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征舒舒服服的向后仰靠过去,顺带着斜了他一眼,笑模笑样的答道:“岂止是贫嘴,我还有胆……”

叶崇义见他欲言又止,只是坏笑,立刻追问:“什么?”

陆雪征扭头望向窗外风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然后他握住了叶崇义的一只手,转而又问:“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叶崇义懒洋洋的依偎在他身边,拖着长音答道:“带你回家,杀了吃肉!”

第14章 奇遇

叶崇义自作主张,强拉着陆雪征去陪自己去馆子里吃晚饭。陆雪征已然在家吃过,这时眼看自己不能脱身,只得是坐在一旁,看着叶崇义大嚼。

叶崇义打扮的油头粉面、通体芬芳,微微撅着嘴,吃喝时也不闲着,夹枪带棒的奚落陆雪征,显然是心里一直赌着一口气。陆雪征知道他的心思,并不动怒,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贫嘴,最后激的叶崇义发了脾气,放下筷子就给了他一记耳光——不重,却很响亮,“啪”的一声,搞得两个人都有些出乎意料。

陆雪征抬手摸了摸脸,感觉叶崇义有些给脸不要脸,所以半笑半怒,神情像那水波一样,很不稳定。而叶崇义知道陆雪征是个有脾气的,不禁暗暗失悔。趁着陆雪征没有翻脸,他向后一靠,故意做出了慵懒而嗔怒的姿态,两道长眉隐隐蹙着,射向陆雪征的目光却是温柔。

于是陆雪征无奈一笑,受了他这一出美人计:“崇义,别闹!”

吃过饭后,叶崇义在汽车里询问陆雪征:“你往哪儿去?”

陆雪征把双臂抱在胸前,扭头看了他一眼:“你想让我往哪儿去?”

叶崇义向窗外一摆头:“我想让你跟我走!你不走也得走!”

陆雪征饶有兴味的望着他:“走哪儿去?”

叶崇义忽然向他露出了狠毒毒的笑容:“姓陆的,你对不起我。我用你一晚上,你同不同意?”

陆雪征摇头:“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也得同意!”

陆雪征一点头,很爽快的答道:“那就别废话,走!”

叶崇义扬手一拍前方汽车夫的后脑勺,语气凶恶的喝道:“开车!”

汽车一路走的拐弯抹角,陆雪征望向车窗外,就见天色越来越黑,风景也是越来越模糊,最后竟是到了一处完全陌生的小胡同里——胡同外面就是大街,两边建筑灯光辉煌,似乎是接连矗立着两所大楼,皆是租界俱乐部一类的所在。

他忽然有点紧张:“这是什么地方?”

黑暗中,叶崇义伸手搂住了他一条手臂:“你不是胆大包天么?有胆子就不要问!看看我会不会真的把你杀了吃肉!”

陆雪征没言语,摸索着在叶崇义那大腿根处掐了一把。叶崇义年轻,皮肤紧绷,脱光之后更是白亮亮的像一条大银鱼。陆雪征承认叶崇义的一切好处,同时不大清楚对方为什么对自己念念不忘。

这时,汽车在一处黑黢黢的宅院门前停下了。有人握着手电筒跑出来迎接,车门从外面被打开来,叶崇义拉着陆雪征跳下了车。陆雪征环顾四周,没看出什么门道,不过一眼之间瞧清楚了来路与去路,顺势又扫视了宅院的高墙——墙头挺平整干净,是个能落脚的地方,虽然是高,但是如果没人在后方拉扯的话,他也满能够快速翻越逃跑。

走入院门后,他见到了星星点点的光亮,仍旧是有人拿着手电筒在四处乱晃;看那姿势与衣着,大概是看家护院的打手一流;不过没有太高壮的练家子,想必身手也是一般。

这时,前方的房门开了,放出了明亮的电灯光。叶崇义轻车熟路的带他往里走,陆雪征在经过时用手轻轻一叩门板——是木门,必要时合身冲去,也能撞开。

穿过一间房屋,又走过一处院落。最后再次进门,陆雪征怀疑自己是来到了某处俱乐部的后方。

向下走过长长的盘旋楼梯,眼前的情景让他确定了自己的想法——这里就是一间俱乐部的地下室。地下室是一间宽敞大厅,灯火通明,人头攒动,正中央摆起擂台,正进行着一场地下拳赛!

这让他神色一变,转身就要向上返回。而叶崇义一直留意着他,此刻就猛然用力攥住了他的手:“你要干什么?”

陆雪征回想起抵达此处之前所经过的种种关卡,知道自己强行离开也是困难,便压抑着不满反问道:“你带我来这种地方,又是要干什么?”

叶崇义一瞪眼睛,那气势和方才相比,立刻就不一样了:“干什么?你那个和尚往死里敲了我一笔钱,现在我要你上去,把那个杂种给我打趴下!”

楼梯上的陆雪征拧着眉毛,居高临下的低头直视了叶崇义,语气也变得不善起来:“崇义,你不要太过分!我不是你手下的玩意儿!”

叶崇义紧紧拉扯着他,针锋相对,丝毫不让:“少他妈的装模作样!你答应让我用你一晚上,现在就得说到做到!上个月我在这场子里输了两万大洋,今夜里你不给我把局面扳回来,我饶不了你!”

陆雪征没想到叶崇义会来这一手,心里真是动了怒气——不过与其硬走,似乎打一场拳赛还更容易一些。

快速的思忖了一瞬,他叹了一口气,随着叶崇义向下方场中走去。

地下拳赛,规则有限,不算正规。台上刚刚结束了一场格斗,胜者就是叶崇义口中的“杂种”。

杂种真的是个杂种,不知混了多少种族的血,东方人的面孔,西方人的身材,生的高大魁梧,那身躯似乎比金小丰还要更伟岸一些;打赤膊穿着短裤,腰带系的很紧,周身的肌肉一块卯着一块,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输者被他打爆了一只眼球,满脸都是鲜血,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被人拉着双腿拽了下去。观众们有黑发黑眼的,也有金发碧眼的,一时间也看不出来历,然而统一的衣着体面,是一大群狂热的绅士。

叶崇义站在陆雪征身后,这时就大声问他:“喂!要不要换衣服?我这里有运动裤。”

陆雪征先没理他,单是转过身来,抬起一只脚踩到了身旁的一把椅子上,随后望向叶崇义,一言不发。

叶崇义对峙似的和他相望了两三秒钟,忽然笑了,弯腰伸手去为他解开皮鞋鞋带。

拳赛的规矩,拳手不能穿鞋。

叶崇义的手指很软,在为陆雪征脱下洋纱袜子时,有意无意的搔过了他的脚心。陆雪征猛一抬脚,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

叶崇义不在乎,低下头自己嗤嗤的笑出声来。

在铃声响起之前,陆雪征一手抓住绳圈,一脚踩住擂台边沿,纵身一跃翻过绳圈跳到了台上。

两位拳手同时出场,陆雪征那身材已经算是高挑结实,然而在杂种的对比下,立刻就被衬托成了东亚病夫。台下发出了一阵哄笑,因为陆雪征刚才在台下脱掉了西装上衣,如今的服装竟然是衬衫长裤,仿佛是被人从街上临时拉过来的送死鬼。

观众笑,杂种也笑了,唯独陆雪征笑不出来——他向来讨厌把自己曝露在大众之前,对于杀手来讲,这行为太危险。

于是他深深的低下头望向地面,等待着开始的铃声响起。

第15章 生死局

铃声一响,擂台上的两个人就很明显的一起振奋了起来,仿佛统一受到了那铃声的刺激。“杂种”向陆雪征欺进一步——作为整场的霸主,他将在今晚应付三场挑战,所以并不打算在这么个可怜家伙上浪费太多时间。虎虎生风的挥出一拳,他准备直接揍晕面前这个中国人。

然而陆雪征飞快的侧过身去,躲开了这一击。他紧跟着补上一拳,陆雪征一低头,又成功的避开。杂种接二连三的进行了追击,可陆雪征连连后退,就是不肯接招。

台下隐隐起了大声的咒骂,因为在擂台上,陆雪征的行为已经堪称卑鄙。叶崇义也急的喊了一嗓子,希望陆雪征快点拿出一点本事来,给自己撑起面子!

就在此时,杂种已然将陆雪征逼到擂台角落处,飞起右脚踹向了他的腹部。

观众们对杂种的威力十分熟知,如今见到此景,立刻预料到了陆雪征的悲惨下场,不禁一起惊呼起来,叶崇义一口气提到胸口,也登时变了脸色。哪晓得就在杂种那只脚已经踢到半路之时,陆雪征却是猛然侧身,向前一把搂住了杂种的腰,同时将浑身力气都运用到左腿上,狠狠踹向了对方的腿弯!

杂种猝不及防,一个趔趄险些就要跪下,幸而他功夫超群,瞬间便想要收回右脚撑住身体。怎料陆雪征在他那身体向后微晃之时,抓紧时机接连绊出几脚,招数和力量都运用的刁钻古怪,竟是有那力大无穷的效果,杂种到了这个时候,回天乏术,只得是随着他的力道,仰面朝天的向下摔倒。而陆雪征在他后仰之时一跃而起,捧住他的脑袋顺势向下拼命撞去。只听“咚”的一声大响,杂种的后脑勺就这样结结实实的磕在擂台台面上了!

如此一击显然是力道极足,导致杂种躺在地上怔了能有一两秒钟。就在这一两秒钟的时间里,陆雪征后退一步单脚踩住绳圈,在那粗绳的弹力下飞身向上跃起——然后仿佛一道闪电一样,他从天而降扑向正要起身的杂种,用膝盖与手肘狠狠的击中了对方的胸膛!

整齐的“喀吧”声响起来,杂种发出了凄惨的哀嚎——他的肋骨,几乎是所有肋骨,都被陆雪征打断了!

台下立刻起了惊惶的喧哗。叶崇义兴高采烈的大喊了一声,他就知道陆雪征是个好样的!英雄!

半死的杂种口鼻喷血,被人拖了下去。陆雪征孤零零的站在台上,知道自己是赢了,但是并没有自鸣得意。避开观众视线低下头去,他实在是不愿被别人看清自己的面孔。

比赛还没有完,接下来上场的拳手,是个黝黑的中国人。这人士气高昂,本来是打算要和杂种一较高下的,没想到会横里杀出一位陌生拳手,竟然在他之前打败了战无不胜的杂种。

于是他把注意力转向了这位完全不像拳手的陌生家伙,愿意和对方决出生死——黑市拳赛,不讲那么多繁文缛节,生死即输赢。

然而陆雪征已经没有耐性了,他受够了四面八方射过来的好奇目光,他想要立刻隐身消失!

铃声再次响起,观众们都发现陆雪征换了打法。

他发疯似的快速攻击那位黑皮肤的对手,用雨点似的拳头打得对方毫无还手之力。而当那拳手表现出顽强不屈的特性之时,他收起拳头,骤然飞身做出了一个力量惊人的回旋踢!

小腿准确的击中了对方的脑袋一侧。拳手哼都没来得及哼出一声,头颅已经以一种奇异的角度歪了过去。在陆雪征收腿站稳之后,他还坚持站立了几秒钟,然后才像一根被伐断根部的树木一样,颓然倒了下去。

陆雪征踢断了对方的脖子。

擂台下面沸腾起来,新拳手的出色表现完全出乎了众人的意料。而在裁判宣布了输赢之后,陆雪征并没有像一般胜者那样在擂台上张牙舞爪的示威。低头翻过绳圈跳下去,他凭着感觉把赤脚伸进皮鞋里,同时从叶崇义手中扯过自己的西装上衣,动作利落的展开向后一抖,像戴风帽一样用它遮挡住了自己的头脸。一言不发的拨开人群,他微微弯腰,快步向楼梯处走去。

叶崇义兴奋的双眼闪闪发亮,见状先是遥遥对那操纵拳赛的大老板招手做了示意,然后便带着随从紧紧跟上了陆雪征。

这一群人顺顺利利的出门见了星光。在坐上汽车之后,陆雪征把西装上衣向下一披,顺势把手臂伸进了衣袖中。沉着脸掸了掸前襟袖口,他扭头望向了车窗外的夜景。

叶崇义抬手推搡了他:“陆兄,多谢你。”

陆雪征任他推搡,并不出声。

叶崇义沉默片刻,然后凑过去,把下巴抵在了他的肩膀上:“嗳,生气了?”

陆雪征仍旧是不说话。

叶崇义无语的凝望着陆雪征的侧影,觉得对方五官标致,越端详越是英俊。把手向下伸出去,他掀起对方的长裤裤管,很好奇的去摸那小腿。

回想起陆雪征在台上的出色战绩,他真怀疑这两条腿是铁打的。然而手掌覆上去,感觉也是温暖干净的肌肤,并没有生出铜皮铁骨来。

俯身趴在了陆雪征的大腿上,他为对方系上了皮鞋鞋带。

他喜欢这样的陆雪征,或者说,就因为陆雪征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才喜欢。他不知道应该用何等言辞来形容这样的陆雪征,不过被陆雪征“压”,他心甘情愿。

然而陆雪征抓住他的后衣领,把他慢慢的提了起来,推回了原位。

叶崇义不要脸了,笑着往他身上扑:“陆兄,你是真的厉害!”

陆雪征近距离的正视了他,眉头紧皱着,眉宇间依然是萦绕着怒色。于是叶崇义探头过去,公然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随即飞快的向后一躲,哈哈大笑起来。

“少和我疯疯癫癫的!”陆雪征这回终于开了口:“送我回家!”

叶崇义摇了头,痴迷似的笑着答道:“不,跟我回家!”

然后他挤挤蹭蹭的挪到陆雪征身边,压低声音笑道:“你不想对我报仇么?”

陆雪征很冷淡的“哼”了一声。叶崇义固然迷人,但还不至于迷得他失了心智。

“累了,改天吧!”他告诉叶崇义:“送我回家!”

叶崇义察言观色,发现陆雪征并非矫情拿捏,是真的铁石心肠了。

在离金公馆还有相当一段距离的路口处,陆雪征下了汽车。

叶崇义跟在他身边,陪着他往金公馆走。陆雪征长久的保持沉默,而在邻近公馆之时,叶崇义忍不住举了白旗,开口说道:“陆兄,我向你道歉。”

陆雪征继续前行,直到公馆院门口,他才停下脚步转向了叶崇义。

他端正而挺拔的站在月光下,对着叶崇义勉强一笑:“算了,没关系。不过你给我记住——”他用手指在叶崇义的胸前点了一下:“以后别再这样耍我,我不喜欢。”

叶崇义其实没有打算去“耍”陆雪征,尽管他曾经满怀恶意的耍过很多人,但是今晚,他只是想和陆雪征开个玩笑。

他是任性惯了,想怎样闹就怎样闹,不管不顾。所以听了陆雪征这番警告,他真是感到了委屈和不忿。

不过他有他的处世之道。压下心中失落的情绪,他乖乖的郑重点头:“哎,好哥哥,我记住啦!”

陆雪征叹了口气,换上了柔和的语调:“记住就好。”

他向前轻轻拥抱了叶崇义:“宝贝儿,我们改天再见。”

随即他一拍对方的后背,自己先行直起腰来:“好了,滚吧!”

叶崇义要笑不笑的咬了一下嘴唇,又咕哝了骂了他一句。不情不愿的转过身去,他果然是沿着来路,形单影只的滚了。

第16章 糖生活

陆雪征走进卧室时,发现韩棠已经睡了。

他没出声,轻手轻脚的洗漱更衣。因为精神兴奋,一时半会儿的不能入睡,又不忍心惊扰韩棠,所以索性披着睡袍出了门,前去书房读书看报,消遣时光。

他坐在阔大的沙发椅上,把两只脚抬起来架在了写字台边,捧着一本《姑妄言》,读的如痴如醉,不时发笑。小灰猫闻声而至,从门缝中溜进来蹿到他的大腿上,他一手摸着猫,一手托着书,感觉十分惬意。如此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有人轻轻一敲房门,随即金小丰的声音响了起来:“干爹,您还没睡?”

陆雪征放下双腿坐直了身体:“进来。”

金小丰推开房门——他也是睡衣打扮,本来就是虎背熊腰,偏又昂首挺胸,所以越发显得高壮惊人。

陆雪征看了他一眼,随后把目光又落回了书本上:“给我揉揉肩膀。”

陆雪征在十几岁、二十来岁的时候,的确是位功夫高手,而且练得都是野路子,不为强身健体,也谈不上什么尚武精神,唯一的目的就是取人性命。

不过后来他认识到了枪的好处,在拳脚功夫上就渐渐松懈下来了。今晚毫无准备的打了这么一场擂台,他腿上还好,肩膀关节却是有些酸痛。

金小丰无言的走到他身后,抬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拿捏着力度缓缓揉按。陆雪征舒服的丢了书本,搂着小灰猫向后仰靠过去,专心致志的享受着金小丰的按摩。而金小丰垂下头去,就恒久的凝视了陆雪征的白皙额头。

这时,陆雪征忽然语气和缓的开了口:“明天,我换个地方住。”

金小丰一怔:“怎么?”

陆雪征略略皱了眉头:“叶崇义这个人,很麻烦,甩不脱,我又不好和他翻脸。换个地方住,我躲总躲得起。”

金小丰知道他和叶崇义是有暧昧关系的——也不像是有感情,仿佛一直都只是在胡闹消遣而已。他不明白陆雪征这话从何而来,可是对方不说,他也不好深问。

“那……”他迟疑着问道:“干爹打算去哪里?”

陆雪征仰头枕着椅背,这时就闭上眼睛侧过脸去,褐色泪痣在明亮灯光下一闪而过:“唐家。”

金小丰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那慵懒姿态,心中忽然一动,真想把他拖起来按到地上,强行干了!

然而那是不现实的,因为陆雪征会一脚踢断他的脊梁。所以金小丰只是想想而已——单是想想,就足以让他兴奋的血脉贲张了。

翌日清晨,陆雪征果然是收拾了简便的行装,带着韩棠、李纯、小灰猫以及鲤鱼,启程前去了唐家。

所谓“唐家”者,顾名思义,是位唐姓人士的住家。此人士名叫唐安琪,是个小小军阀,在天津虽也有两处房屋,但是平日常在外县,难得过来居住。唐安琪和陆雪征颇有一点交情,特地为他腾出了一处宅院——军人之家,门前都有卫兵把守,总比普通的住处更安全。而陆雪征和他是义气之交,故而也不见外,说来就来了。

唐家是一处大院落,虽比不得金公馆的富丽堂皇,可现代化的设施也都具备,抽水马桶和西式浴缸等物一应俱全。家中留守的勤务兵们见长官的好友来了,连忙四处洒扫除尘,又打电话到唐家本宅去,叫来一名厨子烹饪饭菜;不过一时三刻的功夫,就把日子过起来了。

陆雪征随遇而安,感觉这个住处也很不错,院子方方正正的,青石铺地,角落里还长着两棵碗口粗的柏树,树荫不算大,然而毕竟是聊胜于无;况且如今已进秋季,也无需在院内乘凉,有没有树荫都无所谓了。

他很少出门,连累的韩棠也要陪他隐居。李纯倒是自在——陆雪征看他不是个可造之材,所以对他要求很松。但他绝不因此讪脸,陆雪征越是给他自由,他越是处处留神自律,从早到晚规规矩矩,很有眼色的喂猫养鱼。

日子如此过了几天,金小丰打电话过来,说那叶崇义果然是上门拜访过两次。第一次扑了空,第二次前来,还带了几样礼品。

陆雪征听了这话,毫不动心——叶崇义固然俊俏活泼,可同时也怀揣着一副蛇蝎心肠,并且疯头疯脑、不知轻重。他没有自信去完全控制住这个家伙,所以索性敬而远之,不去惹那些横生枝节的麻烦。

陆雪征悄无声息的躲在唐宅,当真是过上了糖一般甜美的安静生活。入夜之时,秋雨凄惶,他和韩棠坐在温暖干燥的大床上,相对着分别占据了两端位置。松软洁净的棉被下面,他们的双脚在被窝里暗暗接了头。

韩棠低头叼着一根烟,似乎是不打算理睬陆雪征;然而陆雪征的赤脚很不安分,试试探探的对他进行挑衅撩拨。无可奈何的抬手取下烟卷,他看了对方一眼,随后笑着扭开脸去,吁出了笔直的一线青烟。

陆雪征捧着一本书,满脸正气,两条腿却是暗暗地越伸越长,最后竟是把一只赤脚蹬向了对方的胯间。韩棠这回忍无可忍的猛然掀被,作势要用烟头去烫他——作势而已,他不敢真的去烫。

这一点,陆雪征也知道,所以能够不紧不慢的起身爬过去,和对方去做一对亲亲热热的交颈鸳鸯。韩棠在他的怀抱中轻轻挣扎了一下,心还硬着,可惜身体已然软了。

陆雪征慢条斯理,玩的细致,每次都能让韩棠小死一场,当然是快活死的。

抱着韩棠走去浴室,他在水中还能让对方再死去活来一回。韩棠一丝两气的趴在他胸前,闭着眼睛只是要睡;他却是余兴未尽,低头去吻对方的嘴唇,吻得缠绵长久。

他就喜欢韩棠这个款式,青涩洁净,带着一点苍白单薄的斯文气,是个别扭又扭捏的大孩子。

韩棠力不能支,是真的睡了,在他身上蜷缩起来,好像一只人形的大猫。

陆雪征由着性子,过了一个来月幽居生活,结果渐渐感觉头晕眼花,仿佛是夜里勤劳太过,有些“虚”了。

他心惊起来,立刻做出检讨,宣布禁欲。韩棠整夜的睡不成觉,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双眼陷在青晕里,如今听了这项决定,自然也是举起双手赞同。

于是,从当晚起,陆雪征和韩棠便分了居。而夜里代替韩棠来陪伴陆雪征的,正是孤独已久、怨气冲天的小灰猫。

第17章 悠闲的时光

韩棠站在院内,仰头望着柏树那单薄的树冠。

天气凉了,一阵风吹过去,院内便是一层落叶,勤务兵一天扫三次院子,还是看不出洁净来。昏黄的阳光穿透枝叶,光影疏淡的洒了他一身,热量微乎其微。

后方房内传出了沉闷而连贯的击打声音,那是陆雪征在对着沙袋练拳。现在他依然处在禁欲期,每天只有三件事:吃喝,读书,练武。

韩棠推开房门,倚着门框站住了。

房内的陆雪征正在微微的喘息,对他视而不见。

房屋空荡,天花板正中央吊下一只硕大沉重的沙袋;角落处又立了几根碗口粗的木桩。陆雪征赤着上半身,光脚站在地上。

他那身躯实在是算不得粗壮,然而周身没有一丝赘肉。白皙洁净的皮肤下面,匀称的肌肉条理分明,紧紧缠绕附着在那坚如钢铁的骨骼上。

面无表情的甩了甩手,又扭了扭脖子,陆雪征后退一步,骤然抬腿踢向沙袋。“腾”的一声大响过后,沙袋凌空高高荡起,随即夹着疾风向下回落。陆雪征转身一个回旋踢,将那荡至面前的沙袋又狠踢了回去。

陆雪征采取扫腿与侧踢的方式,让那只重达三四百斤的沙袋永远飞在半空,无法下落。良久之后,他大概是厌倦了这种乏味的训练,大喝一声纵身一跃,对那沙袋使出一记凌空飞踢。而沙袋顺着力道高高飞起,“嗵”的一声直撞到了天花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