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参果不是二十一世纪比较常见的那种‘茄瓜’,而是队长在无限世界里购买到的奇异种子,又让芷云在魔法植物园里栽培成功,当然,效果不可能像《西游记》里那么逆天——

《西游记》里说,人参果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

若真如此,芷云哪还有耐性去培植?一万年之后,她早化成灰了。至少芷云在魔植园里栽培的人参果,一日就有大约五六百颗成熟,除了一部分入药,一部分食用,芷云还挑了一些好的酿酒用了,可是,还是有些泛滥成灾。

还有什么——“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要真如此神奇,那自家队长也没本事搜罗来这么多种子。

目前这人参果确实有延缓衰老,美容养颜的功效,但是,这都是因为它是用魔植园里的生命泉水,配合魔法培植出来的。

当年芷云的魔植学总是没什么进境,魔法植物园里稍微娇气些的药材植物就是种不活,不是魔法注入太多,就是不够用,所以,芷云一狠心,背着队长,拿自己攒下来的点数,换了一口生命之泉,结果,让队长给骂了一顿。

这生命之泉虽说名字好听,也有很强的增强生命力,疗伤止痛,治疗疾病的作用,可是,当时他们确实用不着,无限世界有很多又便宜,又有效的疗伤药,对于一个法师来说,延长生命的法子更是数不胜数,再说,只要剩下一口气,哪怕缺了胳膊,少了腿儿,任务完了,回到空间,照样能恢复如初,这生命之泉除了昂贵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那时候芷云挺后悔,可是,现在却无比地庆幸自己的一时迷糊。如果没有生命之泉,魔植园就算废了,那样的话,想在如今这个地方找到可以炼制药剂的植物,绝对千难万难。

明德和如燕满意地各吃了两颗果子,虽然还想吃,可是马上要吃饭了,两个人都不是不知道节制的那种人,还是依依不舍地让十月拿了下去。

用过饭,芷云便回了房间,明德却没去书房,反而拉着如燕回了卧室。

“老爷?”如燕见自家老爷在房间里绕来绕去,脸上似有疑难,不由好笑,她这个相公在外向来稳重,总是摆出一副严肃模样,就连圣上也夸赞他年纪虽小,却无丝毫浮躁之气,可堪大用,可是,在家里,他却喜怒形于色,心里想什么,面上就表现什么,嘴上就说什么…这样的性子,她虽然觉得不大好,心里到是喜欢的。

“团团今年十二岁,明年就要选秀…是不是该请个嬷嬷来教教她规矩,她身边儿现在的崔嬷嬷虽然好,但对她过于溺爱,我瞧着在崔嬷嬷眼里,从来不觉得我们团团的规矩有什么不对,可是…还有,那什么女红啊,管家之类,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该上上心…”

扑哧…

“如燕?”

“咳咳,老爷喝口茶,歇歇气,妾身明白老爷的意思。”如燕挽着明德坐下,从床头拿了个小巧玲珑的荷叶荷包递过去。

明德接过一看,见荷叶绣得栩栩如生,做工好的连针脚都看不见,不由惊讶道:“夫人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妹妹做的。”如燕摇摇头,她也觉得奇怪,平时总见自家小姑窝在西厢里鼓捣些看不懂的东西,根本不见她练习女红,可是,她那双手,却是巧得惊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赋异禀?

不多想,如燕又拿了明德的腰带,鞋子,帽子,小配饰,一个个摆给自家相公看,“看看吧,你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妹妹亲手打理,她的女红,妾身可万万比不上。”

明德愣了,惊讶地抬头:“我竟然不知道?”一股暖流涌上,愧疚也不由袭上心头,妹妹亲手给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么多年来,他这个自以为最疼爱妹妹的大哥,居然没有注意到,还以为是针线上人做的。

现在想想,自己也未免太粗心,如今不说,当初刚刚安家,生活条件不好的时候,自己的衣服鞋帽也一向贴身又舒适,不是妹妹亲手做的,还能是谁?

如燕拍了拍明德的手,莞尔笑道:“所以…老爷不用担心,咱们妹子的女红也好,厨艺也罢,全是顶尖的,就是规矩,她也不是不懂,不过是在家里,松快些罢了,有外人在,芷云的行走坐卧,可从不出半点儿差错…”

看着明德若有所思,又很骄傲的脸,如燕心下感叹,岂止仅是没有差错,芷云格格哪怕是不出声儿,也能让人如沐春风,行止就算很随意,给人的感觉也是大气爽快,而不是没有规矩。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七章 嬉戏

半位面的实验室里,一个三米高的炼炉中闪烁着火光,旁边的传送带裹挟着一批又一批闪闪生辉的金银珠宝灌进炼炉里,不一会儿,这些金银珠宝就去芜存菁,注入魔法,变成了一堆方方正正的金属箔片,从另一个门输送出来,被吞进牛型构装体的肚子里,运进了储藏室。

哎,芷云站在一边儿看着,心里却想,要是大哥知道自己这么败家,不晓得会不会惊晕过去?

实验室里纵然开启着十八个寒冰法阵,可是还是又闷又热,只在里面呆了小半个时辰,芷云就有些受不住。这具身体,毕竟不如以前的皮糙肉厚,不等这一批材料处理完,她就早早地回了家里,让七月、十月烧好水,准备沐浴。

不是不想在自家的别墅里面洗,可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府里有心灵手巧的小丫鬟们伺候着,可在半位面中,细心体贴的构装仆人没有做出来之前,那就得万事自己动手,芷云也只好暂时放弃别墅中那也算方便的按摩浴缸了。

浴池中,乳白色的晶莹剔透的液体,隐约散发着一股清爽的香气,芷云一只手举着琉璃的高腰酒杯,看着里面金黄色的蜂蜜玫瑰露,另一只手捏了一颗圆溜溜的花生,塞进嘴里。

矗立在浴池旁边的桌案上面,立着一个看起来怪模怪样的蓝色八脚蜘蛛,这是芷云闲暇时用制作浮空城的边角料儿随手做的,都是极品的好材料,所以不像真的蜘蛛那么狰狞,反而显得很精致漂亮,它的四肢灵活而又锋利,轻轻地扫过陶瓷碟子,里面的花生就果壳分离,一颗颗饱满可爱的花生仁被分进白瓷碟子,而花生壳则进了地上的木桶中。

七月和十月捧着个玉盒儿,将里面银色的药膏小心翼翼地涂抹在芷云那一头青丝之上,随着药膏渗入发丝,本来就有如瀑布的长发变得更加光亮柔顺,连十月这个一直为自家格格梳头的小丫鬟,都有些爱不释手。

芷云习惯一边沐浴一边思考,有的时候还会考虑自己的炼金术实验,所以,这间浴室中,除了潺潺流水声,再无一丝杂音。

随着十月的纤纤玉手在芷云的头上揉捏敲打,一个指甲盖儿大小的小圆球儿一出溜,从头发缝隙中钻了出来,沿着芷云的手臂,摇摇晃晃地往上爬。

只听扑通一声响,七月和十月一低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东西钻进了芷云手中的琉璃杯里,两个丫头对视一眼,耸耸肩,对这种情形早就见怪不怪了,各自继续自己手边儿的活儿,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不一会儿,金黄色的玫瑰露消失无踪,杯子里的小东西打了个饱嗝,晃晃圆滚滚的肚皮,伸着四只小短腿儿就开始沿着杯子向上爬,可惜——这么个小东西想要在光滑的杯壁上行走,未免太困难了些,它上上下下地磨蹭了盏茶工夫,还在杯子底下趴着,小东西转了转脑袋,终于不耐烦地呜咽了一声——

砰——

琉璃杯炸开,本来只有指甲盖儿大小的小东西,一瞬间变成个体态修长,身上有着漂亮的银白色斑点儿的雪豹。

“重死了。”芷云哭笑不得地搂住把一颗大脑袋往她脸上凑的阳阳,低声呵斥了句,“变小一点儿。”

阳阳很听话地打了个滚儿,变成了家猫大小,翻身漂浮在水面儿上,露出雪白的肚皮,由着芷云伸手在它的肚皮上轻轻抚摸,像是极舒服地眯起了眼儿,连咽喉里都冒出一阵咕噜噜的嘶鸣声儿。

十月和七月看着自家格格和她神奇的爱宠在水中嬉戏,连忙手脚利落地把杯子的碎片从浴池里清理出去。

这个澡,一洗就洗了一个多时辰,芷云才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梳妆打扮好,掐着点儿过来的崔嬷嬷展开一件狐狸毛的大衣,把芷云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位崔嬷嬷是宫里放出来的,因为不想嫁人,又正赶上明德给芷云找教养嬷嬷,见她规矩不错,人长得也周正,性子和顺,便请了回来,也不知怎么的,这位崔嬷嬷一见当时只有九岁的芷云就喜爱上了,对着这个小格格是衣食住行,事事尽心,关爱得很。

明德一开始还纳闷,心里担心这崔嬷嬷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结果仔仔细细调查了一通,见她的确是身家清白,也没和外人有什么勾连…最后也只能感叹人的缘分奇妙,自家宝贝妹子就是招人喜欢。

“格格,奴婢熬了一碗黑芝麻糊,您趁热喝了,对身子有好处。”崔嬷嬷护着芷云,身子外倾,把带着寒气的风牢牢挡在外面,不让芷云吹到一丝半点儿。

芷云点点头,见前面书房的灯亮着,不由笑问道:“大哥没去文苑书社?”

如今的文苑书社可不光是京城这一家,四年之内,明德在全国各地开了五十八家书社,都是请落第的秀才帮着打理着,有的时候也临时招一些准备参加科考,出身贫寒的士子帮忙,让他们既可以有份工作糊口,又有充分的时间读书,反正开书社嘛,现在又不指望它赚钱,明德也不过想靠它得个好名声,用不着死死把在手里,所以,管起来到是轻松得很。

而且,多和文人士子接触,对明德来说,也是好事儿。

就说今年康熙爷五十大寿,百官都在南巡之前敬献寿礼,什么金银马鞍啊,名贵缎子啊,各式各样的寿礼一大堆,当时正赶上芷云把家里所有的银钱都提出去买了材料,手头儿紧得很,根本没有余钱,明德一想,干脆请各地文苑书社的士子们帮忙,和自己一块儿写了一万个不同的寿字,然后绣成了屏风,送了上去。

结果,这些寿礼里面,虽然明德进呈的算不上珍贵,却独得了康熙的赞赏。还赏赐了明德不少东西,可谓是稳赚不赔。

“大爷和舅爷在书房里闲聊呢。”听了芷云询问,崔嬷嬷眼睛里闪过抹笑,压低声音道,“格格不妨去看看,听说舅爷老家的管家来了京城,在张老爷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位老管家伺候了张家三代人,如今是年过八十,张老爷也拿他没办法,为了躲他,张家两位爷一个进宫了,一个躲咱们家来了。”

芷云脚步一顿,这才想起来似乎听大哥说过,在张家的老家桐城,好像有人把张英给告了,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八章 六尺巷

张廷玉和明德说了会子话,也没多大工夫,明德就进屋来,携着芷云和他媳妇一块儿去张家‘串门’。

张英和明德翁婿关系不错,张夫人吴氏因为明德家里没有长辈,尤其怜惜两兄妹自幼失怙,对他们俩儿关怀备至,简直当儿子闺女来疼了。

明德也担心家里没有女性长辈,自家妹妹有什么话儿不方便对他一个大男人说,所以便经常带着妹子到张家串串门儿,有的时候还把她放在张家几日,虽然不大合规矩,但这么个情况,也没人能挑礼。

只是有时候钮钴禄府的老太太看不过眼,总是劝说明德把芷云送到钮钴禄家教养,可惜,芷云是没什么兴趣面对自家舅母那张越来越复杂的脸,她总觉得,自家那位舅母,简直恨不得把她给生吞活剥了,再说,家里多舒服,哪会主动凑上去找不自在…

进了张府,男人们去客厅,女人们却也没进后堂,而是隔了屏风,坐在后面看热闹。

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张家大面上的规矩虽然严,可是,家人之间的关系向来轻松亲厚,对闺阁女子的教养也很开明,并没有把女儿们拘在屋里,张英在家,也和在外面的那种谨小慎微,严肃古板大有不同,时不时地还会跟自家的儿子女儿开开玩笑,只要不是什么朝廷大事,从来不避讳自己的妻女。

芷云安安静静地坐在绘了观音坐莲的屏风后面,上手是张英的夫人吴氏,左手边儿是张廷玉的夫人李氏。

婆媳两个凑在一块儿唧唧咕咕地低声说八卦,手里拿着绣活儿,不过,看她们大半天连个叶子都没绣上,大概也就是摆摆样子罢了,没认真去绣,也是,这些大家出身的小姐,女红什么的能拿得出手,不至于丢人就好,谁还指望她们真绣出多好的东西来?

芷云自个儿捧着一本游记,自顾自地捡了几块儿梅花糕,掐碎成小块儿,递给窝在怀里的爱宠阳阳吃。

大嫂如燕在后面准备点心,十月和七月两个小丫头帮忙。

女人们相处的极是和谐,连芷云都挺享受这样松散的气氛

前面厅堂中,张家老爷子张英,二儿子张廷玉,三儿子张廷璐对着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老管家,每个人表情不同,张英脸上带着几分哭笑不得,张廷玉抱着肚子闷笑,张廷璐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也只有明德摆出一副钦佩至极的表情,冲着自家岳父人大道:“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好诗,真是好诗,岳父大人,您老以德待人,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啊!”

他这一句话,捧得张英眉开眼笑,芷云却是眨了眨眼,睨了这位张大学士一眼,心道:自家这位大哥还是嫩了些。

这事儿的前因后果,听老管家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长时间,芷云也听明白了——

前些日子,张英家要翻修老宅,地界紧靠着邻居叶家。

叶家的当家叶秀才,看了看张家想修的院墙,见紧贴着自个儿家,心里不乐意了,就提出要张家在中间留出一条路,以方便他们家出入。

但张家的老管家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为人没别的什么,平日里就是好贪点儿小便宜,锱铢必较,他一看,自家的地契上明明写得清清楚楚——‘至叶姓墙’。

心里一琢磨,他们现在按着地契打墙,有什么不对的?就算是要留条路,也应该两家都后退几尺,这才公平。

这会儿张英在京为官,二公子张廷玉也有出息,老管家心里正得瑟得很呢。他可是堂堂宰相家的总管,这样建墙又是有理有据,叶家一个穷秀才的意见,哪里值得搭理。

于是,很快就沿着叶家墙根砌起了新墙。这个叶秀才也是个有意思的,居然不管不顾,自己动笔,一纸状文告到了县衙,和张英打起了官司。

这下子,老管家气坏了,当时一封书信到京城,想找张英做主,却不曾想,主人随手写了手歪诗,就把他给打发了,还让他儿子拆了院墙,退后三尺再起。这一下,老管家心里不忿,也不顾自个儿的一把老骨头,居然跑到京城,凑张英眼前哭诉…

这事儿吧,看起来挺简单,不过,里面还是有些门道的,芷云笑眯眯地看着张英,见他装聋作哑,由着老管家浑说,就是不开口,心里却明白,那个叶秀才的小心思,瞒得过明德这样涉世未深的厚道人,可绝对瞒不过张英这只老狐狸。

要说那叶秀才不过是一个穷秀才,居然和位高权重的当朝大员打官司,只是为了一条路,这么不合理的事儿,可能吗?,现如今能中了秀才的读书人,有几个傻的。

当然,这不过是件儿小事儿,到不至于往阴谋论上去想。

就芷云看来,文人最想要的不过一个‘名’字,这个叶秀才,很可能是因为屡试不第,想要出个奇招,在张英身上扬扬名,你看看,他这么一跟当朝宰相打官司,这名声肯定能传扬到京里,说不定还能上达天听,科举的时候,万一碰上个考官,看着他挺眼熟,想起这码事儿,心里一乐,松松手,他就能过了。

这很有可能,要知道,叶家和张家毗邻而居,叶秀才肯定了解张家老少的为人,心里大概很清楚,张英不可能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儿,就跟自己过不去,万一闹起来,他一个穷秀才没关系,张英可丢不起人。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张英置之不理,这事儿不了了之,而最好的结果,却很可能使得自己名声大振,如果张英果然乡里传说的那般性情,他甚至会就此和张家化敌为友,关系亲昵起来,怎么算,也值得冒险一试。

芷云含了块梅花糕,细细嚼了,看着前面笑呵呵的张家父子,心道:张英大概也看懂了叶秀才的心思,不过,张英心胸开阔,怎么说也是老街坊,被人利用一下,他也不会掉块儿肉。一件儿芝麻大的事儿罢了…所以干脆成全这位叶秀才,写诗让地,自己也能得个宽宏大量的好名声。

从张家出来,上了马车,明德还一个劲儿地赞叹自家岳父的心胸开阔,也说那个叶秀才挺耿直,到是个不畏权贵的,芷云只是听着,也不与他解说,反正在朝廷里混久了,这些门门道道,他自然能看得清楚,现在说也无用。

果然,没过几日,就听说那位叶秀才见了张英的诗句,心中感慨万分,就把自家的墙拆了也后退了三尺,形成了一条六尺巷,还亲自把这件事儿写下来,刻成石碑,立在巷口,别说,这位叶秀才确实有真才实学,故事写得挺动人,简直把张英给捧成了一个仁爱待人的典范。

这事儿传扬得挺广,还经久不衰,后来就连圣上都知道了。

不过,这些都和芷云无关,她现在正琢磨着怎么把浮空城的基础法阵雕刻出来,还有,建造浮空城需要的材料众多,光靠自己半位面里的储藏,芷云可舍不得,怎么也得从外界弄一些才行,只是,无论哪朝哪代,金属矿藏都不可能任由私人随便开采,采集车又没有大型的,靠那几个小型的偷偷摸摸采集,还不得耽误十年八年,她哪等得了啊。

芷云叹了口气,自己的计划,恐怕要快点儿进行,可是,一旦做了,那自己可就算是入了上面那位的眼…

你说说,有一些清穿女搞风搞雨,那是为了和皇子们谈恋爱,掺和掺和九龙夺嫡的事儿,还有一些清穿女,像是《平凡的清穿日子》里的女主角,只想低调安稳的生活…自己算是哪一种呢?

第一种肯定不是,她可对谁当皇帝没兴趣,也不关心四四八八什么的。

第二种,好像也不是。她是个法师,还是个痴迷于炼金术的法师,为了自己的修行,她需要超然的身份地位,需要不受打扰的大环境,需要富贵,需要数不清的资源,这就注定了她低调不了,可同样的,她想要超然,就绝对不能卷进皇家的争权夺利里去,要不然,就被动了,这么说来,在某个方面,低调还是需要的。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九章 喜事

第十九章喜事

“格格,大喜啊!”

七月被忽然传来的声响儿吓了一跳,手一松劲儿,牛角梳就顺着芷云那头水滑的秀发出溜了下来,啪嗒一声,摔到地上,碎成了两半儿。

芷云一低头,看着‘横尸’当场的梳子叹了口气——所以说,这头发过于柔滑,也不全是好事儿…

“十月?”七月心疼地弯下身把梳子拣起来,瞪了红光满面的十月一眼,“到底什么事儿,大呼小叫的,小心惊了格格。”

十月却是丝毫不理会七月的懊恼,笑眯了眼睛,“格格,今儿早晨大奶奶身子不爽,请了大夫来看,原来,是奶奶有喜了,如今已经有两个月。”

芷云听了一愣,随即脸上也显出几分笑模样,七月更是跟着乐得合不拢嘴儿,手脚麻利地给芷云梳了个简单的发式,凑后她穿好衣服,便急急扶着自家格格去看望。

张如燕肚子里的这个是明德的第一个孩子,全家人都很高兴,明德更是一得到消息,就乐得傻呵呵,差点儿连衙门都不想去了,报喜的人更是天不亮就去了张府,张英和张廷玉都得了消息,人虽然没到,但大堆大堆的药材补品却不要钱似的往如燕屋子里搬。

芷云进了卧房,见嫂子拥被坐在床上,摸着自己还没有显怀的肚子,脸上的表情温柔的几乎能渗出水儿来,不由一乐:“我可要好好帮嫂子调养调养身子,争取养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侄子出来。”

“团团!”如燕脸上一羞,隐隐浮现出一抹红晕,美得惊人,芷云看了,高兴之余,却也有些感慨——孩子啊!

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是芷云上辈子最大的遗憾,也是一生难以磨灭的伤痛!很奇怪吧!像芷云这样一个一心痴迷于神秘学,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从来不期望爱情的宅女,居然喜欢孩子!

也许正是因为注定了得不到,所以才憧憬向往。

芷云暗自里叹了口气,就是因为想拥有自己的骨血,所以这辈子,哪怕知道古代的媳妇难做,妻子难做,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不成亲,一辈子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悠哉生活…

所以,虽然不能指望和清朝这些**男们有什么爱情,但是,能有一个或者几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也是好的。

当年在无限世界,根本看不到明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了,芷云不敢想孩子,可是如今也算安稳下来,这个世界再不好,凭她的本事,生命安全还是能保障的,那么,要一个孩子,也就再不是奢望。

“团团?”

“啊?嫂子,听说嫂子胃口不大好,小妹这就准备点儿开胃爽口的美食,喂饱我们家小侄子的肚皮。”

张如燕看着自家这位妹妹难得眉开眼笑,兴致高昂,一向不喜油烟的她,竟然肯亲自下厨,好笑的同时,却也觉得窝心,女人嘛,不就是想许个好人家,终生有靠,如今丈夫疼爱,小姑子也好处得很,自己又有了身子,这一胎无论男女,她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不过…张如燕平缓了眉眼,尽量不把心里的忐忑露出来,如今她有了身孕,不能伺候,也是时候该给老爷纳一通房,七月和十月是格格身边儿的,当然不行,可是,自己身边儿本来给明德准备好的贴身丫鬟,容貌比起这两个来也未免太差了,没有比较还无所谓,这一比较,她也真真拿不出手,要不然…让娘亲给再物色一个?

虽然这么想,虽然在家里娘亲也是这么教导的,虽然知道要贤惠,要大度,要有嫡妻的风范,要关心丈夫的子嗣,可是,张如燕毕竟年纪还小,如今又是新婚蜜月期,与明德平日里好得蜜里调油似的,又哪里真的愿意…

这么一琢磨,胃里就一阵翻腾,倚在床边儿干呕起来。

芷云被唬了一跳,连忙帮着如燕拍了拍后背,又让十月和七月请了大夫来看。

请了好几个大夫,来来去去的,折腾了大半个上午,只是,这种心理原因造成的害喜,大夫来也不管用,只是开了些止吐的药罢了。

打发走了大夫们,见如燕还是恹恹的,芷云便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下嫂子的脸色,她毕竟眼光毒辣,脑子一转,根本用不着去探听如燕的心声,就知道她正想什么,芷云面上不显,心里却多少有些为这个时代的女人难受,从小就受到那样的教育,恐怕没几个新嫁娘会不爱丈夫,可是,既然有爱,看着自己的男人三妻四妾,又哪里能好受得了!

芷云摇摇头,虽然有些不舒服,但她可没有和几千年的封建制度抗争的诡异想法,做妹妹的,也不可能去找自己的哥哥,要求受了二十几年封建教育的兄长不许纳妾,只是吩咐十月多做一些开胃的美食,自己也调配了一些营养剂和温和的强身健体的药剂给如燕服用,毕竟,用药多了,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古代的孩子养活不容易,芷云可不想自己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从娘胎里就开始受罪。

芷云下定决心,哪怕暂时放下制造全息投影仪和其它道具的事儿,把自己的计划推迟,也要先把嫂子照顾好,心里也做好了不惜动用还不多的精神力,影响如燕思绪,也要让她开开心心地生下健康宝宝来的准备。

却不曾想,第二天再见到如燕,自家这位大嫂已经容光焕发,胃口也有了,也不怎么吐了,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子为母的柔和光晕,那幸福的模样,差点儿闪了芷云的眼。

芷云心下好奇,一探听,这才知道,原来昨天晚上如燕透露了要给明德纳一通房的讯息,却被明德给驳了,明德还说,自家阿玛定下的家规——‘除非主母无子,家主又年过四十,否则不许纳妾。’

这却是因为明德的阿玛就曾经吃过父亲的小妾坑害嫡妻嫡子的亏,也见过自己的娘亲和那些父亲的妾室们相斗的场面,心里感慨万千,于是就定下了这么一条家规…

芷云扬扬眉,心里一阵惊讶,闹了半天,这些古人里面,居然还有这么‘个性’的,不过,这个时代的男人,只要有些家资,能养得起美妾,除了自家哥哥这般老实厚道的,怎么可能不去光明正大的偷腥?这样的家规,估计也绝不多见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章 仙境

张如燕自从怀孕之后,才惊奇地发现,自家那位颇有几分冷情的绝色小姑子,竟然是个极会照顾人的,比明德精挑细选的两个经验丰富的嬷嬷还要懂得怎么照顾人…

每一天清晨,芷云都会给如燕送一杯甘甜醇美的泉水,不冷不热,正好入口,喝下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她总觉得通体舒畅。

这是生命之泉里的水,对普通人的身体也是大有好处。对还处于母腹中的胎儿尤其好。

芷云盯着嫂子喝完水,才带着两个漂亮丫头和两个伶俐的小厮去园子的菜田里摘些新鲜的瓜果菜蔬。这个时节,整个京城也只有瓜尔佳府的园子里有成熟的水果了,若不是家风严谨,下人们都是签了魔法契约的,万一传扬出去,说不定会人成群结队地跑家里来看祥瑞。

说起来,张如燕也觉得有些奇怪,自家这位小姑子居然喜欢种地,而且,她那一双柔荑种出来的蔬菜和水果,就是比别的庄子出产的,或者从外面买回来的个大味足,好吃得多。

当然了,在魔法植物园里面育种,精心照料出来的菜蔬,哪一个没有养身健体的功效,口味儿什么的,只是附带效果罢了。

吃了精心搭配的早饭,芷云就挽着大嫂去园子里随意逛逛,看看山水,看看花木,折几只盛放的鲜花,拿在手中把玩。

这日子过得实在是滋润极了,张如燕摸了摸自己略略丰腴一些的脸颊,再看看怀孕之后,居然光洁了不少的皮肤,微笑。

如今,她听自家小姑子的话,跟着芷云的生活节奏过日子,只穿最舒服最宽松的衣裳,身上只佩戴最养人的美玉,梳着简单的发式,不戴那么多零零碎碎沉重的配件儿,平时吃饭,都是孕妇宜吃的东西,荤素搭配,营养充分,菜蔬和肉类都极为新鲜。

闲下来,画几笔画,看看书,手边儿总是摆放着准备好的小点心。半下午的时候,就躺在葡萄架下的软榻上绣一绣小孩子的衣裳,芷云会把准备好的水果拿出来,让十月给切成小块儿,两个人凑一起慢慢吃了。

到了晚上,芷云会给准备好对孕妇来说温度正好的水,让如燕沐浴,那水里不知道搁了什么,味道清香,沐浴之后,本来总有些酸痛的腿脚就变得舒服许多,人也轻松不少,如燕本是有些浅眠的,经常半夜三更惊醒过来,可是,自从怀孕,每一次都是一觉到天明,睡得踏实极了——

所以说,别人家的女人怀胎十月是受罪,如燕到觉得,自己托了这孩子的福,身子越来越好了。

床上的东西,枕头,被褥,怀里的抱枕,也全让芷云给换成了新的,本来如燕还觉得有些别扭,但用起来,却是大开眼界,这被子不知是怎么制成的,轻如鸿毛,却很保暖,盖上之后,一丝寒气也感觉不到。

带着茶香的枕头像是量身制作的,枕在上面,脖子极为放松,以前隐约的偏头痛也好了。

还有那抱枕最奇妙,如燕把它搂在怀里,居然能感觉到有一股很温柔很舒适的力量在自己的小腹间揉动,甚至隐约听见肚子里的孩子舒服的欢快的歌唱声…当然,这肯定是错觉,不过,如燕还是明白,自家这位小姑子,大概为了自己,花费了不少心思。

芷云也确实为了未来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很是费心,甚至动用了炼金术大成之前,本来舍不得动用的珍贵药材,制作了许多开发智力,提升精神力的药剂。

不过,因为张如燕本身的配合,再加上保养一个孕妇,并没有芷云想象中的那么麻烦,所以,虽然在孕妇身上花费了许多工夫,但她的时间还是很充裕,该做的准备也早早地做好了。

于是,芷云窝在半位面别墅的席梦思上,看着天花板上的魔法符文,喝着冰镇的温养精神力的魔药,听着智脑机械的金属音,还是决定按计划进行。

毕竟,她长大了,马上要面临选秀,最好在自己出嫁之前,把一切办妥,要不然,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妨碍的,何况,自己的这个计划,虽然很荒谬,很离谱,但是,除非有另外一个异时空穿越者,还得是先进文明的穿越者出现,否则,绝不会穿帮,对此,芷云还是有把握的。

三月十八日

康熙帝五十岁寿辰。

虽然康熙帝下令,停止庆贺筵宴,但是,这一天还是天没亮,街上就人潮汹涌,张灯结彩,也正因为如此,当与天地间第一抹霞光一齐出现于天际的那美轮美奂的仙境,隐约露出真容的时候,整个京城顿时寂静,随后,哗然四起…

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王孙子弟,所有看见这一幕的人,都不约而同地脚下一软,跪在了地上,杀鱼的扔了刀,酒鬼们摔了酒壶,遛鸟的再也顾不得手里的婉转鸣唱的黄莺——远在白云间,一座真真实实的,却又遥不可及的天宫,就这样轻轻松松的出现了。

老百姓们甚至一抬头,就能看到那白玉宝石铺成的路,真龙拉着的车,绕着金鳞耀日赤须龙的天柱,穿着无缝天衣,虽然容貌模糊朦胧,但姿态动人的仙女撒花,还有那一个个执戟悬鞭,持刀仗剑的金甲神人…

“芷云…这,这…这是…”明德磕磕绊绊,吞吞吐吐了半天,满肚子的惊讶还是说不出来。

昨夜,乘着飞毯忙了一晚上的芷云,正睡眼朦胧地倚在长椅上打盹,就被明德拖出大门,随意地一抬头,嗯了声,晃晃脑袋,笑着哼唱道:“正是天宫异物般般有,世上如他件件无。金阙银銮并紫府,琪花瑶草暨琼葩。朝王玉兔坛边过,参圣金乌着底飞…”

她这么一唱,明德也缓过神儿来,只是,依旧激动得手足发颤,到也没有责怪自家妹妹无礼,“这景象,似乎与挂在西厢房里的那幅长卷一样…妹妹,你那师傅,果真是…”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一章 做戏

这一日,一散着宝气的彩虹桥,一头儿连天宫,另一头儿,蜿蜒落入紫禁城,一银发白须,仙风道骨的老仙翁,手持龙形法杖,身前飘着半人高的寿桃,从桥上缓缓飞至,也入了紫禁城。

这一日,康熙帝把自己关在乾清宫里与那老仙翁密谈了两个时辰,两个时辰之后,仙境隐匿,天空恢复了青天与白日,康熙爷也没有对外说什么,但是,满京城的窃窃私语声,却是再也止不住。

这一整天,求神拜佛的人激增,各大道观寺庙出奇的热闹,便是那一群向来信奉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文人们,也受了影响。

当然,对于这些暗潮汹涌,芷云是全没放在心上,她看过自己一手导演出来的大戏,总觉得自己没什么当导演的天分,编出来的东西太俗了,好在,古人们没有经过光怪陆离的各种影视剧洗礼,还是比较好糊弄的,哪怕那个古人,是千古一帝的康熙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