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叶衡犹豫该不该撇下陈妍走的时候,两人终于以约好明天再聚而告终,临走时,良子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像叶衡眨眼,似乎在炫耀。

叶衡暗骂一声色狼。

“色狼!”

叶衡一惊以为她把心里话喊了出来,又发现声音不对,是叶凯的声音。

叶凯愤愤的白了一眼陈妍,光明正大,一点也不掩饰,对叶衡正色道:“他不是好人,以后不要和他来往了,亏我以为他是个风趣的人,原来是见一个爱一个的。”叶凯也一直以为良子在追叶衡,主要是这家伙每次来对叶衡都是殷勤的很,哪里知道今天看到陈妍就把他姐丢一边去了,陈妍哪里好了,不就是身材好点,模样漂亮点,娇小姐一个。

陈妍白着一张俏脸道:“叶衡和良子…我…”

林航笑吟吟的看一眼陈妍:“诶,别把我姐和他说一块,他两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他,我姐怎么看得上?”

陈妍的脸色更白,看着叶衡面带愧疚,嗫嚅:“叶衡,我…我不知道你们…”在她想来叶衡待良子是有那么一丝意思的,明摆着良子是目前情况下难得一见的人才,谁不想抓住,以后便可以衣食无忧不用担惊受怕。不过现在看来,良子对她也有好感。可是听叶凯的话头怎么感觉家里都是知道两人关系,如果叶衡对这事不依不挠,总归他们一家现在依附姑姑一家,和良子也没有定下来,若是决裂了…想到这里,她便怪自己刚刚表现的太过心急,完全忘了这一茬,现下只能尽量弥补。

“我跟良子的关系就是他是我哥哥的一个朋友,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我也不喜欢别人说我们两有关系,嘻嘻,我还要嫁人呢,有绯闻可不好。不过嘛,我还是要说一句,他这个人比较花心。”叶衡又强调一句:“不是挑拨离间,不过是大家好歹亲戚一场说一句。”不过这个亲戚看来不值得交,虽然她和良子什么关系都没有,但是陈妍明显是认为两人有什么的,这样她还要横插一脚,这样就光够人敬而远之了。

陈妍笑容自信:“人不风流枉少年,再风流总有为一棵树驻足停留的时候。”又语带怀疑:“你真的?”良子的条件绝对是目前她认识的人当中最好的,虽然叶林和麦天的条件也不错,可是和良子一比,光地位就差了不是一档,自卫队的事情他们打听了不少,因为一把手很少露面,良子一直作为自卫队的代言人,声势极大,若非如此,她也不会如此心急差点得罪叶衡。在性格上她也更喜欢良子这样风趣幽默的而不是严肃清冷。

“彼之蜜糖,我之砒霜。”说完,叶衡便一马当先的往回走,反正她也提醒了,心里也过得去了。就陈妍看上良子这件事情来说,也是很正常,美女爱英雄,天经地义。良子这种人有地位有权势正是那些困境中女子想象中的白马王子,可惜是匹种马,但是就算这样也不能阻止别人飞蛾扑火一般的靠近,据叶林无意中透露的良子就换过三个女朋友。就这样,倒追的女子还是前仆后继,凡是自卫队的都不愁找不到女朋友。实在是被生活逼迫,否则那些人不至于这么积极。

就拿叶林和麦天来说,这段时间找叶父叶母打听情况的人络绎不绝,这些人家里都是有女儿、侄女、外甥女或者孙女的,这样的乱世,更是要给孩子找一个可以一路相互扶持的人,而放眼整个村子,叶林麦天无论外貌、能力、人品都是极好的,两人中以叶林更受欢迎,一来麦天的容貌能让女人自惭形愧,二来叶林是本村人更加知根知底。连带着打听叶衡和林航的人也不少。

到了家里,大家看见林航拎着一大袋肉回来,免不了问上几句,脸上的表情都是垂涎三尺,村里养鸡养鸭的人家不少,但是养猪牛羊的人家那是凤毛麟角,不是不想养而是没有猪仔羊羔,自卫队也不愿意卖,他们没有田地,蔬菜之类可以挖点泥土种植,但是水稻就必须在田里才行,没有粮食,只能通过卖肉、卖盐等各种物资来交换。

对于自卫队的垄断,村民不是没有怨言,但是也只能默默接受,以前国家垄断的市场也不少也没见百姓反对就开放了市场,现在这个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年代也不会例外。

“姑姑,我要吃猪蹄黄豆汤!”陈可意抱着陈妍的腰大声喊道,眼睛直直的盯着林航手上的袋子。

“现在哪里有黄豆?”陈妍本就有些不自在,没好气道。

“不嘛,不嘛,我就要吃,我就要吃,人家都好久没吃了,让妈妈做,妈妈做的最好吃了。”手指着猪蹄不依不饶。

估计是家中独女的缘故,陈可意比较自我中心,欢欢年纪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一碗炖蛋是不少的,全家也就他有这个待遇,大家都是习以为常。刚刚陈可意看见了,就吵着也要吃,差点要和欢欢抢,直到重新给她做了一碗才消停,现在看见猪蹄又开始闹,如果在以前不过说声孩子馋嘴,可是现在这种物资匮乏的情况,不免让人不舒服。

欢欢这时候脆生生道:“羞羞!”说着还刮刮脸。

众人闻言都是笑,叶凯一把抱起小孩逗他:“你还知道羞羞?”

“小姑姑抢欢欢的蛋蛋。”不要以为小孩子不记事,他们护食的紧。

众人又是笑。

坐在角落里不说话的卢彬彬脸都红了,手足无措。

叶母不忍,捏一把小孩的脸蛋:“你个小家伙就知道吃,都不知道要分给小姑姑。”

“欢欢给姑姑吃。”说的时候看着叶衡。

叶衡乐得猛亲了小孩一口:“姑姑没白疼你,晚上姑姑拿猪蹄给你熬了锅底涮羊肉,沾着牛肉酱。”

闻言抱着小孩的叶凯口水都流出来了,又不好意思跟侄子一样蹭饭,真是恨不得自己也小上二十岁才好。

“我也要吃。”陈可意本来被欢欢一句羞羞说的也不好意思,不过听到叶衡的形容便顾不上害羞,大声说道。

陈妍嫌她说话没羞没臊丢人,拍了她一下:“你怎么什么都要吃,家里虐待你了。”

陈可意哭道:“我就是要吃,我想吃。”

“你,”举着手,陈妍却是打不下去,家里条件好,陈可意作为唯一的孙女,自幼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打小只有她不要吃,全家跟在后面哄着劝着,可是这半年,想吃什么都吃不到,思及此,陈妍的心更是坚定了几分。

看着姑侄俩哀哀凄凄的模样,叶母无奈,只得站出来说道:“这些肉,我待会儿分一下,你们几家都带点回去。”

叶凯连连挥手道:“这怎么行的,这些都是叶林哥麦天哥辛辛苦苦挣回来的,上次都拿了西瓜了,怎么可以再拿,二婶你们自己留着好了,看我哥都瘦了,你得给他们好好补补,我家要吃自己买好了,反正他们明天要到我们村子来的。”

一番话说得叶家人都是满心舒爽,不是因为叶凯说不要东西,是他的态度,从来不会觉得拿他们家的东西是理所当然,有便宜就可着劲的占,一笔笔的他心里都记着,说明这孩子感恩。

叶凯都这么说了,陈妍自然也要表态。

不过最后叶母还是给他们分了肉带回去。

陈妍觉得讪讪的也没有久留,带着一直沉默寡言的卢彬彬和拎着一小袋肉欢欢喜喜的陈可意回家。

23桃花朵朵开——第二朵

送人出门后,关好门回来的林航感慨:“这小表妹…”真让人不好说什么,都十岁了比欢欢还不懂事,就是欢欢也不会这样吵着闹着要什么?这话说的有点偏心,欢欢作为家里这一代唯一的小孩,大家都难免宠爱一些,就连叶衡家有什么好东西,如果可以都会给他一份,他自然不用吵闹。

“现在还不懂事,长大就好。”叶母叹气,如果不是遭逢乱世,这小姑娘娇娇俏俏的也是讨人欢喜,只盼家里大人约束一下娇骄之气,这样的性子现在可不讨喜,还好现在是在亲戚家里,若是外人,可不是添堵。

“你们谁去把肉送到姑姑和小叔家去?”叶母问。

“咚咚!”

“难不成是忘了什么?”说着,刚坐下的林航又站起来去开门。

过了一会儿,林航表情诡异的进来,叶衡正在纳闷,等看见他身后的人之后就清楚了。原来是梁芳芳和叶安来了,这下好了,不用送了,人家自己来了。

叶凯见到叶林很是欢喜,自从上次和叶凯说了一番话之后也不见他过来玩,以为又是白费功夫,上前捶了他的肩膀一下:“你小子怎么不蹲在家里长蘑菇了,舍得出来了?”

叶安也是不好意思,嘴里犹自辩解道:“哪有?”

“怎么没有?”叶凯问欢欢:“欢欢,你都多久没见你安叔叔了?”两人都是被关在家里半年没出门,区别是,叶安今天终于走出来了,欢欢至今还没出过门。

小孩怯生生的看着叶安,实在是太久没见忘记了,他生命的六分之一,小孩今年四岁,刚过的三周岁生日。

叶凯嘲笑:“看吧,欢欢都不认识你了,你好意思吗?来欢欢,这是你安叔叔,三爷爷的儿子。”叶贵倒是常来往,小孩还是记得的。

小孩乖乖的喊了一声,抱着叶凯的脖子东张西望,看到梁芳芳,欢快的叫道:“芳姑姑。”梁芳芳没少代表叶贵一家和几家来往,送送东西,借借东西啥的,有时候就是过来陪陪叶奶奶说话,这儿一点叶衡不得不承认比她这个正派孙女孝顺多了,她一般都是送东西给叶奶奶的时候陪着说话儿话,鲜少专门跑过去陪老人。

“我送这个月的粮食过来。”叶奶奶是由叶荣奉养,其他几家出生活费,现在就改成各家出粮食,没道理让叶荣一家独自承担,“姑姑昨天做了一些糍粑,让我拿了一些过来。”

“糍粑是什么东西”叶凯好奇,对吃的他总是报以最大的好奇。

“跟汤圆差不多的东西,就是里面不放馅料。”林航一解释,叶凯就差不多明白了,疑惑:“那好吃吗?”一口咬下去除了黏牙还是黏牙,味道都没有。

“吃法和汤圆不一样的,除了水煮,像油煎火烤都行,也可以在外面裹一层糖、花生、芝麻啥的,吃起来还是不错的,不过这东西做起来挺麻烦的,要石槽和石锤。”说着看着梁芳芳,现在这年头谁家还会有这两样东西。

“前段时间我回家了一趟,把家里一些东西都搬了过来,我妈是福建人,那里经常吃糍粑。”当初梁芳芳父母去世后,她就搬到叶贵家,当初也没想过暂时会变成长住,东西很多还是留在家里,可是紧接着狂病大范围爆发,变异人随处可见,人心惶惶,也不敢回去拿,直到开春,才抽时间回去了一趟,可是她家的房子地早让人占了,还是他堂叔家的亲戚。

梁芳芳当然不会就此罢休,她自己现在是寄住在姑姑家里,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离开,没了房子和田地怎么活。不过她也没有立马要求鸠占鹊巢的一家人搬走,只是说以后她回来了,这些人得离开,还有家里的一些东西她要带走,地里的收成她要三成,作为房租和地租,她也不能就这么一直在姑姑家白吃白住,有了这些,她心里也更舒服点。

可是那家人不答应,言辞间俨然房子和田地都是他们的,几个堂伯堂叔也都帮着那家人,周围的邻居也都默不吭声,她知道她们家人丁单薄就剩一个女孩子,村里人自然不会为了她和人口众多的堂叔打抱不平。

梁芳芳也不再抱回家的希望,知道有这么一群亲戚自己回来了也没好果子吃,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选了三户人家哭诉只要帮她拿回家里的东西家里的三亩地也都交给他们打理,每亩地每年50斤的粮食。

利益当前,这些人自然不会在作壁上观,都站出来主持公道,就是那家人怎么给好处也没用,那家人能给的怎么会比梁芳芳给的多,他们不会在意梁芳芳说的其他东西,单就田地这一条就足够能让人心动,那可是三亩地啊!

梁芳芳这三家不是乱选的,每家都是人丁兴旺,比堂叔家更加的枝繁叶茂,而且其中一家还是村长家。虽然那些东西分下来也不多,但是蚊子再小也是肉,这些怎么都说得上是鸡腿。

梁芳芳本来打算给那家人留下房子的,也是给堂叔面子,不过那家人不断咒骂,甚至想打人,最后连房子也租给了村里人,她带着能搬走的东西,还有一大堆粮食走了。那家人和堂叔家怎么谩骂求饶都是不为所动,如果不是他们做事不留余地,梁芳芳也不会把那家人往绝路上逼。

这一手,不得不说,梁芳芳做的还是很高明的,明明是完全处于下风的境地,她想到借力打力,为自己尽可能的争取利益。

林航恍然,他知道糍粑也是因为他去武夷山玩的时候见人当场制作过,是当地的特产。

“软软的,有点Q的感觉。”被林航说的兴起,叶凯早就不客气的拿了一个尝味道。

叶安在一边点头赞同道:“沾着东西吃味道更好。”可惜现在花生、芝麻都没有,只能沾糖。

正在这时,叶母就放了几罐牛肉酱、炼乳还有前两天做的番茄酱和酱黄瓜和一些小碟子和筷子在茶几上:“就着这些吃也行。”

叶凯欢呼,忙不迭的吃起来,糍粑七八厘米长,三厘米宽,约一厘米厚,白白嫩嫩的看起来倒像年糕,按着各人的口味不同上面抹了各种酱。

麦天夹了一块沾好炼乳放到叶林面前的碟子里,笑道:“清香嫩滑,尝尝看。”

叶林抬眼看了他一眼。

“叶林不喜欢吃甜食的,”梁芳芳出声,便夹了一块沾着牛肉酱的糍粑放到他碟子里,表情略带忐忑地看着叶林,口中随意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吃牛肉酱了,今天的味道特别好,不油不腻,味道特别正。”

叶衡暗道,那是必须的,这可是她亲手做的,牛都是吃着最新鲜的牧草长大,时不时还加餐蔬菜水果,肉质能不好嘛,而且绝不加任何防腐剂。

关于梁芳芳爱慕叶林的事情,众人也都是知道的,这时候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盯着叶林,不过在吃糍粑的时候都留心着他的动作。

像叶安是衷心的希望叶林能和梁芳芳成一对,他表姐已经够可怜了,他希望有个人可以照顾她。

像叶凯那是纯粹看热闹的,不过在他看来叶林千好万好,觉得梁芳芳有点配不上他叶林哥,不过他也不知道有谁配得上。

再像叶衡林航和叶母那是早就心中有数的,只待看叶林笑话。叶林不喜欢甜食,应该说凡是甜的食物他都不喜欢,这点看他不吃水果上就能知道。

只见,叶林拿起了一直没动过的筷子,夹着那块涂满了炼乳的糍粑咬了一口,眉间皱出一个川字。

叶衡看的心有戚戚,麦天下手极狠,上面涂的炼乳不要太厚,就是她这样喜欢甜食的人都忍不住为她哥倒牙。梁芳芳你其实是来报复的吧,一进来就那么情意深深的眼神看着她哥,你这是在果断的给他拉仇恨,看吧看吧,人家不好朝你开炮,火力就对上她哥了,真可怜!

“呀!”梁芳芳都忍不住轻呼出声,一脸的震惊,她和叶林交往过,自然知道他有多么的讨厌甜食,从来不喝饮料,咖啡永远不加糖,菜里也不能放糖,可是现在她亲眼看到他咬了满口甜到发腻的炼乳,喃喃道:“你现在能吃甜的了?”

叶林倒了杯水喝,神色不变:“还行。”

梁芳芳默默不语,脸上不可自抑的浮起恐惧,她想问是什么让他改变,是不是有一个人让他心甘情愿吃甜食,分手这8年里,是不是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现在又在哪里?

她一直都记得大三那年,很狗血的故事,她鼓起勇气向暗恋了两年的少年告白,结果对方却把她告白的视频放到了学校论坛上,在那一刻,她梁芳芳全校出名,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走到哪里,都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她不明白,她不过大声告诉一个人她喜欢他,为什么这些人要这般的羞辱她,那段时间她无心上课,情绪低落,如果不是身边室友的陪伴,也许她早就崩溃了。

后来室友担心她,就找到了叶林。因为同校加上路途遥远,梁芳芳的父母一直有拜托叶林照顾她,不过叶林的照顾也就是来回学校的时候帮她搬搬行李。

一开始室友都认为他们是一对,经过梁芳芳的解释才知道两人不过是拐七拐八的亲戚,其中一人还倒追过叶林,梁芳芳期间还出过力,不过最后铩羽而归。那时候梁芳芳对叶林是真的没有情愫,小时候常跟着他玩,不过是觉得他真的很厉害,有着小小的崇拜,后来觉得有这么个朋友很有脸面,大学里不少女生向她打听叶林的情况。

叶林刚从外面采风回来,对她身上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看到她憔悴的模样也没有问什么,第二天被她表白的少年被揍息,出手的人是叶林。然后叶林跑到她们教室里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他喜欢她,很久很久。

认识叶林的人很多,冷酷而又英俊的男生,篮球足球都是好手,出手大方家境富裕,这样的人在学校里很难不被人关注。

如果表白被拒是可耻的,那么被一个更优秀的人表白并且那个人为了你出手揍人,那无疑是幸福的。

在她最困窘的时候,王子突如其来,拯救她于水深火热之间,那一刻,那个人就进了心里。

可惜这样的欢喜太过短暂,叶林便告诉他刚刚所做的其实都是权宜之计,是为了转移众人的注意力。

失望扑面而来,可是她必须打起精神和他配合,伤心、难过、欢喜、幸福。

叶林陪着他吃饭、上课、逛学校、泡图书馆,节日时的鲜花礼物从来不少。

再没有人对她指指点点嘲笑,就是有也会被说上一句泛酸,对她羡慕嫉妒恨的人的确不少,懊恼为什么主角不是自己。

她自己也沉浸在这巨大的幸福里,觉得每一天都是活在梦里,甜蜜而又惶恐,害怕哪一天梦突然醒来,她尽可能让自己跟上叶林的节奏,喜欢他喜欢的,讨厌他讨厌的,可是叶林似乎什么都不知道,每次两个人在一起都是无尽的冷场。但是哪怕这样,她也甘之如饴,看着他就是满心的欢喜

他们之间没有分手,不过是在大四的时候,各奔东西,断了联系,仿佛两个陌生人。

可是那个人已经落在了她心里,生根发芽,经年之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生生不息。

她怎么忘得了,如何能忘,放下女生的矜持,她主动找到他家里,等到的不过是一句,不在学校里不用扮情侣。这一年的时光对他而言不是在演戏罢了!

这次轮到她告白,她告诉他,她喜欢他。

他的回答不过一句,我一直把你当妹妹。多么经典的拒绝。她不想做他的妹妹,可是他不愿她做他的女人。

这些年兜兜转转,不是没想过放弃,可是临到了怎么也放不了手,她穷尽所有的方法,讨好他的家人,说动她的家人,换来的不过是他的避如蛇蝎,恐怕现在他再也不会当她是妹妹了罢。

不是没想过他在外面是不是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可是这么多年都没有见他带人回家,她也不敢去问他,这样也好,只要还没有人,她就可以坚持等下去,等到某年某月某一天也许能够心想事成也许心如死灰。

可是今天,巨大的恐惧向她袭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那个人终于出现了吗?她攥紧了拳头,出现了又如何,以叶林的性格,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他肯定会带到身边照顾,可是目前根本没有出现过这么一号人,那么可能两人已经分手这没什么可以担心的,如果没有分手估计她也不在这边,现在的这情况生死都是未知,茫茫人海中再想聚首千难万难,最后还有一种可能那个人已经去世,一个死人有何惧。

又想起姑姑梁燕对她说的话,现在的条件下,可供叶林选择就这些人,比学历、比外貌、比亲近无疑她是最合适。而且对她而言,她哪里再去找这么一个知根知底又可靠的男人,嫁给叶林是她眼下最好的归宿,让她看紧了,现在的女孩子为了活下去,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可怜梁芳芳一直以为是她不是他,他就在她面前,可不是被叶林带到身边照顾了。

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诡异,叶凯对叶安说:“奶奶快想死你了!你不去看看?”

叶安很不安,看他表姐哀戚的模样很不忍,但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在一边干着急。心里也实在想奶奶,半推半就走了。

眼下的情况叶衡觉得不同寻常,也许是一个机会让梁芳芳死心,她年纪委实不小了,实在不应该在她哥身上浪费大好年华,女人最美好的年华,她都花在了明恋他哥身上,说实话如果对象不是她哥,她也会被感动。

不过希望她哥不要一冲动把麦天供出来,人言可畏,同性恋在农村里那绝对是一件会被人唾弃的事情,他们不想考验自己家的人缘,只想热热闹闹、安安乐乐的过上这几十年,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不待在秘境里的原因,人总是集体动物。

“摸螺蛳去?”叶衡问林航。

“钓鱼去?”林航反问,看他们家靠着一张网,天天有鱼吃,心动的人不少,纷纷有网的放网,没有的织网,劳动人民的智慧是不容小觑的,靠着几根绳子或者竹片,各种各样的渔网在河里随处可见。还有一部分人闲着没事干,拿着自己制作的简易渔竿钓鱼打发时间。叶父是钓鱼爱好者,一天就中午回来吃了顿饭,其他时间花在了钓鱼上。

叶衡想了想,还是钓鱼比较轻松,坐在那里就行,便拿了一张小板凳道:“钓鱼。”

林航鄙夷的看着叶衡手上的小板凳。

叶衡振振有词:“地上多脏啊,感情不是你洗衣服,不知道辛苦。”

林航心里吐槽,感情是你洗的,明明是洗衣机。不过因为有外人在场,这话只能心里说说,憋着气拿了渔竿和水桶出发。

叶母也找了借口离开,客厅里就留下感情故事里的三个人。

24桃花朵朵开——第三朵

“你刚刚有没有觉得国安叔的力气很大?”叶衡问,中间事情不断,关于叶国安的问题一直都没有机会说。

林航想起那一抓一甩的风情,点点头肯定道:“不太科学啊!”

“上次不是说人也会进化吗,我们的猜测是不止体质还有智商,现在体质这方面的进化可以肯定了,不止身体变好了力气也大了,会不会哪天一拳可以把墙砸个洞,或者哪天可以一跳几米远几米高的。”

难得的,林航没有嘲讽叶衡的异想天开,因为如果进化真的存在的话,谁知道终点是什么,也许大家以后都是超人了:“只要进化的速度比变异人快就行。人能成超人,如果变异人同时能成超变异人的话,现在的状况还是不能改变,甚至变异人的进化速度比人快的话,世界末日真的不是玩笑。”

“不过现在看来进化在同类中也是有先后,有些人已经比大多数人快一步了。”叶衡道。

“上天的宠儿,也许这场变故是老天的选择,制造一次又一次的危机,只有有勇有谋的人最终才能活下来,作为新新人类组构建的社会,以后人类的发展即将跨入新的时代,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不过是一场破茧,过程是惨烈的,结局却是美丽的。”

“照你这么说,变异人不过上天结的茧,它就不怕这茧增厚的速度比幼虫长大的速度还快。”

林航泪流满面:“不至于这么坑爹吧!难道其实我们人类才是配角,变异人才是主角,地球母亲终于无法再忍受她身上的跳骚,所以制造了一种新的生物,让他们慢慢从弱到强,最终占领整个地球,构建新的社会,ORZ…我们不过是发展过程中磨刀石。”

“如果你觉得这一切不过是为了构建新的社会的话,我觉得与其把手上的一把烂牌理顺,不如推倒重来,更快更迅速,还能够汲取上次的教训,这次避免犯错。”

“…”为什么我觉得其实你不属于人类阵营,你果然是外星球来的吧!!!

“不想被放弃,那么就表现足够的实力,就看人类自己进化的速度了。”叶衡继续在外星人的道路上一往无前:“谁知道到底谁快谁慢,其实只要研制出咬伤后不会变成变异人的药就好了,这样人类就有勇气站出来消灭变异人,你看我们村子变异人的比例,数量上远远小于人类,可是我们却被这少数给逼到了这种地步,都是因为咬伤后就会感染这个缘故,让人在心理上就落了下风,只会修建围城把自己关在里面,哪天围城破了,啧啧…”叶衡说完之后,沉默,她语气里那种俨然把自己排除在人类之外的情绪到底是怎么回事,果然她对修真者这种新物种身份适应的太好了…

“如果能研制出防止感染的药,那些变异人不都可以恢复正常,那些被咬死甚至被吃掉的人真是冤枉,都没有重头再来的机会。”

叶衡鄙夷的看着林航,表情很沉痛,林航嘴角抽了一下,他知道每当叶衡摆出这个表情就表示他又要被鄙视了,果然:“你见过给毒蛇打了血清之后,那条蛇以后就没毒的情况吗?”

“毒蛇的情况和变异人的情况怎么可能一样!”

“怎么不一样,都是有毒的。”

“ORZ…那希望研制出能解了变异人本身病毒的解药。”林航在本身上着重发音。

叶衡脸上突然浮起意味不明的笑容:“你说如果真的研制出了能让变异人恢复正常的药,他们会高兴吗?以一个正常人的身份想起自己曾经像狗一样活着,吃过同类的尸体喝过同类的献血。”

林航一张脸白了几分,干巴巴道:“可能忘记了变异人时候的事情也说不定。”

“哦~那药以后肯定会价值很大,好好改进,也许能成为忘情水后悔药啥的。”

“喂~”林航不满:“你给我好好说话,阴阳怪气的干嘛!”

叶衡翻白眼:“我不过是在陈述一种可能性罢了,不过也许他们真的会不记得,也没见变异人还记得作为人类时候的事情。”

“我怎么觉得你认为变异人是该被消灭而不是被拯救的。”林航忽然琢磨出味道来。

叶衡懒洋洋的晃着手上的小板凳道:“你不是说变异人和人类在争夺对未来世界的主导权吗?好歹我作为人类当然是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希望消灭竞争对手的。而且你看,消灭这种事现在也是可以做的,是实实在在的。但是拯救嘛,你得先抓住了活的才能救吧,其中浪费的人力和物力比起消灭不知多上几倍,君不见当年曹操要活捉赵子龙,结果人家抱着刘备的儿子潇潇洒洒的走了。而且还必须要研制出解药来,中间不知道要多久的时间,那时候变异人都不止繁衍了多少进化得到什么地步?”

林航冷笑:“真的是因为这个?”他们两是龙凤胎,虽然叶衡说的有道理,但是他不会相信叶衡对变异人的敌意是因为这些原因。

叶衡乖乖道:“我比较偏向尽早消灭变异人,现在双方之间人类占着上风,越往后,这种优势都会逐渐变小甚至被反超,哪怕双方都在进化,哪怕人类进化的速度更快。因为人类力气再大跑得再快对使用枪械的影响都不大,双方较量又不是靠肉搏,真到了那一天大家洗干净脖子吊死算了还干脆点。

但是变异人的闪躲速度会变强,甚至他们会玩战术,谁也说不准变异人会怎么样?我个人认为他们的潜力比人类更大,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总是比成年人更容易进步的。而且安逸的环境久了,人类面对变异人的勇气就会越来越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所以把危险什么的扼杀在最小的时候最好了。”

这个问题,林航以前真的没考虑过,原来除了自卫还可以攻击,果然最好的防守是攻击,可是怎么犀利的问题为什么是这个家伙提出来,他怎么觉得怎么别扭:“你被穿越了吧,或者是哥和爸爸告诉你的?”

“滚…你以为我是你啊!这种事知道的人绝对不少,变异人进化这种事情,我就不信基地里的人会不知道,这种道理他们会不知道,不过是舍不得罢了。”

“舍不得?”林航还是一头雾水,虚心请教。

叶衡先是极尽其事的鄙视了林航一番“让你一直看起点种马流,一路YY开着外挂称王称霸,多看看晋江后宫流,你会知道一句话有N个陷阱,每一件事背后都有着种种阴谋。”

林航不断告诫忍耐,忍耐,如果她说的有道理就算了,否则,瞄一眼身边的河,今天的天气还够暖和。

“消灭变异人肯定要花费不少人力物力,你以为为什么基地能够固若金汤,外面的人威胁不到他们。”

不等林航回答,叶衡接着说下去:“那是因为他们有军队有火力,如果他们倚仗的这些都在和变异人的斗争中消耗了,如果失败,损兵折将的基地也许会面临被外面的人占领的险境。哪怕成功了还是会实力大减,在后期的社会重建过程中,谁知道那些曾经被他么抛弃的人会做出什么事情,要知道大家的怨念可不小,大家水深火热,里面的人锦衣玉食,贫富差距巨大能引发的仇恨,啧啧…”

说道这里,叶衡都忍不住啧啧感慨:“还有你以为基地之间,基地里面会亲如一家吗?凡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又有谁不想一家独大,试试一言堂的滋味,你想我出力,我想你出兵,大家都想坐收渔翁之利,试探来试探出,谁也舍不得自己手上的资本,估计啥事都不成。玩政治的都阴险,想事情九转十八弯。也许那些人还想着最好由我们这些外部的人消灭变异人,他们可以不费一兵一卒,最后事情了了,最大的受益者还是他们,最妙的是,外面的人肯定也是伤亡惨重,即便日后对他们也够不成威胁。你看基地要求自卫队维持外面的治安,一来大家可以更好的活下来,以后天下太平了,他们不至于做个光杆司令。二来大家能活下去了,就不会把怨恨都发泄在基地身上,去捣乱的人就少了,你看我们村里就没人有那个闲情跑去攻击基地。三来团结就是力量,不定哪天基地就会要求自卫队训练大家然后组团出去杀变异人来换取物资。”

“最后一个估计不会。”

“为什么?”

“要组团早组了,按你说的,不是越早越好吗?而且出去杀变异人总要武器,总不可能要求大家赤手空拳的去,有了武器,他们就不怕大家调转枪头对付他们,在某些人看来基地里的人比变异人可恶多了。”林航只是没想到这方面,知道后顺着想下去自然就发现了一些问题:“可是为什么他们给自卫队武器,难道他们不怕自卫队造反吗?”

“自卫队人数就这么点对于基地来说不过是蚂蚁罢了,你见过狮子害怕蚂蚁吗?而且自卫队是凌驾在普通大众之上的,你觉得他们是愿意欺负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还是有大炮的基地。再说了首先奋起反抗的都是被压迫在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没看见历来都是农民起义。最妙的是还能把仇富情绪拉一点到自卫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