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摸了摸叶崇义的短头发,陆雪征低头摘下了腕上的手表。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他把手表放到了对方的掌心中,然后轻声说道:“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叶崇义听到这里,忽然战栗了一下,带着哭腔唤道:“雪哥——”

陆雪征安抚似的拍了拍他的手臂,最后柔声说道:“把吗啡戒掉,好好活着。”

随即他挺起腰背,毫无留恋的转身离去了。

叶崇义紧紧握着那只手表,身体哆嗦成了一片风中枯叶。他不知道事态为什么会发展到这般地步,他只是爱陆雪征。在此之前他从没这样深刻的爱过一个人——他承认自己脾气暴躁、性情乖戾,可他没有坏心,他只是爱陆雪征。

从这夜起,叶崇义果然是在陆雪征的生活中消失了。

陆雪征偶尔会想起他——想想而已。他和叶崇义纠缠太久了,除非无情无义没心没肺,否则不可能转眼便把对方忘得一干二净。

想到这么一个颠三倒四的东西竟然也能全须全尾的活到了二十几岁,他就忍不住要苦笑。苦笑归苦笑,他绝不敢再去招惹对方。疯子就是疯子,和疯子在一起,能混出什么好下场来?

一只小野狗跑来了金公馆门前,一天一顿的吃那残羹剩饭。扫院子的小仆人看它小的可怜,像个毛球,就从厨房找出各样零碎饮食喂给它。小野狗得寸进尺,试试探探的进了院子,想要取得家狗身份。结果小灰猫偶然在院内发现了它的存在,气的毛发倒竖,尾巴翘起老高,上前就向那小野狗拍出了一爪。小野狗受到袭击,立刻龇牙狂吠,作出反抗。一猫一狗就此咬做一团,末了还是陆雪征闻声赶来,一脚踢开小野狗,又弯腰抱起小灰猫。

小灰猫这回猫仗人势,击退劲敌,越发得意的喵喵大叫,露出口中几颗尖牙。陆雪征像抱孩子似的抱着它,一路颠颠跑回楼内,因为已经把猫当成了人,所以还煞有介事的做出了训导:“小灰灰,人家也碍不到你什么,你怎么这样霸道?”

小灰猫实在是不会说人话,只得高一声低一声的乱吵了一通,想必也是发表了许多见解,可惜无人聆听——陆雪征把它放回地上之后,便心不在焉的上楼回到了书房。

在书房内,陆雪征和金小丰商议正事。

正事一共有两件。第一件是盛国纲那边不忘旧仇,还是想要置金光耀于死地;第二件是金光耀手下的二老板派人前来联络,想要干掉法租界内的一位对头——可笑的是,这位对头又并非盛国纲。

这样两件正事,单拿出哪一件都是平常无奇,然而如今凑在一起,就凭空生出了一点“造化弄人”的趣味。金光耀这人现在深居简出,很是难杀,所以着急不得,可以让金小丰先去观察留意着,慢慢再找破绽动手;至于金家二老板这边,陆雪征因为情绪不错,所以起了闲心,愿意亲自去接这一单生意。

正事商议至此,也就得出结论、告一段落。金小丰起身离去,而陆雪征把两只脚架在写字台上,一手攥着份三流小报,一手拿着只大白梨,一边吃梨一边看报。报上登载了一篇桃色艳闻,将那细节描述的绘声绘色、活灵活现,陆雪征把这条新闻反复阅读三遍,裤裆那里就支起了帐篷。

他年纪轻、身体棒,欲望其实偏于强烈。先前虽然也时常憋的难熬,但是隔三差五的,毕竟总还有个解馋的机会。如今可好,茹素到底,下身那条命根子日夜孤独,已然是许久没有尝过肉味了。

丢开小报站起来,他接连几口吃掉白梨,而后扔下梨核走到书架前,想要找本佛经出来修身养性。鬼使神差的抽出一本《红楼梦》,他随手翻开,却是正看到贾琏“将小厮内有清俊的选来出火”。若有所思的合上书本,他忽然想到:“李纯这孩子半大不小的,模样也很好,倒是可以一用。”

李纯是他的私有财产,可以由他任意处置。于是他走过去拉开房门,对着走廊就大喊了一声:“李纯!”

一名正在扫地的小仆人闻声跑来,语气天真的告诉他:“李纯开车出门买西瓜去啦!您有什么吩咐吗?我来做。”

陆雪征并非饥不择食的人。看了小仆人一眼,他一挥手:“没事,你下去吧。”

小仆人答应了一声,拎着笤帚乖乖跑开了。

第39章 切磋

陆雪征颇想拿李纯“出火”,然而李纯显然是更爱游玩,竟是一直流连到傍晚时分方归,且用汽车载回六七个奇长的大西瓜。指挥仆人将西瓜逐个搬运进楼,他一派天真的跑到陆雪征面前,笑嘻嘻的说道:“干爹,今年的西瓜好,很甜呢!”

陆雪征今晚和那金家二老板有约,故而此刻无暇去品尝西瓜。将一只早预备好的皮箱递到李纯手中,他一马当先的向外走去:“开车,去小白楼。”

李纯答应一声,不假思索的立刻跟上。

在小白楼附近的一家俄国馆子里,陆雪征见到了等候已久的金家二老板。

二老板年纪轻轻,面色苍白,是个病歪歪的美男子,弱柳扶风的向陆雪征做出寒暄,居然也能有说有笑。陆雪征先前和此人并不相识,如今也无意东拉西扯的去攀交情,故而有一说一,直奔主题。

二老板显然是杀敌心切,所以很是大方,直接就命随从奉上一半报酬作为定金,又请陆雪征站到窗前,亲自将那仇人指给他瞧——仇人是位花花公子,乘着汽车前来道路对面的秋香别墅消遣,而陆雪征等人站在二楼雅间窗前,借着下方路灯光芒,正是能将对方面貌看个一清二楚。

花花公子生的方面大耳,十分富态,胖墩墩的站在街边,与身边随从交谈不止。陆雪征今晚本是前来收取定金和确定目标,然而此刻见对方身躯庞大,戒备全无,实在是个最好不过的下手时机,便心中一动,迅速扫视了楼下前后的道路情况。

一手从李纯那里接过手枪,他也没和那二老板打招呼,本能似的便扭头冲出雅间跑下楼梯,离弦之箭一样冲出了馆子大门。

脚步不停的抬起手来,他也不加瞄准,下意识的就扣动了扳机。而在枪声响起的同时,他仿佛鬼影一般,已经瞬间掠过平坦马路,消失在了前方的阴暗小巷之中。

陆雪征知道自己准确无误的打爆了对方的头颅。

他并没有后怕的感觉,步伐轻松的只是奔跑。伶伶俐俐的绕开小胡同中的垃圾堆与臭水沟,他像一个大顽童似的,蹦蹦跳跳的窜上了另一条繁华大街。

叫来一辆黄包车坐上去,他回家了。

四十分钟后,李纯也开车回来了,拎着满满登登一皮箱钞票。他依然惦记着自己挑选回来的西瓜。跑去厨房切开了一个一瞧,果然是红瓤多汁,味道甜美。他自己先吭哧吭哧的吃了个过瘾,然后将精选出来的几块西瓜放到托盘上,特地端着送到了陆雪征面前。

陆雪征今天要了一条人命,挣来一箱金钱,又做了一番长跑;痛快淋漓,兴致高昂,早把“出火”一事抛到了脑后。心不在焉的吃了一块西瓜,他把金小丰叫到楼下一间宽敞空房内,让对方陪自己“松松筋骨”。

金小丰十分乐意——他早就想和陆雪征比试一番了。

金小丰光着膀子打了赤脚,摆出一副要和陆雪征拼命的架势。陆雪征很喜欢他这个认真的态度,故而不肯含糊,也解开衬衫脱了鞋袜。

两人在房内相持片刻,陆雪征知道金小丰在自己面前是个讲礼数的,不敢率先动手,便不客气,迎头挥出一拳。

金小丰轻轻易易的侧身躲开,顺势出掌劈向对方肋下,速度快如闪电。陆雪征险伶伶的弓腰一避,皮肤已被对方的指尖扫过。这让他心中一凛,知道金小丰不是善茬,于是立刻收起拳头,猛然抬腿扫向了对方的脖子。

金小丰不怕他动手,只怕他动腿。竭尽全力的抬手一挡,他就觉臂骨震痛,仿佛承接了千斤重量一般。而还未等他防守完毕,陆雪征纵身一跃,一脚又踢向了他的胸口。他双臂交叉勉强再挡,这回就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陆雪征见状一笑,踢出去的腿还未落地,已经行云流水一般转身跳起,狠狠的做出了一记回旋踢。而金小丰大惊失色,这回就不知道应该怎样抵挡了!

幸好,陆雪征的那条腿在扫到他那肩膀处时,骤然刹住力道,停了动作。

眼看金小丰已经吓的变脸失色,陆雪征无可奈何的露出苦笑,顺势将那只赤脚架在了对方的肩膀上:“你怎么不还手?”

金小丰垂下眼帘,发现陆雪征虽然力大无穷,关节却十分柔软,能把一条腿向上压到这般高度,而且毫不痛苦为难。

“干爹速度太快了,我来不及。”他老老实实的答道。

陆雪征笑起来,同时晃动那只赤脚,在金小丰的光头上轻轻一磕:“难道你没本事进攻,就有本事防守了?”

随即他轻轻巧巧的收腿落地,玩笑似的在对方胸前杵了一拳:“你反正也不是我的对手,还不如放手一搏、险中求胜。我的罗汉,战斗的时候不要只考虑武力,那不全面。比如刚才,你虽然没有进攻的底气,但是你该知道干爹总不会要你的命,既然如此,你还怕什么?”

金小丰用心记下了陆雪征的这番话——陆雪征偶尔会有感而发的教训门徒,此刻所讲也不过是无心之言,但是金小丰听见了,心动了,记住了!

的确,人是有感情的,征服的时候单单只考虑武力,那不全面,太不全面。

在第二回合的较量中,金小丰在陆雪征故技重施之时,一把抓住对方的脚踝,顺着那踢来的力道猛然一扯。而陆雪征力道落空,重心不稳,连忙顺势一窜跳到了金小丰的身上,搂住他的脖子张嘴就咬——当然,依旧只是作势而已。

牙齿在对方的耳朵上轻轻合了一下,他向后一跃站回地面,颇感好笑的将双臂抱在了胸前:“耳朵掉了。”

金小丰也笑了,抬手摸了摸那只耳朵——刚才陆雪征把嘴唇凑过来时,呼出的热气扑到他的耳中,暖暖的,痒痒的,让他立刻就散了心神。将个光头晃了几晃,他低声说道:“干爹,再来。”

陆雪征与金小丰切磋打斗良久,身心俱疲,故而这晚早早上床,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起床之后他洗漱、更衣、吃饭、逗猫。小灰猫从他的大腿上跳下去,跑到院门口去和小野狗打架,打输了,被小野狗咬的乱窜,气的怪叫不止。陆雪征坐在客厅里,分明是听到了,然而不为所动,因为实在是小灰猫错。

他总是不由自主的要把小灰猫当成人来看待,所以对于小灰猫的跋扈行径,他也是很不赞成的。

这时,李纯大概是听不下去了,跑到院内抱回了灰头土脸的小灰猫。

回到客厅蹲在陆雪征面前,他用湿毛巾给小灰猫擦了猫脸猫嘴,又把那四只爪子撸了一遍。陆雪征抬眼望向他,就见他全神贯注的伺候小灰猫,满脸男童似的稚气,丝毫不像十七岁少年的模样。

“李纯。”他忽然唤道。

李纯放开小灰猫,攥着毛巾抬起头来:“干爹?”

陆雪征和他对视了一瞬,就见他本是个浓眉大眼的坯子,然而皮肤细腻,小鼻子小嘴,脸蛋子圆滚滚的鼓着,仿佛还没有退净婴儿肥一般。

对于半大孩子似的李纯,他其实不是很有兴趣,总觉得对方发育未全,是个黄嘴丫子的小雀仔。但是幼小归幼小,毕竟“聊胜于无”,况且是身边知根知底的孩子,用起来也更放心。

思及至此,陆雪征淡淡的继续说道:“今晚到我房里睡。”

李纯愣了一下,眨巴着他那双乌溜溜的大黑眼睛:“啊……啊?”

陆雪征看他一脸傻气,忍不住笑了一下:“明白干爹的意思吗?”

李纯还攥着那条脏兮兮的大毛巾,试试探探、断断续续的做出了回应:“干爹是要……我?”

陆雪征笑着一皱眉头:“是的。干爹怕你到时害怕,所以早早告诉你。”

李纯愣头愣脑的点点头,傻乎乎的答应了一声:“哦,知道了。”

然后他垂下头来,把小灰猫尾巴上沾着的一小团泥土揪了去。

第40章 好孩子

李纯是在大杂院里长大的孩子。

他那个大杂院与众不同,里面住着的全是耍把式卖艺之徒,而且还大多上不得台面,偶尔有那技艺惊人熬出头的,自然会立刻搬走,不在这泥涂一般的地方鬼混。

童年时代的李纯,虽然一贯破衣烂衫,然而比现在还要明艳可爱,脸蛋粉白水嫩的好像桃花瓣儿,只是矮小,如同幼儿。他那个娘养他养的不耐烦,几次三番的想要把他卖到戏班子里去,同时又奇货可居,偏要卖个大价钱。大杂院内倒是住着一个小戏班,从上到下全穷的快要挨饿,哪有余钱再去买人?于是李纯糊里糊涂的,倒也把日子暂且混了下来。

因为身边都是“唱玩意儿”的,所以他从小就知道了“要想会、陪师傅睡”的道理,而且见惯了身边那些小戏子、小理发匠们终日互相抠抠摸摸的嬉闹。也有那不学好的半大孩子打过他的主意,他个子小,吃不饱,打不过人家,所以隔三差五的,就得让人家抱住乱摸一通。还有那坏小子不但抱着他胡亲,甚至退了裤子,挺着梆硬的命根子在他腿间乱戳,他紧紧抓住破烂裤腰,低头撅着小嘴,仍然是得受着。

再后来,他略略长成少年模样、身体也有几分力气了,便跑出大杂院,再也不曾回去过。

这天晚上,他提前喂好了猫,又顺手洗了一盘水果端到了陆雪征面前。趁着空闲回了房,他翻出一身较为崭新的洁净衣裤,掩人耳目的溜进了浴室。

他认认真真的洗了澡,刷了牙,把衣裳穿的整整齐齐。回到房内站在床前,他平静的思考:“要不要带枕头上去呢?”

思考的结果是不带——因为也许做完就会回来,干爹未必会让他留宿整夜。

于是他转身开门,上楼去了。

李纯进门时,陆雪征也刚洗了澡,赤条条的站在地上,只在腰间围了一条浴巾。李纯低着头,自动自觉的先是走去铺床,随后又问:“干爹,要不要点蚊香啊?”

陆雪征走到床边,一屁股坐了下来:“不用,今晚没什么蚊子。”

既然不点蚊香,那李纯也就无事可做了。他手足无措的站在陆雪征身边,本来自以为见多识广、无需紧张,可是事到临头,他就觉着自己脸上一阵阵的发烧,想必已经是面红耳赤了。

陆雪征看了他这个羞涩茫然的模样,不禁发笑。起身站到李纯面前,他伸出双手握住了对方的肩膀,又微微俯身,逗小孩子似的歪着脑袋问道:“是第一次吗?”

李纯不敢看他,红晕从脸蛋一直向下蔓延到了脖子上。惶恐不安的点了点头,他蚊子哼似的轻轻答道:“是。”

陆雪征直起腰来,把他搂到了胸前。抬手温柔的抚摸了他的后背,陆雪征低声安慰道:“别怕,干爹不会伤害你。”

两人一起上床,裸袒相对。李纯骨架子小,平时瞧着并不算胖;可是如今脱了衣裳,才显出他一身嫩嘟嘟的好肉,下身那里又没几根正经毛儿,看起来真是越发稚嫩。陆雪征知道他是个雏儿,所以不急着动手,只把他抱在怀里逗弄。而李纯本是心惊胆战的,如今被陆雪征搂住呵痒,不禁扭动如同活鱼一般,嘻嘻哈哈的大笑起来。

陆雪征看他笑容可爱,就低下头去,轻轻咬他的脸蛋肩膀,又把嘴唇缓缓移到胸前,噙住一点撩拨吮吸。李纯打了个冷战,心窝里细细痒痒的一阵酥麻,不由自主的就抬手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

“干爹……”他忽然叫出了声音。

陆雪征抬头望向他,很温和的问道:“怎么了?”

李纯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是感觉怪异,周身火烧火燎的难受。陆雪征见他哑口无言,单是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凝视自己,便低声笑道:“好孩子,听话。”

午夜时分,李纯衣衫不整的下楼回房。

他已经洗净了身体,所以脱下衣服直接就钻进了被窝。回想起方才那一幕幕旖旎画面,他忍不住又红了脸,且伸手摸向下身,在股间探了一探——那里有些红肿,触碰上去是滚热的,不过并没有流血受伤。

他死心塌地的跑去向干爹献身,而在献身的同时,也从干爹那里收获了许多轻怜蜜爱。陆雪征喊他“宝贝儿”,从头到脚的爱抚亲吻他,不肯让他受到丝毫苦楚。

李纯在被窝里蜷成一团,美滋滋的。在他十七年的人生中,还没有一下子得到过这么多宠爱。和这相比,屁股受苦又算得了什么?

反正他自认为从头到脚都不值钱,干爹要是喜欢,就全给干爹好了!

翌日清晨,李纯按时起床,照例是忙忙碌碌的做些杂事,又上楼进入陆雪征的卧室,为干爹叠被扫床。陆雪征若无其事的同他说了两句闲话,支使他预备热水给猫洗澡。李纯痛痛快快的答应下来,伶伶俐俐的出门唤猫。

陆雪征生怕李纯经过了昨夜一场,今日就要扭扭捏捏,做出失身的可怜模样;没想到他依然爽朗明快,活泼泼的东跑西颠,心中就是一喜,承认这孩子的确是招人疼。

两日之后的夜里,陆雪征兴致高昂,又把李纯叫进了房中。李纯这回褪去了羞涩,乖乖的任由干爹摆布,并且耳濡目染的学来了一点手段,也会凑趣似的对着陆雪征亲亲摸摸。陆雪征承认这是个好孩子,只是感觉双方不似情人合欢,倒像是一大一小在胡闹。其实李纯的年纪也不算很小,但是在这孩子面前,他真觉着自己是爹了。

如此过了半个多月,李纯夜里行踪异常,渐渐就引起了其他小仆人的注意。李纯觉得这事十分正常,“陪师傅睡”而已,算不得什么奇闻,故而满不在乎。而他既然洒脱,旁人就更不好多说什么——毕竟他是陆雪征的干儿子,身份高于一般仆人。

金小丰也听闻了此事,第一感觉便是:“终于轮到李纯了!”

当初陆雪征把李纯带回来之后,众人就觉得这个小崽子明眸皓齿,活该就是要让干爹留下来暖床的。哪知道陆雪征似乎对这小崽子并无兴趣,而小崽子吃了几年饱饭,不见成长,依旧是个小崽子。

金小丰知道陆雪征不会爱上李纯——陆雪征品味特殊,专爱那些别别扭扭的欠揍货色。而李纯这样一个好孩子,反倒未必会入他的眼。

第41章 开打

八月的一个傍晚,苏清顺来到了金公馆。

苏清顺人长的体面,穿戴的阔气,两只眼睛从瞳孔里往外放着光,精气神足的快要关不住。进门见到金小丰,他问道:“干爹呢?”

金小丰坐在客厅沙发上,正在吃桃,听闻此言就抬头答道:“出门买西瓜去了。”

苏清顺迈步走到茶几前方,低下头从果盘里挑挑拣拣:“干爹自己出门去买西瓜?”

金小丰言简意赅的做了解释:“顺便散步。”

苏清顺拿起一只外表美丽的小脆梨,送到嘴边“咔嚓”一口,然后边嚼边道:“那我等他。”

金小丰低低的“嗯”了一声,默然无语的继续吃桃。苏清顺和他也没什么好谈的,故而一边吃梨,一边向外踱到院子里去了。

苏清顺在漫天晚霞中闲庭信步,而与此同时,陆雪征也正处在回家的路上。

他衣着简便,骑着一辆德国产的自行车,在晚风中悠然前行;李纯侧身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做短衣短裤的大号男童打扮,又怀抱了一只硕大无朋的绿皮西瓜。西瓜太重了,坠的他微微弓了腰。而一名妇人抱着孩子站在街边,这时就娇声嫩气的轻轻笑道:“宝宝,看,大西瓜!”

李纯把下巴抵在了西瓜上,也认为这西瓜大的出奇,不知道会是何等滋味。

自行车在前方路口拐了个弯,正好经过一家公馆的后门。一辆汽车静静停在门口,前排没有汽车夫,后排车窗上又垂下深蓝色的布帘,无声无息的,想必是辆空车。陆雪征没有留意,继续心旷神怡的往家行进。

而叶崇义的目光,就从窗帘缝隙中射出来,很缠绵的追逐了他的背影。

他思念陆雪征,思念到肝肠寸断了,所以一定要再看他一眼。

他得知陆雪征偶尔会从这条街上走过,于是就鬼魅一般的跑了来,整晚整晚的守候——不为别的,偷偷看一眼就好。

目送着陆雪征的背影渐行渐远,他一动不动的发了半天痴,最后如梦初醒的一哆嗦,心情的确是平静了许多。

陆雪征到家之后,先把自行车丢给守门的小仆人,然后一眼看到了正在院内徘徊的苏清顺。苏清顺终于把他等了回来,此刻便连忙迎上,口中笑道:“干爹遛弯儿回来了?”

李纯抱着大西瓜自行离去了,而陆雪征低头搓了搓双手,随即抬头望向苏清顺:“有事?”

苏清顺一咧嘴,挺不好意思的笑了。

在金公馆的客厅内,苏清顺将来意向陆雪征合盘托出。原来他虽是陆雪征的门徒,但是并未将自身事业拘泥于暗杀一途。他在外面大肆招揽帮众,抢地盘开赌局无所不为,和北平那位戴国章倒是遥相呼应。前些日子,他撺弄杜小东卖命,为一家轮船公司出头,在码头上大打一仗,全胜而归。轮船公司的总经理知道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虽然帮自己教训了仇家,但是既然沾上,便甩不脱,故而也不含糊,直接就将一艘轮船的使用权交给了苏清顺。

苏清顺洋洋得意,带人跑去接管轮船,哪知这艘轮船名义上的经理名叫马俊男,乃是法租界大佬马荣生的大公子。马俊男平日将此船交给手下打理,按时就可得到一大笔收益,所以如今尽管知道总经理已经发了话,可又怎肯轻易交出权力?

苏清顺没有料到还有这么一场好戏,毫无准备,结果被马家手下赶出办公室,落得灰头土脸。他气疯了,又要联合杜小东帮忙,然而杜小东为他群殴一场,还因此在巡捕房睡了好几天水泥地,却是屁大的好处也没落着,生气还来不及呢,如何还肯管他?他转而又去寻找王凤臣,王凤臣手下人少,生怕实力受损,也不管他。四处碰了一圈墙壁,他求援无路,又不愿忍下这一口恶气,只得是向上来找干爹——当然,此事既然是惊动了陆雪征,那将来轮船的收益,就少不得要分出大头孝敬给他了。

苏清顺不争馒头争口气,如今也顾不得钱财。他是宁肯把轮船凿了沉了,也不留给马俊男。

陆雪征听苏清顺原原本本的讲述了一遍,最后感觉这事也不算个事。李纯用大托盘送上了西瓜,他拿起一块咬了两口,发现这西瓜居然很甜,就对旁边的苏清顺金小丰说道:“西瓜不错,吃吧。”

金小丰答应一声,老实不客气的开吃。而苏清顺向来争强好胜,这时气的心都满了。双手捧着一块西瓜,他只低头舔了一下,无论如何没有食欲。

陆雪征吭吭啃出一堆西瓜皮,回身从李纯那里接过湿毛巾擦了擦手嘴,他转向苏清顺,慢条斯理的说道:“马荣生,是吧?”

苏清顺还捧着那块西瓜:“对。”

陆雪征点了点头,将湿毛巾向后交还给了李纯:“找两个人,往他公馆里扔几颗炸弹。”

苏清顺迟疑了一下:“那然、然后呢?”

陆雪征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清茶:“然后?然后你就去接管轮船。”

苏清顺云里雾里的,还是不得要领:“那他们要是还不肯放手呢?”

陆雪征放下茶杯,向后一靠,颇为舒适的翘起了二郎腿:“还不放手,那就开打!”

苏清顺听闻此言,精神顿时为之一振,不过随即他又试探着问道:“干爹,如果我们偷偷的把马俊男干掉,岂不是更为省事?”

陆雪征扭头对他笑了笑:“我很少因为个人恩怨动手。怎么,你要雇我杀人吗?”

苏清顺立刻摇头赔笑,知道自己是多嘴了。

如此过了两三天,马公馆果然在午夜时分发生爆炸,后院一堵围墙被炸出了个大窟窿。那马荣生也是法租界内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岂能忍受这等威胁?他知道单凭一个小小的苏清顺,未必会有这等狗胆,必是有陆雪征做了后盾,对方才敢在老虎头上拔毛,将炸弹扔到了自家后院。而正在这气急败坏之时,马家大公子接到电话赶往码头,片刻之后又狼狈不堪的逃了回来:“爸爸,苏清顺带了一百多人杀到码头,把我的船员水手都从船上撵下来了!”

马荣生听到这里,气了个倒仰,背着双手在地上龙行虎步,口中怒道:“欺人太甚、欺人太甚!他妈的,开打!”

第42章 玫瑰

陆雪征有势力,马荣生也有势力;陆雪征有门徒,马荣生也有门徒。相比之下,两人之间唯一的差别便是——马荣生在明处,妇孺皆知名扬天下;陆雪征在暗处,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马公馆后院的院墙还没有被修砌起来,因为马荣生尚未挣回这个面子,而在大获全胜之前,他要保留住这一处豁口,仿佛是要将其当成警世的遗迹。与他身份相当的友人们听闻此事,纷纷前来做出安慰和劝阻,理由很简单:“就算你这一场打胜了,那将来怎么办?你还过不过太平日子了?”

还有那特别亲近的老友,直接就质问他:“怎么?你全家都指望着那条船吃饭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