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死奴隶还真是别扭,不会直接闯入女士的房间,是他有真正的骑士风度。但是他又不愿意像别人一样,在门外通报一声,非要弄出点声音来,让她亲自请他进来。

阿德斯矮身进帐,因为他太高大了,一进来就立即给了孤儿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小小的帐篷似乎再也塞不下别人了。

“你下一步要怎么走?”他直截了当的问。

孤儿把自己的行动路线告诉了他,然后说,“麻烦你想办法通知我的人和你的人,因为等和吉利尔谈判完,我们直接就去追风家的领地。速度能快点最好,毕竟就算有了人质,总呆在孤傲家的地盘上,也不是那么安全。”

“这个你不用操心,我早就叫小快回去了,它会指示我的人尽快直到这里。”他声音平直机械,不带任何感情,一点也没有刚才在河里时的气急败坏了,“而就算我们在孤傲家的地盘上,你也会安全。”

他向来在武力上都不屑其他人,因为他有那个实力,但孤儿注意到他说起的“小快”,脑筋一闪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禁偷笑。这么高大强悍的人,外号叫死神的,居然给他那只宠物兼侦察员的黑鹰起这样可爱的昵称,反差还真大啊。

但是

“你怎么知道我要改变路线?”

“很简单,这条路线比较取巧。”

“你的意思是说我为人投机取巧?”孤儿找茬,“如果我又不愿意走这条路了呢?”

“随便你,至多不过大家走冤枉路,再返回去。不过请你记清楚。伯爵小姐,我给你保护的期限只有一年。”

“就是说,假如一年后我还在大陆上闲逛,哪怕过了期限一分钟,哪怕我正被无数山匪包围着。马上就会被捉去大卸八块,你也立即撒手不管?”加点挑衅的语气。

“是。”回答得干脆利落,让人火大。

“我如果再付你金币呢?”开始不经意露出有钱人的侮慢。

“好啊。”他冷笑了,语气中有点愤怒,“你付一百万金币,我就答应。”

哈!这人,挺容易激怒嘛!只要小小地伤害他的自尊,保证让他如野火的火种。一点就着。但是要当心啊,孤儿,别惹得他太怒,不然就她目前的能力来看,结局无法控制。其实仔细找找,这个岩石般坚硬、钢铁般冷酷的男人弱点不少。超强地自尊。证明他一定有很自卑的地方,而且被人伤害过。

那句格言果然没说错,最强悍的也是最脆弱的,就算中国古代武功中的金钟罩、铁布衫也有罩门之所在。《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在孩童时代把陈玄风都杀了。不就是因为找到了强人的罩门吗?

不过,她现在也不算找到他的罩门,目前只是知道他弱点地大致所在方位,如果想办法了解到他的过去、他受过什么伤害,他被谁封印。为什么复活,那么离找到他的罩门就不远了吧?

不急,孤儿!还有很长的时候可以慢慢发现。而且驿马家一行,说不定就能破解很多秘密,真是期待呀。现在一直输给他没关系,只要最后大赢一票,让他臣服,让他承认是她的奴隶就行。

阿德斯瞪着孤儿,看她脸上神色变幻莫测,被他那样生硬的回话,居然没有

还笑眯眯地,似乎在算计什么,让他感觉后背一阵发前他的军队以一对百,死亡就悬在头上时也没有过的感觉。

“百万金币你也肯付?”他忍耐半天,终于还是问。

“付!为什么不付?虽然我爱钱,但我更爱命,这世界遍地是钱,只要找对方法,随时可以大赚特赚,命却只有一条。再说,百万金币买一条命,不是显得我很珍贵吗?如果你才要十个金币,我才会生气,我的命怎么会那么不值钱?这是身价,懂吗?嘿嘿,你刚才说地话,我会当做是你价值百万金币的一个诺言,这是我预订下了你的又一年,不一定需要,但你想做别的事之前,要先问我续约不续约。”

阿德斯看着孤儿,她眼神中的调皮和挑衅逗得他又想发火,又想直接把她按在铺了毯子地草垫上,好好和她“谈一谈”。

之前他才从封印状态下获得自由时,曾经以为一个女人没有那么大手笔支付这样大一笔钱,可是他错了。今天他明白,这女人的钱比其他九大家族加起来的还要多,真逼到绝境上,她什么都付得出。

刚才为什么跟她斗气?只说错一句话,立即给这狡猾地女人捉住了,为什么那么不小心?可这是不行的,因为他有自己的事要做,所以一定要想办法阻止她再买他一年的时间。

他从来不是个易怒的人,对别人的态度也习惯漠然以对,反正那些侮辱和伤害,他都会用血来一一偿还,所以他的心如岩石一样不会动摇。可是唯独这个女人,总是会轻易让他的情绪波动,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她把他从封印状态下唤醒,意味着她是他的克星吗?

不,就算这是魔法使然,他也一定可以摆脱!

他转身要走,但被孤儿的话定在门边,“百万金币的承诺,就算订下了,下面我们讨论一下你的服务质量问题。”言归正转,不过她这样欺侮人,也是在这男人重诺、言出必行的基础上,否则她就被动了。

阿德斯没有回转身面对孤儿,但也没走出帐篷,就背对着孤儿站在门口。

“你的命还在。”他冷冷的吐出几个字。

孤儿好整以暇的换了个坐姿,身下的草沙沙的响,“我的命差点丢了,是我自己设计跑出来的,当时你并没在我身边。再说生命诚然可贵,我的贞操也在你的保护范围内,幸好吉利尔要拿我来钓路易,也幸好他勉强还保有那么一点点贵族的风度,不然我可能早被‘咔嚓’了,那样我说不定会自杀,到时候命还是保不住。”

阿德斯从没有听人把奸污称为“咔嚓”,但这女人古古怪怪的事做得多了,也不在乎再多一两件,“你想要说什么请直说,是要扣我的佣金吗?”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二十一章 贴身保护的要求

儿心中暗笑,看来找机会克扣阿德斯的佣金,他已经且已经被迫屈服了,哈哈。

“这个佣金嘛,肯定是要扣一点点的,但你放心,不会很多。可是这次的意外,毕竟是你和你的人玩忽职守才让我被掳,我本来以为有你在,连一只蚊子也不会咬我。可不得不说,这次我受到很大的惊吓和虐待,自行逃走的时候,几次处在生死的边缘。”心里虽然笑,表面上还要装沉痛。

“好,那我宰了吉利尔、踏平孤傲家给你报仇。”他再向前走一步,一脚已经迈出了帐篷的门外。

孤儿吓了一跳,连忙道,“回来回来,你这样一去,不但没帮我,还害了我了,扣钱!哎哎,你听我把话说完嘛,冲动是魔鬼!”

“你到底要怎么样?”他还是没有回头,因为她越是折腾他,他越是想

“我要你贴身保护我。”孤儿说出想了好几天的话,“如果你一直在我身边,吉利尔那种货色,怎么抓得走我?这次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但确实弄丢了我好几天不是吗?你要知道,这几天里我随时会死,而且我怕得很厉害,杀了我就算了,如果他强奸我怎么办?那比死还难受。我失了贞洁,难道你会娶我吗?”

“所以你要我一直待在你身边寸步不离?”阿德斯问。

“也不用寸步不离那么夸张,毕竟睡觉、上厕所还是单独进行的好,但你至少别离我那么远。”孤儿很正经的道,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的安全,她是很严肃的。

“我拒绝。”

他说得那么直接,孤儿气不打一处来。但还是耐心解释,“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离我那么远的保护呢?假如怕别人知道你地身份,反而会害了我,这样大可不必。告诉你吧,大陆上的人都知道我雇了佣兵。但没有一个人相信你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复活,尽管你打着旗号,大张旗鼓的从大战马坡到飞轮海灰堡,但他们都认为你是冒牌货。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是要通知谁你回来了,但至少普通人是不相信你真实身份的,毕竟魔法已经消失,这只是个平庸地时代。”

阿德斯还是不语,看来在犹豫。

大概他之前接到的活儿都是帮一方杀人、打仗、攻城掠地。是简单干脆,以刀剑就能解决的事。而这种保镖的任务,他实在不习惯,他又不愿意和除了他手下骑手外的其他任何人太过亲近,所以才派一队人跟着她,自己一直守在队伍后吧?

想到这儿。孤儿在阿德斯心头加了一把火,“你非要离我远远的,不是怕爱上我吧?”

“伯爵小姐,你太自恋了。”阿德斯一只脚还在门外。身子却半转了过来,似乎要证明就算看着她,心里也不会产生波动。

“爱上我是很困难的事吗?”孤儿一脸自尊受伤的神色,心里却在笑。她也打听过阿德斯地事迹,听说他是不动如山的人。不过传说总是和现实不符,激将法对他貌似很管用。

她并不知道,阿德斯只有对她才如此。打从她挖出他来的一天,他就开始在她面前破功不止。

“不过这样至少没有障碍了,我要求你‘贴身’保护我,因为我不想再来这么一次惊魂的经历了。”她再说,看着阿德斯沉默的离开,得意的翘起嘴角。

谈判成功!哦也!每回他总是拒绝她,最后还不是让她磨得顺了她地意?

“是你的猪带我来找你的,现在不知道躲在哪里睡觉。”门外传来阿德斯的声音,“丢了也与我无关。”

“放心,不扣你地钱。”孤儿暗笑,看来她动不动就克扣佣金这招挺有威慑力的,

果最后赚不到,反而赔了钱,阿德斯在手下人面前也“它感觉灵敏着呢,我们走时,它会跟上的。”

这小猪,没想到真有用哪,原来是它一直飞在后面,一路跟踪到了孤傲家,然后又回去报信。不错的猪,关键时刻有作用,回家给它做豆芽拌火腿丝,它就爱吃这个。

不过从这一点上,孤儿肯定它不是猪,因为动物不会吃同类的肉嘛。但它究竟是什么呢?它莫名其妙就出现在她身边,鉴于她对动物很有爱,所以就收留了它,它就成为了她地魔宠,可是她不知道它的品种,也不知道它长大后会变成什么样。

或者它就是一种粉红色的宠物猪,生长得极其缓慢,七年来才长大了一点,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只在穿越地球后会变成一只棕色小狗地模样。它会不会是一个人变的呢?以前看童话有人变成驴子的,那如果它是人变的,刚才会不会躲在河边的石头后,看到了她和阿德斯差点就艾克斯艾克斯哦哦?

想到这儿,孤儿感觉有点脸红。

诸神在上,在河边时她一点不讨厌阿德斯的拥抱和亲吻,甚至有点渴望他继续下去。太丢人了啊,她坚守清白那么多年,不就是为了遇到真正的爱情再奉献吗?她现在又不爱他,怎么会有这样?看来女人年纪大了,是会产生很多奇怪的想法。

孤儿累了好多天了,连个安生觉也睡不成,现在所有的事都安排妥当,疲惫渐渐占据了她的意识。她舒服的躺在草垫上,感觉虽然中途被劫持了,但好歹最终化险为夷,并且那只似乎在黑暗中操纵的手,也因为这意外而消失,这算不算因祸得福呢?

她没有命令阿德斯在门口保护他,这样骄傲强悍的男人稍微刺一刺就好,不能真正激怒他,更不能拿他当奴隶使唤,那对他是侮辱。虽然他实际上就是她的奴隶,虽然她对奴隶一向尽量善待,如果政治情况允许,她甚至是个废奴主义者,宁可不赚这个利润巨大的黑心钱。

但是,他是会在门外的,她心里知道。而完成寻找魔法石的任务,到不破之城交差后,她得查查是谁安排的这一切?让她挖出阿德斯,而且她得到前两块魔法石又太巧合。那个幕后人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利用她,然后又要杀她呢?利用她和杀她的人是不是一派的?或者,这真的只是巧合?

带着这些问题,她在胡思乱想中进入了梦乡,然而感觉才没睡多久,就被门外的争吵声给惊动了。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当然可以进去。”是路易的声音。

沉默。

“闪开,我非进去不可!我得跟她说谈判的事。”

沉默。

“你受雇于她,我不愿意动武,可是你别逼我。”有长剑拔出剑鞘的声音,肯定还是路易。因为阿德斯的剑没有剑鞘,而路易在马上用轻便战斧,在地面上用剑。

“随时奉陪。”阿德斯终于开口,显然这是因为他知道她睡了,不让路易进来而发生的冲突。

接着,帐篷外变得很寂静,然后突然传来武器相交的可怕声音,叮叮当当的响了有十几下。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二十二章 正义小猪

阿德斯!阿德斯!”孤儿尖叫一声,尽量表现得很惶

金戈之声立即停了,帐篷门处的帘子登时被人掀开,阿德斯快速闯了进来,随后是路易,但两个男人都看到孤儿好好的坐在草上。

“我做了噩梦,对不起。”孤儿撒谎,成功的化解了两个男人的争斗,而且不着痕迹。

阿德斯深深看了孤儿一眼,眼神中满是让人看不懂的东西,之后转身出帐。

路易则哈哈大笑,好像觉得孤儿很有趣,“你真是个古怪的姑娘,敢拿刀威胁要割掉我的老二,敢为了拒婚跳下悬崖,敢从龙牙堡中放火逃生,可是却怕做噩梦。”

孤儿耸耸肩,“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人都有弱点,而我的弱点是噩梦,不可以吗?”说到这儿,忽然想起之前经常做的一个怪梦——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蒙面的阿德斯不理她,之后还想杀她,然后她真切的看到了一场战争。

奇怪的是,自从和阿德斯天天见面以来,那个梦不再出现了。梦是预示着什么吗?那为什么现在预示停止了?难道是说,只要和他在一起,梦中可怕的情景就不会出现?其实细想起来,最让她受不了的,是梦中的阿德斯想杀她。

梦里的蒙面黑骑士应该是他,那么和他在战争中对抗的白衣骑士又是谁?路易吗?

这想法让她心里一惊,不禁抬头看看路易,正见到他饶有兴味的回望着她。他的目光如此细致和轻浅,仿佛怕惊到她似的,满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她有点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只能拙劣的转移话题。

基本上,人家对她又好又礼貌,她地态度也会非常温柔有爱。相反,如果别人对她特别无礼,她反倒觉得轻松。因为可以随意回应对方。

对阿德斯,就是如此。以前对路易也是这样,但现在他有点变了。

“为什么在做噩梦时没叫我的名子,我不让你信赖吗?”他轻轻的问,声音如水。

“没

“我以后要让你在梦里叫我的名子。”

“那个

她的回答让路易笑了,“你不必觉得不自在地。”他感觉出孤儿的拘谨,“如果你能允许我称呼你的名子,我会非常高兴。”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不早就直呼你的名子了吗?不过我名子的发音比较奇特,不容易念清。”孤儿把自己的名子念了几遍,路易跟着学。

然后他说,“锅

“是孤儿,不是锅!孤别人一样。叫她为“锅”,塔撒大陆上的所有人中,只有阿德斯念得清她地名子。

“好吧,锅。你的眼睛黑得像玛瑙呀。”

“锅,你真苗条,让我抱一下,看你有多重。”

“锅,其实你想没想过到鹰岩堡后。多住些日子在走。”

“锅,回头你和我骑一匹马吧。”

锅,锅。锅……

路易一直念她的名子,好像很开心,孤儿却无奈,随即一想,锅就锅吧,这证明她这一辈子都有饭吃。人最要紧要看得开,自己和自己较劲多累啊。

只听最后路易说,“锅,现在已经是黄昏了。”

孤儿吓了一大跳,还以为他骗她,走出帐篷去看,果然见到彩霞满天,半空中的云朵从鲜橙色到淡粉色,层叠尽染,连峰峦起伏的青色群山都似镀上了一层华美的光晕。太阳已经不在头顶了,一轮圆月挂在遥远地天边,不过还是个淡淡的白印子。

更让她意外的是,营地比她从河边回来时扩大了好几倍不止,而且每个帐篷边都有好几个士兵,还有人在营地外巡逻。但他们人虽然多,却都在默默做事,安静而有秩序,所以她在帐篷中居然没有听到。

他们的盔甲上还挂有臂章,上面有追风家类似于奔驰车地标志,此外还有一只金蜂,是追风家召唤兽的模样。看到这一幕让她很安慰,现在就算孤傲家的封臣或者属臣带兵来救吉利尔也不怕了,他们谈判的筹码比对方要多得多。

不过她的帐篷前几乎一个人也没有,只有阿德斯和霜雪在。

霜雪见到她长嘶一声,一对大眼睛忽闪忽闪地,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孤儿总觉得这马在色色的挤眼睛,似乎在调侃她在河边和阿德斯几乎走火的情况,害她心里呯呯乱跳,不禁一眼一眼瞄向倚在帐篷上闭目养神地阿德斯。

他倒好,没事人一样,因为闭着眼睛,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柔和不少,还显得有些落寞,细细的呼吸微微吹动了蒙面巾,让人有揭开的冲动。

孤儿蹭了一步过去,正犹豫着要不要行动,然后假装失手好了,阿德斯却突然开口道,“别动,伯爵小姐,如果你不想立即就死的话。假如你敢动,就是你违背约定在先,我没必要遵守对你的承诺。”

这佣兵头子终于回过神来了,刚才在河里威胁他的时候,他就没想到这一点。不过,嘿嘿,赚一局是一局。

“我哪想动了,我看看我的猪不行啊,你没事别把腿伸那么长,显摆什么啊。”孤儿正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蓦然瞥见一团粉红色的东西就团在霜雪的脚下睡觉,也不怕给踩死,立即有了说词,“如果我有你这个身高,包管比你的腿还长,其实你长得是短腿儿。小猪,过来!”这小胖子还不错,又一次关键时刻解了她的围,下回火腿丝拌豆芽的时候,火腿丝多放一点好了。

小猪正睡得迷迷糊糊,听到有熟悉的声音叫它,大大的咦了一声,立即窜了过来,因为它个头小,身子胖,跳跃能力不强,中途必须要借力,所以四蹄用力蹬在了阿德斯的腿上,然后才落到孤儿面前。

孤儿亲眼看到阿德斯一皱眉,看来以小猪的体重配上那么小的蹄子,外加上弹跳的力量,单位面积上的压强一定很大,肯定也挺疼的。

“你是天下第一名的好小猪,忠心救主,还知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畏恶势力,真是好宝贝,姐姐爱你,回头给你好吃的。”行忍住笑,蹲下来抚摸着小猪的耳朵,话里有话的说着,却不知道自己这行为太孩子气了。

阿德斯不理她,她得意洋洋牵着小猪进了帐篷,留下霜雪继续打响鼻、刨蹄子。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二十三章 路易有很多优点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天色也晚了,我的人也到了。儿是一对儿得意洋洋的人,“其实从我单骑出发到龙牙山后两天,我的人已经分批秘密出发了,只等我的信号,迅速就结成了部队。”

“追风公爵大人果然英明神武。”孤儿一挑拇指。

其实也不怪路易夸口,之前在不破之城,她已经见识过追风家军队的实力了,不仅整齐草一,指哪打哪,而且纪律性也很强,很难想像这种自由散漫的家族在打仗的时候却很团结一致。这次再细看,他们的军容也不错,这么多人忙碌着,折腾出的动静却很小。

不过,他们比之阿德斯军团还差很多吧,她亲眼看过他们操练,也看过他们行军,该噤声的时候,他们可以不发出一点声响,像一队幽灵,该冲锋的时候,他像一群下山猛虎一样,杀声震天,摄人心魄。

但不管是追风家的兵,还是阿德斯军团的自由骑士,目前都在为她效力,想想这感觉还真虚荣呀。

“谢谢锅小姐的夸奖。”路易眉花眼笑,“你刚才睡得很实呀,连时间也不记得。”

“我只觉得闭了一下下眼睛。”孤儿以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下表示小的意思,“哪想到这一下有好几个钟头,失礼了呀。不过,你刚才做什么去了?查查来了吗?”

“锅大小姐在梦中与诸神交谈的时候,我正艰苦的和吉利尔磨牙。”路易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虽然那个什么查查还没到,但你说过还是要和吉利尔谈判,所以我想,不如先和他谈谈。免得以后拖拖拉拉的更麻烦。”

“很难谈吗?”孤儿歪过头,很有兴趣知道吉利尔的反应。

“相当难,他坚决不同意,还要我杀了他,为了名誉。”

“哈!他哪有什么名誉。那

路易一笑。“我亲爱地锅,我从来不喜欢杀人,当然在战场上不一样,那是你死我活的游戏。可是我从来不侮辱人,就算那个人是我的敌人和对手也是一样,所以,我没有威胁他。如果我说要杀他,那就一定会动刀。”

孤儿点点头。“那他就是色厉内荏。”说到这儿,又觉得路易可能不太懂,用比较通俗的方式说,“他就是说大话,压寒气。他怕了,故意显得英勇些。”

“哈哈。他从来就怕,不然也不会以你来威胁我,然后又让自己的妹妹嫁给列斯达那痨病鬼了。听说除了列斯达地近臣,都没人见过他的真容。”路易道。“他白天睡觉,晚上出没,就像吸血鬼,可惜却没有吸血鬼那么漂亮,长得像一个形容枯槁的瘦皮猴。他天天和他的一群女祭司躲在黑冰宫殿里淫乐。据说其中有一个艳冠群芳的女人叫爱西,人称火焰美人。”

“爱西?”这名子很少见。

“是呀,听说那是祭司之首的名子。每一代的女祭司头领都会叫这个名子。就像每一代的驿马领主都叫列斯达一样,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古怪风俗。”

路易解释,却迎来孤儿地坏笑,“男人啊男人,总是惦记美女的事。如果爱西是个巫婆,估计你就不记得这么多事了。”

她在大陆上做生意时听说过,也亲眼见过驿马家的属民,不得不说,他们是很漂亮的一族,也许列斯达是病得太厉害,又好色贪花,所以才显得丑陋不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