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在清朝 作者:弄雪天子

喜欢研究神秘学,精通炼金术的技术宅法师,从一个类似无限的空间,穿至清朝的悠闲生活。

恶搞版简介:谁说到了古代就得过落后的‘蛮荒’日子,一技在手,天下我有,照样是想看电影看电影,想玩游戏玩游戏,深宫内院的女人们,自去宫斗宅斗,我闲暇时候,带着鲜花般的众美人,欢欢乐乐,悠哉游哉地看戏听曲儿…

欧阳泉和路采薇,尹西卿和芷云,他们全是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也只能无可奈何的遗憾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一章 穿越

第一章穿越

杨清音眯着眼睛,望着上方灰白的帷帐,心神有些恍惚,却难得地放任了。

也许是因为经历太过丰富,再一次遇见这种穿越,到没让杨清音纠结太久。

她收敛了心神,在这个摆设甚为古老的房间里躺了小半个月后第一次撑起身子,施展了一个水镜术,以往随手可为的施法,如今变得非常艰难,这个空间的魔法元素明显稀薄许多,规则也大有不同,她恢复了小半个月,才勉强能施法,看来,一切还有待摸索。

暂时放下其它,杨清音把视线落在水镜上,望着镜子里稚嫩的一张脸,不由得松了口气,那是个小女孩儿的脸,大约五六岁,虽然显得面黄肌瘦,皮肤不大好,发丝也干枯焦黄,但总算是个正常的女孩儿,而且眉清目秀,五官端正,不是什么歪瓜裂枣…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响动儿。

在门被推开的一瞬间,水镜消散于半空中,杨清音重新安安稳稳地躺回了床上。

进门来的是个大约十六七岁的青年男子,穿着身儿寻常的银鼠夹袍儿,脚上踩着千层底儿的布鞋,干干净净,眉眼硬挺,显出几分憨厚。

“团团醒了?”

“哥哥…”清音眯了眯眼睛,收敛起眸内的精光,含含混混地开口唤了一声儿。

男子低声应了,眉眼温柔,像往常一样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把妹妹扶起来,喂她喝药。

杨清音乖乖地把苦药咽下去。

男子叹了口气,又递过一碗儿糖蒸蛋给妹妹压一压嘴里的苦味儿。扭头却见床边儿的炭盆儿里的碳,俱是去年的陈碳,味道刺鼻,熏得他眉头皱了皱,低声咕哝了句:“再忍一忍。”

等清音吃完,才安顿她躺下,帮妹妹盖了盖被子,坐在床边儿哄着她闭上眼睛睡了,才离开卧房。

等兄长的身影消失,杨清音的神色便肃穆了许多。半靠在床上,摸摸了有些干枯的头发,尝试着打开自家的半位面,还是打不开,估计至少要重新修炼一年以上,才能勉强打开自家的‘小窝儿’了。

收起思绪,开始寻思自己往后的日子。

她本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父母早逝,她自己也因为重病,没上过学,只在家里读书,从小就喜欢研究古今中外的神秘术,尤其是对炼金术,更是喜欢的厉害,长大了,便在网上写一些有关神秘学的小说,她知识面广,写出来的东西显得奇妙而又真实,没两年便小有名气,拿着稿费,又用了些父母给留下来的遗产,在海边儿买了套房子,吃穿不愁,就日日在家里鼓捣炼金术,虽然没出什么成果,但总觉得自己冥冥中好像摸到了门路,也就越来越痴迷了。

却不曾想,某一天大祸临头,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一个类似于无限的世界里去,从此告别了悠哉幸福的宅女生涯。

在那个世界,当然是惊险的,恐怖的,但纵然有一千一万个不好,却也有一点儿好处——古今中外的神秘术资料,应有尽有,而且很便宜。

于是,杨清音便成了一名法师,并且开始搜集资料,研究学习自己最感兴趣的炼金术,其实,她一开始是想选择修真的,当然是因为她是中国人,天然还是对东方的东西比较熟悉,可惜,修真入门很困难,初期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也只好选择成为一名法师,好在条条大路通罗马,她对魔法的兴趣也是一点儿不低。

在那个恐怖的世界九死一生,磕磕绊绊地生活了许久,终究运气不好,还是死了,本以为从此灰飞烟灭,一睁眼,却再一次穿越到另外的世界。

杨清音,不,现在是芷云,瓜尔佳芷云,扬扬眉,笑了笑,觉得活着实在万幸,以后的日子当然还是得继续自己的研究和修行,对于痴迷的人来说,知识的魅力永远是无穷的。

但是,修行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道家说,修行必备的四大条件,财、侣、法、地。道理不分东西,对于自己来说,这些一样需要。

法,自己别的没有,‘法’绝对不缺。

侣,想要在这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同伴一起修行,恐怕不容易。暂时便不考虑。

地,自己甚至连浮空城的制造图纸都有,半位面里还扔着一堆建造法师塔的材料,当然,现在还不能想,打下根基之后再说。

财,这一点儿最重要。

无论魔法修行还是研究炼金术从来都是烧钱的活儿,可不像人们通常想象中的,炼金术就是随随便便能炼出一堆金子,相反,它需要用金子去堆出成就才对,而且,衣食住行,自己上辈子就是高要求,这一辈子照样不想委屈自己。

这些,恐怕就要着落在自己便宜哥哥身上了。

通过小半个月的探查,再加上用法术追溯这个身体的记忆,她已经知道,自己穿越的是康熙朝,如今是康熙三十七年,身份嘛,虽然自己的姓是瓜尔佳,满洲大姓儿,不过,他们家和这些瓜尔佳氏的满洲贵族没关系,祖上也没有什么知名人物,到了父亲一辈,才从盛京迁到京城,父亲做过县令,但是英年早逝,母亲也随着去了,现在自己的哥哥只是寻常旗人,因为自己从小体弱多病,哥哥怕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兄妹两个只好投奔外祖母,住在了钮钴禄氏府里。

芷云按了按眉心,觉得现今的身份大概和那位住进贾府的林妹妹有些相似,只不过,林妹妹一开始好歹还有老太太爱着,林府也是有势力的,自己就不同了,简直是一无所有,又不得老太太疼爱,也难怪自己的前身在这里过得不好。只是,满洲的女儿一向是尊贵的,按说现在管家的舅母不应该苛待自己,这里面,怕是有别的缘由吧…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自己到底不是钮钴禄府的人,离开很容易,反正哥哥已经成年,清朝旗人本来就有月钱,家里在京城也有一套分下来的房子,自己现在身体好了,用不着花费药钱,也不必找旁人照顾,家里只有两个人的话,绝对过得下去。

芷云琢磨着等身体完全好了,就说服他出去单过。不过,想要过得好,还得要哥哥明德上进才行。

旗人很少有参加科举的,大多倚靠祖荫,但是哥哥却和父亲一个心思,想要走科举的路子。只可惜他的天分不够,虽然努力,但是想要更成名就,恐怕还差一点儿,三十五年时曾参加过乡试,可惜未中,不过他年纪尚轻,心里还存着希望。

只是长辈和师长,对他俱不大看好,毕竟,想要金榜题名,不光是需要天分和努力,运气也顶顶重要,实在千难万难,明德看着又不像个有灵性的,这也许是钮钴禄家里对自己兄妹不大看重的原因之一?那么——炼制一些神秘药剂中的记忆药水,应该就能够解决问题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章 回‘家’

第二章回家

芷云在床上又躺了两日,才恢复了些许气力,能下床了。

养病期间,除了哥哥之外,她只见过一个被外祖母派来伺候自己的小丫鬟,叫春杏,这丫头是钮钴禄家的家生子,她姐姐又是跟在太太身边儿的大丫头,平日里很是心高气傲,骄纵得很,从不把从前有些懦弱,年纪又小的芷云放在眼里,要是有明德在一旁,她好歹还恭谨些,但要是明德不在,没少冲着芷云胡言乱语,说些不干不净的话。

芷云到没想着跟一个黄毛丫头计较,只是按照她的性子,肯定不会忍气吞声委屈自己,虽然她现在施法困难,但对付个意志力薄弱的黄毛丫头,还是很轻松的,随意在春杏身上施加了个暗示术,让她在舅母面前说了几句钮钴禄家嫡小姐的闲话,被掌了十下嘴巴,整张脸都肿了,怕是十天半月也消不下去,要不是春杏的姐姐求情,说不定会被那位太太一气之下给发卖了,不过,给主人家留下碎嘴的印象,这个春杏怕是再也没有出头之日。

对于这些,芷云也是做过便抛在脑后,她现在最要紧的是养好身子,无论是要做什么,身体总是根本,芷云可半点儿也不敢马虎。

能动之后,芷云便在房间里翻找了一遍,本来想找一些宝石玉石之类,刻画几个聚魔法阵,随身带着,冥想的时候可以使用,却没想到,她的家当实在太少了,珠宝首饰到有一些,不过看那样式老旧的程度,估计是这个身体的娘亲留下来的,想了想还是没动,只是取了几颗明德的棋子,材料虽然不好,但也聊胜于无了。

如今这个身子娘胎里便带病,要想养好,除了冥想之外,药补食补也很重要,但是在钮钴禄氏府里,这些都没着落。芷云也只好加班加点儿地冥想,又从记忆里翻出一篇练气养生的功法,吐纳呼吸,一点点活动手脚,增加这一双手的灵活度,对于精通炼金术的法师来说,一双灵活的手,是极为重要的。在这里不受重视,没有丫鬟仆妇在一旁伺候,到也不全是坏处,至少冥想的时候方便不少。

别说,这副身体虽然看着不好,但是资质却不错,至少比自己以前的那具身体好得多了,冥想几个时辰,到比过去冥想几日的效果还好。

芷云调养了好几天,虽然整体还是没有大变化,可关心妹妹的明德还是发现,自家妹子的身体确实好了,头发变得光滑许多,肌肤上的病态也消减了,精神气大好,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流光四溢,明德把这些看在眼里,面容也不由变得软和许多,似乎积聚许久的阴霾有了消散的迹象。

但是,随着身体的恢复,营养的补充迫在眉睫,芷云暗下决心,必须尽快离开钮钴禄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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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你这是干什么?”

明德一跨进妹妹的屋门,就看到芷云这么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儿,正拿着抹布,跪趴在地上擦地,整个房间一扫往日的阴暗,那些角落里遗留的污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他吓了一跳,急忙过去扶起妹妹,惊道:“你身子刚好一点儿,怎么就…春杏呢?”

芷云笑了笑,把抹布扔进水盆里,安抚地拉着明德坐下,才慢条斯理地道:“哥,你别急,我哪有那么娇贵…房间里灰尘太多,看着不舒爽,对我这身子也不好不是?我这才稍微收拾了下…”见明德脸上涨红,似乎想说些什么,芷云急忙又道,“你先听妹妹说,咱们现在住在郭罗玛玛这儿,到底不是自己家,下人们纵然有那偷奸耍滑的,咱们教训也不合适…舅母,舅母又…”

明德脸色大变,见妹妹身上只穿了一件儿单薄的夹衣,因为天冷,手上冰冷,蹙着眉,明明只是小小年纪,却已然带出来几分抑郁,又想到阿玛留下的家底大半儿都孝敬了外祖母,自己的月钱也交到了账房,自己一向节俭,和妹妹两个根本花费不了多少,自己的月钱,应该足够了,可他还好,吃的用的都不短缺,这几日却见妹妹平日里的饭菜竟然没什么油水,甚至还不干不净的,房里的丫头春杏经常偷懒,洗扫的时候也只顾表面,很不经心…他心里大痛,思量妹妹前日里说的话,本来还有些犹豫,这下子却是下定了决心,寄人篱下的滋味,他可不想再让妹妹受了。

明德缓缓坐下来,拉起芷云的手,低声道:“罢了,既然团团的身子好了,咱们也不好再打搅舅舅,搬出去吧。”

芷云眨了眨眼,应了一声。看着明德沉稳的气派,心里感叹,要不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自己这个哥哥虽然只有十七岁,但是已经很有担当了。

明德行动起来到是利索的,不过两日工夫,两兄妹就收拾了从家里带来的行囊,也没什么东西,最要紧的只是阿玛留下来的一些书册,装了小小一箱子,明德怕搬家损坏了,先派人送去先生家里寄放。

收拾完,两兄妹便去拜别了外祖母,舅舅,舅母等一干亲戚,外祖母虽然不大喜欢芷云,但对明德还是很疼爱的,拉着说了好一会子话,听舅舅说了几句勉力的话,舅母大约因为碍眼的人要走了,居然也不曾给他们兄妹脸色看。

顺顺当当离开钮钴禄府,坐在马上上,芷云暗自松了口气,居然难得有了几分雀跃,懒懒地倚在车窗旁,掀起帘子的一角,向外望去,钮钴禄府前后都是小巷,大约走了一刻钟,才上了大路,整整齐齐的青石板路,两旁斗拱飞檐,当铺书局,酒肆茶楼,琳琅满目,果然是一派繁华气象。

芷云正看得起劲儿,忽听明德低声笑了起来,一扭头,就见一向有些刻板的明德叹了口气,搂住妹子的肩膀,道:“团团大病了一场,居然机灵活泼了许多,这才对嘛,咱们满洲的姑奶奶,就该大气些。”

芷云眯着眼,靠着哥哥,感觉到一双算不上厚实的手一下下拍着她的后背,眸子里暗光闪动,忽然觉得这生活变得真实起来,一颗心也不像初来乍到时那么空虚。

家里的宅子不大,是个方方正正的四合院儿,离朝阳门外的商业街不远不近,周围全是寻常旗人百姓家,没有什么高门到户,到是有闹中取静之意。

望着古旧斑驳的大门,明德拉着妹妹一边儿四处打量,一边儿感慨万千地道,“咱们许久没回,家具都旧了,被褥都有一股子霉味儿,一时半会儿,怕是住不得,还有,平日里哥哥要去读书,妹妹一个人留在家里可不成…”

芷云看了看,对这环境还算满意,眼珠子一转,笑道:“哥哥别耽误了学业,家里的事儿就交给妹子吧。”

明德一怔,低头看着自家妹妹一本正经的小脸,不由莞尔道:“团团这么小,就知道要给哥哥管家了,可真了不起!”

芷云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儿,知道明德只当自己说笑,根本没指望自己这个小姑娘,当下也不说破,只推着他去读书。学堂里的先生姓刘,学问不错,只是为人特别重规矩,明德是轻易不敢请假的,现在虽然不放心妹妹,但还是被芷云劝说走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章 家务

待到明德离开,芷云看了看满屋子的灰尘,斑驳的墙壁,墙角处遍布着蜘蛛网,掩住嘴咳嗽了声,她前世就爱干净,最是受不了灰尘,径自走过去把所有的窗门全都打开,帐幔窗帘,拆洗的被褥,通通扔在院子的青石地板上,然后从包袱里拿出个半旧的红木匣子打开。

盒子里第一层装的俱是明晃晃的珠宝首饰,累金镶珠,羊脂白玉,她额娘毕竟也是钮钴禄府的小姐,陪嫁的都是好东西,芷云却看也不看,径自打开第二层,这一层里却是装了好几个巴掌大小的墨绿色不知材质的盒子,盒子盖儿上刻着六芒星,六芒星中央则显示着几个简单的符文。

芷云脸上露出几分心疼,这些微型符文法阵,全是她这半个多月来的成果,绘制出来颇为艰难,不过,芷云想了想,还是挨个从盒子里面抓出几个,这些法阵都是硬币形状,大小不一,最大的半个巴掌,最小的只有米粒大,看起来很普通,但是握在手中,却能感觉到能量微微涌动。

小心地把符文法阵依次在房间庭院廊道内安装好,芷云退到门外,念了句咒语,就见府里顿时狂风大作,清泉喷涌,那些灰尘污物都被风卷着堆积在庭院里,衣物帐幔之类则被清泉裹在半空中旋转搅拌。

过了足足有大半个时辰,院内响起一阵轻微的噼啪爆破声,芷云才出了口气,走进庭院里收拾了法阵的残骸,没办法,这些法阵大多是用石块儿或者从土中提炼的金属所制,全是一次性的消耗品,用来打扫卫生确实浪费,可是,以芷云现在的状况,驱动法阵没问题,可要直接施法,那用不了一刻钟就得被抽成人干儿,为了省下些打扫卫生的气力,也顾不得浪费不浪费。

大面上变得干干净净之后,芷云才开始归置家具,整理房屋,清理庭院,就算有法术帮忙,也是忙活了一个多时辰,整个家才焕然一新,再没有初来时的斑驳。

芷云累得腰酸背痛,忍不住皱了皱眉,开始怀念起自己的构装仆人来,过去她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万事有仆人打点效劳,舒服得很。

天色将暗的时候,明德急匆匆地回到家,下了马车,一进院门,却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眼睛,几乎怀疑自个儿走错了地方。

入目的再不是那毫无人气的落败房子,庭院里枯死的花卉不见了,充满了草木馨香,青石板的地面一尘不染,干干净净,厚重的被褥晾晒在院子里,竹竿上挂着已经洗涤干净的衣物,明德漫步走进正房,里面的摆设也是大异于往常,地上绛红的线毯似乎已然洗去了时光带来的老态,恢复如初,家居摆设虽然简陋,但是清新自然,小窗上挂的是玄青竹叶暗花帐帘,罗汉床上铺着湛蓝色的垫子…

“这是…这是…团团收拾的?”明德目瞪口呆,一回头,就看见娇小的妹子站在门口儿,一张小脸红通通的,额头上带着汗渍,忍不住眼眶发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酸痛不已,却硬是把泉涌的泪水吞了回去。其它满人家未出阁的女儿,哪个不是当成姑奶奶供着,哪里会做这些杂物…

“哥哥,咱家以前的摆设我不记得了,你看看,收拾得还好吧…”

“好…”明德一把把芷云抱起来,就像抱小孩子一般,将她紧紧地攒在怀里,“好妹妹,好妹妹…只是以后可万万不能这么劳累了,哥哥已经找了人牙子,咱们家虽然不宽裕,可哥哥绝不会让你跟着吃苦…”

芷云先是皱皱眉,有些不知所措,随即感觉到肩膀上湿漉漉的,心里也忍不住一叹,这半个月来,她已经知道明德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哥哥,其实这个新生真是不错,有健康的身体,有亲人,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儿,是到了要好好经营生活的时候了。

过了半晌,明德似乎也觉得自己失态了,脸上不由发红,芷云连忙挣扎着下了地,明德也收敛了情绪,这才细看自家的房屋布置。

一日工夫,家里变动不大,芷云也紧紧是打扫了卫生,但书房却是收拾妥当了,四面紫檀木的书柜光滑如新,书桌上暂时先摆放了烛台,本来芷云是想先做出个简易的魔法灯来,可是因为还没想好怎么把自己的炼金术摆到台面上,一时只能先放下,不过,既然要在这里过日子,自己也要利用自个儿的本事改造家里,让自己过得舒适畅快,这事儿就不可能完全瞒住生活在一起的嫡亲哥哥,迟早要斟酌个说法把他糊弄过去。

明德抚摸了下光洁干净的书柜,打开自己的书箱,挨次把书搁进去,全放入,也只占了小半层,心里波澜汹涌,记得当年阿玛在的时候,便很喜欢读书,只是旗人家里想要上进的大多看去当兵,考科举的不多,甚至还被人看不起,祖辈根本没有多少书籍传下来,而阿玛年轻的时候没多少钱财买书,却还是着人打造了大大的书柜,想着以后慢慢把它填满,却不曾想,阿玛英年早逝,这书柜也没了意义。

芷云不用法术查探,也知道明德在想些什么,自己这个哥哥用功有余,天分实在一般,就像她那位早逝的阿玛所言,哥哥努力的话,中个秀才很有希望,再努力,说不定能中个举人,只是想进士及第,怕是难了。就如今这些书,明德哥哥还吃不透,当然也就不可能想着再去添些什么。

芷云深吸了口气,暗下决心,这记忆药水不能耽误了,早一天制出来,自己就能早一天过上真正的舒舒服服的宅小姐生活。

今日刚刚回家,厨房里当然没有开伙,明德去外面买了些吃食,为了妹妹的身体着想,他买的食物很精致,味道鲜美,荤素搭配得不错,与钮钴禄府比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这些普通的东西,到底入不了芷云的眼。

她虽然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没多么讲究,可后来却是讲究的很,每日用餐,不但色香味挑剔,还得有特殊功效才成,可如今为了养身,不吃也得吃,硬逼着自己吃了两碗饭,把明德喜得不得了,却又疑心妹妹在外祖家里根本吃不饱饭,心疼不已,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挣出功名来,光宗耀祖,让妹妹过上好日子。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章 药水

明德手里捧着本《尚书》,眼睛却看着对面儿正写字的小妹妹,脸上忽喜忽忧,但总是喜多于忧的。

芷云一个精通炼金术的法师,对双手可以说是控制精微,虽然以前很少用毛笔,但是这会儿一笔端端正正的楷书,还是写得极为漂亮。

“团团…”

芷云叹了口气,搁下毛笔,抬头望着一脸恍惚的兄长大人,笑道:“哥,你就放心吧,咱们家没有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等到妹妹求得师傅允许,能告诉你的时候,自然不会有一星半点儿的隐瞒,至于现在,您就放宽心,好好读书才是正经,至于我的事儿,您可千万别在外面露了口风,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用不着妹子我这个小丫头说吧…”

“当然,哥肯定不会说出去的。”明德脸色一变,正容道。

芷云也很无奈,若是自己的精神力恢复正常,哪用这般麻烦,纵然想用催眠的手段在明德的脑子里加入点儿虚假记忆,也不是难事儿,可是如今,最多也就能用一些暗示术,让他无意识地相信自己说的话罢了。

“对了,那些药水还好用吗?”

一说起这个,明德也顾不得忧愁,脸一下子亮了,喜滋滋地道:“实在好用,以前背书百遍,也不如现在读一遍来得有效果,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也差不太多…”

一开始妹妹拿着拇指大小的琉璃瓶子找到自己,说这是可以提升记忆力的药物,当时明德还当小丫头开玩笑呢,毕竟,天底下哪有如此神奇的药。只是团团一直坚持,非逼着他服用,明德相信自己的妹子总不会害了自己,再加上那药物味道挺好闻,还有一股子水果味,像是水果调制的,为了哄她开心,也就没多想,乖乖喝了。

喝的时候明德不在意,可喝过之后,效果显现出来,却把明德惊得不轻,整整两个时辰,先生教的东西一听便能记住,书本过目即能背诵,那几天,还是明德第一次在学堂上出尽风头,众多学子们惊讶得眼珠子差点儿掉出来,连刘先生都意外不已,抚着一把胡须,连连夸赞明德终于开了窍儿,科举有望。

“那也不能多用,一日最多用一瓶,保证两个时辰的效用就够了,多用了于身体无益。”芷云想到自己一开始得了这药水,也是兴奋得不得了,简直是被那种畅快感迷惑住,把药水当水喝,一天一大瓶,夜以继日地阅读资料,天天不间断,结果半年后后遗症出来了,头痛欲裂,精神力涣散,只好放弃研究,足足修养了一年多,才算恢复正常。

“两个时辰尽够了。”明德却不贪心,相反,他很知足,有如此奇遇,已经是烧了八辈子高香的好事儿,哪还能求太多,只是——“团团,你那个师傅教给你的东西,对身体无害吧?”

当时知道了药水的效果,明德开心之余,却是不明白自家妹子一个六岁稚女,怎么会有这种奇妙之物,当日回家,急忙抓着团团追问,芷云却只告诉他,在钮钴禄府的时候,有一个神仙入了她的梦,把她收为弟子,其它的却不多说,只推说以后等求得师傅允许了,再告诉哥哥。

要换了别人说这话,明德对这么奇怪的事儿肯定不会相信,可是团团一个小孩子,又是自己嫡亲的妹子,怎么可能编出这么离谱儿的谎话来糊弄自己,而且,如今是清朝,人们对怪力乱神的事儿还是相信的,又不像在现代,YY小说一大堆,这种话连小孩子听了也只会一笑了之,何况,记忆药水这么神奇的东西,明德用了,见识到效果了,他就是想不相信也不行。

芷云却没想到,明德相信了她的胡编乱造,却又患得患失起来,既觉得妹妹果然很有福气,居然有如此奇遇,可又担心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对妹妹有什么害处,让芷云不得不挖空心思安慰他许久。

陪着明德看了会儿书,芷云便回到自己的卧房里,她的卧房还来不及布置,显得很空旷,除了一张罗汉床,一个黄杨木的妆台,一套酸梨枝的桌案座椅之外,别无它物,根本不像是满洲贵女的闺房,到是墙边靠窗户的地板上设置了几组精细的符文,里面摆放里两盆儿粉红的植株,只有巴掌大小,枝叶繁盛,叶片宽大带刺儿,还隐约透着一股子药香,闻起来极为舒爽。

这种魔法植物是记忆药水的主要材料儿,芷云央了明德,买回来一些植物和药材种子,自己设置符文阵法合成培植出来的,因为条件简陋,没有专门的炼金实验室,统共只存活了这两株。

这还是记忆药水是神秘药剂的基础,这类魔法植物种植简单,其它的想要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种植成功,恐怕很困难,可是,想要配制神秘药剂也好,治疗药剂也罢,魔法植物总不可或缺,没有材料,芷云的本事纵然通天,也配不出东西来。

进了屋,芷云戴上一双透明的手套,从腰上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墨色的绘了符文的椭圆形器皿,以指做剪,切下两个叶片,然后从桌案上拽过一个石头盒子,激活了上面的符文法阵,那石盒子便延伸扩展,变成了个简单的操作台。

花了一个时辰,先调配了两瓶记忆药水,说起来明德这人挺有福气的,神秘药剂大多味道很古怪,芷云从前配药,一向只求效果,从来没有关注过口味,可是在这个地方,担心明德接受不能,对味道很是上心,虽然本来随手可配的药水,现在耗时增加两倍,但闻着蓝色的药液里散发出来的,若有若无的水果香味儿,还真比那些恶心的药液赏心悦目得多。

自从给透露出些信息之后,芷云就明着要求哥哥给自己收集材料,从各种金属到各种宝石,从普通植物种子,到名贵的药材种子,明德都收集了不少,但是相对的,钱也花出去了大把,芷云虽然从来没兴趣管理俗物,但也知道家里不宽裕,明德一个月有三两银子的月钱,不算少了,加上父母留下的家当,外祖母和舅舅逢年过节给的赏钱,现在积攒下来,算算也有百十两,他们兄妹两个过活,怎么也尽够了,可要满足芷云炼金的需要,还差得很远。

芷云就琢磨着,是不是弄出个不大惊世骇俗的成品,卖出去赚一笔,研究嘛,不能只出不进,可是,以前为了生存,她制作的东西大多都是武器,如今研究方向必须得改变了,以生活为主才是,研究生活类的炼金品,当然比研究武器需要的材料也好,能量也罢,都少得多,质量上也可以通融,但是需要费的心力,可一点儿不少。

一时半会儿,芷云也不知道拿出个什么样儿的成品去,既能赚钱,又不会引人注目,要知道,这里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在自己羽翼未丰之前,万一因为太高调,不小心让权贵盯上了,自己纵然能逃开,可想要的安逸舒适的生活,怕是就此没指望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五章 书社

一年的时间,悠悠过去,说长不算长,说短,却也不短,已然足够芷云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眼见春日将近,寒潮却侵袭了京城,天上落了鹅毛大雪。

傍晚,晚霞给洁白的大地镀了一抹亮色。

一辆马车缓缓驰来。

“老爷,到了。”

赶车的车夫撩起帘子,先下来的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后面紧接着便有一保养得当,看起来到似三十多岁,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步下车,两个人全裹着皮袍,打扮得简简单单,但通身书香气,气度不凡,显然是出身。

这地方虽然离朝阳门不太远,但并不是什么繁华的地段,远远看去,也不过是一处普通的农家庄园,只是园子被一圈花草树木包围着,尤其是那一圈的红梅,此时开得正盛,远远便闻幽香扑鼻,各种树木枝桠相连,十分奇特雅致。

青年一抬头,就见朱红的门上挂着个木制招牌,上书‘文苑书社’四个大字,招牌只是普通的材质,这四个字却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尽得书圣的真髓。

青年眼睛一亮,又见两边墙壁上贴着副对联——‘喜有两眼明,多交益友。恨无十年暇,尽读其书。’也是行楷,与招牌相得益彰。

“爹,这地方不错啊,有意思!”

那中年人却不理会他,搓了搓手,径自推门而入,进了门,便是一条石子儿漫的羊肠小路,小路一边是个极大的水塘,约有三四亩大小,里头水色碧青,水面上几道竹桥纵横交错,长廊蜿蜒,几个竹制水亭错落点缀在湖面上,说来也奇怪,今年北京冬日寒冷,池水大多结冰,可这水塘却是碧波荡漾,不但没有寒气,仿佛还带着一股子暖意。

在水上的竹亭里,已经有几个书生装扮的年轻人捧卷读书,偶尔有朗朗读书声隐约入耳,但园子里还是极安静的。

那青年看得发呆,被他爹扯着才向前迈步,一边儿走一边儿嘀咕:“京城什么时候冒出这么个地方,我怎么不知道?”

“敦复?”

“文泉兄?您怎么也来了。”中年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呼唤声惊得一转头,就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正急匆匆往前奔,他的脸色通红,额头上汗水淋漓,显然是赶得很急,一到跟前,便一把拽住中年男子的袖子,脚下不停,“快跟我去,听说前日有五十八枚《六韬》的竹简出现,老黄他们看过,很可能是真的…衡臣,我和你爹有事,你小子先到大堂看看…”

“爹?您这是去哪儿?”那被唤作衡臣的青年,还来不及说什么,自家父亲便一阵风般从眼前晃了过去。他挑了挑眉,有些哭笑不得,自个儿这是被扔下了,只是,这位是长辈,他也不能说什么,只好乖乖自己往前走。

穿过廊道,正北方一共是五间房子,只有中间的大门是敞开的,衡臣推门走入,一下子便愣住,这屋子里面可比外面人多得多,一排排方桌儿错落有致地摆放在屋内,许多学子三两成群地聚在一起,椅子差不多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干脆席地而坐,甚至有人站着。

不过也是,天这么冷,确实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在园子里挨冻。

这是一所方方正正的大屋子,墙上有一些画作诗文,地上窗边摆放着花木盆栽,中央矗立着直达屋顶的书架,乍一看去,足足有几十排,上面的书籍密密麻麻,看得人眼花缭乱,就连衡臣也忍不住被惊得呆住,要知道,他们家的书房藏书也不少,但这么多的书,还是第一次见到,恐怕就是皇宫大内的书库,也不过如此,而且,他只聊聊几眼,就能看得出来,书架是按照经史子集和年代分文别类地排列,很是清晰明了,这些书更是保存得十分完好,甚至有不少他曾有幸耳闻,却不曾看过的,而且绝非粗制滥造,本本都是好书。

在书架旁边的墙壁上,书着一行斗大的字——‘文苑书社注意事项’,非常显眼,老远便能看得清清楚楚,衡臣走过去,见下面列的是各类书籍所在位置和这书社的各项规矩,一目十行的扫完,衡臣眨眨眼,啧啧称奇。

寻常士子在这地方读书,只用在读完离去的时候交纳三文钱‘书本保养费’即可,若是想要外借书籍,则需要每日花费三文,而内里还有一部分书籍,这些书极为罕见,也非常珍贵,因此不能外借,只能在书社中阅读。

不过,若是果真想要,到可以花费一些纸墨钱,请书社的人帮忙翻印,三日后再来取,衡臣四处打量了下,见有许多才子在这里登记翻印书本,连一般的经史子集也有人印制,显然,这里花费的银钱,可比在外面印刷一本书要便宜许多,而且,质量若都跟书架上的书差不多,哪怕略差一些,也很值得收藏了。

其它林林总总的措施也很多,比如书社还设有休息室,免费给读书疲惫,想要休息的学子们提供茶水,点心却需要付钱,若有人不想在大堂中读书,也可选择单间儿,费用就要略高一些,需要一钱银子。

衡臣眯了眯眼,对这书社的主人平添了几分佩服,先不说钱财,只这书社能够让许多名人雅士,或者准备参加科考的秀才举人云集,就不知道能给此间主人带来多少好处了。

衡臣胡思乱想了一阵子,终于忍不住心动,走了过去,随手拿了一册《周礼》,这书用小牛皮包裹着,四角镶嵌了薄薄的银片,握在手里,触感十分舒适,闻起来隐约带着花草的馨香,打开一看,书皮上贴着一张便签,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曾经阅过此书的人名,这些名字他大多不认识,但也偶尔看见一些德高望重的先生的署名儿…

这‘文苑书社’的幕后主人,自然是瓜尔佳明德。

在半年前,芷云就根据扫描仪的原理,制作出了一批微型收集器,放出去收集了各种书籍资料,一开始是为了了解这个时代的信息,对芷云来说,想在一个地方站住脚,信息收集工作是重中之重,只是后来收集的信息太多,她又用炼金术制了一套打印机器,把收集到的书籍资料打印出来,制成书籍,正好提供给明德阅读。

明德是个爱书的,得到这些,自然欣喜若狂,后来因为芷云练习炼金术用的材料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珍贵,家里的花费渐多,明德很是发愁,甚至有了要把书卖出去一部分的心思,可这本看看,那本儿看看,哪本儿都舍不得。

其实,随着魔力的稳定提升,芷云想要钱如今已经很容易,她提炼出来的,哪怕对她来说是废品的各种人工晶石,看上去也和这个时代的宝石有得一拼,随随便便卖出去一些,家里的银钱便缺不了。

可她一向谨慎惯了,哪怕没人会去追查,也想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来钱渠道,一琢磨,干脆就出了个主意,自己造了一些人工宝石,制成首饰,让明德乔装打扮出去变卖了,有了第一桶金,就把自家周围的两处民宅买了下来,改造一番,建起这个文苑书社。

反正瓜尔佳这个姓氏是满洲大姓,祖辈上有个喜好收集古籍书本的也不奇怪,这样的书社,租书,借书,是很雅的事情,又不比那商贾之事会让人看不起,既可以光明正大地赚钱贴补家用,又能让明德结交一些有才的朋友,甚至芷云都没想到,竟然不光是一些贫困的学子到此读书,名气大了之后,竟然连康熙朝一些个有名的大儒都来了,这也算是意外之喜吧。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六章 备考

隔壁的书社人来人往,明德却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读书,今年他要参加乡试,此时是紧要的时候。

为了即将到来的乡试,芷云可以说是下了血本儿,撒出去一批制作非常困难的高级微型‘扫描器’侵入到皇宫的御书房,扫描了平日里当今圣上喜读的书籍,还特意搜集了历年的科举试题,总结了各位考官的出题特点,编写了一份儿科考重点的本子,这东西明德看过后就喜欢上了,从此一直带在身边,连睡觉都压在枕头底下,看样子是把它当成科考的制胜法宝了。

明德书房面积不小,但却因为那本来空荡荡的书柜已被排得满满当当,并不显得空旷,墙壁和地板上都被芷云嵌入了聚热法阵,暖烘烘的,身处其中,根本用不着穿厚衣,烧火炉,桌案上搁着一盆儿较为矮小的杉木盆景儿,看着不出奇,但枝桠上却缀满了小颗的晶石,按照光照的情况发光发亮,自动地转移位置,始终保持着书桌前最合适的亮度。

因为家里被芷云大改造过,明德很担心太显眼,万一让外人看到,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他把自己的疑虑说给宝贝妹子听了,芷云却只是一扬眉,丢下了句:“哥哥安心,不能让外人看的东西,外人绝对看不到,眼睛就算看见,心也看不见。”

芷云虽然讨厌麻烦,但让她明明能享受到,却因为不想麻烦而不去享受,那她到宁愿麻烦些了,好不容易来了这么个地方,有了一次新生,哪里还能让自个儿过得不痛快!

见妹子丝毫不放在心上,明德忐忑了两日,见他新买来的两名小厮都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消息传出去,再加上他现在踌躇满志,一心希望能在乡试上一句功成,没太多心思去担心别的,也便信了妹妹的话,丢开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