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辚辚,马潇潇,快马飞奔。

芳菲挣扎着从马车里探出头,却见他已经戴上了大大的斗笠。就是那一瞬间,他已经看到那张泪痕满面的少女的面庞,那么清雅,那么凄楚,如第一次的惊为天人。

只是,已经是最后一面了。他不再停留,果决地翻身上马,掉头就走。远远地,能看到狂欢广场上的滚滚浓烟,能隐约听到震耳欲聋的欢呼。

他皱皱眉头,那么厌恶。这是一个疯狂的国度。他想,自己若是能等待掌权的那天,第一件事就是废除这个可怕的荒唐的法令。只是,他不知道,他的父皇在他这样的少年时代,也如是想。但在强大的民俗面前,就算你是皇帝,又岂能真正挑战祖宗留下来的传统?

狂欢广场。

鲜花架下已经点燃了火堆。熊熊的燃烧。醉醺醺的人们睁大眼睛看着那个一身白纱的女郎。她蒙着面纱,看不清面容,也看不清身段,但因为醉意,每一个人都用了对最美的想象力——那少女美轮美奂,倾城倾国。

她如最最顺从的羔羊,躺在一个鲜花的吊篮里,然后,身子被固定,软绵绵地贴着十字架。她浑身上下都是鲜花,笑容也如鲜花——暴饮了棕榈汁液的人们,如吸毒一般,灵魂早已飘飘欲仙,觉得那么美丽的少女,她在欢笑。

大祭司的小辫子已经散乱,披头散发在满是刀疤的脸上。他从头到脚都是酒味,已经彻底进入了一种癫狂状态,歌之舞之,吟唱着送给大神的赞礼,然后,宝剑一挥,拍在自己的鼻子上,鼻梁骨一歪,鲜血顺着鼻子流出来,他心里涌起无限的快意,声音如天际飘渺的魔音:“点火……”

早已准备好的神职人员,将手里的火烛纷纷抛到火堆里,只听得哗啦一声,火堆便熊熊燃烧起来。

鲜花,火焰,白纱的少女……这一切,定格成狂欢节的一种绝美。少女安静如羔羊,和癫狂的人们一起,把自己祭祀给大神。

这一刻,无一人清醒。

太子受责罚1

彻底癫狂。

唯有观礼台上的罗迦松一口气,只还是铁青着脸。他在火焰的升空里,悄然离开,不忍目睹。身后,只跟着他的几名贴身侍卫。

他再也不想在这个疯狂的地方呆下去了。他甚至永生也不想再踏足这个可怕的地方了。

密室。伸手不见五指。

太子跪在地上。地面寒冷,他病体孱弱,却一声也不吭。

“你好大胆!竟敢串通安特烈,私自放走芳菲!”

他并不为自己辩解,声音淡淡的:“她救我一命,我总要还她一命。父皇,安特烈说我不像个男人,我总得男人一回。何况,她是个少见的医学天才,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毁灭!”

“啪”的一声,罗迦一耳光落下去,这一巴掌,不留丝毫的情面,太子嘴角流血,被打落的碎牙,和着一口血吐出来。

罗迦暴怒欲狂:“就因为这样,你就敢私自做主?”

“我是太子,是北国的储君!我从未动用过自己的权利,这一次,难道也不行?”

“逆子,你既然知道自己是北国的继承人,你就该知道祖宗的规矩!朕从小是怎么教导你的?你只因一己私念,就不顾大局。你可知道,若是此事流传出去了,若是被大祭司知道了,不止你,就算是朕,也要成为北国的大罪人!今后,还何以取信于臣民?”他重重的,又是一耳光扇在儿子面上,丝毫也不因为他的病弱手下留情,“你还没登基,就如此蛮干!要是登基了,岂不把北国翻个底朝天?再说,芳菲还毒害左淑妃,害她流产,芳菲不止是祭品,更是个杀人凶手……”

“不是芳菲,不是她干的!”

“不是她是谁?”

“芳菲善良纯洁,她绝不会干这样的事情……”

善良纯洁?那小鬼头提滚水浇花,在大神胸口扎尖刺的事情,他还不知道呢!罗迦怒斥:“朕比你了解她!你黄口小儿懂得什么?”

太子受责罚2

太子慢慢抬起头,擦掉嘴角的血迹:“父皇,你总是这样,什么都想当然,被欺瞒了也不知道……”

罗迦大声咆哮:“朕是天子!谁敢欺瞒朕?”

“是么?那你可知道,我的病,根本不是‘病’?”

“那是什么?”

“是毒!是中毒!芳菲诊断出来,我却不敢告诉你,也不许她告诉你……这毒,已经潜伏在我身子里长达两年了,每天每日都折磨着我,痛不欲生。如果不是芳菲,我早就被折腾死了,再也坚持不到今天了……”他悲愤莫名,“父皇,这些你可知道?”

罗迦不可置信,鼻孔呼呼地喘着粗气:“是谁?谁敢如此大胆?”

太子悲哀的摇摇头:“儿臣也不知道!”

“好,就算你是中毒,你怎知芳菲就没害左淑妃?大家都亲眼目睹了,每一个人都作证是她,左淑妃也指证是她,难道左淑妃会自己害自己流产来诬陷她?芳菲私通安特烈,被左淑妃撞见……”

太子面色微微有些绯红,急促:“父皇,你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难道你也看不出芳菲有没有私通安特烈?”

罗迦忽然想起那具少女的躯体,被掩映在残破的纱衣下面,干净,圣洁,那脸上淡淡的绒毛,那种少女才有的芬芳……他猛地摇头,仿佛要毁掉这段可怕的记忆。那个小人儿,她那么干净,那么纯洁,就算不是公主,也是圣处女!

无可争辩。

他哑口无言,无法再回答儿子的问题。

“这一次的事情,也就这样了。不许走漏半点风声。你马上启程回皇宫,今生不许再踏进神殿半步!”太子心里一震。储君不许踏进神殿半步,这是什么意思?自己被废黜了么?

他惨然一笑,跪下叩头:“多谢父皇恩典。”

罗迦拂袖而去。

……………………………………………………

多么可爱的自由1

远远的,还能看到神殿广场上淡淡的轻烟,北国的“圣处女公主”,已经升天了。他想,大神享用了这可怕的祭品,大雨,为什么还没降落下来?

感谢那些令人疯狂的棕榈树汁液,没让大祭司发现一丝一毫的异常。他转身,摸摸额头,才发现满头冷汗:如此李代桃僵,就算是过了这一场劫难?

那个小小的人儿,她,又逃到了何处?

他心里十分惆怅,人人都道帝王至高无上,可是,像自己现在这样,遭遇干旱,瘟疫,和儿子纷争,宠妃流产,祭品逃跑……没一样令人省心的事情。

谁说帝王都是快乐无忧的?

柔然国边境。

一辆马车不分昼夜,兼程赶路。

满天星辉,安特烈的眼皮几乎快睁不开:“芳菲,他们追不上来了,我们歇一夜再走吧。”

芳菲扬着马鞭,神采奕奕,丝毫也不见疲态:“安特烈,你要是累了,换我驾马车也行。”

安特烈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两人仓惶逃命,连安特烈留在月光城的侍卫亲信也来不及通知,二人如丧家之犬,总算逃到边境了。不过短短数日,芳菲见他赶马,竟然学足七八成,能独立驾驶马车了。

芳菲穿一身黑色的衣服,乌黑的长发是她自己用匕首割断的,只剩下一尺不到,高高绑成一条马尾,如马厩里最常见的小厮。她接过安特烈手里的缰绳,一拉马缰,安特烈闭着眼睛,摇摇晃晃地在靠在硬邦邦的车板上,嘟囔一声:“我总算可以休息一下了。”

芳菲嘴角含笑,月光,星辉,沙土的味道也成了芬芳——自由啊,多么可爱的自由。她兴致勃勃,一往无前。

“安特烈,你说他们发现我跑了,会怎样?”

“乱成一团呗。哈哈,一定会当场把大祭司活活气死,我看到他那张刀疤脸就讨厌,他自己最好一气之下就跳下去祭祀大神。”

多么可爱的自由2

芳菲忍住笑,不止大祭司会气死,罗迦也会气死,这二人都死了最好。

“安特烈,你说太子会不会受到惩罚?”

“芳菲,这个问题你已经问了起码一百次了。我不知道,我不是北皇陛下,行了吧?”

每一次都是这样,芳菲失望,又黯然。

“真不知表哥是怎么想的,我见他平素对你冷冰冰的,这一次却这样帮你……”

他不知道,她却是知道的。就算以前不知道,但自从自己遭遇了左淑妃事件陷害后,也知道了。黑暗里,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伸向太子,他中毒,他装病,他在罗迦前面对自己的冷淡……他用尽一切办法,越是重要的,越是显得漫不经意。

所以,罗迦才料定自己没有任何依靠,直到最后,也没太加强防备,只不要外面的人进来,却忘了里面的人会出去。

“表哥不知用了什么办法,竟然把我塞进去做侍女,天啦,芳菲,我生平也没做过这种事情,可都是为了你,你要怎么感谢我?”

他嘟囔着,疲惫地将头靠在她的肩上,迷迷糊糊的,很快睡着了。芳菲任那个重重的头颅搁在自己肩上,这个少年,他是上帝的使者,若不是他误打误撞跑进来,自己的灵魂早已化为了一道火焰。

多谢他!除了太子,自己最要感谢的就是他。

她看着茫茫的黑夜,陌生的世界,就算惶恐,但身心是自由的,啊,距离北国,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从此,就再也无人认识自己,从此,自己将永离神殿,告别一切的大神。

多好的事情!

就算是对太子的担忧,也无法阻止这样的喜悦,它在心里蔓延,燃烧,少女还不知道外面世界的险恶,只知道这一次逃亡的胜利。多好!

愿她走过的路上点缀些青绿的荷塘

愿大树的浓荫遮掩着火热的炎阳

愿路上的尘土为荷花的花粉所调剂

愿微风轻轻地吹着,愿她一路吉祥

安特烈大婚1

安特烈在歌声里睁开眼睛,寻找这仙音妙乐的来源。他的目光落在芳菲身上,充满惊喜:“芳菲,是你在唱歌么?”

她抑制不住的高兴,甚至根本不知道,这歌是从神殿里学来的。她一转头,忽然在他脸上猛地亲一下:“安特烈,我好开心。”

她这举止完全是无意识的,没有任何的性别之分,就如小孩子,高兴到了极点,就亲吻自己的爸爸妈妈。安特烈这一路上跟她相处,才发现她除了书本上得来的知识,对外界,对世俗人情,对礼教规矩……统统一窍不通。她自由热烈,随心所欲,想到什么便是什么。就如这一亲吻,哪怕奔放如安特烈,也捂着脸,面上一红,天啦,那是来自少女的亲吻啊!

他红着脸,声音也有些怪怪的:“芳菲,你究竟要去哪里?”

她笑而不答。

他在月光下看她。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亲吻的原因,他忽然觉得她看起来那么不一样了,可是,究竟是哪里不一样,他却完全说不上来。是她明亮的眼睛?是她轻盈的身影?是她洁白的额头?

他看着黑夜里起伏的高高的群山,连绵的云彩,那是柔然国的山脉,那是柔然国的边境。他忽然说:“芳菲,跟我回家吧。”

“你的家?是柔然国的皇宫么?不不不,太可怕了,皇宫和神殿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地方。我无论去哪里,也绝不会再去皇宫了。再说,罗迦会轻易地追来将抓我回去。”

“他不敢在柔然国抓人,那是我的地盘,不是他北皇陛下的……”安特烈想起自己在北国屡次被驱逐,被关闭的待遇。最后一次,要不是太子出马,自己真要被扔在马车上五花大绑地,像犯人一样被遣送回柔然国。

芳菲笑起来,好奇地看着他:“安特烈,你是不是回去就要成亲了?”

提到这个话题,安特烈就垂头丧气,的确,今年自己就要大婚了。

我难道不是美人吗?

“殿下说,你的未婚妻很漂亮,难道你还不满足?”

他闷闷不乐:“也不知道有没有那位公主美丽。”

芳菲见他依旧对那幅古老的画像相思入骨,耿耿于怀,失声笑道:“安特烈,你可不能这样比较,那画像上的人早已被处死了……”

安特烈咬牙切齿:“这么美丽的女孩子,却死得那么惨。北国真是变态。”他一转眼,忽又说,“芳菲,也许你是公主里最不漂亮的一位了……”

她毫不生气,咬着嘴唇嫣然一笑:“所以嘛,我才逃出来了嘛。天妒红颜,我不是红颜,大概是那个大神在天上看着我不够漂亮,一疏忽,就让我逃出来了,呵呵呵……”

安特烈听着她爽朗的笑声,不禁多看她几眼,这个女孩,刚刚经历了如此惨痛的逃亡,还能活泼如斯,可真是难得。

芳菲勒马,看着那片起伏的雄伟的山脉,能清晰地感觉到初夏的风出来的青草味,那是个叫柔然的陌生的国度,安特烈,他要到家了。

“安特烈,我们歇歇吧,歇歇再走。”

她的声音那么疲倦,安特烈笑道:“我的女超人,你也会累?”

她看着他的眼睛:“安特烈,你救了我的命,我想做一件事情报答你。说吧,你需要我做什么?”

四目相对,安特烈忽然一阵剧烈的心跳:那么奇怪,并非美若天仙,自己怎会想起那幅倾城倾国的圣处女公主的画像?这一瞬间,竟将二人混淆。迷蒙里,总觉得她身上有种特别奇怪的东西,但奇怪在哪里,却又说不上来。

“芳菲……”

她嫣然一笑:“是没想好么?也罢,你慢慢想,没有期限,这件事随时都有效。只要你提出,无论多么困难,我都会报答你。”

他咬着嘴唇,看她握着马缰的雪白的手,忽然说:“芳菲,你若再长得好看一点,我说不定会迷上你。”

她眉毛一蹙,惊讶的:“我难道不是美人么?”

我难道不楚楚动人么?

他哈哈大笑,猛烈地摇头,她是美人么?为什么觉得她美丽的时候,细看又一般般?为什么觉得她一般般的时候,却偏偏又楚楚动人?

真是奇怪。

二人靠在马车上,静静睡去。

晨曦初露,金黄色的阳光穿透黑色的乌云,在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安特烈睁开眼睛,身边空荡荡的。他下意识地喊一声:“芳菲,芳菲……”

没有任何应答。他慌了神,跳下马车,高声呼喊:“芳菲,你在哪里?”四周空荡荡的,没有丝毫声音。

莫非是被北皇派人捉走了?可是,四周静悄悄的,并无任何痕迹,再说,自己就算睡得再沉,也不可能丝毫不听到打斗的声音啊?

这时,天色已经大亮,急得团团转的安特烈忽然停下脚步,瞪着地上,坚硬的泥土上,用枝条刻画出几个大字:谢谢你,安特烈,我走了,不要担心我!旁边还有一幅白绢,是她用晚上烤火时的烧焦的枯枝写的,是一个药方,治疗太子的药方,要安特烈转交给太子。

芳菲走了。

他追出去,放眼四望,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芳菲选择的是哪个方向,无从寻找!

他苦笑一声,自己刚回到柔然国,却又还要返回去送药方?这个芳菲,也真是的,在神殿不给,现在弄得这么麻烦。不行,自己再回去,若被罗迦逮住,非被剥皮不可。

这是一片陌生的地方,是北国,燕国和柔然的交界地。

早年的战争侵袭下,这片土地已经荒芜,人烟稀少,杂草丛生,一些野兽趁机出没。菲骑着一匹马,慢悠悠的走在草丛里,也不知道害怕。从小到大,她还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上路,一个人静静地看这个陌生的世界。

它不如神殿的优雅美丽,也没有神殿的清水瓜果,甚至它穿梭其间的小动物都是脏兮兮的,她认得,那是一种地老鼠,啃噬树根和粮食,是又丑陋又肮脏的动物。可是,就算是这样,她也喜欢。褐色的泥土,飞扬的沙尘,她都喜欢。她贪婪地呼吸着这并不美好的空气,转眼看到一截巨大的石板,在地势略高处,风吹日晒,漂白得那么洁净。

她跳下马,走过去,静静地坐在上面。

三皇子追杀

一株大树遮挡着,阴凉,清爽。她觉得有点儿困倦,便倒下去,以手为枕头,舒展四肢,静静地躺着。然后慢慢闭上眼睛小憩,无忧无虑,无拘无束,觉得又安全又自在。

她丝毫也没有注意到,在密林深处,一双阴鸷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她。

他跟踪了她许久了,早在她和安特烈逃到神殿外的丛林时,他就看到了。他一直监视着,生怕出意外,所以,最先发现了他的失踪。他尾随着父皇泅水渡河,他甚至亲眼目睹自己的父皇寒症发作,撕碎她的雪白纱衣……就在那一刻,他吓呆了,忘了跟踪。父皇,向来严肃庄重的父皇,他竟然敢这样!他亵渎大神的祭品!他捂着嘴巴,尽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眼睁睁地看着她逃跑。

他不敢追上去,怕父皇杀了自己,他想,那是父皇的一个秘密,一个隐私,他不敢去揭破。就是这一刻错失良机,芳菲等已经跑远。他一路追逐,快到柔然国边境才重新追上他们,但是,他不敢贸然和安特烈动手,这是安特烈的地盘。

直到芳菲一个人重新上路。

他还以为,那个丑东西,是和安特烈私奔呢!原来,不是么?!

他异常困惑。

她要去哪里?自己是不是该马上冲上去捉住她?捉住她以后该怎么办?马上杀了她?本是一个逃犯,可是,她为什么那么轻松?她舒展四肢,神情优雅,如一只美好的梅花鹿。阳光点点的从树缝里洒下来,斑驳的撒在她宽大的单衫上,修长的手臂,修长的小腿,修长的脖子,白,晶莹的润,仿佛一个鬼斧神工的玉人。

这是那个小丑东西么?这是哪个阻碍自己,害得自己整个少年时代都压抑郁闷的丑东西么?他忽然那么愤怒,恨不得马上就冲上去杀了她,杀了这个妖孽!他俊脸扭曲着,手指牢牢捏着刀鞘,冷冷一笑,又觉得无比的污秽:

父皇,其实也不过如此!

这个妖孽,也不过如此!他们都该死!

三皇子追杀2

一阵假寐,芳菲舒服地睁开眼睛,放眼看这无边无际的天空,良久,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自己到底该去哪里?

大燕是早已亡了的,老燕王也早就死了。在她的记忆里,再也没有任何的亲人。该去投靠谁?

此时,她只有一匹马,怀里有点儿干粮,那还是安特烈在路上给她的。此外,一无所有。早就渴望自由,但真的自由了,却如豢养已久的鸟儿,不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她牵了马,看看方向,也不管,任由马儿自己踏上一条路,走到哪里算哪里。

马蹄声惊动了草丛里的一只小野兽。它嘶叫着跑出来,却是一头小小的豹子。它虽然凶恶,但见了高头大马,也很害怕,一溜烟地就跑了。芳菲认识这种动物,看着它美丽的花斑豹纹,正要追上去,却听得另一声嘶鸣,依稀是一人一马。

她好奇地回头一看,却见一只明黄色的东西蹿出来,竟然是一只老虎,正是往那个人蹿去。芳菲的马受惊,撒开蹄子就狂奔。芳菲完全控制不住马,生怕被颠下来,只好伏在马背上牢牢握住马缰。飞奔一阵,早已窜出了这片荒林。

待马放慢脚步,已经跑出去老远了。芳菲左右看看,此时天色已晚,只见前方隐隐有炊烟升起,便信马由缰,往前而去。

这是一个荒凉的小镇。说是小镇,不过是一条半里路不到的小街,两边的房子阴暗陈旧,来往的人也不多,唯一的一家客栈前面摆放着一个烧卤的摊子,里面都是一些卤味,什么猪头肉啊,卤鸭子之类的,天气热,一些苍蝇围着飞来飞去,嘤嘤嗡嗡的。

芳菲觉得很是好奇,牵了马走过去,闻着那股肉香味:“这是什么呀?”

小二睁开瞌睡的双眼,见来了顾客,喜形于色:“哟,客官,您这是要住店?”

“是啊,我要住店。”

“好咧,快快请进。”

吃饭还要钱啊?

芳菲随手将马缰一松,也不管马,就径直走进去。屋子里也是黑黢黢的,三两只木桌,几条宽凳子,还没掌灯,只凭借夕阳的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维持着一点亮光。

“客官,您先吃点什么?”

“我要外面那个肉……”

“卤肉么?好咧,要多少?”

“一样来一份吧。”

一碟子盐干花生米,一碟子烟熏芦笋,一碟子猪头肉,一碟子卤鸭子。每一样份量都是少少的。芳菲夹一筷放在嘴边,天气太大,卤肉已经微微有点变味了,可是,她自从进了神殿,已经七八年从未尝到过肉味,只觉得浓香可口,一口下去,不禁大吃大嚼,大声说:“好吃,太好吃了……”

店小二昏昏地看着她,这个不男不女的客官,就这卤肉,有那么好吃么?

她浑然不觉旁人的眼色,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将几碟子东西吃得一干二净,才心满意足说:“小二,客房在哪里啊?我先去歇歇。”

小二满脸堆笑,手伸出来:“客官,小店的规矩,先结算饭钱,喏,这饭菜,三十钱。”

芳菲一愣,给钱?给什么钱?

她自小在宫里长大,从没用过钱。到了北国后,在神殿生活,别说用钱,简直连钱都没有看到过。就算和安特烈一路的逃亡,也是因为太子在马车里准备了干粮和清水。二人都没什么生活经验,不过是偶尔晚上露宿时,打了点野味,拼命奔逃的途中,也没有住过店。

她好生惊奇,还要钱的么?到哪里去拿钱呢?

店小二见她满面愕然,脸上的笑容逐渐地就不见了,他上下打量这个“客官”,一身灰色单衫,头发半尺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说是女的吧,又像个牧马的小厮;说是男的吧,她露出的手,十指纤细,如削葱尖。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竟然连三十文也拿不出?

…………………………

吃霸王餐的男女

他尖声问:“客官,不过三十文而已,小店已经是这附近最便宜的了……”这附近唯他一家而已,谁知道他算不算便宜?

“可是……”

“可是什么?吃饭付钱,天经地义。”

他的手,几乎要伸到芳菲的脸上,“先给钱,后住店。”

“可是我没有钱耶。”

他几乎要跳起来:“没有钱,你还学人家住什么店,吃什么饭?你充什么大爷?难不成,你是专门吃霸王餐的?”

芳菲见他目露凶光,吓了一跳,后退一步。

小二以为她是想跑路,身子一转,睡眼也不朦胧了,动作也变得迅捷了,随手就抄起身后的一条条凳:“你敢吃霸王餐,非打折你一条腿不可……”

芳菲慌了,没想到,就几碟小菜而已,犯得着这种场面?她又惊又怕:“别别别,有话好好说……”

“说什么说?付钱,快付钱……”

芳菲的手伸到怀里,企图找出一样值钱的东西。可是,她既没有一件首饰,也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包袱里,不过是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是马车里原有的。

小二盯着她,也企图找到一两件哪怕是小小的首饰,可是,他很快失望了。他看出,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简直是一无所有。

芳菲的手翻出,小二眼前忽然一亮,盯着那个蓝色水晶苹果,狐疑道:“这是什么?”

芳菲急忙摇头:“不行,这个可不能给你。”

小二劈手就去抢夺:“待我看看,这什物值不值三十钱……”

芳菲眼明手快,收回桃子揣在怀里,见势不妙,撒腿就跑。

店小二岂容她跑掉?抄了条凳就追上去:“叫你跑,你吃霸王餐还敢跑,非打折你的腿不可……”

“啊哟……”芳菲惨叫一声,眼看小二的条凳就要落在她身上,小二的手忽然吃疼,条凳掉下来,正好砸在他的脚上。这下,他的惨叫真是惊天动地:“啊,救命啊,吃霸王餐的强盗啊……”

蠢货,你私逃不带银子?

“你乱嚷嚷什么?她欠你多少钱?”

小二停止哀嚎,看着那个突然多出来的凶神恶煞的年轻人,他拿着一把锋利的佩剑,目光森冷,像一个地狱的使者。原来,这吃霸王餐的家伙还有同伙?

他哆嗦着:“三十……三十钱……”

一块银子抛在他脚下:“够不够?”

银子!是银子!

小二大喜,连脚疼都忘了,急忙点头:“够了,够了……多了,多了……”

“多了?多了就找给本……找给我!”

到手的银子,又要找出去,小二哭丧着脸:“店小利薄,没得找补……”

来人一把夺过银子,放在桌上,手起掌落,碎银一分为二,自己拿了一块,再也不理睬店小二,转身就走。

芳菲愣在原地,看着此人一气呵成,眨眨眼,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出现了毛病——等她反应过来,撒腿就跑,却被一把抓住了衣领。

“放开我……放开……”

她喉间咯咯的,来人浑不在意,将她抓在马背上,拖着就往外走。她几乎要闭过气去,强大的恐惧感袭来,不亚于要被烧死的时刻。

漫天的星斗,给这个荒凉的小镇增添了一丝神秘的灿烂。芳菲被重重地扔在草地上,她一骨碌又爬起来,待要逃走,却双足无力。但是,身子毕竟没有置身在神殿,不是在巨大的囚牢,而是在空旷的田野,只有这一个敌人。

她吸一口气,看着自己的老冤家——三皇子,他怎么会追来?

三皇子也盯着她,阴鸷的目光里也满是犹豫,显然不知该怎么办。他绝没想到,芳菲的逃亡不但毫无目标,而且她丝毫生活的经历也没有,竟然连住店吃饭要付钱都不知道,真真是蠢到出奇。他虽然也是王子,但是按照北国的千里拉练,每一年往返于北武当和皇宫之间,自然有了足够的生活经历。

“蠢货,你私逃竟然连银子也不会带?”

和太子的勾当

她压根就不知道,只好实话实说:“没人给我银子。”

“你要逃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