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驿马公爵之位本是他的。”孤儿冷笑道,“既然您得到了他的东西,何必再说三道四呢?沉默着享受实际权利不是明智的吗?”

列斯达看向孤儿。眼神里的嘲弄让孤儿想上去把他打倒在地,“这一切都是我亲爱的好哥哥造成地。”他说,“他其实是个一无是处、却又贪婪自大的人。n啊,不对,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非常英俊。在我们的年代。不管是贵族小姐还是女仆渔姑。每个人都想得到他地恩宠,哪怕只是一夜情缘。他就凭着这容貌成就了我们的好阿德斯,就像我母亲凭借容貌成就了我一样。看。这是个多么白痴的世界,肤浅的容貌决定了一切。”

“驿马公爵大人,您醉了。”孤儿不想听他用这样轻侮的语气说起阿德斯,所以起身告退,但奇怪地是阿德斯没动,而列斯达则挽留她。

“如今谈兴正浓呢,请坐吧,伯爵小姐。”列斯达帮孤儿扶了一下椅子,“尽管您不肯说,但是我知道我地好侄儿已经和您说了我地事,不然您见到一个八百年不死的老妖怪,不可能没有半点惊讶。既然如此,您何不安静坐下来,听一下故事呢?”

孤儿一惊,才知道自己的行事出现了个大漏洞,阿德斯还想撇清与她地关系,原来早就暴露了。怪只怪那男人什么事都放在心里,如果提前沟通一下,肯定会瞒得过。

她其实并不在乎被人知道她爱上阿德斯的事,因为跟他有亲密关系而身处危险之中,她也不怕。但眼看要说到他的身世了,他却并不阻止列斯达说下去,甚至没有激烈的反应,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实在有些意外。

这让她突然明白一件事:阿德斯想告诉她一切,可是他说不出口,所以今天借别人的口说出来。那是什么可怕的事,让他自己无法开

只听列斯达慢悠悠的道,“我亲爱的哥哥虽然除了一张脸,再没什么本领,但他却野心勃勃,想在塔撒大陆分裂这么多年后一统江山,成为大陆的王者。而要想达到这目的,是需要非常强大的力量做为保证的。十大家族虽然互有高低,但没有一个家族是随便可以征服的,就算你们盈禄家是个软柿子,捏之前也要看其他家族答应不答应。大陆上有一种奇怪的平衡,家族之间互相争斗是没问题的,但谁也打破这平衡,谁就要倒霉。”

“列斯达,说这些干什么呢?”爱西插嘴,但被列斯达貌似漫不经心的目光一掠,立即不敢出声了。

“但我亲爱的哥哥没有这种力量,于是他走遍大陆,希望藉由他那张迷人的脸和健壮的体魄来结上一门好亲,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列斯达继续说下去,声音轻缓得好像在呓语叹息,“他绝望的发现在塔撒大陆,没有一个家族有绝对实力可以统一天下,而横行的魔法也是各有千秋,互相克制。其实我们驿马家的黑暗系风魔法是具有摧毁力量的魔法,只是我们兄弟两个只拥有美貌,魔力实在很平凡。这不好笑吗?哈哈哈,真的是很好笑。”

孤儿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一边听列斯达说话,一边注意阿德斯。虽然她看不到他面具下的脸,但却看到他的唇紧抿着,似乎是等待这种折磨快些结束。

“不过我哥哥是个幸运的人哦,因为就在他绝望的时候,在鬼影森林遇到了一位公主。”列斯达一脸轻蔑的说,“不过这位公主不是人类,她是——幻灵公主。”

咔的一声,阿德斯一直握在手中的餐刀崩断了,显然他心情激荡之下用力太大。但他带着一股等待凌迟的态度,痛到极处却一言不发,让孤儿心疼得不行。

难道阿德斯的母亲是幻灵?那种丑陋扭曲的,像蛇一样的动物?天哪!怪不得他一直不肯透露。说…

第三卷 第六十七章 未婚妻

“伯爵小姐是想到什么了?你见过幻灵是不是?那肮脏恶心的东西。说到它们的由来,据说当初诸神与暗黑破坏神大战,最后诸神到达了天堂,人间留给了十大家族,而恶魔和暗黑破坏神被打入地狱。幻灵作为恶魔的一支,不知怎么没有在地狱的大门合并时及时离开,逗留在了人间,成为鬼怪一样的存在。”列斯达带着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没错,我的好嫂子是幻灵。不知道我哥哥怎么能容忍抱着这样地东西,可见他称霸天下之心有多么强烈。”

此时孤儿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猜测过无数次阿德斯的身世,甚至考虑过他是老驿马公爵和零人的私生子,考虑过他父母的结合是一项肮脏的交易,但没想到他居然是半人……他有一半魔鬼的血统,所以他才能号令幻灵,所以白骷髅们要置他于死地。因为两支幻灵本就是仇敌。

她可怜地阿德斯。这么多年来,他心灵上要背负多么大的残酷重担啊!他坚强的外表下面,原来藏着深深的不安和自卑。

而听他以前所讲的故事,他小时候并不知道母亲的事,一直以天之骄子、驿马家的唯一继承人、少年英雄的姿态而存在,当他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初看到母亲时,那打击简直是难以想像的。如果换做是她可能会发疯,他是怎么熬过来地?

他一个人!他一个人承受这一切!现在光想想。她的心就感觉快裂了一样。

“我的好侄儿从出生那一刻就显示出巨大的魔力,或者因为是驿马家地摧毁性力量和幻灵族的魔鬼天性相结合的缘故。”列斯达轻浮的声间持续响着,“在他降临人世的一刻,一场风暴几乎毁了鬼影森林。大批动物和我哥哥地卫队死于那场黑风暴。这是个悲剧,但我哥哥差点乐疯了,因为他在那一刻看到了征服大陆地力量。之前他与幻灵公主在一起时并非自愿,而是他英俊地相貌吸引了那怪物女人,他为了活命而被迫上床。但到这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重要的是他的儿子是一件世界上最利害地武器。所以尽管他厌恶。尽管他憎恨这孩子,还是把他当成宝贝一样带回了黑冰宫殿,就算那怪物女人要跟着。他也同意了,反正做为幻灵公主,她有人类的形貌,只是奇丑无比罢了……可笑的是,之后我哥哥再想生出血统纯正的继承人却没能生出一个来,他想让阿德斯当武器,让他真正的儿子当驿马王的愿望落空了。”

“你哥哥真是个没人心的混蛋!”孤儿说,再顾不得什么礼貌。

“谁说不是呢?当初他是何等看不起我呀,好像我是垃圾,可他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个完整的人也算不上,这不得不说是天大的悲哀。”列斯达嘴角一歪,笑得恶意,“他精心培养阿德斯,每天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教导自己的力量,让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雄霸天下的气质,如果不是阿德斯十八岁那年到了湖心岛,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一切都会顺着我哥哥的意进行,可惜他命运中总有可怕的意外。”

“不是意外吧?是你做的手脚对吗?”孤儿突然问。

列斯达愣了几秒,之后坐回座位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孤儿,“您为什么会这样说?我的小姐。”

“我想你们兄弟的感情并不好,你哥哥不可能告诉你什么降事,但你对这件事这样清楚,肯定是暗中做了非常严密的调查,然后揣测出他的心意。”孤儿冷冷的道。

“你没想到他是在弥留之际对我说的吗?”列斯达挑挑眉,“人在快死的时候,总会怕把秘密带到地狱里去,所以什么都会说的。但是好吧,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您真是太聪明了,今天我讲这个故事固然是我哥哥在临死之时告诉我的,不过把阿德斯引去湖心岛的确实是我。想想一个眼高于顶,把众多大人都斩于马下的小孩子看到自己的怪物母亲会有什么感想?在一瞬间摧毁他所有的世界,不是很好玩吗?哈哈,可惜我的好侄儿的神经太坚强,没有疯掉,不然会更精彩。”

“你伤害阿德斯,也是想你自己坐上驿马公爵的宝座,为你多年来所受的欺凌报复吧?”孤儿越来越不齿这个天下间最美貌男人的行为,“你让阿德斯因整个内心世界崩溃而离开,你哥哥的希望全部落空,他又没有子嗣,等他因绝望而死之后,一切都是你的了。别不承认你的卑鄙,你以为自己优雅,其实不过是做着同样肮脏的事!”

列斯达脸上变色,想发怒,不过看到阿德斯如雕像一般坐在一边,始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伯爵小姐是阿德斯的宝贝,他清楚得很。

“太聪明的人不会长寿的。”他把鲜红的酒一饮而尽,唇边挂的几滴液体更衬得他的脸妖异无比,“我得到了驿马公爵的宝座,但是我发现别人还是会议论我的出身,就连盈禄伯爵小姐你,不是也一样知道吗?而且这宝座远没有我想的好玩,所以一切破坏活动我都乐于参加,就像我现在明知道阿德斯心中有恨,却不布下一兵一卒守卫一样。我想看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结局,想知道杀戮到了我的头上是什么滋味。哎,人生真的很厌倦、很无趣的的,我不怕任何危险,只要危险肯来的话。人生嘛,总是需要一点乐子。”

“你只要停止年轻自己的身体,阻止爱西重生你的灵魂,你就会知道死亡的滋味,你就会得到乐子的。”孤儿愤然,因为列斯达那种高高在上,等着捉弄人的态度。

“我的伯爵小姐,这不是个好办法。我虽然不怕死,每天期待着天下大乱和危险临近,可没说坐以待毙啊,不斗一斗就不好玩了。再说,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并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外表虽然正常,心却已经腐黑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的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是帅得很,十三岁进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尤物啊,之后十七岁就订下婚约,准新娘是紫金王的大女儿,也是爱西的姐姐安娜。”

第三卷 第六十八章 半人半魔

孤儿震惊了,听列斯达讲了半天故事,这一点是让她最为震惊的。

阿德斯有婚约!他爱过一个女人,打算娶她!而他和爱西以及爱西的姐姐安娜的关系那么复杂,而且爱西居然是紫金王族的身份!

诸神保佑,这是她绝没有想到的,无论如何,爱西也没有一点贵族,不,应该说是王族也应有的样子。

列斯达欣赏着孤儿的震惊,得意极了,就连一直不动的阿德斯也不禁向孤儿看来。他多怕她受打击。可终究要让她承受。或者他不该让她来这儿,不该为了利用她,而让她陷入到这个境地,现在他很后悔,可是却来不及了。会失去她吗?会地!会的!一定会的!但到如今,他却突然怀疑没有了她,他要怎么度过后面的人生而不会感到没有意义。

她不在!她消失!她嫁给别人!这些看来无关紧要的东西,为什么现在感觉那么无法接受?

“一个紫金家的王族。怎么会到驿马家当了祭司?”孤儿缓过点神来后,问。

“爱西早被他的父亲逐出了紫金家,因为爱西是个小淘气,自从十三岁成为女人后,她就开始不停的更换枕边地男人了。”列斯达放肆的瞄着爱西,“她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因此连马夫和铁匠也要,只要在床上行,任何男人都可以出入她的闺房。他父亲受不了这个。所以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而他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有着能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或者因为这个,爱西才不把生命放在眼里,那么男人更不必了。我说的对吗。小爱西?”

爱西耸耸肩,脸上很冷漠,眼神很无所谓,“没错,就是这样。诸神把人分为男女。就是要他们自由结合的。我没做错什么。是世人庸俗。你只有一样说错了,我虽然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你却并不是。但我还是一样爱你。”

“嘿嘿,爱?”列斯达坐在原地不动,低头施礼表示感谢,“所以你当初爱上了阿德斯,可惜他不肯爱你,甚至鄙视你,因为你有过太多男人,尽管你地理论很动听,可他却并不接受……然后你为了名正言顺做他的情妇,就把一直暗中还来往的姐姐安娜介绍给了我哥哥,怂恿他为自己的儿子与紫金家订下亲事。我哥哥和紫金王都心怀鬼胎,也都想借助对方地力量,所以亲事一谈就成,而你姐姐安娜美丽温柔,与阿德斯相处一段时间,双方都很满意。本来说好在阿德斯十八岁生日过后就结婚了,没想到在那之前,阿德斯跑去了湖心岛,于是一切都完蛋了。HOHO,伯爵小姐,你真应该看看当阿德斯的身世揭晓后,这两姐妹的脸色,我从不知道女人对男人的厌恶可以深到这个地步。她们几乎毫不犹豫的叫喊着要离开阿德斯,免得他污辱了她们地高贵。”

“不是这样地!”爱西尖叫一声,“我只是吓着了,我害怕了,我不知道那么英俊地阿德斯是个半人半——”

她说不下去了,列斯达嘲笑道,“你们姐妹是一个样的,你们鄙视他的出身,可是又都爱他地身体、容貌和力量。不过你姐姐比你高明,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让阿德斯为她死心踏地了一阵。那么现在伯爵小姐你呢?”他说着转向孤儿,“你要怎么对他?想想你们的亲近,你有没有想吐?”

此话一出,阿德斯心里满是绝望,那种被嫌弃和丢下的滋味他再不想尝第二次了。天真什么呢?他是半人半魔,任何人听了都会不能接受,何况是娇柔的孤儿。

这是他自找的,本来不应该让她知道的,那至少她想起他的时候还有些温柔,现在一切都完了。她会厌恶他的,会忙不迭的跑掉,会后悔认识他。这一切本来是早就预料的,可现在的心为什么那么疼,为什么就单单受不了她的拒绝?!

孤儿慢慢站了起来,眼睛从阿德斯到爱西、再到列斯达,认真的看了一遍,再拿起一个酒杯,停了半晌,然后猛的掷在地上,那清脆刺耳的碎裂声吓得爱西尖叫一声。

“是的,我想吐,可我恶心的是你们,不是阿德斯!”她愤怒得脸孔雪白,止不住的颤抖,大声道,“你们就是一群下流坯子,自称贵族,其实不过是因为血统,却没有一点高尚的情操,你们其实比地位最低下的零人也不如,懒惰、贪婪、淫荡、阴险、不懂得爱别人也不配得到别人的爱!就连你们引以为傲的血统其实都一钱不值,你们享用的每一个金币都是最肮脏的血汗换来的,自己对这个大陆有什么贡献?你们举止高贵,其实不过是最没用的蛆虫!”

说到这儿,她不理震惊的爱西和列斯达,眼睛里露出轻蔑的笑容,脸上却泪水横流,“他是魔鬼又如何,幻灵又如何,就算是妖怪也没什么大不了,凭什么人类一定比其他物种高贵,你们是从哪儿得到的这个结论?我只知道他勇敢、坚强、诚信、温柔,没有任何贵族的可耻习气,他比你们所有人都高尚,都称得上是一位贵族!你们凭什么羞辱他,和他比起来,你们就像这个世界上应该消灭的残渣!如果他愿意,我将毫不犹豫做他的妻子。我的人、我的钱、我所谓的地位和臣民,都将属于他。这回答,你们够清楚了吗?”

没有人说话,全部惊讶于她这番表白,只有孤儿激动喘气声。半晌,孤儿伸出手,“阿德斯,带我走,我讨厌这个地方,我讨厌被称为贵族的垃圾!”

阿德斯完全被孤儿有话击中了心灵,感觉心上包裹的厚厚岩壳瞬间就碎成粉末,所有的柔软都为她展开。没想到她会这么说的,没想到她完全不在意,他心灵上沉重的枷锁在瞬间得到了释放。

她根本不在乎!她说愿意做他的妻子,完全不介意他的身份和血统!那他还有什么可自怜的,这世界上的人只要她不嫌弃他,他就再无所求!

第三卷 第六十九章 打赌

“你不愿意拉我的手吗?”见阿德斯不动,孤儿抽抽答答的问。

她看到他眼晴里的冷漠和隐忍变成了一团燃烧的火焰,就像她第一次见到他,玄冰一样的蓝刺痛了她心扉的感觉。她终于知道了他为什么那么小心的不与她发生瓜葛,知道了那深深自卑地源头。所以她今后要加倍对他好,用尽一切力量去爱他,抚慰他心灵的创伤。

她温柔的凝视着他,给他无比的信心,看这个坚强到极点又脆弱到极点的男人慢慢绕过长桌,向她走来,然后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冰凉却柔软,掌心中似有一种力量。把她牢牢吸住,再也不愿意放开似的。

“等一等。”正当阿德斯和孤儿要手挽手离开地时候,列斯达在后面叫,并伴随着他的掌声。

“伯爵小姐,我钦佩您的——呃——承受能力和高尚思想,但我知道您来驿马家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寻找魔法石。”列斯达好整以暇的说,“哦,我虽然天天和女人鬼混。但也派了几个人到各大家族去打听情况,综合各消息分析一下,发现您已经取得了七块魔法石,只缺驿马家的一块。您似乎在做聚齐魔法石的事情。难道现在要放弃吗?”

这话让孤儿停下了脚步,心中一片挣扎。待在黑冰宫殿,阿德斯就会受到羞辱,会时刻回忆起痛苦的往事。但另一方面,列斯达说的对。她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块魔法石没得了。而听列斯达的语气。似乎他知道最后一块魔法石在哪里,并且愿意谈判,要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吗?

“你要什么?”阿德斯突然问列斯达。

“我要乐子。你知道地。”列斯达摊开手,“我要玩游戏,天下、权势对我来说一文不值,美人我从来不缺乏。所以让我快乐吧,让我觉得这早该下地狱的腐朽灵魂也有一点趣味。”

“你要怎么玩?”阿德斯依然平静的问。

“很简单,我们打个赌。”列斯达耸耸肩,“我可以告诉你们,魔法石就藏在黑冰宫殿附近,我允许你们在三天内到处寻找魔法石,可以出入任何地方,包括我的卧室和爱西地祭祀室,但是不能随处乱挖,只有确定在哪里,才可以动手去取,机会只有一次。假如你们找到了,自然可以随意带走魔法石,假如你们找不到,盈禄伯爵小姐必须输给我百万金币外加一个香吻,如何?”

“我拒绝。”孤儿还没说话,阿德斯就代替她回答。一个吻,休想!她,只有他可以碰。

“呃——我想答应。”孤儿凑近阿德斯,抱着他的手臂,低声道,“在这里不方便说,但只要魔法石在黑冰宫殿附近,我就一定找得到,我很有把握。”

“不行。万一输了呢?”

“输不了的,除非他撒谎,但如果是他犯规在先,我们也没必要守约了。”孤儿道,“就算输了,百万金币也没什么大不了,你再保护我一年就行了,但是要贴身保护哦。”孤儿眨了一直眼睛,神色暧昧诱人,“至于香吻,我就给他赖掉。”

这样——也可以?阿德斯疑惑的看着孤儿。

孤儿点点头,眼神中的活泼慧黠令阿德斯心中一热,对列斯达大声道,“好,一言为定。”说完就拉着孤儿离开了。

看着他们地背景消失在大厅地心头,爱西忍不住问,“干嘛要打这个赌?”

“因为有意思。”列斯达地脸上一冷,“而且他们是绝不会找到魔法石的,我虽然知道它在哪儿,可花了八百年也没有打开啊,他们怎么能做到?”

“万一他们找到呢?并且打开那个东西呢?”爱西不服气。

“那就更好玩了。”列斯达又露出笑容,“相信我,只要魔法石被找到,阿德斯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他可能很爱伯爵小姐,但他还身上还背负着母亲地恨意和这么多弟兄的仇,他根本没有选择。啧啧,想想他还真可怜,重情的人就是这个下场哪!”

“哼,重情?你没看到他对我有多冷淡。”爱西一撇嘴。

列斯达叹了口气,“爱西,让我告诉你,当初是你们姐妹背叛的他,把他像垃圾一样丢掉,头也不回。你姐姐后来还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利用了我的傻侄子,但他不会再上第二次当了。再说他现在有了盈禄伯爵小姐,还会在乎别的女人吗?伯爵小姐是个真正的珍宝,没有男人地放弃珍珠而选择鱼眼睛的,就算多漂亮的鱼眼睛也一样。你看她刚才她说的那番话,真情真意,连我都有点动心,何况是阿德斯?你们姐妹说得出吗?所以,你死了这条心吧,你再也得不到阿德斯的一点恩宠。而跟着我,至少当这世道乱起来的时候,你还有活路。我们才是一对来自地狱里的魔鬼呀,不然为什么一直没有去死?”

“你这么有把握?”回到住处,孤儿不禁问道。

这是他住过的房间,现在是孤儿住,之前他曾经不敢进入,怕勾起那段痛苦的往事。本以为可以无动于衷了的,但到了地方才发现,那伤口根本没好,只是表面上没有痕迹罢了。

不过,当他刚才听到孤儿说的那番话,那样真诚、那样干脆、还为他流了泪,他所有的伤口瞬间愈合,奇迹一样。其实她出现在他和生命里,把他从封印中解救出来,不就是一种奇迹吗?

但有的事他没办法选择,只希望孤儿可以原谅他,他愿意用一切来补偿她,可现在却不得不利用她。

“我当然有把握。”孤儿得意一笑,把在不破之城发生的事全告诉了阿德斯。在环大陆旅行前虽然也和他说过一些,但因为感情还没到,隐瞒了不少重要事实,比如她的慧眼金瞳。

说完这一切,阿德斯惊讶万分,没想到孤儿还有其他魔法。

“我给你看看吧,很漂亮的颜色哦,就像融掉的黄金。”孤儿欢快的说着,是故意如此,不想让阿德斯沉浸在悲伤往事中。

说着她默念咒语,凑过脸去让阿德斯看她的眼睛,然后又笑嘻嘻的收回魔法,“看到了吧?所以我说我一定会赢。列斯达个大笨蛋,以为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可是这世界有太多他不能理解的东西了。”

阿德斯有心事,越是接近成功越是感到恐慌,所以只微微一笑。孤儿不知道他心中正在为是否利用她而两难,还以为他是自伤身世,所以上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第三卷 第七十章 阿德斯的故事

“干什么?”阿德斯讶然问。

“不干什么,抱抱你而已。”孤儿叹息着,“你不要为身世而自卑,你的母亲——只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一切都不是你的错。但是,她是幻灵公主,一定有巨大的魔力,为什么会让你父亲如此欺侮?”

“她失去了魔力,为爱情付出代价,最后只能任人宰割。”阿德斯的语气有点沉痛。但没说为什么他地母亲会失去魔力,“那天我看到她,先是受到了惊吓,然后差点把她当怪物杀掉。大概是母子天性,我终究没有下得了手,还和她攀谈起来,这才知道她居然是我的母亲。她真温柔啊,既使我暴怒之下伤了她。她仍然没有怪我。她说我一出生,我父亲就把我从她怀里抢走,她没有办法见到我,而且觉得人类的生活或者更适合我,所以她选择放弃……而当她知道我父亲多么厌恶她时,心都死了,可是她拼命留着这口气,忍受着湖心岛上日夜的寒冷,那倍受折磨的岁月。只想看一眼我长大时的样子,哪怕一眼也好。”

说到这儿,阿德斯哽咽了,似乎要汲取力量。更紧的抱住孤儿,“她一直很冷,冷了十八年,被我那个禽兽父亲囚困在岛上,受尽煎熬。其实列斯达说的是错地。当初我母亲并没有逼嫁我父亲。她只是爱慕他人类的伟岸容貌。而我父亲想控制幻灵为他所用,这才主动要娶她。”

“所以你要烧掉那件变色狐狸的大衣给你母亲吗?”孤儿又落泪了,“那么我不要那件衣服。明天我们就拿去烧掉,穿过冰寒地带,我也可以和大家一样穿普通衣服。”

“不,你拿着。她一定不愿意让你冷,因为她深知那是什么滋味。”阿德斯的声音里出现了恨意,“我父亲之所以不杀我母亲,只是因为要套取她控制幻灵的术法。我母亲不肯,他就虐待她,最冷的冬天也不给她棉衣,只给一点粗食,于是我母亲只有把窗帘全包裹在身上,遍体冻疮。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只有三十七岁,却老得像八十岁的妇人,牙齿和头发都掉光了。可是——她真温柔啊,抚摸我头发的手,我至今还记得,那么柔软、那么轻,好像我是世上最珍贵地宝贝。”

阿德斯闭上眼睛,泪水滑落。他从小就被教育坚强,受再重的伤也不会哭。可是他这一生在两个女人面前落过泪,一个是母亲,一个就是孤儿。

而孤儿则根本无语,哭得比阿德斯还要厉害。他们到底谁是恶魔?痴情善良的幻灵公主,英俊卑鄙的高贵人类?

“见到我,她好像生命都耗尽了似地,似乎再没有活下去的必要……”阿德斯似乎打开了心扉,继续说了下去,“她把幽幻灵珠给了我,你见过的,有了那个和咒语才可以操纵幻灵。幻灵们常年没人约束,确实做了很多坏事,可他们本来生活在鬼影森林深处,若不是人类要侵扰他们,他们也不会出来危害人类。这到底是谁的错?”

“是人类的错,只要你约束好他们,再想办法让十大家族承诺不随意进入鬼影森林,就会和平地,一切都会好地。”孤儿心酸地听着这一切,“你不要担心,只要努力,大家就能和睦相处。”

“可是她再也看不到了,是吗?她那么善良,不曾伤害过谁,可是却被当成怪物一样对待。”阿德斯痛心不止,“我去找我父亲,他却对我说谎,我偷听到他和列斯达说话,才明白他憎恨我、厌恶我,只是拿我当武器使用,满足他可耻自大的梦想。我求他救救我的母亲,只要他肯,我甘愿当他地武器,可是他不肯,我只能眼睁睁的看母亲死去。她生了我,我却只能和相处不到两天,眼看着她死在我的怀里。列斯达没有说错,我的世界在那几天全部崩溃了,未婚妻和情妇避我就像避瘟疫,可前一天,她们还发誓爱我,不管我什么样子,她们都爱我。我想报仇,想毁灭这个世界,可那个驿马公爵毕竟是我的父亲,我下不了手,只是反出驿马家,毁灭他的希望。当时只有詹姆和汉姆带着一小队人跟着我,而我身世的秘密连他们也不知道,我不敢说,怕他们也背弃我。”

“他们不会的!”孤儿很坚信,“他们一定不会的,这世界上的人不都是混账,他们明白血统不重要,一起生死与共,那种感情怎么会因为你的父母是谁而改变?”

“也许我该告诉他们。”阿德斯说,“但当时我没说,我也料到我父亲的希望落空,必须崩溃的比我还厉害。果然,过了不久他也死了,可我并没有感觉痛快。于是我选择了当佣兵,既然我是做为一件武器被盼望出生,那么就让我实现我的价值。”

“你不恨他们是吗?”孤儿敏感的触碰着阿德斯的感情,“但是也请你不要恨自己,你并没有错,为什么你要责怪自己。你不知道我有多感激你的母亲,正因为她生出你,我才会遇到你,抱着你。”

“是的,我连列斯达也不恨,虽然他摧毁我的世界,可是他让我见到了母亲。为此,我决定饶他三次性命。”阿德斯声音再度转冷,“当初我反出驿马家,我父亲派他拦我,我饶过他一次命,但愿他这次别再浪费机会。”

“那你脸上的伤,是列斯达造成的?”孤儿问。

阿德斯骄傲的一笑,“就凭他?就算我当年只有十八岁,他也不配做我的对手。这是我自己抓的,因为当时太气愤,我要把这张酷似我父亲的脸还给他,要不是詹姆拼命阻拦,我可能伤的还要厉害。”

“那么,你不让任何人看你的脸是为了掩盖这伤痕吗?”尽管他说过,蒙面是为了一个他爱的人,一个他恨的人,孤儿却仍然想到这个可能。

“不,是为了我母亲,也许还有我的父亲。我不报母亲的仇,不让她的家族正当的生活在阳光下,我发誓永不见天日!”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沉默了下来。他从没有说过那么多的话,似乎比他八百年来说的加起来都多。此时他只感觉一阵轻松,心灵上的重负一下子得到解放。

他不说话,孤儿也不说,两人就那么拥抱着坐在床上,最后还搂抱着躺在一起,却没有一点情欲的感觉,孤儿只是想温暖阿德斯,而阿德斯却想要把孤儿护在怀里。

静静的,过了安宁的一夜。阿德斯第一次睡得如此之沉,忘记了杀戮和日夜追逐着他的痛楚,仿佛放下了折磨了他八百多年的一切。

第三卷 第七十一章 等我,孤儿

第二天一早,孤儿和阿德斯就依约在黑冰宫殿附近转悠,寻找魔法石。

孤儿穿着黑色骑马装,还戴着黑超墨镜,虽然服饰奇特,但有一股很帅的劲头,和一身黑色硬皮甲的阿德斯走在一起,真是一对壁人的感觉。引来很多驿马家的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也有探子立即把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的报告给列斯达.

“你这个——”阿德斯指指孤儿的墨镜。

“为了掩盖我的慧眼金瞳嘛。”孤儿挽起阿德斯的手,感觉他反应奇怪,似乎有点拒绝似的。她以为他是在公众场合不好意思拖手,偷偷暗笑,岂不知阿德斯心里正为难着、挣扎着、不知道要不要背叛她的信任。

驿马家的领地很大,所以虽然列斯达指明黑暗系风魔法石在黑冰宫殿附近。但两人地搜寻范围还是不小。好在有阿德斯的陪伴,孤儿并不觉得辛苦,按照提前标好的路线有条不紊的寻找。不过一连两天过去了,却一无所获。

其间,每顿晚餐,列斯达都会邀请孤儿和阿德斯共进,在餐桌上打探阿德斯重生后的事情,孤儿应对得滴水不漏。当然也免不了听这个又疯又恶劣,但漂亮到爆的男人讽刺挖苦。

“明天是最后一天哦。”他笑着提醒,“百万金币和一个香吻似乎在向我招手呢。”

“驿马公爵大人看错了,向你招手的是魔法石。”孤儿嘴硬,但其实是有些心虚的。

虽然钱她付得起,还不断提醒自己,如果输了就当雪花膏地生意白做了,但还是很肉疼,再说赖掉那个吻也有难度。所以在最后一天的时间里。她一定要找到魔法石。

“我们还有哪里没去过,毕竟你对这里比较熟。”在出了饭厅后,孤儿悄声问,“不过你有八百年没来了。这里变化不大吧?”

阿德斯点点头,沉吟了一会儿才说,“只有湖心岛附近和南面的武器库没有去过了。”

孤儿窒了一窒,不知道要怎么说。湖心岛是他的伤心地吧?那里是他的世界崩溃的地方,是他母亲被虐待和伤害的地方。也是他得到母爱但又很快失去的地方。真的要去那里看看吗?

“魔法石出现在武器库地可能性不大。我们去湖心岛吧。”阿德斯突然说,似乎是下定什么决心似的。

孤儿不语,感觉自己很过分。为了一块石头而伤害心爱的人。她并不知道阿德斯的心这两天来都在为一件事情撕扯着。

真地要利用她吗?当她了解到他的目的,会不会非常伤心,然后转身就走?他曾经发誓要保护她的,怎么能让她伤心?可是母亲临终时的愿望就要实现了,那些弟兄们地仇也就要报了,他怎么能回头?!

为了母亲!只好,先辜负她了,今后他会用所有地一切去偿还。

“真地可以去吗?如果你不喜欢——”孤儿还在顾虑阿德斯的感受。

阿德斯一咬牙,点了点头。

“那我们先去看武器库,如果还没有魔法石的光芒出现,我们再去湖心岛。”孤儿决定,深吸了一口气。

她其实很累很累地,要随时保持魔力状态非常辛苦,但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最后的结局越是困难。她明白,所以咬牙坚持着。

而她还想问阿德斯一件事,那件事一直横亘在她心里,好难受。这件事她想了两天,现在终于在两人走了一阵后问出了口,“安娜——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我被她迷惑过,因为她外表如此温柔美丽。”阿德斯冷漠的说着,声音里一点感情色彩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