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咫尺的脸没有任何波动:“小美人鱼,也请你不要对我抱有任何幻想,很小的时候我父亲总是和我说这样的话,容允桢,如果有一天子弹洞穿你的脑壳,你不要觉得死得无辜,那只是你在自食其果而已,很久很久以前我对死亡就看得很淡,所以,不要对我抱有任何的幻想,如果有一天我接到谈判电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对那些人说出和我爸爸同样的话,所不同的,只是收尸的价码,现在也许应该不止给五百美元。”

栾欢还是呆呆的,她的反应有点慢,容允桢的话有点像是音乐卡带,程序滞缓,她看着他再次抬手看表,她听着他说,栾欢,你还有五分钟的时间。

五分钟,哦,对了,刚刚容允桢说给她二十分中,也就是说二十分钟已经过了十五分钟,还有五分钟后李俊凯就会来到这里,那个时候,就真得没有任何的机会了。

和一大推动物尸体死在一块感觉确实是挺糟糕的,要离开吗?

要离开吗?

“当然不!”栾欢听到自己在心里这样大声的应答着。

另外的一个想法冒了上来。

眼前的男人如方漫所说是危险且冷血的,还好李若芸没有嫁给这个男人,嫁给他的是栾欢,在皇后街住过整整四个年头的栾欢。

假如李若芸有一天被抓走了,或许傻乎乎的她会以为这是娱乐至上的美国媒体们的一次恶搞节目,她或许还会配合他们表演,直到子弹洞穿她的脑壳时,那时出现在她的脑子里的是,艹,搞了半天原来是真的,假如这样的事情落在她身上的话,起码她有把握自己有百分之二十的机会逃脱。

这个想法让栾欢打从心里笑了出来。

看吧,李俊凯带回来,李俊凯很珍惜的那个女孩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没有良心。

于是,栾欢笑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她把头搁在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肩膀上,对着男人说了点甜言蜜语。

“容允桢,如果现在有巧克力的话,我想我会奖励你一块巧克力的,我会把巧克力拨开送到你口中,说,嘿,同学,你做得很棒。”

“怎么说?”

栾欢嘴角的笑容在加深:“容允桢,你刚刚叫了五次栾欢,你没有一次把‘栾欢’叫成‘奕欢’,这一点让我很高兴,怎么办?现在,我没有巧克力,所以,我只好把自己当成了巧克力奖励给你。”

虽然栾欢看不到容允桢的脸,可栾欢知道容允桢在笑,笑容温热气息落在她的颈部上,有点像挠痒痒。

李俊凯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光景,男的坐上化妆台上,女的站着,男人的身体时直挺挺的,女的身体是往前倾斜一点。

只一眼李俊凯就知道是自家的小欢在向着她的新郎投怀送抱。

带着岁月印记的古堡,复古礼服的新郎新娘,戴着小圆帽穿着礼仪礼服主持婚礼的大主教,不敢放松表情的观礼嘉宾,那些被勒令停在用警戒线圈着区域的车辆,以及古堡外被劝停在外的只能用文字滚动报道婚礼的记者,还有穿着节日迎宾礼服的奥地利哨兵让这场婚礼像极了国王加冕仪式。

没有人敢大声呼吸。

或许,当天,就只有新娘的哥哥看着有点不在状态。

李若斯坐在李俊凯身边,整场婚礼下来他都浑浑噩噩的,在过去的三天里他一直在赶路,没有停歇的旅程让他疲倦,更为疲惫的是心。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小欢怎么说嫁人就嫁人呢?

李若斯还怀疑此时此刻或许是一场梦,直到那声清脆的女声响起:Yes, I do!

Yes, I do!宛如魔音。

李若斯目光开始有了聚焦,他看着殿堂上的那个女人,戴在她无名指上指环的钻石光辉刺痛了他的眼。

俨然,已经是尘埃落定。

侧过头,指着腕表李若斯低声的和自己的父亲说:爸爸,我先出去一下,我现在必须去打一通很重要的电话。

他的父亲皱了皱眉。

没有等李俊凯回答李若斯就移动脚步。

主教的声音在他的背后响着,安宁,祥和,说着祝福的话语,唱诗班的孩子声音宛如天籁,李若斯加快着脚步,让那些声音赶快离自己远点。

终于,声音听不见了,他也终于逃出了婚礼现场,或许那些人会嘲笑他的不得体,会那样的,那些人的嘴巴有时候臭得像茅坑。

手去摸口袋,没有烟。

李若斯大口喘着气,小欢要嫁人了,不,小欢已经嫁人了,嫁给一位比他英俊的男人。

栾欢的运气好像不错,居然嫁给了那样有着出色外表的男人。

那个男人在不久前他见过,他给他的亲人打电话,他和电话里的亲人说要他要结婚了,口气很平淡,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还行。

那家伙凭什么用那么平淡的口气说他要结婚的,他娶走的新娘可是小欢,要是他来说的话他会发疯的说着的。

最最重要的是男人的口气一点都听不出很开心的样子。

和栾欢结婚并没有让男人感到高兴,这个念头堵在他的喉哝上,然后。。

一种直觉促使李若斯开始奔跑起来,但愿他能找到那间房间,但愿他能在那个房间里找到那只手机。

在奔跑的过程中若斯不住的回响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一遍一遍的循环着。

“栾欢,我诅咒你,我诅咒你有一天深深爱着一个男人,而你的爱永远得不到回应。”

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掉落,他脱掉自己的礼服。

李若斯不仅找到了那间房间,他还找到了那只手机,房间门是紧紧锁着的,他费了很大力气才从另外房间的阳台上爬到这个房间。

拿着手机的手在发抖,手机很旧,是老一代美国人喜欢的黑莓机,李若斯按下重播键,电话传来的是一声有一声的“嘟-------”

“嘟------”不厌其烦的响着,期间还夹渣着一些噪音,那噪音让李若斯心烦意乱。

没有人接起电话,拨打第二遍时依然没有人接起,李若斯记下了那个电话号码,房间里有若有若无的烟味,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就只有一只褐色的包,包看着很旧,是帆布包,帆布包的袋口绣着洋基队那个著名的队标。

刚刚的手机放在了帆布包里,李若斯再看了一眼那个旧帆布包,感觉有点奇怪,有一阵子美国很流行这种包,少年们背着这样的包骑着单车在大街小巷上的画面比比皆是。

或许,容允桢在他的少年时代也拥有这样的包,只是,现在的容允桢把这样的包带到自己的婚礼上怎么看都显得诡异。

李若斯心里一动,他打开帆布包,包里就只放了几包烟,看来,男人不久前在这里抽过烟。

这是一个奇怪的时刻,李若斯把手机放回原处再从容允桢的包里偷走了一包烟,拿着烟翻过了阳台,躲在隔壁房间迫不及待的点燃。

来自巴西的上等烟草,辛辣,苦涩,很原味,留在舌尖里尼古丁让人飘飘然。

李若斯一边抽烟一边数着时间。

三点半的时间,婚礼会结束,四点整,容家的飞机将载着那对新人前往蜜月地,他们的蜜月是什么来着。。。

哦,好像是瑞士,他们的蜜月只有三天,所以选近一点的地方,这个时候可以在瑞士滑雪。。

已经过了三点半,李若斯看着表。

三点四十五分,隔壁有开门的声音。

三点五十分,李若斯看着容允桢拿着那只旧帆布包离开。

李若斯离开房间是四点十分,他在风口站了一会,等到身上的烟味退去,他回到婚礼现场,新人已经离开,观礼嘉宾们还留在原因的地方,对于他们还说婚礼是结束了,但是新一轮的社交却是才刚刚开始。

他的父亲站在那里,恋恋不舍等到望着天空,一地散落的彩带让这里终于有了一点举行婚礼的色彩。

李若斯在李俊凯的身边站着。

“若斯,我怎么觉得我现在这会还在旧金山,小欢和小芸在斗嘴,你和我在下棋。”

李若斯润了润唇瓣,他很感谢那包烟,起码,那包烟让他知道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他揽住李俊凯的肩膀。

“爸爸,你现在还没有老,不要在这里扮老,妈妈让我们过去呢。”

夜逐渐陷入深沉,李若斯在酒店房间不停的来来回回走着,他没有随着他的父亲母亲出席容耀辉举行的晚宴,他借口身体不舒服留在房间里,他在等待着一个电话。

酒店房间采用古堡式的设计,复古,封闭,这样的设计在这样的时刻显得压抑。

终于,他等来了手机铃声响起,来电的是美国的一家私家侦探公司,他让他们帮助他查一个电话号码。

那个电话号码是他今天下午在容允桢手机上找到的那个号码。

握着电话李若斯屏住呼吸,一个字一个字的听着。

等到那通电话结束,李若斯手里紧紧的握着电话,他又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的心是慌乱的。

那种慌乱来自一刚刚他得到的讯息,容允桢下午拨打的那个手机号码的主人在这个世界上早已经不存在。

也就是说在那个房间里,李若斯所看到的那一幕是容允桢在和一位死者对话,李若斯努力的在回想容允桢在说话的语气,那么的温柔,类似于在和自己最为亲密的人呢语。

那位不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是谁?私家侦探社给出的答案是无能为力,他们只能查出来就只有这么一点讯息。

这才是最为可怕的地方,那家私家侦探在美国呼风唤雨,有时候,连美国政府也会和他们秘密接触。

李若斯第一个念头是,栾欢要怎么办?

那位叫容允桢的男人到底有着怎么样的一种精神世界,让他可以和一位死人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进行通话。

在李若斯在酒店的房间不停的来回走动的同一时间里,栾欢正在浴室对着镜子发呆。

易嫁(09)

在李若斯在酒店房间不停来回走动的同一时间里,栾欢正在被33座海拔4000以上高峰围绕着的采尔马特小镇的旅店房间里,对着浴室的镜子发呆,她在这里已经呆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了。

就因为一个赌气的决定,她度过了让她头昏脑涨的七天,决定结婚,说服李俊凯,筹备婚礼,举行婚礼,在这七天里她没有一刻停留下来,她刻意不去想一些事情,只有不去想了才可以一往无前。

即使不去想,即使是刻意回避,她还是走到这里,走到了这一步。

今晚,是她的和容允桢的新婚之夜。

新婚之夜意味着什么栾欢怎么可能不懂,不明白,不知道!

刚刚成为他丈夫的人显得很坦然,一进入房间他就问她是你先洗还是我先洗。

“你先!”她迅速回答,并且不落痕迹的让两个人的身体保持距离。

容允桢大约用了十五分钟的时间洗完澡,浅咖啡的浴袍穿在他的身上,头发湿漉漉的,在全原木木板旅店房间和壁炉燃烧的火焰里有着别样的诱惑,让栾欢心慌意乱,特别是隔着很近的距离,他状似无意的说了一句,要不要我陪你再洗一次。

她逃命一般的钻进浴室里,这一钻就近一个小时,慢吞吞的洗澡,慢吞吞的洗头,慢吞吞的刷牙,很慢吞吞的把所有的事情做完,就望着镜子发呆。

她的同学们可以很自然的把“性”挂在嘴边,她们也可以做到在餐厅里低声和自己同伴交流,她们的性.生活,性.伴侣,每当遇到类似这样的状况时,栾欢总是很安静的听着,偶尔也插一两次嘴,那些话题听在她耳朵里是极为平常的事情。

她的同学问她,她的第一次是在几岁,面对着这样的提问时栾欢总是一笑置之。

如果她告诉她的同学们她不知道,因为压根就没有过,她们大约会用看外星人的目光看着她吧。

在“性”这个命题上,栾欢有着固执的洁癖,很小的时候她就看到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男人从栾诺阿的床上离开,他们很晚的时候来,很早的时候离开,无一例外的来的时候风度翩翩,离开的时候双眼赤红,衣裳不整,鞋子穿错了,衬衫纽扣扣错了,有时候还一边提着裤子一边伸出手拿走她为妈妈准备的牛奶面包。

这些造就了她对于西方那种开放性的男女关系抱有某种的排斥,导致她对那些约会时用暗示性的语言邀请她去他家过夜的男孩们退避三舍,如果不是她冠着李俊凯二女儿这个头衔的话,大约“性.冷感”这顶帽子会扣在她的头上。

她“性.冷感”吗?她不知道,只是在看到极少数感人的爱情电影里男女的水到渠成时的更进一步她也会躁动。

栾欢一直明白,要先有心的躁动才会有身体的躁动。

要找到那样的一个人应该不容易,因为知道不容易栾欢一直坚守着,所以,李若斯说她是一个活得比谁都清醒的人。

李若斯所不明白的是栾欢不想变成像栾诺阿那样的人,爱过很多的人,谈过很多的恋爱,一个人的心明明只有一颗,哪能爱过很多的人谈过很多的恋爱。

栾欢呆呆的往着镜子里的自己,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浴室外响起容允桢的声音,栾欢,你要咖啡吗?

“要!要的!”栾欢急急的应答。

应完话,栾欢深深的吸出一口气,指着镜子里的自己:栾欢不要和我装胆小。

那么大谎言说下来眼睛都不眨一下,现在居然像老鼠一样的躲在这里,缓缓的,栾欢拿下裹在身上的浴巾。

不着片缕的身体在镜子前展现了出来。

美吗?栾欢不知道!应该还不错吧,李若芸老是对着她的身材流口水,记得她二十岁那年。。。

栾欢低头看着自己的胸部,那晚,李若斯的手摸到这里,那是他第一次对她做出那样大胆的事情。

栾欢还记得她二十岁那年和李若斯,李若芸一起去骑马,中间下起雨,衣服都已经被淋湿的他们找了一个地方避雨,她站在李若斯身边,李若斯直直的盯着她瞧,栾欢觉得李若斯当时看她的目光比平日里多了一些什么,之后,他们回到了俱乐部房间里,栾欢知道李若斯在看她的时候眼里多的那点是什么了。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那么狼狈的李若斯,她假装没有看到撑起的部位,那个时候她并没有多讨厌,甚至于她想李若斯要是在科尔多瓦拨打了那两通电话,她会踮起脚尖亲吻他,或许她也会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

现在,没有了,不可能了。。。

栾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她学着皇后街火辣的女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做轻佻的动作。

没什么,用一些人的话说,不就是一层膜。

那层膜在栾欢的想象力应该是海绵体状的,类似于大气层的那种物体,第一次那层物体被穿过据说很疼。

能有多疼?大约也就是飞机穿过大气层的时候遇到的气流震荡一样。

栾欢握着拳头,没事,坐飞机时她可没少遇到那种情况,她一点都没有害怕!眼睛一闭就过去了。

穿上了放在一边的浴袍,栾欢再次深深的呼出一口气,打开浴室的门,一步一步的向着容允桢走去。

旅店是效仿原生态部落设计的,每一个房间都是毫无规律的散落着,独门独户,约一百多坪的空间,中间用堆砌起来的木材把房间切成两个空间,木材的那边是床,木材的这边是用动物毛发制作的地毯,地毯的正对面是壁炉,现在壁炉的火正好,不大也不小,容允桢席地坐在地毯上,他在烧咖啡,他的身边放着几本俄语书,俄语书一边放着若干的松饼还有可爱的小熊饼干。

咖啡壶冒出的烟在容允桢的眉宇间缠绕着,壁炉的炉火吐出艳丽的火焰,男人低着头很认真的在烧着咖啡,咖啡的香气浓郁。

栾欢呆呆的站在那里,她想如若是李若芸在的话她一定会说这样的话,欢,我要把这一刻画下了,你看,色有了香也有了。

是啊,坐在那里的容允桢是色,这色在周围环境的承托下便成为绝色。

这绝色让她发慌,发愣。

直到。

“还傻站在那里干什么?”他头也没有抬,说了一句。

栾欢机械化的向前一步。

“奕欢,等等,不要踩到地毯上。”急急的声音打断了她。

奕欢?这个认识很少汉字的男人又叫错了她的名字。

伸出去一半的脚停在半空中,容允桢走了过来,蹲下,拿下了栾欢左边还停在半空中的那只脚的拖鞋,手轻轻的握住她的脚腕让她的脚踩在地板上,再去脱她还踩在地板上的那只拖鞋,手再次握住她的脚腕轻轻的她的脚放在地毯上。

两只脚都踩在地毯上,他把她的两只拖鞋整整齐齐的放在一边。

在容允桢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栾欢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仿佛就只剩下看的份,她任凭着容允桢拉着她的手坐在地毯上,他们面对面坐着,中间放着咖啡炉。

容允桢手摸着地毯:“这地毯是用海豹皮制作的,看不出来吧。”

是看不出来,栾欢的手去触摸地毯,很柔软,看着更像是哪位女士肩上的皮草。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想这地毯应该来自于格陵兰岛的海豹皮制作而成。”容允桢在说起格陵兰岛的时候声音带着若有若无的眷恋:“女人们最喜欢格陵兰岛的海豹皮,格陵兰岛没有污染,哪里的海豹皮最纯,也最值钱,最值钱的就数一周岁左右的海豹皮。”

没有来由的,栾欢觉得手触到柔软的毛发变得冰冷起来。

“每年会有那么一群人来到格陵兰岛,因为巴黎时装周,米兰时装周再过不久就举行了,他们收到女人们下的订单,她们需要海豹皮制作的披肩,帽子,手袋,于是,他们来到了格陵兰岛,就数十小时的工夫,格陵兰岛上白色的冰川被染成了红色。”

慌忙的,栾欢的手下意识的缩回。

“害怕了?”容允桢浅浅的笑着询问:“我想,你一定不是那些下订单的女人,你有海豹皮制作的披肩,手袋,手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