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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大家推荐,另昨天在相熟老板的店里淘到赫本黑白老片一张,ALIANA,赫本美得………………

旁白:你又妒忌得说不出话来了……

第4章

到公司的时候,沈智还没进电梯就被杨晓倩拉住,一声低叫。

“哟,LV啊,新买的?是老公送的礼物吧?”

沈智在一家外资食品公司工作,公司很大,部门很多,她做行政的,办公室里清一色的女人,杨晓倩就坐在她旁边,二十七八了,还没结婚,有时候说话就酸溜溜的,非得带上别人的老公不可,一显出别人已经被圈进围城,是个没戏的了,二显出她还是名花无主,总之与她们这些已婚妇女是有区别的。

沈智觉得尴尬,说是吧,那是撒谎,说不是又很没面子,最后就含糊应了一声,幸好电梯门开了,两个人一起走了进去,人多,又快到打卡的时间了,两个人被挤在一起,杨晓倩又想说话,可面前快合上的电梯门突然被人按住,然后就听到有人说话。

“关小姐,早啊。”

说话的是个站在电梯里的男的,所有人一起往那个方向看过去,被招呼的女人刚走到电梯前,这么冷的天,她大衣里面就是白麻衬衫米色长裤,松松绕一条黑色围巾,一头短发,素着一张脸,也没化妆,人家招呼她,她就点点头,说一句,“谢谢,我等下一班。”那气场,硬是让一个电梯的人都没声了。

杨晓倩用眼神问沈智,“这是谁?”

沈智摇摇头,公司最近扩张国内市场,新来了一大批生力军,她一个小小的行政经理,还是个副的,谁知道空降了哪些人?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关小姐的惊鸿一现将杨晓倩的注意力完全地从沈智的LV上拉开,让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午餐的时候,沈智再一次见到了那位关小姐。

这天的午餐她和其他人一起去了公司附近的西餐厅,这地方环境好味道好,当然价格也不低,要照平时,沈智不至于这么奢侈,但行政部有个同事高升了,接到调令,转去另一个部门做小领导,出了主管办公室就宣布请大家吃饭,位子都订好了,大伙就一起来了。

一群人刚坐下就看到那位关小姐与市场部和研发部的两位总监一同走出去,她一个女人,走在两位西装笔挺的大男人当中,步子俐落,气势一点不输人。

一群人目送,杨晓倩就坐在沈智旁边,这时用手碰碰她,压低声音说,“我知道她是谁了。”

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行政部又与所有部门都有干系,消息四通八达,整个一公司八卦集散地,杨晓倩更是其中翘楚,只一个早上的功夫就得了详尽的第一手资料,顿时把众人的吸引力都拉了回来。

“这女人叫关宁,海归。”

旁边有人不屑,“咱这儿海归多了去了,莉莉陈还是海归呢。”

“人家是普林斯顿毕业的,莉莉陈那个澳大利亚三流大学,花钱买的学位,别提了好不好?”

普林斯顿!哦……众人一同感叹。

杨晓倩继续,“她是从美国总公司过来的,空降部队,专门负责公司里研发这一块儿,我们公司卖得最好的高端系列,之前就是她在美国负责口味研发的,这次是我们大中华区的总裁亲自去要人的,否则人家还不过来呢。”

“真的啊!”众人惊叫了,就连刚刚升职成功的那个都露出无限的羡慕之色。

“怪不得一来就前呼后拥,她几岁啊?看上去不大啊。”

“是啊,人家天才嘛,不过……”杨晓倩拖长了声音,成功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再次带了回来。

“不过什么啊?”旁边有人耐不住了,追问。

杨晓倩喝口茶,神神秘秘地压低嗓子,“听说她是个单身妈妈,一个人带着个儿子呢,还跟公司申请了日托,这是我从人事那儿私下打听到的,你们可别说出去啊。”

众人哗然,一张张脸上都露出唏嘘之色,但唏嘘底下,大多都是微妙的心理平衡之感,包括刚才说话的那位,立刻收起满脸羡慕,换了种语气。

“是啊,看起来上帝打开一扇窗,总要给你关上一扇门,谁都一样,点菜啦点菜啦,今天我请客,你们还给我省钱啊。”

沈智环顾左右,心里说,看吧,再强的女人,留不住男人,那在别人眼里,总是可悲的。

如果她沈智当初走出了那一步,现在别人会怎样看自己呢?她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关宁消失的方向,独自带着孩子生活的单身妈妈吗?至少那个女人,看上去过得很好。

可是,她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沈智跟关宁,是没有可比性的两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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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白:她说太多了,休息ing

第5章

当晚的同学聚会,沈智迟到了。

定的饭店在虹桥,她是叫车去的,被堵在高架匝道口上,上不去下不来,前一个乘客一定是抽烟了,车厢里一股烟味,开了窗旁边正是一辆长途客运,热烘烘柴油味扑面而来,差点没把她一口气憋死。

这样一耽搁,等她到了苏浙汇的时候,其他人差不多都已经齐全了。

组织同学聚会的是黄晨,沈智高中时候的好友,大学毕业以后先进了一家公关公司做策划,后来又辞职给自己打工,不知多少八面玲珑的一个人,经常给沈智发些各式各样聚会邀请,什么圈子都有,每次与沈智见面,说不到三句就要扼腕,“那么早嫁人干什么?嫁就嫁了,还那么快生孩子,那时候是谁说要跟我一起周游世界打工赚钱看风景的?”

沈智比她更扼腕,她要早知道嫁给邓家宁是这么个下场,当初怎么都不能点那个头,但她回头再想想,就算一切给她重来一次,她还是逃不过那一关。

那时候沈智妈妈突然被查出来疑似乳腺癌,就在医院的病床上,抓着女儿的手声音凄凉,“妈妈一个人守了那么多年,不要你和小信回报我什么,剩下的日子,就想看你们有个安定的家,家宁那孩子不错,你就听妈妈这一句,行不行?”

行不行?那时的沈智早已六神无主,立在母亲病床前眼泪扑簌簌地掉,心里想着,没有了唐毅,嫁给谁不是嫁,妈妈要她嫁,那就嫁了吧。

沈智就是这么着,跟邓家宁去开了结婚证,没想到事情一定下来,自己妈妈的癌症就神奇地变成了误诊,从选新房到订酒席选婚纱,一路兴致勃勃地参与下来,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午夜梦回的时候,沈智也曾经偷偷怀疑过,当年妈妈的癌症,到底是真的误诊还是早就存了那个心逼着她结婚,可为人子女,这样想自己的母亲,太不可思议了,所以她也只是在夜半想想而已,从不敢放到青天白日下来质问一声,更何况生米已经煮成熟饭,问了又如何?她沈智已经是邓家宁的妻,邓家宁女儿的母亲,铁板钉钉的事实,再也没了改变的余地。

“沈智!”老远有人叫她的名字,接着便有一条人影站在富丽堂皇的包厢门口对她挥手,不是黄晨是谁?

沈智露出笑脸来,走过去的时候步子迈得很大,但走到黄晨近前却突然停了,不但停了,脚下还像是粘了胶,再也迈不动了。

黄晨还在叫她,见她不动,又侧了侧身子,让出站在她身后一个男人来,“沈智,看看谁回来了?认不出来了?”

其实不用她让沈智也看到了,那男人穿一身黑色,板寸干净,因为高大,随便一站就让人觉得有压迫感,黄晨那个头怎么挡得住他。

他一开始并没有说话,只立在那里,目光落在沈智的脸上,数秒之后才对沈智笑了一下,开口说。

“沈智,好久不见。”

沈智没有张口,心脏无限紧缩,又突然无限膨胀,那感觉只有翻江倒海能形容,逼得她只有用鼻子最短促地吸气,还不能让人察觉,只能压着,压着,压得胸口处突突地抖。

认不出来?怎么会认不出来?这个男人是唐毅,唐毅回来了。

只是他为什么要回来?沈智还记得当年她与唐毅分手时他瞪着她的那双血红的眼睛,还记得他死死抓住自己的手,然后是从牙缝中挤出的“为什么。”

还有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在她做出那个决定之后雨打风吹去,沈智是那样的女人,如果失去了,就当作从没得到过,他走了,她还有自己的生活,就算心上从此留下了一个血淋淋的缺口,但谁不是这样活下来了?天长日久,只要你不再想起,再痛都会过去的。

只是她不明白,他又怎么会回来了?不但回来了,还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另两个人都看着自己,沈智没有选择,只能用最短的时间武装自己的表情,吃力地弯起嘴角,然后答了,第一个字有点涩,但开了口也就顺了。

“是啊,好久不见。”

黄晨见这场面,立刻露出一个捉狭的笑容来,“哦哦,咱们的老班对见面,一定有很多话要说对吧,我错我错,先进去了啊,不过别站在这儿聊太久,就算要走,好歹在老同学面前露个脸,里面还有人等着你们哪。”

沈智动了,一把将她抓住,嘴里还说,“不用,我都已经迟到了那么久,还是先进去吧,别让大伙等我们。”

黄晨被沈智拉住,回头的时候带着点错愕,不知她为什么是这个反应,沈智和唐毅,当年的金童玉女啊,就算分手了,但大家都是成年人,多年未见,即使不想一起追忆两句似水流年,但也不必这样决绝到一句话都不说的地步吧?

倒是唐毅落落大方,一伸手替她们推开包厢门,还欠了欠身,彬彬有礼地做了个请的姿势。

沈智拉着黄晨,包厢门口能有多大的地方?黄晨一动,她就与唐毅擦身而过,扑面而来的是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沈智竟是一震。

唐毅同样,他人高,沈智与黄晨便是从他的眼下过去的,沈智穿风衣,并没有挽头发,当年的一把乌发已经烫过了,卷曲的发梢成了棕色,该是在来之前打理过了,不知揉了什么东西,总让人觉得有些腻,走过他身边时大概是有些不自在,一偏头,露出颈侧的那段皮肤,头发未遮住的地方,好大一块红。

他不记得沈智在这个地方有胎记,那样的红,是烫的吧?

他瞬间一震,几乎要把手按上去,但终究是没有,只是把手伸进了裤袋里,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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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这么少,感觉很悲呐。。。。。。。。

第6章

包厢很大,开了两桌,里已经坐满了人,都是几年没见的老同学了,还男女分开,那边一群男人招呼唐毅,他便转身过去了,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沈智松了口气,要坐下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人一直在看她,见她转过脸就笑了,眼里有亮光。

沈智刚才所受的震荡还没回过来,跟那人对视数秒,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一张脸,脑子里却一片空白,硬是没有叫出她的名字来。

黄晨捏了捏她的肩膀,却越过她对另一个人说话,“田舒,你原谅沈智,她呀,今天大概是在外面撞见鬼了。”

沈智是震惊,慢慢吐出一句,仍有些不敢相信,“田舒,你回来了?”

田舒笑出声来,说了声,“惊喜吧?”然后肩膀一热,已经被沈智狠狠拥抱了一下。

“真的是你回来了!死丫头,这都瞒着我。”

田舒的脸涨红了,眼泪眼看就要溢出来,勉强笑着,“给你一个惊喜嘛,急什么,有得是时间让你骂。”说着把身边椅子上的包拿起来,还拉了拉沈智的手腕,“坐。”

沈智眼前一阵光亮,耀眼夺目,定定睛才看清那是一只钻石戒子,就带在田舒的手上,那大小,只让她想起一个词来。

鸽子蛋!

还有她手里拿着的那只包,BIRKIN!有钱都得排队等三年的BIRKIN,这两样东西一晃,桌上其他女人都没了声音,包括沈智。

沈智是错愕,田舒是她高中时代最好的朋友,因为父母离婚,毕业之后就跟着母亲离开了上海,就连大学都是在杭州读的,分开得太久,尤其是近两年,田舒几乎是人间蒸发了,一点消息也无,沈智最后知道的是她与一个香港人结婚了,后来又去了加拿大,女生的友谊就是这样,忙着恋爱结婚生子的时候,世界里就没了其他人,现在乍然重聚,田舒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沈智怎么可能不错愕。

不,不止错愕,看看通身发着光的田舒吧,这简直让人拍案惊奇。

“我在加拿大待了两年,先生要来上海做生意,所以就跟他一起过来了,刚安顿下来。”田舒并没有要隐瞒自己情况的意思,慢慢解释,仍是那把细细的嗓子,却让桌上所有的女人都听得满面羡慕之色。

黄晨说话,“谦虚吧你,大家可看好了啊,我们田舒,嫁得可不一般,我来的时候还是蹭了她家的车呢,奔驰600!刺溜停我身边,她招呼我我还不敢相信,司机已经下来替我开门了,弯着腰,黄小姐您请,别提多港剧了。”

黄晨说话表情生动,学起司机的样子来惟妙惟肖,听得一桌子人直了眼睛,旁边有人接口,“什么港剧?”

说话的是过去的文艺委员玲子,高中毕业因为艺术特长类加分保送上大音乐系的,当年大伙儿眼里的美女,半年前才生了孩子,却是失色了,身材略显臃肿,毛衣还有些起球,坐在田舒旁边,更是黯淡无光。

“珠光宝气啊。”黄晨眨眨眼,一桌子人都笑。

玲子就对田舒举杯子,“田舒,没想到几年不见你成传奇了,来,说说怎么钓上金龟婿的,我是没戏了,生完孩子就成了颗烂白菜帮子,扔在地上都没人看,黄晨她们几个还有机会,正好学习学习。”

黄晨跟这玲子,一直就有点不对盘,高中时候就斗了三年,每次聚会也一样,总要冲对方两句,这时听完就不舒服了,脸上笑嘻嘻的,手却拍在沈智肩膀上。

“什么白菜帮子啊?看看咱们沈智,这样子像孩子妈吗?”

桌上热闹,沈智却一直觉得芒刺在背,总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但眼角余光掠过另一张桌子,那儿却早已杯盏交错,唐毅更被两三个人围住说话,哪里有人在注意她,她觉着自己荒谬,更强迫着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面前这些人身上,这时被黄晨一拍就反应过来了,只答。

“一样啦,玲子孩子还小吧?你们没见我前半年每天掐着点半夜起来两三次的样子,到了早上都不敢去阳光下见人,整一个见光死。”

大伙儿顿时笑起来,其中就数玲子笑声最大。

沈智也笑了笑,另一条手臂却已经被人抓住,是田舒,对着她张大了眼睛。

“真的?你有孩子了?”

那种芒刺在背的感觉又来了,沈智却只看着田舒,点点头,“是啊,一岁多了。”

“男孩女孩?”田舒问得激动,脸又有些要涨红的趋势,与过去的习惯一样,一激动就脸红,沈智这才对她有了些真实的感觉,又奇怪。

“女孩儿,叫安安,要不要看照片?我手机上有。”

“要啊,当然要,给我看看。”

沈智就转身到自己包里去摸手机,一回头看到田舒放在身后的那只BIRKIN,鳄鱼皮复杂的纹理,即使是在这起嘈杂热闹的包厢里都让人觉得矜贵。

沈智在这一瞬间,仿佛是出于一种女人的本能,她在拿出手机之后,将手里的包随手放到了脚边。

安安是沈智的骄傲。

这小小的孩子,完全继承了沈智家祖传的雪白皮肤,下巴尖小,明明是一双大眼,笑起来却眯成一弯月牙,抱着走在路上,多远都有人追过来说一声。

“这孩子长得真可爱。”

脾气也好,无论多吵多闹,被妈妈双手一抱,立刻安静下来,小脑袋蹭着她,像是知道妈妈为了她忍下的委屈,就算还不会说话,也会用行动表达,“你辛苦了,因为我辛苦了。”

要说沈智现在这世界上最爱谁,不用思考,排第一位的一定是安安。

只是没想到田舒的反应这么激烈,其他人看到照片最多惊叹一声,“呀,真可爱。”田舒却紧紧抓着她的手机,看了又看,声音里都是羡慕。

“太可爱了,真好,沈智,你一定要带她来我家玩儿,我太喜欢这样的小女孩儿了,如果我有个这样的孩子就好了,你答应我,一定要让我见见她。”

沈智笑,“这么喜欢小孩?自己生一个呗。”

隔了几秒钟才听到田舒回答,“是啊,我正努力呢,沈智,你太幸福了,我羡慕你。”

羡慕她?沈智看看一身华贵的田舒,心里情不自禁地苦笑了。

包厢里已经热闹起来,男人们所在那桌有人站起来举酒杯,大声叫着,“大伙儿都起来啊,我们一块儿敬唐毅一杯,谢谢他有了今天,还没忘记我们这帮老同学。”

沈智一愣,黄晨已经把酒杯塞到她手里了,“来吧,今天是唐毅请客,一起喝一杯。”

“唐毅请客?”沈智更是惊讶。

“你不知道吗?”黄晨冲她眨眼,“人家现在可不是那个弄堂里出来的唐毅啦,他现在是拿过国际大奖的著名建筑设计师,从美国回来的,牛着呢。”

沈智霍地回头,正看到唐毅在一群人的拥簇下站起来,举杯的时候,黑色的腕表露出袖口,被以前班上最爱玩现在进了家贸易公司工作的林胖子一把抓住,叫了一声。

“哟,哥们儿,三房两厅戴在手上啊,咯着咱眼睛了啊。”

一群人就跟着起哄,沈智已经站起来了,半空中与唐毅的目光相碰,也不是两人有心,只是交错而过。

但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掠过她时让她想起的一切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酸甜苦辣,隔着时空都让人灵魂颤抖。

过去,唐毅身上还有过去吗?她现在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了,脱胎换骨莫过于此,他为什么不回来?他有什么理由不回来?

“沈智,沈智?”旁边有人拉她,把沈智的神志从遥远的过去拉了回来,她转头,看到田舒,端着酒杯等着与她碰杯的田舒,贵气逼人,耀眼夺目的田舒。

田舒笑着,仍是拉着她的手,声音亲切。

“来,为了我们的再次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