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颖,”他忽然极清晰地唤了她一声,这既陌生且熟悉的声音让晓颖的心不自禁颤抖了一下。

沈均诚缓缓地转过头来,直接撞上她一直在悄然注视自己的目光,“你真的已经不记得我了?”

他望着她的眼神如此清晰,又是如此梦幻,让晓颖不敢迎视,她垂下头,盯住自己杯中的咖啡,那一团黄黄的混沌水面上,照不出任何昔日的影子。

可她知道,她没有忘记,这么多年,或许从来没有忘记过。

良久,她抬起头来,重新看向沈均诚,他还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那眼神,说不清是期待,亦或是失落。

晓颖有两种选择,她可以大方承认她一早就认出了他,不过那样无疑是在向沈均诚表明,之前她对他的漠视都是装的;当然,她也可以继续装失忆,把过去从两人之间摘得一干二净,只是,这实在有点困难,她明白自己根本做不到。

所以,她最终选择抛掉所有伪装,微微笑了一下,胸口竟然莫名得有点痛,“我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你,沈均诚。”

他们终于又象过去那样全须全尾地称呼起对方的姓名来,这认真的叫法仿佛有一股魔力,能够让他们坐上时光机,一起穿梭回久远的纯真年代。

沈均诚猝然调开视线,扯了下嘴角,恍如一个笑容,却淡得捕捉不到,“这个城市太小了。”

的确太小。

八年前,他与她相遇,八年后,他回来,却在这里与她重逢。

晓颖抿了抿唇问他,“国外怎么样?”

沈均诚啜一口咖啡,耸肩道:“还不错。”

晓颖一笑,“看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那时候就说,你应该出去瞧瞧。”

她遇见他的时候,他正在为是在国内读书还是出国留学而烦恼。

“是么?”沈均诚又是淡淡地哼了一声,杯子在掌心里转了两圈,他忍不住再次把视线投向晓颖,“我这次…是跟女朋友一起回来的。”

晓颖感觉到他眼神里隐藏着什么东西,凛冽地、悄悄地窥视着自己。

他想看到什么?她在心里失笑,脸上的笑容却越发浓郁,“恭喜。”

“你呢?你怎么样?不会还是一个人吧?”沈均诚把杯子搁下,两手反撑在身后的台面上。

“还在找。”她如实地回答,面庞上笑容不减。

他的一股子气仿佛瞬间泄掉,仰起脸望了眼天花板,再回首时脸上的装模作样一扫而光。

“韩晓颖,上次见到你时,我以为你变了,现在才发现,你其实一点儿也没变。”

晓颖含着笑的星眸渐渐朦胧起来。

她果真一点儿也没变吗?只有她自己清楚——这是不可能的。

一个人的改变是一件谁也无法掌控的事,有时候,也许需要花上一生的时间,而有时,仅需短短的一瞬,因为遇到了某件事,或者某个人。

第11章第三章(1)

八年前,韩晓颖16岁,是她寄居在叔叔家的第七个年头。

七年的时光,足够让父母离世的伤痛结成疤,埋藏在心里,只要不去动,就不会觉得疼。

除了喜欢看书,晓颖没什么别的爱好。对于书,她又觉得是越深奥的越好,她习惯于让自己沉浸到某个和现实没有任何关系的意境中去,思考那里面的每一句桀骜难懂的话,仿佛她就是为了破解那些密码而生。

当然,以她那点浅薄的学识和阅历,并不能真的读懂书里的文字,但对于当时的她而言,能够有那么一段时光,忘却周遭实际的烦恼,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

叔叔曾经在中学教过几年语文,后来因为婶婶不满家里简陋的条件,逼着他硬是投笔从了商,即便如此,也不能改变叔叔是半个知识分子的实质——家里那个双排的书柜就是明证,上面摆了很多世界名著和深奥的经史哲类书籍。

经商后的叔叔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再静下心来读书,很多书籍都蒙了尘,直到晓颖来后,她对他的书架一见钟情,叔叔见她爱读书,自然很高兴,索性把打理书架的事都推给了晓颖。

每当心绪难安时,晓颖就会悄悄溜到书架面前与书为伴。

望着那一排排安静杵立的书本,她总能感到一股来自心底的宁静,觉得自己在这世上并不是最孤独的,她躁动的情绪也会得到不少缓解。

如果让她选择,她愿意就当一本书,永远呆在角落里,什么也不用思考,只需等人来读,即使是等上一万年,于书而言,也不过是须臾一回头的功夫。

暑假里,晓宇会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去远在北方的外婆家度假,刘娟问她要不要和晓宇一起去,她不假思索地拒绝了。

少女时期的韩晓颖生性腼腆内向,不喜欢与陌生人多接触,在学校时,仅跟同桌江桐菲比较聊得来,但现在是暑假,她和她唯一的好朋友也没什么来往。

她讨厌去陌生的地方应酬陌生的长辈,而且时间还那么长。

刘娟也没勉强她,况且,她母亲也未见得会真心喜欢这个总是沉默寡言的小女生。

晓宇私下里向姐姐诉苦,“其实我也不想去,外婆到现在还把我当很小很小的那种小屁孩,我吃饭稍微慢一点儿她都恨不得喂我。”

晓宇从小做事就拖拖拉拉,有点女孩腔。晓颖记得她被叔叔第一次正式领进家门时,甚少谋面的晓宇正举着一把玩具枪独自在沙发上玩。叔叔让他叫姐姐他也不叫,一双与晓颖极为相像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城市孩子特有的警觉和灵敏,忽闪忽闪盯着她看,隔一会儿,就抬起腋下夹着的机关枪,偷偷地朝晓颖的方向扫射一下,然后用很低的声音嘟哝一句,“打坏蛋。”

他觉得眼前的陌生姐姐虽然长得很好看,可她眼里有种他完全不懂的东西,那种东西在与他同龄的小孩子眼中是没有的,甚至也从未出现在过搬家以前对门那个和蔼亲切的姐姐的眸中。

他还太小,不知道这个忽然被领进家门的即将要和自己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姐姐曾经经历过怎样翻天覆地的变故。

在晓颖专一的注视下,恐惧渐渐从晓宇的心中如藤蔓般爬起,当最终漫延到他眼里时,他开始策划逃跑了。

可是他的逃跑一点儿也不顺利,整个人没能在沙发上站稳就吧唧一下摔了下来,以一个狗吃屎的姿态狼狈地趴在晓颖的脚下,然后一脸恐慌地向上望去。

晓颖忽然咯咯笑了起来,这是自从父亲出事以来她发出的第一次如此畅快的笑,她本来以为自己早已失去了笑的功能,没想到还是会。

等两人长大后,晓颖某次忽然提到这件往事,晓宇听完很震惊,并矢口否认,他是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但他记得晓颖儿时的笑声,因为那时候她笑的次数太少,可是声音很动听,象被微风吹拂后震颤的风铃。

刘娟不放心晓颖一个人在家,刚好她所在的疗养院里有个老人前不久回去休养了。

那老人年纪大了,脑子时清醒时糊涂,平时生活很寂寞,小辈又都忙着自己的事,无暇整天陪伴老人,于是老人的女儿便找院里的人询问,希望能找个人每天过去陪她说会儿话,时间不长,一个下午而已,但要求最好是年纪轻点儿的女孩子,刘娟一听就把晓颖推荐了过去。

她回来对丈夫韩振声一说,立刻引起他激烈的反对,“晓颖不喜欢跟外人多接触,你这样把她推出去,会让她紧张。”

刘娟争辩道:“我也是为她好,她老是这样窝在家里不声不响,时间长了会自闭的。”

“你让她去和一个患痴呆症的老人在一起就是为她好?亏你想得出来!万一晓颖被吓着了怎么办?我看你不是为晓颖好,是看上人家给的那点儿钱了吧!”

“你说什么?”刘娟当场就怒了,“你说我贪钱?我贪钱当初能嫁给你这个穷瘪三?这么多年,我在你们韩家做牛做马,我落着什么好了,你做了几年生意,你给我赚得金山银山了没有?我给你出的那些主意你一样也不肯听,如果你早些听了,至于到现在还跟人屁股后面练摊么…”

叔叔和婶婶就像一对天生的辩论家,无论为什么事都能争论上半天,而且瞬息之间话题就能被扯到生意上去。晓颖来的第一年,他们在她面前还能尽量维持风度,时间一长,就无所顾忌了,什么陈年老账都翻出来,简直是不争个你死我活不会罢手似的。

最后还是晓颖出面阻止了这场争论,她对韩振声说:“叔,就让我去吧。”

韩振声以为她怕刘娟,手往空中有力地一劈,“晓颖你别怕,有我在呢,谁也勉强不了你!”

“谁勉强她了?”刘娟好不容易平息下去的怒火顿时又被激了出来,“我这不也是在征求她意见么,是她自己愿意的!”

“嗯,我愿意。”晓颖重重点了点头,“叔,婶婶,我…不想老呆在家里,一个人挺闷的。”

晓颖表示愿意,韩振声也没辙了,挠了挠头皮提醒她,“可,可那老太太不正常…”

晓颖不在乎地笑笑,“没关系。”

刘娟喜出望外地松了口气,这机会是她好不容易才搞到手的,万一晓颖说不去,她不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刘娟赶忙宽慰晓颖道:“是啊!老太太没什么毛病,严格来说,还不能算老年痴呆症,就是有时候有点儿糊涂而已,但她不会伤害人的。”

第12章第三章(2)

到了约定的日子,晓颖随刘娟去了要看护的吴老太家中。

吴老太独自住在一栋面积宽敞的旧式楼房内,上下两层,独门独栋,但房屋确实很陈旧了,踩在木地板上,会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叫人着实有些担惊受怕。

据说吴老太四十岁出头就守了寡,为了不让子女受委屈,坚持不再嫁,含辛茹苦把膝下的三儿两女拉扯长大。总算一番辛苦没白费,如今子女们皆已成家立业,且个个表现不俗:长子在政府做着不小的官职,次子和幼子经商,均干得风生水起;两个女儿也都嫁得挺如意,只可惜老太福薄,步入老年后数病缠身,她不愿意拖累子女,所以尽管儿子女儿都愿意与她同住,以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她却仍然固执地留守在老宅内。

她对子女称辨,落叶归根,这样是最令她心安的方式。

接待刘娟和晓颖的是吴老太的小女儿赵太太,吴老太在疗养院的时候,她去得最勤快,与刘娟早已熟络,对这个细心热情的中年女护士颇为信任。赵太太的丈夫也在公职部门当头儿,对工商个体行业有不小的影响力,刘娟之所以巴结她,还真不是为了那几个看护的钱,却是冲着后面这一点来的。当然,她很聪明,在跟赵太太交往的过程中丝毫没有提过家里的任何难处。

赵太太见到晓颖,才瞅了一眼就又是惊讶又是高兴地赞叹起来,“刘护士,你家这个毛丫头长得真不错啊!瞧这小脸蛋,清清爽爽的,我们老太太见了一定喜欢。”

紧接着,她又跟晓颖聊了几句家常,晓颖心里紧张,面上却没敢流露出来,彬彬有礼地把该答的话都答了,她不想给婶婶丢人。

赵太太见她人虽漂亮,却丝毫没有轻浮的言行,说话慢声细语,于是越发喜欢她起来,亲自拉着晓颖的手去见吴老太。

吴老太坐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一个穿着花色薄杉的中年妇女伴在她身边。夏天的烈日被巨大的树荫遮了个严实,槐树下铺着平整的青砖,那是一方与酷暑没有关系的夏季绿洲,而坐在藤椅里的吴老太,身材干瘦,却是这片清凉世界的主人。

这些是晓颖对吴老太一开始的全部印象。

赵太太走近她母亲,俯首靠在她耳朵边耳语了几句,又拿手指指晓颖,声音稍微大了些儿,“妈,以后晓颖会常来陪您,您高不高兴?”

吴老太瞅了眼晓颖,不摇头,也不点头,脸上却始终笑眯眯的。

赵太太走过来,笑着对晓颖道:“奶奶喜欢你呢!以后你就叫她奶奶吧。”

晓颖的作息再次规律起来,每天吃过午饭,她就在小区外的车站乘坐直达青山路的公交车,去吴奶奶家“上班。”

除了她,吴奶奶身边另有一个贴身护理,就是晓颖那天见到的在槐树下陪着她的中年妇女,姓王,晓颖便叫她王阿姨。

王阿姨的职责是定点给吴奶奶做饭、喂药以及料理卫生。晓颖一到,她就可以轻松许多,反正下午吴奶奶没什么药要吃。

赵太太并没说过,晓颖来吴家的这段时间王阿姨可以离开,不过王阿姨的家就在这附近,下午晓颖陪这吴奶奶时,她总忍不住抽空回家做掉点儿家务,晓颖对她的事从来不过问,一来二去,也就约定俗成了。

刘娟之前就嘱咐过晓颖照顾吴奶奶需要注意什么,其实也很简单,不要让她磕着碰着就行,万一出什么状况,及时打电话给赵太太,当然,火器之类的危险物品绝对不能放置于吴奶奶见得着的范围。

正如刘娟所言,吴奶奶是个没有危害的病人,她的院子里有一块花坛,里面种植了不少花草。她清醒的时候,喜欢边摆弄花草,边和晓颖聊上几句,但是话不多,晓颖直觉她是个外表和善但内心坚强的老人;她犯糊涂的时候,外人乍然之间是看不出来,因为她从不乱跑乱闹,总是静静地坐在藤椅里,眼神迷茫地盯住某处,象陷入了沉思,晓颖为她端茶过去,她浑然无觉,对她说话,她也毫无反应。渐渐地,晓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吴奶奶犯病几乎没什么规律,有时候,晓颖刚到吴家,吴奶奶还没从迷糊中清醒过来,王阿姨不放心,便会多留一会儿。

王阿姨人挺随和,就是嘴碎,她告诉晓颖,吴奶奶出身书香门第,她死去的丈夫原来是个大资本家,这栋房子就是他们家的老宅,文革时被斗得要死,后来一病不起,就这么走了,留下五个孩子,苦了吴奶奶一生。

不过话说回来,当时即使她愿意嫁,也没人敢娶,且别说成份不好,光那五个孩子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谁能想到她一个柔弱的小女人,居然能把五个子女教育得那么好,个个都有出息得不得了,做官的,做生意的,没有哪个不象样的,在市北这一带,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吴家。

王阿姨还说,几年前吴奶奶的丈夫平反了,这房子就归还给了她,不过那时候几个孩子都有了自己的家庭,谁也不愿意搬回来住老房子。别看这栋老房子旧,地皮值钱呢,前几年,吴奶奶的次子曾建议把这儿给卖了,吴奶奶不同意,她是个念旧的人,就连找人帮佣也要找以前认识的,王阿姨和吴奶奶一直是街坊,几十年了,吴奶奶信得过她。

晓颖听了王阿姨天花乱坠的一通描述,只是笑笑,在她眼里,吴奶奶依旧还是那个吴奶奶。

让晓颖没想到的是,吴奶奶最大的爱好也是看书,不过她年纪大了,视力不佳,所以每次都是让晓颖给她念,这于晓颖而言,一点都不能称作苦差事,反而成了她的乐趣,她像是从叔叔家那个书的海洋一下子跳跃到了另一个书的海洋,既陌生,又熟悉。

更令她欣喜的是,吴奶奶家的藏书比叔叔家的要多上数倍——她有一个单独的书房,里面全都装满了书。

吴奶奶有个书名册索引,每次想听书了,她就翻开索引找到想要的书,然后指点晓颖去找,而她总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把那本书给翻找出来。

昏昏欲睡的夏日午后,那棵郁郁葱葱的老槐树下,一老一少两个身影沉浸在书中描绘的精彩世界里,那是晓颖自有记忆以来为数不多的温馨片段之一。

不过吴奶奶常常撑不了多久就会感到困乏,下午的时光,她一定进屋打个盹儿才有精神,她睡午觉时无需晓颖陪伴,晓颖便有了一段独处的光阴,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坐在老槐树下以读书来消磨时间。

她很快就习惯了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甚至对刘娟心存感激起来,因为叔叔家那间公寓房里,没有这么美丽的槐树,也没有如此静谧的时光。

某天下午,吴奶奶照例进屋午睡,晓颖在树下的小竹椅里埋头读刚才没有读完的张恨水的小说《杨柳青青》。

一个带着敌意与警觉的少年的声音猝然在她耳边响起,“你谁啊?怎么会在这里?”

第13章第三章(3)

晓颖错愕地仰起头来,看到一张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孩的脸,他穿着一身料子与款式俱佳的白色运动T恤和同系列的运动短裤,肩上斜斜地挎了只背包,盯着晓颖的双眸充满狐疑,又难掩自信与骄傲。

尽管男孩的脸上还有那么点儿没有褪尽的稚气,但这张脸用“英俊”二字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方正俊白的脸上,眉眼无一不是炯炯有神,鼻梁高挺,唯独嘴唇稍嫌单薄了一些,让他整张脸看起来缺乏了一些晓颖欣赏的厚道感。

她记得曾经在哪本相面书的上看到过,薄唇的男子一般都牙尖嘴利,他刚才那句趾高气昂的问话刚好为她印证了这一点。

她有理由相信,象他这样的男孩在学校里,绝对属于那种能令女生喧哗的孔雀类型。

“你是谁?”她把书倒扣在膝盖上,并不站起来,反问他道,“你怎么进来的?”

晓颖经常会在客套面前不知所措,但对于没礼貌的人,她反而不会觉得局促和不自然,因为大家都可以直来直去。

男孩抱着膀子走到她正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是我先问你的,该你先回答。”

他的口气里有种不容置疑的坚定,好像他逮到了一个国际间谍一般,让晓颖觉得好笑。

可是,在作了短暂思量后,她还是选择了妥协,她的血液里大概流淌着与母亲一样的息事宁人的特质,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愿意反击的。

“我是这一家请来的吴奶奶的看护。”她不咸不淡地回答了他。

“看护?”男孩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看护不一直是王阿姨吗?再说了,你这么小,怎么可能出来做这种事?告诉我,你多大了?14,还是15?”

“你不相信我也没办法。”晓颖低声说着,重新把膝盖上的书翻过来,气定神闲地继续往下看,她是绝对不会傻到老实告诉对方年龄的——他以为他是谁,不就是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么。

男孩见她对自己来了个冷处理,面子上顿时有点过不去,本已放缓和的声音不觉又抬高了起来,“既然你是看护,那么请问你现在在干什么?你看护的人呢?你把我外婆藏哪儿去了??”

他这么一嚷嚷,倒叫晓颖一下子明白了他的身份,原来是吴奶奶的外孙,难怪刚才没听到门铃响。

“吴奶奶在午睡。”她的眼眸继续凝在书本上,头也不抬地答复了他。

须臾之后,身边再没有一丝动静,晓颖偷偷用眼角扫了眼周围,那骄傲的家伙不知何时已经溜了。

她嘴角微微扯了一下,继续看书。

不多时,就听到有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男孩再次来到她身边,手上却多了两盒冰激凌,他递了一盒给晓颖,声音里透着洒脱,“好吧,刚才算我错怪你了,请你吃冰激凌。”

晓颖迟疑了一下,抬头看看他,后者的脸上此时充满友好的表情,她于是伸手接过冰冷的盒子,说了声,“谢谢。”

他在她对面的老藤椅里坐下,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你叫什么名字?”

“韩晓颖。”晓颖用洁白的勺子剜着奶色的冰激凌,缓慢往嘴里塞,香草的滋味真美妙,入口即化,但香甜长存。

十六岁的晓颖,穿着一件白底小蓝花的连衣裙,裙子上的蓝花已经洗到发白,只能依稀看见一点影子。乌黑的秀发则用蓝色的绑发带在脑后随意扎起,此外再无装饰之物,她浑身上下的打扮朴素到不能再朴素——除了额前那个彩色的卡通小发卡还能挑出些许亮色来,那是她用以卡住散落的小碎发的。

她很安静地坐在凳子上,清亮的双眸虽然时而扫向沈均诚,却不起一丝波澜,她纯净得一如吴奶奶花坛里那几株寂静盛放的栀子花。

“我叫沈均诚。”沈均诚也爽快地自报了家门,他望向晓颖的眸中含着连自己都未察觉的好感。

其实他叫什么晓颖并不关心,她猜他和吴奶奶的众多子女乃至孙儿辈一样,都是这栋老宅的过客而已,他们隔一阵子就会上门来看看老人,光晓颖来到这儿的一周里,她的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就象走马灯似的来过了好几拨,但无论是哪一拨,几乎都坐不满半小时,总是撂下买来的各种贵重滋补品就拍拍屁股走人了。晓颖不是没见过吴奶奶暗中落寞的神色,但她会宽慰自己,“他们都忙啊!”

晓颖只是有点好奇,“你刚才是自己进来的?你有这里的钥匙?”

沈均诚闻言立刻得意地晃了晃手上的一串钥匙,“当然,我从后门进来的。不光我们有,我姨妈和舅舅他们也都有。”顿了一下,他又道,“为了防止外婆突发意外。”

他没有解释得更多,但晓颖显然明白了他隐含的意思,不觉又点了点头,“哦。”

沈均诚不知道晓颖在想些什么,但她老实的表情却让他笑了起来,眼眸也一下子柔和了不少,“是我姨妈找你来的?”

晓颖根据推测料想他口中的“姨妈”应该就是赵太太,当下又点了点头。

沈均诚的浓眉闻言不经意地挑了一下,有点不屑似的,“我猜就是她。我姨妈最喜欢搞花样了,不过真没想到,她会找了你这么个小不点儿过来。”

他上下打量着晓颖,那肆无忌惮的目光让她浑身不自在。

“你究竟几岁?上初中了吗?还是仍然在读小学?六年级?”沈均诚不折不挠地继续刺探她的年龄。

晓颖听他的猜测越来越离谱,心里暗自着恼,把勺子往冰激凌盒正中一插,继而又将盒子搁到石桌上,淡淡说了句,“我马上升高二了。”便不再染指他的“恩物”。

沈均诚对她的冷淡丝毫没有在意,得意地哈哈一笑,“跟我猜得差不多嘛!”

晓颖充满意见地瞥了他一眼,“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

“我要不那么猜,你会肯告诉我真话吗?”沈均诚眼里闪着狡黠的光芒,再度快乐地大笑起来,俊朗的面庞上一脸灿烂。

晓颖对他肆意的笑声忽然有些不知所措,好像是自己上了回当,傻到极点似的,这种感觉很不好。

等沈均诚从欢快的心情中平静下来时,他发现晓颖又回到了书中,石桌上的冰激凌只吃掉了一半,此时正滴滴答答淌下一缕水来。他把冰激凌盒子向她的方向推了推,“快吃啊,再不吃全化了啊!”

晓颖埋头在书本里,对他的催促置若罔闻。

沈均诚却全没在意她微妙的态度转换,他的兴趣点还集中在对晓颖背景的深度挖掘上。

“对了,你哪个学校的?我市一中的,你应该不是我们学校的吧?我从来没在学校见过你。”

晓颖依旧不答理他。

沈均诚弓下肩去,左右打量她秀气的脸蛋,目光里流露出诧异与稀奇的神色,仿佛晓颖是来自外太空的生物,值得他花心思好好研究。

对他的“探索”晓颖心里有点无奈,但又不便翻脸发作,只得保持面容平静,勒令自己把注意力都放在书上。

沈均诚研究了她一会儿,没想到她定力这样足,而且也不象是装出来的,如果换个女孩子,估计早就绷不住笑着跟他打闹起来了,他只得凑近她一点儿,换了种方式与她搭讪,“哎,你看什么书呢?”

对这个自我感觉超好的家伙,晓颖已经抱定了宗旨不理他。

沈均诚连问她几遍都没得到回应,顿时觉得好生无趣,还没有哪个女生敢如此冷落过自己,他终究心有不甘,冷不防探手过去把书一抓,目光立刻扫到抬起的封面上那一行书名,他立刻表情古怪地念了起来,“《杨柳青青》!噫,这是什么书?”

晓颖的脸在他抓到书的瞬间僵硬起来,但她没有发作,她不擅长向别人发火,更何况这里也不是她的家。

好在沈均诚的手很快就松开了书,有点悻悻地道:“你们女孩子不是最喜欢看言情小说吗?我们班上那些女生都在看一个叫什么娟的书,反正俗透了的那种!”

他说了半天话,却象是在演独角戏似的自言自语,眼前的女孩倔强得象块石头,再也不跟他说哪怕半句话。

沈均诚的心里好像有几千只小虫子在爬,痒得什么似的,可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晓颖重新捧了书后,把竹椅转了个向,侧对着沈均诚,她觉得他聒噪得象一只青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