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看到一群乌鸦从头顶飞过,我都说没和燕笙在一起了她们怎么就抓不到重点呢?

今晚,方程倒是淡定得多,一直在用指甲钳修着指甲,我被那两张嘴折磨得几近崩溃,求救的目光投向了方程。她难得说一句话,语调虽是懒洋洋的,内容却让人晶晶亮透心凉:“说吧,有什么遗言要交代的?”

我的头都快埋到了胸口。

“恋爱一百天的时候,我记得你送他自己亲手编织的冬天三件套,而他送了你什么,就那么一颗花菜!你还当个宝贝似的,最后烂了,你还把它给埋了,做了个坟!那时我就告诉你,舍不得为自己女人花钱买花的汉子不是好汉子,你那时还不信,我看你和孙启诚分手的原因,八成是因为他在外面有了女人!”

一针见血!赤果果的一针见血!

如今我也总算弄明白为什么当初我和孙启诚在一起的时候,宿舍里就方程一个人特不待见他,其他人好歹喊一声“孙学长”,但是方程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喊他,有的时候心情不好,连名字都不叫了,直接喊“喂!那个人!”。方程她不愧有一流的脑子,还长了一双毒眼。

十一点熄灯后,三个人的嘴巴还是没有停歇的意思,直到隔壁宿舍有人在那里“砰砰砰”敲墙着壁:“喂!你们宿舍有完没完,还让不让人睡觉!”我们几个被那尖利的娃娃音刺得又是虎躯一震。

我向来睡得早,过了那个睡觉点铁定失眠。在床铺上翻来覆去了好几回,自我强迫症又犯了,便打算去厕所放个水。刚起床才发现,原来那三个货也没睡,都是手机光衬着脸,鬼气森森的。

等我回来,一干人的话匣子又打开了,于是,我问出了压在心里长期的疑问。

“咦燕总在我们学校当过交换生?你们怎么都知道,为嘛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话落,隔壁床就飞来了一个枕头。

“你有没有搞错啊!燕学长的金融贸易专业和孙学长,哦不,孙渣男的计算机专业上了一个学期的选修课,你一直陪孙渣男上课的,你竟然没见过?!骗谁啊!”

方程的声音亮亮地传了过来:“当时她心里只有她那个谁,其他事情还用管吗?”

我选择性地闭了嘴。

以前我下午没课,确实一直陪孙启诚去上他的选修课,只是他那是理科专业,我学的是文科。往往课还没开始上,我已经跑去和周公的儿子约会去了。

理科专业的女生本来就少,幸好他们是两个班一起上选修课,多了一个我也不会显得扎眼。

只是有一堂课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孙启诚专业课的授课老师是一名留着小白胡的老头儿,平日里不苟言笑,样子有点威严。不过我对他印象最深的却是,他教的虽是理科,讲出来的话却很文科。

恍惚中,听到有人说了一句:“请那个第四排,左起第五个还趴着的姑娘来回答吧。”

我睡觉睡得正欢畅,却被人一把拉了起来。清醒时,只见着全班一百多双眼睛像聚光灯似的全都照到了我这里。

不远处的讲台上,那老教授捻着花白的胡须,问道:“姑娘,刚才老夫的问题你可否听明白了?”

我听着他文邹邹的话,瞬间有些蛋疼菊紧,也亏得我是搞文学的,马上回道:“小女不曾听明白,可否请先生再赐教。”

话落,全班哄堂大笑。

那教授脸色变了变,又说了一遍:“请姑娘说一下¥%%¥@¥%%¥对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

他说了一大堆,我只听明白了后面几句。

低头求救的目光看向孙启诚,见他一派端正严明的坐姿,头却微微摇了摇:靠!他也不会!还计算机专业的大才子呢!

抓耳挠腮了半天,我只能委婉且不失含蓄地表达了我的谦虚之情:“对不起先生,小女不知。”

那老教授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手上翻了翻点名簿:“姑娘芳名啊?”

我心里“咯噔”一下:我乃天外来客,本不属于这里。

后来终究是孙启诚帮我解了围,记得当时他在全班面前承认我是让女朋友时,我那时的心哟,甜得跟什么似的。

第二天,全班集中开始选论文题目。三十多个女生全挤在一个小宿舍里,六十多只眼睛光看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轮到我时,好写的都被她们选走了。我只能从那些难写的里面再挑一个比较好写的。等学习委员记录好,我一看自己的论文导师,顿时有一种想跳楼的冲动。

学年论文的导师是咱副院长,毕业论文的导师变成了院长!

你们说,如果我挑男人的手气能这么好就好了,随手一选就是上乘级别的。

光选个论文题目也浪费了一个上午。下午开班会,灭绝又开始细数那些陈词滥调,就那么几天时间,连带着宿舍卫生也交代了。

“你们回去后记得登陆一下学校网站,首页有个有关于考研的事宜,下学期学校会统一开办一个考研培训班,有意向的同学回去将这份申请表填好,等实习期过了之后我会收上来”

手上捧着那张白纸,心中又泛起了纠结:考研or不考研,that’saquestion。

回到宿舍,我看着方程已经开始“刷刷刷”填那张申请表了。想想也是,她头脑那么好,不考研确实浪费。对于名校大学毕业生,考上了研究生或许会有更好的出路,只是我纠结的是,万一我考上了,还得读个三年,三年的光景啊!!!

上了大学后,偶然从班级群里得知,我的那些小学初中甚至是高中同学好几个结了婚,更有甚者连“第三者”都有了。他们在群里谈论的永远是升职与工资,而我永远插/不进话题。有一次我难得冒了一个泡,回复的都是“余双双,你在哪里上班?”“余双双,你结婚了吗?”“你孩子多大了?”

我直接回了一句:“我还在念大学。”

下面千篇一律的回复都是:“什么!你还在上学?!我以为你xxxxxx”

那时我第一次觉得,原来上了大学,并不是值得骄傲炫耀的事情。

回想以往,我从一个青葱少女,变成了资深腐女,又想想三年后,我又要多了一个称号——资深腐女剩斗士。

所以考研一事,唔还有待商榷。

当天晚上,我又接到了一个惨绝人寰的通知,院长让我们几个人教论文大纲。我凌乱地拨通了燕笙的电话

“燕总,俺还想多请两天假,要将论文大纲教上去。”

“行。”那头他爽快的答应了:“我这几天手头的事物也没忙完,刚还想跟你说多留几天呢。”

咦竟然这么巧!

总之等我从院长办公室筋疲力尽地出来,把所有事都忙完了,已经是三天后了。正好在那一天,燕笙也很是凑巧地忙完了C城的事务。

回A城的路上,我闲着没事拿出了那张研究生申请表看,宿舍三个人毫无意外,都选择了留校考研,只剩一个我

“你在看什么?”

“哦学校里发的考研申请表,下学期打算开个考研培训班,班主任让我们想考研的人填写一下。”

“你想考研?”

“嗯,怎么说,内心的思想还是倾向考研的。”

旁边的人沉吟了半晌,嘴巴动了动:“别考研了,将来我养你”

他声音有些轻,又刚巧一辆大巴车鸣着汽笛呼啸而过,我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燕总,你刚才说了什么?”

他面上泛起了一层红晕:“没,没什么。”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却见他一手重重地敲了一下座椅。

好好的,这是干嘛呢?

第30章

从A市到C市,我一路上的心情就好比自己胸前的两坨肉的罩杯升值,雀跃加开心,从C市回A市,心情较之之前,完全倒了个,身疲心累。燕笙将我送回了公寓,想到他一连送过我许多回,我都没有好好谢谢他,便招呼着他进门坐坐。

他脸上闪过一丝惊讶,很快便恢复了平静:“这倒是你第一次让我进你家。”

我挠了挠头:“之前是我倏忽。”

客厅内,他闲适地坐在沙发上,眼睛不停地向四处瞟着,像是在打量我住的地方。我倒了一杯纯净水递给他:“不好意思燕总,家里没有茶叶,只能请你喝白开水了。”

他接过,浑不在意地喝了一口。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时针已经过了十二点。先前在高速上一路飞驰,也没有进服务区吃点东西,肚子倒也空虚了。

看了看沙发上坐着的人,我道:“燕总,如果不介意的话就留下来吃顿饭吧。”上一次在C大,说要请他吃饭的,结果多了三张嘴不说,连带着付款他也一并包办了。想想我若现在亲手做一顿发是不是更能显示点诚意出来。

沙发上的人听了,嘴边又挂上那惹人心颤的浅笑:“哦?你做?”

我觉得他这句问话是在质疑我的能力。不是我自己吹嘘,我这厨艺虽不如我妈那样的磨人,但好歹也能下口。回想以往,小时候,我爸忙着他政府里的事,显然没空照顾我,我妈那个时候又忙着和人砌长城,于是我从一开始简单的鸡蛋汤再到后来的清炒,直至最后掌握了一些荤菜的烹饪方法,其中的辛酸苦楚无人能知啊!于是我将胸脯挺了挺:“燕总!你不要看不起我,我做菜可是很好吃的!”唔,这么说好像有点夸张了。

燕笙眼中的笑意更深了,手不停地转着桌上的水杯,道:“好,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我雄赳赳气昂昂走进了厨房,心中已打算做几道我最拿手的小菜,只是打开冰箱后我痿了。

原本空空的垃圾桶已被我扔了满满的烂菜叶子,手中捧着一盒翅尖翅中,还有一盒精肉,眼中泪水涟涟:千算万算,竟然没算到冰箱里存储的货物都过了保质期了。想想也是,原本国庆长假后我就能回A市的,谁知道又跑去C大耽搁了几天,这些东西不烂才怪。

婆娑了手上了荤肉许久,又不置信地翻看了好几遍的保质日期,我终究是含着热泪讲它们扔进了垃圾桶。又在冰箱里淘了淘,结果发现能吃的只有两袋子康师傅泡面和一盒子鸡蛋了。

“怎么了?”

我回头一看,语气尽显委屈:“燕总,家里的菜都过期了,您不介意等我一会儿,我现在就去菜场买菜,我保证,会很快的。”

他看了一眼我手上的两包泡面:“不是有吃的吗,还要出去多麻烦。”

“啊!”请请人吃泡面,这是不是太寒碜了点。

“就吃这个了,别出去买了。”随后一双眼有意无意地扫了我一眼:“我这人的要求不是很高的。”

“那那我这就煮泡面给你吃。”话出口,我觉得自己更寒碜了。

为了使泡面看上去也有点奢华感,我还特地打了两个蛋,加了火腿进去。或许是真的饿极,我们都吃得很快,耳畔响的都是“呼啦呼啦”吸面条的声音。

两碗面见底后,他优雅地擦了擦嘴角:“你这手艺确实不错。”

我听了喜乐了,脱口就道:“其实康师傅的老坛酸菜面更好吃,下次我请你啊,甭跟我客气。”

额我好像又说错话了。

吃完面后,燕笙只坐了一会儿,便借口说要回公司看看,走了

国庆这一趟假期真是一段曲折的假期,一个人呆在屋子里,反而觉得清净了不少。

一夜无梦,睡得那是好呀,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便整装出发,去公司上班。进了公司的大门,一路上对那些熟悉的陌生人点头颔首,算是打招呼。

办公层的玻璃门前,刚巧遇到了正要出门打水喝得华姐。她见到我后,稍稍地愣了愣,然后揉了揉眼,万分平静地说了一句:“回来了?”

我点了点头:“恩,回来了。”其实我知道,她这是在装深沉,骨子里说不定正在为我的回归由内而外的激动╭(╯3╰)╮。

她微微凑了过来,咬着我的耳朵道:“这几天和燕总的二人世界过得怎么样啦。”

我心尖口一颤,忙道:“胡说八道些什么呢。”

她的表情总算变得正常了,一脸的戏谑,食指在我面前摇了摇,道:“表不承认哟,圆圆打电话都和我说了,你和燕总这几天的进展应该很快吧。市长千金配大总裁的公子,恩,确实是绝配!”

我被她弄得就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大总裁公子?谁呀?”

她马上一脸见鬼的表情:“你不知道?来‘建业’上班都这么久了竟然不知道?”

“需要知道什么吗?”

“真是服了你了,咱‘建业’的大总裁姓什么你知道吗?”

我仔细想了想,以前浏览‘建业’网页的时候好像看到,但也只是打了个眼,没怎么放在心上,所以华姐突然问起来,我虽然有印象但是真的记不得了。

她看着一脸迷茫的表情,摇了摇头:“姓燕啊!是姓燕!和咱总经理一个姓!咱总经理是总裁唯一的儿子,也是将来‘建业’集团的继承人啊!”

听到她这么说,我内心由于太过震撼,当即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卧槽!不仅是社会精英,还竟是豪门贵公子啊!

身后传来一声高亢的嘶鸣,很熟悉也很“亲切”。

“是哪个不长眼的踩了我一脚!想死啊!”

我慢悠悠地转过身,入眼的是一张画得已经辨不清原来面貌的脸。浓烈的香水味直窜入鼻腔,我有些过敏的鼻子当即有一种溃堤的冲动。

郑美呲牙揉着脚面,一看是我,假面瞬间扭曲了起来:“果然是个不长眼的!”

我撩拨了一下头发,反问道:“感情我要是背后能长眼就好了,也不会踩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不好意思啊郑组长。”

她冷哼了一声:“想不到你还活着,这么几天不见我以为你死了呢。”

“妖孽尚未收复,我怎好死,好歹也得拉着她做陪葬。”说罢,还很有意味地上下瞟了瞟她。

她气得愈发癫狂,我不理会直接开路走人。背后传来华姐与她叫嚣的声音。

“让开!好狗不挡路!”

“这句话我我还给你!”

“你给我让开!”

“你干嘛不让!胸大就了不起吗?!胸大就能随便顶人了吗?”

“对!就了不起!有本事你也这么大啊!”

“不就是塞了两块人造硅胶吗?也值得你到处嚷嚷。不停的在你那两块肉上动手术,也不怕将来坐飞机的时候炸了。”

我将头凑到了小玲边上:“我不在的一些日子,她俩还吵过没。”

小玲摇了摇头:“你也是知道的,她们俩唉,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你看,公司的同事都见怪不怪了。”

我环顾了一下,果然,办公层的人基本上都在淡定地做自己的事情,完全忽视了还在门口吵得正欢的两人,以前好歹有人会劝上一句,现在都发展成这样了?!她们的战斗力指数果然都升级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如既往地受到了郑美的“贴心”对待,连续一个礼拜的跑业务差点没把腿也跑断了,往往回到家,就累得栽在了沙发上。

今早上班,难得看到大家聚在一团,不知在讨论些什么,于是自己也不落单,屁颠屁颠跑过去加入了她们的队伍。

“唉,我听那些值班的保安说,总经理都熬夜了好几天了,这几天都在办公室忙着那些积压下来的文件。”

“也是啊,这么个折腾法,身子怎么可能受得住,而且马上就要入秋了,晚上还蛮冷的,睡在办公室怎么可能不生病。”

我听了一惊:“总经理生病了?”

“是啊,总经理出差了几天,假期过后事情本来就多。长假过后他又好想因为什么事情耽搁了几天,事情就越来越多。诺这几天不就一直忙着,最后身体累垮了,在家休息呢。”

魂不守舍地回到座位上:他竟然生病了!不知严不严重?有没有去医院?又吃药了没?

国庆长假后耽搁了几天?我心里猛然一惊,那几天他又刚好与我在C市,难道是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越想越难安,干脆直接去找巫主任了。

巫主任一脸老成地推了推鼻梁上的厚镜框:“什么事?”

“我我想请假。”

她眼睛眯着打量了我几眼,我被她盯得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请几天啊。”

“不多不多,就今天。”

她点了点头:“嗯,可以。”

我哑然,就这么简单的好了?不是说“格格巫”大人很难搞的嘛,看来传言有虚啊!

我刚转身,“格格巫”大人又发话了。

“你等一下。”

我定住,她撕了一张纸下来,刷刷刷写了一行字递了给我:“记得帮我和总经理问个好。”

手上的纸翻开一看,地址:XX路XX区XX幢,门牌号XXX。

我瞬间风化:我的动机有这么明显吗?

燕笙的地址我实在不知道要坐哪路的公交车,只知道那所谓的XX区是A市有名的富人区。于是便打算奢侈一把,直接打的过去了。

走之前,我又很奢侈地买了个水果篮,想了想便又买了一束鲜花配对,这样才像是去探病的样子嘛。

汽车越驶向外围大路越是空旷。相比较闹市区,城郊的环境确实好,果然适合建造高级住宅区。山林掩映处,偶然能窥见几座造得很精致的欧式别墅,住在这里,确实是种享受。

燕笙他,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富公子啊!

站在一栋别墅前,仔细对照了一下巫主任给的地址:嗯,不错,就是这里。

门铃响了一阵,总算是有了动静。

“哪位?”

是他的声音,听上去中气不足有点虚弱。

“是我燕总,我是余双双。”

电话那头没了动静,“咔哒”,清脆的响音过后,大门自动开了一条缝。

鹅卵石路的两边青绿的草地修建的很整齐,满园的鲜花开得很是灿烂,不过更惹眼的确是一棵高大的梧桐树,它就这么直直地立在花丛中央,从来都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现在倒是万花丛中一点绿了。

梧桐树下还放了一张漆白的欧式花桌和椅子,倒也相得益彰。只是我瞅着那棵梧桐树,竟觉得分外的眼熟,想了半天,一拍脑门,想到了,不就是以前在那座小公园燕笙爬的那一棵嘛!我记得当时他下来的时候还把裤子给刮烂了,想不到他竟把它移种到自己家里了!看来他真的很喜欢这棵梧桐树嘛。

我在门前踌躇了一会儿,刚想敲门,门就开了,从里露出了一张有些泛白的面容,外加他穿了一身白色的家居服,就更显得病态了。他这般模样到让我想到了犯心疾的西施,总之就是一句话,很好看。

“进来。”

我朝里探了探,干净透亮的地板,再看看我沾染了一层灰的运动鞋,识相地想要弯腰去解鞋带。

“你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