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沈君则应道。

“对了,你顺便打听打听,她喜欢吃些什么,西餐还是中餐,我们好提前准备。大老远的过来一趟不容易,可别怠慢了。”

“知道了,爷爷。”沈君则点了点头,严肃地道,“这件事,我会安排。”

沈爷爷这才满意地笑了笑,站起身道:“我上楼去睡了,你们聊。”

“爷爷晚安。”

等爷爷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内,沈君杰这才一脸怪笑地凑过来,小声在君则耳边说:“哥,你也太会装了吧,谎话说得一本正经,连我都快信了。实话说,你根本没去接她吧?”

沈君则脸色一沉,低声道:“待会儿到我房间,有事跟你说。”

跟长辈们一一打过招呼,沈君则便借口要洗澡,走到了楼上的卧室。

进屋开了灯,脱下外套随手甩到床上,沈君则坐在书桌前的转椅上,靠着椅背,放松地闭上了眼睛。

事到如今,为了圆谎,只能一个谎言接着另一个谎言编下去,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果然如他所料,这件事并不好收场。萧晴那个迷糊的丫头倒是好哄,大不了到时找个临时演员糊弄过去,可爷爷却不好骗,人虽然年纪大了,怎么说也在商场打拼了多年,脑子可精明得很。一口一句“老战友的孙女儿”,比自己孙女儿还紧张。今天的拷问暂且蒙混过关,可接下来,他还要请萧晴吃饭,说不定过几天一时兴起,又想请萧晴喝喝茶、旅旅游什么的…

一想到这,沈君则就很是头疼。

门突然被推开,沈君杰一脸坏笑走了进来,一进屋就毫不客气往床上一坐,笑眯眯地看着沈君则说:“叫我来干嘛?想串通我跟你圆谎?”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压低声音:“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个嘛…”沈君杰笑眯眯地摸了摸下巴,“我刚才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听到车上有女人的声音。然后,很不巧的,我看见你带着一个女人进了酒店,还订了VIP的双人套房。”接着,意味深长地补了句,“很久之后才出来呢,也不知在里面…做些什么。”

沈君则冷冷地瞄了他一眼,“你认为呢?”

“嘿嘿,我认为啊,你肯定是没去接萧晴,而是接情人…去玩儿一夜情了。”

沈君则沉默地看着他。

沈君杰笑得更开心了,一脸笃定地说:“你今天终于用了我给你的会员卡!当我知道我的卡上少了一星期双人套房费用的时候,我的心情,比遇到一千个美女还要激动!”接着,又按住沈君则的肩膀,一脸感动地说,“哥,你终于…开窍了。”

沈君则默默扭过头去,自顾自地开了电脑。

沈君杰凑到他耳边,笑眯眯地问:“怎么样,我给你介绍的酒店不错吧?”

沈君则无视他的调笑,目光直直盯着电脑屏幕。Windows开机的音乐响起,沈君则进入系统就看到新换的流氓兔桌面,脸色一沉,“你换的?”

“是啊,多可爱。”

沈君则回头看向他,“跟你挺配。”

“你是在夸我可爱吗?我,我真是受宠若惊啊!”沈君杰一脸臭屁的笑容,那表情就像中了五百万大奖,“哥,你居然会夸人?夸的那个…还是我?”

沈君则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我说,你是属兔的流氓,跟流氓兔挺配的。”顿了顿,微微扬起唇角,戏谑地道,“不如买只母兔子,给你做伴吧。”

沈君杰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在哥哥冷到极点的目光下,沈君杰这才收回了玩笑话,一本正经地道:“那你倒是跟我说说,你带去酒店的那个女的,是谁啊?”

“萧晴。”

简短的回答,显然有极强的杀伤力,沈君杰露出一脸被雷劈的表情,半晌后,才抽搐着嘴角,颤声说:“她是萧晴?她真是…萧…萧晴?”

沈君则看着一脸震惊的弟弟,平静地点了点头。

“传说中的大家闺秀?安静温柔?说话会脸红的小美女?”沈君杰摸了摸鼻子,“我怎么觉得气质有些不对头啊…”

“我也觉得。”沈君则赞同地点头。

“她说话挺大声的嘛,什么东方不败,欧阳锋,声音从车窗里飘出来,我离那么远都听到了…我当时还想,我哥一直不开窍,没想到一开窍,品味就这么独特…”

沈君则忍不住抽了抽唇角,冷笑道:“她的性格完全不是于佳描述的那种‘淑女型’。只是我没想到,她居然那么奔放。”

“果然是表姐妹啊。”沈君杰脸上的表情也有些扭曲,沉默片刻后,忍不住同情地道,“你还真去接她了?不是说,这件事你不想管,让于佳去接么?”

“我凑巧在机场遇见她的。”沈君则无奈地耸耸肩。

“机场?你回国了?”沈君杰好奇地问,“你回去干嘛?”

沈君则皱了皱眉,“方遥开演唱会,特意把票寄来,我自然要去捧场。”

“那倒也是,亏人家还记得你这老同学。”沈君杰顿了顿,“结果,你回来的时候,就倒霉地在机场遇到了萧晴?”

“…不仅如此。”沈君则心情纠结地拧起了眉头。

不仅在机场巧遇,还在飞机上跟她坐隔壁,听她说了一路奇怪的梦话。等她醒来,还笑眯眯地冲自己道歉,说什么“今天没梦游,可能是因为在飞机上,被安全带绑得太紧了。”

一会儿突然抓住他胳膊,说什么九阴真经;一会儿又拧他袖子,说我的血不甜;沈君则一路被她当道具抓抓拧拧,要不是有良好的素养和极强的忍耐力,他真想把这诡异的女人五花大绑从紧急逃离口扔下飞机。

被安全带绑紧了还动手动脚的,要是不绑紧,说不定她还能梦游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来!

她自己被人围观就够了,害他陪着她一起被人围观,还有些八卦老太太意味深长地说:“你女朋友…好个性啊。”“你们感情…真好啊。”

回想起那一幕,沈君则就觉得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他要是有这种女友,直接跳飞机重生算了。

更夸张的是,她虽然说着匪夷所思的梦话,睡得倒是特别熟,叫她好几次没反应,使劲摇她都摇不醒,要不是周围那么多人看着,沈君则甚至想掐她脖子来弄醒她。

当然,那个时候,沈君则并不知道旁边这位被人围观的女生就是萧晴。他只是觉得这女生梦境比较丰富,行为比较诡异,叫又叫不醒,只好忍耐下来,懒得跟她计较。

直到下了飞机,听见不远处有个熟悉的人正破口大骂——

“沈君则,你最好快点在我面前出现!不然,我咒你每天出门都被暴雨洗成落汤鸡!”

听到自己的名字,沈君则当然本能地扭过头去,却见一阵暴雨袭来,出言诅咒的女生瞬间被淋成了落汤鸡。

沈君则沉着脸看向她,她还回头冲自己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来。

然后她又开始骂,嘴里冒出一堆匪夷所思的诅咒,每一句都带上“沈君则”三个字。

沈君则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个女生,就当她在玩儿“行为艺术”,也没理会她,自顾自开车回家。

结果,在家门口又看见她在那诅咒——

“沈君则,好样的,你敢放我鸽子!我咒你每次去饭店都吃坏肚子上吐下泻!每次开车不出十米就爆胎!再娶个最讨厌的女人,一辈子当妻奴!”

沈君则实在是忍无可忍,想下车教训教训这个口无遮拦的女人,直到她说:“我在这里等人。有个叫沈君则的说好来机场接我,等到现在还不见人影,电话打不通,也不知死去哪儿了!”接着又来了句,“真没见过他这样的,接人都能忘。你说,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忘的?”

沈君则头皮一阵发麻。

这事儿,他还真忘了啊…

可他没想到,事情会进展成这种诡异的局面。

那是一天前,于佳突然发短信给他,说什么“我家表妹萧晴后天下午六点到机场,你记得去接哦。”

当时只随手回了句“知道了”给应付过去。

据他所知,这次萧晴来纽约是于佳去接的,顺手捎上他,只是想当红娘介绍两人认识而已。他实在是服了于佳那个当红娘当上瘾的女人,也懒得去认识她口中“温柔羞涩”的表妹,那会儿他正在方遥的演唱会现场,听着周围一众粉丝恐怖的尖叫,这件事也就没放在心上。

没想到的是,于佳居然没去机场接。以至于萧晴被放了鸽子,怒火全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一头雾水的他,就这么被萧晴骂了个狗血淋头,诅咒了百八十遍,现在还要收拾烂摊子,说谎圆场,两边不是人…

看着沈君则难看的脸色,沈君杰忍不住好心地提醒道:“你不知道吧,于佳姐今天去医院生孩子了。”

“什么?”沈君则的脸色更难看了。

沈君杰严肃地点点头,“于佳姐放话说,她要在医院安心待产,萧晴的事儿就由你全权负责了。”

沈君则皱起眉头,“全权负责?包括背黑锅?”

“当然啊。你忘了么,于佳姐的语言表达能力那么抽象,向来是讲话不讲重点的,她根本没跟你说她不去机场,而是你一个人去,对吧?”说罢,同情地看了眼沈君则。

沈君则沉默片刻,终于化愤怒为冷静,沉着脸道:“算了,已经到了这地步,怎么善后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说罢,又看向弟弟,嘴角扯出个笑容来,“对了阿杰,你能帮我个忙吗?”

被哥哥那种犀利的眼神看得头皮一阵发麻,沈君杰忍不住抖了抖眉毛,“每次你叫我阿杰的时候,就意味着我要倒大霉了。”

“很高兴你意识到这一点。”沈君则敛住笑容,淡淡地道。

“哼,谁让我的把柄掌握在你的手里,你这个卑鄙小人!”沈君杰咬了咬牙,一脸壮士割腕般决绝的表情,“说吧,我该怎么帮你?”

“你不是学表演的吗?”沈君则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道,“考验你的时刻到了。”

纠结的闷骚男(三)

萧晴坐在床上给Jesen发了条短信,以表达她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发完短信,刚想给家人朋友们打个电话报平安,结果滴滴两声,手机突然没电了。

萧晴把手机扔在床上,从包里找充电器。她记得把手机充电器放在随身包外层的小口袋里,结果拉开拉链,里面居然空空如也。

——就算她再喜欢梦游,也不至于把充电器吃了吧?

难道记错了地方?

以前倒是做过这种囧事,翻箱倒柜找一件东西,最后却发现那东西握在自己的手里。

萧晴也知道自己迷糊的毛病,干脆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掏出来扔到床上,再把随身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全倒在床上仔细检查,还是没有发现充电器的踪影。

难道忘带了?可出门前明明记得带了。

萧晴懊恼地坐在床边,看着如同被打劫一般凌乱的屋子,有点儿欲哭无泪。

旁边的镜子里照出的她,淋湿的长发垂下来贴在身上,整个人就像从水底爬出来的僵尸,要是再披件白袍,不用化妆都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垂下头就是个栩栩如生的贞子再现。

这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难得刚才Jesen看着她的时候还能一脸镇定。

萧晴越想越是郁闷。她本来就运气不好,小时候做判断题打对错,不会做的扔橡皮,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她都扔不中。每天都带伞上街,哪天忘带了,偏偏就下起雨来。淋雨对她来说是常事,抽奖什么的对她来说更是浮云。人生中最好运的一次,花二十块钱买了张彩票,中了个十块钱的脸盆,兴高采烈领了奖,回家却发现盆底破了个洞,漏水。

可是以前倒霉归倒霉,倒没夸张到今天这程度。

萧晴总觉得自己这次来纽约有点儿流年不利,就连飞机上的噩梦都比以前诡异。

一到纽约,表姐生孩子,沈君则玩失踪,天公不作美,剩下她一个人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好不容易到了酒店,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电,别说,连充电器都不见了。

或许她该写一部自传,叫做《萧晴纽约漂流记》。上部叫“倒霉”,中部叫“更加倒霉”,下部叫“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尾声再来个“我以为这是结局,没想到,这才是开始”。

坐在床边郁闷了一会儿,萧晴决定先去浴室泡个热水澡。泡完澡出来,这才下定决心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纸条上的那个号码。

听着电话接通的嘟嘟声,萧晴有些忐忑地握紧了话筒。反正Jesen说过,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这个电话也不算骚扰吧…

“Hello?”

透过话筒传来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就是今天帮了她大忙的那个男人。

萧晴赶忙笑着说:“Jesen你好,我是萧晴啊,还记得吧,就是你今天送去酒店的那个萧晴。”

听着耳边笑得很开心的声音,沈君则的太阳穴突突就开始跳了起来。全世界叫萧晴的多了,今天遇到的这种“极品萧晴”可就你一个,居然还问人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简直刻骨铭心!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倒是十分平静的:“嗯,记得。”

萧晴正犹豫着该怎么开口,却听对方突然柔声问:“怎么了?这么晚还不休息,找我有事吗?”

萧晴咳了一声,说回正题:“是这样的,我手机没电,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充电器了,想改天去买一个,你知道附近哪有卖这个的地方吗?”

——忘带充电器?你可以更迷糊一点,只带充电器,别带手机啊。

沈君则心里在笑话萧晴这迷糊虫,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低声问:“你的手机什么型号?”

“诺基亚的那个…哎?什么型号我忘了。你等等,我去查查。”

——自己手机的型号你都能忘?什么时候把自个儿名字给忘了,你也就圆满了。

沈君则耐心地等着,等了良久,耳边才传来萧晴沮丧的声音,“手机型号在哪看来着?我快把手机拆了,也没看见哪里有写。”

沈君则有些头大,“你在哪买的手机?说明书带了吗?”

“这手机是我哥送的。”萧晴小声嘀咕,“他也没跟我说是什么型号。”

——真是服了。

要不是有着极强的忍耐力,此刻的沈君则,实在很想把手从电话线伸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说明书那玩意儿我从来都不看的。反正手机拿在手里用两天就会了。我也没带,行李太多了。”

萧晴的语气听着还挺无辜。

——跟她计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沈君则心底重复着这句话,耐着性子问:“我见过你的手机,诺基亚N73白色的那款,是不是?”

“对的对的!”萧晴点头如小鸡啄米,“你的眼神真犀利!就是那款没错!我前天还下软件来着,刚才你一问,我一紧张就给忘了。”

“…”沈君则又开始头痛,他发现萧晴这丫头总能时时刻刻挑战他忍耐的底线,偏偏他还拿她没办法。这样招招相克的克星也太难找了,偏偏给他遇到,这算什么倒霉运气。

“你怎么不说话了?”萧晴小声问。

“没什么。”沈君则轻咳一声,低声道,“充电器我帮你买吧,改天拿给你。”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沈君则打断了她,“早点睡吧,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