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办案人员做完笔录离开。

刚复述完事件过程的方莹再次崩溃,用力撕扯绷带,用受伤的手臂撞向墙,被林源抱住阻止。

方莹靠着墙壁滑坐地上,哭着说:“为什么会这样,我们都没事,只有她这么严重。都是我的错,我什么都做不好,如果我没分神,就不会出事,是我害了她。”

林源劝:“这不是你的错,你已经做得很好了。错在我,你们都是为了救我。浅浅她太善良。”

“为什么她不自私一点。”

“因为…她爱你。”

方莹哭得更痛,摇头,“我不值得。我不值得她这样,我对她不好,从来都不好。我刚想对她好一点…”她一边哭,一边发泄地捶着林源,林源任她捶打,眼角泛湿。

“浅浅被绑架那天,我在家等电话时就想,只要她平安回来,她愿意和钟季琛在一起就在一起,我不干涉了。她长大了,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我也要去过自己的人生,去找我的幸福…”

钟浅昏迷第五天。

钟季琛几乎是把办公室搬到这里,林秘书每天来来去去送取文件,有会议就通过视频召开。应酬一律推掉,几乎寸步不离医院。

钟母进门时,他刚结束一场线上会议。

护士从里间出来,门关上后,钟母道:“你现在真是一点都不避讳了。”

钟季琛在桌前敲电脑,头也不抬地接:“有什么可避讳的?再说,这里上上下下不都被你们打点好了么?”

钟母面色微晒,叹口气,进去看钟浅。

她出来后在沙发坐下,语气郑重道:“这样不是长久办法,有些事你不肯想,但是我们不能不考虑,医生也说了,要有心理准备…”

钟季琛手顿住,语气平静道:“放心吧,不会让钟家后继无人,如果浅浅一直不醒,必要时我会采集精子,你们找合适的人选,做试管婴儿,要几个都随便。”

钟母没想到他竟说出这个来,气道:“你说的是什么浑话?”

“是心里话,经过深思熟虑的。”

钟季琛说完,定定坐了一会儿,起身走到母亲面前。

单膝跪地,微仰起脸,“妈,我知道你们又要说什么,你们让我以大局为重,不要沉溺于儿女情长。你们想把浅浅送去国外治病,可是如果有确切消息,我会立刻陪她过去。但是没有。”

他摇一摇头,随即低下头。

钟母一阵心疼。

她抬手抚上儿子鬓角,第一眼看到时,心都要碎了,冤孽啊。

钟季琛再次抬头,眼里泛着水光:“我能做到这样照常办公,已经尽到最大努力了。请你们不要再把她从我身边夺走。”

钟母落泪。

“我之所以能做到这样,就是因为有她在。忙完一会儿,进去看看她,跟她说几句话,就觉得很幸福。不用躲藏掩饰,可以二十四小时陪着她。”

“浅浅以前问过她是我的什么,我答得很随意,也很敷衍。”

“现在有时间仔细想这个问题,她是我的早餐,是深夜回家时的一盏灯,是冬天的第一场雪,是揉进心里的一粒沙,是深山老林里狂追一只兔子的童趣,是把烈酒浇到火堆里的肆意,是无论多大的雾霾都能看得见的星空…她是老天给我的礼物,却差点被我拒之门外…”

钟季琛哽住,把脸埋在母亲膝头。

钟母很快便感觉到那一处被打湿,她的手落在儿子头顶,轻轻摩挲,低哑道:“孩子,你这是疯了。”

“是。”

“对不起。”

钟母整理好仪态下楼,司机为她打开车门,钟父也在里面,板着面孔,待她坐好后冲前面沉声道:“走吧。”

钟母问:“你就不上去看一眼?”

钟父不语,她又问:“你儿子手上那个棘手的项目,你也不打算帮一把?”

“自作孽,我怎么帮?”

“就打一两个电话的事,别人整你儿子,你自己也不知道心疼,还跟着看热闹。”

钟母语气刻薄,钟父听了立即恼怒,“我还要怎么帮他?如果当初按照我说的做,把人送走,就不会出这事。从小看着一点点长大,你以为我心里好受?这一关,他要是能挺过去,他就是钟家人。如果挺不过…”老头儿哼一声,望向窗外,“我就没这个儿子。”

钟母低语:“没儿子,看你怎么抱孙子。”

老头儿扭过头,眼一瞪,“我再想抱孙子,也不会要一个儿子跟孙女生出来的东西。”

这句有失体统的话一出口,甭说两人同时愣住,就连司机都尴尬到无语,恨不得立即化成隐形人。

林源在医院后花园找到钟季琛时,他正坐在一张长椅上,手里握着一瓶水。坐姿优雅,脸色平和,似乎没有一点悲色。就连头发在阳光下也看不出异常。

听到脚步声,钟季琛抬头,看一眼,没什么表示。

林源指着椅子:“可以吗?”

没回应,就当是默许了吧。他大咧咧坐在另一头。

刚接到警方消息,那一伙绑匪逃窜到贵州一带时落网。

这也要归功于他提供的重要线索。

那个绑匪头目原来一直为某高官做事,所谓的脏活儿。不久前高官落马,他和手下也被通缉,于是又集结了几个给“财务公司”当打手的社会渣滓,打算狠捞一笔路费然后逃到境外去。

这都是林源被他们绑架后的几天里,留心收集的信息。

如果他没有获救,很快就会躺在一间黑诊所的手术台上,然后被弃尸荒野。而他的两颗肾脏,会移植到一个孱弱少年的身体里,只因这个少年有一个神通广大的父亲。

林源拿出烟盒,问钟季琛:“抽烟吗?”

还是不理人。

林源自己点燃一支,吸了几口,缓缓道:“我家里也是做生意的,不过是小本服装生意,但在当地也算数一数二了。就是这几年受大环境影响,越来越不景气,半年前,我爸为了翻身拿出全部家当跟人合作新项目,没想到还是大意了,钱被人卷跑,债台高筑,急得差点跳楼。我一时昏头,借了高利贷…”

“也想过跟她借钱解燃眉之急,但是她对这个比较介意,可以理解,这些是她唯一的安全感,而且我也有点愚蠢的自尊心…”

钟季琛喝了口水,似乎对别人的事情毫无兴趣。

直到听清一句:“钟浅真的很勇敢…”

听到这个名字,他脸颊微动,像是极力克制。

“看到她不动声色地踩住一块碎玻璃时,我都替她捏把汗,我猜她是以防万一,万一你们营救失败,她就要靠自己逃出去。”

钟季琛看向天空。

似乎能感觉到液体沿着眼底,静静向内流,流进心里去。

直到林源又说:“钟浅是因为救我才会出事的,你要是难受就揍我一顿吧,我保证不还手。”

他这才哼一声,“如果打死你她就能醒过来,我会毫不犹豫地动手。”

这话冷得让人心酸。

林源也说不下去,低头沉默许久,他起身告辞,走路时腿还有点拖,走了两步,就听身后传来一句:“好好待她。”

他定住脚步,隔了几秒才听到下一句:“别辜负浅浅的一番心意。”

傍晚时分。钟季琛开车在城市中穿行。

他刚去了一趟公司,会见一位远道来的重要客户。这也是他一周以来头一次出现在公司里,面貌的变化自然引起不小的震动。他则是一切如常,侃侃而谈,果断高效。只因有人等他早些回去。

路上接到一通电话。颐心苑项目二次评估通过,对方言语间暗示有大人物发话,肯定了这一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意义,相关部门应予以支持。

钟季琛想了想,打给父亲,试探聊了几句,不太像。

他一时想不起还有谁会这么好心做无名英雄。转念一想,管他呢,烦心事少了一样,可以更专心地陪浅浅了。

余光里瞥见路边一间教堂,这个平时经过无数次却从未多看一眼的建筑,今天让他特意停下。

信步进去,首先看到一面巨幅壁画,最后的晚餐。

有个神父模样的人迎上来。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忙。大概是看出他神情间的颓伤,絮絮说了一堆上帝与你同在之类的安慰话。

他忽然问,“我不是基督徒,现在祈祷的话,有用吗?”

得到肯定答复,并把空间留给他。

他随意选个位子坐下,静气,闭上眼。

在大理古城,他和她重逢的地点,就是教堂门口。

那次他特意去找她,制造偶遇。心想小女生都爱浪漫,这样应该更能打动她,也给她留一个美好的回忆。他虽然势在必得,但也会有青涩少年般的忐忑。而那一天,事后每逢回忆起,他自己都会被打动。

也许爱上一个人,本身就是生命中最浪漫动人的事。

此时,他也不想忽然寄托于某种信仰,祈求于神灵。他只是在心里说,我信我自己,信我能做到一切我能做的。

我信你,信你的坚强,信你对我的爱。

别放弃。我们都别放弃。

从教堂出来,钟季琛放慢车速。

像是忽然得到启示,在钟浅醒来之前,他应该把日子过得更耐心一些,多看,多听,多思考。等她醒后,一一“呈现”给她。如她所说,让他们“分开”的每一分钟都过得有意义。

这样想时,一阵晚风送来奶油的香气。

路边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蛋糕店。

钟季琛进去,趴在柜台上玩手机的店员是个小姑娘,看到他,眼睛亮了一下,随即莫名脸红,他微微一笑,挑了一块抹茶慕斯。

回到病房。

他认真洗了手,然后浸湿一条毛巾,坐到床边,给钟浅擦脸,擦手。

她睡相可真乖。

还是那么好看,就是脸颊瘦了一点。今天做的CT显示,瘀血吸收的速度减慢。他并没有被这个暗示吓到,反而对医生说,吸收瘀血也会累,我们先歇一歇。

医生也深受触动,点头道,家属就该这样,保持乐观态度,病人能感受到。

房间里有歌声流转,音量不大不小,时而来一个或清亮或尖利的高音,来自那支以重金属与美声结合为特色的芬兰乐队。医生建议放一点舒缓的轻音乐,可他觉得钟浅应该更喜欢这种。

他一边给她梳理发丝,一边跟她聊天:“这几天一直都听这些,你烦不烦?”

“你不说,我就当你还没听够。”

“如果烦了,一定要告诉我。”他停顿一下,低声道:“哪怕动一下手指也好。”

蛋糕盛在盘子里,放在床头小桌上,他用叉子戳了一小块,送进嘴里缓缓咀嚼,评价道:“不如你做的好。”

又吃了两口,“大概是上次那块被你用手抓过,所以才好吃?”

看向她置于身侧的手,嘀咕道:“还是算了,弄脏了还得我来擦。”

自说自话了一会儿,蛋糕被吃掉一大半。

他忽然放下叉子,手掩住唇,似乎过于甜腻了。

晚上,钟季琛在外间看各种报告。

里间,护士在给钟浅做肢体按摩。

护士走后,钟季琛再次来到病床前,手里多了一本书。

还是那本《夏洛的网》。封皮有些微卷。

“我想去书店买几本别的,可是又觉得好像是咒你再多睡几天,所以一直没去买。”他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读了几句,停下,“怎么样,是不是有进步?我觉得比第一次时强多了。”

“等以后有了孩子,这个活儿你可以省下了。”

钟浅昏迷第七天。

钟季琛又离开她几小时。这次是去健身会所,跟方行远打网球。

真正的朋友就是,什么都不用问,该知道的就都知道。不该知道的,也不会妄自揣测。不认同的,不去评判干扰。支持的,付之于行动。

方行远百分之一百二十发挥,钟季琛也是各种快很准。一场打下来,十分过瘾。钟季琛额角汗如雨下,球衫后背全湿,腿肚子都发虚。

他手一松,扔了球拍,四仰八叉往地上一躺。

闭上眼,大口大口地喘气。

过了一会儿,方行远才慢悠悠踱过来,居高临下看着他,啧啧道:“这体力也不行啊,你可跟我们不一样,得三十岁当十几岁使呢。”

钟季琛手臂横在额头,不说话。

方行远又拿脚踢踢他小腿,“喂,地上凉,当心伤了腰子。”

走了一圈又回来,语气颇为郑重道:“等你结婚时,我给你们当证婚人吧。”

钟季琛闷声道:“你话真多,我要静一静。”

耳畔传来阵阵声响,细听像是海浪拍打岸边的声音。

空气中也有似有若无的腥咸。

钟季琛睁开眼。

面前是一排排座椅,坐满人,大半陌生脸孔,中间一条过道,铺着红地毯。

他扭头,身后站着一个穿着黑袍头发花白的男人,高高鼻梁上架着花镜,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黑皮书,郑重得煞有介事。

这是一间教堂。

而且还是小小旧旧却地道十足的西方教堂。

他低头看自己。

剪裁得体的纯黑西装,内搭白衬衣,皮鞋黑亮纤尘不染。

他心中一动。随即听到嘎吱一声门响。

红毯尽头,两扇古朴半旧的木门打开。

阳光倾泻而入,每个人都回头望,每张脸都被金色点亮。

有人从明亮处走来,乌发红唇,眼眸明亮,鼻尖俏皮可爱,细致的锁骨被精致蕾丝衬托,一袭简洁而不失优雅的白纱,如同一团飘渺云雾裹衬着曼妙仙子,缓缓向他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