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征方才仿佛是占了上风,所以现在哈哈大笑的坐起身来,单方面宣布比试结束。拥着棉被依靠床头,他探身越过金小丰,从床头矮柜上的烟盒中,抽出了一根香烟。

烟卷叼到嘴上,金小丰仰卧在一旁,扬手摸到打火机“啪”的一声按出火苗,向上送到了他的面前。他歪着脑袋凑上去点燃了香烟,然后抬手夹住烟卷,皱着眉头深吸了一口。

低头对着金小丰喷出一口烟去,他懒洋洋的笑道:“行啊,长本事了!”

金小丰似笑非笑的仰望着他,黑眼睛里星光璀璨。

陆雪征棋逢对手,心情竟是很好。抱着棉被转向前方,他又深吸了一口香烟,烟草气息让他在疲惫中感到了一丝销魂。

扭头望向金小丰,他把烟卷送到了对方的唇边:“来一口。”

金小丰微微探起头,在吸烟之前,先撅起嘴唇,亲吻了陆雪征的手指。

陆雪征笑出声音,金小丰的嘴唇是润泽火热的,让他的手指暖暖的痒了一下。

金小丰问陆雪征:“干爹,我怎么样?”

陆雪征为自己续上了第二根烟:“你?”他低头看了对方一眼,漫不经心的答道:“挺好!”

金小丰一挺身也坐了起来:“和易横涛相比呢?”

陆雪征明白了金小丰的意思,不禁一笑:“那不是一回事。”

随即他亲昵的拍了拍金小丰的脸,低声说道:“你和干爹是一家人,他是外人嘛!”

这样的回答显然是不能让金小丰满意的,不过他知道,这也的确是陆雪征的真心话。和陆雪征讲什么专一,那简直就是对牛弹琴。看陆雪征的态度,仿佛天下就只有他一位是带把儿的,其余全是娘们儿。他想怎么三妻四妾,就怎么三妻四妾——只是受身份束缚,他无法肆意妄为罢了。

对待这位干爹,金小丰简直是无计可施。他实在是抽不开身,否则非想法子把易横涛弄死在天津外不可。

陆雪征吸足了烟,下床又草草冲洗了身体,然后心满意足的上了床,眼睛一闭便睡了个天昏地暗,还打了两个俏皮的小呼噜。

金小丰关了电灯,一时没有想出什么好主意来。向上拉了拉棉被,他也睡了。

翌日上午,陆雪征试图丢开手杖行走,然而没走几步,心虚得很,右腿直打晃。抄起手杖支撑了身体,他这才心神安宁的站稳当了。

手杖成了他的护身符,他时常是拖着手杖在走。有了手杖傍身,他那右腿就敢真正用力了。

与此同时,几名“不是人的”干儿子,本是要自立门户的,可是见到那个惨死的例子,便心中惴惴,竟是一起投奔了杜文桢。李绍文过来向陆雪征汇报了这个情况,陆雪征听了,只说:“我不管他们是投奔了谁,就是投奔到天王老子那里去了,也得把命给我留下来!”

李绍文听了这话,却是有些犹豫:“那杜文桢……”

陆雪征何尝不知道杜文桢的实力?但他是个亡命徒的身份,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又所谓可以千年做贼、不可千年防贼;如果杜文桢当真要拂自己的面子,恐怕动手之前,也是要仔细忖度一番的——那样一位富贵已极正当红的人物,怎会愿意去和杀手结下梁子?

于是陆雪征一挥手:“不提杜文桢,只找那几个混蛋算账。先把家务事解决了,再一致对外。”

第114章 先兵后礼

陆雪征拿着一只精致的小喷壶,站在窗前浇花。小猫坐在窗台上,睁着两只大圆眼睛盯住喷壶,一个脑袋就随着壶嘴左右摆动了。

陆雪征瞄了它一眼,心里盘算着把它阉掉。

小猫并没有危机感,看的高兴,还伸出一只爪子去抓花叶,然而冷水流淌而下,这又把它吓了一跳。细细的“喵”出一声来,它仿佛是困惑了,站起身来竖了尾巴,很谨慎的向后退了两步。

陆雪征放下小喷壶,抱起小猫。小猫胆子小,软绵绵的蜷缩在他的臂弯中,一条后腿垂下去,陆雪征没留意,它也不晓得把腿收上来。

这时,金小丰推开房门,把个锃亮的大脑袋伸了进来:“干爹。”

陆雪征抬头望向他。

金小丰西装革履,打扮的相当阔气,是爆发的赌场老板的派头:“俞振鹏的汽车被人砸了。”

陆雪征平平淡淡的“哦”了一声,转身把小猫放到了身边的写字台上,并没有关心俞振鹏的安危,因为知道这些干儿子们各个皮糙肉厚,纵算是挨了一顿胖揍,也没什么的。

迈步走向门口,他带着金小丰快步离开了。

金小丰亲自开车,把陆雪征送去了法租界地带。汽车开的不算快,沿着大街匀速前行。街旁咖啡店内的李绍文从大玻璃窗内看见了,马上起身跑出去站在路边。汽车稳稳停在了他的面前,而他在半开车窗边深深弯下腰去,对着车内的陆雪征低声说道:“干爹,杜文桢已经进了紫竹林饭店,带了几个女人吃饭,不是大请客。外面保镖能有十人左右,全带着枪。”

陆雪征面无表情的微微一点头:“你们不用跟我进去,带着人守在街上就好。应该不会大动手。”

李绍文当即答道:“是!”

陆雪征对着前方一挥手,金小丰会意,继续开动汽车。

陆雪征,貌似单枪匹马的,来到了紫竹林饭店。

推开车门下了汽车,他连金小丰都不等,拖着手杖便大踏步的向内走入。门童摸不清头脑,没敢上前;侍者笑容可掬的迎过来了:“先生,欢迎光——”

话未说完,他被陆雪征抬手推了个踉跄。

根据事先搜集的信息,陆雪征准确无误的找到了杜文桢专用的雅间。

停在雅间门前,他也不敲门,一脚就把房门踹开了!

雅间洁净宽敞,正当中摆着一张大圆桌,首席上坐着一名四十多岁的长袍男子,长脸高鼻梁,正是杜文桢本人;另有四五名红粉丽人围坐在一旁,本是莺声燕语笑意嫣然的,不想房内忽然闯来不速之客,便吓的花容失色,低低的惊叫出声。而陆雪征回身挥起手杖一抽门板, “咣”的一声先把房门关上了!

杜文桢毕竟是经过风浪的人物,一眼便看出来人并没有直取自己性命的势头。面不改色的站起来,他丝毫不怵,朗声问道:“兄弟,敢问高姓大名啊?”

陆雪征绕过圆桌走到了他面前:“俞振鹏喊我一声干爹,你说我是谁?”

杜文桢听了这话,心里“咯噔”一声,脸上神情立时就僵硬了:“你是陆……陆老板?”

陆雪征直奔主题,不扯闲话:“听说,你派人把俞振鹏的汽车砸了?”

杜文桢久闻陆雪征的大名,可是从未亲见;如今倒是相见了,然而对方挟着雷霆万钧之势咆哮而来,竟是个不好打发的模样。板起脸来正视了陆雪征,他也严肃了面容:“陆老板,你这是要为俞振鹏来向我讨公道了?”

陆雪征摇了摇头:“杜老板,大错特错。我陆某人还不至于要等着你来给我一个公道。”

杜文桢上下打量了陆雪征:“那你是什么意思?”

陆雪征答道:“俞振鹏在码头一直经管上海易老板的货轮,让他继续管下去。他人少,肚量小。你吃肉,给他一口汤喝就够了。”

杜文桢听闻此言,立刻是皮笑肉不笑了:“陆老板,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他这毕竟是蝗虫吃过了界,我这边纵算是答应了,可一旦开了禁,将来别人也都照例子来找我,我怎么办?”

陆雪征冷笑一声:“你有你的办法,别来问我。”

杜文桢看他来者不善,暗暗的想要把保镖叫进来,然而一时没有机会,又想对方毕竟是单枪匹马,而自己也有几手功夫,一旦动武,未必一定立刻就败,便勉强撑起架势,傲然说道:“陆老板的火气不小嘛!可在我杜某人的地界上,就得讲我杜某人的规矩!”

陆雪征听闻此言,便对着杜文桢点了点头:“好,既然你不给我面子,那就怪不得我不讲礼数了。”

杜文桢听他话头不对,当即后退了一步:“你要干什么?”

陆雪征一言不发,一脚把他踹了个跟头!

周遭的几名佳人见状,吓的嗷嗷乱叫,拉开房门就往外跑,又尖声大喊:“来人啊,杀人啦!有人要杀杜老板呀!”

几嗓子嚎出去,饭店内立刻就乱套了。杜家保镖一窝蜂的冲进大门,随即又一窝蜂的做了后退——陆雪征拎着口鼻流血的杜文桢,大踏步的下楼走出来了!

杜文桢不是陆雪征的对手,双方一动拳脚,高下立见。杜文桢腰间本来有枪,也被陆雪征一把扯下丢进了圆桌正中央的大砂锅里去。杜文桢周身疼痛,深恨陆雪征卷了自己的面子,同时也知道对方是留了情面的,否则不用等人上来,一枪便能直接崩了自己。

两人走到了光天化日之下,陆雪征对身边的杜家保镖毫不在意;而杜文桢当着众人,不能再装死狗,撕撕扯扯的就要还击。饭店经理带着几名领班赶出来冒险劝架,生拉硬拽的强行分开了这两位老板。这时李绍文等人忽然一拥而上护住了陆雪征,而陆雪征一边走,一边举起手杖指点了杜文桢:“明天我等俞振鹏的话,你敢抢他的饭碗,我就让你没有命吃!”

杜文桢抬袖子一抹脸上鲜血:“无须明天,今晚我便让你见了分晓!”

陆雪征都快要上车了,这时还抢着回头嚷了一句:“我NND敬候佳音。你这分晓若是让我见的不满意,我将来见你一次打一次!”

然后他一弯腰,钻到汽车里去了。

杜文桢在饭店门口,气的咬牙切齿,姑且不提。只说金小丰发动汽车送陆雪征回家,路上便疑惑说道:“干爹,事情一闹开,以后如果要下手,就不好找机会了。”

陆雪征坐在后排位置上,扭头面对窗外看风景:“下手?我没想对他下手。天津卫要是没了他,恐怕就要换马俊男上来;马俊男全靠着日本人的势力狐假虎威,还不如他。”

“那我们现在……”

“现在先和他斗着,等到把他耗累了,再提合作的事情。否则俞振鹏现在就算是把钱送上去,他也不会往眼里放。先苦后甜的来吧,要不然还有什么办法?”

金小丰把这话仔细忖度了一遍,感觉目前也只能采取这个办法了。打一巴掌揉三揉,看着是有点怂,但是不这么着,也没有更好的道路。

当晚,俞振鹏打来电话,说是手下人马全被赶出了码头。陆雪征放下电话,派人赶去杜文桢公馆,趁着夜色向院内投入了一颗小炸弹。

隔了一天,杜文桢乘车出门,半路被人拦下,泼了汽油就要烧车。杜家保镖拔枪冲上,那几人丢了汽油桶上车便跑,一溜烟的无影无踪。

又过了一天,杜文桢在利顺德和陆雪征迎面相遇。陆雪征一眼叨住他,冲上去挥拳就打;两家保镖混战成了一团,而杜文桢那天本来打扮的很漂亮,要和英国人共进午餐,结果逃出来时“花容失色”,发型本来是个乌油油的大背头,这回头发统一的改了方向,全垂到额头上去了;马褂的纽扣也被撕开了两个。

杜文桢气的要死,做出反击,派人堵住陆宅大门,从早到晚的堵,叫嚣着烧房,要对陆雪征瓮中捉鳖,然而陆宅一直无人露面。杜文桢一边思索着处置陆雪征的方法,一边躺在翡翠别墅的烟室里搂着姑娘吸鸦片烟。正是得意之时,有人一掀门帘冲进来了,他抬头一瞧——妈的又是陆雪征!

陆雪征恪守了“见一次打一次”的诺言,把杜文桢摁在烟榻上暴捶了一顿。杜文桢抽大烟抽的心神都散了,那里能够还手?被他打的呀呀直叫。而陆雪征毫不留恋,打完就走。

如此过了一个来月,杜文桢被陆雪征打出了心理阴影,一出门就精神紧张,在任何地方都坐不住——说起来,他和陆雪征都可以算作是天津卫里的大流氓,但是道路不同。那陆雪征是靠着打杀吃饭的,除了这个再无别的事业,自然令人防不胜防。而杜文桢现在半黑不白,已经混迹于上流社会的绅士群中,哪有闲工夫天天和陆雪征这种人纠缠不休?

所以,在一个月后,他接到俞振鹏的求和信之后,心中竟像是飞走了一块大石一样,顿时无比轻松。

俞振鹏很恭敬,亲自上门拜访,奉上一份厚礼,以及一份薄礼——他的厚礼,以及陆雪征的薄礼。

“干爹的脾气是坏了一点。”俞振鹏陪着笑脸说道:“但心肠是好的。他老人家上个月气攻了心,所以对您不依不饶。现在过了气头,也觉着自己是过分了,不大对劲。他好面子,托我给您带份礼物压压惊,您也就多体谅、多担待吧。”

杜文桢咧了咧嘴,想骂,又忍了住,只用鼻子哼出一声:“君子我不怕,毛贼我不惹!”

第115章 缸中鱼

俞振鹏在杜文桢那里受了两句酸溜溜的闲话,然而满不在乎——挨骂算什么?他小时候还经常挨打呢!干爹一脚踢出来,他当场就能腾云驾雾的飞出老远去;翻身爬起来撒腿便逃,到了饭点溜回来,还是一条好汉。

从杜文桢那里出了来,他直奔陆公馆,向干爹做了一番汇报,连“君子我不怕、毛贼我不惹”这一句话也依样复述了。

陆雪征听了,毫不动气,只说:“亏得他是要做君子的,给我省了多少事!他要真是个毛贼,我也惹不起。”

俞振鹏捧住了长久的饭碗,千恩万谢的向干爹告辞离去。而陆雪征回想自己上一个月的所作所为,也觉得可气可笑。杜文桢先前也无非是街上的混混出身,可是如今一旦发达高升,就被那大老板的身份束缚住,连行凶作恶都要讲究礼数。

陆雪征则不一样,他不讲虚套,君子也罢毛贼也罢,他不是特别在乎。

易横涛发来电报,说是在火车站上错了火车,现在已经到了北平。如今春暖花开,他有意在北平游览一番;希望陆雪征在天津做好准备,因为毕竟上次他是治死了一位势力不大的大哥,他怕自己一下火车,就会被人拖去偿命。

陆雪征立刻发出电报做了保证,表示在自己的保护下,定然不会有人取他狗命。

易横涛接到这样一封电报,可能是生气了,没有再做回应。

陆雪征过上了几天清闲日子,终日十分平和愉快。教育局长是位阔人,搬进来后增添许多家具,又在前院草地上放置了两只大缸,预备天热时蓄满净水,养花养鱼,也是一景。局长走得惊惶,大缸留在原地,陆雪征这时就完成局长心愿,果然从楼内的水龙头上引出一根胶皮水管,哗哗哗的放了两大缸水。

缸内一时还没有种养荷花,只往里投了几尾小红鲤鱼。此刻正值下午时分,陆雪征无所事事,抱着小猫站在缸前,去看小鱼消遣。金小丰坐在楼内,隔着大开的窗子乘凉瞌睡——他对任何动物都没有兴趣,尤其是不能欣赏小鱼之美,只能品尝小鱼之味。

陆雪征兴致不错,双手把小猫托到水面上,让它近距离的开开眼界。小猫乖乖的低头看鱼,望着望着,忽然“喵”的一声大叫,而后蹬着陆雪征的手掌猛然一窜,“扑通”一声就跳到水里去了!

大缸足有半人多高,奇大无比,陆雪征眼看小猫连个气泡都不吐,直接就沉了底,吓的连忙弯腰伸手去捞。一捞没捞着,二捞没捞着,他急了眼,一头扎到水里去,踮起双脚伸长手臂,在那深水处奋力一划,一手果然捏住了细细的猫脖子。他心中大喜,正要起身,哪知重心不稳,“咕咚”一声双脚离地,大头冲下的扎到缸里去了!

这下可是糟了糕!他本来水性平平,如今在倒栽葱似的插在缸里,两只手连个着力的地方都没有,慌乱之下先喝了两大口水。而金小丰昏昏欲睡的坐在窗前,先不理会,后来偶一睁眼,忽然发现干爹不见了,大缸内却是伸出两只乱蹬的长腿,不禁吓的立刻起身,一个箭步越过窗子,一路飞奔而去!

抓着陆雪征的双腿奋力向外一拽,金小丰像拔萝卜似的,把陆雪征从大缸里水淋淋的拔了出来!

陆雪征被呛了个七荤八素,晕头转向的就跌坐在了地上,一手还攥着小猫的后腿。神情茫然的张开了嘴,他吐出了一尾活泼泼的小红鲤鱼。

金小丰知道呛水不是小事,一个不留意,也许会伤了肺,便连忙蹲下来为他又抚胸口又拍后背。陆雪征大口喘着粗气,眼睛都直了,过了半晌才缓解过来。

低头望向身边小猫,他发现这小崽子竟然也还留有一口热气,虽是侧身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但那肋骨显然是在一起一伏。

金小丰把他扶了起来:“干爹,别管它了,猫是土命,接了地气就能活。风凉,您先回去把衣服换了吧。”

陆雪征打了个打喷嚏,一边走一边还嘱咐金小丰:“别让人过来,当心踩了它。”

金小丰向下扫了一眼,见陆雪征没用手杖,两条腿照样站的稳稳当当;但也不肯说破,一路连搀带抱的就要将陆雪征往楼里送去。哪知步子刚刚迈开,看大门的小仆人忽然颠颠跑过来了:“大老板,外面来了一位小姐,说是想要见您。”

陆雪征落花流水的回过身来,非常诧异的表示反问:“嗯?”

小仆人一本正经的答道:“是一位小姐,打扮的挺漂亮,看着能有个四十多岁了,还领着个小男孩。”

陆雪征歪过脑袋,控了控耳朵里的水:“四十多岁了,还小姐?”然后他转向金小丰:“我认识这么一位老小姐吗?”

金小丰莫名其妙的答道:“您连年轻小姐也不认识啊!”

陆雪征扭头又打了个大喷嚏,随即吩咐金小丰道:“你去接待一下,问问她有什么事。如果是生意上门,我们直接收英镑美元,不要鬼子的军用票。”

金小丰答应下来;而陆雪征走了两步,忽然意识到手杖不在身边,右腿立刻就不听使唤了。

陆雪征回房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了一身干爽衣裳。回想方才那一场历险,他心有余悸,知道若不是金小丰救命及时,自己很可能会有溺死的危险。他,堂堂的他,枪林弹雨刀光剑影都闯过来了,结果为了一只猫,淹死在自家鱼缸里,这才叫见了鬼!

颇为庆幸的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他捧起茶杯正是要喝,不想房门一开,金小丰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干爹啊……”他以一种迟疑而又茫然的语气开了口:“那个……出事了。”

陆雪征啜饮了一小口热茶,然后转身面对了他:“什么事?”

金小丰高高大大的堵在门口:“那女人说……说她那孩子是您的种。”

陆雪征端着茶杯,当即望着金小丰愣在当地。

金小丰微微皱起了一条眉毛,极力保持着心平气和:“她……她领着孩子认亲来了。”

陆雪征这回神魂归窍,把手中茶杯往桌上一顿:“开什么玩笑?我都多少年没碰过女人了?”

金小丰顶天立地的依靠着门框,犹犹豫豫的说道:“理是这个理,不过……的确很像。”

“什么很像?”

金小丰看了他一眼:“那孩子和您……很像。”

陆雪征抓过手杖,迈步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和我很像?怎么会和我很像?难道我夜里梦游,千里之外取人贞操了?”

第116章 血浓于水

陆雪征走到客厅里,一言不发的在沙发前停住了脚步。

那位四十多岁的老小姐端然而坐,看那打扮发式,的确是个小姐的风格,不过眼角鼻洼皱纹深刻,皮肤又出了点油,厚重的胭脂香粉就卡在了皱纹里,深一块浅一块的不均匀;眉毛倒是扯的精细,画的乌黑,一个嘴唇也涂的红通通。看那眉目,当年应该是个美女,所以现在垂死挣扎着不服老,整个儿的用化妆品在脸上重新描画了一张面孔。可惜力不从心,小仆人当时说她能有个四十多岁,那还是说年轻了。

老小姐身段还好,前面挺胸,后面翘臀,穿一件红底洒白花的长袖夹袍,枯瘦的手腕子上叮叮当当的带着几只金玉镯子,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也拖了老长;她打扮的摩登,站在旁边的小男孩也收拾的漂亮——人不大,也就是四五岁的模样,可是穿了一身银灰色的绸缎小袍子,周身上下没有一丝褶皱,按照小号美男子那么穿戴;再看面貌,也是洁净利落,眉宇间透着一股子精神劲儿,用句废话来形容,可谓“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

这孩子身上挑不出碍眼的地方来,看那五官规格,长大之后定然就是另一个陆雪征;尤其是左边眼角下,居然也生了一点小小泪痣。

这回可好,连滴血认亲都不必了,谁要说这不是陆雪征的种,那除非是昧了良心。

陆雪征看清了这两人的面貌,又格外盯着孩子细细审视了一番,末了在老小姐对面坐下了,迟迟疑疑的开了口:“我就是陆雪征。”

老小姐两道细眉入鬓,一脸不好惹的刻薄神情,把小男孩向前一搡,她开口便道:“叫爸爸。”

小男孩一甩袖子,规规矩矩的向着陆雪征一鞠躬:“爸爸好。”

陆雪征连忙伸手去扶:“别——先把事情说明白了。”

老小姐转身拿起手边小皮包,一摁暗锁“咔哒”一声打了开来,陆雪征以为她是要出示什么凭证,哪晓得老小姐从中摸出一只景泰蓝烟盒,打开来抽出一根香烟叼到嘴上,又掏出打火机,很从容的给自己点了火。细长手指夹着香烟深吸一口,她撮起嘴唇喷出笔直一线青烟,而后二郎腿一翘,夹袍大开衩中就露出了穿着玻璃丝袜的大腿。

“五年前,你在秋香别墅玩了一夜,留下这么个造孽种。”她幽幽的说道,声音很沙哑,是坏了嗓子的模样。

陆雪征不大确定自己是否在五年前去过秋香别墅,不过从老小姐的做派中,他已经揣摩出了对方的身份:“这种事情,也应该讲一点证据吧?”

老小姐又不傻,当年算着月份日期,自然是有所知觉的;又因陆雪征是个有名的人物,所以她也一直记在心里。不过她现在病入膏肓,懒得去算那笔旧账,只把小男孩拉扯回了身边:“赎身出来之后,要不是受这小野种的连累,我早再走一步了。不走就不走,本来手头的钱,也尽够我们娘儿俩过活;偏偏我是生来的命苦,没等到小野种长大,又害了肠痨。我活一天,顾他一天,我闭了眼,谁管他去?早就想来找你,可是没地方找去,前两年又听说你是死了;上个月有个老姐妹说在紫竹林看到你和杜老板打架来着,我这才又打听着找上门来了。要说证据,那我也没有,小野种和你活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你肯信自然好,不信也没什么,我不会赖着你。我自己都要死了,管不得那么多了。他年纪小小的,将来是享福还是要饭,横竖也刺不到我的眼!看他的造化吧!”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摩挲孩子的头脸,手指枯瘦如同细枝。小男孩依偎在她身边,仰脸看看金小丰,再看看陆雪征,末了低下头来,神色平静的望向了自己脚上的小皮鞋。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抬头看看老小姐,再看看小男孩,末了也低下头来,心情绝望的望向了自己脚上的大皮鞋。

他此生是下定决心要断子绝孙的——干这刀口舔血的买卖,活过今天方知明天,无牵无挂的倒也罢了;一旦有了牵挂,那他是要被活活拖累死的!

可是好好一个孩子站在自己面前,小模样和自己分毫不差,一声“爸爸”也喊出来了,难道自己把他生生推出去?他那娘一脸烟灰颜色,万一哪天真死了,这么一个小崽子,一个人可怎么活?

也像金小丰似的,在垃圾堆里讨生活,顶着一头瘌痢疮等着饿死?

陆雪征心情很沉重。抬眼望向小男孩,他伸出一只手,攥住了对方的小手。

把小男孩轻轻拉扯到了面前,小男孩对着他一抿嘴,脸上皮笑肉不笑,又清清楚楚的喊了一声“爸爸”,显然是亲娘在家里教导过他。

陆雪征没有正面回答,只从茶几上的糖盘子里抓过两颗巧克力糖,塞到了他的小手里:“乖,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攥了奶糖,口齿伶俐的答道:“连云端。”

陆雪征抬眼望向前方的老小姐:“贵姓连?”

老小姐一点头,欠身在烟灰缸里摁熄了小半截香烟。

陆雪征拍了拍孩子的小身体:“往后,咱们就姓陆了。陆云端,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