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苏韵锦抱着最后一批完工的纸盒去厂子里交货,结算的时候,负责人塞给她三百五十块钱,苏韵锦愣了愣,她自己明明也计算过,至少不会低于四百五十块,怎么平白就少了一百块钱?她犹豫地问那人是否算错了,对方回答她说,因为她交上来的成品有一部分是残次品,所以必须扣除那些钱。

  苏韵锦很难接受这个说法,她做事一向很仔细,为了减少出错,每次交货前她自己都会检查一遍,发现有小瑕疵的都会挑出来重做,那些收货的人当时也都说她手工做得很细致,再说,即使有残次品,也决不至于要扣除一百块那么多,这些钱几乎足够她半个月的生活所需。她不是泼辣的人,但这时也必须据理力争,于是一再恳求对方算清楚一些,至少告诉她哪一部分是残次品,好歹让她看看,眼见为实。

  可对方哪儿把她这个一说话就脸红的小丫头片子看在眼里,直接回绝说次品都处理掉了,就三百五十块,爱要不要,不愿意的话就把她交上来的纸盒再拿回去,前提是,必须要扣除材料费。

  这明摆着就是欺负人,看准了她不可能把已经叠好的成品再领走,难不成还能当废品卖了。苏韵锦想起将近两个月来自己没日没夜地劳作,双手不知道被那些厚卡纸割破了多少回,临到头来还得吃个哑巴亏。然而她又有什么法子呢,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总不能为了面子扭头就走,三百五十块对于她而言也很重要,谁让她没钱?

  在对方不耐烦的眼神里接过钱时,苏韵锦口腔里全是苦涩的味道,并非心理作用,是真实的苦味,仿佛胆汁都倒流了一般。

  走回她家所在的教师宿舍,单元楼下好像有人弯腰向纳凉的李阿婆打听着什么,阿婆比手画脚地说了一大通,看到走过来的苏韵锦,笑着朝她的方向一指。

  那人就直起身子,劲瘦的高个子,皮肤被晒得黝黑,戴着顶白色的棒球帽,帽檐压得略低,但苏韵锦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朝她走来,起初步子迈得很大,临走近又慢了下来。苏韵锦近距离打量他,五十多天没见,他好像又长高了一些,脸上没什么表情,嘴唇抿成有些冷漠的线条。

  “你来……”

  “我来……”

  苏韵锦低头,让他先说。

  “我是过来练车的,刚拿到驾照。”程铮的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到你们县城的路上车比较少,正好可以来回练练,顺便……来看看,这么巧遇上你回来。”

  苏韵锦不知道怎么接这个话,在她家的单元楼下遇到她回来,如果没有“这么巧”,他会不会直接找上门去。而且她所在的县城离省城虽不远,但高速还在建,仅有的一条二级公路以路况糟糕闻名,县中所在的位置更是偏僻,他要有多大的练车热情才能一路颠簸着“顺便”到此一游。

  程铮仿佛也觉得自己的话不怎么站得住脚,烦躁地说道:“好吧,我特意来的。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你太阴险了,拿我当傻瓜逗着玩儿!”

  “你爱怎么说都行。”苏韵锦站在树荫下,像避开烈日一样避开他咄咄逼人的视线。

  “我就这么讨人厌,让你恨不得离我越远越好?”程铮的喜怒哀乐鲜少避人,他生了一个半月的闷气总算找到了宣泄的途径。

  苏韵锦说:“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填的都是我认为理想的学校。”

  她也昏头了,顾不上这样的说辞明显有欲盖弥彰的嫌疑。

  “那好,你就去你‘理想’的学校,有多远去多远,还真以为谁离了你不行!”他一赌气,话又难听了起来,可苏韵锦并不生气,她只是有点难过,说不清为谁。

  “恭喜你考上那么好的大学。”程铮的情况她多多少少也有耳闻,那是他们所在高中的荣耀之一。

  他冷冷道:“用不着你恭喜……我走了。这边的路破得跟狗屎一样。”

  程铮说了要走,人却不动,两人僵持了一会儿,还是他先败下阵来。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很是粗鲁地往她面前塞,“这个,给你!”他恶狠狠的样子仿佛要给她的是个点燃了引信的炸药包。苏韵锦没有接也避让不及,他又是胡乱地一塞,信封连带着手的力度像一记重拳砸在了她的胸口。

  苏韵锦低呼一声。程铮只知道自己不小心打中了她的身体,手到之处异常柔软,还没反应过来就赶紧收回手,惊慌失措地问:“你没事吧,很疼?”

  苏韵锦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他的力道没个轻重,这一下还真是疼,但更要命的不是疼,而是他打中的那地方,她捂也不是,揉也不是,难受得弓了弓背,一只手捂住了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的脸,那种在他面前想要去死的心情又回来了。

  程铮好像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羞愧交加之下,先前装出那副又酷又拽的样子早没影了,活脱脱被打回紧张局促的原型,弯下腰想要透过她遮住脸的手看她的表情,话也说不利索。

  “怎……怎么样呀,真……真的很疼?要不去看看……不,不是,我不是说我要看,我是说去看医生……”他又有脱鞋抽自己的念头了,看了医生怎么说,就说他想给她钱,却打中了她的……男医生还是女医生?伤到那里该怎么处理?总不会贴块膏药吧。他被自己想象出来的淫靡画面吓到了,真该两只鞋都脱了,左右开弓地抽,又恐怕抽出鼻血,不好收场。苏韵锦竭力忍住想要去揉一揉的念头,连连深呼了几口气,那股疼痛的劲才渐渐缓下去了,但想死的念头只增不减。她扶住身旁的树干,暗道要冷静,要冷静,别和他计较。半晌才说出一句话,“算我求你了,离我远点行不行。”

  程铮当真跳着退了一步,顶着大红脸,总算想起了自己万恶的手上还拿着什么东西,“这个你拿着。”

  其实苏韵锦看了一眼那个信封,大致上已经知道里面是什么,看厚度,想必不是个小数目。她抬起头,明确说道:“我不要。”

  “别打肿脸充胖子,给你就拿着,就算是借给你的。”通过老孙,程铮对苏韵锦的家庭情况了解了不少,心知她即使申请到助学贷款,也必然还有很多需要用钱的地方。他对钱并没有太大的概念,自己平时用得也不多,吃穿用度都有父母,买买游戏软件,零花钱大有富余,而且暑假里家里就没断过来道贺的人,那些礼钱一概在他手中。他虽然生气,但想到她发愁时低头皱眉的样子心里就不好过,不知道该怎么对她好,只是有什么就想给她什么。眼下也不管她拒绝,抓过她的手想强行让她握住那个信封。

  苏韵锦用力地抽手,她手上有伤,拿捏之下每个裂口都像又被撕开一般,却不能妥协,最后急了,带着哭腔喊了一声:“程铮,你为我好的话就放手!”

  这下钳住她的手才骤然松劲,他好像也发现了她双手的不对劲,“你的手被狗啃过了,怎么弄的?”

  苏韵锦下意识地把手往身后藏,既是回避去接他强塞过来的东西,更不愿意让程铮看清自己的手,上面新伤叠着旧伤,丑陋斑驳得连她都厌恶。这些伤换来了三百五十块,她问心无愧,却不想将它展示在程铮的面前。

  “我不能再要你的钱。”她低声说。

  程铮不能理解,“我的钱难道不是钱?你敢说你现在不需要?”

  “我需要,但我会自己解决。”

  “我现在就是在帮你解决。”

  “我不要你的。”

  他在她没有任何转圜余地的话语下沉默了一会儿,好像想到了什么,拖长声音“哦”了一声:“我知道了,你还是因为讨厌我,所以不想和我有任何关系。你怕欠我的,怕我会缠着你?”

  程铮有些受伤的语调让苏韵锦眼眶一热,却又忍住了。

  “反正我不会要的。”

  程铮看了看自己手上的东西,掉头就朝停车的地方走。他傻透了,一头儿热地来这里干什么,昨晚上居然还为此没睡好。一早晨受那狗屎一样道路的颠簸,他车技尚且生涩,中途一不留神撞到棵树上,人没事,保险杠凹进去一块儿,还不知道回去后妈妈看到会怎么骂他。他不是要苏韵锦因此感动或感谢,只是想看到她笑一笑,就像那天在马路上道别时那样。她却毫不留情地划清了与他的界线。

  他拉开车门,看到苏韵锦还站在那棵矮树下,冷冷的,仿佛在笑话他。

  程铮朝她喊道:“你想太多了,我就是可怜你。既然你用不着,马路上有的是乞丐!”

  他发动车子,第一次没有成功,过了一会儿才成功地绝尘而去。

  苏韵锦转头,这还是她第一次看他离开。基督教语里说“施比受有福”。除了宗教意义上的慈悲,她想,兴许还因为“施”与“受”之间的不对等。“施”是游刃有余的,“受”却往往无法选择。他说可怜她,不管是不是真心,这话她不是第一次听见。她并不超脱,但如果必须接受别人的施舍,她不愿意那个人是程铮,她宁愿在一个陌生人那里谦恭地接受好意,但是不可以在他面前展露出她的卑怯,一如她藏起了自己那双斑驳的手。为什么要这样,她不愿去想,只是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她,那样不可以。

  楼下的李阿婆还在笑呵呵地看,似乎搞不清是什么状况。苏韵锦上楼,开门前从半开放的栏杆看向远处的马路,有一瞬间她在想,既然拿了驾照,那回去的路应该没有问题吧?像他那样清高又矜贵的男孩,在他的世界里,被一个略有好感的女生所拒,或许已是有生以来最大的挫折。夏虫不可以语冰,他永远没法了解她所在的那个世界。

  被阳光晒得发白的路上看不到车的踪影,苏韵锦再次深呼吸,关上门的瞬间,她听到高树上一声声悠长的蝉鸣。

  每个人刚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都会感到些许的不适应,苏韵锦也不例外。她投奔的那个位于南方边陲的大都市,有着她完全不熟悉的浓郁岭南风情。但她很快融入了G市,或者说,是这个城市以其特有的包容性迅速接纳了她。她渐渐熟悉了这里潮湿多雨的亚热带气候,熟悉了鳞次栉比的城市一角隐约可见的半旧骑楼,当然还有这里最具代表性的繁华商业区……黝黑瘦小的当地人脸上有种坦率的精明,他们的主妇几乎都是药补的专家,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操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毫无障碍地交流,没人在乎你来自哪里。

  苏韵锦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刚由几所大专院校合并而成的综合性大学,算不上全国知名,但在当地还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由于学校的学科设置总体上侧重于人文学科,因此女生人数所占的比例要略高于男生,并且这里一贯有着盛产美女的光荣传统,这也成了吸引相邻大学男生的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苏韵锦的专业是公共关系学,个性内向的她选择了这样一个专业确实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其实她是在跟自己较劲,就当一切重新开始,她希望能活出个不一样的苏韵锦。她是这个专业里为数不多出身理科的女孩子。从甫入校园开始,她就有了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别人可以尽情享受骤然轻松下来的大学生活,她却在学业之余必须为了生活而加倍努力。

  好在开学一个月以后,助学贷款顺利地发放了下来,苏韵锦也通过班主任的介绍,在学校图书馆勤工俭学。每个月的酬劳其实很少,还不够有钱的同学买一件衣服,但苏韵锦觉得很满足。大一的课不多,相对于一周只放半天假的高三学生来说,现在的自由支配时间多得奢侈。自我感觉能够应对学业和图书馆的工作后,苏韵锦在进入大学的第三个月给自己找了一份家教的兼职。这原本是学校外语系一个女生联系上的,辅导对象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子,家就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里,家长要求每周两晚到家里辅导小女孩功课,酬劳是每小时十五元。那位外语系的女生觉得课酬偏低,便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转让这份工作,于是苏韵锦以三十五元的中介费换来了一个新的差事。

  家教大概是很多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必选项目。苏韵锦的初次执教生涯比想象中顺利。学生的家庭是个清白简单的三口小康之家,女孩有点娇气但还算乖巧,只不过注意力不太集中,而且数学成绩不太理想,需要有人重点辅导。

  小学生的数学对于苏韵锦来说不算难事,可是每当她在稿纸上对小女孩细说解题技巧的时候,耳边仿佛总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苏韵锦,你的逻辑思维简直一塌糊涂。”说起来她很多解题的思路都是在那个不耐烦的人强行灌输下掌握的,如果他知道现在她竟然能辅导别人的学习,会不会冷笑着说一句“误人子弟”?

  苏韵锦性格谨慎安静,授课耐心。偶尔小女孩撒娇耍赖,父母都觉得不好意思,她也只是一笑置之,为此颇得学生家长赞许。女孩的父母都算谦和有礼,也无报刊网络上流传的“女大学生家教被骚扰”这类的担忧,苏韵锦的家教也就安心地做了下去,每个月的固定酬劳加上在图书馆勤工俭学所得,足够她平日生活所需。

  大一生活基本上就在这样波澜不惊的忙碌中度过,教室里的苏韵锦基本上来去匆匆,不是休息时间一般也不待在宿舍,让每个大学生津津乐道的社团生活她也无暇体味。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差,既没有出色到让老师青睐,也远没到补考的份上,在班上和宿舍里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人缘还算不错。她觉得默默无闻的自己和高中时并无多大不同,只不过青春期那些晦涩黯淡的自卑和惶然,好像随着高考的结束、随着程铮最后离开时车子决绝的烟尘慢慢淡出了她的世界。现在的苏韵锦在忙碌之余,心中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小满足和快乐。只是她自己都没有觉察到,告别了卑怯,不再总是低头敛眉,她也开始慢慢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并不夺目,但自有动人之处。

  其实苏韵锦有一张白皙清秀的面庞,额头光洁饱满,眉目清秀,虽然衣着朴素,但身材窈窕,气质沉静,即使走在这所以盛产美女著称的大学里,也不是不吸引周围目光的。

  有句话说,不知道自己是美女的美女才是最动人的,如今的苏韵锦正属于此类。一次她赶赴家教途中,刚走到宿舍楼下,就被等在那里的一个男孩子吓了一跳。那男生很是羞怯,把一小束雏菊塞到她手里就跑,苏韵锦又惊又疑地去到家教的地点,女孩的母亲一看她的样子就打趣了几句。苏韵锦有些脸红,那家长便笑着说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这样的女孩有人喜欢那是很正常的事。”

  苏韵锦一点也没觉得正常,她习惯了被遗忘和忽略,在她的潜意识中,仿佛只有一个人会离奇地注意到自己。但那也是“曾经”的事了,如今她几乎没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莫郁华也提起过,有一次苏韵锦到她们学校找她之后,同学中亦有向莫郁华打听她的。不过莫郁华不是热衷八卦的人,也就这么随口一说,苏韵锦更不往心里去,两人一笑了之。

  说起莫郁华,也是缘分。高考录取完毕,苏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所城市上大学。不同的是莫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中最富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莫郁华正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她也一度成为母校重点宣传的焦点。

  苏韵锦和莫郁华从高中一路走来,虽说当时在班上属于关系比较亲近的,但并不算深交,反倒上大学后,同城不同校,两人却日渐亲厚。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相互有了更深的了解。人都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近。

  看上去她们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苏韵锦外表文秀,内心敏感而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和清醒。她们都把对方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虽然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是遇上什么事需要倾听,总是第一个想到对方。

  苏韵锦大一结束的暑假,在回家乡的火车上第一次对好友莫郁华提到了沈居安。

  沈居安是高苏韵锦两届的师兄,没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她已经不止一次地听到过他的名字。被年轻女孩津津乐道的男生无外乎几种,长得好看的,运动细胞发达的,或是言行出众的。这样的男生大多数深谙自己的魅力所在,故作未觉地享受着异性投来的好感目光,苏韵锦颇不以为然。

  真正认识沈居安是在学校的图书馆,苏韵锦没想到他这样的“知名”人士竟然也需要和她一样在图书馆里勤工俭学。由于沈居安在图书馆的时间较长,深得各管理员的信赖,各项业务也更为熟悉,包括苏韵锦在内的几个助理管理员的工作基本上由他负责,一来二往,难免熟悉。

  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苏韵锦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到大多数人的赞许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除却各类学业上的出类拔萃,沈居安绝非张扬的人,但是他即使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咄咄逼人的侵略感,却也能让人在打量了他一眼之后,又情不自禁地偷偷张望。他的样子当然是好看的,苏韵锦不是没见过长得好的男孩子,和程铮的英挺硬朗、周子翼带着点痞气的俊秀不同,沈居安身上有种清风霁月一般的特质,明明是很朴素平常的衣着打扮,在他身上就是说不出的干净妥帖,一如他平时的待人接物。

  苏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格外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暑假前图书馆特别忙碌的那段时间,大家忙着对一批批新到图书进行验收登记,沈居安和她编在同一个小组,她踮着脚尖,吃力地将一叠归类完毕的书放置到书架上,有人在一旁无声地拿过她的书,轻松放到了指定位置。她擦了把汗一转头,看到的是他沉静的侧脸。当时苏韵锦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前些天胡乱在书上看到的句子,“攀条摘香花,言是欢气息。”她甚至不是特别理解这句乐府诗句的含义,只是觉得那时自己的心情和诗里所形容的一样平静又欢喜。沈居安似乎并未觉察到自己的举止有何特殊之处,继续在苏韵锦身旁整理书籍。过了一会儿,大概是意识到她呆呆的注视,于是笑了笑当作是礼貌的回应,苏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说起来,谈论沈居安的人虽多,但大多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沈居安待人很好,并不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傲气自恃,但是他的好是对谁都一样的,就好像画里的人,你觉得赏心悦目,虽近在眼前却难以触及。他笑的时候眼神温柔,容易让人怦然心动,仿似洞悉人心,但实际上,你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苏韵锦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属于少数的几个和他走得较近的人之一,原因大概是在图书馆轮值的时候他俩总排在同一组。沈居安好像很喜欢图书馆这地方,除了分内的工作,没课的时候也时常泡在那里。图书馆仓库附近有个专为管理员开辟出来的空间,摆有几张桌椅,闲杂人等通常不许进入,因此很是安静。他在那里看书就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打扰。偶尔苏韵锦也在那里,他们会一起聊聊天,说起当天做工作和书里看到的有趣东西。苏韵锦做家教的时间若与图书馆的工作有冲突,他也尽可能地替她协调,或是默默地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苏韵锦很佩服沈居安,他的心智显得比同龄人更为成熟,什么事到了他那里都可以在不疾不徐中妥善地处理好,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他难倒,他也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自己下一步将要做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让他惊慌失态。她听人在背后说起过沈居安的家庭情况也不太好,他和她一样出自于某个遥远偏僻的小县城,但是在他身上你却看不到任何的卑微和自怜。他看人的时候澄澈坦然,笑容柔和,进退自如。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听后这么问。

  苏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感觉很舒服。”

  “那你还等什么?”

  “他怎么可能看上我?”苏韵锦赧然。与其说沈居安是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如说他更像是她心中的一个完美投影,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可他胜过她太多。苏韵锦多么期盼自己有一天也能像沈居安一样内心强大、出类拔萃。

  莫郁华说:“按你所说图书馆排班由他负责,他要是讨厌你,你绝不可能总是和他排在一个小组。”

  苏韵锦倒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层,脸红心跳地想着莫郁华所说的可能性。是的,沈居安至少不讨厌她,但好像也没什么人是值得他讨厌的。

  “我没想那么多,像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不说话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他,居然有种天荒地老的安定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