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上一章:第 62 章
  •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下一章:第 64 章

所有人如同看戏一般把刘霍凯围成了一个圈子,120虽然打了,但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于是去拿餐布想按住刘霍凯的伤口。当我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拿着东西冲到刘霍凯身旁打算为他包扎的时候,却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刘霍凯把手指头伸进自己的伤口,往外拼命地抠着什么,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但又非常沉闷,如同破了的鼓风机,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场的人完全惊呆了,即便是在电影里,大家也没见过这种情形。

刘霍凯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堆黑色的丝状物,我知道是刚才的海带丝,但我觉得更像头发。

鲜血浸透了地毯,可地毯是红色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有等血干了,才能看到一片黑色。

医生来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虽然把他抬上了车,但还是摇头。我也知道,即便是按住被割开的喉管,也最多只能活半小时,而刚才刘霍凯流出的血就足够致命了。

宋易一言不发,但是我看见他低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在发抖。

刘霍凯就这么死了,他本就圆胖的脑袋似乎憋得更加肿大,眼睛翻了出来,像极了死掉的胖头鱼。好好的同学聚会被搞成这样,实在晦气,虽然说祸害活千年,但刘霍凯才三十不到就去了,看来古语也未必准确。

刘霍凯的暴毙让酒店吓了一跳,至于后面的事情那就是他的家人与酒店的纠葛了,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酒席不欢而散,大家都败兴而归。有几个女孩子多愁善感地哭了,不过很快就转头谈论化妆品去了。

事实就是如此,你很难解释刘霍凯在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或许家养的宠物暴毙,都会比他的死更加让人伤心吧。

但是我回去之后,意外地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作为班花,胡悦的确很难让人忘记,记得整个初中我只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她为人并不高傲,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只是成绩并不佳,或许美貌与智慧难以兼得并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一定没脑子,而是她们为漂亮所累,花在其上的时间太多了。大家智商都差不多,你花的时间少,成绩自然好不了。在宴会上我看见她沉默地坐在一边,并没过多地招摇说话,所以也不曾注意了。

不过她能给我电话,倒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我和她接触并不多,我初中换了三个班级,胡悦这个班实际上我只待了小两年,算长的了。

“能出来一下么,我有话想对你说。”胡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带着战栗,似乎很冷,或许说应该是很害怕。

我晚上没事,能去见见美女也无所谓,不过我忽然想起,在酒席上胡悦看见刘霍凯总是躲躲闪闪的。当刘霍凯死去的时候,他只看着两个人,一个是宋易,一个就是胡悦。

我依稀觉得这两人似乎和刘霍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怀疑以刘霍凯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公务员,或许,他可能抓着了宋易的某些把柄。但是宋易依旧单身,何来把柄之有。

胡悦把我叫到了离她家不远的公园。冬天依然非常寒冷,南方的湿气即便穿了盔甲也能慢慢渗进你的骨头,我只有加快步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胡悦身着黑色大衣,穿着皮靴,背着包站在灯下,和十年前相比,显得更加成熟了。

“你找我是为了死去的刘霍凯还是宋易?”职业的习惯让我开门见山地问她。

胡悦笑得很勉强,脸色苍白,在路灯下我看着觉得非常不真实。

“刘霍凯死了,那不是偶然。”胡悦小声说着,如果不是四周寂静,我几乎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而已。

“我之所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是可以信任的。”胡悦抬起头,带着祈求的表情望着我。

“我不明白,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的,但为什么说只有我是可以信任的?”胡悦的话让我很诧异。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趟母校,就是现在。”胡悦思考了一下,终于说道。

我没有拒绝,虽然我觉得这个要求很荒唐,但我认为表面看去即便是最怪异最荒谬的事情,绝对有它的理由和合理性,不必去强行追究,真相永远会在海水落潮时浮出来。

很久未曾来到母校了,虽然白天的时候有人提起去看看,但想想学校还在上课就作罢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来了,因为十年前的建筑物几乎一样都没留下来,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心底留念的东西已然不在了。

但胡悦依旧在寻找什么。

她把我带到了一片空地前,我依稀记得这片地就是我们曾经的校舍,只不过已经变成运动场了。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

我不惧怕走在安静的山间小路上。

但是我惧怕待在这种反差极大的地方——白天非常喧闹,但夜晚却空无一人,本来就冷落的地方不会让人恐惧,但曾经有人的地方会,因为你会在心底去对比。

或许我们害怕的不是黑夜,而是人。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空旷的操场很冷,我跺了跺脚。胡悦低着头,看着月亮。

“你是初二转来的,所以,你不认识那个人。”胡悦的声音犹如月光一样散开,洒落在银白色的地面上。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人尊敬和羡慕的,像宋易,有些人生来让人厌恶和惧怕,如刘霍凯,可是还有一些人,或者说这种人更少,生来就是被人欺辱和发泄的。”胡悦斜靠在操场的塑料栏杆上,双手提着包放于身前。

(下面是胡悦的口吻。)

你可能无法想象,整个班的人都去欺负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所谓的重点班在外人眼里是那么风光,可其实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压力不可怕,但可怕的是如何去释放和发泄。

繁重的功课和家长的期盼让那些孩子有些变了,当他们发现欺负同龄人比玩游戏、打篮球、大吼大叫更能发泄自己的情绪时,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而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开始,我们只是一些恶作剧,是的,班里的女孩子也参与了,其实无非是撕掉他的书,偷走他的笔或者别的什么,选择那人作为对象,也不过是因为他看上去如此的懦弱和胆怯。

如果,如果当时他生气或者反抗了,或许事情不会演变到那个地步。

但是他默默忍受了,甚至对我们还施以痛苦的微笑,这纵容了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无论对他干什么,他都不会生气,不会告诉老师。

事情越来越过分:在水里放粉笔,在他的盒饭里放沙子,圆规扎手,辱骂,殴打。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都是孩子,可能有时候邪恶和天真只是一线之隔。

刘霍凯做得最过分,有一次他拿着偷来的电动理发刀,强行当着全班的面把那孩子的头发全部理干净,而且,还强迫他把头发吞了下去。

(胡悦的声音有些颤抖。“头发?吞了下去?”我吃惊地望着胡悦,很难想象这些所谓的优秀的干部或者富家子弟居然会做这种事,他们一面残忍地折磨着自己的同学,一边又在家里扮演着乖乖仔、乖乖女的角色。)

他终于愤怒了,但已经晚了,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怒吼,但丝毫没有让大家住手,反而引起了变本加厉的报复。

日子一天天过去,只有在考试的那几天,大家忙于复习,他才可以稍微舒服一些,而考试一结束,他又沦为大家放松的玩具。

可是我们忘记了,那时候我们毕竟是孩子,我们不知道玩具也会坏的。

(胡悦的声音开始混乱而可怕,声线忽高忽低,我难以相信她那美丽的红色嘴唇还会说出什么。她稍微平静了一下心情,继续说下去。)

期末考试后,我和宋易还有刘霍凯的几个兄弟非常无聊,于是刘霍凯提议把那个人喊出来玩。

于是由我来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

果然,他来了,他看着刘霍凯后有些畏惧,不过看到我和宋易也在,又稍稍放心了些。

在班里,只有我和宋易没有过多地欺负人,只是经常在旁边看笑话,偶尔太过分了也会阻止一下。

因为宋易不屑,而我则不忍。

他很小心地说着话迎合我们,但还是说到了宋易。

宋易的母亲,其实是未婚生子的,这点知道的人不多,宋易很忌讳这个,据说他的生父是一位高官,而母亲则是宋易父亲的保健医生。

于是几个人开始打他,打完之后却还是不解恨。

那时刘霍凯问有什么新奇的办法来玩玩,宋易推了推眼镜,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活埋看看。”宋易笑了笑说。

我一开始吓坏了,后来才知道只是把整个人的身体埋进土里——那段时间学校在维修校舍路面,土被翻动过了,那几天要过节,所以工程队也撤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累得一身大汗。

他无助地恳求我们不要这么做,但大家只是笑嘻嘻的,仿佛在做游戏一样。

(“那当然,对你们而言,玩具没有发言权。”我冷冷地说,胡悦愣了一下,叹了口气。)

我们只是让他的头露在外面,这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人头摆在那里一样,大家还找来一些石子垒在他面前,装作祭拜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天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很冷,我们忘记了埋在土里的他,一哄而散跑回家了,可他还雨里大喊,叫着“别离开我”。

等到我们想起来赶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反应了,脸冻得通红,歪着脑袋望着天空。

这次大家真的吓坏了,甚至平日里和小霸王一样的刘霍凯也跟傻子一样没了言语,只是宋易依旧低头不语。

宋易说,既然是放假,学校里又在施工期,应该没人看到,干脆将他埋进土里。

这个提议得到了响应,我们把他挖了出来,又重新埋进去,而且尽量将坑挖深些,并且远离了本来要施工的地方。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低矮的校舍旁边,几个少年满头大汗地挖着一个大坑,旁边躺着一具早已经冻僵的尸体。

就这样,那人消失了,班里没有发生任何异样,大家只是稍微有些不舒服,觉得没有欺侮的对象了,压力更大了。再后来,他的父母来闹过,但也不了了之。

再后来,你转来了,大家以为你会是第二个他,不过没想到你却和他不一样。

(胡悦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望向别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说。)

虽然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毕业,十多年过去了,那个梦魇却一直纠缠着我们。我和宋易交往过一段,但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娶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女儿,但他警告我,不准把那事情抖搂出去,还为刘霍凯和他几个哥们想办法安排了工作。可是就在上个月,也就是埋下那孩子的日子,我们都收到一封奇怪的信。

信上说,他活得很好,那天他并没有死,只是身体暂时假毙过去了,不过醒来后他不愿意再回来,一个人去了远方生活,现在他过得很好,并希望宋易开个同学会,大家好好聚聚,因为他说要不是那次的经历,他也不会改变了,反倒是要感谢我们几个,再说,都是孩子时干的荒唐事情,自然不必追究。

所以宋易搞了这个同学会,并且力求每个人都到,但他却没有来。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刘霍凯死了,同学会结束后,我越来越害怕,我知道很快会轮到我了,我对宋易这么说,但他不相信,并且说今天晚上他会亲自来翻找尸体,如果不在,自然没那么多事情。

胡悦终于说完了,接着,看了看表。

“我不明白,既然有宋易,为什么还叫我来?”我奇怪地问她。

胡悦望着我,缓缓地说:“因为今天我看到,只有你,真的想去救刘霍凯。”

我望了望胡悦,笑着说:“希望你没找错人,其实,我很胆小。”胡悦也笑了笑。

我们等了半小时,依然不见宋易。

但胡悦收到一则短信息。

短信几有几个字——救我,在教室!

胡悦吓呆了,我和胡悦立即跑向教学楼。

一间间找过去,却不见宋易,最后胡悦说,不如去和以前班一样的教室看看。

果然,看见一个人躺在课桌上,胡悦马上冲了进去,我也跟了进去。

胡悦刚刚靠近那人,却马上倒了下去。我想过去看看究竟,但感觉手臂一阵刺痛。

课桌上的人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根筒状物。

“还好,还好多带了些。”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强烈的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原来我还在教室,但手已经被反绑了。

眼睛还有些迷糊,但可以分辨出前面站着一个人。

是宋易,他依然满脸骄傲地望着我。

“幸亏我做事从来都留一手,所以我从我母亲那里多带了两支针剂。你放心,只是普通的七氟烷混了些中草药罢了,最多让你暂时麻痹一下身体,我没料到胡悦居然带了你来,看样子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宋易冷笑了一声,从地上把绑住的胡悦拉起来。

“你知道么,校舍的翻修工作是我进行的,我以保留学校那棵百年古树的理由没让他们去动那块地方。我经常梦见他,不放心就去看了看,结果尸体还在,而且居然栩栩如生,甚至他还在生长!生长知道么?那已经不是人了。刘霍凯已经死了,他几个哥们也死了。我知道杨起死了,当年就死了,他死了十几年了,可尸体根本没腐烂,连头发指甲都在生长。我把尸体挖出来了,就在这里。”宋易抬起胡悦的头,我顺着宋易的眼神望过去。

在我左边的墙角坐着一个人,仿佛睡着了一样,头发和指甲很长,看不清楚相貌。但是我看到那人的右臂上,被割去了一块肉,伤口还没完全好,继续渗着血。只是他的体型很小,别说是与宋易相比,就是娇小的胡悦也比他大一号。宋易开口道:

“我不想死,更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下个礼拜我要结婚了,我不想让你再纠缠我,包括那个该死的不停敲诈我的刘霍凯。”

“于是我忽然一闪念想到了个办法,一个借杨起来除掉你们的办法。”

“你知道么,我祖上学医,知道像杨起这样死而不腐的尸体有多么神奇,只要吃下他的皮肉,远比那些所谓的下蛊要管用得多,而且关键是什么都不会留下,没有证据,一点都不会有。”

“所以开席前我给了刘霍凯一杯酸奶,混合着杨起血肉的酸奶。当时我还要装着期盼杨起能来的样子,真是可笑。还好那个笨蛋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本来想让你也喝了,不过想想如果酒席上同时死两个人,还如此诡异,多少有些不妥,所以,我就把你叫到这里。”

“我没想到,当刘霍凯发作的时候我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原来这东西真的有效,杨起的仇恨让刘霍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了这个,我想除掉谁就能除掉谁,一点痕迹不留,谁也不会再敢说我是没爸爸的野孩子,再也不会有哪个无能的废物骑在我脖子上对我颐指气使了!”

宋易英俊的脸变得狰狞起来,我完全不认识他了,或许说,我压根没认识过他。

“来,亲爱的,不会有痛苦的,喝下去就没事了,就当是我对你最后的爱。”宋易拿起一杯水强行灌进胡悦的嘴巴里,后者竭尽全力反抗,却没有用。

那水杯的底部,沉淀着一缕缕如同丝状物的皮肉,水泛着浑浊的暗褐色。

我的脚还是麻木的,但还是想挪过去。

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发现有人先动了。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杨起,或者说杨起的尸体,踉跄着爬了起来,走向宋易。

宋易没有看到,他背对着杨起,只是想把水灌进胡悦的嘴里。

但他从胡悦更加恐慌的眼神里觉察到了什么,他的手抖了一下,水倒进了胡悦的嘴巴和鼻子里,呛得她剧烈地咳嗽。

宋易放开了捆绑着的胡悦,呆滞地望着杨起。

杨起撕下手臂伤口的肉,塞进了宋易的嘴巴里,并让他吞了下去,然后就瘫软在地上,尸体迅速腐烂了,只剩下一具骸骨。

宋易拼命地往外呕吐,但一点用也没有。

他的双手按在课桌上,忽然剧烈抖动了一下。手指头开始冒出一滴滴血珠,在灯光下晶莹发亮。

从他的每根指头里都突出了一根针,那种圆规上的针头。

宋易就这样被固定在了课桌上。

接着,他大张着嘴,对着我,还在努力向外呕吐。这次,他的确吐出了一些东西。

一只骨瘦如柴的细长的手指头渐渐从宋易的嘴巴里伸出来,接着是整个手臂。

蜿蜒柔软如同一条黑蛇。

那只手臂上还残留着伤口,很多被针扎过的密密麻麻的伤口和淤紫的伤痕。

手臂伸向了摆在宋易旁边的教学用具,它拿起了一只巨大的圆规,并且将有针的部位对准了宋易的喉咙深处。

宋易看着,惊恐地喊了起来,虽然听不清楚,但可以勉强听出是在喊胡悦和我救他。

胡悦已经缩到墙角不会动了,而我的麻醉效果仍然没有退去。

圆规缓缓地伸进了宋易的喉咙。

鲜血开始一束束地从宋易的嘴里喷出去,他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抽搐,手指头上的针也被弄歪了。

当圆规扎进去三分之二的时候,宋易不会动了。

当脚开始有些许知觉的时候,我过去解开了胡悦的绳子。

“我,我也会死么,和宋易一样?不,不要,我不要死。”胡悦惊恐地望着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随意安慰了几句。

事情如此结束,让很多同学非常感慨,他们未曾说什么,只是暗自担心,担心得对吃喝相当注意了。许久不见,都日益苗条起来。

胡悦也渐渐从那次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只是好像变了个人,少言寡语。我偶尔会和她通通电话,她有些失神,总是说着同一句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没事呢?杨起不会这么简单放过我的。”

我无法回答。有段时间很忙,就无暇顾及,待缓过来的时候,胡悦消失了,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

终于,在纪颜父亲的笔记中,我偶然看到一段关于不腐尸的记录。

“人死而不腐,非常理,有异格,脱六道而无法转生,唯有妇人食其血肉,体内形成胎儿,方可轮回再生。”

我终于知道杨起为什么独独放过了胡悦,或许宋易的疯狂举动,都是杨起安排好的。

只是,我不知道胡悦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笔记没有再说下去,或许,她在某个角落,等着把杨起生下来,或者说是杨起等着自己再次回到这世上,只不过是以另外一个身份罢了。

十二年前的那些天真的孩子,无法知道和理解那时的无心举动会对一个人产生怎样的伤害,而杨起如果能反抗,能坚强起来,或许那天的同学会我会看见一个和大家一样性情开朗的年轻人。

我将笔记放回书柜,自己手臂上的针眼依稀在目,却又已然看不清楚了。

第八十七夜 露白

纪颜几乎保持着每星期一封信的习惯,我也逐渐开始适应了,每次拿到信,我都知道又会看到一个奇怪而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从北方南下,我一路上都在查找那个怪人的消息,当然,更重要的是见识那些异事,这个世界即便是我,也有太多无法理解的东西。

天气骤冷,不过由于到了长江以南,与北方相比还是要暖和一些,只是李多没适应,反而感冒了,我们不得不在一个小镇上停留下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县城,弯弯曲曲、高低不平的狭窄小巷子,两边是宅门高耸的人家,水墨色是这里特有的标准色,墨绿色的房门、黑瓦、青砖与江南的雨很好地映衬在一起,宛如画境一般。每天早上白色半透明的雾气与炊烟相互缠绕交叠,还有空气中弥漫着的江南特有的水气让我感觉非常惬意。

镇上的人虽然不及北方大汉热情豪爽,总与人保持着一份若有若无的距离,但他们都很友好,过着自己的生活。

当地有好些个上了年纪却依旧精神矍铄的老人,他们弓着腰,拐杖轻轻地撞击着被多年的雨水冲刷得已经光滑的石板路,虽然满脸皱纹,却犹如树的年轮一样代表着他们的长寿,嘴中虽已无牙,却可以吐出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

黄阿婆就是其中一个。

黄阿婆已经七十多岁了,是大家最尊敬的人,因为她的医术不错,头痛、发烧、小病小痛的她都能治,所有人提到黄阿婆都是竖起大拇指夸赞不已,但黄阿婆听了只是眯着眼睛咧嘴笑笑。正好李多感冒,于是找到她看病,阿婆很和蔼地告诉我们,李多只是身体受了江南的湿寒之气,于是给她按摩了一番,之后她还热情地邀请我们去她家住下。我和李多正愁这小镇没有旅社,自然高兴地答应了。

黄阿婆一个人住在镇上小路的东头。房子很大,据说阿婆年轻的时候是镇上有钱人家的小姐,这座与众不同的房子就是她父亲留下来的。

但是从外面狭窄破旧的房门看,你很难想象里面的宽敞与华丽。院子中间有一口天井,是五边形的,非常旧了,看来很久没有用过了,井绳也老旧不堪。进门两边是两层的木制阁楼,每层阁楼各有两个房间,正中间是四米多高的正堂,穿过天井进去,可以发现所有的顶柱和房梁都是上好的红木,至今未曾掉色。从正堂到阁楼还要穿过一条走廊,两壁还有壁画,大都是四大名著里的人物工笔画,虽然由于江南的潮气褪色许多,但色彩依旧艳丽,可以清楚地看出画中的精细之处。房屋的地板很结实,人走在上面脚下很柔软,而院子里都是用非常光滑的石板铺地。

正堂摆放着会客的桌椅,整个布局与老家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份高雅的书香之气。两边则分别是连接内屋的门。

只是偌大的房子,里有黄阿婆一个人住。正因此,她热情地邀请我们两个住进来。

下雨的时候,雨水如串起的珠子一般一条条地挂在屋檐下,宛如挂了片玻璃帘子,煞是好看。这个时候,黄阿婆一般会拿着茶壶坐在太师椅上,给我们讲她所经历的奇异故事。

这个小镇并不出名,只是在抗日的时候发生过一场战役,其实战场离小镇还有段距离,这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地方并没有遭到太多的破坏。

黄阿婆一家似乎是为了躲避什么才来到这里,也就是说她不是这里的原住民。她的父亲携着巨款,驾着车,带着一大堆行李,在当地建了这样一座豪宅。据说当时有村民说,黄老爷不仅带来满车的钱财,还有个巨大的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