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那些个白领小女生会为他倾倒了。姚锦之一下子就将叶随风归类为出卖色相,靠身体写作的那种人了。这种人写的书,能有什么深度可言?无非是仗着自己出众的皮相,以此作为卖点罢了。

叶随风在姚锦之心中的形象,又下了一个台阶,刷新了历史新低。

接下来,便是漫长地等待。虽然叶随风没说几句话就开始埋头签书,可排在姚锦之前面的人,没有一千也有五百,按照一个人十秒钟的预算,她至少还要等上一个多小时。要是再有人不太识相,要个拥抱合影什么的,姚锦之忍不住看了看手表,估计自己要等到太阳下山了。

幸福的等待是一种愉悦,而不幸的等待无疑就是一场灾难。姚锦之在这场灾难里,足足忍耐了两个小时,才算是走到了叶随风的面前,递上了主任那本珍藏的书。

助理接过那书,熟练地摊开翻到扉页,然后摊在叶随风面前。就见叶医生手起笔落,非常漂亮地几笔之后,一个隽逸的签名就跃然纸上。姚锦之在旁边一直很紧张,也没细看他写的什么,她只希望这一切都赶紧结束,拿了书就想走了。

叶随风签好名后,抬起头来,亲自将书合上,递到姚锦之手里,客气地一笑道:“谢谢。”

姚锦之觉得,这大概是自己在他这里,听到的最有人情味儿的一句话了。虽然客套,毕竟还算真诚。也不枉费她排了那么久的队,吃了这么多的苦了。

看着那本签好的书,姚锦之按捺住心中的激动,伸手接了过来,礼貌地点点头,脸上甚至还露出几丝笑意。然后,她就想转身离开。

可是,她却走不掉了。因为那本书,在她接过来的一刹那,突然像是长了脚似的,定在那里不肯走了。姚锦之有些奇怪,又用力扯了扯,书还是没能从叶随风的手上扯下来。

她有些疑惑地低头,看到叶随风握着书的食指,明显在用力。显然,叶医生并不想轻易放过她。那本书,他们两人一人拿着一端,谁也不肯撒手。

姚锦之有些恼火,又用力一扯,这一次,叶随风居然放手,害得她措手不及,向后退一步,一脚踩在后面那个男生的脚上,吓得她赶紧回头向人道歉。然后,她就听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姚小姐,好久不见啊。”

叶随风的声音,一点儿都没变,还是这么优雅,还带了几分懒散,大约还夹杂了一丝只有她才听得出来的调侃。姚锦之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完蛋了,伪装得这么好,还是被认出来了。早知道,不如穿凉快点,省的受这份罪了。

她站在那里,拿着那本书,留也不是走也不是,尴尬地满头是汗。再看叶随风,倒是笑得一脸和煦,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站了多久,一直到后面有人催促她快走,她才反应过来,顾不上跟叶随风打招呼,直接捧着书快步离开了。

一直走到楼下大厅里,姚锦之才算回过神来,拍着胸口感受着那过于快速的心跳,慢慢地抚平情绪。真是太紧张了,一想到叶随风居然认出了自己,姚锦之就懊丧不已。这家伙回去还指不定怎么嘲笑她呢,万一把她认成是他的粉丝可如何是好?看他那么自恋,会产生这种误会,还真是非常有可能的事情。

姚锦之觉得,自从遇上叶随风后,自己就一直在倒霉,从来都没有走运过。这个家伙,简直就是霉运的先兆,遇上他,可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姚锦之边走边想,觉得脚上传来的疼痛感越来越强烈,几乎都要走不动道儿了,只能扶着墙壁,找了个地方慢慢地坐了下来,开始检查那只过于疼痛的右脚。

说来说去还是怪自己,好端端的干嘛穿皮鞋。本来以为自己长年上课,站一会儿不算什么,没想到,这一站居然站了这么久,脚后跟都让皮鞋给磨破了,脚趾头上也磨出了几个水泡。这更加让她肯定,叶随风就是个扫把星,遇上了一定要躲得越远越好。

她翻遍了包包,总算找了张创可贴出来,往伤口那里随便一贴,感觉才算好了一些。然后,她的目光就落在了那本红白相间的书上。

刚刚因为太过紧张,没有认真看叶随风的签名,现在她倒是有些好奇起来。不知道这个家伙字写得怎么样,是跟他的外形一样出色,还是跟他的人品一样糟糕?

姚锦之冷笑两声,拿起那本书,翻到了签名的那一页,往下一看,“叶随风”这三个字还真是龙飞凤舞,漂亮得简直不像话。在姚锦之的印象里,男生的字总是写得会差一点,像她班上那些男孩子写的字,很多简直都让人不忍心看。

可是叶随风的字却是相当漂亮,带着几分刚劲的感觉,却又不乏细致。姚锦之作为一个老师,职业习惯发作,刚想要夸奖几句,却一眼瞟到了签名上面的那一行字。

然后,她就像再次被雷劈了一样,愣在了那里。那上面,只有四个字,内容是:赠姚小姐。

冲动

看到这四个漂亮的大字,姚锦之简直欲无无泪。谁要他那么多事啊,签个名字不就好了吗?干嘛还要多此一举多写几个字。如果是粉丝或是读者的话,收到这特意写的几个字,一定会很高兴。

可是对于姚锦之来说,她现在只想哭。这要她怎么拿去给主任呢,这本书根本就是废了,不能用了啊。

姚锦之两眼一黑,差点就要摔倒在地上了。她艰难地拿起书,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上面那多出来的四个字,恨不得拿墨水把它给涂了。可是,要是涂了,主任问起来该怎么解释呢?这黑黑的一大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主任那么吹毛求疵的人,说不定会再塞一本书给她,让她找叶随风再签一次的。

与其到时候再受一次煎熬,倒不如今天一次痛个够吧。姚锦之猛然站起来,深吸一口气,带着一脸的严峻,大跳步向前,跑到柜台前又买了一本书,然后排到了队伍的末尾,重新等待起来。

她也豁出去了,反正已经被认出来了,她也不怕了。那个厚实又不搭调的墨镜索性也收了起来,丝贴也扯了下来,甚至连衬衫袖子也给卷了起来。这么一收拾,姚锦之立马就感觉神清气爽,整个人又恢复了往日的活力。

好吧,她不得不承认,虽然她已经三十有二了,可是有的时候,还是会冲动地像个高中生。

可是,冲动只能维持一时,在短暂的士气高涨之后,看着面前长龙一般的队伍,姚锦之心里的那股气,就像被扎了个孔的自行车轮胎一般,慢慢地向外漏着气,几乎就要干瘪下去了。

而更令她恼火的是,因为那不在意料之中的四个字,害得她必须多花三十块钱,重新买了一本书。这下,她在叶随风身上花的钱,终于上升到五百六十块了。如果加上一会儿要去吃饭的钱,和回家的路费的话,姚锦之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不知道自己口袋里这仅剩的四十块钱,还够不够?

这么一想,气就漏得更快了。终于,在那股气即将漏光的时候,她总算迎来了希望的曙光。从她站的位置望过去,已经可以看到叶随风的脑袋了。他的速度,看起来比刚刚明显慢了不少,每签完一个就会不自觉地伸展五指放松一下。

姚锦之抬手看了看表,眼睛都直了。居然已经快要七点了。从下午一点到现在,这个家伙居然已经签了快六个小时了,难怪他要一直舒展手指了,六个小时就算什么也不写,只是握着笔的话,大概手指也会僵硬掉吧。

姚锦之向后望了望,发现剩下的读者已经不太多了,心里松了一口气。松过之后又觉得有些奇怪,自己这是在替谁高兴呢?有必要替那个家伙庆幸吗,就应该让他一直签下去,签到手废掉才好。

等到姚锦之回过头来时,她离叶随风已经非常接近了。在他们两人之间,只隔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接到签名后,满心欢喜,激动地简直快要泪流满面了。姚锦之心里暗暗吐嘈,有必要这么高兴吗?一笔烂字而已,又不值钱。

可是,这笔不值钱的烂字,却活生生快把她给折腾死了。就在她掏出那本书准备叮嘱叶随风不要乱写乱画时,一只手却挡在了她的面前。

抬眼一看,是叶随风的助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一脸歉意地向她宣布噩耗:“不好意思,今天的签名会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实在对不起大家了,叶医生已经签了六个小时了,大大超过原定的时间了。”

什么?姚锦之以为自己听错了,瞪着小助理,完全愣住了。他有种把刚刚那番话再说一遍!姚锦之心里的那团火,几乎就要喷涌而出了。身后那些读者,也发出了失望的哀叹声,大有不肯走的意思。

小助理笑了笑,解释道:“实在是不好意思,叶医生今天签得太久了,手已经受伤流血了,大家多多体谅啊。不过叶医生说了,虽然不能签名了,不过为了感谢大家的支持,没有签到的读者可以和他握一下手,以做补偿。”

那些原本还在抱怨的读者,眼睛立马放起光来。有些女生听得叶随风手流血的消息,忍不住圣母心大发作,心疼地要命。人群在有人大着胆子问道:“那个,不握手,要个拥抱可以吗?”

听声音就知道,是个女生,其他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助理干笑两声,有些为难地回头去看叶随风。见他微微一笑点点头,嘴里轻吐两个字:“可以。”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眨眼间,姚锦之身后那些不幸的读者,一下子就变成了最幸运的了。甚至连不少已经签过名的,都混水摸鱼上去索要拥抱。最后还是保安出动把人拉开,才算是解了叶随风的围。

今天到场的,不管是签到的没签到的,个个都满意而归了。最不满意的,大概就要数姚锦之了。她听到这个吐血的消息时,真恨不得切腹自杀算了。他一定是故意的!居然偏偏卡到自己面前。

谁管他手流不流血啊,自己就是想要一个签名而已。什么握手拥抱,谁稀罕啊。姚锦之拉着小助理的衣角,有些可怜的哀求道:“那个,能不能商量一下,再签一个,我真的很需要这个签名啊。”

小助理一脸为难,摇头道:“小姐,不好意思,真的不行了。叶医生的手已经快要动不了了,不是实在忍不下去了,他也不会结束签名会的。请你体谅一下,好吗?”

姚锦之抿抿嘴,轻轻吐出两个字:“不好。”

小助理几乎就要晕倒了,几乎是哀求道:“小姐,对不起,我们真的不可以再签了。我记得你刚刚好像已经签过了吧,有一个就可以了。不要再为难我了,好不好?”

姚锦之觉得,要论装可怜,自己远远不是这个小男生的对手。看人家那表情,多真诚,那态度,多无辜。对比自己,简直就太装了,果然,卖萌还是得年轻人来才行。像她这种上了年纪的阿姨,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到最后,姚锦之只能拍拍额头,一脸痛不欲生地转身离开了签售现场。她的手里,拿着一本多签了四个字的书,还有一本来不及签名的书。她真的很想去柜台上把这本书给退了,可是走出去一看,人家柜台也下班了,想退也退不了了。

白白浪费了六十块钱,到最后,居然是这样的结果。姚锦之真不知道是该哭好还是该笑好了。

她站在书城门口,从来没有感觉到如此落寞过。一个人生活了这么久,好像已经习惯了寂寞。可是,在这种时候,她却很希望能有个人站在她的身后,给予她安慰和支持。哪怕这种安慰根本没有实质性的作用,解决不了她的困扰,她也依然希望能出现这样一个人。

这个时候,如果她有男朋友,或者老公就好了。可是,一想到结婚过日子,姚锦之就会不由自主地退缩起来。她对于婚姻,早就没有期盼了。婚姻对她来说,就是一场注定的悲剧。哪怕结婚时再幸福再甜美,到最后,也一定会以失败收场。

在婚姻的这个战场上,姚锦之必须承认,她是一个逃兵,而且,从来不准备回头。她情愿一个人辛苦,也不想要两个人劳神。

叶随风开着车子开过书城门口时,就看到姚锦之一个人站在那里,手里还拿着两本书,整个人显得非常沮丧。

于是,他那早已被丢到了太平洋的同情心,居然千年难得一次地冒了出来。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主动将车子停在了姚锦之面前。

姚锦之被那突如其来的刹车声吓了一跳,从自己的思绪里跳脱了出来,弯下腰来看着自己这一面的挡风玻璃降了下来,然后,就听见叶随风在那里吩咐道:“我数三秒,你要是不上车,我就走了。”

姚锦之有些莫名其妙,心想我好像没有叫你载我吧。不过,脚上隐隐传来的疼痛提醒她,现在上车是明智的。拖着这么个身体去等公交或者的士,大概明天这两只脚,就真的会报废掉了吧。

于是,在叶随风数到“二”的时候,姚锦之就迅速拉开车门坐进了车里,然后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在短暂的休息之后,她突然想到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忍不住问道:“搭你的车,应该不会收费吧?”

叶随风笑着道:“早知道,车上应该装个计价器,明码标价。不过不要紧,我一向是一小时收费一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收费。”

姚锦之明知道他在开玩笑,心里倒并不害怕,索性破罐子破摔道:“随你便吧,反正啊,我身上只有四十块钱。你要实在想要,就拿去好了。剩下的,我就不还了。”

“是啊,就算我想劫色,也得好好考虑一下呢。”

姚锦之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却觉得浑身无力,重新瘫回到椅子里。叶随风打量了她几眼,皱皱眉头道:“怎么几天不见,你就憔悴成这样了?该不会是真的爱上我了吧?”

花蝴蝶

姚锦之觉得,要是放在十年前,自己若听到有人这么问的话,一定会义正言辞地否认,然后大张旗鼓地为自己辩白一通。

可是现在,经过十年光阴的洗礼后,她除了脸孔变得略微成熟外,性格也是大大地改变了。这种明知道是调侃的话,她自然不会放在心上。非但没有在意,还很自然地接嘴道:“是啊,见了一面还想再见第二面。可是去诊所见你实在太贵了,我赚的实在不够我挥霍的,所以,只能捡这种免费的场合多见你几次了。你没发现,我排了两回队吗?真是够倒霉的,第二次都排到了,居然就被排除在外了。”

这一番话里,前面说的全是胡扯,只有最后那几句,是她真实情感的流露。她确实感到相当郁闷,早知道最后会排不到,她根本就不会排了。有这点时间浪费在排队上,她倒不如回家好好研究研究,然后模仿一个签名出来。

“真的这么想要我的签名?”叶随风疑惑地笑笑,“要了有什么用呢?难道要拿去卖钱?”

“呵,就算有人要,我也卖不掉啊。那上面斗大的‘赠姚小姐’四个字,你让我卖给谁去?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情,会正好有个姓姚的女读者,想要买你的签名?”姚锦之忍不住再次翻开那本书,看到上面那一行字,纠结得都快要胃疼了。

叶随风却理所当然地回道:“比这更巧的事情,我们两个不也遇到了吗?”

说的也是啊,跟之前那场乌龙相亲会比起来,这实在不算是什么了。姚锦之望着那个签名,苦笑几下,“啪”地一声合上封面,眼前突然出现主任那张期盼的猥琐面孔。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转头去偷看叶随风开车的手。看上去,好像没什么问题,虽然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只能看到半只手,不过看起来,那个小助理真是夸张了。叶随风的手,明明就灵活得很!

叶随风感觉到了姚锦之探询的目光,一下子就猜到了她心里的想法,主动将右手伸到她面前,笑道:“怎么,不相信是不是?好好检查检查,看看我是不是在撒谎。”

姚锦之的心思被识破,禁不住哆嗦了一下,脱口而出道:“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小姐,难道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

你是吸血鬼!姚锦之在心里暗骂一句,脸上堆起几分笑意,看到那只一直摆在自己面前的手,忍不住仔细端详了一下。看起来,叶随风说的是实话,这只手虽然比刚才灵活了很多,不过上面果然贴了好几张创可贴,特别是虎口、大拇指和中指的部位,一块块创可贴贴得有些乱七八糟,姚锦之看了,忍不住轻笑出声。

叶随风收回手,扶住了方向盘:“笑什么,这么好笑吗?”

“你不是心理医生吗?应该能猜到我在笑什么吧。”

叶随风耸肩道:“助理是个男孩子,手比较笨,这种事情果然还是应该找个小女生来做比较好。”

瞧把你得瑟的。姚锦之苦笑着摇摇头,倒有些怀念起刚刚的那只手来。这真是一只她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漂亮的手。一个男人有这么漂亮的手,真是少见。皮肤很白,手指很长,难得的,关节并不明显,手指出人意料的柔和,指甲盖长长的,非常饱满,就像一个个小贝壳。

这样的一双手,要是长在女人身上,该有多好。长在这么个大男人身上,显然有些浪费了。

“你是不是会弹钢琴?”姚锦之想也没想,这个问题就脱口而出了。

“嗯,小时候练过一段时间。”叶随风转过头来,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虽然没学过心理学,对于猜人心还是很有一套的。我要是连这点都猜不出来,还怎么管教那些不听话的学生。”

叶随风恍然大悟:“哦,原来你是老师啊。”

“是啊,怎么,看着不像吗?”

“确实不太像。”叶随风很不给面子,摇头道,“你这么严肃又这么龟毛,学生落在你手里,只怕日子不太好过。你平时给学生上课,也这么不通情理吗?”

“我哪里不通情理?”姚锦之故意挤出个笑容,以证明自己很具有亲和力。

可惜,叶随风根本不吃她这一套:“笑得真假。从我认识你的第一天起,你就没有对我真诚的笑过。所有的笑容都是伪装的,真是虚伪。”

姚锦之不说话了,叶随风不愧是心理医生,说话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可是,她心里那团火却是相当真实的。她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是啊,我对着你确实笑不太出来。要真诚的笑容大概是没有了,不过,真诚的怒火倒是有不少。见你不过两次,你就已经成功地惹毛我很多回了。要不是我涵养好,大概早就对你喷火了。”

“那就喷好了。心里有火却强压着,明明不想笑却非要假笑。你这么活着,不累吗?”

“关你什么事儿!”姚锦之的脾气冲到了脑门上,终于忍不住顶了回去。这个叶随风,真是随时随地都会把别人惹火,自己忍了又忍,真的再也忍不下去了。

“嗯,不错,继续保持。”叶随风拐了个弯,突然把车停到了路边,疑惑地问道,“你上车这么久了,还不准备告诉我你家住在哪里吗?说不定,我已经往相反方向开了很远的路了。”

姚锦之反应过来,赶紧向玻璃窗外张望,满脸紧张。等看清楚路牌之后,才算是松了一口气,说道:“没有错,就是往这个方向。你运气不错,瞎猫撞着死耗子。”

叶随风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不赞同道:“这不是运气,是智慧。我猜你家应该离那天的餐厅不远吧,所以就试着往那个方向开过去了。”

“你怎么知道?”

“你不觉得你这句话出现的频率太高了吗?再次申明一下,我是一个心理医生,这点分析能力还是有的。你既然是去相亲,而且又相得很不情愿,没理由会迁就对方把相亲地点定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说不定,按照你的想法,直接在你们家楼下的小饭馆里见面,更合适。”

姚锦之服了,真心实意地服了。这个男人虽然既贪财又无耻,可是分析能力真的不是一般的强。她突然开始对他写的书有点兴趣了,说不定,里面真有什么真知灼见也未可知。

叶随风见她发愣,便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说道:“好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家的地址了。我虽然有点分析能力,但毕竟不是名侦探。单凭手上这么点线索,还不足以推断出你家具体的位置。”

唉,刚刚还觉得他很厉害,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那张笑得灿烂的脸孔,姚锦之又没来由地恼火起来。好像一切都尽在他的掌握之中,别人的心事都逃脱不了他的眼睛似的。姚锦之不喜欢这种感觉,她隐藏多年的心,并不想被人一层层地剥掉包装纸。

于是,她迅速报上了家里的地址,然后系好安全带,开始靠着椅背休息,两只眼睛望着窗外的风景,却什么也没看进去。这是她的习惯,坐公交车时也总是这么望着窗外,然后思想放空。

叶随风见她安静下来,也没有继续说话,而是专心开他的车,期间还接了两个电话,说了没几句就挂断了。一个是他的前女友打来的,关心他最近是否有档期跟自己再续前缘。还有一个是前前女友打来的,关心他是不是已经跟他前女友分了。

接完这两个电话,叶随风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他在感情里,一向是主导者,也是摧毁者,这两段感情,维持的时间都不长,一个三个星期,一个四个星期,谁也不比谁强。事实上,他也搞不清楚,自己究竟谈过多少个女朋友,似乎大学毕业后,他就一直在换女朋友,这么多年的女朋友要是集结起来,大概可以把他那个一整栋楼的私家诊所给塞满了。

姚锦之虽然眼睛看着外面,耳朵却一直在留意听他的电话。以她的经验分析,这两个电话都是女人打来的,而且,都是和他关系匪浅的女人。

真是个私生活混乱的家伙。姚锦之再次在心里给叶随风下了一个定义,这个家伙,除了是个吸血鬼,还是个花蝴蝶。

叶随风有些懒得接电话,就索性把电话关机,扔进了一旁的茶杯架里。车里再次回复了安静的状态。只是,这种状态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就听得一连串急促的咕噜声,从某人的肚子里发了出来。

姚锦之真是窘迫到了极点。她完全忘了,自己午饭吃得太少,晚饭还没吃,肚子一直到现在才唱空城计,实在是很给她面子了。

“怎么了,肚子饿了?去吃饭吧,吃完再送你回去。”

姚锦之一听这话,立马就紧张了起来:“算了算了,我可付不起一小时五百块。跟你吃顿饭,我大概要把自己卖给餐厅了。你还是送我回家吧。”

“不用担心,你没钱,我有钱,今天,我请你好了。就当是谢谢你临时客串了一回我的读者。”叶随风说着,就要去转方向盘,一只手却突然伸了过来,一下子按住了他的手。

报应

叶随风低下头,看着姚锦之突然伸过来的手,问道:“怎么了,方向不对?”

“不是,我就是想告诉你,不用去吃饭了,直接回去好了。太晚了,我明天还有课。”姚锦之的手触摸到了叶随风手上的皮肤,觉得有些麻麻的,赶紧把手移开,然后又有些尴尬,手都不知道要往哪里放了。

叶随风对于自己无意中被人吃了豆腐一事毫不在意,只是再次确认道:“你真的不用先吃点什么?”

“不用了,家里肯定有吃的,冰箱里随便翻翻就可以了。你还是送我回去吧。”

叶随风没再坚持,调整的车速继续向前。开了大约十分钟,路过了一家便利店,叶随风不打招呼直接停了下来,解开安全带,冲姚锦之道:“等我一下,马上回来。”

说罢,他下车走进了便利店,过了没多久,就拎了个袋子出来了。姚锦之站了一天有点累,正在那里昏昏欲睡,突然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仔细一闻,居然是她喜欢的鸡腿香味。她一下子就来了精神,两只眼睛瞬间睁开,直勾勾地盯着叶随风手里的袋子瞧,那模样真性情流露,跟平时端着架子的人样子,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叶随风坐好后,顺手将袋子往姚锦之怀里一放,然后继续开车。姚锦之愣了足足有十秒后,才不确定地问道:“这个,是给我的?”说话间,已经打开了袋子,看到里面一大盒的鸡腿饭,还有一排寿司,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