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陷入思索,邱芬忽然对我道:“这位姑娘神定气怡,想必对叶叠公子所悟的乐音自有心得,不知姑娘能否为邱芬解惑?”

我道:“人总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乐音之艺同文何必问武?畅弹自己喜欢的便是。”

邱芬眸色一亮,再次细细打量我几眼后,默然捧箫别过叶少游,往七重溪外去了。几人随她离去,余人又求叶少游笛音,终不得讪然而去。

洪信再看我眼光也有不同,他引我与叶少游往七重溪里走,行至一弯滩水,于山石突峭上,忽见一绯衣男子,膝放古琴对我们粲然一笑。

只看他的手,修长有力的十指,修剪整齐的指甲,我便知他琴艺卓越。而除此之外,这绯衣男子身上还散发出惊人的气劲,琴弦未响,七重溪的风声已因他而改。

我情不自禁的停下脚步,这人的修为只怕在我之上。洪信与叶少游也神色凝重的驻足观望。

“双绝琴筝、南越笛仙,且听我一曲。”绯衣男子右手二指一挑,古琴荡起一声清啸。

洪信骤然变色,连素来恬静的叶少游也惊了神色,只因这男子起手就是绝音。绝品古琴的震荡绝音,起音就充斥天上地下惟此一琴的孤高。男子单手拂琴,音曲跌宕而出,弹的竟是一曲破阵子,这是难度极高的琴曲。

卷四;5

5

高音叠宕穿云裂石,铿锵之音令我生敬,而男子那高高在上的姿态,则被我忽视。曲若其人,能将乐音演绎到如斯境地,自有他骄狂的资格。

男子清吟一声,眉挑石下:“说是西秦临川汇音,多年来尽是南越乐师大放奇彩。双绝琴筝、南越笛仙都出自南越,甚至乎大杲邱氏也来凑热闹,莫非欺我西秦无人?”

洪信眉头已拧紧,叶少游倒恢复了平静。绯衣男子一阵扫弹,另一手也跟上滚音,琴声更加开阔,如滚滚海涛奔涌而至,又似千军万马嘶声杀来。繁复多变的弹奏手法,激荡气劲的穿魂之音,远处旁观的几人忽觉气息不畅,身弱的已刷白了脸。

我叹为观止,能将气劲运用到乐音的人,世上并非只我一个,但他缺乏天一诀那深玄精妙的心法,无法真正融合气劲奏响杀人魔音。他做到的仅是利用气劲震荡琴弦,这只能放出自身气劲微乎其微的一缕,不过,确也足够他傲视群雄。乐师之中,又有几人身具修为?即便南越笛仙也不过固气期的修为。

琴声肆虐,尖啸不绝于耳,男子面上却是笑意浓浓,仿佛场面被搅得越乱他就越高兴。

“我们走吧!”叶少游的低声没有被琴音淹没,“这已非乐音,留下听也是污耳。”洪信转身看见一熟人晕厥于地,连忙飞身过去一把搀扶起来。这位双绝琴筝的洪大师显然修为高深。

绯衣男子长笑一声:“这就走了吗?南越的笛仙也不过如此!”琴音稍缓后又开始新一轮嘹亮张狂。叶少游面色一滞,却还是转身离去,能接连忍下洪璋二辱的他岂会轻易被激中?我随他而走。

这临川汇音也罢,琴音伤人也罢,都是别人的争执,我虽怀妃子血,却非他们同道。我本想一走了之,但绯衣男子却不肯放过叶少游,又将挑衅的矛头指向了我。

“看这位姑娘装扮,应是我西秦西疆人氏,叶叠公子携美同行,怎么不在美女面前露上一手?莫非公子胆怯,怕一个失手错失美人心?哈哈哈…”

叶少游的面上终于有了一丝气愤。我瞥了眼绯衣男子,对叶少游道:“你随我来。”

叶少游一怔,我不愿多言,一把扣住他手腕,拉过就走。二道红晕顿时飞上他脸颊。

我将叶少游拖至一僻静山角,他欲挣脱我手,我却死扣不放。“黎姑娘,这男女之防…”

我纵身带他腾空,借力一脚山腰,将他带上了山颠。甩开他的手,我正色道:“一会用布塞住双耳,气守灵台。”

叶少游还未反应过来,我问:“你不是很想听我的琵琶吗?”

叶少游立时取出丝帕,撕开分塞耳内,然后抬眼望我。我心下一寒,南越笛仙倒也是个妙人!哪有男子随身携带丝帕的?和他相比反倒我不像女子了,一身行头除了腰际的妃子血,就是口袋里一些银钱。

我取下腰上黑布包,盘腿而坐。当叶少游亲眼目睹那血红的琵琶,他的呼吸变了。我一手轻拂红的绚烂夺目的妃子血,山下七重溪的琴音正在收尾,人都跑得差不多了,绯衣男子的兴致也透过琴音传了过来。孤独冷傲的几个回旋后,一声低徊,琴曲终了。

我一指按在宫弦上,沉重的闷响轰然打破了才恢复宁静的七重溪。叶少游身子一震,只是一指一弦,但我知道他的感受应是千指万弦。与那绯衣男子不同,他的古琴起音绝色于各类乐器,而我的琵琶起音倚仗的却是世间最神秘的武学天一诀。

二指一弦,我的食指和中指不停重复相同的动作,很简单,只是挑拨,不停的挑拨。绯衣男子既然挑拨于我,就该领受回这一场挑拨。

我投一眼身旁的叶少游,塞住了双耳的他近在咫尺,所承受的乐音侵袭恐怕也不轻。同样的,我认为他想听就该付出听的代价。见叶少游面色通红,双目发亮,我放下心来,这个音痴,刚才还道绯衣男子的琴音污耳,这会子却好奇起来了!

双指轻灵的拨动,很轻,很柔,却一丝不乱,一点不噪,我耐性的反复拨动一弦。这一弦有名堂,看似指头只在同一弦的同一地方不停拨动,却是音阶最细的分层。同样的一音,也有千种的变化,万样的响动。这是我将手速修到极至达到的境界。一弦一音的好处,在于容易掌控,只作单调的直线波动,而直线的另一头,我锁定的正是那绯衣男子。

自我琵琶音起,七重溪再无二音。但我能感到那男子的气劲还在,他人并非离去。可能正伫立石上,面色难看的聆听。

叶少游动了动,看他表情,似乎听腻了一弦分音,想要听更多的乐音。我冷笑一下,若非他只有固气期的修为,我早放开一手。只一弦他便粗了气息,多点如何能承受?

看到我的冷笑,叶少游冲我坚定的点点头。我张手分指,四指控双弦,弹奏的范围依然狭窄。我与那绯衣男子并无深仇大恨,还要顾及身旁的音痴,点到为止,叫那人知晓天外有天音外有音便是了。

二弦辅音一稍高一略低,翻飞的手指看上去像极了急舞的舞姬,一丝快意袭上心头,正是如此,在这临川汇音的舞台上,也有了我的一席之地。以武入音。无曲无调,不和当世最顶尖的乐师为伍,亦不同山下溪石上的绝琴笑傲临川,我只要向他们证明,即便最粗陋的乐器也能演奏出精细至极的乐音,而只要是气劲充音,那天下舍我其谁?

沉音如鼓,敲打的是心房。妃子血音,无疑最适合鼓曲,而我还未奏鼓曲,叶少游已呼吸紊乱,我知他撑不了多久,分一手搭上他僵直的小腿,他浑身一颤,渐渐缓了过来。

山下气劲猛增,我心道差不多了,放手扫过三弦,由高阶一路往下,仿佛春雷惊爆。我一抬手腕,干净利落的收音,起身再次扣住发蒙的叶少游,飞身而遁。

卷四;6

6

三重溪口,我放下他。叶少游停顿了片刻才跟上我的脚步。

“黎姑娘…”

我的竹鞋踩在大大小小的溪石上,发出一声声轻响。

“刚才的乐音…”叶少游鼓足勇气,“委实太奇妙了!叶某以往从未想过乐音能这样弹奏。一音多变寻常乐师都能做到,但一音能变至姑娘的境地,别说尝试,叶某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是如何做到的?叶某只能觉出姑娘与那弹琴男子一般,能将自身气劲融入乐器,但姑娘的乐音显然远远高出他。”

我没有理他,这个音痴说起乐音来就似变了个人。从弹奏手法到乐音变化,从历来乐曲演变到近年来各类翻新手法。我不禁心生感叹,原以为苏堂竹已经够罗唣了,而现在这个叶少游更胜一筹。

快到二重溪口,一道红影从我们身旁擦肩而过。叶少游戛然静声,瞬间又恢复了常态。绯衣男子半空中抱琴侧面,深深的回望我们一眼,红影已掠过丈许。我暗忖,他此时才过三重溪,想必先前把附近搜了个底朝天。

绯衣男子进入二重溪前,忽然停了下来。只见他双足沉声落地,身子一弯,竟吐出一口血来。他狠狠以手背抹去唇上血迹,这才消失于我们视线。

我一怔后随即明白,绯衣男子太过逞强,我的乐音虽打他个措手不及,但还不至于要他吐血。他被乐音乱了体内气劲,不好生调息却四处奔走,乱来自然折腾出内伤。

身后叶少游叹一声:“黎姑娘的乐音杀气太重,恐怕长久以往,伤人也伤己。我也知姑娘早年遭遇变故,心境与我这等闲散游人不同,只是世间自有天道在,我等习乐修性之人,只有知不奈何而安之若命,才能真正的正己渡人。”

我斜他一眼,他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着实讨厌。

“一样的器物在不同人手中用处是不同的。就拿姑娘的红琵琶来说,样式工艺音色无一不粗鄙,但姑娘却能弹出名器也难奏响的玄妙奇音。同样的姑娘的乐音也该如此,叶某认为它不仅仅只限于杀人夺命,它应该也能救人于危难。”

救人的乐音?听着有些可笑,同叶叠公子一般,笛引百鸟碧海弄潮?还是同姬肆一样,欢奏四时好花朝朝见?是啊,天下人无不爱好七色五音,绚丽缤纷的色彩,动人悦耳的乐音,以此怡然因此沉醉最终为此痴心。美好有时更甚毒药,太美所以容易迷失,到最后,往往混淆最初追求美的心愿还是追求本身的欲念。

但是叶少游的下一句话犹如一棒猛喝,震住了我。

“正己心,己心以为不然,天门拒之,以为然者,得窥天道。”只有先正了自己的心,自己认为不妥的,心自然回拒绝,而以为正确的,则会心领神会,仿佛看到了天道。

这不正是我求而不得思之不解的天一诀的“天”意吗?可我不敢苟同,知不奈何而安之若命,命运待我不公为何我还要顺应天命?父母兄长族人的惨死刻我心盘入我骨髓,难道我却该咬牙吞血学他叶少游我忘?我做不到,更不会做。我命由我不由天。天,果然是黑的,连“天”意都披着伪善的外衣。天,它是墨墨黑的。

“黎姑娘…”

我打断他:“不用说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我就此别过。”

丢下叶少游,我从叶子手中牵过我的瘦马,扬鞭而去。

卷四;7

7

我心神不宁的信马由缰,西秦的临川河道比大杲的狭窄,难怪那年西日昌走的是水路。一条河川尚有二种走法,我不过想走自己的路罢了,即便是不归路,也是我的选择。

天色渐渐黯淡,我独自踏上了前往京都之路。西秦黎族的黎姝死在九年前,倾城苑的姝黎嫁入大杲成了奸细死在三年前,大杲只有位李贵妃,却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

出现在京都的女子叫作黎,当我重新穿上西疆服饰的那一刻起,我就只有这一个名字,一个字,黎。

一百多年前的黎是一个小国,人口不过五万,黎为国姓。黎依附西秦后成为属国,最后没落到只剩几百亩地。继承黎这个姓氏的皇族被称为黎族,黎族脉分二支,一支好文一支重武,好文的黎族都居住在领地上,重武的则少部分云游四海,因此族长多由文的一支担当。九年前,我的父亲正是黎族的族长。虽然黎族的领地很小,但人口也不多,仰仗着先祖们留下的财产,黎族众人的生活与西秦的贵族无异。

那位给黎族带来灭顶之灾的武圣名叫黎安初,虽然他的年龄远大于我,可按辈分却与我同辈。黎安初生性聪颖,自小勤修武道,在他五十六岁的时候,终于修武入圣,成为了黎族几百年间的第一位武圣。所有黎族人都为他的成就欢欣自豪,可黎安初本人却不满足。接下来的几年他各方游历,追寻更高更强的武学境界,结果他得到了天一诀。

传说天一诀上记载着最高深玄妙的武学,传说得到天一诀的人就会成为当世第一高手。但黎安初死了,而我修炼多年至今不过乘气中期。有时我甚至想,如果传说获得天一诀的人能获得天下,会不会天下大乱,三国乱战?

天下即将战乱,不是因为天一诀,而是因为同样的野心。

我路过倾城苑,门口的袖女换了新人,空气中传来甜腻的胭脂香粉味。我看见妈妈送一位客人迈出门口,妈妈已经不认得我了。

形貌凶恶的嫖客恶狠狠道:“下次给大爷找个皮肉紧实的,别砸了你们倾城苑的招牌!”

妈妈迭声应下,送走瘟神后压低声骂了句。苑里急跑出来一丫头,慌张的喊:“妈妈,妈妈!香兰姐不行了!”

妈妈面孔扭曲起来,嚎一声:“哎哟,我的心肝尖啊!”

我在街角默送妈妈肥胖的背影钻进苑内后,慢腾腾的牵马绕到了倾城苑后门。与正门的富贵堂皇截然不同,京都最负盛名的姬坊后门阴风飕飕,以往不听话被打死的小丫头和病死的姬人都会从这里被丢出倾城苑,而后运出城外抛尸荒野。

我等了约莫一个时辰,果然看见妈妈用红帕捂着嘴,打开了后门。二男人一头一脚抬着床单包裹的香兰走了出来。

“晦气,还指望着她再挣几年钱,这会倒好,被个蛮子弄死了!”妈妈转身回苑,“你们手脚利落点,办完事赶紧回来!”

门关上了,一男人叹道:“这香兰好生命苦!没了李将军那样的恩客,沦到什么客人都接,到今天竟硬生给折磨死了。”

另一男人接口道:“还不是那杀千刀的姝黎害的?一琵琶砸跑了李将军,进了李府还不安生,闹到大杲去当什么不好当个奸细。麻雀怎么折腾都变不了凤凰的,人家昌帝的贵妃也是咱西秦人,而她姝黎只会累人害己!”

“不说这些个了,找个地方把香兰埋了吧!”

我本听二人骂我有些不舒服,但听到他们要埋葬香兰多少有些安慰,倾城苑也不是全无良心之徒。

我走上前去,道:“让我看看她!”见他们惊疑,我补了句:“我是彝人,兴许可以救她!”西疆彝族多土医,打着彝人的名号,我掀开了被单,看见了香兰。她只罩了件薄衫,露出的肌肤尽是青紫块,双目闭阖嘴角溢血,浑身冰冷全无一丝人气。

“她已经死了,姑娘有心了。”香兰的情况将二人仅存的一点期望都打消了。

我将香兰裹进被单,放上马背。

“姑娘?”

我放开气劲,厉声道:“对你们来说,她已经死了,如此而已,记住了吗?”

二人惶的跌坐地上,我牵马走了。

对很多人而言,香兰确实死了,但对我来说,她还有一口气。她的心脉尚存一丝生机。

我找了家僻静客栈,抱香兰入房。完全除去被单后,才看见她下体一片血污,惨不忍睹。姬人最惨的下场不过如此。

我先护住她的心脉,缓慢输入气劲,让气劲逐渐遍布她四肢百脉。第一次以天一诀救人,我的手法是生疏的。救人应有的感觉,没有。

我只是顺路看到了这一出,顺手救她。能救活固然好,不成也无所谓,反正她本来就是个死人。倾城苑的人都道我连累了她,可我一点都不觉得。没有李雍,她还可以笼络别的高官贵人。妈妈没有嚎错,香兰是她的心肝尖儿,不过,是以前。曾是倾城苑红牌的香兰往年只接最上等的客人,即便这几年她长了几岁,但姿色犹在,轮不着什么烂人都接。既然她身为姬人,就该有姬人的智慧,死吊一个男人吊不住,则应乘早另谋出路。

我望着气色回转的香兰,又想到既然我救活了她,她就欠我一条命。挟恩图报的心我倒没有,但稍微利用下她,我觉得理所当然。

卷四;8

8

我请大夫看了香兰,按大夫的方子抓药,等我煎完药,香兰幽幽醒转。

“我死了吗?这在哪儿?”

“你命大,且有的活了。”药已温,我端了过去坐她床头。

“是姑娘救了我?”

“少说几句,把药吃了,等好些了我们再说话。”

人都道女大十八变,我自十四岁离开倾城苑,转眼四年过去。面容和身材都长开了,加之一身西疆装扮,刻意收敛的精神气,香兰也没认出我。

从死门关打转回来的香兰温顺极了,但目光却是空洞的。二日后,我问她:“想不想从良,往后嫁人生子?”

她茫然道:“我这样的残花败柳,又有谁要?”

我又问:“那么给你些银两,寻个地方独自生活如何?”

她叹道:“多谢姑娘,姑娘的大恩大德,香兰只有来世结草衔环再报了!”

我沉吟道:“不用来世,我只要你过一阵帮我做件事即可。做完后,你就走吧!”

她的眸色更黯:“姑娘请说。”

“不是什么麻烦事,只需你坐在船上,坐几晚即可。”

她应下。我读出她的心思,也正是我的想法。世上没有白占的便宜,没有无偿的恩德。只是香兰不知,以她的能力和姿色,我就没指望过能派上大用场。

距离西日昌给我的三年之限只剩九个月,我没有时间静待香兰自个复原。每隔三日我便输她一些气劲,这样一个月过去后,她基本康复,只是眼神依然一片死寂。

我给她换了身素衣,不假修饰的香兰倒添了份楚楚动人。当我把一把琵琶放她面前,她的眼神终于有了变化。

“这…你怎么得来?”

我淡漠道:“自然是从倾城苑要来。”我给她的琵琶还有我口袋里的银钱,都取自倾城苑。

“这原本就是你的。”

香兰抱着琵琶,潸然泪落。我能理解,大多倾城苑的姑娘从小就习一样乐器,而香兰与我一般,练的是琵琶。琵琶凝聚了我一生的仇恨和抱负,同样也浸泡了香兰二十年的血泪。

香兰忽然丢弃琵琶,我手一伸,勾入怀中。

“我是决不再会弹它了!”香兰坚定的道。

“没叫你弹。”我信手拨了一弦,很清脆的音色,“我弹。”

西秦是个崇尚歌舞乐音的国度,西秦的京都更是声色犬马之地。当年我入倾城苑之所以选择琵琶这种乐器,另有一个重要原因,我的仇人喜欢琵琶曲乐。

西秦国师葛仲逊。

西秦人说起葛仲逊都带着敬意,可以说西秦能有今日,与葛仲逊脱不了干系。他辅佐了二代西秦帝皇,以卓绝的智慧率西秦人挡住了大杲西进的步伐,而他本身也早入武圣境界,七十古稀却孑然一身,无妻无子,唯一所好便是闲暇时分听上一曲琵琶。

但就是这个人,双脚踏在我黎族的血泊上,我永远都忘不了当日他白发白眉下的狰狞面容。

我奔回家中,房宇坍塌,肢体散落,空气中四处飘荡着血腥。我喊不出一个字,除了惊恐就只有天崩地裂的感受。我披散的长发救了我一命。

“跑来个女娃!”葛仲逊的手下道。

我的父母亲人惨死,我的兄长在葛仲逊手中。我那可怜的哥哥正在代我遭罪,他微阖的双目睁开一线,没有任何言语也无法任何动作,他已失去了手足。

“杀!”

“是的,国师!”

我瞪大双眼,一股强大的力量袭上我胸膛,我倒弹了出去。在空中,我看见西秦人尊崇的国师白眉打结,唇线歪斜,我听见我兄长眼眸中迸出的字。

黎!

我收手,即便没用一丝气劲,但在我手中的乐音是不同的。香兰惊骇的瞪着我。

卷四;9

9

京都以北,淼珍湖,弦月如钩。画舫人家张灯结彩,夹杂几声侬语莺笑。一叶单薄有些寒酸的轻舟,幽静的穿过明丽的几艘画舫。画舫上的人只鄙夷的投了它一眼,便又对岸上的来客挤眉言笑。

我在轻舟上卷落窗帘,点燃一盏油灯,递上我的妃子血。

“你抱着即可。它不是你能弹的。”

香兰被妃子血夸张的形色惊呆。我抱起香兰的琵琶,坐于荫蔽。

香兰回过神来,她原本就不蠢,此刻不用我吩咐也知她该做什么。她颤巍巍的抱起妃子血端坐灯光下。

雇佣的艄公竹竿一点,轻舟平滑的驶入淼珍湖中心。

香兰的琵琶与倾城苑绝大多数的琵琶一样,品质中上,虽远不能比傲霜的音色,但也比我的妃子血好了不知多少。寻常的乐音自然用寻常的琵琶。

在香兰的惊诧中,我按弦拨弹,一曲蓼花汀畔不疾不徐曲正音圆的响起。临风对月,烟水秋寒,诉不尽的千江有水唱不完的万里多舛。

天南地北,乾坤朗朗,何处寄乡思?西疆地域冢累累,京都湖上声靡靡。

香兰一眼不眨的盯着我的手,我知她震惊的并非我没有用假甲,而是我拨弹的手法,和几乎完美无瑕的曲音。

精准的震弦,无分毫偏移的杂音,即便再繁复的曲调也处理的干净利落。一手按琴头一手拨五弦,同样的琵琶在我手中奏响的是天籁。我一眼都没看琵琶,我的目光穿越香兰的身形,飘到舟外的淼珍湖。湖水泛着墨色的绿光,倒影出繁星点点,一鸿白斑。

湖面上一片宁幽,只有蓼花汀畔的旋律萦绕。

轻舟停了片刻,在琵琶的尾曲中悠然北上。我缓指慢捻,乐曲收于漫漫长夜中。香兰抱紧妃子血,她的眼底盈盈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