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歌,我到底是该说你真不自信,还是我该说你太可怜?不管是四年前,还是四年后,你始终都这么把我当一回事!”

千歌面上的笑意,彻底没了,她的唇角,泛起了一抹冷意,隔着墨镜,季忆都能感觉到她眼底发出的狠毒和犀利。

过了片刻,千歌才动了唇:“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你还是这么伶牙俐齿!”

随着千歌的话,她踩着高跟鞋,慢慢的接近了季忆:“不过,话又说回来,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我跟梁导究竟说了点什么吗?”

站在季忆面前的千歌,摘下了墨镜,她缓缓地凑到了季忆的耳边,一字一顿继续开口说:“我跟梁导说,你四年前,怀过孕,未婚先孕,这个名声可不好,他这次的片子很正,如果用了这样一个背景不检点的演员,怕是到后面会有人拿着这样的事情,做一些文章,再或者真的被大家扒出来一些不好的传闻,到时候说不定很多人为了这样一个演员,不去看这部电影,影响了票房就得不偿失了。”

千歌说着,就低头,似真似假的抠起自己装饰华丽的指甲:“况且,这个演员也没什么背景和火度,保险起见,还是不要用这样能查到一些不良信息的女演员好,毕竟一堆身家清白的演员大把的有,真的没必要冒这样的险。”

原来千歌对梁导说的是这些话啊…季忆唇角微抿了一下,下意识的垂下眼眸。

她不得不承认,她真的给她出了一个难题。

现如今舆论很容易在网上火爆,很多人选角色和捧明星都谨慎的很,生怕一不小心就受到牵连,毁了心血。

更何况,她说的还是事实,四年前,她的确未婚先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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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为她下的战帖(7)

虽然是宫外孕,可终究是可以在医院里查到就诊记录的,而这样的就诊记录,一旦被人放到了网上,到时候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一场轩然大波。

“而且,你要知道,这个消息,只要我随便透给圈内的一些人,他们很快就会当闲聊话题,说曾经昙花一现过的季忆,十八岁的时候,怀过孕,流过产,然后那些资本家啊,制片人啊,还有大导演啊,大家都说聪明人,自然都会把你划入黑名单…”扳回局面的千歌,脸上重新扬起了骄傲的笑,嘴里发出的声音,温温缓缓的,异常悦耳。

千歌说的没错,能混这个圈子的各个都是人精,即使她的演技再好,也没人敢在一个有“故事”的陌生人的身上下赌注。

她不是没想过重返娱乐圈的路上,千歌会给自己使绊子,只是她没想到,千歌一出手,就是这么狠的一招,看来千歌并不想和她过多的纠缠,只想一开始就尽快的解决了她,而且用的还是斩草除根,以绝后患的方式。

季忆的唇角,抿的越来越用力。

千歌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夺目了,她看她不说话了,嘴里的话反而没完没了了起来:“季忆,还是那句老话,你不是四年前的你了,曾经辉煌的你都是过去了,所以,季忆,你认输吧,现在的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了…”

说到最后的时候,千歌的语气,加重了许多,带着坚定和笃定,还有一股不屑的傲气:“今天不是,将来也不是!”

“是吗?”许久都没说话的季忆,忽然出了声,她缓缓地掀起眼皮,目光静淡的对上了千歌的眼睛:“你以为你这样做就可以困住我了吗?”

“那么我现在就明确的告诉你,千歌,你错了,破你这个局很简单,只要我结婚,你所说的这些,不但对我造不成任何的影响,反而还会让投资人啊,制片人啊,大导演啊觉得这是一个绝佳的炒热度机会,毕竟未婚先孕很有热点,等到大家都关注到这件事之后,到时候就可以拿出结婚的证据反转,即炒了热点,又不影响到我的名声,一举两得,我想任何聪明的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再好不过的选择吧!”

千歌大概是没想到季忆会想出这样的一招来应付自己,她脸上的笑容又一次瞬间消失。

她不笑了,季忆反而微微笑了起来:“这么一想,千歌,我倒是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把陈年旧事挖出来,我都还不知道自己身上还有这样的一出戏可唱。”

季忆说完,冲着千歌又扬了扬唇角,没理会她吃瘪的模样,转身欲离去,只是刚抬起脚,季忆又想起了什么,停了下来,微微侧头,用眼角的余光瞄向了千歌:“你刚刚说我什么?认输吧?现在的我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季忆的眼神忽然凉了下来,开口的语气很淡,可却带了几分凌厉:“千歌,你觉得三年前,那一场车祸你都弄不死我,三年后,你还有什么本事压得住我?”

第68章 为她下的战帖(8)

空气在这一刹那,仿佛凝固了一般。

季忆没再多看千歌一眼,直接收回了视线,她根本没理会身后千歌变幻莫测的神情,直接踩着高跟鞋,片刻都不愿多留一般,扬长而去。

千歌紧紧地握着拳头,身体都被季忆气的颤抖了起来,她恶狠狠地盯着季忆渐行渐远的背影,唇瓣咬牙切齿的动了好几次,像是满心不服的还要回击些什么,可直到季忆的高跟鞋声音消失不见,她都没能说出来一个字。

千歌恼怒的狠狠跺两下高跟鞋,然后闭起眼睛,用力的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让自己情绪稍微平缓了一些,她努力的往上扬了扬唇角,确定会儿可以保持着最优雅的状态走出这栋大楼,这才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她抬起手,想将墨镜戴回脸上,可指尖刚抬高到下巴处,她眼角的光就瞥到了一个高大而又熟悉的身影,她手指猛地一哆嗦,下意识地就转头,冲着一旁不知何时被拉开的安全通道门看去。

门前,站了一个男子,穿着修身的西装,气度非凡而又卓越。

千歌在触及到那抹身影时,手上拿着的墨镜,忽的砸落在了地上。

她像是没察觉到一般,依旧死死地盯着那抹身影,她足足看了十秒钟,才确定不是自己花了眼,而是真的是他,是贺季晨,是她很长很长时间都没见到过的贺季晨。

比起三年前,她见他的最后一面,他成熟了许多,也更致命了许多,当然同样也让她更心动了许多。

好一会儿,千歌才按捺不住胸膛里涌动起伏的悸动和冲动,她慢慢的冲着贺季晨转了身,抬起脚,冲着他走了过去,她在快到他跟前时,嗓子才终于能发出了声音:“贺…”

她只喊了他的姓,他就目光凉凉的开了口,嗓音比起从前和她说话时,疏离淡漠了许多:“你刚刚说的都是真的?四年前,她真的怀过孕?”

过了这么多年,她想了他这么多年,他一开口,居然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有关她的。

千歌心绪复杂,目不转睛的望着贺季晨没出声。

看的出来,贺季晨的心情不大好,他等了片刻,见她不说话,就从兜里摸了一根烟出来,咬在嘴里,点燃,没吸,下一秒就夹在了指间。

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保持着这样的习惯,心烦时,不吸烟,点一根烟,任由烟在指尖静静的燃烧。

千歌盯着贺季晨指尖烟头上飘出的缭绕厌恶,微微恍了神,过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眨了眨眼睛,对上了贺季晨的脸:“你见到我,除了问她的事情,就没别的话跟我说了吗?”

第69章 为她下的战帖(9)

“有啊。”贺季晨答得很利索。

千歌的眼底,漫起了一缕期待,心底泛起了一抹欣喜。

只是期待和欣喜维持了不到半秒钟,贺季晨冲着一旁的垃圾桶,风度翩翩的弹了一下烟灰,又开了口,只有四个字,干脆而又利索:“离她远点。”

千歌姣好的脸上,有血色以可见的速度褪去,她脸上的神情像是想笑,又像是想哭,嘴里说出话的语调,都有些不稳:“贺季晨,你是故意的,是不是?你明知道我不喜欢从你嘴里听见有关她的话,你偏偏跟我开口,每句话都不离她!你存心是来给我添堵的,对不对?”

“呵…”贺季晨像是听到多么好笑的笑话一般,敛眉轻笑了两声,嘴里开口的声音,带着满满的嘲讽:“我存心来给你添堵?你也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你以为我站在这里是来跟你叙旧的?哦,不,我跟你可没什么旧可续,我之所以会站在这里跟你说话,是因为我本身就有话要跟你说!”

伴随着贺季晨的话音落定,他抬起手,将指尖的烟掐灭,丢入了一旁的垃圾桶里,然后就迈着步子,往千歌面前走了两步。

他脚步停下来的那一刻,他身上散漫的气息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压迫感十足的气场,就连他再开口的声音,都比刚刚狠厉认真了许多。

“离她远点,我刚刚说的这四个字,是认真的!如果你非要跟她比,那么我现在就明确地告诉你,四年前的你,不是她的对手,四年后的你,依旧不会是她的对手!”

“不管你服不服,从你们认识的那一天起,你就从来没有赢过她!”

“她刚刚没说给你的话,我现在替她说,她刚刚没对你下的战帖,我现在替她下!”

“你把这句话给我清清楚楚的记住了,她季忆有朝一日,终会让你败的溃不成军!而且她从不需要和你比,因为她就是巅峰,四年前她能站在巅峰之上,四年后她依旧可以重回巅峰!”

“我告诉你,终有一日,她在哪,哪就是巅峰,如果她不是巅峰,我贺季晨也会让她成为巅峰!”

贺季晨一气呵成的说完这些话,就往后退了两步,抬起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转身,便想离开。

他还没来得及去抬脚,忽然又想到什么,转头,重新目光凌厉的盯上被他刚刚那些话说的脸色一阵白一阵青的千歌,“还有,少说她是什么昙花一现的季忆,她不是昙花,也不会一现,就算她真的是昙花,我贺季晨也有本事让她这朵昙花常开不败!”

说完,贺季晨迈步,离去。

他走了没多远,站在原地的千歌,忽然回了神,不顾形象的踩着高跟鞋,一路小跑的追到了贺季晨的身边。

第70章 为她下的战帖(10)

“你不是想知道她四年前,是不是怀过孕吗?”千歌生怕贺季晨走掉一般,拦在了他的面前:“我现在就告诉你,是的,她是怀过孕!而且她是在四年前七月二十号发现的,恰好七周。”

四年前的七月二十号发现的,怀了七周…他是那一年六月一号和她有的那一晚,按照时间推测,她怀的是他的孩子!

贺季晨原本想要绕过千歌的动作,蓦地停了下来。

“你想的没错,她肚子里怀的就是你的孩子。”千歌像是知道贺季晨心底想了什么一般,又开了口:“可是,你知道你的孩子去哪里了吗?”

四年前的她,是季忆最信赖的人。

她发现自己怀孕后,不敢让家里人知道,第一时间联系的就是她。

她陪她跑的医院,查出来的结果是:宫外孕。

那个孩子根本没办法留,为了季忆的生命安全,医生第一时间帮她安排了人流手术。

可有些事,她并不想让贺季晨知道,因为若是他知道了,他给那个女人的只会是更多的心疼和愧疚。

她这一生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贺季晨对季忆好…想到这里,千歌就又开了口:“你的孩子死了!”

“她在发现自己怀孕的第一时间,就去医院预约了人流手术,把你的孩子拿掉了!”

千歌脸不红气不喘的编着谎话:“她没有半点的犹豫和挣扎,就把你的孩子拿掉了!她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想过要你的孩子!”

贺季晨脸上的神情没太大的变化,可他的手却缓缓地握成了拳头。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来北京是为了她吧?听说你现在在b影,也是为了她吧?就连今天你会出现在这里,同样还是为了她吧?”

旁人,千歌想,自己或许没有这么了解,可贺季晨会出现在北京,出现在b影,出现在这里,她却是明白缘由的。

“她那么对你,你又何必这么对她?你觉得你为她做这么多事情,她会领情吗?或者说,她会稀罕吗?”

仿佛定格一般的贺季晨,在千歌这句话落定时,睫毛轻轻地闪了闪,将落向虚空处的视线拉回来,轻飘飘的落在了千歌的脸上。

他的眼神很平静,仿佛千歌刚刚说的那些话,他根本没听见一般,他开口的语气,带着少有的认真和虔诚,“我怎么对她,是我的事,她从没想过要她领情,要她稀罕。”

说完,贺季晨就擦过千歌的身边,迈步离去。

她都说那个女人毫不手软的打掉了他的孩子,他居然还这般护着她!

一种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嫉妒的情绪,瞬间淹没了千歌的心窝,她猛地的回身,盯着贺季晨的背影,歇斯底里般的开口喊道:“贺季晨,你觉得你这么一厢情愿的喜欢她,有意义吗?你心底很清楚,如果不是你哥贺余光,当初你连靠近她的机会都没有!”

第71章 我怀念的,是一起年少

贺季晨一向都能将情绪藏得滴水不漏,可他在听到“你哥贺余光”这五个字时,身体明显狠狠颤动了一下,就连脚下原本步子都跟着变得有些凌乱。

他继续往前走了一小段距离,才停了下来。

因为他背对着千歌没回头,所以千歌根本看不见他的神情,但她透过他的身影,却可以感觉到他的后背绷的很紧,发丝微微的晃动告诉她,他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那模样俨然是在极力的压抑着体内翻滚起的什么滔天骇浪的情感。

不过很快,他就整理好了心情,仿佛没听到千歌的话一般,重新抬起脚。

贺季晨驾着车,还没抵达影视城大门,就透过挡风玻璃,看到站在大门口正上出租车的季忆。

出租车门一关,车子就缓缓的开上了路。

贺季晨盯着车子离去的方向,迟疑了片刻,最后轻轻地踩了一脚油门,转着方向盘,跟在了出租车的后面。

影视城在南郊,去b影要穿大半个北京城,午后的道路不算顺畅,车速时快时慢,在抵达西二环时,贺季晨见季忆提前出了主路,便猛踩了刹车,没理会后面车子充斥着不满的刺耳喇叭声,打着方向盘也跟了出去。

走了约莫五分钟的样子,贺季晨大概猜到季忆要去哪里。

穿过两条略有些年代的街道,贺季晨遥遥的看到出租车果然停在了南锣鼓巷的入口。

等贺季晨在附近停好车,搭乘季忆的那辆出租车已经不见了踪影,贺季晨快步的走进南锣鼓巷,左右张望的往里处走了约莫五十米的距离,终于找到了季忆的身影。

他没上前打扰她,只是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跟着。

午后的阳光,明媚温暖,衬托的街道韵味十足。

从试完镜到现在,她都还没吃东西,大概是饿了,在经过一家俄罗斯餐厅时,她停了下来,盯着门口的招牌看了两眼,在里面的服务生出来和她搭讪时,她才将视线从门口的招牌上收了回来,冲着服务员轻点了点头,然后跟着服务生踏进了餐厅。

贺季晨没跟进去,他倚在餐厅门前不远处的一颗老树上,点了一根烟。

在他指尖的烟,燃烧到第五支时,她终于从里面出来了,他本能的往树后躲了一下,等她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后,才掐灭指尖的烟,重新跟上。

她大概是有心事,步子迈的很缓慢,从南锣鼓巷绕到后海,然后就开始漫无目的的沿着后海的湖边走。

第72章 我怀念的,是一起年少(2)

她走走停停,等到将整个后海绕了一整圈时,已是傍晚。

她应该是走累了,在一处没什么人的地方停了下来,胡乱的从包里翻了一张纸巾,垫在地上,就坐了上去。

她若有所思的盯着湖面望了许久,才眨了眨眼皮,返回低了下头,她的指尖,在地上划来划去,在不经意间摸到一颗石子时,她顺手拿了起来,然后就蹲起身,捏着石子,在地上很用力地的滑了起来。

他怕被她现,和她特意隔了一段距离,但他从她的姿态上依稀可以看出来她好像是在地上写着什么。

好一会儿,她才停了下来。

她盯着地面上她刚刚写写画画过的地方,看着看着,就怔怔的起了呆,然后贺季晨清楚地察觉到她的神情,从最初的淡然,一点一点变得悲伤无比,就在他以为她要落泪时,她转头,看向了湖面。

可能是因为蹲的时间有点久,她的腿酸了,她这次没走太久的神,就丢下石子,站起了身。

她在原地活动了一会儿腿,低头,又看了看地面,才终于踏着步子,离开了。

等她走出很远很远之后,贺季晨才出现在她刚刚坐过的地方。

此时,天色已暗,后海周边的所有灯光都已亮起,湖面上波光淋漓,风景美的一塌糊涂。

贺季晨借着一旁昏黄的路灯,辨认出地面上用石子划出的白色痕迹:余光里满满都是你。

简简单单的七个字,贺季晨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了好几遍,才在心底将这句话连贯了起来。

他不知道在心底反反复复的将这句话默念了多少遍,最后只化成了四个字,环绕在他的心头,经久不衰。

“余光”、“满满”、“满满”、“余光”…

一阵夜风吹来,带着初冬刺骨的寒意,惊醒了站在原地愣神的贺季晨。

他微垂了一下眼帘,遮掩住眼底浮现出的悲伤和失落,才转着身,四处去寻找起季忆。

周围已经没了她的存在,他顺着她刚刚离去的方向,快步的走了一段距离,然后透过一家名叫“飞鱼”酒吧玻璃橱窗,他看到她静静的坐在靠窗的位子上,正歪着头,对着侍者点酒。

贺季晨站在街边,望着季忆看了一阵儿,踏着步子,也进了这家酒吧。

酒吧里没开灯,除了驻唱所在的地方,地上有灯光亮起外,只剩下每个桌子上的一盏蜡烛燃烧着。

昏暗的光线,模糊了人的容颜,贺季晨冲着迎上来的侍者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选了季忆身后的位置,背靠背的坐下,然后拿了桌面上的酒水单,点了一杯清茶。

第73章 我怀念的,是一起年少(3)

天色还早,酒吧里没什么人,除了男驻唱抱着吉他正在清唱之外,便再无其他的声音。

贺季晨和季忆两个人这般背靠背的坐了不知道多久,男驻唱变成了女驻唱。

女驻唱的嗓音很好,对着话筒,声音婉转缠绵的试了试音,然后就开口,唱了一首老歌。

在她唱到“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作梦,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时,贺季晨扭头,冲着身后的季忆望了一眼。

女孩像是在听歌,又像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在想些什么,蜡烛将她本就完美的轮廓修饰的更完美,从她的沉静的身影上,贺季晨隐约的捕捉到了一抹怀旧的味道。

她是在回忆或者怀念着什么吗?那什么记忆才是她最怀念的呢?又什么记忆是他最怀念的呢?

贺季晨的思绪,一下子飘的有些远,好一会儿,他的脑海里,才慢慢的浮现出他自己的答案:“我怀念的是一起年少。”

他怀念的是,他和她、还有他一起年少的时光。

那一段时光,是他人生中最举世无双的时光。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作梦,我怀念的是…”伴随着这句婉转的歌词,再次响起在耳边,他将视线从季忆的身上拉了回来,慢慢的落在了身前桌上的蜡烛,跳动的烛光,闪烁了他的眼睛,让觉得时间仿佛一瞬间逆流回了很遥远很遥远的过去。

贺季晨是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叛逆期,他的叛逆期不是因为为了表现自己的“非凡”而有的,也不是为了耍酷扮帅而来的,他的叛逆期是因为他的大哥贺余光。

说是大哥,其实贺余光只比他早出生了一分钟。

没错,他和贺余光是同卵双胞胎,生的一模一样,别说是旁人,就连他们的父母,如果不是倚靠着衣服等外界因素,都很难分辨出他们两个谁是谁。

同样都是贺家的孩子,可命运却截然相反。

他从小身体健康,可贺余光却体弱多病,先天失声。

医生给出的解释是,双胞胎在发育的过程中,一个吸收了绝大多数的健康营养,另一个先天性营养不良。

医生还说,贺余光可能很难活过二十岁。

所以,童年的时光,他是在阳光下、幼儿园和很多同龄的小伙伴陪伴中成长的,而贺余光却是在医院中、家里还有家庭老师的教导下成长的。

贺余光身体的原因,导致贺家的家族企业,只能指望他一个人,所以贺家的人对他多多少少更偏爱一些。

第74章 我怀念的,是一起年少(4)

幼年不懂事,倒不觉得有什么,伴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初中的他慢慢的明白,他的健康是贺余光付出了代价的。

所以他就想着,或许他不那么听话,不那么优秀,父母就会多喜欢贺余光一些。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学会了逃课打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会了成帮结派,学会了夜不归宿…那大概是他一生中最“热血”的时期,他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干掉了当时苏城一中蝉联了三年的老大,成了学校的新老大。

那时的他,从学校里走过,胆小的学生躲的远远地,连气都不敢出一下,稍微胆大的,在他经过后,会悄悄的议论一句“这就是我们一中的老大”,或者是一句“听说我们学校的老大,昨天在网吧被人堵了,结果他一个人打五个,把对方全给打趴下了。”

那个时候,学校里很多人见到他,都会客客气气的给他让路,然后称他一声“晨哥”。

因为他的相貌过于出众,除了他那些“辉煌热血”的新闻之外,他的叛逆期还多一些桃色的新闻。

“你知道吗?我们学校老大又换了女朋友。”

“我刚刚在食堂看到我们学校老大和初三的系花在吃饭。”

“听说隔壁学校的校花今天来我们学校找我们学校的老大了…”

其实,那些跟他沾上边的女孩,别说是他的女朋友,就连朋友都谈不上,充其量就是跟他说过话,见过面。

那个时候的他,“贺季晨”这三个字,真的是如雷贯耳,红遍苏城大大小小所有中学。

那个时候的他,是很多人口中的传奇,大家私底下都以和他认识以及跟他说过话为荣,除了“晨哥”和“一中老大”这两个称呼外,他还有“苏城贺少”以及“苏城少女杀手”之称。

那个时候,所有人提起他,都会猜测一句,一中老大晨哥贺季晨,到底会栽在什么样的女人手中?

这种猜测,也传到过他的耳中,晚上泡网吧白天忙睡觉的他,回了一个嗤之以鼻的冷笑,心底不屑的想,开什么玩笑,能让他栽到的女人,估计还没出生。

大概是他太嚣张了,嚣张的老天爷看不过眼了,于是在初三的上半学期,老天爷把她送到了他面前。

那是一个大课间,他倚着操场的栏杆,在无数路过学生的众目睽睽之下,叼着一根烟,悠闲乐哉的吸。

吸到最舒坦时,他的身后传来了几个女生的对话。

“问你们啊,如果有天晚上,你们一个人单独出门,被两个小混混拦住了,他们要劫色,你会怎么办?”

“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