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路走出宴会厅,却没有往前走,而是绕到了酒店的后面。那里有一片游泳池,冬天到了,没有人愿意在这种天气下水游泳,甚至觉得冰池边吹来的风都比平常要冷一些。所以,那里很安静,很适合谈话。

姚锦之跌跌撞撞地走了半天,终于一个不小心,腿一软,直接就往地上跪去。叶随风利落的一转身,就将她抱进了怀里,本来满肚子的火气,一下子就烟消云散,口气也变得温柔起来:“你怎么样,有没有摔到?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么不高兴?是因为我没有去接你的缘故?”

姚锦之被他温柔的声音搞的有些感动到,本来想就势抱住他往他怀里钻的。可是一想到刚刚的情形,她又变得暴躁起来,站起身后就推开了叶随风,不悦道:“少来这一套,你凭着这套本事,还想骗多少女人上钩。”

“姚锦帛之,你最好马上把话给我说清楚,要不然,我就把你扔到游泳池里去。”叶随风的口气又变得强硬起来,虽然脸上还带着笑意,却是寸步不让。那情景,很像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

“说清楚?有什么可说清楚的,你要是不想和我结婚,就趁早离我远一点。我以前一直相信你说过的话,哪怕你有再多女朋友,我都相信你不会脚踏两条船。不过现在看起来,大概是我太天真了。”

叶随风眯起了眼睛:“你的意思是说,我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她是谁,说出来让我听听。”

姚锦之本来想骂他下流无耻,看看那个冷冰冰的游泳池,还是忍下了心头的气,没好气道: “云朵!”

“云朵?你是说你的好朋友云朵?”

“难道不是吗?”

“难道会这人可能吗?你真当我叶随风是白痴啊,同时泡一对好朋友,是嫌日子过的太安稳了吗?”

“难道没有吗?你是打算怎么样,甩了我和她好,还是甩了她继续和我好?或者说,你根本就是玩玩的,等玩腻了,就把两个都甩掉?”

叶随风抬手就要往姚锦之的脸上甩去,可是手到了她面颊附近时,却又收回了力道,改成轻抚她的脸颊,苦笑道:“你这个女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是不是刚刚看到我们两个在说笑就吃醋了?你不会这么小气吧,我跟你朋友聊上几句,都不可以吗?”

“你们只是在聊天吗?谁知道你们聊的是什么,再说,你为什么要抱她?”姚锦之骂归骂,叶随风的那只手,却没有推开。

“我有抱她吗?我那是出于礼貌扶她一下好不好?她裙子太长踩到了,难道我要眼睁睁地看着她摔倒在地上?姚锦之,你也太狠了,那可是你最好的朋友啊,身为你的男朋友,扶—把不应该吗?”

一瞬间,姚锦之觉得自己有些理亏。如果事情真如叶随风解释的那样,自己确实没有发怒的必要。事实上,如果她只是见到这一幕的话,大概也不会炸毛。偏偏那个聂斌前几天在自己耳朵边上说了些疯言疯语,搞得她神经其名的就紧张了起来。

叶随风一面摸着姚锦之的手,一面柔声道:“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了吗?”

“是,听到了,听到别人说,你亲口承认,你是云朵的男朋友!”

“谁说的,让他现在就出来,当面对质,越快越好。省得时间长了,你说我私下里威胁证人,让他改口。”

“聂斌说的!”

“他真这么说?”叶随风问话的同时,心里就暗下决定,一定要把这人姓聂的人渣打成残废。居然敢对他叶随风的女朋友信口开河,真以为他也是个女人,不能拿他怎么样吗?

“是,他就是这么说的,他说那天你们两个私下里谈的时候,你说云朵有新男朋友了,那个人就是你。”

“我确实说过云朵有新男朋友了,不过,我从来没有承认过那个人是我。事实上,那个男人今天也在现场,本来带你来,就是想让你们见一见的。”

姚锦之眨了眨眼,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会有生命危险。她有种想要逃跑的冲动,却被叶随风一眼看穿,直接一伸手,就给拉了回来:“别想跑,事情还没解决,就想开溜吗?”

姚锦之还没开口,就听得身后有个不满的声音叫了起来:“喂,姓叶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这女人谁啊,泼我一身酒不说,你他妈还拿杯子砸了我一头包,你们两个是不是不想活啦?”

姚锦之回过头,见一个帅哥站在那里,头发湿湿的,正在那里拿纸巾擦脸。叶随风一把将姚锦之搂进怀里,笑道:“这是你嫂子,什么女人不女人的,不规矩,再敢胡说,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扔水里淹死。”

那帅哥立马就腆着脸笑了起来:“别别,我这不是不知道这是嫂子嘛。不过嫂子真是好魄力,第一次见面就给我未了个这么大的礼,小弟有点消受不起啊。”

“少给我贫嘴,不就泼你一脸酒嘛,受着吧。谁让你那个时候非在厕所附近出现。”

“大哥,我那是去上厕所啊,我当然会在厕所附近了。不过,我看这酒,我是代人受过吧。嫂子原本要泼的,肯定不是我,我这么人见人爱,嫂子才不舍得呢。是吧嫂子?”

姚锦之觉得这个帅哥有点意思,说话特别逗,也特别贫,就是不知道他是谁。就在她抬头茫然地望向叶随风时,对方也开口解释了:“这是我发小,大家都叫他花二公子,你就这么叫好了,反正他喜欢人家这么叫他。这就是我说的,云朵的新男朋友。”

“什么?”姚锦之愣了愣,正巧这个时候,云朵也找到这里未了,一见到姚锦之,就满嘴抱怨:“我说你这女人干什么呀,刚来就往外跑,上厕所连酒醉都不放下,你失魂啦?刚刚我还在跟你男朋友说你以前的糗事,他乐的跟什么似的,没想到,你一来就出糗。”

“谁说我出糗了,我好的很。”

姚锦之一蹦三尺高,叶随风伸手一扯就把她给扯了回来,就跟扯只断了线的风筝似的。扯的时候因为太用力,把姚锦之的毛披肩给扯歪了,风一吹,姚锦之忍不住抖了抖,叶随风赶紧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捂住她的手,心疼地道:“算了,别在这里闲扯了,风太大,还是回去再说吧。”

云朵的眼睛里满是光芒,羡慕地直流口水:“姚锦之,你这个女人,简直就是家里祖坟冒青烟了,运气也太好了,我看的都快要嫉妒死了。不行不行,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再看下去,我会浑身冒酸气的。”

云朵说着,嘻嘻一笑扭头就走,那个年轻小帅哥跟在后面也走了,一面走一面忍不住回头冲叶随风喊道:“哥,回头陪我一件西装啊,全是香槟。”

叶随风冲他摆摆手,示意他赶紧滚。姚锦之看着那帅哥的背影,不置信地问道:“你确定,这个男的真是云朵的男朋友?”

“本来不是,临时拉他来演个戏罢了,这不今天聂斌据说也要来。”

姚锦之恍然大悟,原未这就是聂斌说的他们公司和云朵他们公司台办的酒会啊。真没想到,叶随风这家伙还真是哪里都会插一脚,连这种酒会都被邀请了。

“那后来呢,他看上云朵了?”这是姚锦之自己的分析。

叶随风摸着鼻子笑道:“差不多算是吧,他听我说上次云朵跟聂斌闹分手时,气到要拿酒瓶子砸人,就觉得挺有意思,对她挺有好感。”

“他不会吧,他是变态还是受虐逛啊,一般人听到这种事情,不是应该敬而远之吗?”

“家里独子,他爸跟我爸是同事,从小身边全是围着他拍马屁的女人,全都是柔情似水的。

云朵这么火暴的,他还真没见过。大概真的是m心理发作了,想找虐吧。”

姚锦之忍不住就乐了,笑着笑着,猛得打了个喷嚏。叶随风赶紧替她把西装外套拢紧,搂着她道:“赶紧回屋去,外面这么冷,出来干什么。”

“不是你拉我出来的嘛。”

“谁让你突然发神经,要对你老公我实施暴力啊。”

“这不也没暴力成嘛,你又没损失。”

“那是因为我聪明,行动迅速,要不然,大概早就遭你毒手了。我真是没想到,你下手还挺狠,以前看你挺温柔的,原来也是火暴脾气。我算是明白你之前说的你是虚假的,是什么意思了。果然,挺能装的,暴力因子都藏得好好的。”

“我说的虚假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可能有一天舍发现,我其实没你想的这么单纯,我的过去…”

“你的过去怎么了?”叶随风凑过来,坏笑道,“啊,难道你过去是在夜店里上班的?其实你是白天装纯洁,晚上玩放荡?不会吧,那我怎么从来没遇到过你?”

姚锦之瞪着他,想要发怒,可一想到自己那支离破碎无从说起的过去,就觉得灰心丧气。她好几次都鼓起勇气想向叶随风说明,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实在有些害怕,害怕他听到自己那两个像疯子一样的父亲后,会嫌弃她。

虽然叶随风和他父亲关系也一般,但至少他父亲从表面上来看,算是个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而自己的那两个父亲呢?一个早就喝酒喝死了,死的时候瘦的不成人形。还有一个他也见过了,比要饭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突然觉得深深的自卑涌上心头,这样的自己,如何配得上叶随风?

叶随风还在那里等着她的回答,见她不说话,就笑道:“怎么了,不好意思说吗?你过去到底是干什么?”

“我过去不是干什么,我只是想要告诉你,我从小是怎么长大的,哉其实,有两个父亲,我那两个父亲其实都不是好东西。他们…”姚锦之一着急,话赶话的,就想要把实情都说出来了。她的心里有个声音在大叫,死就死吧,豁出去了。

可叶随风却掏了掏耳朵,打断了她的话:“行了,别说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上次就听得我脑门疼。我可不想再听一次了,闹心。”

“什么,上次?哪个上次?”

“就是上次呗。”叶随风光明正大地装傻。

姚锦之的脑子飞快地转着,那些她与叶随风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都在她的脑中迅速地过了一遍,然后,她惊叫了起来:“啊,你是说,那次我喝醉了,把什么都说了?”

“对啊,你什么都说了。”

“你不是说,我什么都没说吗?”

“我随口胡说的,你也信啊。你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心里闷着事情的人,醉了之后是最好套话的。而且,你没有发现吗,你那个继父再也没来找过你?我要不知道你那些过去,也不可能找人对付他。”

姚锦之一脸的茫然:“对付他?你把他怎么了?你派人杀了他啊。”

叶随风不停地敲她脑袋:“说话前先过过脑子好不好,杀人是犯法的,我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情。不过给他找点麻烦罢了。其实,也不是我做的,自然有入愿意替我做这种事情。”

“为什么?谁那么好啊,还给你白干事儿?”

“这你就不用管了,自然是那些想要巴结我爸的人。其实大家也算是多年的朋友了,互相帮助也是很应该的。”

姚锦之听得直撇嘴:“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平时到底过的是什么生活,一定是飞扬跋扈嚣张到了极点。”

“是啊,你以后嫁给我,也可以过这样的生活了,叶太太。”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宴会厅门口,姚锦之伸出手候要去推门,却被叶随风一把将她拦住。

“算了,别进去了。”

“为什么?我还什么都没吃呢。”

“你想吃东西,我带你去别的地方吃。里面人太多,动不动就有人围上未说话,没办法和你好好说话。说起来,今天晚上我受了这么大的委曲,得想办法好好补偿一下才行。”

姚锦之的手一抖,想要抽回来,却被叶随风握的死死的,她只能狡辩道:“你,你受什么委曲了?”

“被自己的女朋友诬蔑说栽一脚踏两船,对象还是她的亲密好友。这种委曲还不算天大的吗?”

“我,我也是受人蒙蔽嘛。”

“既然受人蒙蔽,就让我好好地调教调数你,让你长长智慧。”

姚锦之看着越来越逼近的叶随风,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他是个成年男人,当他的眼睛里闪动着满是暖昧的光彩时,女人就应该知道,他想要干什么了。

“你,你别过来,你想干什么?我,我还要吃东西呢。”

“我们可以回家,慢慢吃。我不介意做一桌美食,然后放在你身上,慢慢地吃干净。”四下无人,叶随风说话极其露骨,一只手早就老实,透过毛绒绒的披肩,伸进了姚锦之的脖颈里,随即就摸到了一大片光滑的皮肤。

姚锦之被他冰凉的指尖一触摸,忍不住抖了抖,求饶道:“算了吧,别闹了,饶了我吧。”

“现在求饶,太晚了,今天的惩罚,是一定要的了。不过,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我可以考虑,惩罚的时候稍微温柔一点。”

叶随风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嘴唇已经直接贴上了姚锦之的嘴。然后,他趁着姚锦之分神沉醉的时候,一把将她抱了起来,无视她的挣扎和抗议,满面笑容地往停车场走去。

他越来越觉得,夜晚,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啊。

63

63 番外

叶随风,原来你也有这么坑爹的历史。

叶随风认识潘一诺的时候,也不过才十六岁,是个刚上高中一年级的小孩子。只是比起班里其他的小孩子,他略微有那么一些不同。

他从小就是在优越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他的父亲——叶兢,几乎从一出学校,就开始在官场上打拼。从最底层的科级干部做起,到叶随风出生的时候,已经做到了处级干部。当时叶随风家的条件,比起其他孩子来,都要好上一些。

他妈妈又是在大医院做医生的,每年收入也不少,家里享受着很多国家福利和津贴,以至于叶随风从来不知道,吃苦是个什么玩意儿。

当然,在学校的时候,他为人处事还是很低调的。这大约和他的家教有关,他的父亲就是个在官场上极为低调的人,不喜欢张扬,做事情滴水不漏,对家人的约束也很大,轻易不会让他们利用自己怕头衔去做些欺压别人的事情。

对于叶兢来说,权力是一把双刃剑,需要小心使用,切不可因小失大。多少官员因为太过嚣张跋扈,最终给自己惹了大麻烦。忍不得一时之气,就无法成就大事。

所以叶随风从小就被告诫,不可以利用他官家子弟的身份去欺压同学。相反,他还需要比一般的小朋友更加随和,要和同学们搞好关系,尽量不要与人发生争执。

再加上他的妈妈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知书达礼为人谦和,言传身教地为叶随风竖立了很好的榜样。所以从一进入学校起,叶随风就是个很受小朋友欢迎的孩子。

不过,他的受欢迎,性格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自然是与他本身的素养有关。叶随风,从小就是个长得很漂亮的男孩子。

从进幼儿园起,他就一直受到各个老师的喜爱。每次那些老师见了他,都会忍不住摸摸他的头,捏捏他的脸,对他说些表扬的话,哪怕他什么都不坐,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

那个时候,叶随风就慢慢地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这张脸,会给他带来不小的收获。人都是一样的,总是喜欢美好的事物,所以长得一张漂亮脸孔的叶随风,在这方面相当有优势。当别的小男孩还处在拖着鼻涕穿不同颜色袜子的时候,叶随风俨然已经像个小帅哥似的,在各方面都相当引人瞩目了。

可以说,叶随风这一路从小学升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是顺风顺水的,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波折。不管是在与同学的相处上,还是在与老师的交流上,甚至是在学习成绩上,他都从来是做到最好,而且在别人看来,总是不费吹灰之力。

叶随风遇到潘一诺,看起来也像他之前十六年的人生一样,是那么地自然与和谐,仿佛到了这个时间,它就在那里等着你,只要你来到它的面前,它就一定会发生。

那是叶随风的初恋,作为一个纯情小男生,他把自己人生中最富贵的初恋,给了这个叫作潘一诺的女人。但他万万没有料到,这个女人会在他此后的人生里,产生如此巨大而负面的影响。

那时候的潘一诺,也和叶随风一般大。他们两个是高中同学,几乎从高一刚开学的时候,他们就互相注意到了彼此。

潘一诺长得很漂亮,和叶随风不同,她是那种女孩子特有的漂亮。学校里几乎每个见过她的男生,都会真心地赞美她的容颜。甚至大家那时候总会聚在一起开玩笑,觉得她那个叫“一诺”的名字,是否暗含着什么深意,会不会也像字面上说的那样,某天给一个男人“一诺千金”的承诺,从此王子和公主便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而在那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潘一诺的王子,就是叶随风。关于这一点,连当事人自己也没有怀疑。

潘一诺曾很坦白地告诉叶随风,从进入高中的第一天想,从她第一次见到叶随风起,她的一颗心,就只为他而跳动了。

这话在今天听起来,真是又酸又文艺,如今过尽千帆阅女无数的叶医生,若是再听到有女人对他说这样的话,除了礼貌地微笑一下外,还会在心里给对方下一个定义:装13。

但是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他却还是被这句话给感动了。他毕竟也只是一个还未成年的小屁孩,再出色再优雅,也掩饰不了他拥有一颗青少年纯真的正太心。在感情上,那时候的叶随风,还只是白纸一张。

所以,在当到那句话后,他便毫无意外地坠入了情网,这一爱,便是很多年。

当时在学校里,他们两个的恋情一度被传为了佳话。虽然还处在偷偷摸摸小打小闹的阶段,但身边的朋友几乎都知道了这个事情。而且大家都认为,这两人就应该在一起,所谓男财女貌,他们两个全占了。

老师们似乎也知道他们之间的事情,却一直保持缄默,既没有把当事人叫去办公室狠狠批评一顿,也没有把双方的家长叫过来好好谈一谈。或许在老师们的心目中,这两个孩子也应该在一起,他们相配地几乎让人不忍心拆散他们。

更何况叶随风和潘一诺都是优等生,在恋爱的同时也没有荒废学业,反倒有一种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感觉。所以这事情到虸,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悄悄地让它过去了。

叶随风成年之后,每每想起这段往事,总是忍不住猜测,如果当时父母知道了他早恋的事情,会是什么反应?会不会要求他们立即分手,棒打鸳鸯?如果他们真的这么做了,那么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就会因此而不同?

这个世界毕竟没有时光机,无法回去过去去完成那个猜测。所以这个问题,永远无解。

叶随风只知道,自己的初恋时光过得相当愉快。高中的三年,他除了学习外,大部分时间都和潘一诺在一起。像所有陷入热恋的男女一样,他们会牵手、拥抱,甚至寻找隐蔽的地方悄悄地接吻。

叶随风很喜欢吻潘一诺的那种感觉,每当一个深吻之后,她便会像个小女人一般窝在自己的怀里,清纯美好地就像个天使。

所以说,那时候的叶随风,简直比白水还要单纯。当他以为潘一诺只是个纯情小女生的时候,在潘一诺的心里,他才是那个更为单纯的人。

潘一诺从来都不否认,她是喜欢叶随风的。叶随风长着一张人见人爱的脸孔,几乎没有人会不喜欢他。有他当/男/朋/友,真的是非常有面子的事情。不过,对于潘一诺来说,叶随风的家庭背景,或许更令她感到满意。

叶随风有一个富足而美满的家庭,这对潘一诺来说,具有致命的吸引力。作为一个从小没有父亲,被母亲一手拉扯大,永远活在贫困中的孩子,潘一诺对于金钱和家庭温暖,有着极强的渴望。

在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找/男/朋/友最看重的应该是容貌、学习成绩或者是人缘之类的东西。她们一般很少考虑对方的家世,因为还考虑不到婚姻这么遥远的事情,所以金钱在她们看来,是无关紧要的。

学生嘛,零花钱都差不多,谁也不比谁多多少,找个帅气的/男/朋/友,远比找一个有钱却痴肥的男朋友有面子得多。

潘一诺却与她们很不相同。对她来说,金钱是摆在第二位的,其他的都是需要顺延考虑的事情。她需要钱来买各种东西,小到记事本圆珠笔,大到包包化妆品,这些都需要钱。如果叶随风只是空有一张脸皮的话,或许她并不会考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