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姨娘肚子里的孩子掉了。”金风华挥挥手,碧玺就下去了,他侧过身子靠向仙衣,盯着仙衣的眼睛说道。

仙衣只是微讶,随后了然,他们走之前夫人与曹姨娘就开始闹腾,曹姨娘怀疑夫人做了手脚,而夫人以为曹姨娘栽赃陷害,这其中也只有旁观的人看的出古怪,还亏得夫人那般信任曾嬷嬷。

“说是曹姨娘身边的粉荷嫉妒曹姨娘得宠,之前曹姨娘怀孕,她想给大老爷做通房,曹姨娘表面答应却根本没做,粉荷一气之下在药里放了红花。”金风华用白玉的双纸捏住纸片晃了晃道:“还是两次,第一次没有成功,便栽赃给了大夫人,第二次成功了,可也被人揪出来了。”

仙衣扯了扯嘴角。

金风华探过身子,摸着仙衣的下巴,歪着好看的脑袋道:“你不信?”

“如果说粉荷想做姨娘我相信,可若是说大老爷的通房就太可笑了,她才多大,十二?怕是葵水都没来,她怎会那么急迫的要给大老爷做妾?”仙衣任金风华摸的滑手,略带不屑的说道。

“可不是,如此浅显的道理连你个姑娘家都不信,老爷居然会信,就这么任其被打死了,啧啧…”金风华衣袖轻飘,仙衣亲眼看见茶几上的纸片飞了起来,然后化为灰烬,心不由颤抖了一下。

“京里也不过问问,要真想咱们回去才怪。”金风华站起身来走到仙衣跟前捉起她一缕黑发,似是玩笑道:“反正时间还有,不如也见见亲戚,玩一玩。”

还真是如此,临清镇不大,族长又知道金风华回到临清,可偏偏姑太太到现在都没消息,可见是金风华暂时懒得应付她,所以根本没让消息入了姑太太的耳,到也像金风华会做的事儿,只是时间还有…仙衣眸子暗了暗,果然这样舒心的日子就不会长久。

“你喜欢这样的日子?”金风华稍稍一拉仙衣的长发,迫使她抬起头看向自己,之后再用另一只手摸上仙衣的面颊,嫩得就像能掐出水来。

“喜欢。”仙衣很老实,也没有为了拍马屁说出什么只要跟着金风华就好的鬼话,潜意识里她就是知道金风华喜欢她说实话。

“我也喜欢。”金风华慢慢拉起仙衣,抱在怀里,温柔得不像个杀人如麻的疯子,“我一直想要过这样的生活,也许从上辈子开始我就这么想,可是心黑了就是黑了,再怎么洗再怎么装,那也是别人,不是我。”

仙衣靠在金风华的怀里,哪怕感受到金风华身上浓重的负面情绪,她也不敢多嘴安慰,她在慢慢适应留在金风华身边的生活,她要想活的安稳长久,就必须知道金风华的脾气,懂得他的底线。

“你是我娘留给我的,所以只要你想,哪怕范再多的错误,我都能宠着你,可只有一条,别想着离开或者背叛,我想你付不起这个代价,因为如果是别人,我也许发发善心就能让他死的痛快,可是你的话…”金风华摸着仙衣的脑袋,用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最残酷的话:“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仙衣觉得自己真是疯了,如果是旁的女人听到这句话,怕是早就吓尿了,或者干脆恨这个人恨不得喝血吃肉,可她居然松了口气,只因金风华给她划下了一条底线,是她最想知道的底线,如此一来,她也不必在他面前提心吊胆,这么多日的相处,仙衣清楚的明白,除非金风华没说出口,否则一旦他说,那就是金口玉言,绝不更改。

感觉到怀里的少女微微松懈,金风华的双眼亮的吓人,她这般的反应如此的与众不同,可他在说话之前就觉得她应该是这个反应,古怪却兴奋的令人发抖。

“仙仙…别死的太早。”

仙衣以为金风华会去先见姑太太,却没想到他居然在隔天带着她坐上马车,前往离临清县最远的村子,等她坐上马车才知晓,那里是金大老爷的老家,也是现在金二老爷的老娘与妻儿居住的地方。金二老爷是金老太爷的次子,也是丫头生的庶出子,一向被老太太不喜,据说这位姨太太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掐尖要强的,只可惜她生不逢时,沛国如今还是个嫡庶分明的时期,再加上她相公儿子又都死的早,嫡出的大老爷又风光无限,她也只能拿着大老爷分给她的一部分田地带着媳妇和孙子窝在老家过着村妇的生活,毕竟人家儿子的荣光凭什么照到你个姨娘的身上。

而等到仙衣他们来到老家村头,问了人才知道,姨太太并没有住在老宅里,而是带着家人分出了单住,就算她再泼辣再胡闹,金家的族长也不敢应下,毕竟祖宅一向都是嫡出掌控,而庶出的哪怕祖宅没人居住,都不得借住,碍于金大老爷在京城的官职,村子里的村长附近的里长巴结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帮着姨太太胡闹,更何况姨太太又没有露宿街头,还分了一座院子居住,不管是律法还是人情,大老爷可算是做到滴水不漏,让人说不出话来。

金风华是个什么模样,是个能让男子都想犯罪的模样,所以不论他穿着布衣还是绸缎,都无法遮盖他的气韵,犹如淡墨风景中一朵赤金牡丹,耀人双目,夺人心神。

仙衣叹了口气,拉过金风华藏于身后,干咳了一声,笑着问旁边一位还算清醒的小小子道:“小弟弟,老金员外的二姨太太住在什么地方?”

那小子一见仙衣又晃了晃神,再见仙衣拿出的糖块,立刻收到怀里,往后头一指道:“就住在石头坊后头的坡子上。”

大伙好似被他一嗓子叫醒,孩子们看着糖块眼馋,大人们羞于刚刚不雅的表现,一瞬间之前仿佛静止的时间,又流动了起来,碧玺在仙衣的示意下,分了其余孩子们一些糖块,而大人们则有意无意的打听起金风华的来历。只是,当他们听说金风华是大老爷与韩姨娘的儿子时,大多人都露出惋惜之色,可见韩姨娘在村子里人缘还是不错的,只是大老爷势大,他们也不好多言。

这时候,其中一个孩子眼尖,瞧见一位从一旁田埂里走出来的粗衣农妇,大喊道:“金婶子,你家来客人了!”

第四十二章

金家二老爷的媳妇比大夫人年纪还长,也曾和韩姨娘一同生活过几年,据说在现在这个儿子之前还生养过一个女儿,只是早夭了,隔了数年才生了儿子,好像和二少爷差不多大,也算是金风华的兄长。金家二伯娘娘家姓何,不是这村的,早年家穷,便被家里人半嫁半卖到金家二房,开始大老爷还在读书的时候还好,太姨娘比较受宠,二老爷也活着,一家子就算不事生产也过的舒舒服服的,可大老爷后来硬是争气的考中了举人,又去京城找了个好岳家,即便村里人都因为韩氏被贬为妾,戳金家的脊梁骨,可人家连老太爷带老太太一家子去了京城,你再怎么嚼舌头也影响不了人家。

可相反二房这里,二老爷病弱去世,老太爷碍于大老爷也不敢过多照顾二房,只是私下里给点贴补,只可惜老太爷活的也不算长久,最终让大老爷给了部分田产将二房分了出去,算是和京城金家彻底断开了。至此,二房只能算是有个不来往却了不起的亲戚,可他们本身只不过是个略有田产的农家户,和村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

何氏一身粗布,发髻被块旧花布所包,身量不高,体型微瘦,双眸细长,鼻梁直挺,只是嘴唇却略微显厚,嘴角处不大不小一粒黑痣。

“是二太太么?”仙衣与金风华还没上前,碧玺先走了过去,笑着问道。

何氏被人喊住本还有些纳闷,可再看碧玺一身细棉的衣裙,还有她身后的马车以及马车旁站着的一男一女,心下隐隐有了预感。

“你是哪家的?”何氏将手在衣摆上擦了擦,皱着眉头问道。

碧玺好似根本没瞧见,只行了一礼道:“奴婢来自京城金家。”

碧玺是仙衣身边的婢女,可仙衣如今的身份尴尬,她还未嫁金风华为妻,可又不能算是金府里的奴婢,更没有娘家,所以碧玺干脆直称京城金家,即便含糊,但怎么算都不算错。

何氏一听京城金家,当下直接就皱起了眉头,心中不畅却又因着惧怕官家,只好淡淡问道:“可是京城大伯家有什么要事?”

“我家三少扶灵归乡,刚安排好事宜,便来拜访太姨娘与二太太。”碧玺不能多说,点到为止便退到一旁。

何氏如何不知道金家三少,当初韩氏被休,她还心惊肉跳了一段日子,那时候她长女也逝去一段时间,可一直没再有孕,她也怕婆婆效仿大老爷将自己休回娘家,只是谁也没想到,韩氏最终居然会被贬为妾,重回金府。

“扶灵?”何氏心头一动,接着问道:“是谁去了?”

“是我娘。”金风华带着仙衣走了上前,亲自答道,再给何氏行了一礼:“侄儿风华见过二婶。”

“大嫂她!”何氏大惊之后脱口而出,之后反应过来才慌乱的勾了勾头发,尴尬道:“真没想到…”

“太姨娘可好?风华来之前长辈也曾惦念过。”不过一句客套话,大家都心知肚明,就算老太太想起太姨娘也不会有什么好话。

“娘…在家呢…你们跟我来吧。”何氏再说话又觉不妥,可这么些年娘这个字已经喊习惯了,到也没想过喊什么姨娘,都是农家人,那些大宅的规矩总是让人觉着遥远。

金风华示意马车留在原地,他带着仙衣和碧玺往石头坊后头的农宅走去,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的村民,有好些大姑娘小伙子都躲在一旁看红了脸。仙衣上辈子不是个美人,这辈子长的不错也从没遇到过被人围观的情况,哪怕这些人的目光大部分都带着善意,她也感觉全身难受,慢慢加快了脚步,到是金风华就像是习惯了一样,不紧不慢的跟在何氏身边,偶尔还聊个两句。

到了金家二房门口,村民也不好跟着进去,不少笑着打了招呼便回去了,当然也有一些好事者围在门口不远处等着看热闹。仙衣跟着金风华进了大门,院子不小,大约有六七间瓦房,院子里放着一些干菜,还有一些土豆红薯,此时阳光正好,照的院子里亮堂堂的,正屋门口一个老太太正捻着线纳着鞋底。

听着大门响,太姨娘也没抬头,直接就问道:“田里怎么样啊?”

“麦子还青呢,今年怕是要晚。”何氏赶紧答道。

“肯定是那帮子贼娃子不好好干活,不然怎得会晚?下次别想再拿那么多工钱。”太姨娘一说到钱,肉疼的厉害,嘴里的话也开始变得多了。

不得已,何氏连忙咳嗽一声道:“娘,有客人来了?”

太姨娘眯着眼抬头看去,却觉着陌生,只是这几人衣着精细到不似乡下人,便露出讨好的笑容道:“可是来找至宝的?”

何氏早就习惯婆婆的脾气,还没等太姨娘问出不堪的话,就直接道:“是京城那头家的老三,说是大伯前头媳妇韩氏没了。”

太姨娘似乎没能理解媳妇的意义,整个人拿着鞋底愣了半天,最后将目光锁在金风华身上,眼眶一红,哽咽道:“怎会呢?怎得那么早就走了呢?”

金风华到也配合的勉强露出一丝笑意道:“我母亲身子一直不大好,如今到算是解脱了。”

“那你爹回来没有?”太姨娘眼珠微动,试探的问道。

“我爹在京里还有差事,就派我一人回乡了。”金风华答道。

太姨娘一听将鞋底扔进笸箩,站起身拍了拍不满道:“好歹也是他媳妇,怎的去了,他不亲自来!”

金风华不能答,只能苦笑。

太姨娘见状更是来劲,走到金风华身边,拽住他的手就怜惜道:“当年那个事儿,我怎么都不答应,可毕竟你爹是当官儿的,我又是这个身份,怎么拦也没拦下来,可怜你娘还伺候你祖母那么些日子,到头来也没个好话,作孽哦!”

金风华也不接腔,反而说到京里繁华,还有老太太的日常起居,表面一副孝子贤孙的模样,实际上在描述宅院如何富丽堂皇上格外细致,到将太姨娘说的忍不住露出嫉恨之色。

“你祖母到真是享福的命…”太姨娘干巴巴的说道,就将目光转到金风华身后的仙衣与碧玺身上,那越看越觉着两人水灵,便拉着金风华走到一旁,小声说道:“那两个都是你的丫头?”

说完,不等金风华说话,太姨娘又接着道:“你弟弟至宝啊,今年也要下场考试,我想着他身边就咱们两个粗人,不如啊,你留一个给你弟弟,这样你弟弟也有人伺候了,也不丢金家的脸不是,再说了,将来你弟弟考取了功名,还能不念着你的好?就算将来你那恶继母想拿捏你,也得想想你弟弟的官职不是?而且咱们都是通情达理的人家,给我家至宝做丫头,将来至宝发达了,当个姨娘是绝对可以的。”

金风华眼底闪过一丝不耐烦,却很快掩盖了过去,假意为难道:“这两位不是我的丫头,一位是我的未婚妻,一位是我未婚妻身边的丫头。”

“什么?”太姨娘伸了伸脑袋,再上下瞧一瞧仙衣,只觉得那就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心里头就一阵阵的不痛快,不管怎么说金至宝是二房嫡子,可金风华再怎么说好听的也不过大房的庶出,居然能配上这般气派的姑娘,真是老天无眼,金家大房也太欺负人了。只是,还未成婚就跟着未婚夫去了亲戚家,太姨娘酸酸的说道:“你那继母定没安好心,不然怎么找着这么个没脸皮的姑娘,你扶灵回乡,她还跟着你作甚。”

“姚氏是夫人陪嫁嬷嬷的女儿,我心悦她便向夫人求娶了过来,再过1个多月就要成婚了。”金风华说着这话,脸色羞涩,可原本应该只是装的,却再没想到心里居然有了异样,一种他说也说不出的感觉,只是待他想要细想,到被太姨娘一声怪叫打断了。

“什么?丫头?”太姨娘脸色一变,用力扯着金风华,痛心疾首的说道:“你那继母定是没安好心啊,将这么个丫头给你做妻,你好歹也是大房的子嗣,怎么能这么作践你呢!你爹也没拦着?”

“不,不是夫人…”金风华小声道:“是我亲自求的。”

“我懂我懂,可怜的孩子,连实话都不敢说了。”太姨娘鄙夷的看了眼仙衣,看的仙衣一头雾水,不过也发现了这老太太对自己的态度,和刚刚完全不同,也许刚才是无视,那么现在就是蔑视了。

金风华见说不通,也懒得纠缠,直接将带来的东西放在院子里的桌子上,再怎么说,回乡就要来见长辈,也许大老爷可以不做,但他是小辈,总不好让人背后说些闲话。

太姨娘一见有礼,顿时心花怒放,说了金风华不少好话,又夸赞自家孙子如何有才,最后见金风华就是不提留下丫头,也没说资助束脩,太姨娘一咬牙,舔着脸问道:“你们这次回来,可要回祖宅居住?”

第四十三章

何氏从屋里头出来,见院子里没人了,就与一直摸着衣料合不拢嘴的太姨娘说道:“娘,人都走了?”

太姨娘依依不舍的将料子放在桌上,摸了摸发鬓道:“啊,走了,不过这衣料真好,等至宝回来啊,给他多裁两件衣衫,也让学里的人瞧一瞧,咱家在京里也是有人的。”

何氏放下手里的东西,又擦了擦手,快步走到桌子旁,一摸那布料果然和临清的不同,不说棉丝儿细腻,就说这染的颜色也鲜亮的多,果然是京城里的东西,再想今儿来的那位三爷长相就不说了,举手投足的都带着贵气,虽然她家至宝也不差,可窝在这乡下地方能享受什么好的生活,这同样都是老太爷的子孙,自家儿子好歹还是嫡出,怎得还比不上个庶出,心下难免不平,就问道:“那老宅的事儿,娘就这么算了?”

“那怎么滴,大房能说的上话的又没来,咱要是硬抢,到和大房闹的不好,将来至宝要是上京赶考,大房还不给他小鞋穿啊。”祖宅是她住过大半辈子的地方,她能不想回去?可是老太爷没了,家也分了,祖宅本就不是她们二房的地儿,之所以问一问,也是想着若是庶出也能入得祖宅暂住,她们为何不可,只是如果住进去了,那么住多久京城的也鞭长莫及。不过可惜询问之下人家也没住在祖宅,她这个做太姨娘的,到不能真的撕破脸去。

“真是…”何氏撇了眼自己的婆婆,嘴里嘀咕道:“好歹您也是大伯的二娘,怎的就让咱们住在乡下,他们去了京城里享福。”

太姨娘脸扭曲了一下,装作不在意的说道:“你爹都死了好些年了,家能不分么,就算是村子里谁家不分家啊,你就知足吧,大家子都住在一处才是是非多呢。”

何氏却叹道:“分家是分家,但咱们好歹也是爹的子孙,更何况二老爷去的早,爹也舍得就将咱们窝在乡下,如今至宝那么大了,往后还要进学,大伯当初分的那点,也太不公平了。”

被老太爷扔在乡下,亲儿子又早死,本就是太姨娘的心病,再加上大老爷当初就是按照嫡庶的方式分的家,哪怕里头有太姨娘的养老钱也不算太多,可能在村子里还算是个富户,但想要搬去镇上就有点捉襟见肘了,更何况,大老爷分的是老太爷在乡下的产业,也就是说太姨娘她们只能拿到一个地主庶出的份例,并非大老爷手上的钱财,所以不管从里到外,她们就是一家子农户,沾不得大老爷一点的光。

“胡咧咧什么呢,赶紧做饭去,整日挑舌头,也不怕闪着。”太姨娘伸手将桌子上的东西收拢起来,抱着就往自己屋里去。

何氏知道太姨娘算是恼羞成怒了,赶紧跟在后头小声道:“娘,他们不住在祖宅,还有马车,肯定是住在县里了。”

“你想说啥?”太姨娘回过身,板着脸道。

“至宝一人在学里我不放心,你说咱们要是能住在县里,把乡下的田租出去,再在县里做点小营生,至宝天天下学了还能回家,多好的事儿啊。”何氏扯出讨好的笑容,搓着手说道。

太姨娘眼珠转一转,迟疑道:“那老三能答应么?”

“大伯不顾情分就分咱们那点儿,这父债还能子还呢,更何况韩氏在乡下的时候,咱们对她多好,她婆婆那么磋磨她,还不是咱们背后里帮衬着,如今她没了,她儿子怎么说也回报咱们一二。”何氏见太姨娘松动,急忙又道:“反正他们在临清又不是一直住着,等他们回了京城,那房子不就空了?到时候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给自家亲戚住着。”

太姨娘却听越有道理,既然大老爷不顾念亲情,那么他儿子来偿也是应该,更何况她们又和韩氏相熟,金风华怎么得也要出点力气吧。

“这到是,再说了,我是他长辈,怎么得也该孝顺孝顺我吧。”太姨娘想着自己搬去县里,说不定还能要辆马车,不说过的跟老太太似的,也能算是富家太太,到时候也让村里这帮子穷酸看看,她哪怕是做妾,也有子孙孝敬着。

“娘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何氏愉悦道。

“那若是他们的房子是租的呢?”太姨娘突然不确定道。

“哪能呢,看他们那身气派就知道了。”何氏心里其实也没底,不过想着能和儿子一起住在县里,就咬着牙道:“明儿个我去县里探探,定是要把这个事情摸清楚。”

金风华活过一世也没想到自己的房子居然给个不相干的人惦记上了,他带着仙衣从太姨娘那里出来,便奔着祖宅去了,先去转悠了一圈,又象征性的去问了问大老爷的田产出息,最后拜访了村里的村长里正之类的,都带了礼物,到是将一个庶出归乡子做的似模似样的。仙衣跟在一旁也将这些人认了个遍,算是定下了她做为金风华媳妇的身份。乡下人淳朴的多,想不到谁配不上谁,到是多数姑娘对仙衣很是羡慕,觉着她即将嫁给这么一位神仙般的人物,生活又是那么富足,就跟掉进福窝了一样。

至于金风华和仙衣,一个压根不在乎别人如何看他,也还没学会怎么体谅亲近之人,一个是在金府里已经习惯了别人将她看成飞上枝头的麻雀,且内心里从没有觉着自己配不上金风华,所以两人压根就没将太姨娘那番嫌弃放在心上,坐上马车就准备回县里。

怎料,马车刚走一段时间,金风华突然道:“只听我娘说过,我到从没见过村里的山水,往后头山脚绕一绕吧。”

仙衣听后也没觉着不妥,到心叹金风华心底韩姨娘果然是影响力最大的那个人。

赶马车的车夫当然不会违背,赶着马车就往后山去,金风华靠在窗口,看着天上的太阳,不知道在想什么。

待到马车真的赶至山脚之下,金风华居然让人将马车停下,随后道:“我娘说山上有一种果子很好吃,如今到了季节,我总要上去尝一尝。”

车夫听罢便要代劳,金风华却以车夫不知其状为由拒绝了,到是只带了仙衣和碧玺慢慢一点点的往山上去,好在仙衣今日穿的简单,虽然从小还算娇生惯养,但到底前世是个劳碌命,爬山不是问题,顶多体力用的太快,中途歇息了一段,好在金风华也不着急,如同春游一般晃晃悠悠,赏着山间风景,时不时还采下一些野果,三人分食。

如此这般,就在仙衣觉得有些力竭之时,突然听见前头有人小声争吵着什么,仙衣顿了顿,看向了金风华。金风华冲着仙衣眨眨眼,自己却悄悄走了过去,之后那边的两人似乎争吵的越发大声,仙衣依稀能听见“太少”或是“干脆散伙”的声音,不过她并不担心,反正金风华那一身恐怖的武艺,再来两个也不是对手。

也许是两人吵得声音太大,这时又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仙衣这才觉得事情古怪,皱起了眉头。

“你们是干什么的?”金风华悄无声息的站在那两人身旁,猛不丁的询问一句。

那两人显然也没想到在这深山老林里还会有人出现,当场吓的够呛,差点把怀里的孩子丢了出去,这两人都是中年男子,样貌普通,几乎是落到人群就找不到的模样,两人穿的都算不上好,就是一般的粗布短打,到是他们怀里的孩子用绸缎包裹,一看就知道不是乡下人能养的出的。

两人当中,一人胆子稍大,先是被金风华吓了一跳,后却被金风华的容貌迷住,很快嘴角就流露出可疑的液体,整个人都有些呆滞,他身旁的人见他没有说话,也不敢抬头,就在背后推了推他,那人这才反应过来,谄媚的说道:“咱们在山上找些果子,孩子的娘回娘家去了,我和弟弟只好带着上山,您是哪儿的?不是咱村子的吧。”

金风华根本没听他们说什么,衣袖一卷,那个正在抽泣的孩子就被他瞬间卷到怀中,他有些生硬的抱起孩子,头也不回的朝仙衣走来。那两人先是被金风华这一手惊住,随即急切的跟在后头喊道:“您这是要做甚啊,这是咱家的孩子!”

金风华都懒得搭理,直接道:“碧玺,都捆上。”

碧玺二话不说,腾空而起,三下五除二就将两人捆住,除此之外又扯了他们身上的破布,分别将两人的嘴巴塞住,再懒得多听他们一句。

仙衣看见金风华怀里的孩子,还有那个有着繁复刺绣的襁褓,有些明白了金风华的用意,再看金风华抱着孩子别扭的模样,不由伸出手去,将那个孩子接了过来,孩子看上去有三个多月,瞧模样还有些弱气,此时正哭得小脸皱起,满面的泪水,仙衣从怀里掏出帕子给他擦了擦,又看着他微动的小嘴,说道:“怕是饿了。”

“那就带回去吧,给他找个吃的。”金风华瞧着仙衣抱孩子的模样,还有那一脸的温柔,心跳的频率又开始渐渐变快。

第四十四章

不出仙衣所料,那两个男子根本就不是本地人,而是离临清县大约隔着三个县的“拐子村”人,所谓“拐子村”意思就是这村子里大多数人是以拐卖妇女儿童为业的人贩子,可算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那里不但爷们出去拐人,就连女人都跟着出去坑蒙拐骗,只是那村子偏僻,又在山坳里,外人没人带路很难找到入口,再加上村里的人一致对外,到让官府的人头疼了许久,也没解决问题。而这次被金风华抓住的拐子,据说是拐子村的“中流砥柱”,在他们手上贩卖的妇女儿童不计其数,更有着官宦之家的子弟也有被他们弄走的,官府早就憋着气要先拿二人开刀,这番到算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只是拐子抓着了,婴儿却不知来处,那拐子被用了刑也只说出这是他们从一户人家里偷出来的,至于那家人姓甚名谁他们也弄不明白,再加上那襁褓的图案虽然看起来不凡,知晓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可是光凭那花纹也不能断定这孩子的家世,更蹊跷的是,当官府根据拐子提供的线索找到那处宅院时,却发现里头早就人去楼空,再寻了房子的主人一问才知道,拐子偷孩子的时候正好有一夫妻租住在此处,但之后便不知去向了。

被“拐子村”祸害的临近县乡由于这次官府的大动作,各个拍手称赞,甚至还有不少人,专门前往从“拐子村”去临县的路上,等着那些被官府捉拿的拐子路过,想要看他们的下场,如果不是周围有人拦着,那些拐子说不定当场就要被人打死,而且由于这次官府大力搜查“拐子村”,还解救了不少近期被拐子们拐回村落,还没脱手的孩子,以至于府衙外头聚满了丢失孩子的家属,不少人都领回了自家的孩子,也算功德一件。

然而等了有一段时间,金风华带回来的婴儿都没有人认领,就算有,也让金风华查穿了老底给扔到了大街上,渐渐的就再没人敢来了。

无奈,仙衣就想着暂时照顾一下这个孩子,等将来找一户好人家再托付过去,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在她心目中,嗜血狂躁的金风华居然想要领养这个婴儿,而她还没成亲,就要“喜当娘”了。想不通金风华的用意,仙衣就觉着大概这又是金风华古怪的好奇心作祟,所以也没有异议,再加上这个婴儿看起来白白嫩嫩的,模样又可爱,这个时代带孩子也不需要她亲力亲为,便也应承下来,不过心里却打定了主意将来一定要好好教育,省得将来和金风华似的,性格扭曲。

决定了□□,当然不能随随便便扔在一旁,仙衣又和金风华要了个稳妥的奶娘还有一个打下手的小丫头专门照顾孩子,也是金风华神通广大,第二日这两人就来到府上,仙衣只是让她们当面照顾了一会儿孩子就将人留下了。奶娘李氏,夫家姓石,府里都叫她石娘子,小丫头年纪大约十岁出头,可做事一板一眼,到是老成,来的时候就名唤琥珀,与碧玺也相熟,到看的出之前来自一处。不过仙衣从未好奇问过,金风华本来对她来说就是个谜,现在看着他对她不错,可不代表他喜欢别人探查他的秘密,反正现在不愁吃不愁穿,何苦非要弄个明白。

“三奶奶,这孩子恐怕是早产,身子骨不太结实。”石娘子自来了就没称呼仙衣姑娘,反正再过不久仙衣就要嫁给少爷,再加上两人领养了个孩子,再叫姑娘就不大合适了。

仙衣到没想到石娘子居然会医,再多问一句,才知道石娘子夫家世代学医,只是什么来历却没多言,不过也让仙衣放下心来,至少往后再有个什么,身边有会医的总是保险许多。

“那以后会不会有妨碍?”

石娘子将孩子包好放在摇车上,笑道:“这孩子虽然四个月大了,但是因着早产看起来三个多月,不过从娘胎里到没带出什么毛病,往后养养就好了。”

仙衣点点头,难怪之前看着孩子有点弱气。

府上有了石娘子小家伙也算有了口粮,只是仙衣怕石娘子过来喂了这个孩子,而自己的孩子没人照料,就想着一个养也是养,两个养也是养,总好过残忍的将人家母子分离。可谁料她刚开口,石娘子却笑着摇头道:“家里有乳母照料,到不必奴亲自照顾了。”

一句话,仙衣再没多问了,也不知道金风华从哪个富贵人家把人家奶奶弄来做了自家养子的奶娘,不过她还是多了句嘴道:“到底是孩子小,你有空的时候就多回家看看。”

石娘子立刻感激应下。

家里有了个孩子,仙衣也渐渐有了事儿做,只是眼看着孝期将过,从韩姨娘逝去到现在竟已快三个月满,仙衣不但要忙活府里入夏的衣物,还要忙活除服的事宜,而且除服之后,以金风华的性子,怕是又要折腾成亲摆酒,反正这两个月她是别想着能闲下来了。

金风华显然是和仙衣想到了一处,不过俗事和除服都是仙衣安排,他基本帮不上忙,所以就把精力放在了之后的婚事上,反正这场婚礼京城的人也不会来,他当然想办的热闹一些,只是由于仙衣是家生子,他又是庶出娶婢,当然不可能和正经娶妻一般,合八字,下聘礼,不过他也没节省,亲自找了人办了二十四抬的聘礼,每一抬都塞的满满的,之后再充作嫁妆全给仙衣收着,这在庶出娶婢的家庭绝对是凤毛麟角,有好些不讲究的人家别说是给奴婢嫁妆,就是婚书也拖拖拉拉,毕竟良贱不婚,需要婚书就必须要给奴婢脱籍,嫡母还想着多侮辱庶子几日呢,怎么会好心放过?

不过忙归忙,日子总算是到了,庶出娶婢都在自家,所以也不可能大排筵宴,但是终归需要个长辈坐镇,太姨娘原以为京城不来人,那么金家最大的长辈就是自己,所以金风华成婚,金府必定会让她支撑,却没想到金风华连提都没提,直接从县里的书馆请来了位夫子的媳妇,一开始别人还有些纳闷,后来才知道这位夫子是进士出身,原在京里百集书院教书,也曾在金府上指导过金家诸位少爷,金风华再不得宠,金大老爷也不可能让他成个文盲,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这位蒋夫子也算是金风华的授业恩师。天地君亲师,太姨娘是个什么身份,怎么可能越过金风华的老师,所以蒋家太太自然就进了金府,帮金风华操持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