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龙失笑,一把将他搂起来,用力地挥舞一圈,只甩得小虎头咯咯大笑:“哥哥,真好玩……哥哥……”

秦大王和花溶二人目睹两个孩子几乎是天生的亲切,无不欣慰。这时,周围的村民都围了上来,其中七八名“庄稼汉”,全是秦大王当时从海上带出来的兄弟,留在这里照顾小虎头的。所以,他们才会随时保持着警惕。一见是秦大王,无不欣喜,赶紧上来觐见。

众人一番欢喜不必细说。花溶和秦大王却同时看着那名退在一边的老先生。他是当地一个破落秀才,是小虎头等人在种家庄留下时,刘志勇才请来教书习字的。多年战乱,老种经略相公的宅子已经破旧,秦大王当时在旁边买了一处废弃的宅院。后来刘志勇等经过休憩,颇有好转,以逃荒难民的身份在此住下。

请了先生后,小虎头一人顽劣,经常溜出去玩耍。刘志勇等便也让村里的其他儿童一起跟着学习。穷人家的孩子,又加上兵荒马乱的,平素哪有学习的机会?现在不但能免费念书,还能得到免费的书本。乡人们自然求之不得,争着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堂里来。因此,小虎头这些日子呆在这里,天天围着一大群孩子,倒颇不寂寞。刘志勇等在当地和睦相处,口碑非常好。从来也无人发现小虎头的身份有什么异常。

花溶急忙给老先生行礼:“老先生,小虎头调皮,多谢您费心了。”

“哪里,哪里,这孩子天性淳朴,虽然顽皮,却聪明伶俐,老朽很是喜欢。”

秦大王不会跟这些秀才酸文假醋地说话,便只是嘿嘿笑几句,被人抬将着,大声吆喝一声:“大伙儿进去先喝酒吃肉。”

老先生便被客客气气地请了进去。

早有人吩咐下去,杀鸡宰羊,整治菜蔬。秦大王等人便在大堂里闲话。

秦大王已经能坐起来了,他被安放在一只宽大的木椅上,浑身许久未有的轻松。花溶在他旁边,递一碗凉茶给他,嫣然一笑,柔声说:“真没想到,你竟然把小虎头留在这里。”

他很是得意,晃了晃腿脚:“这是老子的福地。当年就是在这里发现你的下落。所以,我认为是老种经略相公在保佑我,哈哈哈,老子一定要去给他烧三柱香……”

安顿好儿子,比对自己的照顾更让她感动,花溶本想说声“谢谢”,却转念,并不谢他,是的,何必谢他呢。

他是谁呀,秦大王,为自己做事,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她见他一口气喝光了凉茶,便又倒一碗给他,目光那么柔和,有一个人,总是在你危急的时候挺身而出,付出一切,什么都替你考虑得好好的,做得好好的,那你又何必感谢他呢?

根本就不用,只管享受就是了。这难道不好么?真好。

秦大王忽然察觉她灼热的眼神。那是她第一次流露出的这种深切的灼热,滚烫,要融化一切。是她主动的!她以前,常常那么被动!被动地接受,被动地顺从,被动地感激,这一次,却是真正的主动!

尽管还有一屋子的人,也忍不住背心一阵燥热,像一把火,马上就要熊熊燃烧。他恨不得跳起来把这一屋子的人立刻轰出去,可是,却依旧老神在在地坐着,装出认认真真的样子,听着老先生絮絮叨叨的讲述小虎头的逸闻趣事。

众人不时大笑,他却如受了一场酷刑,因为他那么想去拉住那只手,可大庭广众之下,又不好意思。花溶岂不知他心思?只是静静地坐在他身边,不时替他端茶倒水,却又小小的得意,有时促狭地向他眨眨眼睛,意思是在说:“哈哈,憋死你,活该耶……”

秦大王看得又爱又恨,又是那种小小的满足,酸甜苦辣,一辈子也没经历过的情绪——啊,他甚至不知道,这就是恋爱。

这一大把年纪了,才和一个女人真正在恋爱。仿佛幽会的少年,仿佛西厢的书生,那是一种互动,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相思。甚至,偶尔她眼神里那种小小的挑逗,小小的促狭,小小的小儿女情怀……被回应,被互动,甚至被爱。

不不不,这些都太麻烦了,只等自己好起来,轰轰烈烈地成亲才是正事。

他在一屋子人的口沫横飞里,只顾傻笑,不停点头。以至于老秀才也很是受宠若惊,以为自己受到了这个“大王”的超级赞赏。他岂知道秦大王简直连一个字都不知道他说的什么?秦大王是在偷偷地乐,独自一个人无限得意,谁管他们说的什么呢?

酒菜上来,大家敞开吃吃喝喝,秦大王兴头上来,甚至还主动向老秀才敬了几杯酒。花溶坐在他旁边,因他的伤不能喝酒,见他高兴了,无所顾忌,又不好当众说他。秦大王正得意时,见她面色不好,忽然想起她的提醒,立刻放下酒杯,冲她眨眨眼睛。花溶这才转嗔为喜。

刘武自然不会看到花溶的眼神,但见秦大王忽然不喝了,好奇地问:“大王,岂可不尽兴?”

秦大王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夫人不许我喝了。”

众人无不失笑,尤其是那个老秀才,大是惊骇,不意这个粗莽汉子,竟然是个惧内的。花溶见他口无遮拦,又气又急,秦大王却正色道:“你们笑什么笑?今后凡事都夫人做主。她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你们都听到没有?”

众人齐声道:“听见了。”

两个孩子本是不停吃喝,这时发现气氛不对劲,尤其是陆文龙,比较懂事了,悄然看妈妈一眼,但见她端坐正中,也不客气。他暗忖,一路所见,这些野人军队虽然勇猛豪爽,但其他习惯方面并不太好,尤其是“大坏蛋”,没个人制约还真不像样。现在,有妈妈制约这些人,他忽然想,那个神秘的海岛,也许,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无聊?

他的目光接触到妈妈的,花溶冲他微微一笑,但见他着意观察周围之人,又想起他这一路帮着自己照看,有时还小大人一般帮着拿主意,知道这孩子很有主见,便借机向众人郑重其事地介绍了陆文龙。

章节目录 第610章 早知如此

陆文龙也小大人一般和众人厮见。秦大王喜道:“儿子,你上了岛,可要帮老子分担任务了。今后,岛上的一切,你和小虎头都要帮着照看。”

“是。”

小虎头却嚷嚷起来:“不,都阿爹管,我和哥哥要玩耍,我要带哥哥去捉海龟的。”

“臭小子,就知道玩耍。回去后,要好好念书,好好练习武功。”

小虎头嘟囔着嘴巴,不停地吃妈妈夹的菜,不敢再说话了。

众人这才明白,秦大王,原来早就后继有人了。

这一顿盛宴好不容易完结了,大家大吃大喝,许久不曾有过的轻松。到酒足饭饱时,已经月上中天了。

众人早已分头歇息。两个孩子也来向父母请安后去歇息了。小虎头双眼精亮,眉飞色舞,一个劲地拉着陆文龙,把他拽去自己的屋子,把自己的一切好东西,都跟他分享。兄弟俩睡一张床。

花溶轻轻推门进去时,只见两个孩子早已熟睡,发出小小的鼾声。小虎头的手还软绵绵地放在陆文龙的胸口,小腿也放在哥哥的身上。

她微笑起来,秋夜有凉意,便拉了被子替两个孩子盖好,才慢慢地走了出去。

一灯如豆,秦大王靠在床头,一见她进来,急忙兴奋地说:“丫头,快过来。”

她走过去:“怎么还不休息?”

“老子天天都躺着,人都要发霉了,怎么睡得着?”

她不以为然:“养伤,总要养一段时间。我们在种家庄多住些日子再走。到时你就可以骑马了。”

“当然,老子再也受不了这个鬼罪了……”他一伸手将她搂住,“丫头,上床来歇着。你也有些伤,可不要累着……”

“我都是皮外伤,早已无碍了。”

“皮外伤也是伤嘛。女人要爱惜自己。来,丫头,躺在我身边。”

她面上一红,这才想起,这是自己等人这两个月在路上奔波时,第一次“上床”——也是第一次在真正的屋子里安枕,在真正的床上安枕。

床之一词,真是暧昧。却又多么舒服。

她细看这张床,显然是留守的仆人精心布置过的,不算奢华,却干净,又很宽大,被褥什么都是新的,颜色淡雅。就算是秦大王这么大的个子躺上去,也不显得紧张。

秦大王十分得意:“这是老子来这里后,叫人定做的。老子在这里呆了大半个月哩。”他安顿好小虎头后才离开,在打造这张床的时候,何尝不曾想过,有朝一日,和她一起躺在这里,就因此,这床分外地宽大,比海岛上的床还宽大。

她红着脸走过去,头挨在软绵绵的枕头上,她在他怀里,二人如真正的夫妻,一同起卧。

可是,他的身上的伤还重,除了双手能够拥抱,只能干瞪眼,尤其是胸腹以下的腰伤,稍一动弹就要撕裂,而且左腿腿骨也伤了,无法用力。但是,**上来,以他的心思,自然是要不管不顾的,尤其是那温软的女体抱在怀里,干净,清芬,如这秋日的夜晚。他紧紧搂着她,贪婪地呼吸着她发梢之间的那种干净的香味,却被她一句话就阻止了:“秦尚城,你要是伤不好,休想我嫁给你……”

瞧瞧,什么样的威胁。

他贴在她的耳边:“我忍不住了嘛……丫头,我们……”

她红了脸,啐他一口:“那,不啥……又不会死人。养好伤才是第一等的大事。这点就等不得?”她看他失望的目光,反正就是三把火,****,****,****,总要燃烧就是了。

“等你伤好了就成亲嘛……”她看着他满眼的不满,咬着嘴唇,再一次降低条件,“等腰上的伤不撕裂了就成亲嘛……”

他恨恨地在她耳垂上轻咬一下:“我不管了,只要那该死的伤口不拉扯,我们就成亲,在路上就成亲……”

她声音那么低:“随你嘛。”

“哼,这还差不多。”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路上,朝夕相伴,都是她温存的服侍,亲手照料,无微不至。就算受伤,也变成了一种享受。

月色慢慢地从窗口移过,一地的清辉朦胧而寂静。

怀里的女人已经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她这些日子是第一次安枕,躺在他的臂膊里,头上的头巾已经除去,一身单薄的睡衣,紧紧依偎着他,身子不胜孱弱。她的手是伸出的,和他十指交扣,那么亲昵地依赖着。

他手臂一弯,摸着那垂散在自己臂弯的白发。还是光滑的、柔顺的,却那么美妙,那么舒服。他微微笑起来,她的一切,就算是白发,也这么好看啊。白发,黑发,其实又算得了什么?

一阵倦意袭来,他在她耳边低声地说:“丫头,我这一辈子一定要活100岁,每一天都好好照顾你,再也不让你吃一丝一毫苦头了。”

她在睡梦里仿佛听到了,微微侧一下身子,脸完全贴在他的身上,柔软的,带着热气,带着女体的那种温存的柔软。

他心满意足,看着外面的月亮,一个人笑出声来,是啊,自己这一次,才真真是要迎娶******了。

而且还有两个儿子。他也咬着嘴唇,得意非凡,成亲那天,管叫这两个小兔崽子跑腿牵花球。

人生到此,又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呢?

当然,自己还要有一个亲闺女,那就更完美了。

众人在种家庄住下,两个孩子总是上午念书,下午练习刀枪或者结伴玩耍。陆文龙很快喜欢上了这样的日子,他对念书,尤其是宋国的诗文,有着一种天生的兴趣,加上年龄的原因,很快能沉下心来;小虎头虽然调皮捣蛋,但是,他崇拜哥哥,哥哥的话比老先生的话还有效,因此,也总是乖乖地坐在哥哥身边,跟他一起念书习字。

秦大王养伤,日子也不枯燥。每日花溶都陪着他,有时她会给孩子们做一些小小的针线,有时又给他做一个小小的香包。或者把孩子们带到身边,教他们习字画画。偶尔心血来潮,她还会给他们弹几支曲子。

燕京的皇宫。

虽然失窃了十五万银子和绢帛,但燕京的皇宫还是按时完成了。因为狼主合刺打开了国库,从上京运来的大量珍宝,用在了燕京的皇宫,点缀着富丽堂皇的龙椅。这位年轻的帝王,肆意欣赏着它的金碧辉煌,想象着它和宋国的皇城还差了多远的距离。

不过,此时已经无人能告诉他了,因为宇文虚中早就死了,投降大金的那些早年的汉臣也多半死的死,流放的流放了。所以,在无参照物的情况下,他自认,这些金碧辉煌应该已经远远胜过宋国的东京了。

在城墙的问题上,合刺也是想效仿宋国的。书上说,大宋的皇帝被称为“官家”,为什么呢?所谓“三皇官天下,五帝家天下”,因为宋国的都城都不高,是一种开放式的,甚至隔着城墙,能看到皇城里面的人在干嘛。这种开放的民风,唯有最繁华顶端的宋时能够办到。

想想,诞生了苏东坡、王安石、范仲淹、司马光、柳永、黄庭坚,秦观等群星璀璨的人物,更有李师师等艳冠天下的名妓,风流天子,风流才子,艳丽佳人,隔墙相望,这是何等的香艳浪漫?

合刺对城墙的问题,便分外热衷。

岂料这一提议一出来就遭到了群臣的反对。理由是燕京很多敌对势力横行,一定要高筑墙。而且,城墙的目的是为了防御,绝不可能是为了美观。女真贵族,无一认同他的观点。

合刺只好作罢。幸得国库的珠宝来自宋辽,珍异无数,应有尽有,虽然不足以装饰外墙,但他自用的大殿,已经绰绰有余,几进几出,雕梁画栋,美不胜收。

他之所以敢如此忌惮,是因为当初参与打太宗屁股的人——大金国的四太子,没有出来阻止他。

自从那场大战之后,四太子以养伤为由,在家深居简出,足不出户。

谁也不知道四太子情况如何了,尤其,一些政敌还散布流言,说四太子伤重难愈,已经瘫痪在床。狼主也几次派人探视,但都没什么确切消息。

不料,就在皇宫落成后的第一天,狼主大宴群臣时,四太子竟然出现了。

这是两个月来,群臣第一次见到四太子,无不惊奇。就连合刺,也特意在左边安排了一个位置,留给“皇四叔”。

众人骇然,合刺现在权势熏天,完全是汉家天子“我主天下”的气派,大权独揽,但是,毕竟,四太子与众不同,他树大根深,直到此时,他还握着金国十之七八的兵马。天下者,掌握兵权的人之天下。

君臣礼仪行完,大金毕竟还是不如宋国礼仪的繁琐,君臣之间便开始宴饮。

最先发难的是海陵。他端着酒杯:“四叔,你的伤可痊愈了?那个刺伤的女人却逃跑了,真是可惜啊。”

众目睽睽之下,金兀术深知这些年,自己当然不可能没结下政敌。相反,这些数量众多的政敌,隐忍了这么久,也该到发作的时候了。

海陵这句很恶毒,提醒着众人,四太子的伤是一个女人刺伤的。这个女人,他们都隐约听过,知道她是谁。四太子负责追缉银两,可是,不但损兵折将,而且让那个女人跑了,甚至他的儿子——竟然也是敌国将领陆登的儿子。

四太子到底在干什么?敌国的女人,敌国的孩子,他到底想干什么?

此次贡银失窃,是否有他徇私舞弊的因素在内?否则,以大金的兵力,怎么可能如此任人横行?

此次,金兀术的确没有徇私,却偏偏被人认为徇私了。就算是政敌的攻击,他也觉得荒谬。人生,是多么可笑的一场荒谬?

早知如此,不如徇私。

在海陵的带领下,政敌们相继咄咄逼人:

章节目录 第611章 出征

“秦大王潜伏已久,一个强盗而已,我们大金连宋国和辽国都灭亡了,为什么拿不下一个强盗?”

“那15万银子怎么追查?”

“谁来弥补?谁去再跟宋国接洽?我们如此窝囊,岂不被宋国嘲笑?”

众人大肆追问,金兀术也不开口,只顾喝酒。合刺一向没分寸,也只喝酒,任随群臣们吵闹。

待得声音稍小,金兀术才不慌不忙:“海陵,你可知,银子是在你手里失窃的?还有那三千黄衣甲士是怎么惨死的?”

海陵的口沫横飞散了。也有点慌了。银两正是在他兄弟二人的手里失窃的。三千黄衣甲士也是在他手里折损的。他不经意地看看狼主,发现狼主愤怒的目光。这是狼主的亲卫队,比损失了三十万精锐更让合刺惧怕。

他甚至怀疑是海陵故意的。

伴君如伴虎,海陵知道这个道理,见合刺目露凶光,自己张口结舌,只能跪地叩头:“臣死罪,臣死罪……”

四太子,总是善于四两拨千斤,把自己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海陵忿忿的,姜还是老的辣,四太子这厮,谁也拿他没办法。

他如是想,但其他大臣可不如是想。海陵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但四太子不同。四太子是大金的民族英雄,是赫赫有名的一代名将。海陵可以败,他怎么能败?他败了怎么说得过去?

他们需要一个交代,尤其是四太子蛰伏了这么久后,总得有个什么合理的交代吧?可是,什么都没有,只有海陵跪在地上叩头。

右副相站起来,向狼主合刺呈现一个匣子。合刺打开,面色巨变。海陵察言观色,只见合刺劈头盖脸将匣子向他砸过去,愤怒道:“不中用的东西……”

匣子散开,里面全是海陵和耶律大用勾结的证据。

众皆色变,难怪敌人会处处得先知,难道是海陵搞的鬼?

可是,海陵有什么必要这样做?

海陵面如猪肝,这证据其实是模棱两可的,本来是指向当初他和耶律大用的合作,只是剿灭大蛇部落的那一次。但是,显然呈现者故意用词暧昧,大家的猜想便也变得很暧昧,都引到了后面的道路上——秦大王既然和耶律大用结盟,他们就是一伙的。海陵和耶律大用结盟就是和秦大王结盟。

既然出了内奸,怎能怪四太子不尽力?

就算是一些刚刚滋生的对四太子的怠慢和轻视之心,也赶紧去掉了。四太子,女真的民族大英雄,他怎会败给一个汉人的强盗!

不可能!除非事出有因,这一切,都怪海陵。

另一名政敌察觉不妙,转了向:“既然银子失窃在宋人手里,就该让他们赔偿。立刻照会秦桧,让宋国准备赔偿……”

“对对对,让赵德基赔偿,不赔就打过去……”

左丞相咳嗽一声:“海陵,这些是怎么回事?”

海陵急了:“那是当初我想利用耶律大用杀掉大蛇部落……但是,事后,我再也没有跟他们有任何联系了。这事,狼主也是知道的……”

他急忙转向合刺:“陛下,您也是知道的……”

合刺偶尔貌似听他谈起过剿灭大蛇部落的事情,但是也不清楚。他终究要给这个兄弟留点面子,而且平素兄弟之间的关系也不错,只好含混地点头:“的确,朕也略知一二。”

既然皇帝都知道了,众人还能说什么?虽然无比蹊跷,却也不敢再追究下去。

反倒是金兀术,他静坐,一点也没有趁机逼问,一直心事重重的样子。本来他的一些党羽还要借机攻击海陵的,但见四太子不发话,便也只好作罢了。

众人却立刻回到了失窃的银两话题上。

“听说秦桧被人刺伤了……是一名女刺客……”

“不说是银木可么?怎么又变成了女刺客?”

“听说是有人冒充了银木可,他和秦桧无冤无仇,干嘛去刺杀秦桧?”

“银木可尸体何在?”

“早被毁尸灭迹了……”

“秦桧死了没有?”

“听说伤得很严重……”

“那岂不正好?宋国无人,赵德基胆小如鼠,我们不如趁机打过去,趁着他们混乱,大捞一把,干脆兵临杭州,听说杭州花花世界,比昔日东京更加繁华……”

满屋子一片喊打喊杀之声,早年的掠夺,战果的丰盛,南朝的美女,苏东坡的字画……强大的物质刺激再一次让这些新生代的金人红了双眼。就连合刺也蠢蠢欲动,眉眼之间露出强烈的渴望。自己登基以来,一直软弱无力,还从未御驾亲征过。遥想父祖的威风,当年的金戈铁马……自己如果有一天也能披上战袍,那是何等的威风?

“陛下,这真是极好的借口,最好的时机……”

“可是,有宋金和议,我们岂能轻易违背条约?授人以柄?”

“宋金和议?还不简单,是宋人先违背,是秦大王抢劫了我们的银子,是他们先背信弃义……”

“对对对,杀过去,南朝美女也多,我曾听人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杭美女如云……哈哈哈,我们也该去见识见识……”

“宋国不过一个岳鹏举,韩忠良也早已被罢免了,怕他作甚……”

金兀术一直坐在原地,静静听着这群人的聒噪。他们也许是安逸的日子过得太久了,竟然已经如此孤陋寡闻。宋国没了岳鹏举,也没了韩忠良,但是,还有刘琦,有其他名将,就算这些人声望一般,但是,那几十万精锐,难道都是白吃米的?赵德基早已站稳了脚跟,积累了多年的财富,岂能跟当年的逃亡相比?

“打……”

“打……”

“我们该打过去……”

合刺也激动得满面通红,这时才想起问静坐一旁的金兀术,他才是天下兵马大元帅,他最有发言权。

“四叔,我们不如趁机打过去?”

金兀术淡淡道:“你们推举谁为先锋,谁为主帅?”

众人一愣。难道不是四太子做主帅?

金兀术拉开自己身上的宽大袍子,转过身。众人惊呼起来,看着他满身的累累伤痕。其中许多深入,纵横交错,不堪目睹。原来,四太子能做到今天的高位,绝非浪得虚名,一刀一枪,那是用血肉之躯换来的。满身的伤痕,不仅象征着他的功勋,更象征着他的忠诚,对大金的忠诚。

合刺急忙道:“来人,将日前番邦进贡的红花油拿出来,给四叔擦伤。”

“多谢陛下恩典。”

金兀术在众人的惊愕声里,缓缓拉下衣服,淡淡道:“本太子伤重未愈,无法出征。你们可以推举人选,也可以自荐。”

众人放眼,竟然没有合适的人选了。这些年,文臣武将都沉浸在极大的财富享受,沉浸在美女的**香味里,一个个大腹便便,消磨了雄心壮志,只知道淫乐和享受。金国战将,凋零如斯。除了四太子,还有谁足以披挂上阵?众人的目光又看向激动无比的海陵,可是,要海陵出征宋国,他也是不敢的。他垂下头。

“还有谁主动去?”

无人应答。老一代的人,早已有了汉人贵族一样的庄园豪宅,有了成群的奴婢美妾。也有吹拉弹唱,也有金银财宝。他们已经不匮乏物质了,不缺少美女了。打仗是要死人的,就算有大诱惑,谁又愿意白白冒这个风险?

而其他的年轻人,却多半是在皇宫里长大的了,虽然照样能骑马射箭,可是,跟父辈祖辈徒手伏虎杀熊相比,早已更像汉家的少年郎了,骑马射箭,不过是一个装饰。

环境竟能令人迅速退化至厮!

唯一两个敢于逞强的,可是,资历尚浅,众人一看他们自荐,都笑了起来:“你小子,毛都还没长齐呢……”

“瞧你那个熊样,只能在女人怀里喝奶……”

“哈哈哈哈……喝酒喝酒……”

金兀术在众人晕晕乎乎的觥筹声里退场,悄然离去,不时,还能听得一些醉醺醺的人在大肆责问海陵,为什么会失掉了这么大一笔银子。

出了门,才擦一把冷汗。

这是醉醺醺的时候,自己使用的一个“小把戏”,政敌们并非蠢猪,一些人不过是见风使舵而已。他们总会很快明白过来。就算银子失在海陵手里,自己也要负上很大的责任,无可推卸。然后,政敌们还会想出许多其他的把柄。

不和宋国开战,便会朝堂内斗,这就是政治,无论宋金都一样。只是,他想,自己已经厌恶了战争了。实在太厌恶了,鼻端的血腥还没擦去,又如何能鼓起勇气提刀再战?恍惚中,自己的铠甲都早已扔掉了的。

四太子府的书房门口站着心神不宁的高益恭,一见了他,立刻跪下去:“四太子,秦桧有密函。”

金兀术接过密函,走进书房坐下,打开。

是秦桧的求救,要他出兵借口银两的失落,攻打宋国。就算是假意作势也好,如此,他才可以在赵德基面前邀功,再次担任调停人的议和角色。当然,他开出的条件很丰厚,以大宋宰相的名义开出的。

金兀术仔细看了两遍,放在烛火上,幽幽的,一阵蓝光,就化为了灰烬。他想,秦桧倒是和女真贵族们的想法不谋而合。只是,秦桧也忽略了,现在金国,能战善战的还有几人?金国,其实现在还不如宋国了。

只是赵德基被吓怕了,从来不知道而已。或者是连想也不敢想而已。就如一个习惯做妾的女人,一见到男人不自觉就成了奴隶,永远只敢委曲求全。

他自嘲地笑一声,出征,谁去出征?又是自己去?早在扔掉那一身铠甲的时候,他已经发誓,此生再也不会上战场了,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会上战场。

章节目录 第612章 痛恨

那是毕生最后一战,只是交战的时候,选错了对手,如此而已。

腰上的伤还在隐隐做疼。那一箭的威力,成了永恒的记忆。

他按住,那疼痛却穿过手指,喷涌出来,一发不可收拾,仿佛如她一瞬之间的白头。他才发现秋天来了。北国秋寒,凉风凄冷,吹在腰间,不堪寒疼。这才想起自己的“儿子”,想起那个女人。

她是否还在痛恨自己?

一定是的。自己要杀她,她不痛恨才怪。也罢,就算是痛恨,难道也不是最深刻的一种念想?

不爱怜,就痛恨吧!

他笑起来,依照她的倔强脾气,会不会有朝一日,再来找自己复仇?会么?他无限期待,如一个幼稚的小孩。

谁的一生,不曾幼稚过?

他按住伤口,喝一口热茶,才发现自己端着的正是当日的那套玫红钧窑茶盏——美丽的玫红,晶莹的瓷胎,凝聚了多少的美丽多少的柔情。自己,曾用这套茶具替一个女人煎茶——堂堂的四太子,替一个女人煎茶斟茶,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却又是多么浪漫难忘。

一切的一切,都如一个梦。

这两个月,他曾多次派人打探消息,但那群人过了宋国边境,就彻底失踪了。生死不知。此后,是不是一辈子都生死两茫茫?隔了重重高山,重重海洋,就算她能生还,想必也是在那个海盗头子的岛上,从此比翼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