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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之前说什么来着?

陪吃陪喝?

现在算不算多了一项陪|睡?

  第三十四章

s市是座不夜城,只有在夜深时整座城市的全貌才会渐渐显露出来,在霓虹灯的彩光照耀下,幢幢的高楼大厦喧闹而神秘。

为了工作便利,沈昭的公寓选在离公司不远的地方,地处市中心处,从落地窗看出去,繁华的街景尽收眼底。

叶晓晓自玄关换了鞋子,踩着拖鞋新奇地跟着进了客厅。

公寓在高层,虽然附近是交通枢纽,但隔音效果却十分好,室内安静而温暖。公寓十分宽敞,令她吃惊的是,眼前的装潢竟然与她预想的有那么些不一样。

按照她的想象,按照沈昭一贯的风格,公寓应该是简约而干练的,可现实似乎与想象背道而驰。浅蓝的淡纹壁纸,房间显眼处的室内绿化,以及她脚下踩着厚绒的地毯,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柔软而舒适。

叶晓晓想了半天措辞。怎么说呢?很…家居。

一面木纹墙上被挖出一处空间,填了个不小的鱼缸进去,色彩斑斓的鱼正在徐徐游动。叶晓晓趴近鱼缸,好奇地回头问沈昭:“沈影帝,这些鱼平时都是你养吗?”

沈昭走近了,跟着看了眼:“不然还有谁?”

“没…”

叶晓晓看着他走近,站在了距离自己不到两步的地方,她背后都错觉性地感受到了来自他身上的暖意。她呼吸一滞,脑袋一下子不听使唤了,事先想好的闲聊话题都扑楞着翅膀飞得一个不剩。

没有办法,她只能装着专注地看鱼,脸却渐渐烧了起来。

离得近一点就这样,太没出息了啊!说好的追男神呢?

叶晓晓在心里咬起了手帕,一边希望沈昭快离自己远点,一边又期望着他再靠近些。再保持这个距离一会儿,她就要控制不住自己了啊啊…她正望着鱼缸,表情纠结,突然脸色就僵住了。

接着玻璃的反光,她直接望见了沈昭的脸。

对上叶晓晓当机的神情,他弯唇笑了下,倾下身来。

她睁大眼,眼睁睁地看着那人一点一点靠过来,发梢被他温热的呼吸拂起一些,后背的皮肤都绷紧了。

难道…他…

就在她正胡思乱想、满脑子飞烟花撒星星的时候,沈昭伸过手,够到了鱼缸旁的按钮。

轻微“啪”的一声,玻璃鱼缸顿时亮了起来。

…原来是开鱼缸的照明灯。

叶晓晓发誓,那瞬间她想死的心都有了。她不自然地往旁边挪了挪,想要给他腾一个位置:“那个,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要开灯…”打死她都不会说刚才她刚刚在想什么的。

沈昭收回手,反倒退了一步,看起来心情颇好:“没事。”

一时无话。为了缓解尴尬,叶晓晓装模作样地看了会鱼,接着顺势坐回了沙发。她坐着眼观鼻鼻观心,充分吸取了教训,眼睛再也不敢乱飘了。

沈昭看她一眼,进了卧室,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叠衣物。

“客房有人定期来打扫,住一晚上没问题。你没有带换洗的衣服,这是新的。”他微扬眉,眸底闪过一丝情绪,“可能会有点大,将就一晚上,嗯?”

“可以可以,完全没问题!”

叶晓晓正好缺话说,见状忙不迭地接过衣服,逃窜似的跑进了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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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洒下,细密的水流淌过皮肤,叶晓晓抹了把脸,接着双手停在了捂脸这个动作上。

浴室的镜子还没有完全地被熏上雾气,透过指缝,她看见了自己红扑扑的脸,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害羞的。

“…太梦幻了。”

她现在居然在沈昭的公寓里,就像是入侵了他的私人领地,更进一步地窥探了他的私生活。不是媒体捕风捉影到的,不是报刊杂志采访报道的,她看到的是一个完完全全脱离镜头的沈昭,这种感觉奇妙而隐晦,光是想想就令人热血沸腾。

天…感觉脸更热了。

虽然只是在这里住一晚上,但却比住七星级酒店还动人。她第一次庆幸自己蠢对了。

叶晓晓心不在焉地洗完澡,擦干了身体,拿起沈昭刚刚给的衣服,抖了开来——居然是件熨烫平整的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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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浴室,客厅的灯还亮着,只是沈昭不见了人影。

叶晓晓抱着衣服,脚踩进地毯的厚绒中,安静无声。

她试着叫了声:“…沈影帝?”

转过一面墙,一间房正半掩着,从门缝中泻出丝缕的光,看起来应该是主卧。她挪到了门前,伸手敲了敲门。

过了片刻,没有回应。

不在?

叶晓晓环顾了圈四周,疑惑地皱起了眉。除了这间房,其他的房间都关着门,看起来黑黢黢的,分不清哪间是客房。

她伤脑筋地咬唇,又敲了敲门,见还是没有回应,就试探着推开了半掩的门。

房间只留了亮着的壁灯,卧室的造型很奇特,虽然只有黑白灰三种主色,但艺术感十足。两面墙都换成了落地窗,此刻窗帘没拉上,能透过玻璃望见城市下方川流不息的车灯,小的像是慢慢挪动的蚂蚁。

大床上被褥叠得整齐端正,红木桌上的电脑屏幕上正显示着屏保,看起来没有人。

夜色深凉,风拂过窗帘,带着深重的露水。叶晓晓搓了搓手臂,打了个喷嚏。

此时“咔哒”一声,一旁的浴室门开了。

叶晓晓被吓了一跳,震惊地看向走出来的沈昭,两人沉默地对视了片刻。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闯进来的,我不知道沈影帝你在…”她连忙道歉,今天丢的人都快赶上以往丢人的总和了,“我以为…”

沈昭像是刚洗完澡,披着睡衣,整个人看起来慵懒而吸引人。他眼神停在叶晓晓脸上,顿了一顿,缓缓往下看去。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衫。

衬衫是新买的,他并没有穿过,本来是刚好适合他的尺寸,此刻穿在她身上显得大了整整一圈。袖子很长,她只好挽起一截。

叶晓晓的身材本来就显娇小,现在娱乐圈内模特身高的女明星们比比皆是,而她身高刚过160。对她来说,衬衫下摆过长了,隐隐勾勒出身体的曲线,堪堪能遮住一半的大腿,再往下就是白皙匀称的腿,以及小巧玲珑的一双脚。

沈昭眸色渐深,不动声色地将目光移回到眼前的人脸上,一开口嗓音有些沉:“怎么了?”

叶晓晓的头发没有完全吹干,发梢还在往下滴水,她吸吸鼻子:“那个,我找不到客房在哪…”

沈昭闻言重新走回浴室,递给她一块毛巾。

“擦擦头发。”他走到窗边关了窗,“客房在出门左数第二间。”

“谢谢。”

叶晓晓边擦头发边瞄他,恨不得时间能停滞,让这一幕多停留会儿。

沈昭平日里西装革履,现在只穿了件睡衣,领口敞开一段,露出一点锁骨与胸膛。他就站在那里,身姿挺拔,颀长修立,任谁见了下一秒都能立马化身为狼。

直觉告诉叶晓晓此地不宜久留,她没出息地退了出去:“那沈影帝我、我先去睡了,晚安。”

怂。

沈昭将她的慌乱尽收眼底,不紧不慢地开口:“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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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柔软的床上时,叶晓晓脑袋完全呈放空状,闭上眼眼前就是沈昭穿睡衣的身影,挥之不去。

剧烈的心跳昭示着她此刻的心慌,同时,一丝难以忽视的不知所措也渐渐漫了上来。

她能感觉自己和沈昭的关系比原来更近了,现在…朋友?不,应该还没有到朋友的地步,比陌生人间要亲近,离朋友又好像差一点。

人是有贪欲的,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

本来沈昭和她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现在这样她已经再满意不过——但只是现在。她怕有那么一天,她占有欲发作,不再满足于停留在这里,反而是想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万一沈昭哪天结婚了——到了合适的时候,他总会结婚的,那到时候要怎么办?

想到这里,叶晓晓烦躁地翻身将脸埋进枕头。

真是吃饱了撑的想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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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醒来,叶晓晓手机上已经多了好几条未接来电消息与短信。

她眯着眼看屏幕,全都来自于莫平,隔着手机屏幕,她都能感受到那边的哭号呐喊了。

【晓晓姐,醒了么?快接我电话啊。】

【晓晓姐你不会被外星人掳走了吧!】

【哭,晓晓姐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画地为局》吗?】

…糟了!

叶晓晓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飞快地换上了衣服,揉着眼睛奔出了房门。

今天早上要进《画地为局》的剧组,昨天晚上兴奋得过了头,居然把这茬给忘了。

她懊恼地抓头发,突然想起来这还是在沈昭的公寓里,立马用手梳顺了头发,将歪了的领子翻正弄好,摆出斯斯文文的样子。

过了片刻,她并没有发现沈昭的身影。

他的卧室门大开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叶晓晓疑惑地往厨房走,冰箱门上贴了一张字条。

走笔翩跹,字体很好看。

——锅里有粥,牛奶在桌上,其他的放微波炉热一下。

落款单名一个沈字。

  第三十五章

吃完了早饭,叶晓晓心满意足地打电话给了莫平,打通后对方以光速接起了电话,得知她的地址后加足马力赶了过来。

本来按计划,叶晓晓在《画地为局》的戏份应该早早地就开拍了,只是之前由于出国拍摄,回来又赶上解约事宜,所以才一拖再拖。杜鸿光倒是很好说话,大度地表示可以再延缓几天,但怎么说今天也该是时候进组了。

“晓晓姐,我昨晚和周导打过招呼了,今天上午虽然没戏份,但还是要去剧组打个招呼的。”莫平看了眼表,“现在只要路上不堵车,我们应该还能赶在中午前到片场。”

叶晓晓昨晚睡得很迟,早上的手机闹钟硬是没把她叫醒,一觉醒来已经是八点多。

车遇上红灯,她刚想说什么,莫平就歉疚地开了口:“晓晓姐,昨天都怪我,我保证下次不会再犯蠢了。”

叶晓晓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是在说公寓地址的事:“没事,是我没想到跟你要,不怪你。”

莫平感激涕零地看她一眼,“啊”了一声,突然恍然地一拍方向盘:“对了晓晓姐,你行李还在我后备箱里,今天下午拍完戏我带你去安排的公寓看看,前两天就叫人打扫好了,这会儿可能没什么家具,缺什么你跟我说。”

他说完了话,偷偷地瞄了眼叶晓晓。

早上晓晓姐报给他的地址就在盛宸不远,那片地方没有公司的闲置地产,要说有谁住在那,他唯一能想到的就只有沈总。而且听之前沈总在电话里说的话,恐怕昨晚上晓晓姐的住处是沈总安排的吧?

那就奇怪了,昨晚后来他找到了一个住处,虽然不是盛宸附近,但也是在市中心。他在找到的第一时间就把地址短信给了沈总,难道沈总他没收到?

越想越糊涂,莫平决定绕开这个话题,专心地开起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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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地为局》片场。

今天的拍摄在摄影棚内进行,上一幕的拍摄没拍出满意的效果,总导演周建迟正和杜鸿光讨论着剧情。

“我说老周,不是我认死理,剧情要这么安排才合理,别跟我扯什么火花碰撞,这地方没什么火花可以碰撞的。”杜鸿光掸了掸烟灰,烦躁地吐出一口烟,“剧本我是不会改的,改不了,编剧组不是还有其他人吗?你让他们改去。”

杜鸿光拧起来谁都劝不了,更何况整本剧本基本上都是他在写,让别人改肯定不行。周建迟也没办法,无奈地看他:“那你今天怎么突然想来剧组探班了?我还以为你是想跟我讨论剧情的。”

“我是来探班的,听说今天有人进组,我来看看人。”

“看人?今天有两个演员进组,你来看谁的?”

这时道具组的工作人员正在搬一个大书柜,柜子刚搬过去,远处门口就前后进来两个人。杜鸿光推了推眼镜,掐灭了手上的烟,笑着示意:“喏,人不是来了吗。”

周建迟定睛一看:“这不是你上次跟我推荐的那个女演员吗?叶晓晓?”

“嗯。”

杜鸿光却在心里啧了一声,暗说这位还真不是我推荐的。

叶晓晓一进摄影棚,就遇上了走来的徐连敬。

徐连敬是正当红的影帝,名气一时无人能敌,也只有同身为影后的张昕瑜才能与他比肩。他演技过人,长得也是标准的电影脸,修眉长眼,挺立的鼻尖有些鹰钩。传言他不摆架子,外界的风评很好,更有媒体曾经给他冠上了“小沈昭”的名号。

他见到叶晓晓,惊讶了一瞬,微笑着上前伸出手:“晓晓,你好。”

叶晓晓没想到他会和自己打招呼,印象里她根本没和徐连敬有过对话,更别说到了熟到对方叫自己“晓晓”的地步。

她伸手与他握了握:“你好。”

像是看出她的疑惑,徐连敬笑着解释:“萱萱和我提起过你,她说你是她的朋友,所以我才这么叫了,不会觉得我唐突吧?”

叶晓晓咳了声:“不会不会。”

萱萱是谁…难不成是邵萱?这么说来,在金蜂电影节走红地毯的时候,徐连敬确实和邵萱在一起,媒体后续也报道了两人关系暧昧。

想到这里,叶晓晓暗地里抽了抽嘴角,不过朋友是哪里来的说法?她和邵萱?这样的话真的是邵萱本人说的吗?

“没想到你们已经认识了啊,那就不用我作介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