夫跟着赵总管走了进来。

“哎呀!”大夫也吃了一惊,“天下竟然…竟然有如此…..女子….”

在“女子”前面,大夫一定省略了“奇丑无比的”这些修饰的词语。欲哭无泪。

“先救人要紧。”赵先生已经习惯了我们的丑陋了。

他们把我们扶起来,让我们姐妹背靠背地勉强坐着,赵总管扶着冯倾城,她大概还处于昏迷状况。接着大夫好一阵忙活,一把银光闪闪长长短短的针扎入我们的太阳穴。微微的麻和疼之后,我开始时觉得脑子清醒了一些,呼吸也变强了些。

“姐姐…你没事吧。”冯倾城微弱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她醒了!我一阵惊喜,可又一阵伤心,她看到自己的模样,会不会绝望得不想活呀。她醒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担心我的安危,我的心头又是一暖,百味俱全,我轻轻地说,“倾城,我….没事了。”

“给我拿一面镜子来!”接下来的一句是我们异口同声说的,原来,冯倾城也感觉到事情不妙了。

可屋子里只有一面镜子,赵先生拿过来,递给离得比较近的冯倾城。

“啊------”冯倾城一声惊叫。

我心惊肉跳起来,难道我们已经丑得可以进吉尼期世界记录!

“姐姐…姐姐….你看看你自己…..”她气喘吁吁,好像差点要昏厥似的。

赵先生把镜子递给我。

我先是闭上眼睛,然后慢慢地张开一条缝,像看恐怖片看到恐怖镜头一样,随时预备着合上眼睛。

我的眼睛并没合上反而忽然睁大了。

My god!我在镜子中看到了什么!

一个我从来没见过,即使是在网络上争奇斗艳的各色美女图上,即使是在梦中,也从来没有见过的一张绝美的脸在镜子里呆望着我。

过了好几秒钟,我的大脑中枢才收到一条短信:这镜中的美人儿就是我自己!冯倾国。

即使是在天堂上,在angel MM们中展开一场选美秀,镜中的美人也必胜无疑!虽然她还带着一些病容。

冯倾城,一定也这般美丽吧,也许更美,因为她的肌肤一向比我的更柔嫩,更富光泽。

真的脱胎换骨了一次,蜕变了一次,原来就够美的了,现在更是美了十倍,上天厚我。

西施,昭君,貂婵,玉环,你们一齐上来罢,跟我们姐妹俩比一比,大概也会吐血而亡吧。我心里叫嚣着,爽极了。

一见钟情(4)

“出塞和亲的公主我曾经见过一面,也没有这般颜色。”大夫还是不敢相信地看着我们姐妹,眼珠子暴突出来许多。

出塞和亲的公主?是不是王昭君啊?我来了精神,问道,“大夫所说的公主,是不是王嫱王昭君?”

大夫慌忙道,“姑娘,公主名讳,岂是我辈草民所能说的!”

那就是了,王昭君,本来跟我就是一个时代的,不过,她已经出塞了,无缘再见传说中的落雁之美了,真可惜。转念一想,大夫不是说我比她更美吗,见不见她也无所谓了,如果换了我出塞,那何止落一只雁,估计大雁整个部队得全军覆没了,呵呵。

大夫开出药来,再三看视我们姐妹俩,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赵总管连忙派人去抓药,煎药,忙得不亦乐乎。

休养了两天,我们已经恢复了过来。

我成了希腊神话传说中的纳索西斯,极度自恋起来,不停地照着镜子,百看不厌。

“倾城,我们可以去见阳阿公主了吧。”我放下镜子,拿出爹爹临终前给我们的玉佩,玉佩跟人久了,得了人气,就会愈加温润,这块碧莹莹的玉佩,一定是姑苏郡主常佩带之物。

“姐姐,我不想拿姑苏郡主的玉佩去见阳何公主。”冯倾城也端详着玉佩。

“为什么,不拿玉佩前去,公主不会收留我们的。”我微微吃了一惊,不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主意。

冯倾城的脸上闪烁不定,“姐姐,我不想沾姑苏郡主的光。”

“可她毕竟是咱们的娘亲啊。”我并不讨厌姑苏郡主,可能是因为喜欢她的美貌,有一双美丽的女儿却不能相认,她一定有她的苦衷。

“她抛弃我们。”冯倾城冷冷地说,“姐姐,以后不要再谈她了。”

“你打算如何进入公主府?”我问。

“凭我们的美色和歌舞。”冯倾城看了一下镜子。

“可是,我们并不需要去公主府当家伎呀。”我疑惑,我们可以自立,为什么要做别人的家伎。

冯倾城道,“进公主府,才有机会接触王公贵族,姐姐,难道你想一辈子做些刺绣卖卖,嫁个寻常布衣,过着穷困不堪的潦倒日子吗。”

“我们会唱歌跳舞,会弹琵琶和古琴。”我不服气。

“你想去做一个娼门之女?”冯倾城看着我。

对呀,这是西汉,长得如花似玉,会唱歌跳舞,吟诗作画,只能到青楼去做一个烟花女子,不能变成娱乐界的大明星,出则宝马,入则香车,万众瞩目。

我语塞。

在古代,多才多艺只不过是妓女的代名词。

“我们先让赵先生收我们做义女,然后通过他,进入公主府。”冯倾城把玉佩收了起来,放入怀中。

她把自己的前程连带我的前程都安排好了。

往事如烟(1)

白芬芳无论如何,也不能咽下这一口气,一个从天而降来历不明的小贱人,居然搅了她试婚纱的好事,那个安心,明明长了一张妖精般的脸,却装出一副天真的无辜样子来。

她的狐媚,她的天真,都是白芬芳所缺乏的。

这才是她最大的劲敌,以前的那些女人,尽管漂亮,但因为太聪明,个个千伶百俐的,反而被白芬芳一一打落下马,万今才成为她的未婚夫。

这是她最大的战绩,也是她最大的幸福。

不想半路杀出个安心来。

白芬芳很快打探清楚有关安心的一切情报。一个弃婴,把她抚养成人的是张氏集团的董事长张莽,几年前安心离家,成为一个网络写手,跟很多男人交往过,曾经有一个固定的男朋友,叫燕风,是个记者,两人分手后,安心被飞车党抢劫,造成重伤,伤好后,张莽把她接回去,两人关系暧昧,不久张莽因车祸而死,张氏集团归在安心名下。

张莽!

这个名字让白芬芳的心静止了几秒钟。

是那个张莽吗?

白芬芳忽然回到八年前,那时她才十八岁,是一个性情古怪的反叛少女,喜欢摇头丸和疯狂派对,抽烟酗酒,一次在酒吧遇到了一位男人,安静地坐在桌子旁边,微黑的脸,深邃忧郁的眼睛,喝酒的姿势帅得无以伦比。白芬芳觉得自己的心脏瞬间停止了跳动,一分钟后,她知道,自己不能自拔地爱上了这个男人。

她端着酒杯向那个男人走过去,“可以吗?”她指指男人旁边的座位。

男人抬起眼睛,看了看这个涂着深紫色眼圈,戴着翘翘的浓密的假睫毛,穿着超短裙的少女,点点头。

“我叫白芬芳。”她喝了一口酒,竭力掩饰自己的心跳。

“张莽。”男人的声音正是白芬芳喜欢的那种低沉性感。

一切顺理成章,一杯酒喝空,白芬芳上了张莽的车。

在肖邦的音乐中,白芬芳把自己想像成祭品,超短裙掀起,长长的腿在黑色车座横着,非常有诱惑力。张莽慢条斯理地欣赏着她的美腿,然后把她有可爱的樱桃丸子图案的小内裤褪了下来。

这是白芬芳的第一次,感觉异常美妙,痛楚中有坠落和上升的美妙快感。

忽然张莽的手机响了起来。

白芬芳似乎绝望地看着张莽拿起手机。

“我害怕------”

她隐约分辨出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张莽的声音有无限宠爱和焦急,温柔得让人心动,可惜这温柔不是对她的,“心心,别怕,我马上就回去陪你。”

说完他从她身上下来,把樱桃丸子扔给她,“我有事,有空给我电话。”

白芬芳含着泪,看着张莽的车呼啸离去,好像辗过她的身体。贱货!她骂了一句自己的同时,忽然想起张莽根本没有留下电话号码。

她蹲了下去,哭到干呕,直到警察叔叔过来,把她送回家。

我只不过是旁人,贱人。你永远不知道我靠近你时的心跳,你也不想知道,不屑于知道。

往事如烟(2)

她蹲了下去,哭到干呕,直到警察叔叔过来,把她送回家。

我只不过是旁人,贱人。你永远不知道我靠近你时的心跳,你也不想知道,不屑于知道。

第二天,白芬芳忽然答应父母,到英国留学,浪女回头,父母大喜过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