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论死灵龙的战斗状态如何,从吓人的角度来看,比绿儿可是强多了。所有目击死灵龙威风的士兵都已经留下了深深的印象,第二天一大早准时出操。

钱多好办事,这是一个固定的真理。

长期吃不饱住不好的士兵们突然可以吃上可口的饭菜,可以睡上舒服的床,身上是可以平添很多力量的。第二天一大早,所有的士兵都准时起床了,在各自五长的带领下,开始了从来没有的训练。接着是香喷喷的早饭,体力充分锻炼后,是极其有食欲的,士兵们吃完早饭后接着开始把老的营地彻底推平,重新开始建设。

按照帝国队士兵的选拔,最好的士兵进入长枪营,其次的士兵进入弓箭营,最差的士兵才会进入剑士营。而且剑士营从来没有机会进入战场,关键是实力太差了。

一边和士兵们共同训练,一边仔细观察士兵们的表现,艾米对这只部队还是相当满意的。

帝国在挑选士兵时,还是把关比较严的,所以平均素质比较好。而进入剑士营的士兵大部分都是由于体格比较小,无法与原来高大的长矛兵相配合,更谈不上使用长弓了,才被淘汰下来的,不过,这相当满足符合艾米的特殊需求。

两周以后,再看到这些吃的好穿的好有良好训练的士兵的表现,已经无法让人联想起刚上岛时所看到的景象。作为西林岛的军事主管,艾米做了第一次人事挑动:所有年龄在35岁以上的士兵集体离开军职,除部分转入火头军外,其他均加入由小佣兵团成立的农、渔、牧、商等副业组织,由小佣兵团统一发放薪金。愿意离开西林返回故居的可以发返乡费。

200人的队伍一下子变成了132人了,少了几乎一半,接着,艾米在岛上公开贴榜招兵,与帝国招兵不同的是,艾米招兵是按照佣兵团付费招兵的模式进行,按照士兵的能力,每一个士兵每个月可以稳定收入8~12个金币,这一点与帝国士兵一个月只有固定的2个金币的补贴是有巨大的差异性的,一个普通的西林岛渔民一个月打鱼的收入基本在6个金币左右,而且佣兵团还包吃包住,2000多人的西林镇一下子有800多人报名。经过严格挑选后,120名年纪在18~30岁之间的青壮年加入了小佣兵团剑士营。

很快,新来的士兵就发现,艾米并没有想把大家都培养成为一个类型的剑士。西林镇铁匠为小佣兵团提供的第一批武器到位了,都是剑,一共5种。这些剑与传统的骑士用刺剑有明显区别,传统骑士刺剑的作用最主要是在骑士冲锋后,用来直刺对手的,因此要求剑狭而细长,不但便于刺,而且便于乘着马冲锋的力量拔出,质地最好是铸钢剑,这样富有弹性,不会因为在冲刺中被盔甲等防具所折断。

送到剑中,数量最多的是双手无锋重剑:一共300把,重50斤,不开刃。很明显看出,这是训练用长剑,可以保证所有士兵在训练时都可以保证足够的训练强度。

而所有的士兵,都按照艾米的吩咐,领取了自己以前从来没有用过的长剑。几乎50%以上新加入的剑士都领取了超过1.6米长的双手巨剑,这批战士的平均身高都超过了1.8米,常年的打鱼劳作,锻炼的他们膀阔腰圆,拉惯了网的双手突然握起了双手大剑还是感觉到非常不适应,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原来这么大的剑使用起来非常简单,艾米除了简单的剑术搏击和动作敏捷外,对他们几乎没有什么要求。握起大剑的剑士们每天除了砍柴外只有几个简单的动作:斜劈、直劈、斜磕、旋转斜劈……

还有50%个子比较瘦弱的新加入剑士领取了相对细长的双手刺剑,这种剑是以前从来没有人看到过的,由纯钢铸成,长1.4米,剑身细长,但是在剑尖后方,显然多铸了钢比其他的部位显得厚很多,即使是双手握剑,依旧可以感觉到从剑尖传来的重量。艾米对他们的要求就极为复杂,即使是每天砍柴的例常工作也必须到波涛汹涌的小船上进行,而其后的剑击也必须在小船上进行。而且要求他们尽量多用直刺,在劈砍时要学会借助剑尖处的重量,而且尽量用前段作劈砍面。

大部分的剑士都得到的是1.5米标准的黑色双手大剑,对他们的要求难度介于前两者之间。

还有一种大约有50把左右的特殊双手剑则根本没有人用。

安顿好所有人后,艾米让池寒枫和霍恩斯主持训练工作,让巴尔巴斯带着10个少年佣兵返回帝国北部联邦,把14岁以上的少年佣兵在魔法历4年春2月前全部接到西林岛参加全体训练,而14岁以下的少年佣兵则继续在冰天雪地中利用天赐的良好环境锻炼体质。

安排好所有的事物后,艾米和大青山踏上了寻找狂鹫的路程。

狂鹫是一种生活在海岸线上群居的巨大猛禽,一般狂鹫双翅展开都在2.5米左右,更大一些的称为雷鹫双翅展开大约3米左右。狂鹫高大概1.5米左右,麻色的羽毛紧紧贴在身上,由于常常沐浴海水,所以羽毛上始终有一层薄油脂,在下雨天也可以正常飞行。狂鹫只有头上的羽毛是白色的,褐色眼睛可以看到10公里以外的事物。狂鹫是靠嘴和爪子捕猎鱼类或小型兽类,不论对于人类还是其他种族狂鹫的这两个部位极其有威胁。一般的狂鹫由于体形还是比较小,所以只能搭乘130~150斤重的人,所以狂鹫骑士很少有穿铁甲的,最多是皮甲。

训练狂鹫也是一个极为辛苦的活,而且是不可替代的,希望成为狂鹫骑士的战士必须亲自去接触和训练狂鹫,否则狂鹫很难听从骑士的命令。

与捕获狂鹫而比,训练狂鹫还算是一个轻松的事情,捕获活的狂鹫是一个极为辛苦和危险的事情,一般常年为军队提供侦查用狂鹫的猎户都是在夜里摸到万丈悬崖上的狂鹫窝里,利用狂鹫晚上无法看到东西的特点,用网子罩住后,结结实实的捆住然后背下来--这种高空作业死亡率极其高。

当然,如果是少量捕获狂鹫还有一种办法,猎人身上披上一件极为厚重宽大的蓑衣――事先在蓑衣上淋透了水,蓑衣的大小要把猎人完全覆盖,在蓑衣上用细铁丝绑上鸡肠子――鸡肠子里面也要串上细铁丝,然后人带着蓑衣趴到山坡上。狂鹫看到自己喜欢吃的鸡肠子后,一定会仔细观察附近是否有陷阱――它当然看不到蓑衣下面的猎人,在确定没有危险后,会从天而降巨大的爪子重重的抓住食物再次冲天而起――当然这只是想象了,湿透了的蓑衣重量多达120斤以上,这个重量虽然狂鹫也可以带起来,但是,在没有任何准备下,这个重量足以把狂鹫掀翻在地,落地的狂鹫根本没有办法挣脱已经缠在爪子上的铁丝,这时猎人就可以出来用网扣住狂鹫,然后把它捕获。

当然,狂鹫是一种攻击性极强的动物,任何一种捕获都会付出极大的代价,至少有50%的狂鹫是在被捕获的过程中奋力反抗被误杀。

艾米和大青山很快就在距离西林岛50多里外的海边悬崖找到了大量的狂鹫,距离地面40米高的悬崖上,密密麻麻有着不下50个狂鹫窝,窝的下面是大量的吃剩下的鱼和小型动物的残骸,散发着臭气。狂鹫在呼啸的海风中飞舞,象是天上的精灵一样。

在小窝棚里,大青山眯着眼睛观察了3天狂鹫的一举一动,最后和艾米咬咬耳朵,艾米很清楚的听到大青山说:“你回去带人来吧,给我3天时间,我把这里的成年狂鹫都抓住。”虽然很惊讶,但是大青山还有什么不可以相信的--在其他孩子还在爸妈怀里撒娇的时候,大青山已经开始捕猎最危险的野兽了。艾米拍了拍大青山的肩膀放心的离开了。

3天后,当艾米和57个小佣兵团战士再次来到狂鹫崖下面时,天上已经看不到一只飞着的狂鹫了,倒是所有人都可以清楚的看到绿儿正趴在一只狂鹫窝里,探出脑袋幸福的冲大家打招呼。

在大青山的窝棚外面所有的狂鹫都被捆的结结实实的,一个个象木桩子一样立在窝棚外的墙壁上,看样子起码有80只以上。与军队捕获的狂鹫不同的是,这些狂鹫每一只身上都没有任何血迹,看样子似乎没有经过任何战斗就被抓住。

说不得大师:考题--给一个合理的理由,大青山是如何捕获的狂鹫的?(没有任何奖品,只是看看现在年轻人的知识面。)..无名小说网

第二卷 英雄舞台 第二十二章 四大职业

狂鹫剑士作为剑士职业的亚职业,已经存在很久了。这个亚职业拥有以下优点:可以迅速大范围的转移,而且可以避免一些地面陷阱以及攻击。多数情况下是一些低级佣兵的选择。

不过这个职业真正成为人们所关注的职业,是在佣兵王艾米把它作为一个兵种并专门配置了适合这个职业使用的长剑后。

而从这个兵种第一次在战场上出现后,立刻成为兵种学家新的课题,甚至不夸张的讲,这个兵种的出现,极大限度的缩短了战争的时间。

《现代兵种相克学说》

第22章四大职业

虽然艾米已经想像出大青山会说到做到,但是在事实面前还是吓了一跳:80多只狂鹫象木桩子一样摆放的景象不论是谁都会感到震动的。

聊开窝棚的门,艾米往里一探头,立刻倒翻了一个跟头以极快的速度跳了出来:一股臭气伴着叽咕叽咕的叫声从窝棚里传了出来。此时,大青山显然也听到了外面来人了,从窝棚里走了出来。所有的人都皱起了眉头:一向干干净净的大青山黑色的衣服上都是鸟粪,头上还粘着鸟毛。

“大青山,你不是假扮成狂鹫牺牲色相去吸引它们吧?”艾米捏着鼻子问,脸上的笑容都变成了苦笑。

大青山特别无辜的摇摇头:“不是,我把那些成年的狂鹫都捉住了,怕把小的饿着,昨天让绿儿把它们都从窝里掏了出来,一共30多只,正在喂呢。”

“你怎么捉住它们的?不会是这些狂鹫和那些笨龙一样,也非常听绿儿的话,都认他作老大了?”

大青山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摇了摇头。

在艾米走了以后,大青山让绿儿在海上飞行,尽量发出一些声响,让狂鹫们不敢出来,他到附近的集市上买了一些非常有弹性的鹿筋绳和烧鸡。回来以后,他在两棵树之间拉起一根长长的鹿筋绳,在绳子的中间拴一只烧鸡,这样拉了很多根。狂鹫们不敢出海,已经饿了一天了,看到食物立刻不要命似的冲了下来,它们都以为那根绳子上可以站立,而且按照它们的习惯,都想站在绳子上然后去吃食物,但是弹性十足的绳子一接受压力立刻向下,狂鹫发现不对后,第一个动作不是飞而是紧紧的抓住绳子,那么大弹性的绳子根本也抓不紧,于是偌大一只狂鹫被头下脚上的吊在了绳子上,而且怕的要命。

所有的鹰类,在起飞时都需要登踏一下,否则它们根本飞不起来,被倒悬在空中的狂鹫哪里去找登踏的地方,就这样很老实的被吊着。大青山每过2个小时,就去捆一次,那时,那些狂鹫都被吊的脑充血了,非常老实非常配合,当它们最后被大青山直直的正立在墙边时,眼睛里甚至流露出了感激的目光。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尽管看着一批又一批的狂鹫被捆起来,但是后面的狂鹫在食物的诱惑下一次再一次的投入了陷阱中--唯一有些差距的是,后面的狂鹫不断起飞、落下、起飞、落下的希望看清楚怎么避免陷阱。不过这几条不是很长的绳子上可以试出什么?

魔法历3年夏1月,80只成年大型猛禽狂鹫以及30只雏鸟被带回了西林;最新招收的那些在小船上练习剑术的海的儿子们成为了狂鹫新的主人;

魔法历3年夏2月7日,256个14岁以上的少年佣兵历时1个月,从冰封大陆冰之堡垒来到西林。其中,大部分人加入了大剑士和阻击剑士营,有50多个在魔法方面已经表现非常好的男孩和女孩被分配到魔剑士营,还有少部分被分配到狂鹫剑士营。

艾米在这一天正式宣布了小佣兵团第一次人事任命。

小佣兵团--A级佣兵团

团长艾米A级佣兵

副团长大青山A级佣兵

(或许是因为以下人员都没有相适应的佣兵等级,因此在以下人员任命中,并没有写他们的佣兵等级。)..无名小说网

大剑士营(满员标准配置272人)..无名小说网队长霍恩斯

阻击剑士营(满员标准配置101人)..无名小说网队长池傲天

魔剑士营(满员标准配置53人)..无名小说网队长艾米(兼)..无名小说网

狂鹫剑士营(满员标准配置82人)..无名小说网队长池傲天(兼)..无名小说网

西林督导巴尔巴斯

冰雪堡垒分部督导隆

根据各个职业的特点,艾米、大青山、池傲天、霍恩斯、巴尔巴斯制定出了截然不同的训练方式。

佣兵团不同于一般的军队,除非在战争期间被国家雇佣后,才可能有面对面的交锋战,也只有三种情况下佣兵才会参与正面战争:

1、某个国家军队实力太差,不得不请佣兵,而且佣金诱人;

2、国家在紧急时期,实行全民皆兵政策,佣兵亦不得讨论价格成为军队的一部分;

3、请四大A级佣兵团参战或者是极有实力的B级佣兵团参战,一般的佣兵团在日常训练中,很少有正面战争的训练,而且也无法积累这方面的经验,在正规军的冲击面前,几乎无法存活。

因此,当艾米展开训练计划时,看到整个佣兵团布局时,所有核心人员都大吃一惊,眼睛里流露出:难道小佣兵团要参加正规战争的疑惑。

艾米微笑着解释起自己的计划:“小佣兵团目前的财力又无法象国家一样养兵千日,我们必须广泛的去接任务,这样才可以使小佣兵团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在大规模人员培训中,很难象我们这样通过长期的合作达成默契,因此也就不能期待他们在以后的佣兵生涯中形成完整的攻击力,我仔细和池叔叔他们聊过军队的培训机制,通过这种分兵种训练,然后再混合作战,更容易形成一种多兵种配合的默契,这不同于人和人的默契,而是建立兵种相生相克学说上的。通过这种模式,以后我们即使派出去小规模的战斗队伍,也可以达成各个职业间的配合。”

由霍恩斯主要督导训练的大剑士营将成为小佣兵团的主要战斗力量,这些战士也是所有战士中防甲最好的,他们的主要盔甲都会是金皮合装,与传统的全金属盔甲的主战部队相比,牺牲防御的直接目的是获取更大的攻击力和敏捷性,这个队伍的产生,主要是艾米和大青山在吟风之战中从狂战士身上找到的感觉,虽然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大量的狂战士,但是如果有这样一只以勇力和破坏力作为最根本目的的队伍,无疑是所有佣兵团都希望得到的。而且这个兵种虽然无法期望获得狂战士那样巨大的破坏力,但是也绝对不用担心象狂战士一样狂化。霍恩斯本身的攻击最为讲究一往无前有死无生死地搏生的气势,因此由他来作训练,并考虑雇佣狂战士来作教练。

由池傲天主要督导训练的阻击剑士营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兵种,这个兵种是池傲天的极力提议下创立的,用他的话讲,不论是勇猛无比的大剑士还是威风凛凛的狂鹫战士都不是一个团体的致命攻击点,只有阻击剑士才是以杀人为目标的工具,黑色细长的长剑适合在黑夜或者山谷、森林等地以隐秘的方式攻击敌人--不论是佣兵战争还是国家战争,获胜是唯一的目标。池傲天的剑法和性格一样,专走诡道,虽然他用单手剑,但是稍加完善后不难推广到双手剑上。巴尔巴斯和池傲天不是很熟悉,在核心会议上看着池傲天眯着眼睛说出这番话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魔剑士营只有艾米兼任了,虽然不难找出魔法高手或者剑术高手,但是如果想同时找出一个两者都具有一定水准的战士还是极为费力,当然想同时已经初步窥探魔剑术奥秘的就更少了。艾米和大青山考虑过到阿风的紫心剑佣兵团去请几个此方面的高手来作教官,阿风的基地在冰之堡垒,一来一返最少需要30天,所以只能先由艾米兼任了。如果说阻击剑士是杀人的工具,那么魔剑士就是魔法战争工具了,与普通魔法师讲究用高阶魔法取胜的思路完全不同的是,魔剑士讲究的是在最快的时间内利用剑和魔法达成目标,所以魔剑士很少有人钻研高阶魔法,一般认为一个魔剑士能够使用一级魔法就足够了,如果能够使用二级魔法就达到了极至,如果一个魔剑士使用了三级魔法呢?厄……那还是一个魔剑士吗?还是称他为带剑的魔法师更准确吧,三级魔法使用时间已经够标准的魔剑士连续发两个闪电等可以麻痹人的一级魔法了,两个闪电魔法后,出现在面前的就不是骚扰的魔法而是杀人的剑了。

目前小佣兵团核心中只有一个人可以飞上天,那就是池傲天了,所以训练狂鹫剑士的任务也落到了他的身上。艾米考虑设定狂鹫剑士营的本意是有一支成规模的空中突击力量,如果遇到敌人中有幻兽骑士也可以抗衡。但是在狂鹫剑士营第一任队长的影响下,在狂鹫剑士成为一个正式兵种后,在空中袭击方面是最为擅长的,尤其是针对敌军主帅的偷袭,这在某种意义上也使战争变得多样化。

按照艾米和池傲天的想法,小佣兵团还应该有一支骑士部队和一支魔法部队,此外,人数不用很多的牧师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就短期而言,目前的人员已经足够了,如果再扩大的化,那么必须有更好的更稳定的经济收入。

从西林镇的收入来看,养活一支200人的剑士营是相当富裕的,但是如果把规模扩大到500人就肯定入不敷出了,如果不是在帝国曾经有一些灰色收入,那么小佣兵团早就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为了尽快进入良性循环,小佣兵团在帝国几个主要大陆公路的树屋酒吧都设立了办事处,几个主要负责人轮流带普通佣兵去接任务,通过这种模式不但有了更多的收入,所有人的佣兵等级都在稳定上升。

私下里聊天的时候,艾米向大青山抱怨过目前的状态:小佣兵团已经进入了一种恶性增长型循环中,人均收入越来越低,但是人数却在不断增长。大青山除了憨厚的笑一笑还能作什么呢?当初作下“赡养”这些孤儿寡母决定的可就是艾米本人呀,这还有什么好抱怨的,现在只不过是通过大家最为擅长的职业和手段继续赡养下去而已。

魔法历4年夏3月,一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幻兽来到了西林镇--沙若完成了在神圣教庭的必修功课,按照神圣教庭对少年牧师的培训,必修功课完成后,或者选择进入军队或者选择进入佣兵或者选择进入普通城市的教区,总之是要脱离教庭一段时间,他们把这段时间称为修行。正常的修行一般以10年为期限。牧师在学业中,一般就确定了自己选择的职业,在初等牧师职业中,大部分人都选择了贤者这个职业,其次是神官和祭祀。沙若选择的是贤者,在未来10年里,沙若必须通过刻苦的修行,确立自己的目标,如果她愿意回到教庭那么会成为更加接近神的圣者,如果她愿意继续在民间作为神的代言人,那么她会称为一个慈悲的智者。

沙若把修行的目的地确认到大青山所在的西林镇,成为了小佣兵团的一个少年佣兵。

同年,大青山、池傲天两人21岁;艾米20岁;霍恩斯202岁(折合人类年龄16岁)..无名小说网;沙若18岁;还在史坎布雷接受最后一年魔法训练的林雨裳18岁。同年夏3月,年满21岁的池傲天按照池家的家规,正式有了自己的名字:池长风(参看第2卷第4章的标题,“长风傲天”)..无名小说网,不过小佣兵团的人都习惯叫他的幼名傲天了,这一点即使是池公爵也无法改变的。

魔法历4年夏3月,位于狮子河大陆公路边上的树屋酒吧里,小佣兵团设立的办事处接到了一个任务:护送一个狮子河附近一个庄园的男爵前往神圣教庭境内的精灵森林边缘的一个叫三乡的小镇,由于雇主强调时间紧迫,所以不能走大陆公路,必须走圣雪山余脉,渡过桑干河,横穿界林大森林最后抵达精力森林。这样时间上可以从17天缩短为14天,当然是指安全的情况下。男爵为了自身的安全,指定需要由B级佣兵团以上A级佣兵承接这个任务,并愿意为此行支付500个金币。当时,恰巧艾米和霍恩斯在办事处里,简单商量了一下,艾米和霍恩斯决定接下这个任务,并且两个人亲自护送--500个金币对小佣兵团已经是很大的一笔收入了。

男爵是一个相当容易相处的人,他对此行的路程非常熟悉,这一点是大大出乎意料的,在这一路上几乎什么危险都没有遇到,路途平安到最后霍恩斯都不好意思找男爵要钱,最后还不得不劳团长大驾亲自去取。

与男爵分手后,艾米和霍恩斯准备到驿站去乘坐马车到最近的大陆公路然后再步行回帝国,驿站的办事员称最近一趟马车是下午6:30,看看天色还很早,艾米提议先去吃饭。小镇的饮食业看来相当发达,就在驿站的对面就有很多家饭店,艾米指着一家门面相对比较大也很干净的饭店说:“走,我请客,就是那家叫‘食为先’的酒店了。”

或许是在精灵森林边缘的缘故,酒店的服务员大部分是森林精灵,开门的是一个在精灵中略微显胖的漂亮精灵女孩,圆圆的脸蛋上露出了热情的笑容,那种笑容是一般城市里长大的人类女孩所不能拥有的,“欢迎来到食为先。”她拉开门招呼艾米和霍恩斯进入酒店。

他们找了一个靠窗户的座位坐下来,或许还不到正式营业的时间,酒店里的人不是很多,只有3、4桌客人,同样靠窗的座位上还有一桌客人,是两个俊美男孩和一个金黄色长发的女孩,显然他们也是佣兵,男孩的座位边上依着长剑,女孩背冲着艾米他们,她的身边很突兀的放着一把蓝色魔法杖。

金发女孩听到有新客人坐在了自己的身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那个女孩美丽的程度已经让艾米和霍恩斯无法忽略这一个微小的动作。出于佣兵的礼仪,他们冲两个男孩和那个金发美丽女孩点头致意,三个少年也微笑着冲他们点点头。在这一瞬间,艾米和霍恩斯都微微一愣:这三个人在肩膀上都绣着一只金色的飞龙。

第二卷 英雄舞台 第二十三章 爱之霹雳

历史的长河在魔法历4年春3月被投下了一颗小小的石子,就整个长河波涛汹涌的势态而言,这颗石子是如何的微不足道。但是她恰恰砸到了已经在长河下面孕育成一股不可忽视潜流的少年佣兵王艾米的头上,于是,这个小小的石头在某种意义上影响了历史。

--《佣兵王传奇》

第23章爱之霹雳

龙的标志?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职业中,只有两种人可以在衣服上刺绣龙。

龙骑士可以在肩膀上刺绣龙的标志,龙的颜色表明龙的种类,龙骑士有权利不刺绣龙,但是非龙骑士则不论如何都不能刺绣龙,否则会被认为对龙和龙骑士的一种侮辱,每一个龙骑士都是具有极高权威的人,如果敢于蔑视这个群体,在任何地方都是很难生存的。

还有就是屠龙勇士可以刺绣龙,但是他们刺的不是飞龙,而是自己杀死龙的头颅标志。

大青山性格内敛,池傲天更是弃世傲俗,虽然两个人没有商量过,但是在刺绣龙标志这件事情上却惊人的统一--不。

难道这三个少年都是龙骑士?除非是某个王族的子弟,否则是不会拥有这样的好运的。

当然,更让艾米吃惊的是,那个金发女孩身上穿着红色的神圣魔法袍上凸现的竟然是神圣系大魔法师的标志。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大法师称号的魔法师最多不超过100个,各个国家中一般也只有3~5个大魔法师效力王室,所有的大法师的年纪都在50以外--只有学习魔法的人才会知道魔法道路上的艰辛,那是对心的挑战。艾米自问对魔法理解已经很不错了,雷葛对自己的宝贝徒弟在短短的几年里就已经达到二级魔法师并正在向一级魔法师冲刺也非常感到满意。难道这个女孩真的是大魔法师?看她的年纪最多也不过20,不会是老巫婆驻颜有术吧?听师父讲过,确实有一些法师可以通过某种药物保持自己青春的容貌,艾米眉头微微耸动了一下。

在艾米和霍恩斯观察对方的同时,三个年轻人也在观察他们,而且是从他们准备走近食为先酒家的一刻已经开始留意。

艾米长相其实很平凡,是那种把他放到20个人里,一眼扫过去绝对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的人。但是,一旦留意到他以后,不论他身边站立如何优秀的人,他都象一颗明珠一样吸引着人的目光。那是一种极为难得的气质,冰封大陆雪与火的洗练,让少年佣兵王拥有一种极为难得少年成熟气质,尤其是他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眉宇间露着坚韧。当他和霍恩斯坐下后,三个年轻人已经在惊叹这个白衣如雪少年那种淡泊宁静的表情。当然,霍恩斯本身也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少年矮人散发出一股蓬勃的朝气,背后夸张的大斧头明确表示出这个矮人的强大攻击力。

酒家的胖乎乎精灵女孩拿着一本菜单以人类绝对无法模仿的精灵轻盈步伐走了过来。

“先生您二位吃点什么?”她的脸上洋溢着一种无法形容的青春美。

“唔,我们对这里不熟悉,你推荐一下,好么?”艾米不论是帝都还是在雪原城抑或是西林,都常常去酒店,他一直认为在花费不大的情况下,到酒店吃饭有一种别样的心情。见多了人类女孩的女侍者,也见多了她们忙于应付客人后隐藏着疲惫、无奈的笑容,象这个精灵女孩那种发自内心的笑,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再仔细看看其他几个精灵女侍者,似乎这个酒家里所有的女孩都有着一种开心的笑容。

“你们是两位?先生怎么称呼?”女孩没有着急推荐菜谱。

“唔,你叫我艾米就行,他叫霍恩斯。你呢?小姑娘。”一直操心小佣兵团训练以及经费等适宜,艾米难得象现在这么轻松,所以多问了一句。

“叫我阿燕吧,一看两位先生就是远途而来,都是佣兵吧?我们最佩服佣兵了,尤其是象你们这样少年有为的佣兵。”女孩似乎忘了她的工作。

艾米的笑意更浓了,下意识的挠挠耳后的长发:“小女孩,夸张了,快帮我们点菜吧,一会我们还要赶车的。”不知道为什么,艾米非常喜欢这种宽松的环境,根本不认为这是女侍者为了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

“您是从外地来,我推荐两个菜,一个是我们这里才有的沙虾,给您白煮上,不好吃不要钱;另外呢是一个咸鱼番茄煲,这也是本地的特色菜。不用点其他的了,否则就是浪费。我们再送您两位两份靓汤,好不好?”阿燕手捧着记菜的单子歪着头问艾米和霍恩斯。

“行。谢谢你,阿燕。”艾米笑着说。

此时,对面坐着的一个同样是金发的男孩突然抬手冲艾米打招呼:“佣兵兄弟,可以过来认识一下么?”

艾米和霍恩斯都站立起来,几步走了过去,那三个少年也都站了起来,两个男孩比艾米要略高一些,一个是金发一个麻色长发,金发男孩显然和那个金发女孩是同胞,脸蛋微圆,清秀的眉毛下是一对笑眼,笔直的鼻梁,一身天蓝色佣兵劲装;麻色长发的男孩,头发飘在脑后,国字型脸,浓眉大眼,厚厚的嘴唇,一身紫色的佣兵劲装。

女孩比艾米略微矮一些,皮肤极为白皙光洁,看着绝对不是一个佣兵女孩能够拥有的,清淡的眉毛下,也是一对笑眼,小鼻子微微翘起,鹅蛋型的脸上露出只有贵族世家女孩子才会拥有的矜持的笑容,嘴角却藏着一丝恶作剧的笑容,一身鹅黄色的衣服。林雨裳和沙若都是极为青春美丽的女孩,和这个女孩相比,喜欢穿蓝色衣服的林雨裳应该带着清晨薄露的是兰色郁金香,而喜欢穿红衣的沙若应该是在春寒料峭中怒放的迎春花,这个女孩,那种在气质中带出的呼之欲出娇嫩的感觉,加上雍容华贵的鹅黄衣装,只能用花中之王牡丹来形容了。

金发男孩迟疑了一下问:“我知道有一个和您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也叫艾米,他是一个A级佣兵团的团长,不知道您是否认识?”

艾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已经感染了池寒枫摸鼻子的习惯,用手蹭了蹭鼻子,缓缓的说:“如果其他A级佣兵团团长都不叫艾米的话,那么您说的大概就是我了,这是我的伙伴也是我们佣兵团核心成员霍恩斯。”

“哦,”金发男孩立刻动容,“您就是鼎鼎大名的黄金脑艾米阁下,而这位莫非就是银色雪狼佣兵团团长的嫡子霍恩斯?”

这一次霍恩斯也摸了摸鼻子:“你们的消息也太准确了,是谁透露的?不过,什么黄金脑?脑白金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样的称号?”

三个年轻人都笑了,麻色长发的男孩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现在大陆上不知道你们的佣兵似乎不多了,试想敢于和国王作生意,把两个国家的重臣搞得无米渡日,还拥有第一神圣龙骑士和第一骷髅龙骑士,这样的佣兵团千百年都没有几个。”

艾米脸上露出了一脸的无辜:“三位如何称呼?我想你们一定是误会与一些流言蜚语。不过,我总感觉我应该知道你们,尤其是你们的……”艾米指了指自己的肩膀也就是三个少年刺绣龙的部位。

金发男孩也露出了古怪的笑:“我们都是同行,我叫雷诺尔,他是我堂弟,修达;这是我的妹妹,碧。我们的佣兵团叫黄金龙骑兵。”

艾米和霍恩斯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传说中的故事,即使镇定如艾米嘴巴也在一瞬间张开了,“你们就是那个S级佣兵团?久仰、佩服。”

“呵,”金发女孩脆生生的接了过来:“现在风头最火的可是你们呀,黄金龙骑兵成立500多年了,靠无数个任务才达到今天这个局面,而你们小佣兵团才完成一个任务就立刻是A级了,多让人羡慕。”

“哪里,你过奖了,小佣兵团完全是运气,不值得一说的。起码我们就没有您这样的大魔法师坐镇。”艾米隐约感觉到女孩的话里有一种不服输的冲劲,婉转的捧了她一下。

“艾米兄,我妹妹的话都比较直,你不要放到心里。”雷诺尔冲艾米点了点头:“你到这个小镇作什么呢?”

“完成一个护送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正准备返程。你们呢?雷兄。”艾米还是非常喜欢这个男孩。

“嗯,一样,我们也是在完成一个任务,是寻找一个器物,据说在这里曾经出现,但是又白跑一趟。”雷诺尔摇了摇头,“明天我们再去最后看一次,如果还没有,只好返回了。”

“祝你们好运。对了,我们的总部现在设立在艾米帝国的西林镇,你们如果路过那里,一定要去做客,大青山、池傲天他们也常常提及你们,总想认识一下你们这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传奇佣兵。”

“恩,有可能的,我们这个任务是长期的,如果这里没有发现,肯定要找一个地方去休整一下,或许会长期骚扰你们的。”雷诺尔高兴的说。

“哥哥――”女孩子突然拉长音调向自己的哥哥撒娇。“我不去,我怕去了那个地方被人给卖了,对这样连国王都敢卖的人,你还敢相信呀。你不怕你的头发也被按根计费?”

面对这样的娇嗔少女,艾米也不得不举起了双手:“放心了,小姐,我保证不销售任何关于几位的东西。保证几位的安全的食宿。”

“我相信艾米兄。”雷诺尔微笑着表态。

“好,一言为定。那我们先过去吃饭了,回头再见。”艾米一边拉着霍恩斯往回走,一边仔细盘算着如何不通过销售物品可以直接获益,或许搞一个参观是不错的主意,再或许想办法让他们捐一两只黄金龙给……对了,就是这个主意,到时候让绿儿和小黑利用自己的天生优势,威逼利诱他们的坐骑龙,嘿嘿,说不定会又一个惊喜。当然,自己一定要尽地主之宜,不能让别人最后怎么怎么留下话把。

艾米嘴角露着微笑,眼睛随意在干净整洁的酒店里扫过,哦,那是什么?

在酒店入门的右手侧有一个小小的收银台,台子后面坐着一个穿白底红格工作衫的精灵女孩,此时,她刚刚整理完面前的一些东西,抬起头,象阿燕一样,她的脸上带着那种青春的笑容。只是那一瞬间,艾米的眼光和女孩的眼光对在了一起,女孩显得微微一震,而艾米……

霍恩斯突然感觉到艾米随意闲散的步子变得僵化起来,整个人似乎在某一秒钟之后开始定格,好像已经忘记了如何行走,诧异之后中的霍恩斯扬起脸看着艾米脸上僵化古怪的表情,接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连矮人自己都认为矮人不是创始神创造的,而是上天一个霹雳之后,两个巨大岩石猛烈撞击后,碎裂成无数个小岩石,而其中一块的岩石产生的都是山地矮人,另外一块产生的是森林矮人。所以,后来矮人把异性之间的一见钟情称为上天的霹雳再次劈中了流落人间的岩石。

现在,无疑自己的朋友也被晴空而落的无形闪电劈中了。

黄金龙骑兵的三个少年也发现了什么。

只是,他们没有具体看到艾米的眼光痴呆呆投注的方向,也没有看到那个女孩,当然就更没有看到那个女孩子象水一样清澈的目光--如果那个女孩的目光是水,柔情似水的水,那么艾米呆呆的眼睛现在一定是酸酸的,是硫酸,而且是浓硫酸。天知道,顷刻间,把这目光柔情的水注入浓硫酸中,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霍恩斯轻微的拉了艾米一下,适宜他应该坐回去,此刻霍恩斯发现了另外一个麻烦事情,艾米似乎真的已经忘了如何行走,不得已微微推着他坐下。

还没有被霹雳劈中的霍恩斯根本不懂得如何解救这个被麻痹的人,他只是感到不可理解,无论如何都不可理解。从魔法历2年秋到魔法历3年夏,艾米在帝都期间,始终是史坎布雷炙手可热的三个少年之一,虽然他没有神圣巨龙也没有骷髅龙,但是作为帝国唯一的魔导师多次在公众场合给予艾米极高的评价,认为他在魔法上的成就,将超越自己从而摘取百年无一例的大魔导师称号。天使般的微笑,黄金般头脑,艾米风头之劲已经超过大青山和池傲天,无数贵为伯爵、候爵、公爵甚至亲王的权门登门拜访,邀请以艾米为首的几个少年参加所谓纯私人性质的家庭宴会,而邀请者无一家里没有正待出阁的美丽千金。

在无数次宴会中,与大青山的憨厚不善世故,与池傲天冷漠略带煞气,与霍恩斯本身就不是很入人类挑东床快婿之眼的相貌相比,艾米那可以征服一切的微笑几乎可以说是十全十美了,怎么能让无数女孩不对他表示出欢喜。

也只有在爱情这一点上,艾米或许真的只注意林雨裳一个人,除了林雨裳之外,他很少和其他女孩单独闲聊,更不用想让他陪着去夜市里吃一些小吃什么的。据说,池寒枫曾经单独和艾米聊过关于林雨裳的问题,所得到的是一连串的无言的摇头。

第二卷 英雄舞台 第二十四章 爱之旋律

爱,是一个何等神圣的字眼。

在创世神创造这个世界的时候,当所有的所有都已经告一段落后,她,始终无法决定是否给予这个世界于“爱”。

爱,是创造一切希望的源泉;

爱,是一切灾难爆发的蘖渊。

在考虑了无数年之后,创世神终于用颤抖的手,把爱从天上洒落凡间。

――《爱》

※※※※※

虽然艾米已经坐在了红色的纯木椅子上,但是他的心却早已不知飞向了何方,此时的他,多么希望自己的耳朵象兔子一样,可以自由的旋转,去听,哪怕只是去听听那个自己根本没有看清楚的女孩的一举一动也好。

“我是做梦么?”艾米在心中默默问。

按照小镇的饮食习惯,先上来的是煲好的例汤,一个白色的白磁杯,一把白色的汤匙,里面是乳白色的靓汤。

接着是白煮的沙虾,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些沙虾都是刚刚从池子里捞出直接下锅的,沙虾的尾巴都是蓬散的,吃到嘴里……是什么滋味?艾米可是根本不知道。甚至连阿燕示范着教他如何把虾剥开然后蘸调料都没有看到。只是随手拿起一只,直接放到嘴里。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他耳后响起:“先生,沙虾应该剥开吃。”

艾米闻言猛然回首,绷紧了的脖子根本无法承受这么巨大的变化,立刻酸疼了起来。但是当他的眼睛看到站在自己身后的就是刚才那个穿白底红条工作衫的女孩后,立刻忘记了一切,下意识中几乎要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精灵,是一个动作极为优美的种族,这或许得益于他们始终没有离开森林的缘故。在世上所有的种族中,如果以俊美而论,精灵是当仁不让的会排在最前面,而且把排在第二位的人类甩下很远。

在以俊美著称的精灵中,眼前这个女孩从美丽而言,也应该排在同族的前列。

女孩身高大概1.60,黑色的秀发,每一根都是那么有质感,可能是长年日晒的原因,她皮肤微微发黑,但是却极为细腻,细细黑黑的眉毛下面是一对极为清澈有神的大眼睛,双眼皮,睫毛微微上翘,小巧的鼻子下面是抿着的嘴唇。

显然,女孩也在注视着艾米,看到艾米猛然而来的注视,她底下头,慢慢把手里的沙虾示范的剥开,然后在深色的老抽和辣椒油中蘸了一下,示意这样就可以吃了。

以敏捷著称高阶剑士,被帝国魔导师誉为百年难得的素以灵巧著称魔法奇才的双手,在微波似水的秀目下,竟然无法准确拿起盘子里的一只沙虾,更是笨拙的惨不忍睹的剥开了一只沙虾,慢慢的放入了自己的口中。

女孩眼中飘动着笑意:“先生,您怎么称呼?”

“我,我叫艾米。你那?”

“莹。”女孩语音脆脆。

“你是哪里人呢?”看的出,机智百出的艾米此时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是艾米诺尔大陆人。”在女孩回答的时候,远处传来了其他几个精灵女孩轻轻的笑声。看来,这应该是这些女孩对待不怀好意或者是时常被她们美貌所吸引的男孩子标准的回答。

艾米无奈的摸了摸鼻子,这样也行?

女孩放下了自己手中的沙虾,刚想离开时,阿燕端着咸鱼茄子煲上来了,放下菜后,她双手环抱着莹的纤腰,歪着头:“艾米先生、霍恩斯先生,你们尝尝,我保证这是这附近最好吃的菜。”

艾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放入口中:“嗯,不错。是我吃过最好的。菜里有极为浓郁的咸鱼味道,但是却无法用舌头感觉到咸鱼的存在,确实不错。”

“对了,你们的小镇也不错。”逐渐恢复了正常的艾米,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平静中带着淡泊的微笑,“非常干净,而且建设很好。”

“三乡是最好的。”莹和阿燕两个女孩同时说出了一句话。

阿燕接着说了下去:“我也去过很多其他城镇,甚至包括一些很大的都市,但是我认为三乡是最美丽的,所以又回来了。”

乘两个女孩下去取饭的时候,艾米情不自禁的说了出来:“那个女孩真的恨漂亮。”霍恩斯眼睛里带着戏谑的笑:“你没有看到她刚才笑,那时更漂亮。”

女孩端着两碗米饭走了过来。“你今年多大了?”艾米看着端饭的纤纤玉手。

女孩下意识的把手背在背后:“按照你们人类的年龄,我今年还不到16.”

“哦。”在过去数年雷葛不断的培训下,艾米也是一个极为博学的人:“我记得你们到16以后才是成年,否则按照精灵的规矩,没有行过成年礼的精灵,是不能走出精灵森林的。”

女孩眼睛一黯,底下了头:“有些事情,不能准确说的。”看到女孩不高兴的样子,那一刻,艾米的心几乎要碎了,真后悔自己怎么问这么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