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回去吧。”依依也不过逗逗她,她才不承认这是她的坏心眼,实在是宫里太无聊了,宫务什么的有嬷嬷还有丫头们在,她最后把个关就成,日子实在太闲了,要不,她也不会闲到那么早要孩子。

摸着隆起的小腹,依依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往前走,刚绕过御花园,就听得两个小宫女在角落里细声细气的说着悄悄话,只听那个声音有点哑的道:“听说张太嫔最近将娘家的姑娘照进宫里了?”

“可不是么,听说那位姑娘长得真是花容月貌。”另外一个道。

“我听说她和皇上曾经在宫里见过?”哑声的那个颇有点八卦的笑道。

“那又怎么样,咱们宫里只有皇后娘娘一位,皇上都下了旨的。”另外不以为然道。

那哑声的声音更低,如果不是依依有学武的底子压根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那可不一定,这些姑娘们都是鲜花一般的年纪,你说皇上会不会动心?”哑声的那个说完还咯咯笑了两声。

“作死呢!”另一个赶紧捂住她的嘴。

依依不走,众人也不会离去,有心气大的想要过去呵斥,却被依依身边的大宫女拉住,这是依依之前就有的规矩,她最不喜欢自作主张的下人。

待到那两个宫女都不说话了,依依才意犹未尽的往凤仪宫去,她身旁的锦绣就更不担心,依依身边的贴身宫女都知道皇上对皇后娘娘是个什么态度,那是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吃在嘴里怕化了,又有哥哥让着妹妹的心,又有情人疼惜爱人的情,虽说她们原先的主子金大人对夫人就算够疼爱的了,可夫人一向软和,金大人宠着夫人也不奇怪,到是现在的主子娘娘,性格硬不说,还老喜欢看皇上笑话,明明那么睿智的人,居然再宫里还老觉着无聊,连生个孩子也想着是打发时间,到是皇上在朝堂上那是说一不二,可到了后宫,再低三下四的事儿都做过,只为博得主子娘娘一个笑脸而已。这亏得主子娘娘是个好的,不然祸国妖姬也不过如此。

“鲜花般的年纪?”依依边走边道:“我才进宫两年而已,怎么就不是鲜花了?”

锦绣知道这绝不是依依在自爱自怜,自寻烦恼,待她转过头看向依依的时候,果然这位主子娘娘嘴角含笑,眼睛雪亮,比之刚刚精神百倍。

“你说,会不会有什么宫中偶遇什么的?”依依眨眨眼对着锦绣道。

“娘娘…”锦绣哭丧着脸,您都那么大肚子了,能消停一会儿不?

来了兴趣,依依就让人盯着那个什么张家的姑娘,自己就这么策划着想要去捉丈夫的“奸”。锦绣压根连劝都懒得劝了,姑娘兴头起来,谁都拉不回来,再说她们其实暗地里也对那些个窥视皇上的女人有一分警惕,不是说怕她们比皇后好,说实话别的地方她们不知道,可轮起京城来,要比皇后长得还好看的,那是压根就早作古了要么就还没生呢,更何况她们家的姑娘要文采有文采,要武学轻功一流,皇上要是另有所爱不是被人下蛊了,就是脑袋坏掉了。只可惜这本就应该所有人都知道的情况,那些世家却总是看不透,那些层出不穷的偶遇乃至下药都有过,就是不肯相信皇帝只爱皇后一个,后宫已经不需要别人了。恐怕皇后心里也是明了的吧,不然没有一个女人会将丈夫有可能的艳遇当做玩笑。

满怀兴致,依依满怀期待的以为会遇上什么高手,比如母亲曾经和她说过的白莲花,黑莲花啊,或者什么冷酷女啊,要么天真烂漫迷糊型?冷艳高傲型?总之这些各种类型的女人通过仙衣那张嘴让依依好奇的不行,也让她真正意识到,这个世界上的人每个都不一样,不论外表,还是内在,而非她之前以为的,除了可用的,就是废物!从小她就早熟,尤其是哥哥离开家去了皇宫之后,母亲一度很消沉,以至于身子也跟着不好,母亲还老想要个孩子,却因为身子不行,一直要不上,直到几年后才得以如愿,但也生出了个小蠢蛋,挺好玩,但是作为她的弟弟,明显智商不行。她一直陪伴着母亲,也能看出来母亲积极的想要重新振作,那时候母亲总给她讲故事,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可恰恰她却觉得那都是真的,比如在天上能载人的铁鸟,在地上能装人的铁皮箱子,她听的如痴如醉,甚至曾经渴望过那样的生活。然而,她很理智,她知道自己永远也去不了那个神秘的世界,所以她越发依恋那个总是温柔给她奇幻之旅的母亲。对于她来说,也许父亲她也爱,但更多的是崇拜,可对于母亲,则是打心底的孺慕。母亲给与了她一个比任何人都幸福的童年。

若说她对母亲有多爱,那么她此时就有多气愤,原本以为又是一场好戏,但真正看到丈夫和那个女人在路边说话的时候,那女人的表情,那动作,她二话不说转头就走,脸上铁青。锦绣看了眼那女人的容貌,心下了然,递给了皇上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也跟着撤退了。

言瑜原本还耐着性子,毕竟张姑娘的父亲是新贵,他总要给几分薄面,其实心里早就不耐烦了,尤其是看到她这张脸。一开始皇后来了,他就很无奈,以为她又是来看戏的,说不得还要演一出,岂料她一瞧见张姑娘,脸就拉了好长,二话不说就走了。他心下就知坏了,草草让那姑娘告退,就直追向凤仪宫。

到是那两个不知死活的主仆,还在原地看着皇帝的背景自得,自以为是引起了那位一向淡然的皇后的嫉妒,就说明皇帝真的对她有好感,指不定还能入宫呢。

言瑜刚到凤仪宫门口,大门就关上了,然后还有宫女出来说皇后不舒服,让皇上回寝宫歇息吧。言瑜站在门口苦笑,他哪里来什么寝宫,他从依依嫁进来,全部的家当就进了凤仪宫,只因为依依嫌他的寝宫老旧,不够温馨,如今他回不去家门,在外头连件换洗的衣服都没有,让他怎么去寝宫。只是他明白依依就是个倔脾气,他如果硬扭肯定要坏事,所以干脆先去料理国事,待到半夜再说。

依依心情很不好,她虽然知道言瑜不进来是知道她的脾气,可心里总有淡淡的怅然,她想不明白,就全归罪与张家姑娘,甚至想到了要不要找人把她杀了,省得留在京城里碍眼,看着她那张脸就想除掉,尤其她表面看起来温柔端庄的样子,就算有五分像自己的母亲,她也觉着恶心。很显然,这位本来心里就有点阴暗的皇后娘娘开始阴谋论了,她觉着肯定是那些前朝的官员不知道要送什么样的女人皇帝才接受,最终就选了个和自己母亲相似的,毕竟看着眼熟,又觉着可亲,肯定容易接触,到时候再加把劲不信入不了宫。

心里憋着气,半夜也没睡着,就这么躺着挺着肚子看着窗口,却听见窗户微微晃动,她立刻警觉道:“谁?”

站在窗口的人小心翼翼的走过来,皱着眉头道:“你怎么还没睡。”

“谁让你进来的。”她还没消气呢,那女人那么丑,他还和她说话。

“你这丫头,也不知道怎么了。”言瑜走到床边放下帐帷,躺了进去道:“如果是平时,你绝对是笑脸相迎,然后想着暗地里弄死她。今儿怎么发脾气了。”

依依也恍然,这莫非是母亲说的怀孕笨三年?

“依依,我不会纳其他人的。”言瑜看着依依那张倾城的脸,真是再没人比他的宝贝儿更好看了,“这宫里只有你和我,没有别人,不管那人长的像谁。”

依依被他抱在怀里,只觉得耳朵前所未有的发烫,然后心砰砰直跳,跳的她心烦意乱,于是她邪恶的瞪着眼睛看着言瑜道:“当真,哥…哥?”

“依依!”言瑜最不喜欢她这么喊自己,因为成婚到现在,他只觉着自己的一片深情都给了她,可她却若即若离,对他还如同对亲人一样,他愿意做爹娘的长子,可是不愿意做这丫头的亲哥哥,他是她的情哥哥才对。

“好吧,算了,对了,那个丫头就算留着,也别让她在京城里露脸了,看到她我都觉着孕吐没好。”依依脸颊微红,掩饰性的打了哈欠就窝进言瑜的怀里闭上眼睛,她才不要让他看到自己很在乎他。

“依依?”

“干嘛…”

“我只喜欢你。”

“…知道了。”

待到言瑜真的累到睡着之后,依依睁开眼睛,看着躺在身边的男人,突然觉得有点陌生,可心口里的甜却怎么都遮盖不住,她突然想到自己的母亲老说父亲傲娇,连爱都不敢说出口,莫非自己也遗传了?随后再看一眼言瑜,依依咬咬牙,凑到言瑜耳边小声道:“我也喜欢你,孩子他爹!”

言瑜也不知道听见没听见,但嘴角一晚都是勾着的。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家子被四心弄黑暗了〒▽〒,好吧,对于一个喜欢欺负丈夫的男人,依依妹纸也是被爱包容着,和她娘一样,都是幸福的女人。

至于要不要再写个金大变态的番外呢?其实有点想写他少年时期,那个暴力血腥的少年,那个仙衣不知道的骚年,那个在外头杀人全家,回家对仙衣不知如何是好的骚年,那个感情在萌芽期的骚年。〒▽〒但是怕写崩,看情况吧,下个文还是古代文,会在这文文案下放一个链接,等我歇几天,嘎嘎

第130章 番外(三)

“你…你究竟是谁?”被掐住脖子的男人浑身是血,颤抖的说道。

“你不用知道。”一身黑衣暗纹的少年,目光阴冷的说道。

地面上都是鲜血,渐渐晕染开来,连少年的靴子也不能避免,可他却全然不顾,将手里的死人扔进血泊里,转头道:“收拾干净,告诉他们,既然暗龙令在我手里,那么我就是暗族的王!是要是反抗,那便死!”

观棋擦了把脸上的血,抱拳低头应下。

金风华见收拾的差不多了,也就不多留,直接往门口走去,可就在这时一个瘦弱的身影躲在角落里,时不时晃动,金风华只是停了一下,也不想停留,到是那个身影慢慢走了出来,小心翼翼瞪着眼睛道:“你是大侠么?”

金风华转头看向他的眼睛,湿漉漉的,有点傻呆,不知为何他脑海里居然出现了另外一个人的身影。

那瘦弱的人慢慢挪步过去,腼腆的问道:“你是来救我们的么?”

“不是!”金风华摇摇头,进了龙行卫不管是什么出身,都不可能有人来救,他前世就是如此,哪怕他是员外郎的儿子,他也要尝遍这地狱般的苦楚。来到这里,就注定与希望无缘了。虽然现在崔公公已死,可他并不想改变现状,因为被这一套灌输下来,除了他这个异类外,无一不是忠心耿耿,为主子要生要死。他现在缺的就是一颗忠心。

那人很难过,抽抽搭搭落寞的低下头,却不料就在金风华想要离开之际,这人猛然从腰间摸出三颗铁钉锥了出去,直击金风华的脖子,在这人看来,如此近的距离,金风华又没有防备,肯定能手到擒来,却不料,金风华仿佛轻移脚步,脸一侧,那铁钉就飞了出去,钉在了不远处的立柱上,入木三分。

“你…”那人连退几步,不可思议道,这番作为,竟然只是个十多岁的少年。

“追魂青衣…还是那么下作。”金风华不屑道。

“你怎么…怎么知道的?”他是夺命四鬼之一,平日没有任务的时候在一家戏楼里唱戏,表面上颇受人追捧,因为他模样娇俏,不但女子和他私下有来往,就连那些官老爷也是他的入幕之宾,他专门以此来实行探听情报或是暗杀的任务。另外,他的武功不好,暗器却是上佳,更何况他与崔公公还有那种不干净的关系,所以他在暗龙卫里一向地位较高,很少人知道他的身份。

金风华嫌弃的看着前世这个恶心的男人,想想他和崔公公的龌龊事,就恨不得吐了。

“你…你不要过来啊!”那人忽得捂住脸,往后退,边退边道:“你可以打我,但是不可以伤了我的脸。”

金风华最终忍无可忍,拔出腰间软剑,一个剑光闪过,就见刚刚还叫嚣的男人,已经被削掉了一半的脑袋,红白散落一地,人虽死,身子却还在频频抽搐。

一肚子的糟心事儿,金风华回到驿站,那里有他的未婚妻仙衣,若不是这个地点比较棘手,他也不会亲自出马,实在是崔公公的暗龙卫有点难缠,如果不一击即中,他怕打草惊蛇再不容易收复。好在,一切还在他的掌握之中。他回到驿站已经是半夜,自从他重生之后便开始相信鬼神之说,可他并不怕他杀死的人来找他抵命,在金风华心里输了就说明没实力,不论面对的是人还是鬼,如果他真被鬼弄死了,他也要从地狱里爬出来,再出现斗上一斗。

半夜三更,因为是暂住地,韩姨娘的棺材并没有放在道观里,而是驿站特别安置的一个大堂内,金风华走到棺材旁,就那么站着,似乎在想着什么,怀念什么,又好像只是睡着了,什么都没有想。直到天边微微露光,他才如梦方醒,对着棺材鞠了一躬,轻轻道:“娘,您下辈子还是投个富贵人家,要和睦没有纷争,若是能做男子最好,做不了也要嫁给个好男人当正妻,生上几个儿子,个顶个都要聪明,活泼,阳光,千万别像我,模样也要阳刚…哪怕不走仕途,也要行商,再给您多生几个孙子…娘,从今往后,我又只剩下我了。”

说完这话,他冷着脸快步往外走去,这时候太阳还没有出来,像他这样的人,还是躲在阴暗里好,阳光,太奢侈。

岂料他刚到自己房门口,就听到对面有个甜丝丝的声音道:“少爷那么早就出来健身啊?”

他转过头,明明外头还暗着,可他就偏偏觉得午时的太阳照在过道上,亮的他几乎想要眯眼,对面这个长得和甜品一样的姑娘,可爱到忍不住想要掐一掐。这是他母亲给他留下的未婚妻,也是他一心设计好的未婚妻。她是奴婢出身,可见识不少,虽然不聪慧,但是听话乐观,像她这样看过他杀人碎尸,还替他埋尸的女子,能没有一点心理阴影,看见自己也不畏缩的活到现在,让他觉着已经是个奇迹了?这心要得多宽啊。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前世的她被他亲手杀死了,这辈子她活着一日,就说明他改变了命运一日,只有看着她,他才觉着他是真正的活着,而非做梦。让他越发有改变自己命运的勇气。

“仙仙好早。”

“没呢,我是肚子饿了。想吃了再睡。”仙衣说着越发小声,脸都尴尬红了。

嘴角痒痒的,好像很想笑,这样甜蜜的阳光在眼前,就像母亲做过的糕点,温暖精致甜而不腻。总有种想要吃下去的错觉。

“我也要休息了,一会儿还要赶路。”金风华推门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不会忘记的,少爷!”随后是下楼的声音,金风华终于是绷不住低头轻笑起来。

接着他就再睡不着,一时兴起从匣子里抽出宣纸,磨墨提笔,不大一会儿工夫,一张很简易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不似时下的仕女图,而是表情生动的简单涂鸦,一个衣着松垮的甜妞儿满脸羞涩的模样。

也许人的习惯形成只需要一刻,金风华一路上不断将仙衣的影子印在脑海里,然后在无人的夜里重新将其印在画纸上,每副画都不大,人物也很简练,可偏偏表情与动态是那样的清晰,将曾经那个时刻永久的留在了纸张上,就像偷存下了一寸阳光。

随着越画越多,金风华在有一次打开匣子后,被自己的作品数量震住了,随后他却很淡然将这些画,利用轻功,纷纷粘在了屋顶上,他再坐在房梁上,就这么看上一夜,好像那些画中的时光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边,他不懂这是什么感觉,可是他觉着舒服,那么他就随心所欲。

在金风华和仙衣快要到临清的前一天,金风华突然听说有个货郎对仙衣有点意思,等他想去找仙衣的时候,却发现她刚要出门,结果他想都没想,就跟着仙衣,尾随在她身后并没有叫她发觉,待等到亲眼看见她只是寻了一些铺子买了一些必须品之后,他才暗地里松了口气,仙仙并没有去见什么货郎。他不能理解自己的心情,只当是他不想看到亲近之人背叛。却没想过,之前若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怎么可能屈尊降贵亲自跟随,就连上辈子的隐匿之法都用上了,可见其重视程度。

为了表示对仙衣没有背叛的欣赏,金风华的匣子里又多了几张仙衣的背影,无一不是窈窈窕窕,少女艳色。这夜,金大魔头“尿床”了。

捧着“点心”,金风华都觉着自己是忍中好手,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忙于处理暗龙卫的事儿,还有追查当年的真五皇子,好在前些日子终于有了下落,他和仙衣很顺利将孩子接到了身边,成为了他的养子。只是这些并不足以让他心潮澎湃,他微微心颤的是,他与仙仙终于要成婚了。前世他并不是不知道这其中门道的青涩小子,就以崔公公那种手段毒辣的程度,除了要能抗药性外,还要能抗女色,只有无欲无求忠于主子的人,才是好死士,这以至于让金风华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喜女色,还被人传说是个断袖,当然,由于他容貌太过阴柔,他老被人传是被压的那个,简直愚蠢之极。

为了显示他不论前世今生都是个正常的男人,新婚之夜过的格外幸福,甚至他还用画纪念了一些,当年不可能是那些特别开放的,只有半遮不遮才是精髓,只是画的多了,难免身燥体热,所以找老婆一解相思那是常有的事儿。可是,他从没想过,那匣子画会被仙仙发现,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就跟一个在妻子面前温柔体贴文质彬彬的好丈夫,转眼却被妻子发现他的地下室里贴着妻子各种偷拍照片时的恐慌一样。金风华知道匣子被仙仙动过了。

“那个…”金风华不知道怎么和仙仙说,要说杀人他甚至比屠夫杀猪还懂杀人的步骤,可若是面对发现自己奇怪习惯的妻子时,他却词穷了。

“怎么了?”仙衣这个时候对金风华还有点发憷,看他一脸为难,以为是最近谁惹了他。

“我…”金风华总不能说,你看了那些画了么?感觉如何?

仙衣以为他是怕院试考不上,就走上去,轻轻抱住他的肩膀,倚在他怀里道:“别怕。”

这是说妻子还是很喜欢那些小画的?金风华眼睛一亮,面上却不显,只紧紧抱着妻子,仙仙果然是个特别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四心:∑(っ°Д°;)っ骚爷,是她们让我爆你*的,我不是有意的。

金大变态:你想怎么死?

四心:能发财死么?

金大变态捏断一根筷子(别问为什么是筷子):(→_→)想的美,是把你切片还是红烧?

四心:\("▔□▔)/咿呀哒!为了不被金大变态追杀,四心决定转战下一个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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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姑娘:亲妈你好意思来我的片场?

四心:抱大腿,求放过。(≥ω≤)

李大姑娘:滚粗,老娘好好的太子之女,为毛老爹要被废,你是要老娘去种田还是宫斗?(╯>д<)╯

四心:不能剧透啊,〒▽〒 想知道详情,请看某心下一个文,具体请关注某心的专栏,很快就会开坑。 各位么么哒~

在此感谢:1.chloe 2.花粉 3.猫紫 4.ayafreda 5.Lohlia 6.看!好大一只青蛙 7.祖先保佑退休金 8.嘉阳合月 9.妮妮酱 10.clare 11.安三 12.暖暖、:-D 13.花牛牛715 14.三颗心 15.一束莲 16.颜汐汐

以及各位坚持到最后的朋友们,下个片场见~~(??ω??)?

第131章 番外(四)

照息十八年冬天,这年的冬天特别的冷,这个时间段大部分人都窝在家里,在外头的多数都是为了生计奔波的穷人,至少陈小仙就是如此,她是个孤儿,爹妈在上一次工业跃进中遇上爆炸遇难了,家里除了一套房子,还有一点存款外什么都没有,好在她爹妈是科员人员,又是为了国家牺牲了,所以她才能顺利的免费上完小学到大学的课程,成为了一名小白领,只是她真的不富裕,毕竟国家能让她上学就已经算是付出不少了,她平时的生活费都是打工得来,更何况她自认为自己不是个聪明人,能顺利将一所大学念下来已经是极限,她就和这世界上大多数人一样平庸,所以不努力她连日后的生活都没有着落。

匆匆绕过清冷的广场,加班到两三点就为了可以多拿半天的加班费,如果她不走快点的话,恐怕就来不及赶上最后一班的空中悬浮列车,就是剩下陆地列车那样的速度,陈小仙估计到家刚躺下,就要爬起来再出门上班了。因为临清是个很大的城市,从很久前列国争霸,到后来沛国统一全国,临清做为历史上一代特殊贤臣的家乡,被后世的皇族扩建了几次。直到上次科技井喷时代的来临,临清都是沛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不过这座城市的中间地区是不给人居住的,所有人除了那些皇亲国戚外,都住在城外,以贫富差距为依据往外延伸。也亏得陈小仙的爹妈是知识分子当年还算生活优渥,所以她的房子离城内并不算远,不然就算有加班费她也不敢留下,要不第二天根本没法来上班。 有些她的同事家境不好,家里都住在离临清非常远的地方,就算有空中悬浮列车,也总是迟到,后来干脆就在第三、四区租了房子才免于被公司开除的危险。

沛国现在不论哪个城市,都被分区,第一区是城市核心部分,第二区是围绕第一区最近的地区,也是有钱住的地方进入第一区最容易,陈小仙家里曾是科研人员所以住在第三区,她只是要穿越广场进入地下通道就能进入站台,现在这个时间虽然比较紧,却也来得及。

对面的大厦上有一面硕大的屏幕正在播放历史剧的宣传片,陈小仙撇了眼宣传片里的女主角和男主角,就低下头没兴趣的跑了,也不是说着片子拍的如何不好,因为是历史剧,剧情还算严谨,衣着什么的也尽量还原当年,只是陈小仙怎么看那两个男女主角,都觉得不像她心里想的那个样子。这个剧讲的是沛国开元帝时期那位帝父的故事,所谓帝父在沛国不但是在皇族心里扎根极深,就连普通百姓们也是耳熟能详。那位帝父并非皇帝亲父,而是他的养父,但是就是这位辅佐皇帝上位,又在皇帝大婚前潇洒离开的贤臣,教导出了一位沛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明君,不但结束了沛国皇室代代相残的惯例,还致力于发展经济与军事,给日后列国争霸打下了夯实的基础。虽说皇后是这位贤臣的亲女,可这位历史上最耀眼的皇后,多次为开元帝出谋划策,坚定的站在开元帝的身旁,就算在开元帝中年时因疾病差点暴王的情况下,她也用强势的手段镇压住沛国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世家,从而让开元帝有休养的机会,不然这位沛国的明君是绝对不能80多还能带着妻子出外游玩的。也正是这位皇后所出的下一任文帝虽没有扩张土地,可他继承了开元帝的思想,扩大生产,提高科技,以现在史学家的研究,在那个时期光是世界上震撼的发明就有几百种,就更别说文帝的儿子武帝参与了列国争霸的初期,之后太宗皇帝才能统一周地数国,成为了现在的沛王朝。

不过,相对于世人如何追捧帝父金风华,陈小仙其实更喜欢金风华的夫人姚氏,因为她绝对算的上是一个极为幸福的女人,她奴婢出身,当时对于庶出极为苛刻,就和当今对于私生子的态度一样,据说现在很多对于私生子的法令都是借鉴与那个时代,所以作为奴婢的姚氏嫁给当时的庶出的帝父并不奇怪,但就是这两个人,给世界带来的变化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很多人说姚氏只是运气好,还有些男人的史学家认为金风华与姚氏的感情并不一定就和史书上说的那么好,也很有可能是金风华为了某种目的建立起这么一个幸福的女人形象,可在陈小仙心里,她更觉得是由于这些男人根本无法做到金风华甚至开元帝那样对妻子的独宠,才会由此结论,说到底他们是心虚。要知道,在沛国可考的历史上,所有女子到最后留下的也只是一个姓氏,可姚氏不同,她与金风华的墓碑今日还在临清地界,上头很明确的写明了姚氏的名字,甚至还有在她死后金风华给她留下的情书,开头甚至还是用着闺房内所用的小名,就更别说在姚氏死后,金风华几乎没过一年就抑郁而死,可见这两人如何情深。

陈小仙的母亲在生前就很崇拜金风华的夫人,所以哪怕那两人还是知识分子呢,给女儿起的名字居然这么随意,按照陈妈的想法,不用女儿跟姚仙衣一样幸福满溢,只要能小小沾到都够她平安幸福一辈子了。对于这点,陈小仙深以为意,幸福对她来说,真的太奢侈了。

因着心里对金风华夫妻的向往,陈小仙不论看谁拍摄这段历史,就老觉着不像,特别是演姚氏的女子,太作,太2,太脑残,天天整的跟无理取闹似的,好像就为了衬托金风华的包容与大气。至于之前那些改编,甚至还有将姚氏写成坏人的,陈小仙那是一点点都不会看。

风越来越大,从列车上下来,陈小仙就裹紧了棉衣,第三区树木很多,还包括了一片山林,陈小仙就是想抄近路回家,顶多10分钟就能到家,然后睡到9点起来,立刻出门,到公司9点30打卡,绝对来得及。其实公司加班有规定,次日可以不用来的,但是如果坚持上班的话,和加班一样,多给半天工资,陈小仙是绝对不会放过那些钱的。

半夜里的山林很恐怖,如果不是因为前五区的治安不错,陈小仙是绝对不敢抄近路的,只可惜夜里走多了总会碰见鬼,就在她快走到自家小区的时候,就看到林子里影影绰绰有个人蹲在那里,正翻来覆去摆弄着什么,陈小仙视力很好,稍走近几步差点没惊叫出声,蹲着的那人旁边赫然是一具尸体,因为天暗看不清男女,但也着实将陈小仙吓得不轻。

什么都不想,陈小仙转头就想走,却听后头有人说话:“站住,把你的手机借我。”

“什…什么?”陈小仙腿肚子都开始打颤,想跑也不知身后那人怎么那么快,直接用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啊啊啊啊啊!!我没钱,没色,平胸,没屁股!别害我!”陈小仙浑身冰凉,满脑子都是肩膀上这只手是抹过尸体的。

“叫完了?”那人等她喊完,又冷冷的问。

“喊…喊完了。”陈小仙都要跪了。

“手机!”那人再次发话。

陈小仙哪里敢不从,从口袋拿出上个月省吃俭用买来的手机放在那人手里,只盼着别杀她。

“喂?张队么?是,又发现一具,死因是窒息,应该是被人捂住了嘴活活闷死的,我已经让其他人搜一搜周围了…恩恩,好的,那等会见。”那人打完电话重新放在陈小仙手里,想走却又停住脚步回头说:“以后别那么晚回来了,不知道最近有连环袭女案么?喏,那都死第三个了。”

“是…是么?”陈小仙都懵了,等到不一会儿又有几个人走过来,她才长舒一口气,那些穿着警服,将周围用黄线拉了起来。

“谢谢你啊。”陈小仙尴尬的抬起头,借着月光,她有点闪神,刚刚太害怕没有注意,眼前这个男人大约二十多岁,长得有点女气,可是格外的好看,应该说算是她这辈子看过最好看的男生,那个什么历史剧的男主角和他比,简直弱爆了!

“你叫什么名字?”那人又问。

“陈…陈小仙…”陈小仙以为他是警察,日后还要找她问话,结果就稀里糊涂连家庭住址连带电话号码全给人家了。

结果,经过此事之后的数天,都没有人找她,她虽然有点遗憾不能在白天看到那位美男,可能不接触警察,那总是令人安心的。

可谁知道,就在她们公司约定体检的那一天,她刚抽完血从里头走出来,就听到有人喊她:“陈小仙?”

那声音很好听,很文雅,她觉得有点耳熟,就回过头,随即她眯起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面前穿着白大褂的男人。

“我是这里的医生,偶尔接点验尸的生意。”那人嘴角带笑的看着她说:“我叫韩风华,名字有点可笑,不过我老妈喜欢金风华。”

迎着光,陈小仙总觉得这人的笑容有点似成相识,今日阳光很灿烂,甚至给陈小仙一种错觉,好像冬天就要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推荐榜单,四心无耻的爬回了这个坑,明天还有章番外,你们想看什么?

ps:这两天就准备开新坑,链接准备放在这文的文案下面。捧场啊各位〒▽〒

第132章 番外(五)

金风华和仙衣在小的时候其实是见过的,只是在那个时候仙衣以为金风华是下人家里的小丫头,而金风华那个时候还没有重生,只是个流着鼻涕脏兮兮的小庶子。两人都是五六岁的年纪,不对,仙衣内里已经是个成熟的女性,所以在她看到一个身穿旧衣的孩子时,总会透露那么一两分不忍,再加上金风华那过人的容貌,还有她刚穿越过来并不懂得男女束发有什么不同,仙衣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男孩子会有那么漂亮,也那么能哭。

他们是在一个午后相遇的,那时候的仙衣还保留着现代的思想,陈嬷嬷也没拘着她,府里的人碍于陈嬷嬷的地位更不敢管这位小祖宗,仙衣在府里几乎是横着走的,应该说她要比府上的庶出生活的更加富足与惬意,更何况那个时候的大夫人信任陈嬷嬷,更喜欢长的甜蜜的小仙衣,老是喜欢将她抱到正房来,有时候是喂点心,有时候是喂糖水,宠的快和大姑娘一样了。正房里老是因为她传出许多欢声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