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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吗?”奚欢问。

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无法自由呼吸,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正在害怕的人……应该是你……你……害怕我把她夺走……”

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他面前的人,将不会再有生命。此刻,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只剩下可怖的气息,像是凶恶的修罗。

他的双手在用力,青筋暴露,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

他即将死去,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

奚欢恨到了极致。

多年以来,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除了付郁的事情,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在那件事解决前,他会忍耐。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

而现在,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他亵渎了秦红颜。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

嫉妒像是染油的火,迅速燃烧。奚欢的眼里也是火,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想要将他焚烧殆尽,要他挫骨扬灰。

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听说,人在临死前,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

而在这一刻,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她的一颦一笑,她的喜怒哀乐,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

回想起这些,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

奚欢深吸口气,决定做最后一击,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

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仓库大门被人打开,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奚律师在忙吗?”

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而是奚欢在办公。

奚欢转过头,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

最初的惊讶过去后,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然后灭口。反正,杀一个,杀两个,都是一样的。

“别徒劳了。”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肯定是有所准备的。”

沈昂敛目而笑:“不愧是奚律师,什么都能猜到。不错,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

奚欢放下了皮绳,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问道:“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其实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想与你为敌。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随便动了我的东西,我不得不出手。”

皮绳放开,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了沈盛年的xiong腔内,他的生命得以延续。

沈昂望了眼沈盛年颈脖上那像是被剜去一圈皮肉的红肿勒痕,目光沉下,可语气仍旧平稳如常:“他小,不懂事,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再不会给奚律师添麻烦。”

奚欢抬眼望向沈昂:“哦,沈昂律师还真的以为我会放他走?而且,就算是今天你能救走他,那明天呢?后天呢?总有一天他会再落在我手里。”

奚欢威胁的语气轻渺,但内容却很重。

沈昂当然清楚,自己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陪在沈盛年身边,也无法次次都及时将他救出,所以他来之前便已经准备了法宝。

沈昂拿出了一个文件袋,道:“我想用这里面的东西交换他的命。”

文件袋被传递到奚欢手中,他漫不经心地打开,取出里面的文件,然而刚看第一眼,便像是被毒蜂蛰了般,表情有瞬间的扭曲。

“我想,这个东西应该比我侄儿的命更重要吧。”沈昂对那份文件的重量xiong有成竹。

奚欢阅读着文件,仿佛很专注的模样。可是看仔细了会发现,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进去一个字。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他的命令。

放或者是杀,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终于,奚欢闭上眼,细长眸子的形状本如流水般流畅,如今看上去却有些凝滞:“沈经理,你赢了。”

因为那份文件,奚欢决定放他们走。

沈昂上前扶起遍体鳞伤的沈盛年,道:“奚律师放心,我会对里面的内容守口如瓶。毕竟,我本就不是付家的人,他们的事与我毫无关系。”

奚欢抿嘴:“沈经理能这么想就再好不过了。”

经过这不算短的谈判时间,沈盛年从濒死边缘醒来,稍稍有了些力气。他对着奚欢咧嘴一笑,露出的牙齿里全是鲜红的血:“放我走吗?你可是会后悔的。”

话音刚落,沈昂立即放开扶着他的手,沈盛年未曾提防,又再次摔倒在地。这次摔得够惨,令他忍不住哀嚎了声。

沈昂对着奚欢道:“奚律师放心,我回去也会好好教育他这个嘴贱的毛病。”

说完,沈昂重新拉起了沈盛年,快步将他拖离仓库,塞上车,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直到上了车,沈盛年才忍不住叫唤:“嘶,好疼,好疼,妈的,这群人太没有道德了,居然玩命打我,遭了遭了,肋骨估计都断了几根……叔,你怎么不早点来呢?”

其实沈盛年在小巷里便发现了自己被人跟踪,当即就悄悄用裤袋中的手机拨打了沈昂的电话。而沈昂也是通过手机的定位系统找到沈盛年的下落。

沈昂没理会他,只是故意甩了方向盘,将沈盛年颠得苦不堪言。

等听够了沈盛年的痛哭哀嚎,沈昂才训斥道:“你什么人不好惹,居然去惹奚欢,你以为自己是猫,有九条命?”

“我有叔叔你啊,那不就等于有九条命了。”沈盛年赶紧拍马屁。

“追女人方法多的是,不急于一时。”沈昂似乎对他们仨之间的事了如指掌:“反正,以后不准再与奚欢发生正面冲突,否则我也保不了你,明白吗?”

沈盛年mo了mo颈脖上的勒痕,稍稍一碰便是火烧般的疼,这个奚欢果然够狠辣。不过沈盛年好奇的是,沈盛年拿出的究竟是份什么样的文件,居然能让这样狠辣的奚欢轻易放过自己?

他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可沈昂却道:“不该知道的事,就不要多问。”

沈盛年没再多说,可是双目里却有了精&光。

他知道,原来奚欢是有秘密的。而人一旦有了秘密,就有了弱点。

他必须将这件事调查出来。

在沈盛年死里逃生之时,付玲子也慌张地跑去找了付郁。她本来是想报警,可一想到那张熟悉的脸是奚欢的手下,便打消了这个念头,赶来找了付郁。

当付郁听完付玲子的诉说后,略肿的眼皮微微垂下,遮住了眼里的神色。

“姐,奚欢不会对沈盛年做什么吧,你快打电话问问啊!”付玲子焦急询问。

付郁回过神来,安抚地拍拍她的手:“你放心吧,男人之间的事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奚欢有分寸,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

付玲子不信,只能忐忑地拨打沈盛年的电话,这次沈盛年却接听了,只是态度不好,很敷衍地便挂断了。

付玲子长呼口气,又疑惑:“姐,奚欢怎么会和沈盛年有关系呢?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人啊。”

付郁垂下头,不言不语。

唐婉余一直站在阶梯上,将付郁与付玲子的对话全都听在耳里,她的双目中,有了幽黑的光。

自从奚欢无意中透露自己派人跟踪她的事情后,秦红颜便忍不住会时刻注意周围。这一注意,她便发现确实有许多跟踪自己的影子。

从她出门开始,一直到她回家,他们都一直紧随身后。

虽然跟踪的手法算是高超,并没有打扰她的生活,可秦红颜仍旧觉得难受。

就算是被所爱的人监视,那也是失去自由的。

而这天,她正在家里坐着,忽然沈昂拨打了她的手机,说是有事要与她见面,希望她能避过奚欢手下的监视,单独前来。

秦红颜本不想前往,可沈昂一句话却让她心惊肉跳:“奚欢对盛年出了手,他现在伤情很严重,我希望你能来看看。”

秦红颜了解奚欢,他虽然对自己很是体贴温存,但对惹到他的人,下手却很狠。秦红颜虽然并不爱沈盛年,可毕竟这件事是因为自己而起的,她害怕沈盛年会出事,便决定前去看望。

沈昂设想周到,派车来到秦红颜家,帮助掩护着她从地下车库离开。

最后,车将秦红颜送到了一间私人医院里。医院在郊外,环境清幽雅静,风景宜人,颇适合修养。

沈昂正在过道里等待着秦红颜。

秦红颜握紧拳,向着他走去。

第三章(4)

既然事情已经闹成这样,秦红颜也不会天真地认为沈昂仍旧不清楚自己与沈盛年之间的纠葛。她甚至做好了被沈昂教训的准备,毕竟这种事虽然讲究的是两厢情愿,可她毕竟是成年人,在做错事之前有责任叫停止。

之所以没有过分责怪沈盛年,是因为秦红颜从开始便知道了沈盛年对她的爱慕。但她贪恋于他的陪伴,并没有远离制止,所以造成后面发生的一切。

而如今,更造成了沈盛年的受伤。

她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她而死。秦红颜感觉到愧疚。她在沈昂面前站定,ting直xiong膛,准备迎接他的苛责。然而沈昂却只是轻悠悠地叹口气:“秦小姐,盛年那孩子很固执,他的喜欢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长久的喜欢。”

沈昂说得很含蓄,但秦红颜全都听懂了,她的双目敛去了往日的冷冰,只余下了无奈:“就算是他再喜欢一件东西,也得问问那件东西喜欢谁。”

“常人都懂这个道理,可是那孩子……”沈昂望着医院走廊,像是在对空气说着话:“那孩子从小就与常人不一般,ting孤僻,也没什么朋友。对什么都是可有可无的模样,我还以为他会这样孤僻到老,直到他看见了你……我知道他对你来说是种困扰,作为他的长辈,我确实对你感到很抱歉。”

秦红颜本来是做好了被责骂的准备,没料到最后竟得了个道歉。

如果是责骂,至少她心里还会好受些,然而这番道歉却愈发加深了她的罪恶感。

而当秦红颜推开病房门,看见躺在病chuang上几乎是奄奄一息的沈盛年时,她心中的罪恶感更是成倍加深。

病chuang上的沈盛年双目紧闭,满脸伤痕,浑身都包扎着绷带,简直找不出一点完好的地方。

看来,奚欢是下了狠手。

沈盛年听见脚步声,不耐烦地道:“我说过,什么都不想吃,不要再问了。”

他的声音较之平时粗嘎沙哑了许多。

说完,沈盛年没听见回应,便睁开眼来。当看见是秦红颜时,整双眼睛都在放亮:“秦姐?你来了!”

秦红颜无法面对他那双充满着惊喜的眸子,只能移开眼睛,硬着声音问道:“为什么不吃饭,是想饿死给我看,让我愧疚吗?如果是这样,我想你的算盘就打错了。”

虽然秦红颜知道奚欢对待敌人的狠毒,但同时也不会忘记沈盛年也不是省油的灯。之前,沈盛年多次使用苦肉计让秦红颜心软,于是她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要再相信他的伪装。

沈盛年垂首,不再说话,也没有辩解。

“被我猜中了?”秦红颜想起他过去的多番计谋,深觉反感,忍不住便冷了声音:“我不会负责你的人生,所以以后也别想在我面前使用这些苦肉计。我已经把你看清楚,所以就算是你饿死我也不会感到半分愧疚。”

秦红颜也不清楚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明明她是来看望沈盛年的,然而想起之前的事情,心中立即升起了无名火,忍不住便发泄了出来。

沈盛年仍旧垂着头,牙齿将嘴唇咬得发白。

正当气氛难堪之际,护士推着换药车进来为沈盛年换药。当她除下沈盛年颈脖上的白色绷带时,秦红颜不禁双脸发麻,头皮发紧——沈盛年的颈脖上有一道紫红得近乎发黑的伤痕,那痕迹深陷在他纤细白嫩的颈脖内,像是紧锢着的一条腐肉绳索,那一圈皮肉竟在发炎溃烂,只是望着似乎就闻得到腐臭的味道,看上去简直是怵目惊心!

秦红颜呆呆地望着,竟忘记了思考。

而当护士换完药,走出病房后,沈盛年才低低地说了句话:“我不吃饭,并不是想做给你看,而是因为……疼。”

是的,颈脖上的伤痕外表都如此恐怖,而喉咙内必定也是受伤严重,不管是说话还是吃饭甚至喝水都会令人痛不可当。

当反应过来后,秦红颜为自己刚才那番不近人情的话深深后悔。

她想要道歉,但却不知如何开口。踯躅良久,最终说出口的内容却是与另一个男人有关:“听说是他伤的你,对不起,是我没处理好这些事。”

沈盛年的喉咙被伤到,声音沙哑难听,与他的外表截然不同,听上去有种怪异感:“不过是受伤,为了你,我连死都愿意。”

这不是情话,是事实。

然而这些话对于不能接受的人而言是种负担,秦红颜语带警告般地道:“以后我们真的不要再见面了,否则他不会放过你的。”

“你在担心我?”沈盛年问,眼里有夺目的光。

秦红颜只是将眼睛望向病chuang柜头上的百合,努力刨除了声音中的情感,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冰冷无情:“你想多了,我只是不想因为你而使得他惹上麻烦。”

闻言,沈盛年眼里那夺目的光碎开,如尘埃般纷纷扬扬落下。

他掩住眸子,半晌才发出一个音节——“哦。”

即使秦红颜知晓沈盛年善于伪装,可每次他做出这种模样时,她还是会忍不住心软。

再说下去无所益处,是离开的时候了。秦红颜看了看手腕上的表,道:“时间ting晚了,我要回去了。”

沈盛年却在这时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听说,他派人监视着你。”

“你是想说他这样让我失去自由并不是真正爱我?如果你真的想说这个,那大可不必多费唇舌。他那么做,只是想要保护我。再说了,”秦红颜冷笑:“你当初所进行的监视可比他的要下作龌龊得多吧。”

她的话音里有种冰冷的讽刺,直击人心,毫不保留。

而沈盛年像是被刺中般,许久才缓过气来,静静地道:“当初我监视你,除了满足自己的爱,还想着能够准确察觉出你寂寞的时候,然后去陪伴你——你总是一个人待在那么大的屋子里,而且又粗心大意,时常会摔倒醉倒,我只是想确信自己能在最危急的时候出现。”

秦红颜不能否认,在那段时间内,每当她出事,沈盛年确实在第一时间赶来,救她于危难之中。

“我只是在想,他这样监视着你,一定知道你很寂寞,可是为什么却从不在你寂寞的时候出现呢?”沈盛年问的是奚欢,问的也是秦红颜。

秦红颜没有回答,只是转身离去。

她无法回答,任何答案对奚欢而言都是不利的。

是的,奚欢必定是知道她的寂寞。他之所以没来陪伴,是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有些事情比她更重要。而且,他坚信她是强大的,能抵抗住那些寂寞。

但真相是,他与她,都高看了她。

她抵抗不了,所以才会沦陷。

秦红颜快步离去。

她没听见的是几名护士之间的对话——

“为什么VIP病房那个小帅哥的伤这么几天都没见好呢?医生可是开出了最好的消炎药啊。”

“当然好不了了,我无意中发现他并没有吃药,而且每天都故意让伤口沾水。”

“他疯了吧?干嘛要这么做?”

“谁知道呢。”

她没看见的是寂静的病房里沈盛年的双目。

那双眸子里,有着诡秘的无法言说的光芒。

秦红颜回家时照旧是由沈昂护送,避过奚欢的耳目,安全而隐秘地回到了家。到家后,她却没开灯,只是坐在沙发上,任由华灯初上,任由黑暗浸润了她的身体。

秦红颜的心情很乱,像是被猫扒拉过的毛线团,到处都是死结。

今天与沈盛年见面的事,她无法说给奚欢听,因为那就意味着背叛——她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与他人携手隐瞒着奚欢。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今天这种事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沈盛年安静地质问秦红颜,为什么奚欢明知她寂寞却不肯来陪伴。

这个问题一直在秦红颜脑海中回响,撞&击,令她烦躁,悲凉。

其实在以前,奚欢是会安抚她的不安与寂寞的。

记得那时她还年幼,没去美国。而他风华正茂,年轻英俊又懂女人心思,自然引得许多女人喜欢。其中有个叫rose的混血儿模特,非常漂亮,人如其名,像是朵带刺的玫瑰。其实后来回想起来,那个rose与秦红颜长得倒是有三分相似,面孔都是带有侵略性的美。

当时奚欢向来不带女人回家,然而那个女人却是个例外,居然能登堂入室,随意进出奚欢的家。不仅如此,那个女人对秦红颜有敌意,把她当成了小女佣,使唤她做这做那。

奚欢对rose与对其他女人似乎也有不同,某一天,秦红颜竟在门前看见他们在车内接吻。

那是她首次品尝到了嫉妒的味道,隔天,在rose来家里再次使唤她时,秦红颜直接将一杯开水泼在了rose身上。

在rose的尖叫声中,秦红颜想,自己或许会被赶走。

她在睡前甚至收拾好了行李,思考好了购买去何处的火车票。然而即使如此,在睡梦之中,她也忍不住凄惶地哭泣。

奚欢回家后,看见的便是整齐穿着衣服,躺在chuang上准备听见他的逐客令便离开的秦红颜。

第三章(5)

奚欢在chuang边坐下,明知故问:“你这是要做什么?”

秦红颜将脸埋在枕头里,声音窒闷:“提前收拾好,免得被你下令赶走时手忙脚乱。”

奚欢伸出手来,帮她一缕一缕顺着发丝:“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赶走你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秦红颜提醒他:“我差点就把你女朋友的脸给烫毁容了。”

“她并不是我女朋友。”奚欢抬起手,秦红颜黑发柔&软光滑,如丝绸般在他的指尖流淌:“Jayne,你是不是不喜欢她?”

秦红颜觉得奚欢说得实在是太客气,她岂止是不喜欢那朵玫瑰,简直就是厌恶。她继续将头埋在枕头里,很久很久之后,才“嗯”了一声。

回应完了这个音节后,她做好了被扫地出门的准备。

然而奚欢的手掌却移到了她的后脑勺上,轻柔地拍着,像是一种安抚:“如果你不喜欢,那我以后就不和她往来。”

秦红颜原本以为这不过是奚欢随口说说,然而从那之后,她真的再没有见过rose。那朵玫瑰就此消失,就像是从来未曾出现在她与奚欢的生命里。

也是从那时起,奚欢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女人——至少在秦红颜面前是如此。

直到,付郁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