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旧这样,”他轻声嘀咕着,“说了也不听,还是这么粗糙。”

“嗯?”我返身冲咖啡没听清。

“没事。”他一盖而过。

一时的沉默后,我打开话题:“学长,那时听说你中途结束学业留日了,没想到真能在此地久别重逢。”

“的确挺巧的,我都不知道你也来东京了。”他看似认真回答,如果仔细观察则不难发觉他的眼神一直朝向满姐的房间,若有似无。

“满姐回国了。”我顿了顿,便一语道破,“你若是来找她的,不好意思白跑一趟。”

“那劳烦你转交一下。”他回过头,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类似明信片的东西。

我一愣,接过:“好的。”

不经意埋首,卡纸的内容就那么毫无遮掩地映入眼帘,上面写有一则故事——

“从前有两个瘦子,相继来到陌生的城市。在这里瘦子们品尝了四顿大餐,分别叫作孤独、彷徨、坚持与等待,最后强撑成了两个胖子。后来一个胖子决定减肥,回到了熟悉的地方,这个胖子唯一的希望,就是另一个胖子早日找回原来的自己。”

翻到卡纸背后,则出现了显然出自他人之手的笔迹:“这个胖子来不及道别,来不及道谢,也来不及告诉那个胖子,她是这世上最了解他亦是他最了解的,最特殊的人。”

相信我,我几乎喜极而泣。

后来,我第一时间骚扰当事人,她看完我发去的照片送给我长达五分钟的缩鼻子声,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她感冒中,我自然非常嫌弃她,让她要掩饰也请酝酿个有新意的点子。

再后来,她遵守了之前送机时的承诺,将她和发小以及她和他间的起承转合和盘托出。很长,嗯,长得够写本书了。

再再后来,我由衷祝福她:“你一定要幸福,因为见证了你们的成功是我奋斗在这座城市的岁月中最难忘的经历。”

而她说:“你也是,因为我同样见证了你们的复合。”

满姐因故关闭了她红红火火的网上店铺,我自知能力单薄无法独自经营,遂干回了午夜守着便利店的老本行。

平时作息规律得可怕,上学,打工,凌晨回家,洗澡,能睡多久睡多久,接着上学,打工…回家后我总会打开电脑刷一遍邮箱,再刷一遍社交工具,以防环境变得真空。

这天登录QQ,初中班级群异常活跃,翻看聊天记录,得知当年的班干部们在为翌日的聚会做最后的核对统计。

姜替我报了缺席,出于好奇,我点击下载了群文件里的出席名单,才发现携家眷的不少,甚至还有拖家带口的,不禁一阵感慨。可惜感慨没处发泄,只得关闭,合眼,默念三遍“与我无关”,继续我一成不变的日子。

不料咒语失效,第二天方才下班,意外地接到了来自国内的电话。

“喂?”我接起,那头却一片嘈杂。

可能是聚会搞了通宵还没散场,我想着,便跟了一句:“你们好好玩吧,替我玩尽兴。”

正欲收线,却猛然响起了混乱的男声。

我顿时停下脚步,刹那血液凝固——这个声音我从未忘却,来自十亿飞。

我住的城市从不下雪

记忆却堆满冷的感觉

思念到忘记霓虹扫过喧哗的街

把快乐赶得好远

落单的恋人最怕过节

只能独自庆祝尽量喝醉

我爱过的人没有一个留在身边

寂寞他陪我过夜

他唱着,确切讲,吼着。

也许拜酒精作用,嗓音略带撕心裂肺,末了声音渐轻,传来隐约的抽泣。

“你喝醉了。”我说。

“嗯…”他模糊地应和,接着轰然倒地。

于是,万籁无声。

我将手机贴紧耳朵,保持着同一个动作。

走上回家必经的桥,其下的头班电车轰隆而过,其上的栏杆不时乌鸦栖息,其一旁的公寓依稀灯光亮起,其另一旁的商店街路人匆匆。

一切,就如日剧般。可现实,终究不是连续剧。

一切,就如未踏上这片土地时想象的一般。可现在,我舍不得挂断来电,也终究明白了我的生活中缺少了什么。

其实,我们也是两个胖子,强撑的胖子。

4.关键词:记得

回放至1999年12月31日,传说中的世界末日。

我本打算向尚既告白,却阴差阳错和同桌对酌了三罐。可当新年的烟花腾空跃起,十亿飞早就醉成一滩烂泥软绵绵地躺倒在长椅之上。

“真没用,”鄙视他,顺便嫌弃地弹他脑门,“连女生都喝不过,你还算是个男人吗。”

他仿佛饱受委屈般紧皱眉头,良久一声不吭。

“不过,恭喜你酒品不错…”

话音未落,他蓦地挺直身板,踉跄爬起,居然在居民区环绕的寂静无人的深夜公园中放声高歌:“Today is gonna be the day.That they're gonna throw it back to you…”

我忙冲上前捂他的嘴,无奈敌不过他的蛮劲,只得放任十亿飞继续兀自喊得撼天动地:“I said maybe.You're gonna be the one that saves me?And after all.You're my wonderwall…”

直到一曲唱毕,才重又倒回长椅缩成一团。

我不得不啼笑皆非,赠予这位五音不全却又激情四射的同桌。

而几分钟之后,我发现了他酒后的另一个癖好——有问必答,直言不讳。

“现在有喜欢的女生么?”

“没有。”

“那欣赏的呢?”

“没有”

“切,择偶标准总归有的吧?”

“第一个为之流泪的女生,”他倦怠地合起双眼,“我会娶她。”

第二日课间,我试探性问他还记得昨儿吐过哪些真言么,他倒好,一脸无辜:“喝醉时候的事完全不会留下印象,你听过算过罢。”

打工的便利店离家不远,途经一座桥,路过一条河,再拐个不大不小的弯,便看到了。

自从那次偶然在凌晨时分于上桥处的栏杆旁伏了很久很久,以后每日的零工结束,我都会花二十分钟趴在那里。

暂停。

暂停一下。

让仅剩忙碌的生活暂停一下,用静止的视角更好地观察运动的世界,以及惯性向前的自身。

五点多的光景,电车已开始运营,一辆接着一辆呼啸而过。我站在桥上,自上而下接二连三地快速阅过摇晃车厢内的各种神情动静,竟油然生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淡然。

毕竟时间尚早,乘客零星。他们大多插着耳机,戴着口罩,闭着眼睛,或倚或靠,随车轻摆。

累,这是我对这座城市中人来人往的最大印象。紧随其后的,便是努力,努力到拼命。

我也问过熟识的朋友同学:“累吗?”

他们答:“当然。”

“那,为何还要如此废寝忘食呢?”我又问。

他们听闻颇感惊讶:“因为做得还不够好啊,所以还需要努力,可不能给他人添麻烦。”

正解。

于是,在无数日无数夜无数次无数遍被洗脑后,暮然回首,自己已不知不觉地加入到这熙攘人潮中。

打哈日起,我收集了几大盒的原装单曲和专辑,其分布之广泛可以逃过我妈扫把抹布所及的一切角角落落,其总额之昂贵约等于过往我所有的饭前、零用钱、压岁钱的总和。原本美滋滋地认为来到这里简直就是老鼠跳进米缸,可出我意外的是,此后再未为家里的碟库添过一砖一瓦。更出我意外的是,日语歌似乎亦与我渐行渐远。

又一辆电车匆匆驶去,我插上耳机,打开手机音乐播放器。里头只有两首歌曲,其一为Oasis的《Wonderwall》,其二为陈奕迅的《圣诞结》。

随意搜索,然后下载。竟然,都和他有关。

十年前他唱“You're my wonderwall”,十年后他唱“狂欢的笑声听来像哀悼的音乐”。观众也好主角也罢,竟然,都和我有关。

幸好,他应该没有留下印象。

可我的手指仍不由自主地移向代表他的快捷键,就在此时,闹铃响起。

二十分钟结束,回家吧。

下班后至起床前,可怜巴巴的睡眠时间总会被各种电话打断,除了工作态度绝对呕心沥血的老板偶尔叨扰外,最常制造凶铃的便是交友不慎的损友们了。

通宵加班火冒三丈、被客户气得七窍生烟、空虚寂寞冷、羡慕嫉妒恨…没错,她们拥有成千上万种理由。

我无一例外甩下一句:“你们就不能报喜不报忧吗!”而后关机,蒙头做梦。

然而,是日喜从天降,突兀得有些措手不及。

蒜通知我:“下下周给我请假回来。”

“啥?”迷糊中。

“我说,给我请假回上海。”

“为什么?”

“我要结婚了。”

瞬间清醒,同时惊叫:“Oh my Gosh!”

引得准新娘一丝不满:“同学,你留的是东洋又不是西洋,应该说USO才对吧…”

我全然无视她的偏离重点:“我只想知道新郎是谁?为什么没告诉我你交男友了?”

“哦,”她平静道,“商场联姻。”

我愣了半晌,表示难以置信:“你…不是誓死不向利益屈服的么…”

“是吗?”蒜却说,“我忘了。”

“可我记得…”

“你记错了。”她断然说道。

她的语调不容置疑,她的声音格外果断,前所未有。如此这般强硬,使我不禁对自己的回忆产生怀疑,而去坚信她的话语。

“嗯,看来我记错了。”

我们,都记错了。

在紧要关头请假回国的代价便是闪人前为实验室付出全部的白昼与黑夜,才总算终于赶在婚礼开场前八小时滚到了新娘跟前。

新娘梳妆打扮中,瞅了我一眼,接着扔来一袭粉粉嫩嫩的小礼服,盈盈然对化妆师道:“麻烦往墙边那只熊猫的脸上盖一盒粉。”

化妆师遵命,果真不遗余力地刷了一层又一层。末了,从头到脚巡回了数遍,翻出胸垫全力以赴地塞了一张又一张,简直把我打击得体无完肤。

新娘蒜倒是十分满意:“不错,我要让我的伴娘们美煞四方。”

“岂不是喧宾夺主了…”我苦笑。

她莞尔,侧身探头张望窗外,确认房间里仅剩下了我们仨。

“我?负责走形势,不负责走心。”她说。

姜与我无言对望,均不知该说些什么。

“别这样,”蒜却宽慰起我们来,“我一直把二十五岁看作年轻同成熟的分水岭。二十五岁前我也做过不少疯狂的事情,跟穷小子谈恋爱,曾追爱至天涯,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无妨,就当成今后的笑料吧。”

“二十五岁后,不再做梦。认真过日子,择合适的伴侣终老,为既定的事业奋斗,多好。”见我们依然不语,她自顾自大笑,“你们到底在担心什么?和前任轰轰烈烈爱情长跑无疾而终却和现任短暂相识相濡以沫的人,我们身边多了去了,不是么?”

她笑得欣然,我望得平淡。

穿过晨光看向她的脸,仿佛依稀还能窥得当年的棱角,那个满腔正义擅长挑起对峙的同学,那个大雨中哭着长大不结婚的孩子,那个信誓旦旦要向父亲报仇的少女…已然离去,圆润无影。

时间不留痕迹,可以追踪的,大概唯有相伴多年的闺蜜一句衷心的祝福,以及一句“蒜,你变了”。

蒜的丈夫同为商界二代,据说热衷于深造学业,故和她相比,年纪虽相仿,却多了几分稚气未脱。

不过宾客们可不管你的来历背景,大喜之日图的就是热闹,何况富富联手的婚姻欲看好戏的人多得是,满大厅的人集体目标遂一致变成:放倒新人,包括伴娘伴郎。

这才发现,蒜变了太多。周旋、推诿、讨巧、撒娇,样样手到擒来,且酒量极好,令我和姜暗暗惊叹:“她什么时候如此具有酒店老板娘派头了?”

行至老同学席位时,半数宾客已纷纷告辞,新郎基本不支,蒜也有些摇晃。

她第一个冲到十亿飞面前,豪迈地伸出手:“来!坐我斜前方的自然卷!敬你!”

一抬玻璃杯,一饮而尽。

“再来!腹黑嘴贱不要脸的学霸!”

“再来!让我家葱葱哭的坏男人!”

空酒瓶不断地增加,蒜的倔劲随之膨胀:“我偏不信喝不过你这个三罐倒!”

“真不巧呢,”他沉闷了一晚终于开了口,“工作了几年,别的没长进喝酒倒是练出来了。”

新娘立刻不服:“上!混喝!”

我大惊,死命拉扯她的手臂,试图叫她就此收手。

不料十亿飞的犟性子也来了:“比就比!”

各种颜色的酒类依次呈上,姜哭笑不得地摇头:“初中时候,我们四个人一有矛盾便会发展成他们俩的死磕,多少年过去了,还这样。”

我却没心思回顾以往,不住心如擂鼓:不行,十亿飞不能沾混的,一沾即倒。

眼看他端起酒杯,我一个箭步上前,将杯子从他手里夺了下来。

“我替你。”

说罢,仰头而尽。

蒜的婚礼邀请了十亿飞。

从他步入酒店起,我们便不约而同地避开对方,即使我不由自主地替他喝干了他碰不得的混酒,我仍未正视他一眼。

直至豪宕地放下酒杯,我才记起自己同样不胜混酒的酒力。

可惜为时过晚,以至后来新娘拖着我和姜叙旧时,我已昏昏沉沉得一无所知。

我只知道,有人将我一把抱离了房间,缓缓地走了许久。

然后我问他:“你还记得吗?第一个为之流泪的女生,你说,你会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