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送她回来,她只让他送自己到楼下,随后独自回家。她没料到的是,胡毅竟就在楼门口等着。

她还来不及惊喜,便看见了他手中的刀,那样锋利尖锐的刀。

面前这个男人,不再是过去那个总是穿着绿衣服,会为她做心形咖啡拉花,会悄悄握&住她的手,会给她温暖与舒适的男孩。

那瞬间她才明白,一切都已经变了,她青春岁月里最单纯的那段感情已经被时间杀死。

胡毅没有听乔悄的任何解释,直接举着刀向她刺过来。胡毅认定乔悄已经是无可救药,认定她还是对孔利无法死心。

在要紧关头,孔利出现了。

他挡在她面前,拿出枪想要击杀胡毅。可是她却拉住他,用恳求的眼神望着他。

他毫不犹豫地收起了枪,于是胡毅的刀刺穿了他的手臂。很快,他的手下赶来,制止了胡毅进一步的伤害。

可他的手,从此落下了残疾,再也无法用力。

当在医院时,看见他满身是血的模样,她忽然产生了一种心灰意懒的迷茫。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当初那个温暖的男孩如今对她举刀相向,当初那个冰冷的恶魔如今却舍身救她。

她已经分不清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他的手臂落下了残疾,他甚至于连水杯也无法拿起了,连生活也需要人照顾。这对于他们的世界而言是个很大的弱点,不少人开始蠢蠢欲动,他陷入了危险之中。

他本来是可以全身而退的,但是只为了她那个恳求的眼神,他放弃了自己的一条手臂。

在病chuang前,她说:“你真傻。”

他却说:“我不傻。你说的,我死了你就会爱上我。你从不撒谎,我知道。”

她的心脏在那瞬间爆炸开来,像是烟花,璀璨夺目。

她其实需要的东西很简单,就是一段朴素平实的感情。而他给她的却是华丽深沉的爱,因为太过强烈,让她退却。

但终究人是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完美,她想,她应该学会接受。

她握&住他已经是残废的那只手,静静地道:“出来这么久了,ting累的,我们明天回去吧。”

第93章 笑容与爱

她时常在思考,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

这似乎是个迷,连她自己也不清楚,总之当她意识到时,就已经爱上了。

第一次见到他,是跟随父母去付家老宅。老宅是祖母陈敏病逝前居住的屋子,而自从祖母逝去后,祖父便命令他们搬去新家,离开老宅。

外面的人都说祖父薄幸,不过是觊觎祖母的家产,这才与她结婚,利用完她的价值后,一脚将她遗弃。

付郁却觉得,事情似乎并不是这样简单。因为他们搬走后,祖父仍旧派人定期保养老宅,收拾干净。要到长大之后,她才意识到,祖父其实是在保存一份回忆。

祖父向来很严厉,即使是他唯一的孙子犯错,照样痛打不误。可那次付郁不小心碰碎了一件祖父最珍爱的瓷器,祖父大发雷霆,正要举起皮带打她,可在看见她衣服上那枚珍珠xiong针时,却陡然住了手,向来如冰覆盖的眸子像是遇见了暖阳,逐渐融化了。他蹲下&身子,轻轻用手抚&mo着那枚xiong针,脸上有着眷恋的深情。最后他挥挥手,让付郁离开了。

而那枚xiong针,是祖母的遗物。

长大之后,付郁才猜测清楚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都是相爱的,只是都因为自尊而冷漠彼此,至此遗憾终生。

而那枚xiong针,便是她第一次去老宅时因为贪玩从祖母房间的首饰盒中取的。

而从祖母房间的窗户里,她看见楼下院子的草丛里坐着一个少年。

那就是奚欢。

那时他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少年,面庞如玉,文雅清秀,就这么冷漠倨傲地坐在草丛里复习着功课,像是谁也进&入不了他的世界。忽然,一只小土狗来到他身边,讨好地嗅着。他看着那小狗,绽开了笑容,那笑容如冰雪初融,美得不似凡人。

她没有下去与他说一句话,但他那时的笑容却像是一只手,温柔地撕开她的心。从此她的心空了一大块,亟待东西去填&满。

往后的日子,她开始到处探寻他的消息。她知道他叫奚欢,父母都是老宅的下人,却在一场意外中死亡,他从此成了孤儿,依靠付家的资助生活。她知道他成绩很好,年年都拿了奖学金。她知道他毕业之后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律师,搬出了付家老宅。

当时的她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单纯地想要知道他的消息,他的名字成为一种习惯,在她心头盘亘了十多年。

再后来,他终于出现在了她的面前。那时的他已经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律师,脸上总是带着儒雅的笑容。旁人都夸赞说他年轻有为,谦和文雅,可只有她看得出,他的眼睛是冷的,那些笑容不过是假象。

只是没有想到,他们正式说话竟是因为付玲子。自从离异后,付玲子的母亲便出国另嫁了他人,而父亲则整天忙着公事,根本无暇管她。付玲子因此变得格外叛逆,性格偏激。而在学校时,因为与一名女生吵架,付玲子拿起工具刀刺伤了她。

当时付玲子的父亲在出差,母亲在国外,刚上大学的付郁只能充当家长,赶去学校。

而作为付家律师的奚欢也早就到了,在对那名同学的父母进行了一番软硬兼施的威胁后,那对父母迫于付家的权势以及给予的大量金钱,同意原谅此事。

付郁没有想到,这件事居然这样容易便解决了。

从校长室出来时,付郁听见那名被刺伤的同学在走廊里委屈地哭泣:“为什么要原谅付玲子,是她先欺负我,是她对我动手,明明是她的错,为什么她却没有受到一点惩罚?”

她的父母无奈地解释道:“因为她家有权有势啊,我们惹不起的。”

那名女同学愤恨地尖叫:“不公平,为什么这样不公平!”

付郁听了半晌,心里滋味复杂,喃喃地道:“确实是不公平啊。”

身边的奚欢却道:“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的。人一生下来便因为贫穷与富裕美丽与丑恶而被分为了三六九等。如果她不服气,可以奋发上进,而不是抱怨。”

付郁深深地望着奚欢,她觉得,他似乎是在说他自己。

那天,奚欢很绅士地送付郁以及付玲子回家。下车时,付郁转头,鼓起勇气向奚欢问了电话号码,说以后如果遇见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向他请教。

他和她都知道这个借口有多拙劣,但他仍旧拿出笔将自己的电话号码一笔一划写在了她的掌心上。

他的动作很温柔,笔尖划在手掌上的力量并不重,有些痒痒的。但在她看来,他是用笔在她的手心上增添了掌纹——她的生命里从此有了属于他的印记。

写完之后,他对着她温和地笑笑。

很奇怪的,付郁懂得他的每个笑容。而这个笑容的意思是:我知道,你喜欢我。

是的,她喜欢他。

在她自己也没察觉的时候,她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第二天,他主动给她发来短信,约她看电影。

然后,他们开始交往。

他们和普通的情侣一样,吃饭看电影逛街,并没有太过惊心动魄的瑰丽事件,可她仍旧是满心的喜悦。

他是她的一个梦想,而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

她时常安静地望着他,他的侧脸是那样好看,每看一眼似乎就更美了一分。

她疑惑,难道说自己是个外貌协会,所以才会爱上他?可是世界上有那么多好看的男人,她为什么偏偏会爱上他?

可是爱情就是这样一个糊里糊涂的东西:你会爱上一个什么样的人,你会在什么时候爱上他,你是为了什么爱上他,没有人能弄清。

也许,这就是爱情的魅力所在。

然而在极大的愉悦之中,她看懂了他的心,他的心里有个人。

女人总是敏&感的,她用了各种方式,终于查出那个远在美国的秦红颜。

奚欢爱着她,每到她生日无论多忙他都会飞过去陪伴她。

发现后的一段时间,她很痛苦。她终于明白奚欢与自己交往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爱她所附带的那些东西——付家的财富与权势。

她很想证明他是个坏人,是个除了外貌一无所有的人。然而当年他抱起小狗,如冰雪初绽的笑容却始终印刻在她心中。

她知道,真实的他并不坏。

她想过与他分手,可是做不到,不过三天没有联系,她便像是在油锅里煎熬。

当三天后再见到他时,她放弃了抵抗。没有办法的,他已经存在在她心里了,如果取出,她余生的心都会空乏。

他要什么,她就给他什么好了,只要她有,只要他要。

她最终和他结婚了,在结婚前夕,她接到了秦红颜的电话,她对秦红颜说出了“对不起”三个字。

对不起,她明明知道他们相爱,可是还是选择与奚欢结婚。

因为,她也爱他。

结婚之后,他们去了德国,那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他们在那里像是世间最普通的一对夫妻,他上班,她做菜,他回家,她体贴地照顾。

她本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可是为了他却心甘情愿洗手作羹汤。

外人看来是苦,可是在她看来,却是甜。

她想要个孩子,不是为了留住他,是为了自己——这样她至少会拥有属于他的东西。

可是他们结婚很长一段时间,她始终没有怀孕。她去医院检查,她喝下很多苦涩的中药,她每天接受痛苦的针灸按摩,却似乎没有任何成效。

到最后,她终于发现,是他在她的饮食茶水中下了避孕药。

原来如此。原来,他并不想要她生下自己的孩子呢。

她还来不及为这件事感到哀伤,紧接着,就又出现了一系列的变故。

他带着秦红颜逃去了英国,她的母亲也追去为了保护秦红颜而丧命。后来,秦红颜彻底与奚欢决裂,他落寞地回来了。回来的那天,他似乎想要解释什么,她却笑着捂住他的嘴,轻声道:“别说,什么都别说,求你。”

她看清了他的眼神,他不想再欺骗她。可是她不想听见真话,真话太伤人。她一直活在他的谎言里,她知道,可是她活得很好,她不要出去。

自从在英国回来后,奚欢开始逃避她,而付家也发生了一连串的变故:祖父中风瘫痪在chuang,父亲开始接手整个付氏,二叔与之进行对抗,双方斗得你死我活。

再然后,奚欢帮助她父亲立下了汗马功劳,成功夺得了付氏的大权。而在此过程中,奚欢也逐渐地掌握了实际的权力。

那天晚上,他醉酒后独自待在书房里,她担心他出事,便前去看望,然而却看见他拿着佛珠在对他母亲的亡魂说话。

到这时,她终于明白了他的目的——他进&入付家是为了报复!

他发现了她,她想逃跑,但他却拉住了她,他说:“打我吧,骂我吧,我就是个人渣,欺骗你的感情,我根本不爱你,我只是在利用你。”

她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只是用一双清澈的眸子望着他,像是在看着一只迷路的羔羊,像是在看着一个受伤的孩童。

他忽然升起了渴望的愤怒。

他将她压倒在地,要了她。隔天醒来,他无法面对她,便搬出了他们共同的家。而她没有任何的纠缠,搬进了付家老宅——那个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之后,他联合沈昂一起动手,整垮了付磊傅淼两兄弟,彻底夺过了付家的实权,完成了复仇计划。

他完成了复仇,然而心里的喜悦却是空空荡荡的。

他坐在付家的别墅里,却感觉到了孤独。

秦红颜和沈盛年如胶似漆,两人已经生了一个女儿,他不愿再去打扰。

在很久以前,他就已经把秦红颜弄丢了。

他想起了付郁,想要去偷偷看她。其实他一直在想念她,可是面对她那双清澈的眼睛时,他却忍不住逃避。他明明知道她的无辜,却还是利用了她。可是她明明知道自己的利用,却还是心甘情愿做他的妻子。

他知道她爱他,一直都知道。但是这种爱令他感觉到无地自容,他真的没有资格接受这样的爱。

但是在完成复仇之后,他却忽然发现,自己的整个世界里,只剩下她。

然而询问之下他才知道,她已经于好几个月前离开了付家老宅,不知去向。

他想,她必定是对他彻底失望,所以离开了。

他甚至不敢去寻找,他弄不清楚自己对她的感情,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太过复杂,他不知如何去面对。

也许,她会遇见一个给予她单纯爱情的男人,一个不是因为她姓付才与她在一起的男人。

就这样,他夺得了付氏,却失去了曾经陪伴自己的两个女人。

他时常去孔利家混,他只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孔利虽然失去了一只手,却拿回了乔悄的心,并且还即将有个孩子,看着两人时刻厮守的模样,奚欢心里总是有说不出的艳羡。

然而这天,乔悄从医院产检回来后,却犹豫着告诉他一件事:她在医院看见了即将临盆的付郁。

闻言,他如遭雷击,整个人都僵硬了。

自从他自英国回来后,他们再没有过亲密举动,所以他也没有再在付郁的饮食中下药。而那一晚,他情绪激动,根本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

而算算时间,付郁腹中的孩子正是那一&夜有的!

他马上派人去调查,几小时后便找到了付郁所租住的屋子。

他站在门口,喉咙发干,人生中从没有过这样紧张的时刻。

他就这么站了一个小时,直到准备出外丢垃圾的她打开了房门。看见他的那刻,她脸上闪过诧异,但很快便恢复了平静,她对他笑道:“奚欢,你好啊。”

她笑得是那样灿烂,就像是全世界的阳光都聚集在她的脸上,他的双眼都被晃花了。

她将他迎入了屋,她明明是大腹便便,却还是撑着沉重的身子给他泡茶。他接过茶,却像是被烫了似地回过神来,一把握&住她的手:“你……我……这孩子……”

他竟也会有语无伦次的时候。

付郁吸口气,平静地道:“这个孩子是你的,你可以随时来看望他。当然,如果你不愿意,我和孩子也绝对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打扰你的生活……”

他忽地拥抱住她,当抱住她的瞬间,他停止了颤抖。

这时,他忽然明白了自己对她的感觉,那是依赖,也是依恋。

“原谅我,和我回家,好不好?”

那一刻,她似乎看见当年那个抱着小狗的男孩又再次出现在他身上。

她将头靠在他肩膀上,轻轻地颌首。

她终于,等到了他。

第94章 奇妙的缘分

我叫沈温。

听上去算是个古色古香,幽静温雅的名字是吧。呵呵呵呵呵呵,容我冷笑一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

这名字就是为了纪念我是在温泉酒店里有的!我勒个去,自从知道这点后每当别人叫我名字,我脑海中都会浮现出爸妈在温泉里那啥啥的画面要怎么破!

好吧,请让我平息下心情。

据说我妈在怀我之前曾经怀过另一个孩子,但是却被恶人给伤掉了。再据说那个恶人后来因为蓄意杀人一直被关在监牢里。这也算是恶有恶报了。

我觉得我爸似乎更喜欢那个因为意外而失去的孩子,因为他时常看着我叹息,说怎么就养出我这么一条女汉子。

喂,你这种嫌弃的表情是怎么回事?你这样诚实好吗?有考虑到我的身心健康吗!

哎,要不是看在他是我爸的份上,好想吐他一脸。

其实我知道,除了我爸,其余人对我成长为女汉子的性格都有点诧异,毕竟我妈是远近闻名的冷艳大美人,我就算不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至少也会成为个娴静优雅的小美人。

可惜,我天生就是个喜欢爬树捣乱打群架的女汉子。

不过我妈对我很疼爱,一点也不在意我是不是女汉子,从出月子后,她就开始自己带我,我的衣食住行都是她一手照顾,弄得我爸都吃醋了,每天都后悔不该这样早要孩子,应该要多享受会二人世界。

我勒个去,我妈生我时差点都成高龄产妇了好不好,再等你们俩腻歪两年都不知还能不能生出来了好不好!

是的,我爸妈是著名的姐弟恋,我妈大我爸十岁。

不过还好我妈的长相是那种20岁像30岁,40岁仍旧像30岁的女人,所以和我爸站在一起也并不违和。

虽然我爸妈是姐弟恋,但我却是姐弟恋的反对者。我才不要找一个像我爸这样整天跟在我妈屁股后面转悠的小男人,我要找个成熟稳重的大哥或者是大叔。

我觉得这件事可能对我爸妈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并没有告诉他们,而是告诉了干妈乔悄阿姨。

乔悄阿姨是个很好的聆听者,从小到大我的心事全都会告诉给她听。而这一次,她听后只是笑笑,道:“缘分这种东西很奇妙的,你最后在一起的人,很有可能一点也不符合你的幻想。”

怎么会不符合呢?我想,照着幻想找爱人不就可以了。

步出房门时,我撞上了一个坚&硬的xiong膛,抬眼,我对上了一双稍显锐利的眸子。

那是孔修远。

孔修远是乔悄阿姨与孔利叔叔的独生子,他继承了乔悄阿姨的五官容貌以及孔利叔叔的身材,简单说来就是一个穿衣显瘦脱衣全是肌肉的大帅哥。

同时,也是我小弟。因为他比我小整整三岁,所以从小就跟在我屁股后面转悠,小时候总是“温姐姐,温姐姐”地叫,可乖了。可惜进&入青春期后,他爸的冷漠基因就开始作祟,再也不叫我姐姐了,对我也没那么热情。

“你在这里多久了?没听见什么吧?”我问。

孔修远不说话,只是看着我,那眼睛里似乎有点小怒火。青春期的男子实在是太难惹了,动不动就发火。

“算了,我走了,下次有空约出来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