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我的手抓到了结实的土地,满身泥浆的爬上了岸来,几乎是立刻脱力的倒在了地上,大口地呼吸新鲜的空气。

许久,我昏眩的头脑清晰了一些,才注意到旁边的救命恩人。

一眼过去,我呆住了。月光下的容颜,让我刚刚清醒的头脑再次昏了。我突然发现,死亡和幸福有时真的只有一步之遥。一瞬间,我就将记忆和现实衔接了起来。但,她早已不认识我了。

稍稍平息了体力透支的疲惫,她很快站来,单薄的脊背还是优雅的直着,拒人千里之外。

看到她转身要走了,我终于喊了一声:“乐正小姐!”喊出来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太急切太激动而有些嘶哑。

她微讶的回头望着我。

“我是朱佑翔…不,小翔!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过海盗游戏,你,你好勇敢!”我一口气将这句话说完,觉得肺部的浊气吐出了大半,只是脸上烧得厉害。

乐正云似乎在记忆里搜索我提供的线索,半晌,她点点头:“那天我有件东西找不到,到花园里找哥哥时遇上了你们。”

原来那天她是去找东西。我想起初次见面她的那句话“我的木匣子呢”,立刻用力的点头:“对!对!”

我忍不住的想:究竟是什么东西,让她如此宝贝?

乐正云琥珀色的眸子在月光中很清澈:“朱先生,湖边多沼泽,行走时需当心。”

“今天多亏了你…”我狼狈的爬起来:“我…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

她摇摇头,显然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那睫毛微动在月色里,简直像一片羽毛撩动在我心尖最痒的那一处,我满心汹涌着幸福痛楚、向往疑惑、欲说还休——我知道,自己被丘比特的爱神之箭射中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失魂落魄,连人都憔悴了几圈。乐正小姐向来深居简出,不见外人。更何况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乐家人会如何揣度我的居心?我的心事也不敢对爷爷说,只一个人闷闷的窝在宾馆里。

第二十五次把废纸团扔进纸篓,我抱头砸在了床上。

——不过是想写一封情书,怎么会这么艰难?

不论怎样,这一次我不能不战而败,不能做缩头乌龟——

至少,要让她知道我的心意。

顶着熬得通红的眼睛,我把那封情书交给乐正集团的一个熟人,只说是一张普通的卡片,烦请转呈。但我不自然的脸红肯定把信的内容泄漏了十之八九,对方是位好风度的女士,并没有追问,答应帮我转交。

三天了,我不打CS不开游戏机,甚至无心洗脸出门,完全沉浸在等待的折磨中。我设想了一千种情况,简直要被这场暗恋折腾挂了。

可是乐正云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

到第四天,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悄悄溜到乐正集团的高层和乐端成下榻的楼层,在楼道口等待着。从早上九点一直到晚上七点,终于,那让我魂牵梦萦的身影出现了。

那背影简直是毒药,一眼看去就将我的心掏空了。

我立刻冲上去,满腔热情的表白在瞬间一句也记不起来,只能嚅嚅道:“乐正小姐…”

那侧影在灯光下显得更为柔倦,眼中一瞬间的诧异很快归于淡定,似乎在等着我说下去。

“我…我写给你的信…”

“我看到了。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乐正云平静的说。

宛若五雷轰顶,我所有的希望都在瞬间坍塌了,精神高度紧张和一整天几乎水米未尽,突然的绝望让我几乎要昏倒,我像溺水的人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颤抖着问:“我没有一点希望吗?以后…只要你给我时间,我会一直为你等候,哪怕是五年,二十年…”

我想自己卑微的样子一定十分可厌,自幼的贵族训练教我有涵养的男人决不应该这样纠缠,但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脏,它快要难过到死去了。我神经质般的嘶声朝那侧影喊:“我会为你等候一生的!”

“不需要,永远不可能。”乐正云的声音带着我不熟悉的残酷,彻底粉碎了我最后一点念想。我死死的扶着电梯冰凉的铁皮,看着那无情清绝的容颜被钢铁的门缓缓合上。

红色的箭头开始向下跳动,我呆呆的望着那跳得越来越快的数字,感觉那红色在迅速旋转,然后,我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布置简单的陌生的房间里。我艰难的转动头,听见一个声音说:“好些了吗?”

是苏长衫。他那普通却令人舒服的嗓音让我几乎要哭出来。我用被子蒙住头,像受伤的野兽一样呜咽道:“我的人生没有希望了。”

“男人只有在心脏停跳的那一刻,人生的希望才真正终结。”他的声音连一点安慰的意思也没有。

“我虽然活着,但我的心脏不跳了——永远不会跳了。”

“心脏的功能从来不止为爱情而跳。”他看到了我的颤抖:“我听服务员说你在楼道里徘徊了一整天,似乎只是为了和一位小姐说几句话。”

我猛地从被子里钻出来:“你见过她?”

“没有。”他把一杯热水递给我。

“你如果见过她,就能理解我的痴狂了。”我绝望的闭上眼。

“我虽然没有见过她,但只要看大家谈起她的眼神,也能想象到她的风姿。”他似乎陷入了某种惋惜的回忆中:“其实情人眼里总是最完美,相貌不过是你痴心的借口罢了。”

我低头不语,心灰如死。

苏长衫拉开窗帘,阳光瀑布般洒进室内。原来,已是早上了。

那背影在窗前显得写意,我们都没有说话,但我年少灰暗的心中有种感动,这个人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为我拉开过一室的阳光,无论以后世事怎样变化,我都会报答他。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和我一样想法的大有人在,苏长衫就像一个神话,与他接触过的人都不由自主的忠于与他的友谊,甘愿报答。

他不再理睬我,拿了一个小铲子去挖窗台上的一颗盆栽。

那是一小盆仙人球,浑身是刺生得十分威风。仙人球旁有一颗稻草,长得也很高了。

“你要除草吗?”我死气沉沉的从床上坐起来。

“是啊。”苏长衫闲闲的说:“除草的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拖着沉重的腿走到窗前。

“不知什么时候飘进来的一粒草种。仙人球喜旱,我三个星期才浇一次水。这稻草在干土里竟活了下来。”

他说话的语调明明是平淡的,却让人感觉禅意清灵:“可惜前两天仙人球放在窗外忘了收,整夜暴雨把盆土浸透了湿润,稻草开始窜个儿,两天就比仙人球高出了数倍。”

我观察着那株稻草,它果然正生长得十分努力。

“以往稻草低矮,无伤大雅,现在喧宾夺主霸占土壤的养分,不再受欢迎。”他的铲子伸了下去,那草立刻连根被铲起。

我不知为何,心里有种涩涩的同病相怜的感觉。

苏长衫毫不留情的将草扔在垃圾篓里:“在一个巴掌大的花盆里受尽委屈,这株草只是长错了地方。”

我心弦一扯。

招标的最后一轮,天泰建筑夺得了“千岛湖梦”项目的承建权。爷爷想要寻找苏长衫道谢时,他早已离开了小岛。

其实,他只说了一句话:“千岛湖上有如此多的小岛,但适合建筑游乐休闲区的最佳地方只有一处,选址比建房本身更重要。”

就因为这句话,在其它公司都围绕着建筑本身的设计打转时,天泰公司提出了利用落雁岛的天然地理优势,打造自然和人文景观结合的全套方案。

唯有一个地方可以得天独厚的承担这套设计——当日苏长衫拿着鱼竿,闲闲指给我看的湖对岸。

长对地方,真的是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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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中的这场暗恋一直没有长大,它在沙漠化的土壤中拼命生长了很久,最后被一场事实连根拔起。

我二十三岁时,报纸上披露的惊天秘密,让我终于知道了乐正云无情的理由——他才是王子,一直是。童年走独木试胆时他挺直的脊背在我眼前反反复复,哪怕那样清绝的容颜迷惑了世人,他内心的骄傲从未妥协过。

那一次,我七年的坚持终于以绝望结束。也许是苏长衫留给我的仙人球给过我解药,使得我能在这场爱情灾难中幸存下来。

心动,有时未必是福气。

爱情的种子发芽了,如果土壤不对,也只能凋谢成一场春风的祭奠。

此后,无论是爱情还是生命中的其它东西,我想,自己也许已经知道——对一颗希望的种子来说,能选择一方适合它的土壤,比拼命生长更重要。

番外:识君天下

作者:李惟七

上篇

隋炀帝大业十三年,戊戌朔,日全食。

一座轩雅的宅院内,几个仆婢小声交头接耳:“公子真要今日去洛阳?那里早就人心惶惶,今日这日食又是凶煞之兆…”

低声议论的几个人噤了嘴,一个青衫人匆匆从她们身边走过。向着最东的一间厢房走去了。

那人影在屋前停了一下,轻扣了门,便听见一声平平无奇的声音从房内传来:“进来。”

屋内的背影清淡,布衣长衫。

“公子,车马都准备好了。”

一人一仆,一车一马。

“公子,你既然不愿参与朝廷之事,为何此次还要前去洛阳?”青衫的侍从有疑惑在心里,终是问了出来。

“我去会一位故人。”苏长衫平平的说:“她谋反了。”

此言一出,被唤作青麓的侍从大吃一惊。这话若是被外人听见,是灭九族的忤逆之言。

“青麓,天下风云本与我无关,可惜我此生只得一位知己,这人托付于我的事却不能推辞。”苏长衫在马车内舒展四肢,打了个哈欠。

青麓心中叹息。这些年天下纷乱,贼流四起,可惜了公子这样的人物不愿出仕。否则以苏同这个名字在朝野的名望,必是辅国的重臣。

大业九年御赐的三榜状元,那时,未及弱冠的公子鲜衣怒马、风流无双。那琼林宴上狂歌纵酒、才惊四座的光华,不知让多少闺阁女儿的相思飘落在江南旧宅沉寂的落花流水中呢。市井之间随处可听见传唱的词曲,有井水处,皆有女子歌咏苏郎。

苏长衫似有情,还无情,羽扇风流只容少女们在一阕词中雾里看花。

洛阳。尚书府旧宅。

回廊上的紫藤又开花了,藤萝密布如织,花却伶仃。

天空灰蓝的倦着。苏长衫穿过寂寥的庭院,铺满灰尘的地面,青石寒凉的石阶,走进一间暗室。

道路幽暗曲折,水滴声忽远忽近。

苏长衫一双眸子无喜也无悲,仿佛他就如灰蓝的天空一般无情无心。可在水滴声中突然握住的手心,分明有紧得没有缝隙的痛楚。

水又滴了一下。

苏长衫按下石壁的一个机关,一道石门轰然打开,光线强得人忍不住要捂上眼睛。

冰的世界,那是寒冰折射的光芒。

冰的地面,冰的墙壁,冰的椅子,冰的桌案上——

立着兵部尚书的灵位。

灵位的下方,是冰棺。层层莹透的冰中,一个男子闭目仰躺,面容清白,眉鬓却淡然从容,毫不似僵死已久,黑衣白冰,煞是好看。

那相貌不见得有多英俊,却是神圣。一种即使将他强压在污水中,仍然不能玷辱分毫的宁和。

苏长衫深深的拜了下去,头磕到了地面,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

花开谋反了。

天策镇西大将军花开临阵倒戈,一路逼近洛阳。很久以来,江湖上就流传着一句话,得秦剑者,得天下。

那个得到了秦剑的女子,终是要——得——天——下——!

大隋大业九年,花开十一岁。

花开在轱辘巷子做了十一年的乞儿,甚至不知道,世间还会有那样金壁辉煌的地方。当她看到“尚书府”这几个苍劲到让她以为自己在做梦的堂匾时,她才知道,那人并没有骗她。

花开虽然是个乞儿,可她一直有很高的理想,她想学武功,学到从此不怕东街那四个泼皮。学武功的前提,是她必须先吃饱肚子。轱辘巷子的大樟树上有一窝鸟蛋,她忍耐它们很久了,这一次,在饿了三天之后,她终于决定自己的肚皮必须消化它们。

可是,在她伸手就可以够到那白花花的蛋的关键时刻,突然,一种诱人的香味缭绕在她的鼻端,不是鸟蛋的香,而是,糕点的香。

那只手掌如玉清隽,使得手上托着的松花糕更显美味,连撩起他衣袖的风都仿佛带了几许香气。他将糕点举到自己面前,说:“小朋友,我用糕点换你的鸟蛋,如何?”

笑容很温柔,说话的人声音也很低。花开识字没有几个,却猛地觉得一个词在胸口跳动:微——风——

笑若微风。

花开咽着口水看着糕点,再看看那人,再看看鸟蛋,她不说话,那人也不催促,两人就这样挂在树上。

确切的说,花开是趴在树干上,而他不知是一种什么姿势,像坐,又不像坐,优雅得很。仿佛那不是树枝,而是上好的椅子,又仿佛他根本没有重量,就那样凭着树枝的力量,坐在空中。

终于,花开又咽下一口口水,一双又亮又圆的眼睛几乎也要淌出口水来:“我可不可以都要?”

那人温柔的,笑眯眯的回答:“不可以。”

那时,花开不知道他是谁,他也不知道日后花开会成为谁。

但他将花开带进了将军府。

那是天下武者皆向往的圣殿,也是天下兵权俯首的朝堂。

轱辘巷子的乞儿,和当今的兵部尚书君无意,就几只鸟蛋和一块糕点,谈了半个时辰的条件。

花开答应不摸鸟蛋,而君无意承诺:请客。

他没有食言。

不知为何,花开本来饿得可以吃下一车大米,但面对那样丰盛的菜肴时,她却不由自主的做出了平生最斯文的吃饭动作——用筷子夹菜而不是抓菜,用勺子舀汤而不是用碗灌汤。

市井传唱的才子苏同,三征高丽的大将军解禹岱,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和她在一张桌上,面面相觑。她脸皮虽厚,此刻压力也很大。

除此之外,还有——那个人。他吃得很优雅,眉心微微蹙起的样子却几分无辜,又像读书人在字斟句酌什么文章一样。上到第六道菜时,花开数了,他一共才吃了小半碗。

第六道菜名叫冷烛绿蜡,这名字花开听不懂,但配菜她认识,是芭蕉叶。

“君无意,这道菜你不能吃。”

君无意的筷子一动,苏同突然去拦他,一双筷子暗暗的压在另一双上,动作很轻,却是强硬。

花开抬眸看去,君无意的神情不见波澜,一只极纤白的手,和象牙的筷子一般颜色,淡淡收了回去。

此时的君无意,举止仍是无懈可击的隽雅。

苏同的声音不大,但既然花开听到了,没有理由其他人听不见。花开环顾四周,满桌的人都在吃菜,或是自顾的夹菜,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她也只能低下头去,夹自己碟子里的一只田螺。

“尝尝这道甜点。”一盘温热的翡翠菊花羹端到花开面前,端菜的童子垂首退下,却是君无意在发话。

他微微笑着,眼睛里似早春薄冰消融的湖水,一份温暖之意,仿佛从冰雪里破寒而出,细细碎碎,竟是让人心疼的美好。

花开禁不得他这注视,立刻用力的点头,将羹舀到碗里。吃一口,才知是真的好吃。

入口即化,甜而不腻,还有菊花清幽的香从喉咙一直到胃里。

“好——吃——”说话的却是解禹岱:“看那丫头的表情就知道了!”解将军的大嗓门洪亮如钟。

苏同也瞟了过来,眉峰斜斜的上扬,使得平凡的相貌也生出几分风流。

花开的第一反应是要瞪解禹岱。但这里不是轱辘巷子,坐在她对面的是大名鼎鼎的才子、杀人如麻的将军。

更何况,还有君无意坐在那里。

唯一可惜的是,她想到这些时,那一眼已经瞪出去了。

解禹岱用力拍拍君无意的肩膀,啧啧不平:“好利的眼神,君无意,俺肯定这丫头以后会给你惹大麻烦。”

君无意也不躲,只说:“尝尝西陵的淡水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