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允虽然满脸病容,提起那些鸡飞狗跳的少年事,眼睛里的光彩却一丝一毫都没有黯淡,大概即使在冰冷的透骨青中昏迷,他也能靠着一遍一遍回忆那些惊险又欢快的岁月打发时间,断然不会寂寞。

  “我一路跑到了北朝地界,那些黑衣人可能要疯,连边界都不在乎了,疯狗一样缀在我身后,跋山涉水都甩不脱,我正发愁,不料正好遇上朱雀主那帮张牙舞爪沿途打劫的狗腿子,朱雀主本人便是因‘不分青红皂白’而久负盛名,手下也不遑多让,见那伙盗墓的太嚣张,便以为他们是来找碴的,立刻打成了一锅粥。我与梁公一看此天降机缘,立刻相携溜之大吉。”

  谢某人正经了没有两句,又开始胡说八道,同明大师已经懒得管他了:“然后呢?”

  “然后我误打误撞地摸进了朱雀主的黑牢山谷,啧,真是叫人叹为观止,”谢允摇摇头,“黑牢山谷里守卫森严,我背着梁公有点累赘,便跟他打了个商量,暂且将他老人家安置在了一个人进不去的山谷窄缝中……哎,也不对,是我进不去,我瞧那水草精钻进钻出倒是没什么阻碍。当时黑灯瞎火,我也没看清楚,没注意窄缝下面居然还‘别有洞天’,梁公刚进去,就一脚踩空,掉了下去。”

  同明:“……”

  这小子办的这都是什么事。

  谢允蹭了蹭鼻子:“他这回掉下去,再往外掏可就不容易了,我正在发愁,不巧被谷中守卫发现了。”

  同明大师无奈道:“以你这独行千里的能耐,竟没能跑得了么?”

  “往常是没问题的,”谢允叹道,“谁知道那天出门没看黄历,正好朱雀主木小乔坐镇山谷,朱雀主这个人……哈哈,您应该也有耳闻,我为了避免没必要的纷争和流血,只好主动被他们捉住了。朱雀主见我态度温驯,以为我是个小毛贼,便叫人搜走了我身上五钱银子并一把铜板,下令把我扔进了黑牢里,‘毛贼’是没资格住地上的,我被他们扔进一个地下坑里,刚好和梁公做了邻居,也因祸得福——既不必再费心掏他,也不必担心被那帮神通广大的盗墓贼抓住了。追我的人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当时在山谷附近徘徊不去,朱雀主察觉到有这么一股势力捣乱,便破天荒地在山谷中逗留了十日之久,冲霄道长大概也是那时被他误抓进来的,其他那些挖坟掘墓的黑衣人死的死、伤的伤,几日以后倒是消停了,再没敢出现过。”

  同明大师脸上露出了一点笑意,说道:“阿弥陀佛,我看未必,恐怕是你察觉到了朱雀主在山谷中,才想出了这个借刀的法子。”

  谢允道:“不管您信不信,但那一回真的天意。”

  他说着,不知想起了什么,神色温柔了下来,嘴角隐约弯出一把笑容,好一会,他问道:“师父,如果我喝了第三味药,还来得及见一见阿翡吗?上次错过,下次再错过,可就不晓得要等到几辈子以后了。”

  同明大师嘴唇微动,还没来得及说话,谢允瞧他脸色不对,便连忙又故作轻松道:“不过死生为一,终有殊途同归之日,多不过百年而已,倒也不妨,无需挂怀。再说……也许她会临时起意,突然想到东海转转,过两天就到家门口了呢?天意自来高难料,不然她当时怎么那么巧就步了梁公后尘,掉进那小小石洞里了呢?”

  同明大师低头念诵佛号。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书房中的两人同时一愣,片刻后,只听刘有良朗声道:“殿下,同明大师,岛外有客来。”

  这话音一落,即使心有天地宽如“想得开居士”,神色也接连几变。

  谢允当时好似哽住了,一把拉开房门,问道:“是谁?”

  然而……天意自来高难料,不如意事常八/九。

  两刻之后,不速之客登了岛,来人却不是周翡。

  一排精光内敛的大内侍卫在谢允那简陋破旧的小书房外跪了一排。

  陈俊夫缓缓地拎着他织渔网的长梭子走过来,一言不发地靠在门边站好,林夫子身形一晃,便落到了书房房顶,两条小胡子一动一动的,问道:“今日既不逢年,也不过节,你们来做什么?”

  哪怕谢允浪荡在外,绝不回宫,赵渊也从未忘记表面功夫,逢年过节必会派人来问候,例行公事地同谢允来一番“回家过年吗”和“不了”的过场废话。

  那领头的侍卫便答道:“殿下容禀,咱们王师近日便将北上,征讨贼寇,光复河山,此地虽地处海外,但毕竟仍在北贼势力范围之内,为防曹氏狗急跳墙,皇上命我等秘密接端王殿下回宫。”

  他话音没落,眼前突然人影一闪,那林夫子鬼魅一般,不知怎么便到了他近前。

  领头的侍卫吃了一惊,本能往后一仰,一把抓住腰间佩剑。

  “狗急跳墙?”林夫子皮笑肉不笑道,“我们仨黄土埋到脖颈子的老东西还没死呢,倒叫他们来跳一个试试。”

  那侍卫忙道:“前辈误会,皇上还说,我们说不定不日便能收复旧都,想当初殿下离宫时,还是个叫人抱在怀里的小娃娃呢,您不想回家去看看吗?”

  陈俊夫道:“端王殿下伤病缠身,不宜驱车劳顿。”

  侍卫道:“皇上正是担心这个,令我们以圣驾出之仪备下车马,派了十位太医随行……”

  林夫子吹胡子瞪眼地打断他:“太医?呸,你们的太医尽是酒囊饭袋!”

  “林师叔。”谢允一摆手,“不必为难跑腿的,皇上自来待我极好,有劳诸位费心,圣驾之仪太过僭越,我万万不敢受,若能精简些,我回去看看小叔也好。”

  被林夫子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侍卫大喜:“是,小的这就拟折请示,多谢端王殿下。”

  同明大师皱眉道:“安之……”

  谢允觉得海风中扫来的水汽都已经就地在他周身凝成了冰,他像是携带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凛冬。

  是了,南北格局将变,赵渊越是接近那个大一统的王座,那水波纹想必就越是如鲠在喉。

  好在他这个“懿德太子遗孤”命不久矣,赵渊还得给他臆想中的幕后之人做足最后一场“还政”的戏,给他这个正统遗孤送了终,才好接着痛哭流涕地被“赶鸭子上架”,“受命于天”。

  “师父,”谢允说道,“徒儿要出趟远门,临走之前,劳烦您将最后一味药煎了吧。”

  在金陵准备迎回端王的时候,周翡还在一无所知地跟众人散伙,准备前往东海之滨。

  李晟做主将流民收入四十八寨,这些年战火纷飞,连四十八寨也很难留下旧时喝茶听书的悠哉,山下百姓零落,不少地方撂了荒。

  李晟道:“那这些人我就带走了,此番我和阿妍出来得太久,再没消息,大姑姑那边恐怕担心。”

  “替我跟我娘说一声……算了,她肯定不担心我,”周翡道,“就说我刚宰了巨门和破军,下次遇到武曲,一定剁了他给王老夫人报仇,归期不定,有事叫暗桩送信给我。”

  从她秀山堂摘花只摘两朵开始,李晟就对她那“狂得没边”的臭德行十分看不惯,至今依然一见就牙根痒痒。可惜再痒也打不过,只能自己舔舔,他便当场翻了个白眼,一言不发地从周翡面前走了,对应何从道:“应兄打算怎样,我那木盒子还未破解开,你与我们同行么?还能帮忙参详一二。”

  应何从不置可否地一点头。

  杨瑾:“那我……”

  李晟道:“杨兄上次来蜀中,还是三四年前的事呢,一直是我四十八寨的好朋友,要是没别的地方去,不如再来小住一阵子?”

  杨瑾犹豫了一下,扫了一眼众多眼巴巴等着归宿的流民,居然摇了摇头。

  那些药农一个个只会一点拳脚功夫,在中原这乱世里,想必比这些任人宰割的流民也强不到哪去。联想到此处,杨瑾有些后悔。这位为了找人比刀,自己离家出走的不靠谱掌门竟然说道:“不了,我离开够久了,得去看看那群药农。”

  李晟一愣。

  却听应何从突然开口道:“擎云沟是否有一位老前辈,梳着一头编辫,早年喜欢在中原各地四处游历的?”

  杨瑾道:“哦,那是我师伯,上一任的掌门,跟你一样爱养蛇,不过他年纪很大了,前些年已经去世了。”

  应何从便朝他拱手道:“来日必去拜祭,药谷出事时,我虽侥幸逃出,但也九死一生,幸得那位前辈途径救助,送我毒蛇傍身。”

  杨瑾“啊”了一声,不大会跟人客气,便摆摆手道:“没事,不用谢,他老人家一直爱管闲事,而且很推崇贵派,回来以后唏嘘了好多年,一直念叨‘大药谷’念叨到死……”

  杨瑾话说到这里,突然顿住。

  他蓦地想起来,擎云沟地处南疆,与世无争,不重文也不重武,历代掌门都是醉心医毒,必是同辈人中于此道最有造诣的一个,好像就是从他师伯游历归来之后,突然变成了比武定掌门。

  年幼时他怕蛇,又背不下药典,每日只会舞刀弄枪,人缘可想而知……后来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努力试着接受他这个异类了呢?

  原来大药谷一夕覆亡的余波竟然波及到了南疆,他在不知不觉中身负长辈与同侪守护药谷的重任,却居然只醉心于自己的刀术,厌烦地临阵脱逃了!

  杨瑾大梦方醒地呆立良久,猛地一拍自己的脑门,掉头就走:“我先告辞了。”

  说完,竟然风驰电掣地第一个上马跑了,匆忙之间只来得及冲周翡一点头,竟忘了找她比刀的事。

  众人兵分三路,各自出发。

  又两日,短暂休整过的大军闪电似的从山谷中戳向曹军后心。

☆、第158章 斗转

  建元二十五年深秋,九月,授衣之时,霜花始降。

  初三那天,北斗两员大将巨门与破军应当送抵的信件已经迟了三天,曹宁接连派了两拨斥候催促,可惜三日不够往返,至今没收到回音。

  北端王曹宁有些心神不宁,临近傍晚的时候,在营中散步时,忽见木叶脱落,心里便无来由地“咯噔”一声,他吃力地弯腰捡起了那片枯叶,盯着上面干涸的叶脉,翻来倒去地看了半晌。

  随侍的亲兵不明所以,也不敢催促,摸不着头脑地看看落叶,又看看端王。

  “乾上坤下,天地否。”曹宁将枯叶卷在手心里,缓缓揉碎,“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亲兵奇怪道:“王爷,您说什么?”

  曹宁的眼睛被脸上堆满的肥肉挤得实在无处安放,乍一看,好像刀子割开的两条线,稍不留神就能日久生情地长到一起去,里面的精光也被压成了极细的一丝,越发刺人眼,他抬起头,望向黯淡的天光,喃喃道:“卦象上说我宜及早抽身……你信天意吗?”

  曹宁年纪不大,城府却很深,身边人从来不敢妄自揣测他在想什么,那亲兵突然听此一问,一时也不知该摇头还是点头,汗都快下来了,结结巴巴道:“这……王爷……”

  但曹宁好似只是自言自语,并不是想听他的答案,这会不等他说完,便突然转头道:“去看看,谷天璇的信到了没有?立刻叫人生火造饭,今日酉时三刻,谷天璇的信若还不到,就把原计划搁置,我们拔寨离开。”

  这句亲兵听懂了,闻言如蒙大赦,应了声“是”,撒腿就跑。

  谷天璇的信,怕是只有死人才能收到了。

  曹宁为人果断,毫不拖泥带水,说了酉时三刻走,多一会也不等,当晚便拔营上路。

  至于万一谷天璇他们按原计划从背后偷袭南朝大军,偷袭了一半发现己方援军没来会落个什么下场?那他也顾不得了。

  曹宁的出身已经饱受诟病,又长了这么一副身板,仿佛注定与大位无缘,曹仲昆在世的时候也很不待见他,对这个次子,根本连一眼都不想多看,曹宁多年来一点安身立命的根本,全是小小年纪便上战场,实打实的军功换来的。

  曹宁未必天纵奇才,但他就像一只海上的燕子,总是能最先嗅到风暴的气息。

  北军临时拔营,彻夜疾行,偏偏天公不作美,他们方才出发不久,便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巴山夜雨”,能涨秋池,此地纵然距离蜀中已经有一段距离,秋雨之势却不遑多让。曹宁的行军速度不可避免地被拖慢了不少,而天好似漏了,大半宿过去,雨水非但没有停下的趋势,反而越来越密,跟着雷电交加起来。

  北军行至一处山谷狭长之地,先锋方才入山,便有一条大闪照亮了半个天幕,谷中闷雷的声音慌乱地在山石上来回碰撞,好像自从地面之下传来的隆隆鼓声。

  一个传令兵发疯似的越众而出,从主帅处沿路往前飞奔,口中喊道:“停下!停下!王爷有令,后队变前队,绕路——”

  又是“轰”一声雷声,将那传令兵的吼声盖了过去。

  闪电恰似刀光。

  “九月初三那天夜里,嘿,北军精锐在交界附近遭到伏击,一溃千里,伤亡惨重,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哪,那人血给雨水一冲,就好似汇成了一道红河一样,一直奔着东边流过去了,百里之外河道里的水都是猩红猩红的,跑出老远去都能听见鬼哭!”

  庐州郊外,一处四面漏风的破酒馆里,几个南来北讨跑生活的行脚帮汉子在此歇脚,凑在一起,一边啃着粗面饼子,一边议论时局,常常发表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言论。

  “扯淡,还鬼哭,你听见了?”

  “我一个远房表叔家就住在那边,他老人家亲耳听见的!”

  “我看人家是怕你赖着不走,说来唬你的。”

  “你个……”

  周翡静静地坐在一边,等着杯里有些浑浊的水沉淀干净,将周围的聒噪当成了耳旁风——没办法,不是她不关心战局,实在是一路走来听太多了,怎么胡说八道的都有,一会说发了周大人神通广大,发了洪水冲走了曹军,一会说曹军所经的山谷闹鬼,将北军留下当了替死鬼等等……也就只好充耳不闻。

  “慢着,二位哥哥先别吵——那么曹宁遇伏,究竟是死了没有?”

  人群一静,方才讨论得热火朝天的那几位都闭了嘴。

  这时,只听一个角落里坐着的老者幽幽地开了口,道:“那曹宁恐怕是跑了。”

  那老者声音十分奇特,好似生锈的铁器摩擦在砂纸上,听着叫人浑身难受。周翡举杯的手一顿,寻声望去,只见那老者面貌十分丑陋,半张脸连同脖颈喉咙处有一道凶险的伤疤,看得出是刀剑留下的痕迹,除此以外,他两侧太阳穴微鼓,目中精光内敛,内家功夫应该颇有造诣。

  周翡一眼扫过去,那老者立刻便察觉到了,与她对视一眼后,冲她浅浅一点头,接着说道:“除了斥候以外,周大人有时也差遣一些咱们这样的人,替他探查民间的风吹草动,老朽老而不死,闲来无事,便偶尔帮着跑趟腿,几支队伍的旗子都还认得。那日想必是秘密打伏,我正好在附近,却全然无所察觉,半夜听见附近打了起来,连忙冒雨上山前去探看,竟见北军曹氏王旗被围困山谷,片刻后便倒了。那一战打了整宿,满山谷都是沾了泥的尸体,也有趁夜跑了的,完事以后照着闻将军的规矩,将战俘归拢,又把几个斩获的北军大将头颅高高挂起,我来回看了三遍,没有曹宁。”

  旁边有人恭恭敬敬地说道:“老前辈,你还认得曹宁?”

  另一人答道:“那有什么不认得,曹宁那一颗脑袋据说有寻常脑袋两颗大,我要是在,我也认得!”

  众人又一片七嘴八舌地议论起以曹宁的个头怎么才能不引人瞩目地跑出去,周翡见那老人撂下酒钱,慢吞吞地披上蓑衣,虎口处长满了老茧,磨得皮肤颜色都比别处深不少,她便忍不住脱口道:“前辈练过衡山剑法?”

  这还是她从吴楚楚那乱七八糟的笔记上看来的,据说当年的衡山剑派所持之剑样式奇特,有一条弯起的手柄,刚好能卡在虎口上,久而久之,那处便磨黑了。

  老人一顿,片刻后,轻声道:“现在居然还有小娃娃记得南岳衡山。”

  衡山密道于她有救命之恩,周翡本想同他说句什么,又觉得老人家站着自己坐着不合适,正要起身,却见那老者将斗笠往头上一遮,朗声笑道:“好,只要有人记着,我南岳传承便不算断了!”

  说完,也不待周翡回话,两步离了破酒馆,飘然而去。

  正这当,门口进来几个唱曲的流浪艺人,正好众人说厌了南北前线的事,便催着那几人唱些新鲜的,周翡将澄清的茶水倒在水壶里,撂下几个铜板,穿过闹哄哄的人群,正要赶路,便见那拉琴的朝众人团团一拜,说道:“诸位大爷赏脸,小的们正好听来了新曲子,今日同诸位大爷献个丑,唱得不熟,多包涵。”

  周翡已经走到门口,嘬唇一声长哨,将自己跑去吃草的马唤了回来,方才拉着缰绳预备走,便听里头又传来人声:“……这段曲据闻乃是羽衣班所做,唱词乃为‘千岁忧’所书,名唤作《白骨传》,乃是一段志怪奇闻……”

  周翡:“吁——”

  行脚帮一帮莽撞人不管什么“百岁忧”还是“千岁忧”,只一味催促,沙哑而有些走调的曲声幽幽响起,周翡逗留在门口,将白骨死而复生后四处找寻自己坟墓的鬼故事从头听到了尾——听到白骨历险一通,因其形容可怖,搅动得四方惊恐不安,最后总算找到了自己葬身之处,却发现自己的坟冢被另一具披金戴玉的骸骨鸠占鹊巢,于是纵身跳入滔滔入海的江水中,同大浪一起奔流而去,成了司水的精怪。

  周翡皱起眉,感觉这种漫无边际的胡编乱造确乎与之前那部《寒鸦声》如出一辙,不像别人冒名伪造的。

  所以是谢允亲自写的?

  谢允是醒了?

  他整天冻得跟鹌鹑似的,怎么还有闲情逸致写这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