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那些慕名来照拂阿秋生意的人,多半抱着看场好戏的心情,这阿秋虽然脸上挂了彩,可是还敢露面便是狠狠打着文运的脸,只怕不出三日,便会有人在风华城的下水道里发现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的尸体。

但三天过去了…

三十天过去了…

每当人们走到那个小角落附近,便能看到阿秋那上窜下跳的身影,还有不到百米之外,几位文运赌坊护院们铁青的脸。

他们找不到阿秋独处的时机,只能每日这样干干站着,眼红地看他收取大把仙玉。这种大象被小蚂蚁憋死的感觉,想必十分的不好受。

渐渐的,阿秋的名字传到了血翼们的耳里,这些人中,自然有与十里家不对付的人物,听了这坊间小小的恩怨之后,自然是相当地兴奋,甚至专门寻到这小小的赌坊大肆挥霍一番。

所以借着自己与文运的不对头,阿秋反而成了一方人物。

有一位与他最熟的赌客回忆,当时他还好奇问过阿秋这样一个问题:“兄弟啊,我见你每日逃走的速度奇快,身手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在战台上厮杀的勇士,既然如此,当初为何选择这样一个低贱的营生,不去族战搏个名头?就算与血翼尊称无缘,拿个小小的恩赏,也足以令你回乡风光了。”

“低贱?”当时说话的阿秋,眼中有奇光闪烁:“世上没有什么低贱的行业,比起那些愚蠢自残的所谓勇士而言,我既轻松,又能赚钱,应该他们羡慕我才对。”

“哈哈哈哈!”赌客笑了起来。“那你至少也要在文运赌坊欺负你的时候教训他们几下啊,在我看来,你至少要比那几个护院们厉害。你看看你,你脸上这伤都快个把月了,还没好全,昨日明明浅了,今日怎地又有些加深?”

“教训?”阿秋努了努嘴,朝不远处那些黑脸的家伙看看,露出了讥笑的表情:“不用,何必费那个力气?不出几天,我便会让他们加倍地还回来,所以这伤,不能好得太快。”说罢,他便用小手指在摊子上沾了点墨汁,熟练地细细涂抹在眼上,那些淤青,果然更深了…

当时见到阿秋这般“化妆”,那问话的赌客被自己的口水噎了个半死,好半点回不过劲来。

他本以为阿秋是魔怔了,可是就在族战进行到尾声的那日,他才明白,那点墨汁有多金贵!

在战台之上,十里阳夏与明藏大战了七天七夜依旧没有分出胜负,整个王城的堵坊都开始抓狂,因为大家不是赌十里阳夏胜便是赌明藏胜,只有那阿秋,用自己月余的财富在除文运之外所有赌坊,赌了一个平手!

要是不幸被他言中,那么这个从乡下第一次入城的穷小子,便会立即翻身成为血族历史上资本积累最快的人生赢家!

第八日到来,十里阳夏的一只胳膊废了,明藏的身体被戳得百孔千疮,但倔强的二人,硬是谁也没有倒下,体力耗尽,血器无法再催发,他们便坐在地上相互啃咬,野蛮得犹如蛮兽一样。那原始且血腥的场面,看得人头皮发麻。

一直高高隐藏在王殿内的红阎罗殿下,终于坐不住了,难得见到族战之中两位强者如此坚强且不分高低,出于惺才之情,红阎罗伏川从自己戒备森严的宫院里走出,当庭宣布二人平手,通通以族战第一的身份,纳入他的麾下。

在这一刹那,所有赌坊大佬们都撕下了自己头皮。他们没有将目光放在十里阳夏或明藏身上,而是于人群之中疯狂搜寻着阿秋的身影。

这该死的小子,既然与文运有仇,为何不在文运一家下注,反而避过了对他不善的老东家,来坑害他们?

这下可好,这一战便输去他们大半生的积蓄,只有文运赌坊一家独善其身。

战台上的血族民众们,为阎罗精英的决断而欢呼,目睹过二者这艰难的一战,没有人还能分出到底是谁更厉害一筹。现在双赢的结果才是最好的,各方都非常满意。

见气氛甚好,阎罗伏川干脆顺水推舟,将几乎站不起来的二人搀起,便要在当场为二人凝出代表着荣耀的血翼。

十里阳夏与明藏激动得当场跪拜,可就在这激动人心的一刻,台下却突然响起了一道淡淡的声音。

“等一下。”

明明战台是设有强力结界的,但那声音却无阻碍地传达到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底里,而后一个青衣的年轻人,便推开了站在自己身前的路人,踏着坚定的步伐,缓缓朝主战台上走去。

这下赌坊的大佬们,终于找到了阿秋的身影!

说话之人,正是这些日子以来,在坊间出尽风头的那个家伙,现在他已是富甲一方的大人物了,为何却要不知死活的…冲撞君主?

他疯了吧?

明藏的眼已经半失明,他艰难地抬起头,打量着靠近战台的男子,他也知道这赌徒的名字,知道他与自己一样,都是从下城区偏远小地方走出来的“蛮子”。他不知道这阿秋要做什么,只是心跳没有来由地疯狂加速。

看着阿秋似乎极慢,可其实他只用了两步,便踏上了通往战台的台阶。

主战台突出地面,为了呈现出更威严的感觉,足有百层梯,而且为了避免闲人靠近,设的通通都是极为霸道的杀阵防御。

在阿秋第一步落定之际,万丈红光立即拔地而起,所有人都知道,一旦阵法发动,就连低阶魔君都要刹那被烧成渣子,这样一来,这无稽的闹剧便也终结了。

去死吧!去死吧!死了就不用赔仙玉了!

所有赌坊大佬在这个刹那,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错觉,只要阿秋死了,他那笔账自然无人再算。

业火燎原,将阿秋的身影层层包裹,可是让人意外的是,他却根本未减步速,不过轻轻将手一挥,无数裂痕便在火意与阵芒中疯狂蔓延,将那些可笑的东西通通灭却无踪。

而后阿秋轻轻一跳,便越过了百阶高台,落在阎罗伏川与两位族战胜者的面前。而后从自己手中,祭出了那把“割草的镰刀”。

只不过这本命血器,早已不是玉云血族们记忆中的模样,只见它迎风而长,迅速化为一柄威猛的杀人利器,刀柄高过人头,刀身足二丈,因为过分锋利,刃口的红意通通被反射的灿烂银光所淹没。

可它还不仅仅是镰,因为在刀柄末端还拖曳着一条长长的血荆棘。如鞭如尾,自阿秋身后一直延伸到通往战台的台阶下。

这血器的体积,几乎与明藏的风绞无异,并随阿秋的走动,发出嘡啷嘡啷的异响,令人触目惊心。

台上的人群,通通张大了嘴,几乎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原本好好的族战,胜出了两位让人满意的第一血翼,然而这看似完满的一谢幕,却因这胆大包天的赌徒,产生了不可预计的延伸。

在世人的记忆里,也许牧云秋的第一次登场是经过精心计算的,每一步都走得无漏从容,但其实自他喝止赐翼到登上战台,不过过了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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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陪魔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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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啖鬼血渊,无上君威(一更)

“哪里来的宵小,竟敢对殿下不敬!”

比起略显木讷的明藏,自小在贵族长大的十里阳夏自然更懂得在这种场合自己该做些什么,没等红阎罗伏川说话,这早已重伤累累的第一血翼便咆哮着从地上窜起,以燃烧寿元的方式强行祭出了自己已快催发不动的本命血器柳音。

台下的十里家主暗暗叫好,阳夏不愧是十里家最优秀的弟子,在突发情况下动作如此迅捷,护主之心一览无遗,虽然战威与明藏相当,但他日阎罗殿下惦记起来,阳夏的分量势必要比明藏重上许多。

而且这好感简直是白送到怀里来的,因为主战台四方不但镇守着血族强者,而且伏川殿下就站在阳夏身后,绝不会无动于衷地看着已重伤的阳夏死在阿秋手中,阳夏只要做做样子,再佯装体力不支晕倒,便坐实了十里家代代良臣的美名。

“孽畜!”

十里家主想得不错,紧跟在十里阳夏之后,数十位血翼强者便自主战台四周飞起,将那高举血镰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给紧紧地包围起来。他们愤怒的吼声裹挟着强大的威压,落入人耳犹如雷鸣。

台下有人尖叫着捂起了眼睛,虽然阿秋罪该万死,但他那张可爱的脸实在讨喜,许多赌客与世家的小姐都不忍心看他死在十里阳夏与血翼们的剑下。

叮当!叮当!叮当!

虽然血翼们在腾起之时便祭出了自己的血器,但一阵叮当脆响却替代了众人心中阿秋被开膛破肚的撕裂声。

捂眼的人们,诧异地从指缝中看到,一条血色的龙卷自战台上拔地而起,只有从红影的间隙中,才能勉强看到阿秋那依旧挺立的背影,而最荒诞的是,主战台上纷纷吐血向后厥倒的,竟是血翼们与十里阳夏!

之前拖沓在血镰后的冗长血荆棘,灵活地化为盘绕自己主人回旋的风影,将一干强敌通通击退!

里面最惨的,当属于十里阳夏了,他若不是之前与明藏一战也就罢了,偏偏身体油尽灯枯还要逞强,结果自己的本命血器失控被卷入阿秋的鞭风之中,竟然被震出了缺口!

噗!

内脏和着鲜血喷出十里阳夏的咽喉,此王城中的天才人物,就此道心大损,得不偿失。

“阳夏!”十里家主发出伤狼般的怒吼,睚眦欲裂,若是没有旁人拦着,便差点冲到台上!

见数十血翼被震退,台上台下,皆震惊一片!

因为血翼便是血族之中,除阎罗殿下之外,力量最强大的战士,虽然这一次的族战并不是他们的舞台,但他们中每一个人都曾是从万众中拼杀出来的佼佼者,再经过多年锤炼,战威远远超过巅峰状态下的明藏与十里阳夏。

居然就连他们,也同时落败了,这简直匪夷所思!

红阎罗目光阴沉地打量着面前那过份年轻的男子,他在这个位上已有许多年月,见过不少自作聪明的人物,他本以为眼下这年轻人也是其中之一,因为过度自负而剑走偏锋,不愿踏踏实实地用族战荣誉证明实力,所以预谋着在自己赐翼的时候捣鼓出大动静,妄图以此引起众人的注目和垂青。

若真是如此,那这年轻人便大错特错,因为身为血族的帝王,罗生狱的霸主。在实力之外,自己更看重的是臣心。

一个不愿被套上缰绳的野马,既不能成为良骑,便只有被斩杀的下场,他绝对不会觉得可惜。

但看着那年轻人冷漠的眼,伏川便知道自己错了…此人打一开始便不是来争夺第一血翼的,他的野心比任何人想得更大!

“你,的目标是我。”

用了个“你”字,说明伏川可以真实地感觉到阿秋身上澎湃的强大力量,这恐怖的血息,远远超越任何一位血翼强者,就算自己面对着他的呼吸,都有一种不知深浅的感觉。

虽然历届红阎罗的更迭,从来没有遇见过今日这种场面,但伏川认定,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战已经到来,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一股王者之心油然而生。

在什么地方进行王权的争霸已经不甚重要,重要的是头上的王冠今日是否能成功守住?

就在伏川的气息变得更加绵长之际,阿秋却停止了血荆棘的盘旋,朝这位血族之主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我这人,不喜欢麻烦。”

不喜欢麻烦是什么意思?伏川有些摸不到头脑,怒意在胸腔里酝酿,既然不喜欢麻烦,你又为何来找麻烦?

但很快他便明白了阿秋的意思,因为他话音刚落,血镰的荆棘之尾便缓缓地飞上了天空,初看他这把血器,体积算是血族觉醒之器中的中等水平,巨大的镰与极长的拖尾,都超出寻常规格许多,但比起血族历史上的名器,还是有些距离。

三千年前红阎罗缝花,觉醒之器是十重山峦,血器之巨,足以遮盖一座王宫。上古时代,还有明君骨立寒,觉醒血器名为血海,磅礴红浪足可吞没整个王都!

只有那样的血息,才能成就当仁不让的阎罗。

今日伏川虽然没有气吞山海的血器,但所持武器珈巽,也并非凡物,至少可以称得上是血族现世最强血宝。

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通通聚焦在那冉冉上升的红色荆棘之上,因为它不断地生长,像是一株不屈的奇草,很快穿透了云霄。

空气平和,血荆棘这样可怕的长势,并没有带着攻击的意思,它单纯只是想要触摸天空。所有人的眼底,天与地已被这热烈的红意一分两半。

它是柔软的,但它延绵无尽。

很快人心便莫名悸动,不知怎地,通通在那纤细的荆棘上,看到了与其外表截然不同的另一种信仰。那是一种比钢铁更坚硬的顽强。

天道在上,我便乘风逆此天!

“此器…啖鬼。”阿秋轻叹一声,他那极富有磁性的嗓音,像一道醺风掠过世人的脸颊,刻在所有人心上。

在余音依旧袅袅之际,原本飘摇的棘条突然停止不动了,同时一片磅礴的怒红却从天云之上疯狂地喷薄出来,以荆头为中心,迅速朝着四面八方辐射!

这恐怖的力量,打破了天空存在的一切常理,将天云撕开,将星辰掩埋,无数倒长的密林,山石,形状飘乎不定的暮霭大片地出现!

好像世界的壁垒被无情地撕开了,另一座更加浩瀚磅礴的仙土,以地在天,天在地的方式倒飞而来,沉沉的威压,在两片大地未接触前便笼罩而来!

砰砰砰砰!

无数跪地声起,有些是因为过度惊恐,而更多的则是身体最真实的反应,他们的骨,发出咔嚓声响,已无法再承受直立的重量!

那高高耸立于城中的主战台上,开始出现不可弥合的裂隙,簌簌而落的碎石,看得人触目惊心。

“二阶变!”不知谁用沙哑的声音道出了这可怕的事实,令文运赌坊上下诸人皆晕了过去。

天空倒影,并不是虚幻的,而是那阿秋手中屠刀的第二次进化!

这在血族历史上,也有先例,比如远古明君骨立寒的血海,在初始状态下,不过十尺。可就算是二阶变化,这可怕的血渊幅员也太辽阔了!

以伏川的目力,自然可以一眼包罗整个王城,可就算他目尽其极,跃出王城之外,看到的依旧是满目赤炼,无穷无尽地遮盖天顶。

随后他一直携带在身上的传讯骨牌们,突然同时异响起来。王下六郡,城主皆用骨器与王城传讯,现在六郡同时传来了一模一样的消息,激动地声称一股前所未有的巨大血息正将自己所辖之城完全覆盖,不知是否是具有王者风范的高人出世,所以特意在第一时间通报王城,询问是否能由君主派出血翼们亲自前去查探。

豆大的汗珠子迅速从伏川的额头上渗了出来,所有郡县,同时报喜。这就说明…眼前这年轻人的血器之巨,已远远超过血族历史上的最强帝王,他的啖鬼血渊,足以覆盖整个血族的疆土!

这还有什么好斗的?

此子木秀于林,高于芸芸众生千万丈,狂风已不可摧毁,暴雨已无法淹没,除却低头膜拜,心悦诚服,世人已无法对他的存在表达任何其他的意愿。

一时之间,伏川心头滚过无数滋味,再回神时,看到的是一只白白的手掌支在自己面前,而那手的主人,却笑盈盈地看着自己。

“我的血翼,我的红披…我的王颜…通通都是您的了。”噗通一声,阎罗伏川双膝一软,就地而跪,在他膝下发出巨响之际,宣布着一个新王朝的到来!

“本尊名为牧云秋。”

阿秋从容接过上一代君王的禅让,将地上掉落的两枚血翼,一枚挂在脸色肃然的伏川背上,一枚挂在表情狂热的明藏背上,却似乎已将吐血不醒的十里阳夏远远抛在脑后!

此刻他目光威严,表情冷淡,世人记忆中那机灵的阿秋已经死去,挂着眉角与脸颊上微妙的青痕,一代血君,从此崛起!

------题外话------

其实每天都是带小毛日,昨天从早上九点半带他出门,一直不歇气带到了下午四点…一直在外面浪,四点之后,我实在是双腿打抖,呼唤了婆婆下楼帮忙,婆婆又带到了六点才回家。

我就是想知道,哪家两岁半的孩子,现在已经每天只睡八小时了,而且可以屁股不着椅的玩八小时不停…。每天,对,是每天。

第465章 想得美(二更)

“请阎罗封面!”

只有带上那象征着罗生狱九王之一的狰狞面具,才算完成一场正式的君王之礼。在啖鬼血渊可怕的威压之下,王域强者们疯狂高呼。

在这万民膜拜之际带上面具,绝对是所有帝王梦寐以求的无上荣耀。可是牧云秋显然从来不是个按长理出牌的人物,他细长的手指把玩着刚刚从伏川手中得到的红阎罗面具,狭长的眼中闪过一抹令人琢磨不透的光芒。

“脸上带着些伤,带上面具会痛。”面对着此起彼伏的欢呼,他不咸不淡的嗓音将所有躁动通通压下。

瞅着牧云秋脸上淡淡的青痕,之前与他有过对话的赌客,猛地回头瞧了瞧赌摊上那砚中廉价的墨水,脸颊迅速激动得变成了猪肝色。

文运赌坊的荷官们,更是一口气没提起来,直接背了过去!

原来…坑是在这里等着他们呀!

血魔牧云的史评极为混乱,虽然此人天赋异禀,乃是罗生血族千百年来觉醒血器最强之人,不过众人对他的功过评价却绝对是两极分化,爱戴他的人至今还将他奉若神明。

唾弃他的人则编出了无数野史,将他勾勒成一个极小心眼又心肠险恶的混蛋。

其中最典型的一个片刻,便是他对文运赌坊及其后支持者的残酷践踏。

从阿秋从伏川手中接过阎罗面具的那一刻,文运赌坊的掌柜的就知道自己已经完蛋了,这件事情并不是他能兜得住的,若那牧云秋没有这般阴险,在他们派出护院截杀时便强力回击,以他的实力,想必直接灭了文运赌坊都是一挥手的事情。

可是他非但不还手,还佯装委屈的模样,日日顶个带伤的脸在王城转悠,引得文运赌坊每日都派出属下紧跟在其身后,这样一来,便坐实了这罪名。现在几乎所有王城的赌客都知道这伤是谁干的,又因何而起…

吐着白沫,将苦胆水朝肚皮里咽着,文运赌坊的掌柜艰难地朝还被蒙在鼓里的十里家主脚下爬去,这种处置自己小弟的琐事,原本便不应该上报金主,但此时此刻,似乎也只有十里家主这样的大人物,可以救自己一条小命了。

掌柜的在十里家主脚下拼命地磕头,谁也没有听清楚他们交谈了些什么,但众人却能看出十里家主的脸色在一息中变了数次,由青变绿,由绿变得惨白惨白,而后又好像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在一个刹那冲上了头顶。

他愤怒地咆哮起来,还没等那掌柜的把话说完,便一拳头砸下送他去见了真正的阎罗。

难怪刚才牧云秋要毁十里阳夏的根基,并不是他强行出了头,而是因为这文运赌坊里该死的奴才们凭空招惹的这麻烦!

敲死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十里家主的身体还是一个劲的颤抖,因为他能感觉到四周无声朝自己射来的目光。

虽然他很无辜,虽然直到此刻,他才知道自己小弟们与新君主之前结下的梁子,但这又有什么用呢?那牧云秋冷淡的目光,分明就是在等着自己低头的模样。

看着天空中可怕的血器,感觉到源自灵魂深处的恐慌。

十里家主把牙一咬,便将头重重地叩击到地面上。

“新主登位,血息之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为庆贺明君出世,我王城十里家,愿拿出一半家产以示忠诚…”

一半家产!

众人暗暗道吸冷气,谁都知道十里家乃是血族大户,虽然王位并不是世袭制的,但十里家祖上也出过几位阎罗王,枝繁叶茂,一半的家产,极为可观!

知道牧云秋脸上点着墨的赌客,嘴角剧烈地抽搐起来。一滴墨换十里家丰厚的财富,这恐怕是一滴世上最最金贵的墨水印子了!

哈哈哈哈!

无数赌坊主无声地笑歪了嘴,之前还为自己输去一半家财而捶胸顿足,现在看到文运的覆灭与十里家的牵连顿时觉得自己也不是最惨的那个。

说到此时,十里家主终于忍不住吐出了一口鲜血,大概是因为太生气以至急火攻心,损了道行,可当他抬头看着战台上倒着的十里阳夏,还有前一刻高高在上的阎罗伏川…知道自己的一半家产,恐怕并不足以填满牧云秋的欲壑。

所以他硬起心肠,突然把站在自己身旁的女儿也给推了出去。

“同时,臣下愿将十里家最珍贵的明珠,双手奉上!”

一个绝色少女,跪在地上,瑟瑟地发抖。

此女名为十里锦绣。

乃家主幺女,论辈分还是十里阳夏的姑辈,但年纪却比十里阳夏还小,出生正是六月,院前遍开正红之花,命格贵不可言,而且姿容艳丽,成人之后更是艳绝四海,被世人称为王城的明珠!

这样的女子,求亲的人自然早就踏破了门槛,但既然她有凤命,十里家根本不会让她接触那些寻常角色,十里家主本是计划着先让十里阳夏成为血翼,与伏川阎罗建立一定的亲密度,再在某个合适的机会为伏川引见十里锦绣,这样一来…十里家的地位将在王城更加巩固。

谁知道这半路杀出来个牧云秋?不但间接将十里家最有天赋的弟子给震残了,还硬生生从伏川手中抢走了红阎罗的面具!

算了,反正十里锦绣也没有真的嫁出去,现在换了一位君主,便让她跟着更强的那个罢!

众人的目光,又飘向了跪地的少女,因为本是来观十里阳夏最后一战,这十里锦绣穿得十分隆重,再加上她出众的容貌,更让人觉得出尘绝世。

十里锦绣心中本羞赧得很,许多年前,家人就在她耳旁吹嘘阎罗伏川如何如何好,她平素根本看不起其他男子,独独觉得这伏川应该是自己的良人。

可万万没有想到,今日伏川不战而败,跪地接受了新主的血翼册封,而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准备,便要面对一另一个全然陌生的人。

可当她悄悄抬头,再次打量牧云秋的容颜时,心脏却不由地狂跳起来。

父亲说的什么强权与利益,她并不打心眼里认同,伏川毕竟大她太多了,之前心中牵挂,无外乎都是为了顺从家族的意思,然而此刻站在台前的那男子,不但拥有折服伏川的力量,而且气态雍容,五官俊美,竟丝毫没有配不了自己的地方。

只是一瞬间,少女的心便沦陷。

这应该是一个天作之合的佳话,反正牧云秋上位之后,也得迎取王城贵族的女子为妻,在诸姓血脉之中,独属十里锦绣最美,再加上十里家一半家产,之前与文运赌坊的小小摩擦几乎可以立即抛在脑后。

然而就在十里锦绣以袖掩嘴,偷瞄着自己这如意的未来夫君之际,牧云秋却睨着眼,说出了三个她永生都无法忘记的字。

“想得美!”

三个字,掷地有声,铿锵作响,惊得十里锦绣一屁股坐在地上。

居然对楚楚可怜的王城第一美人说出这样无情的话,可见这牧云秋是多么不解风情的人,一时之间,满城少年愤慨万分,满城少女窃喜不已。

“家产,一半太少,都赔了吧,人就不要强塞给我了,毕竟又不是十分地可爱。”牧云秋不满地嘟嚷。

一句话决定了十里家日后砸锅卖铁的悲惨命运,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却收起了血镰上绽放的啖鬼血渊,从容地带上了那张已经独属于他的面具,捡起了新收的血翼明藏与伏川,踏过十里阳夏奄奄一息的身体,走入了自己的宫殿。

地面上都是众人的下巴,在所有人眼中奇美的女子,牧云秋却嫌不可爱。难不成这新君的审美,其实扭曲得很?

然而无论这新主做了什么,众人都再无任何异议,因为牧云秋的啖鬼血渊之威,实在已经成为他们记忆中最可怕的噩梦。

所以在那三角眼的老妪说出“啖鬼血渊”四个字时,跟在十里香身后的血翼们都情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虽然他们当年没有机会亲临现场,不过自少时血魔的传奇便是他们心中最神圣及最恐惧的源头。

可是老妪并不这样想,眼前那张似是而非的脸,注定令人存疑,好吧,既然你说自己就是当年那叱咤风云的牧云秋,那就再一次用那种巨大得足以覆盖整个血族疆域的本命血器,来证明你的身份吧!

可惜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傲青手中的血镰末端就迅速飞出一条长长的红色棘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她一鞭抽打在地,整个人的右手自肩膀到腋下通通撕裂!

“啊!”

惨叫声起,带着毛骨悚然的恐惧,老妪徒劳地扒拉着自己的右手,可右肢已完全从自己躯干分离。比起身体的剧痛,那种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的感觉才是最难以忍受的。

如此强力!

竟然如此的强力!

“让本尊祭出啖鬼血渊?就你?”

傲青睨着眼打量在地上翻滚的老妪,脸上的不屑完全没有遮掩的意思,甚至差点笑出声来。难道这些蠢货还没有搞清楚他的性子?

当年之所以避开族战开摊设赌,无外乎正是因为他讨厌麻烦?当年他的目标只有伏川一个,所以也只有伏川出现的时候,才能引起他显露自己血息威力的兴趣。

现在就这么几个只有三脚猫功夫的人,也配?

------题外话------

有些亲反应不喜欢看回忆,现在傲青的回忆写完了,也就用了万八字吧。

这些内容放番外是不行的,毕竟有些东西现在就要交代清楚,并拿出来用。之后回忆什么的,就比较少了。

第466章 明藏,好久不见(一更)

眼下的一切,直接把血翼们给看呆了。

虽然他们听说过血魔牧云的冷酷,可现下他的种种举止,简直让他们手足无措。

他的确是救了十里香殿下,可他也差点杀了掬邕,那三角眼的老妪,可是血翼里地位极高的人物。现在事情越来越繁杂,血镰上的红色荆棘乍现乍灭,斩人之后便与镰刀一起被收回体内,让人感觉自己眼见一切都离奇得犹如在做梦,他们刚才看到的,是啖鬼血渊即将发动的模样吧?

十里香一语不发,只是愣愣地看着傲青,竟连自己的师傅被顷刻撕了一条手臂都没有反应。

然而就在此时,天外又急急掠来了一人模糊的身影。

苏瞳是先察觉到那厚重的血息,这才凝眸朝云上看的。不过才刚刚聚焦,那模糊的小圆点便已迅速扩大,变成了一位黄发的老者,其背上的血翼足比狮鼻的大上两圈,颜色有些深重,轮廓更加狰狞,看上去渗透着浓浓的岁月气息。

看到此影到来,狮鼻先是一惊,而后不自知地长长松了一口气。

年青的血翼们也迅速低下了自己的头,这并不是什么礼节,而是一种习惯性的敬畏。

来人的眼很明亮,可皮肤上却留下了时间的印记,一只耳朵上留下了野兽撕咬的可怕伤痕,不过他并不用发束遮拦,而是将一头极粗糙的黄发用发带松松绑着,随意地丢在肩后。

他的眼,首先落在十里香身上,发现她虽然重伤,但根基无损,便悄悄叹了一声,接下来又看看失去臂膀正痛得哇哇乱叫的老妪,表情虽然沉痛,但眼中分明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颜色。

最后,他才将目光放在傲青身上,傲青斩完臂后就把自己的本命血器给收了,而且连同身上疯狂的威压也一并收敛,所以在最开始,并没有引起这黄发老人的注目。

可来人只看了傲青一眼,目光便开始震动。这震动连接着经脉骨骼,很快便让他浑身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

傲青眯起了自己的双眼,淡淡说了一句:“明藏,好久不见。”

这一句就够了。

时间静止,年华倒流。

地上的叶儿悠悠地飘回枝头,河中的浪涌朝自己的发源地溯回,袅袅升起的炊烟,回到了灶间。明藏的眼中掠过千帆,定格在自己年轻的容颜上。

血魔即出,四海臣服!

他跟着那疯狂的男子,连番挑战五大阎罗,将他们的锐气彻底挫败,要不是牧云秋只有玩心没有野性,战胜便走,这罗生狱里早就没有其他色字辈与欲子辈的君王存在。

而且不知为何,牧云秋生平最爱就是杀鸟,凡见长着毛的,便必要冲上前去拔一拔。不将对方扯个光秃秃好生嘲弄一番,绝不罢休。

那是疯狂的年代,也是血族最意气风发的年代,他曾以为,那短短百年,再也不会重现,然而今日眼前人的这一句话,却令他尘封已久的热血,突然觉醒。

“殿下,您终于回来了,等得属下…好苦。”

噗通一声,明藏已跪倒在傲青脚下,他深埋着自己的头,然而面前的岩石上,还是渐渐滴出了湿痕。

再也不用多问些什么,此刻年轻的血翼们更连老妪的悲呼声都不乐意听了,他们紧跟着明藏而跪,这位血翼,才是他们在此之前,真正的精神领袖。跟着他认,是绝对不会错的。

虽然十里香即位已有三年,但见明藏,依旧深感畏惧,因明藏并不称其为殿下,领命受封时也最多客气的拱拱手了事,连腰都不曾弯过一次。十里家族与老妪掬邕曾数次指责这种无礼的行径,却通通被明藏一眼瞪得哑口。

殿下这个词,在他的字典里,此生只认一人。

这人没有回来,这词也就遗忘了。

“你是怨我么?”被明藏勾起了些旧日的情怀,傲青的声音也寂寥起来。

“不敢。”明藏把头低得更低,几乎趴在了地上。

“伏川在哪?”傲青又问了一句,只有对着自己曾经的旧部,他才有说话的*,至于什么十里香,什么掬邕,他都没有半点兴趣。

虽然当年他硬生生从伏川手中抢走了血披与面具,但伏川输得心服口服,担当血翼的时候恪尽职守,与明藏一起成为了牧云秋的左膀右臂,可惜那日灾祸来得太快,快到牧云秋甚至没有时间传简,便去黄泉里打滚重生了。

“您当年突然失踪,族中大乱,消息也不知是谁传出去的,惹得几大阎罗通通来犯,因为没有时间再甄选良主,所以曾带过面具的伏川便挑起大梁,与外敌一战。经数百年战火,敌人未在我们这里讨得什么好处,便也渐渐散去,伏川虽胜,却落下了病根子,一直挺着,直到六十年前,过世了。属下惭愧,还腆着脸活到了今日。”

明藏的声音有些涩,众人皆死我独活的寂寥,想必没有多少人知道。

世人只道亡是苦,可是人生还有许多情况,活着,不如一死。

峥嵘往昔逝了,热血挚友亡了,却还有一个苍老的灵魂在生死之间挣扎着,犹豫着,也许与所有化尘的往昔一同入土才是最好的结果,但心中又存着那么一丝微弱的不甘。

想等待,等待奇迹出现的那一日!

明藏沉沉地喘息,几乎不敢相信,他竟真的等到了这样的一天!

“是我对不起你们。”

傲青长叹一声,前一世,他未必这么为别人考虑,因为这世界也欠他太多,无父母之爱,无家人亲情,就算成为这罗生狱血族的阎罗,归属感也极为稀薄。

因为他父亲是浪人,母亲也未必出身罗生狱,不过是有着血族的血而已。

所以他就像是沸水中的一滴油一样,不断被煎熬着,不断被烧伤着,不断在颠簸着,却永远都无法真正地融入这个世界。

不死亡,便疯狂。

罹天的煞气就隐藏在他的眼底,他夺位并不是为了权力,四下找人挑战也不是因为野心,而是他愤怒,单纯愤怒,需要杀戮与宣泄,撕裂别人胸膛的时候,自己的满心疮痍,才略略不那么疼痛。

而这一世,他似乎活出了另一个不自知的模样,见风雨,知细微,在于出本能的愤怒之中,学会了控制,学会了宽容。虽然不怎么熟练,却已能做到回头的时候,去发现自己曾经拥有的许多美好。

被他几乎遗忘的罗生狱,被他几乎抛到脑后的血族,原来还藏着一些,他想重拾的记忆和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