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松了一口气。

他是大人的贴身侍从,是从十岁就跟着大人的,也是出身于驿马家的大封臣贵族,可是因为是三子而没有继承权,因此做了真正应该继承驿马公爵之位的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大人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他比谁都清楚。不能让那些贵族小姐再伤害大人了,而盈禄伯爵小姐不同,她可以温暖大人地心。

为此,他宁愿放弃仇恨,只是不知道大人放不放得下,毕竟大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背叛。

“那要把饭菜端到楼上来吗?”他问。

“不。我待会儿就下去。”阿德斯想了一秒后说,“如果伯爵小姐的饭还没有送上来,也先不要送了。”

詹姆一听就明白大人要做什么,不禁有点兴高采烈,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房间,在走廊看到艾丽,连唬带劝的把她也带下楼,留机会给大人和伯爵小姐二人世界。

他走后不久。阿德斯敲响了孤儿地房门,然后不等孤儿回答就闯了进去。因为他觉得孤儿如果知道门外是他。说不定闹别扭不让他进。

可是他没想到孤儿正在换衣服,一件睡袍才穿了一半,象牙色的光滑皮肤、漆黑的长发、这两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竟说不出的冶艳,虽然见到他后。她慌忙把衣服弄好。可他的眼睛还是大吃了一顿甜品,极为受用。

“干嘛突然跑进来呀!”孤儿气乎乎的。

阿德斯很想拥抱她、吻她。可却只是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他没戴面巾,所以情绪没有遮挡,只得垂下眼睛,“我有话对你说。”

“干嘛?请假去叙旧吗?”孤儿怒道,“不准,否则扣掉你全部地佣金尾款。”

“我和爱西,是八百年前的旧识。”阿德斯不答孤儿的话,自顾自说起来,“那时候我还没有反出驿马家,很年轻,觉得有实力就可以拥有世界。爱西是个很热辣的女人,她主动追求我,所以我们——”

“我不想听这个。”孤儿莫名其妙的想逃避,生怕阿德斯说爱西是他的初恋情人。

没错,爱西的风情、性感以及她的淫荡作派,正是情窦初开、精力旺盛地年轻男孩喜欢的,少年时地阿德斯迷恋爱西是很正常的,但她觉得他与众不同,受不了他曾经爱过那样的女人。她无意识的跑到门边去,又让阿德斯抱了回来,“你得听完。”他有点霸道的说。上次他误会她就是因为两人没有直接面对面说清楚,他绝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第二次。

“是地,我和她上过床,有一段时间她是我地情妇,可我没爱过她。”他一口气说出重点。

“干嘛和我说这个,我并没有问,也不感兴趣。”孤儿挣扎,却被抱得更紧。

阿德斯不说话,就是以力量来限制孤儿的自由,孤儿闹腾了一会儿也就没力气了,揪着他胸前地钮扣问道,“她也是重生的吗?要不然就是长生不老的,没有人能活八百年,即便是你,也是因为被封印才让时间停住的。”幸好,他的时间停住了,不然她就不能遇到他。

而其实,塔撒大陆上贵族男子婚前婚后养情妇是正常行为,就好像中国古代男人三妻四妾一样,如果穿越到中国古代去,大约十五、六岁以上的男人全都有老婆了。对此,孤儿倒不是很介意,关键是他的心有没有给过谁,有没有女人被他深深的爱过。

此时听他说没爱过爱西,她心里还是很受用的。他是贵族,被封印前年纪也不算小了,没有过女人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她早有觉悟。

“这个世界曾经魔法横行,有的人有非常强大的魔力,虽然大体上分为四系八宗,但每个大魔法师所掌握的魔法也不尽相同。”阿德斯平静的解释,感觉孤儿不再挣扎就放开了她,不然他简直无法忍受了,她只穿着睡衣,身子那么柔软芬芳——

“爱西有魔法?”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孤儿还是感到很意外。

“她有普通的魔法,可以伤害没有魔法的人。但最重要的是,一个才死去不久的话,她能使这个人死而复生。”阿德斯平淡的说着令人震惊不已的话,“八百年前,曾经有人说她是与魔鬼有契约的人,不然怎么能把灵魂夺过来?”

“那她这八百年来就是不断让自己重生?”孤儿惊讶万分,“她这魔力哪里来的?”

阿德斯摇摇头,“在我们的那个年代,有的人的魔法是天生的,并不需要后天训练,我是、爱西是、列斯达也是。”

“列斯达,驿马家的公爵?”孤儿情不自禁的拉着阿德斯的手,“我听说驿马家的公爵和女祭司都是世代同名的,难道他们不是同名,而是不断重生。既然爱西有这个本事,又是驿马家的祭司——不对,这个重生,难道也能使肉体恢复年轻。”……………………

第三卷 第三十六章 两大公爵

“恢复肉身的年轻是列斯达的本事。”阿德斯轻哼了一声,“他很早就会利用这些,让那些家族中最有权势却上了年纪的女人喜欢他、帮助他,然后他再杀了她们,他喜欢这把戏,他称之为梦醒时分。所以,爱西是列斯达是不可分的,一个可以让灵魂不死,一个可以让肉身年轻。也就是说,他们互相配合,就这么活了八百年,世代同名的说法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孤儿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大陆上有这样妖异而违背自然规律的存在,这样的魔法不要也罢,一想到那年轻美丽的皮囊下是老朽的灵魂,真让人不寒而栗。也正因为如此,驿马家才鲜与外人来往吧?毕竟来往人太多,秘密不容易被掩盖。

“列斯达究竟和你是什么关系?”她再问。

“他是我的叔叔,我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因为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零人舞女,所以他本来没有任何继续权。”

“他抢了你的?”

问到这儿,阿德斯却不愿意说了,所以孤儿就不再问。事实上,他能对她说这一点点,她已经非常高兴了。她并没有要他解释和爱西之间的关系,是他主动来报告,这样说来,他应该是在乎她的感受的。真是个别扭的男人哪,明明对她有感觉,却硬是假装没有,自欺欺人。

而他地身世。他能对她坦白,就是互相信任,并允许她走进他内心的开始。话说回来,他对她坦白一些以往的事,都是自从他摘掉面巾那天开始的。也许那面巾对他代表着一层隔绝,对谁摘掉了。就可以让那个人面对他的内心。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促使他戴上面巾的人又是谁呢?

但还是那句话,不要急,慢慢走近他。

想到这儿,她立即高兴起来。“我地饭怎么还没送到?艾丽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到了热闹的地方一高兴,就把我这个主人忘记了。”

阿德斯听到这里忍不住嘴角一弯,“是我不让她拿吃的给你的,和我一起到下面去吃吧,一个人闷在房间里干什么?”

“也好。”孤儿想了想。随即又柳眉倒竖,“你不早说,我都换了衣服了,现在你先出去,我不能这个样子去吃饭。”

孤儿一个人穿那么复杂的衣服,实在折腾了好一会儿,害阿德斯以为她又让人从窗户绑架,差点再度闯进来。而两人一起下楼地时候引起了众人的注目。因为阿德斯改戴了面具,露出嘴巴好吃饭。而孤儿一身淡蓝衣裙,清新得像早上的天空。

食客们都大为赞叹,都为一举能看到四大美人而兴奋,还有人起哄说,既然四大美人都到齐了。不如四人比美好了。两个人比有什么意思。

孤儿对这种提议一笑置之。她向来不喜欢什么选美比赛啦、模特大赛啦,因为感觉那些女孩真的样子差不多。也没什么好比的,再说有点影响女性尊严。

不过她没什么贵族的驾子,倒是赢得了一群人地爱慕目光,气得阿德斯都吃不下东西了。

叫她到楼下来吃饭,只是为了让她别那么郁闷,为了这个,他甚至来到了他最讨厌的热闹地方,现在看来这是个失策,那么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让他恨不得挖下这群人的眼睛。

正生闷气的时候,不知听谁喊了一句,“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来了。”

众人一听,都顾不得看美人了,全跑去观察这两个大贵族有什么举动,会不会剑拔弩张,可能不可能当街就为自家的美人和那片沼泽地打起来。

孤儿本来也想上前看看,但却被阿德斯老鹰抓小鸡似的捉到他的卧室去。

“你想干嘛?”孤儿问,心里紧张、害怕、却还有点期待,“可别打歪主意哦。”她知道阿德斯不会对她用强地,但是刚才他显然生了闷气,怪那些男人用爱慕的目光看她,所以开了句玩笑。“是你想歪了。”阿德斯哭笑不得,押着孤儿到窗边,“要看那两个大贵族就从这里看,别去和那些男人挤。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贵族一点,可惜你地贵族派头只在假装时才能摆出来。”

你是不愿意我接触其他男人吧,还真是喜欢妒忌呀。孤儿想,嘴里却说,“你喜欢我摆贵族作派,我就给你摆呀,别到头来又讨厌我才好。”

阿德斯不和孤儿斗嘴,一指前方,把“伯爵小姐的神眼”递给她,同时掩上了一点窗帘。

孤儿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长得像阿凡提的人从南向北来,骑着一匹小瘦马,身上的白布衫外套着件格子外套,上面绣了个大大地族徽章,像一个中国古式地笔架,类似于W型,正是文曲家的标志。那这人定然是文曲公爵钱左乐了,可这名字怎么听怎么像“欠揍了”地谐音,人也长得很有喜感,有点点狡猾的劲头,身材比较瘦小。

而另一个人正由北向南去,却是个大胖子,比福临家的阿孟大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和“阿凡提”对应着看,简直是一个巴依老爷。这人气色倒是红润,虽然没有阿孟大叔的神气和和蔼,但总体上看应该不是个严厉的人。他身上的族徽像个金色的海锚,看着给人感觉和他的人一样沉甸甸的,正是尊贵家的领主奥西。

这两人是从一南一北而来,眼看着越来越接近了,却没有半点互相问候的样子,到后来就那么擦肩而过,连个照面也没打,更别提交流几句了。不过由此也可看出,这两大家族确实闹得挺僵的,因为换做平时,就算一直征战的敌对家族,表面上的礼仪还是保持着。

料想楼下的众人一定挺失望吧,但相信也会让他们更兴奋,因为这二位公爵大人的表现充分说明了不久后就将开始的选美比赛,会非常精彩激烈。

可是,这二位都长成这样子,他们的女儿和妹妹能有多美呢?每个人心中都有疑问。

“看够了没?”阿德斯见孤儿站在窗边好久了,不禁问道。

“这两个人真的不和到这个地步呀。”孤儿好事的说,“你说是奥西的女儿莉莉获胜,还是钱左乐的妹妹会赢?”

“无聊的事,不猜。”

“诶,你这人很没有情趣呀,还不如追风家的粉红老头。”孤儿想起那番夸奖的话,虽然知道是故意捧她,但还是有些高兴,“他说:驿马家的爱西太过娇艳轻浮,不够端庄;尊贵家的莉莉美则美矣,可惜装腔作势,令人作呕;文曲家的尼科儿太过柔弱,没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禄伯爵小姐,美得艳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气,有本事会赚钱,活泼又风趣,见多识广——哈哈,他夸我哪,你就没夸过。”

“无聊,快回去睡觉。”阿德斯又把孤儿押回到她自己的房间,但心里对那个粉红老头儿的话却深以为意,他只是不喜欢孤儿提起追风家,因为追风家有路易。说………………

第三卷 第三十七章 爱西搬过来了

选美大会定于五天后举行,之前的几天,来到黄金城的人进入了集体狂欢之中,逛街、游乐、喝酒成了主要的日常生活行为。到处是人,而第二天早上,孤儿在楼上就听到吵闹声,还以为又有人想出了什么新鲜段子玩乐,到楼下一看,实在气坏了。

是爱西!不知道她本来住在哪里,但她现在正搬进盈禄商队所住的这间客栈。孤儿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也知道爱西同她一样,是花了大价钱和别人换的住处,但她无法阻止。

早知道如此,开一家盈禄连锁客栈多好,那样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住在自己的店里,还能把讨厌的人挡在门外。对,这件事一定要提上日程,等搜集完魔法石,就立即照办。

可是现在,她只能忍耐着爱西闯进她的生活里。

她站在楼梯上,俯视着一身黑色,但妖娆撩人的爱西,爱西则站在客栈大堂中,一边享受男人的目光巡视,一边挑衅性的看着孤儿。两个女人互不说话,但整个客栈的磁场都变了,简直是火花四溅,就差直接拿着刀硬拼了。

最可恶的事,爱西的房间在阿德斯的隔壁,这让孤儿总有些可怕的联想,脑海中不停出现爱西施展残余魔法,穿墙而过,挤上阿德斯的床。

于是她非要和阿德斯换房间,阿德斯却坚决不肯,闹得孤儿很生气。甚至气得掉了两滴眼泪。而在餐厅里、在浴室、在走廊、在街上、在房门边,只要阿德斯出现,爱西也一定会出现,并且一定会上来打招呼,表现得非常熟稔亲热、甚至谈笑风生,好像四处炫耀他们地过往。

阿德斯虽然和爱西不多说话。也尽量保持距离,但却并没有完全拒绝她,让那个女人总有机可乘,孤儿赶不得、气不得、怨不得,气闷极了。全城的人都很开心。唯独她每天患得患失,气鼓鼓的。

还有一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小四四身上,爱西在餐厅里看到英俊健壮的小四四后,立即像闻到了腥味的猫,死命地贴上来,有一次还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说话。手指在他胸前划呀划的。

厚,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透了,可她偏偏拿这种人没有办法。

“你这个奴隶不错哦。”有一次在走廊遇到爱西时,这个女人见左右无人,轻佻的说,“不知道在床上勇猛不勇猛,伯爵小姐放着这样的好货色,只怕是早就尝过了吧?”

“你以为人人像你吗?没有男人陪你上床就活不下去?”孤儿冷冷讽刺。

爱西根本不以为意。“是啊,我的床上没有男人。我就是活得不舒服。我从十三岁有了意识,就不能没有男人了,这有什么不可以吗?既然诸神让天下人分为男女,就是为了让他们在一起地。反倒是你,难道不需要男人吗?干脆请诸神封你圣处女得了。”说完还哈哈大笑。

孤儿很想问。肉体很重要。那心灵呢?性爱很重要,但爱情呢?但她终于没有问出口。因为爱西这种接近于动物的女人是不懂这些的。或者她不如动物,因为她不单纯,从她那双漂亮如红宝石的眼睛里,孤儿看出了她的算计、阴谋和卑鄙无耻的气息。

忍耐了两天,孤儿终于忍无可忍了,因为阿德斯和小四四虽然并不太理会爱西,但似乎也没有很绝决地拒绝,只有詹姆做得好,完全视爱西为透明,爱西有时和他打招呼,他都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她身边走过去不理。

小四四是个忠厚人,不懂拒绝这样会缠人的女人还有情可原,阿德斯的举动就奇怪了,这让孤儿不得不多心,不得不想起爱西曾经是阿德斯情妇的事,一想到他们曾经在床上——就算她理解塔撒大陆的贵族养情妇的习俗,也不禁感到难受。

而第三天的傍晚,当她看到阿德斯在浴室门口和爱西低声交谈,看样子还是说一些私密话地时候,她突然有了捉奸在床的感觉。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澡也不洗了,找店老板弄了一套男装和一件很大地斗篷,随便伪装了一下就跑出了客栈。

这种斗篷的风帽想当深,就是那种不摘下风帽,就算近距离对视也看不到脸的那种。这身打扮很隐秘,却不会引人注目,因为黄金城的人中来了很多不想露出真面目的人,虔诚地修士也会是这种打扮,人们见怪不怪了。

她是在赌气,想让阿德斯找不到她地时候焦急。他应该是会焦急的吧?假如当爱西出现后,他还能想到她地存在。她不理智的想着,找了家看来很低级的小酒馆,走了进去。

她以为酒馆应该很热闹,毕竟在人满为患的黄金城,傍晚时分的酒肆茶寮都是很拥挤的,但这里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酒客,其中有两个人做在一起喝酒密语,也穿着她这样的斗篷。可她不想要安静,她想要四周喧嚣嘈杂、人声鼎沸,这样她的心才能躲在一角安静的落泪。

“这么少人?”她咕哝了一句,找了个位子坐下。

或者这小酒馆太破烂、酒也太差了,所以没有人来?但她在城里走了半天,累了,心也疲惫极了,不想再走。假如阿德斯态度明确一点,哪怕吻她一下,她也不至于这样气苦,和旧识说几句话没关系,就算她心里不爽,至少还找得到理由劝自己,会表现得大方一点。可是,他没有发过明确的爱的信号给她,让她怎能安定?

“今天广场那边,两大美人在拉票呢,所以大家都跑去了那里。”一个人搭了腔,孤儿这才发现有一个男人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因为穿着深褐色的粗布衣服、戴着同色软边帽,又一动不动,心情不好的孤儿根本没注意到他,还以为他是一把高背椅子。

看到孤儿望向他,这个很寂寞的人似乎得到了鼓励,抬起屁股走了过来,直接坐到孤儿的对面,害得她一阵后悔。她不想聊天,她只想在一片热闹中不受打扰的安静想心事。

“先生,你觉得哪位小姐最美呢?”他低声道,酒气逼人。

孤儿不禁侧过了头,顺便打量了一下这男人。普通的下层属民装扮,要么就是零人,大约四十来岁了,一头乱草一样的头发,枯黄的面色,配一个酒糟鼻,指甲缝中有黑泥,身上有土和植物的气味,有一根手指还隐隐发绿,应该是个酒鬼,但他不是职业酒鬼,主业应该是园丁。

孤儿不说话,只摇了摇头,因为声音会暴露她是女人的秘密。

第三卷 第三十八章 原来是朋友

那人好像根本不在乎孤儿说什么,他只是想找个人听他说话而已,所以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起来。

“跟你说吧,我就是尊贵公爵大人家的园丁,所以见过莉莉小姐,可真是个美人哪。”他啧啧赞叹,“不过呢,这美人和花朵一样——你可别小看我,公爵大人家的花草全是我料理,我连公爵府种了多少棵龙眼木,另有多少根白树、多少根苹果树、多少朵骄阳玫瑰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对花朵和美女是很有发言权的。”

孤儿点了点头,恨不得他快说完快走。

那人得到“鼓励”,继续道,“美女就像花,虽然也有艳冠群芳的,但基本上各有各的美丽,是不能评定谁最美的。所以这个选美会简直就是个白痴聚会,我根本不会参加,我比——尊贵和文曲两位公爵大人都聪明。他们两个为了谁家人最美和那片破——破沼泽地不断的争来争去,真是吃饱了撑的。其实,奥西大人好色,钱左乐大人喜欢钱,只要钱左乐大人把妹妹尼科儿小姐送给奥西大人当情妇,奥西大人把那片能让钱左乐大人生钱的沼泽地做为聘礼,不就——不就什么都解决了?”他结结巴巴的说。

其实,他说的不无道理,虽然是歪理。可是他的声音越来越大,东张西望的孤儿发现他说到最后几句时,那两个同样穿着大斗篷地人身子一僵。不再低头低声交谈,也停下了手中一杯杯不停灌下的酒,似乎在很注意这个话题。

孤儿连忙伸手阻止那个园丁继续说下去,好在斗篷够大,露不出她的手。她是好意,因为那两个人身份不明。万一是哪位公爵放在民间的探子,只凭这园丁这些大逆不道的话,就可能给下到大牢里,甚至杀头。

“干什么不让我说?”园丁再度压低声音。

他并没有醉,只是让酒精刺激得管不住自己的嘴。此时看孤儿动作紧张,也觉得自己可能说了太多地错话,万一给探子听去,可不是要杀头吗?

孤儿静默不语,仔细听了听,然后从衣袋中拿出两枚金币。把另一只手藏在袖子内,沾了酒水在桌子上写字,只几个字,意思是让这个人尽快离开黄金城。她不想这人因为几句话就倒大霉,发了善心,觉得他爱护花草,也应该是个不坏的人,

现在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那两个人不是普通人了。因为她刚才运用了一下魔法,上回在司文家的地牢中用过。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能听到很远以外的人低语。

她听到那个背影瘦小的人恼羞成怒地道,“奥西,你这个园丁真该死,立即叫人抓走他。另一个身躯庞大的人则说。“老钱等一等。看他还说什么,然后等选美会结束再宰了他。现在动手多不吉利,我女儿和你妹妹就要比美了呀。”

这两个人竟然是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

他们为什么到这个低级酒馆来?还穿成这个样子?似乎是不想被人认出。再说,他们两个不是连招呼也不打的死对头吗?为什么现在说话的语气那么亲热,好像是多年好友一样。还有,现在他们的妹妹和女儿正在拉票,他们不去帮忙,跑到这地方来干什么?

她闻到了阴谋的味道,决定继续往下听,万一是对众人不利地,能救人也好。就算救不了,也不能让盈禄家的人吃了亏。

她担心这个园丁不识字,这样她就不得不多费口舌,但当她的金币和这几个字被那园丁看到时,他立即露出惊讶中带点惊恐的神色,没有立即拿钱,而是看了孤儿一眼,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询问的意思明确,然后又看了看那两个同样穿斗篷的人。

还不错,不仅识字,脑子转得也快!孤儿想着,偷偷指指那两个人,再指指园丁,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那园丁吓得脸都白了,更衬得鼻子红得发亮。

于是孤儿又指指那两个金币,再一挥衣袖,园丁就全明白了。他发愣了几秒,然后迅速地拿起那两个金币,什么也没说的就走了。但孤儿看到了他地眼神,那是对救命恩人最大的感激,不过他机灵,知道不能给孤儿惹事,所以没有当场行礼什么的。

这两个金币,够他低调用一年的了,应该能逃出黄金城,到别处去生活。

做了善事,又知道了那两个人是两大公爵,孤儿暂时忘记了爱西和阿德斯带给她的不快,打算继续偷听下去。而奥西和钱左乐见那园丁走了,就接着刚才地话题说。

他们知道酒馆中到处有爱搭讪地人,那个同样穿斗篷的,看举止肯定不是和那园丁一伙,当然不怎么在意。奥西公爵在园丁走时还半侧过身看了他一眼,以确定其相貌,好方便选美大会结束后修理这个在背后对贵族出言不逊地人。

但愿那个园丁能跑掉吧!

只听奥西叹了口气道,“你我好友多年,可是为了家族,不得不在人前表现出敌对的样子。想当年我们小时候,一起在沼泽地里抓蜥蜴时多快乐啊,现在见面聊天喝酒都得偷偷摸摸,好像是探子或者是偷情的男女,还得到这种破地方来,这酒,***真难喝,完全是涮锅水。”

钱左乐笑道,“我带了金色葡萄酒,分别装在两个小酒壶里,打算一会儿给你喝的,让你的舌头受尽虐待后再来点好的,既然你受不住了,现在给你吧。”他虽然笑着,听起来也有点苦涩。

“给我给我!早不拿出来,我有好东西垫底才忍得了这些破烂玩意。”奥西说着,拿过钱左乐递过来的巴掌大小酒壶,一通猛灌。

孤儿惊讶的偷听这些话,那是相当的意外。不过她恨自己太笨,刚才在客栈时为什么没想到要施展魔法来偷听阿德斯和爱西谈话?果然女人恋爱时智商为零啊。现在对着这两大公爵,她又聪明起来了。

“唉,真为了什么倒也罢了,只因为女人家谁美和一块沼泽地就争来争去,真不值得。要不是家中封臣和长老们闹个没完没了,我也不全做得了主,早就把那块地送给你了,我留着屁个用也没有。”奥西又叹了口气。

钱左乐显得也很无奈,“可不是?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账王八蛋提起的选美,这事现在闹得这么大,只怕不能善了,不管咱们谁输谁赢,结果都不可能好。想找个人把这局解了吧,一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二是那些家族的贵族们其实就是想让我们斗得两败俱伤的,不火上浇油就不错了,怎么会来帮忙?咱们又不能主动开口找,真是人调解,真是有苦说不出,现在我真怕那个选美大会开始。“诸神在上,让时间停在现在吧。”奥西嚷了一句。

孤儿抚了一下耳朵,给奥西的声音震到了。不过听了他们这番对话,她心里突然生出一个主意来。

第三卷 第三十九章 攀谈

听奥西和钱左乐又聊了一会儿,基本上就是互相吐苦水的事,孤儿慢慢走了过去。

“两位公爵大人,我可以加入你们的聊天吗?”她站在两人背后说。

她的声音很轻,但却给这两个人极大的震撼,一起猛的扭过头来。钱左乐的帽子都甩掉了,虽然他连忙又拉好,但孤儿看得清楚,正是那张阿凡提似的脸。

“小姐是谁?”奥西粗鲁的问。

孤儿见酒保没有注意这边,把风帽往后拉了一点,露出她那标志性的东方精致面孔来。奥西和钱左乐大吃一惊,差不多同时惊道,“盈禄伯爵小姐?”

“两位公爵大人好。”她略施一礼,优雅端庄、仪态万方。

奥西和钱左乐看样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果然那园丁没有说错,这两人一好色、一爱财,而孤儿代表着财与色的集合,难怪他们是这副样子。

“亲爱的伯爵小姐,您是这样高贵的人儿,怎么能来这种地方?”奥西低声道,“伯爵小姐驾临我们黄金城,为什么不来公爵府呢?说起来,这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您一定要给我一个招待的机会。请问,您现在下榻在哪里?还是——您才进城,那快请跟我来。”他说着就伸出手,只要孤儿的手搭上,就带她回公爵府,表现得热情过分。

“非常感谢您。尊贵公爵大人,但是您一定正为选美之事忙碌,我改日再打扰好了。”孤儿不着痕迹地婉拒。

“可是伯爵小姐是如何知道我们二人的身份呢?”一边的钱左乐突然问。

此言一出,奥西也向她望来,毕竟他们都穿着长斗篷,如果不摘下风帽。是不会有人认出的。

对这个问题,孤儿刚才考虑过答案,是想说奥西在那个园丁离开的时候侧过了身,不小心露出了风帽下的脸,而前几天她见过奥西公爵大人地面貌。所以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解释虽然勉强,但却是唯一的,因为人不可能每分每秒都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她这样说,就算这两人半信半疑,却也没办法拆穿。

可此时。她看到奥西的胳膊不小心露在了斗篷外面,一只胖胖的手上戴着一个打造成尊贵家标志地金戒指,黄澄澄、极耀眼、而且很巨大,十足暴露了他的身份,所以抬了抬下巴示意。

奥西循着她的示意一看,立即像触电一样缩回了手。

一边的钱左乐叹了口气,意思是说,“早说让你把所有暴露身份的饰物全去掉。你就是一直嫌摘来戴去的麻烦,现在可好。暴露身份了吧?”

奥西动作很小地拍了拍肚子,又扯了扯衣服,意思是:“就我这体型,下回要穿个更大的斗篷,一定要特别订制一个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