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究竟出了什么事呢?”孤儿不再绕弯子,直问道,“我看连隘口的守卫都撤了,想必问题比较严重。”

精灵王脸色一白,“是非常严重的事,关系到我精灵家族的生存命脉。”他说得太过郑重,孤儿不禁心里打鼓。

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能以两家结盟做为代价的事。肯定是需要她搏命地。她要不要那么伟大呢?只听精灵王继续说道,“全城的人民和士兵都去神庙祈祷了,因为白泉出了事。.您要知道。白泉是生命之泉,其生死为我族兴亡之征兆。倘若白泉死去,疆界、隘口以及所有凡俗之事,还有什么重要的?”

孤儿无语,因为她有时候实在无法理解塔撒大陆人地思维。一个泉水而已,就算干涸了。再找一眼泉水就是了,非要上升到民族存亡的程度。这边地人总是说神迹,什么事都听从于所谓预示,但她来大陆七年,除了消失的魔法,什么正经的神示也没看到过。

或者盈禄家的长老说得对,诸神已经抛弃塔撒大陆。

“白泉出了什么问题?”孤儿问。她听过这弯神奇的泉水之名,可是没有亲眼见到过。“白泉是仙动之泉,平日里泉水流动。从无停息,充满了生命地力量。”精灵王叹了口气,“可是十天之前。族人忽然发现白泉的水波不再闪亮,之后水流彻底停止。到后来尤如一潭死水。最可怕的是。从上古神战后就清澈无比的泉水,突然变混浊了。到现在---唉,伯爵小姐和我去一看便知。”他说着做了个有请的姿势。

孤儿只得跟着他走,但没有忘记回头看看阿德斯,“你的手----没事吧?”

阿德斯摇摇头,但从他的眉间,孤儿看得出,他的手怎么可能没事,到现在还有鲜血渗出,他只是不说出来罢了,他的忍耐力完全超出正常人地想像。

而白泉,她以前听去过日落城的族人讲过,还看过一幅吟游诗人画的图画,感觉和长白山天池差不多,只是略小一些,但景色是极美地,不然也不会号称仙泉。

可是,眼前这个臭水沟就是传说中的白泉吗?

水面完全被一层又绿又蓝地粘稠液体覆盖,散发着阵阵腥臭,好像有无数条鱼腐烂在面前。泉边有风吹过,但水面却凝着不动,一股说不清楚地死气牢牢笼罩在泉水上空。

孤儿目瞪口呆,只一瞬间,她就理解了精灵王的心,现在连她这外人看到白泉变成这幅模样都感到心痛,何况精灵王呢?这简直是悲剧!

“怎么会变成这样?”她惊愕万分。

“但愿我能知道。”精灵王苦笑一声,“目前它已病入膏肓,我愿意以自己地生命换到白泉的康复,可是我怕它终究难逃一死。”他的语调里有着莫名的悲伤,孤儿虽然还是不能理解白泉之于精灵族人在心灵上的重要作用,但听了也感觉挺惨的。

“看看我的臣民,他们都是善良无辜的人,以白泉为自己的母亲和生命之本。”他站在高台上四望,因为他的到来,那些挤在神庙中祈祷的精灵族人都跑了出来,汇集在他的周围,“假如您不能拯救白泉,他们也将消失于大陆上。”

这人真会转移情绪,这么重大的担子,他做为精灵王不去担,干什么推在她身上啊。敢情如果白泉的情况不会好转,就是她的错?!

孤儿表面保持着镇定,暗地里却感到紧张和无奈,“为什么是我?您为什么确定我是拯救白泉的人?”

“因为三天前我做了一个梦。”精灵王不紧不慢,又显得分外虔诚的说,“我梦到了精灵族的祖先,我的名子塞拉昂就是以他之名而命名的。他和神庙中的塑像一模一样,带着为我族生死存亡而焦虑的神态告诉我,精灵族有天祸,唯有一位贵族小姐才能拯救。这位尊贵的小姐带着一队蒙面人商队,有一张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奇异面孔,还能不以鲜血为代价取得骄阳玫瑰。我虽然一直避居在日落城,但大陆上的事也曾经听说过,知道全大陆只有您的美貌与众不同,而且还统领盈禄家族经商,所以我判断您就是我族之救星。但为了不冒昧的找错人,我委托我族中的魔法长老以水晶球日夜注视森林大道,当您一出现,并且果真带着一队蒙面商队时,我就知道您是救星。但是请您原谅,我不得不以骄阳玫瑰做最后的试探。”

冥冥中有天意吗?如果没有,她为什么好像被倒霉催的一样,非要大家全带上蒙面巾?再说了,这精灵王会不会说话啊,什么叫面孔奇异?她是东方人好不好?还名列四大美人之一呢。

孤儿有点恼火,又有点绝望。精灵王没有必要编这些谎话,但他的梦和她的出现也太巧合了。她不相信什么神示,但这情况又要怎么解释?

拯救白泉?!她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而且她感觉这回的寻找魔法石之旅实在与以往太不相同了,难道大陆会有什么巨大的变化吗?也许,这些怪事都是从她挖出阿德斯的那天开始的。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八十一章 两次跌落

“请伯爵小姐拯救日落城的危机。”

正在孤儿发愣的时候,精灵王突然高声道,同时单膝跪倒在她面前。接着,在孤儿还根本反应不过来的时候,那些本在神庙中祈祷,当精灵王出现后就围在高台边的精灵族民们也跪了下来。显然,他们早就知道精灵王的所谓梦示。

这种情况,实在很难让人把拒绝的话说出口,虽然孤儿很想拒绝。

不是她不愿意自身冒险一次,以换来精灵家的友谊和结盟,而是她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拯救一弯将死的泉水。看这样子,白泉像是被污染了一样,在地球的家里,她常常在电视上看到因环境污染而使江河出现什么红潮、蓝潮的情况。可是塔撒大陆不同啊,她不知道白泉变化的原因,又如何救起?

但,当一个人面前黑压压的跪着一地人的时候,那个“不”字真的很难说出口,那种被逼到一个不能退后的位子,却无能为力的感觉真的、真的、真的很难受。

她不禁向小四四望去,见他轻轻摇头,示意她这事帮不上忙。再看看阿德斯,他完全没有反应,似乎一切要她做主。而她的心,左右为难。

没错,理智一点吧,孤儿,你很想帮助精灵族人,你也很想让一向被人看不起的盈禄家找到*山,可是这事你办不到啊。没那么大脑袋就不要戴那么大地帽子。否则只会更倒霉。

她对自己说着,决定还是拒绝,可说出来的话却让她自己大吃一惊,仿佛她身体里住着别人,主宰着她的意志,“好吧,我可以试试,但不保证——”

她只想给大家一个希望,顺便看看能发生什么奇迹。她想说不保证成功,可她的话还没说完,人群中就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仿佛救世主降临。

孤儿目瞪口呆,心里的害怕比上刑场还要厉害。不是啊,她不是这个意思。她只是想尝试一下,没说会救好白泉的病呀!

一向伶牙俐齿的她,第一次结巴着说不出话。只下意识的向后一退。但她忘记了,她和精灵王塞拉昂上站在泉边地一块两米多高,也是两平米大小的雕花青石高台上,这一退使她脚下一空,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她直掉了下去。

两米,不算高,可足够让她摔伤了。也好。受伤了就不用拯救白泉了,至少有个时间缓冲,可以容她和手下人商量一下。

但这会肯定会很疼。看来苦肉计也不是这么好实施的。这一次回塔撒大陆,她一直三灾六难不断,竟然还有人刺杀她这个无名小辈,又遇到这么多事,真是奇之怪哉。

人的大脑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在不到一眨眼的跌落时间里,孤儿心中居然能冒出这么多古怪想法。听说人在死亡的一瞬间还会回想起一生呢!

不过有人比她地大脑还快,一步就跃到她落下的地方。伸出了双臂。于是,她落到了一个怀抱中。

他的肩膀坚硬,胸膛温暖,她的手无意识的抓紧他硬皮甲的边缘,抬头望着他的脸,望着他玄冰一样的碧蓝眼睛。一瞬间,两人都有点发愣,气息搅缠暧昧,接着孤儿有点生气,因为阿德斯破坏了她在半空中想好地,其实是被动中实施的苦肉计。

“干嘛来救我?”她嘟着嘴,瞪着他,心里有点痒痒的坏主意。

距离真近哪,她地手和他的面巾,只要略抬一下,就可

这块挡着他脸的黑布,一窥她一直好奇的他的全貌。脸地上半部和下半部,但拼凑在一起也想像不出他的样子,反而有些古怪的模糊感。而现在是大好机会,他两手都占着。一手拢在她地背后,一手拦在她的膝盖后侧,正横抱着她。她只要小小的动一下,他的面容就会呈现在她面前。

她心里的小恶魔怂恿着,可是另一方面她的理智让她看到了一丝血光。他说过,谁看到他的脸,他就杀死谁,不管这是为什么,但从他一惯行事的风格来看,这事他说得出、做得到。就算在一年内不杀,一年后合同失效,他还是会动手,而且他也可能立即杀人退钱。

再说,现在看他的脸也不是时候,泉边这么多人,只要她扯下他的面巾,全场人就都看到了。这不仅破坏了她探寻秘密的快乐感,还可能给所有人带来杀身之祸。

这个男人,佣兵之王,她的奴隶,还真难对付。不过嘛,烈马驯起来才带劲。

她脑筋迅速转着,为现在看不看阿德斯的脸而挣扎,兼之胡思乱想,却不知道他们两个就这么抱着互瞪已经十几秒了,全场惊呼后,现在又集体惊讶,不明白伯爵小姐和她奴隶保镖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全被刚才的险情吓傻了?

“干嘛来救我?”孤儿从发干的喉咙中挤出同样的问话,手则继续紧抓阿德斯的皮甲,免得自己一时冲动,惹来杀身之祸。

阿德斯闭上了眼睛,气得不愿意看她,不愿意听到这么白痴的话。干嘛救她?这还用说吗?保着她的小命是他的职责,为此她花了五十万金币,虽然她在想方设法的往回捞。

但是,从这样高的地方摔下来,地上还长着厚厚的草坪,她大概不至于摔断了背或者脖子,然后就此下地狱去,他紧张个什么劲!

“你这是什么态度?是不是觉得我很愚蠢?”她小声的问,有点生气,以手指戳戳他的胸。

这死佣兵头子,永远言语冰冷、态度恶劣。

“非常愚蠢。”他冷冷的扔下四个字,同时毫无预兆的也扔下了她。

孤儿再度跌落,但这次是从阿德斯的怀里。因为离地面距离近,她立马落地,感觉有一双有力的手扶住了她的腰,让她站得稳稳的,没有跌倒。

“小姐,对不起。”小四四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为抱了女主人的腰而道歉。

“不,谢谢你。”她微笑着望着小四四,给予他完全不同于阿德斯的良好待遇。

看看,同样是人,差距却这么大,所以说人的素质和出身、地位根本没有关系。

小四四,温柔忠诚,斯文有礼,永远那么可靠,尽管他只是铁匠出身。而反观阿德斯,虽然身世成谜,但好歹是从驿马家反出的贵族,还号称佣兵之王,却粗鲁冷漠,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对她总是恶声恶气的,没半点好脸色。究竟她是雇主,还是欠了他的债?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八十二章 不会游泳的塞克

“伯爵小姐没有受伤吧?”精灵王从高台上下来,态度很真诚的问。当然,孤儿从他闪烁的眼神中看出,他不是怕他受伤,是怕没人为她拯救白泉。

孤儿直骂自己为什么刚才不直接装晕倒,反正这边的贵族小姐有点风吹草动就表演这出好戏。现在再装也来不及了,只好优雅的道,“承您关心,所幸无事。”

“那么,您什么时候拯救白泉呢?”精灵王虽然极力克制焦急的心情,却还是忙不迭的提出了这个让孤儿恨不得一头撞死的问题。

“这个——依我看——基本上——等中午的时候——我得下泉去看看。”孤儿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全身的力气都没了,差点哭出来,“您有船可以给我吧?”要是他没船就好了。

精灵王脸露喜色,用力点头,看起来就像一名阳光中年,“白泉是圣水,我族之人平常不会入泉,星月森林附近也没有大川大河,所以我们没有现成的船只,但是我们可以马上造,明天一早,不,今天下午就能完工。”

孤儿多希望他下个月才完工啊,可此时也只能点点头,疲惫的先回到精灵王宫去休息,对精灵王奉上的很少见的奇异水果也没有胃口吃,一个劲的唉声叹气。

“小姐,您不该——”站在一边的小四四欲言又止。

“你说地没错。我不该脑筋一热就答应的。可是,当时我没办法说不,那么多人,那么多渴望。”因为阿德斯不在,孤儿才得以尽情向小四四诉说苦恼。对他,她从来没有什么隐瞒的,就连慧眼金瞳的事也告诉过他,唯有她穿越的秘密不能说。

“小姐,人人都以为您很精明。实际上,您比谁都善良。但是,我希望您以后可以学会拒绝,这样才不会太辛苦。”

他的语调低沉温柔,孤儿听得心里软软的,随后又叹了一口气道,“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所以我想先到水面上看看。你也知道。是泉水就有泉眼,白泉现在脏成这个样子,说不定泉眼被什么污染或者堵塞了。”她其实完全不懂水利,只是凭借猜测。

“要怎么看呢?泉眼是在水下呀。”小四四提出问题。

孤儿摇摇头,完全没有办法,如果在地球上还好说,可以弄些潜水的装备下去看看。反正她那失踪的老爸经常训练她做极限运动,潜水地话她自己就可以。但是在这里。她只能在水面上,找一根长棍子什么的,随便探探底。实在不行,也只有等月圆之夜回到地球,弄一身潜水装备来再说。

只希望白泉能坚持到那个时候,而且她也不知道那水的粘稠度如何,看起来倒是非常恶心。倘若水和浆糊一样。那她能顺利下水吗?

塔撒大陆上,肯定没有核泄露或者化学污染的事,她下水后也不会变异成弗兰肯斯坦。但是这个地方有残留的魔法,万一出现点特异事件,她肯定没办法对付。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小姐还是先休息一下吧。”小四四看看略显憔悴的孤儿,“您这次出来一直骑马,没有乘马车,已经很辛苦了,现在还遇到这样的事。”

“你去哪?”孤儿看小四四有离开的意思,问道。

“我去学游泳。”小四四露出惭愧之色,“王宫内有一个很深地水池,一个王宫守卫答应教我。”

“现在哪来得及,你留下陪我吧。”孤儿连忙道,“这个房间太大了,身边没有人,我睡不着。”在七年的商旅活动中,时常有她睡觉而小四四在一边看护的事情发生。

什么都好,唯一一个根本算不上缺陷的地方就是他不算飞轮海灰堡临海,他也一直没有学会。因为,很古怪的是,他那样勇敢的人却很怕水。而如今,为了要保护孤儿坐小船探白泉,他只得逼迫自己克服心理弱点去学。

孤儿惊讶且感动于小四四的行为,所以阻拦他。

“得有人陪小姐上船。”小四四皱紧眉头,“我是您的奴隶,是您地侍从和保护者,我应该跟随您到任何地方。”

“让小三三陪我上船就可以,再说商队中有不少游泳好手。”

“可是他们用剑不好,万一水里有怪物呢?”小四四自责的叹了一口气道,“这是我的错,我应该早就料到会有各种情况发生,应该早就学会游水。”

“这怎么是你地错?”孤儿不想逼迫别人做难受的事,就算是她的奴隶也一样,强人所难的事她从来不屑,除了——

“让阿德斯陪我上船好了,他用剑天下无敌,游水也很好。”其实她不知道阿德斯会不会游泳,但为了阻拦小四四,先这么说着,“保护我可是他的职责,金光闪闪地职责。”她又想起了金币,肉疼!

小四四想了想,觉得自己就算马上学会游泳,水性也不佳,尽管一心想忠诚于小姐,可是为了自己的荣誉而罔顾小姐的性命,却绝非他所愿。也许,让阿德斯大人保护小姐是最正确地选择。

之前小姐落下山崖,是他把小姐带出的野兽出没的密林;小姐遇刺,是他力战群敌,保护小姐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在紫金王宫的意外中,是他站在小姐身边;就连刚才小姐掉下高台,也是他把小姐接住。

这些事,他也想为小姐做的,就算牺牲生命也没有关系,可惜他总是慢了一拍。这个佣兵之王在武力上确实无人能敌,小姐被他保护,应该是安全的。可是为什么,总是心有不甘,还有一丝隐密的遗憾和痛呢?或者因为有阿德斯在,他显得可有可无,小姐不再是被他守护了。

“要不这样。”看到小四四的犹豫,孤儿想出另一件让他做的事,好减轻他不能跟自己上船的自责,“我看过你套野马,绳子丢得又准又远,干脆你拿一根足够长的绳子站在岸边,我让人在船上钉一个竖粱,如果水面上有什么不对劲,你立即扔绳子套住船,把我拉回来。怎样?”

小四四一想,觉得此事非常可行,而且特别必要,因此答应下来,但他还是执拗的要去学游泳。

他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孤儿也不好再阻拦,只见他走到门边的时候,突然转身对她说,“小姐,我的原名叫塞克。”

孤儿愣了,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介意自己的原名。不过好吧,以后就叫他塞克好了。

《弗兰肯斯坦》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18创作的小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的全名是《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中译本有《弗兰肯斯坦》《人造人的故事》等)。

“弗兰肯斯坦”是小说中那个疯狂科学家的名字,他用许多碎尸块拼接成一个“人”,并用闪电将其激活。《弗兰肯斯坦》已经成为科幻史上的经典,现在很多幻想类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这个怪物的翻版。

“弗兰肯斯坦”一词后来用以指代“顽固的人”或“人形怪物以及“脱离控制的创造物”等。本书中是指,受到污染后变异的人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八十三章 风系魔法石

接近黄昏的时候,精灵王和王后亲自来通知,船已经造好了。意思是:她可以下水了。

孤儿不懂,新造的船能直接下水吗?不是得有剧点防水材料、晾干、紧紧龙骨什么的过程吗?可是人家既然兴高采烈的来报告了,她也不能不理会,只好到白泉边去看一看。

“会游泳吗?”她趁人不备,低声问阿德斯,背差不多靠在了阿德斯的胸前。

他点头,而她则松了一口气,真怕他说不会。

其实阿德斯似乎也早有觉悟,知道这种辛苦危险的工作肯定有他的份,因为伯爵小姐付了钱,就一定会让物有所值。又因为这回的工作是在水上,所以他连皮甲也没穿,怕万一落水,会坠得他沉底,只穿着简单的黑色亚麻布衬衫和同色的粗布裤子,脚上也没穿马靴,而是布质的猎人靴。

当然,他脸上还是罩着面巾,只不过去掉了阿拉伯马贼那样包住头发和脸的长围巾,只系了一方黑布,露出了漂亮的黑色卷发。

他一向朴素,一点也不像是出身高贵的骑士,要知道这里好多贵族会染胡子、头发,还在身上挂金铃铛、衣服上绣有精致的纹章什么的,更可怕的是还有人在马鞍和盾牌上装饰鲜花和宝石。

但阿德斯从不弄那套,他行事和衣着都很简单、直接。甚至有点粗砺、就是军人的作派。不过大概因为他身材好、或者气质独特,那些普通地衣服穿在他身上也显得很有型。就算孤儿在地球上的男色时代看了太多的美型男模,依然觉得他非常性感,那是一种很原始、很粗矿、很有力量的性感。

“待会儿你要和我在一起,保护我。”孤儿昂着头,再度低声道。

“小姐,如果你不想让别人都误会你的你的保镖之间有暧昧关系,麻烦你站直一点。”阿德斯不正面回答,而是提醒孤儿。

孤儿这才意识到。为了防止别人偷听到她说的话,她的背部已经完全贴在了阿德斯胸前,从别人的角度看起来,好像是窝在他怀里一样。

她连忙站直,脸孔有点微微发烧,因为她感觉自己好像总是无意识地去挨近他,似乎那样感觉比较安全。她有点尴尬,不知说什么好。幸好精灵王前来解了围,告诉她船已经停泊在了水边。

孤儿往前走了几步一看,差点背过气去。

这就叫船吗?精灵家族是不是长年住在森林里,脑子也变成木头了?这明明是一个木排嘛!就这样一个小东西,全精灵家上下齐心,居然做了一个下午?

不过也难怪时间长,木排的样子实在太优雅艺术了。木质雪白,四端整整齐齐。就连连接圆木的绳子都打着漂亮的花结,长上绑了丝带花饰。

孤儿只但愿那花结会结实,丝带不要碍手。而木排上铺设的鲜花地毯不能滑脚才好。

“你现在就要下水吗?”耳边传来阿德斯的问话。

孤儿这才发现自己在震惊中,已经不知不觉的走到了泉边。身后,以精灵王为首的人距离她有十几米远,身边,只有阿德斯跟随。

因为站在水边。孤儿更深刻感觉出泉水散发地死亡气息,而那可怕的腥臭熏得她差点晕倒,幸好阿德斯握着她手腕。免于她落入臭水沟的境地。

“你不怕这臭味吗?”看到阿德斯泰然自若,孤儿在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八卦。

“如果你在死人堆里待上过两天,然后自己慢慢爬出来,就不会怕这种程度的臭味了。”

好恶!那——“小四——塞克呢?”

“他说去找绳子,可以系在木排上。”

“难道现在就下水?”

“这是我问你的话。”

一瞬间,孤儿有些惊慌,能帮人是好事,可现在好像是上祭台当祭品一样,心情实在不怎么安定。不过,还是来吧,现在她走投无路,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托生,趁着天还没黑,先探探泉水再说,不然这一夜她也别想好好睡。

她又向前走了一步,双脚几乎沾到泉水,但紧紧拉着阿德斯的手,提防自己落水。然后,她凝视静气,施展了慧眼金瞳之术,努力注视着水面。

这黄金眼不是能发现宝贝吗?但不知道可以可以透视污水。

而这一看不要紧,她不禁又惊又喜。

慧眼金瞳没有透视功能,使她无法看到被绿色液体覆盖的水面之下,但是她却看到一缕宝光从水面上升腾起来。那是一缕黑色的光芒,似透明一般,周围遍布星云状地光泽。孤儿从不知道黑色也能这样漂亮的,就好像月光照在黑矅石上,流光阵阵。

精灵家族掌握的是光明系风系魔法,所属之色正是黑色。原来,精灵家地魔法石是在白泉之下藏着的吗?白泉出了问题,和魔法石有关吗?再仔细一看,那缕漂亮的黑色光芒似乎是被什么阻隔了一样,光线微弱,只是挣扎着冲出水面。

“你看到什么?”阿德斯握紧孤儿的肩膀问,忍不住又瞄了她一眼。

她不能掉下去,否则他为了承诺就得下水去救她,他可不想跃入这么朊脏的水。况且,他一直站在这女人之侧,看到她闭目了一会儿,再睁眼时,左眼变成了金色,搭配着她黑发,像牙色地皮肤,就像熔化的黄金一样媚人,明亮。

伯爵小姐的秘密事有很多啊,先是浑身生刺,男人靠不得前,接着莫名其妙失踪在一块大石里,现在连眼睛也会变色。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身负奇怪地魔法。如果他没记错,盈禄家是没有魔力的家族。他们在是四系魔法盛行的时候都没有,何况在魔法已死的今天?

“魔法石在水下面。”孤儿迅速收回慧眼金瞳,还以为阿德斯什么也没看到,“看来我们非要治好白泉,因为我一定要那块风系魔法石。”

阿德斯对孤儿说的话有些意外。他知道她这一次做全大陆的旅行就是要寻找魔法石的,而他也正是利用了她的行程。但是,她怎么知道水下有魔法石?难道,她那只漂亮的金眼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你要怎么拿魔法石?”他问,“就算你拿到手了,精灵王会允许你带走吗?说不定这对精灵家很重要。”

“我什么也不知道,先拿来石头再说。不过魔法石外肯定包裹着东西,怕是不容易到手。”孤儿满不在乎的答,“我看,咱们还是先上水面看看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