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蔓蔓:......

果然一切都是错觉。

她走过去跳起来拍了拍原修的后脑勺, 使唤道:“帮我把小矮马洗干净。”

原修顺手将她揽入怀中,柔声问:“有没有奖励。”

“要什么奖励。”

“譬如...”

他的手抚上了她鼓鼓的小山丘,画着圈, 下压。

然后陆蔓蔓的膝盖顶在了不可言说的位置,原修的手立刻弹簧般抽离:“我去洗马了。”

陆蔓蔓笑了笑,将小矮马牵出马棚,来到草地边。

此刻阳光明媚,晴空无比湛蓝。

小矮马的马蹄扣着地面,咔哒咔哒,陆蔓蔓将青青嫩草递到小马的嘴边。

阳光投射在她白皙柔嫩的脸颊上,原修凝望着她,恍然发现他的姑娘变得温柔了,应该是从女孩,渐渐变成了女人。

也可能是今天阳光太好,产生了幻觉。

他拿了水管出来,哗啦啦的水流冲淋马身,使了个坏,将水流喷洒在陆蔓蔓身上。

陆蔓蔓尖叫一声,回头迎上原修微笑的眼神。

哼,她懒得和这臭小孩计较。

终于在原修第三次“不小心”把水流射在她身上的时候,陆蔓蔓忍无可忍冲过去将原修扑倒在草地上,俩人顺着山坡滚了好几圈,她拍拍他的脸蛋,喘息着说:“臭小孩找死吗。”

“叫我什么。”

“臭小孩!”

原修顺势横坐在她身上,很不客气地拍了拍她的脸蛋:“叫声老公来听听。”

“哼。”陆蔓蔓将他推开,随手捡起一根枯草叼在嘴里,朝着山坡走了过去。

“哎。”原修唤住她:“寇叔叔说他明天的飞机,得回去了。”

陆蔓蔓的脚步突然顿住,她背对着他,看不见神情,但原修猜测,听到这个消息,她心情应该不会太好。

缓了良久,陆蔓蔓才侧头望向他,淡淡道:“这就走了么。”

原修起身拍了拍裤脚的碎草,追上去:“蔓蔓...”

“这几天你总是欲言又止,应该是很好奇飓风那天的事。”

危险发生千钧一发之际,那一声脱口而出的“爸”。

原修陪着她,漫步在阳光温暖的翠绿青草坡地上,陆蔓蔓向原修缓缓讲述道:“我记得有跟你讲过,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和他发生了不愉快的冲突,皮皮还追着他跑了半山。那天晚上我去给他包扎手腕伤口,他真当我傻么,会看不出来荆棘刺伤和摔倒的时候划破的伤口是不一样的。”

她可是野外真人竞技圈的第一人,这么多年受过大伤小伤无数,当然不可能分辨不出来,摔倒时磋破伤口和故意弄出来的伤口的区别。

“后来他告诉我,他是过来找女儿的,还说什么失散多年,想要带她回家,又怕她不喜欢自己。”

陆蔓蔓闷声道:“我又不是傻子,坏脾气的怪大叔从北海道追到田纳西,说找什么女儿又不好好去找,每天围在我身边打转,给我拎水桶送午饭还帮我牵马,如果不是想泡我,那就是来找我的咯...”

原修看着她如此这般平静地讲述,心说这丫头细腻的心思...还真别小看了她。

“后来我就诈季宁啊,说我什么都知道了,嘿,那傻逼...他叫我小小姐,还翻出一沓文件给我看,包括移民局的证明,后来知道真相他眼泪掉下来啊,不过我答应他不会告诉寇琛。”

原修咧咧嘴...这真是w式简单粗暴流氓风格。

“所以...是都知道了吗。”

“虽然没有做血缘鉴定,但是那个怪大叔...”陆蔓蔓也不知道怎么说:“这几天他对我很好啊,还说回去以后要给我寄好多漂亮的裙子什么的,可能他觉得,女孩子就喜欢裙子包包什么的,真蠢,可是我梦里的老爸也是这样蠢的啊。”

她吸吸气,缓了缓心情:“不然的话,怎么会把妈妈弄丢呢。”

原修揽着她肩膀的手抚到她的侧脸,扯了扯她的耳垂:“想知道过去的事情吗。”

陆蔓蔓死命摇头:“不想,一点都不想。”

害怕知道以后会难过,也害怕会动摇自己的决心,总之,就不想知道。

“路易斯他们...”

陆蔓蔓连忙说:“他们现在不知情,我也不会告诉他们,永远不会说。”

原修知道,陆蔓蔓之所以将这件事深埋于心,就是害怕两位养父知道,不是不喜欢寇琛。

她不想让自己身边的两位至亲难过,一点都不想,她要永远陪伴在他们身边。

这层窗户纸,就最好不要戳破,永远...

***

那天晚上,陆蔓蔓独自一人去了红房子。房间里季宁和寇琛正在收拾行李,见陆蔓蔓过来,季宁非常懂眼色地说自己回房拿东西,离开了。

陆蔓蔓望向寇琛的银色RIMOWA行李箱,闷声咕哝:“真是可惜啊,过两天color fight呢。”

寇琛穿着一件居家的神色V领polo,不解地问她:“那是什么?”

陆蔓蔓伸手比枪,瞄准他:“biubiu~大逃杀知道吗?”

寇琛茫然地摇了摇头:“什么大逃杀?”

陆蔓蔓坐到沙发边,替他将胡乱塞进行李箱的衬衣拿出来,重新规规整整地叠好,柔声说:“真是老头子,我们之间隔着比深渊还深的代沟。”

寇琛想了想,也坐到陆蔓蔓身边,折叠着衣物:“那...你和你的两位父亲,有深渊一样的代沟吗?”

“当然没有。”陆蔓蔓理所应当地说:“他们是我的爸爸,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什么都会告诉他们。”

唔,上次差点把第一次的事情都告诉老爸,硬让原修给按着不准说。

“是吗,你和他们还是朋友。”寇琛很是不解:“怎么做到的?”

“我在中国呆过一段时间。”陆蔓蔓手里端着小奶杯,热乎乎烤着手,缓缓说道:“我的朋友们,她们和父母之间好像总是有很深的隔阂,什么事都不愿意告诉父母,当然啦,因为父母知道了一定会指责她们,就像我最好的朋友夏天,她就不敢把自己谈恋爱的事情告诉妈妈,因为妈妈一定会拆散她和狗翔,她妈妈要她出国念书,不能分心啦。”

“如果这件事换成是艾力克斯和路易斯,会怎么处理?”寇琛好奇问她:“当学业和恋情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们会让你有所取舍吗?”

“唔...”陆蔓蔓想了想:“路易斯的话,他可能会给我讲很多道理,试图说服我,当然艾力克斯也会劝我啦,如果他们觉得那个男孩不合适我或者根本就是坏男孩,不过最终怎么取舍,一定是要尊重我的意愿。就像我前男友乔星野的事情,一开始路易斯就警告过我,那男孩没能通过他的专业风险评估,可能会半路脱轨,我还是没有听他的话,后来我就尝到苦头啦。”

寇琛笑了笑:“你看,小孩儿还是得听父母的话才行,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懂不懂?”

陆蔓蔓望向寇琛:“可是如果一开始就能预见不好的结果而放弃,那么后面的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啊,我不会遇到原修,不会来中国,甚至很可能走上另一种人生,而另一种人生谁能保证比现在的人生,更幸福呢。”

“这...”

寇琛居然无言以对,是啊,如果一开始就能预见将来,当年的他,还会选择离开吗,遗憾还会发生吗?

寇琛真的不知道。

陆蔓蔓拍了拍寇琛的背:“所以呀大叔,很多事情还是要自己去经历去体验啊,我老爹们还是很民主的,不会强迫我做不喜欢的事情,这样我才能和他们当好朋友啊。”

寇琛若有所思,随即又摇了摇头:“我有个儿子,比你小几岁,特别叛逆不听话,到处给我惹事生非,很难管,比我年轻的时候更桀骜不逊,像你说的...和他当朋友,恐怕永远不可能做到。”

陆蔓蔓突然好奇:“我还有...不是,你还有儿子啊。”

“我像是没有孩子的空巢老人吗?”寇琛带了点调皮的调子反问她:“觉得我这么惨啊。”

“呃,不是,就是有点...”陆蔓蔓不知道怎么说,她可没想到自己还会有弟弟。

真是神奇。

“寇先生什么时候离开呢?”

“后天下午的飞机。”

“噢,那明天晚上再开一个party吧。”陆蔓蔓说:“给寇先生开一个欢送的party。”

寇琛受宠若惊:“给我开party?”

陆蔓蔓已经起身准备出门,“嗯”了一声:“以后的话,应该也不会再见面了吧。”

寇琛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

次日夜间的party,依旧在湖畔举行,这一次就没有请很多小镇上的居民过来参加,而是家里人,陆蔓蔓的朋友和牧场的员工们,他们在湖边升腾起了一簇猎猎的篝火,烧红了半边夜空。

漫天繁星闪烁,今晚的夜色格外浓稠。

“寇先生来了。”

“寇先生今晚很帅哦。”

“寇先生上次谢谢您带回我们家蔓蔓,您真是热心肠。”

“寇先生吃羊排吗?”

......

寇琛还有些适应不了大家的热情,毕竟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专门为他举办的party,过去生意场上的名流舞会倒是参加过不少,但他不觉得这种虚与委蛇的交际有什么意思。

今晚的party是陆蔓蔓为他举办的,他还特意精心打扮过呢,穿上了自认为最帅的一件高档定制西服,头发抹了啫喱,就连以前见重要客户都没有这般慎重过,他很不喜欢西服的束缚感,平时穿着从来随意。

而不远处的青草坪舞池边,在原修无数次笨拙地踩了陆蔓蔓的脚以后,她终于一把推开了这臭男人,生气地说:“You stupid jerk!蠢货!”

原修摊开手,表示自己真的很无辜啊,他会玩枪会玩斯诺克还会国际象棋但就是不会...跳舞。

施纯如举办的那些个社交舞会,他从来不参与,觉得蠢爆了。

现在他自己才是真的蠢爆了。

路易斯走过来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我们家蔓蔓小宝贝从小就喜欢跳舞,踢踏爵士华尔兹...以后可够你学的。”

“我不学。”

原修觉得自己还是得有点子男人的尊严,不能总围着老婆转,跳舞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他绝对不会学跳舞,绝对!

“哼,这个蠢货今天踩了我二十次!我暂时不想理他。”

路易斯只好让陆蔓蔓挽住了自己的手,侧头,却看见寇琛站在不远处的自助餐桌前,沉默而略带歆羡地看着他们。

路易斯对寇琛其实心怀感激,得知那天飓风天气是他和原修帮忙将陆蔓蔓接了回来,路易斯便不再计较北海道发生的不愉快事件,他向他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蔓蔓,这是你为寇先生举办的送别party,去和他跳个舞吧。”路易斯拍了拍陆蔓蔓的肩膀。

听老爹这样说,陆蔓蔓望向寇琛。寇琛立刻站直了身体,放下酒杯的时候险些弄洒,有些笨拙和不知所措。

陆蔓蔓朝他走了过去,紧着一颗心问道:“寇先生会跳舞吗?”

“跳舞...”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最常见的两种娱乐活动,一个是去录像厅看香港电影,另一个就是去歌舞厅跳舞。

开玩笑,寇琛当年在学校里可是自己组建了摇滚乐队,怎么可能不会跳舞。

然而...这都多少年了啊,自从仲清离开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跳过舞,甚至那台陪伴他一整个青春岁月的电吉他,也被扔进了地下室,不见天日。

他的青春,早就已经随她而逝了。

面对陆蔓蔓的邀约,他踟蹰着:“我...不太会了。”

“噢,那真遗憾了。”陆蔓蔓也有些不大好意思真的和他跳舞。面前这个男人,她本应与他多多亲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怪怪的。

陆蔓蔓离开的时候,寇琛眸子里划过一丝黯然,嘴唇喃了喃,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修看着寇琛欲言又止的模样,突然开口道:“寇叔叔唱歌很好听啊。”

“嗯?”

原修接过乐队小哥手里一柄蓝色吉他,朝着寇琛扬了扬:“寇叔叔,要试试吗。”

看到那柄吉他,寇琛某种翻涌起了深沉的暗流,那是被他尘封搁置的青春岁月,那是他的不可言说,是他内心最深的隐痛。

陆蔓蔓回头,惊讶地望向寇琛:“叔叔还会弹吉他啊?”

原修笑了笑:“你寇叔叔不仅会弹吉他,你寇叔叔当年还出过碟呢,有很多粉丝和崇拜者。”

陆蔓蔓惊叫起来:“好棒,那寇叔叔今天肯定逃不了了。”

寇琛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他本来想拒绝,但是看着陆蔓蔓期待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他鬼使神差地接过了原修手里的吉他。

所有人都坐了过来,在草地上聚成了一个小圈,将寇琛围在中间。

寇琛调了调音,望向陆蔓蔓,陆蔓蔓倚靠在原修的身边,他伸手揽着她。

她看着寇琛,眸子里满是期待。

寇琛眼角突然热了热,内心翻涌着难以抑制的波澜,他努力保持平静,清了清酸痒的嗓子:“《此情可待》,送给我...”

送给我此生的挚爱。

第124章 正文完

寇琛离开的那天, 是原修开车送他去的机场,乔纳森夫人还说:“既然寇先生过来这边度假,怎么不多呆上一段时间,前两天飓风天气, 都没能好好玩玩, 这时候正好放晴, 牧场还会举办color fight。”

寇琛无奈解释:“公司事务已经堆积如山了,没办法再耽搁。”

路易斯和原修送寇琛到机场,临进安检口的时候,他回头望了好几眼, 虽然明明知道不可能,但是心里总是会抱有某种侥幸和希冀。

她会来吗?

应该是不会吧, 她什么都不知道,看上去还挺厌烦他,以为他想老牛吃嫩草泡她呢。

嘿,这小姑娘...

这小姑娘是他的女儿啊, 仲清留给他唯一的孩子。可是他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向陆蔓蔓坦白,应该会被拒绝吧,肯定会啊。

一开始得知这件事以后,他真是疯了一样恨不得立刻飞到美国把她给带回来,带回自己身边, 不管她愿意不愿意,至少从血缘和法律上来讲,他是她的亲生父亲, 是他的监护人。

他甚至都在脑中幻想过无数次对簿公堂的场景,他会请全世界最优秀的律师来为他打赢这场抚养权官司,他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管不顾了,他一定要把他的宝贝女儿夺回自己身边看顾着。

哪怕被她怨恨,变成一个坏爸爸。

然而在田纳西牧场的这段时间,看着她在这里骑着小马儿蹦哒,每天赶着羊群去往半山坡。嘴里叼着草像个小痞子,穿着牛仔背带裤,哼着美国乡间民谣小曲儿...典型的美国女孩,她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和幸福的家庭。

如果要强取豪夺,将她夺回自己的身边,恐怕她不会快乐。

算了吧,只要知道她现在过的很好,这就够了,永远不要让她知道自己这个亲生父亲的存在,或许对所有人都好。

***

原修和路易斯站在麦田小径边,远远望着驶离地面的飞机跃向云空。

路易斯拍了拍原修的肩膀,喃喃道:“走吧。”

原修回头看向路易斯,他微蹙的眉心和平静的眼神,看起来仿佛知道点什么,但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路易斯...”

“那个男人,是蔓蔓的亲生父亲。”

果然......

寇琛和陆蔓蔓都自以为能瞒过彼此,却不曾想父母和孩子之间是真的会有心灵感应啊。他们共同深埋着秘密,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最爱的人不受伤害。

“从北海道回来,我就查过这个男人。”路易斯缓缓道:“后来他出现在田纳西牧场,更加坚定了我的猜测,他是蔓蔓的亲生父亲没错。这件事我没有告诉艾力克斯,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想知道他会怎么选择,但是我没有料到...他会选择离开。”

以沉默,不打扰,安静离开。

“昨天晚上寇先生给蔓蔓唱了一首《此情可待》,我看到蔓蔓偷偷抹了几次眼泪,那时候我就知道,女儿这么聪明,怎么可能会被蒙在鼓里,她什么都知道啊。”

原修点了点头,认同路易斯的话。

路易斯点燃了一根烟:“她却选择什么都不说,应该是考虑到我和艾力克斯的感受,不想让我们为难,也不想自己为难。”

寇琛做出了选择,同样,陆蔓蔓也做出了选择。

***

回去之后,原修找了很久,在半山坡间找到了陆蔓蔓。

日头已经西垂,悬挂在山隘间,将落未落,白色的绵羊群在山头吃草。牧羊犬皮皮安静地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夕阳日落,而小甜心则耷拉着舌头,兴奋地追着羊群,追得它们惊慌四蹿,咩咩地叫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