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栋凝视着陆云端,看了许久,心里什么也没想,就单是看。

陆云端一觉醒来,翻出一本乱糟糟的账目,让苏家栋重新誊写一遍。苏家栋坐在画室内的大桌子前,手里拿着一柄尺子,一行一行的比量,仔细看清之后才一笔一划的写下去,生怕出了错误。而陆云端趁此机会,则是出门回家去了。

陆家是在山上,环境优美,房屋宽敞。陆云端乘坐公共汽车回了来,进门之后果然是见到了他的哥哥。

他这哥哥不是亲哥哥,是陆雪征年轻时收下的干儿子,名叫金小丰,如今也有个四十多岁了,生的高大魁伟,因为幼时脑袋长过癞痢,所以永远是个光头。

这金小丰年轻时看起来凶神恶煞,如今人过中年,面部轮廓略微柔和了些许,模样倒是显得和蔼了许多,不过不怒自威,依然令人心惊。陆云端向他汇报了仰光店铺的情形,又讲了几句父亲的闲话,然后转移话题,问道:“哥哥,斯蒂芬妮回来了吗?”

金小丰一笑,替这小弟尴尬:“没有消息。”

斯蒂芬妮是六七里地外金公馆家的三小姐,陆云端从小就很爱她,一直在等她长大。后来她终于长大了,陆云端抱着一大捧玫瑰花去向她告白,斯蒂芬妮当时手足无措的没说什么,可是第二天就和邻居何家的承凯私奔了。

承凯是个俊秀的青年,和斯蒂芬妮同龄,两人从小一起玩到大,感情很深厚。承凯的父亲何将军本来已经给自己定好了儿媳妇——是位老朋友家的小女儿,然而承凯生有反骨,勾搭着斯蒂芬妮就跑了。

这件事情打击了陆云端,陆云端总怀疑斯蒂芬妮是被自己吓跑的。每次想到这事,他都不由自主的要心痛一下,然后抬手摸摸脸,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如承凯。

第7章 小家庭

陆云端在家里呆不住,还是要回自己的小家里去。

他也不用家里汽车,自己沿着盘山公路向下走,想要去搭公共汽车。不想走出没有几步,迎面却是遇到了斯蒂芬妮的小弟金雪生。

金雪生今年是十六七岁的年纪,要说相貌,似乎怎样形容都不够劲,总而言之,花容月貌就是了。

金家全体都是美人,否则陆云端这种自鸣得意的货色,也不会对斯蒂芬妮那样念念不忘。一眼看到陆云端,金雪生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笑嘻嘻的呼唤:“大哥哥!”

面对这样一位肌肤胜雪、眉目如画的美少年,陆云端板住一张脸,很有威严的一点头:“你没上学?”

金雪生穿着格子短裤与白色衬衫,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然而看起来并不朴素,因为眼睛、面颊、嘴唇都是鲜艳的。陆云端知道这小子很臭美,时常故意打扮成乖宝宝小男孩的模样,可是坯子坏透了。

金雪生的脸皮看起来嫩,实则很厚。含义无限的对着陆云端抛了个媚眼,他问:“大哥哥,你有没有想我三姐呀?”

陆云端从小就看不上这位小弟,故而一身正气的告诉他:“这不是你应该关心的事情。”

金雪生把两只手插到大裤兜里,无所事事的向两边撑开:“何叔叔是不会同意这桩婚姻的,三姐什么好处都没有捞到,就这么白白的和承凯跑掉了,真是笨蛋!”

陆云端从裤兜里摸出几张钞票,胡乱塞到对方的大裤兜里,又不耐烦的轻轻拍了他一巴掌:“别挡我的路,我要下山去!”

金雪生笑出一口小白牙,一双眼睛黑幽幽的带着情意:“那你带我去浅水湾玩,好不好?”

陆云端冷淡的答道:“没时间。”

金雪生受到拒绝,立刻变脸,把头一扬向前走去,嘴里咕咕哝哝的抱怨:“有什么了不起的,三姐在的时候对我好,三姐走了就不理我。”

陆云端在傍晚时分回了家,顺路又买了双人份的晚餐。

进门之后,他见房内灯光明亮,画室屋门大敞四开,苏家栋坐在桌前,还在埋头抄写,便招呼道:“家栋,过来吃饭,我买了烧鹅!”

苏家栋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仔仔细细的落下最后一笔,然后才仰天长吁一口气,揉着眼睛站了起来:“累死我了!”

陆云端把晚餐放到客厅内的餐桌上,然后走过去看了看账簿,发现不怪苏家栋快要累死——这家伙抄的过于认真了,一笔一划清清楚楚,字的大小统一整齐,简直像是印出来的。

陆云端挺高兴,认为这样的一本帐翻起来,一定赏心悦目。抓住苏家栋的双手揉了两揉,他又抬手捧着对方的脸蛋,探头过去狠亲了一口:“小笨蛋,算你还有点用处!”

苏家栋受了这样的体恤,就一点也不疲劳了。欢欢喜喜的走到客厅,他又笑着“噢”了一声:“芒果布丁!”

陆云端走去浴室洗手,在哗哗的水声中大声说道:“给你买的,吃吧,不用给我留。”

晚饭过后,苏家栋移师客厅,在餐桌上继续抄写账目,陆云端则是占据了画室。站在一面墙的书架前,他抽出一本厚书翻开来,书页里正夹着两张糖纸。

那地方没有什么好糖,糖纸也是粗制滥造的蜡纸。陆云端盯着蜡纸出了半天的神,心想自己是吃饱了,家栋也吃饱了,小黑吃饱了吗?

思及至此,陆云端忽然失神了一瞬,眼前闪现了小黑的面孔——大眼睛,翘鼻尖,神情总是羞怯而戒备的,可爱又可怜。

陆云端缓缓合上书本,想小黑了。

夜里上了床,苏家栋也问陆云端:“斯蒂芬妮还是没有消息吗?”

陆云端不耐烦了:“干你屁事!”然后翻身压上去:“少来惹我!”

苏家栋说:“我没惹你。”

苏家栋虽然不聪明,但也看出斯蒂芬妮和陆云端实在不是一对。斯蒂芬妮相貌幼稚,烫着卷曲发梢,打着齐眉刘海,总还像是一名蓓蕾初绽的小少女;而陆云端看着真有三十多岁了。

两人走在一起,简直不是一辈的朋友。谈话也谈不拢,陆云端的身心都已彻底的成熟,衬托的斯蒂芬妮仿佛是他的女儿。

陆云端在床上向来不吝惜力气,干的苏家栋直哼哼。苏家栋十几岁时就被他开辟过了,长到如今,在床上就像是被他量身定做的,合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一场狂欢之后,两人坐在浴缸里,认认真真的擦洗身体,谁也不看谁,因为没有什么好看。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连包|皮都是一起割的。

陆云端在香港闲闲的过了几日,无所事事。他现在虽然在公司里也挂着个经理的名衔,其实本质上是金小丰的亲信,哪里需要去哪里,可以全权代表金小丰。

前一阵子他视察了设在泰国的玉石加工厂,又顺路跑了一趟仰光,照理来讲,如今就可以放假了。这天上午,他无所事事的站在画室里,正用画笔蘸了油彩,在画布上勾勾抹抹。苏家栋光着屁股坐在前方,身上披着一条被单,手托下巴做思索状。

陆云端是个地下画家,唯一的人体模特就是苏家栋。他画了无数的苏家栋,画的有些厌了,可也找不到新人。正是入迷之际,房内的电话铃忽然响了。

陆云端不紧不慢的放下画笔,又抓起毛巾擦了擦手指上的油彩。出门拿起电话答了一声,原来对方是金小丰。

金小丰让陆云端再去仰光,参加一场玉石拍卖会。

本来这种事情,应该是金小丰亲自去的,不过他提前安排好了行程,想要去泰国看望陆雪征,所以就把这件事情派给了陆云端。陆云端倒是不在乎跑去仰光,只是有些犹疑:“哥哥,这方面的事情,我不大懂啊!”

金小丰很痛快的答道:“让盛师爷陪你去。有不懂的事情,可以问他。”

盛师爷自然是姓盛,“师爷”是他的外号。谁见他都喊一声师爷,真名反倒是不为人知。盛师爷今年三十多岁,来历不明,有点“百事通”的意思,也是金小丰手下的得力人才。所以陆云端一听这话,心中没了后顾之忧,立刻一口答应下来。

放下电话回到画室,他若无其事,继续描画。苏家栋保持着姿势不变,小声问道:“我们又要去缅甸了?”

陆云端一点头:“是。”

苏家栋蹙起眉头:“唉,怎么又去啊!”

第8章 空欢喜

这年的十一月,陆云端和苏家栋抵达了仰光。

苏家栋不喜欢缅甸,愿意在香港过现代文明的都市生活,仰光虽然也现代化,但是总像比香港逊了一筹。陆云端看他唧唧歪歪,就让他留在家里,可他像只茫茫然的大鸟一样,还是跟过来了。

在仰光,陆云端见到了盛师爷。

盛师爷生的端庄斯文,戴一副金丝眼镜,黑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因为在缅甸住久了,所以入乡随俗,上穿对襟短衫,下系真丝绣花笼裾,脚踏一双皮制拖鞋,走起路来拖泥带水,白皙的脚踝在笼裾下摆时隐时现。

平心而论,盛师爷这个形象挺体面,但是陆云端对他好感稀薄,因为盛师爷背景神秘,有点鬼头鬼脑。盛师爷会讲好几国外语,哪一国外语都让他讲的南腔北调,说起中国话来,也让人听不出籍贯。对于这样的人物,陆云端向来是很戒备的。

玉石拍卖会的场子很简陋,拍卖会本身也不大正规,既卖昂贵的翡翠成品,也卖各种原石。陆云端和盛师爷两人过来,先是在座位上旁观,片刻之后陆云端才说道:“师爷,二三等的料子,我能看出好坏来;但是对于真正的老坑玻璃种,我可没有什么把握。”

盛师爷用云南话的腔调讲国语:“我们先看,看准了再说。反正店里不缺货,这一次买不买都可以。”

两人思想统一,这时就旁观不语,及至拍卖会进行过半,陆云端心里有了数,这才举牌竞下几块上好的翡翠毛料。

到了最后,前面台子上摆出了一块已然经过半加工的翡翠,绿的又浓郁又明亮。陆云端和盛师爷嘁嘁喳喳商量了半天,末了决定将其买下——现在看着是贵,可等真正加工完毕之后,兴许会摇身一变成为奇珍,那就可以攀到天价了。

陆云端有眼光,旁人也不傻。一番竞争过后,一位吴苏伦先生出到了两万老盾的高价,陆云端知道吴苏伦是吴刚少将的儿子,便很识相的立刻放弃,虽然他很有实力压过对方。

盛师爷直叫可惜,陆云端却是深谙“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有那几块上好翡翠毛料到手,已经算他没有白来——好料子现在真是越来越难得了,普通市场上已经快要完全见不到。

盛师爷长吁短叹,仿佛恨不能逼着陆云端去把那块翡翠抢回来;陆云端看他急迫的可疑,越发八风不动、稳如泰山。盛师爷有点本事,可以使用,不可信赖;陆云端决定只把他当成一把枪。

拍卖会自此完毕,陆云端重新落得了清闲,当晚去盛师爷家里喝啤酒。盛师爷租了一套宽敞房屋,独自居住,只养一条小黄狗做伴。大热的天,盛师爷除下短衫笼裾,眼镜也摘了,眯着一双近视眼,张牙舞爪的掰咖喱蟹吃,陆云端坐在对面,也是光着膀子,左右开弓的往嘴里填棒棒鸡。苏家栋是三人中最斯文的,只抿了一口啤酒,然后千辛万苦的忍住了一个酒嗝——他自从懂人事起,就很知道讲文明,因为一是陆云端教导有方,时常揍他;二是自知笨的不得人心,要是再粗豪起来,大概就更不招人爱了。

盛师爷看苏家栋不吃,亲自挑了一只大螃蟹放在他面前:“吃啊。”

苏家栋答应一声,不知如何下手;于是盛师爷抓起那只螃蟹一掰两半,又说:“吃啊。”

苏家栋低下头,揪下一只螃蟹腿送到嘴里嚼;陆云端没留意,仰头咕咚咕咚干了一杯啤酒,然后对盛师爷说道:“我打算明天出发,去趟北边。”

盛师爷一愣:“北边?北边太乱,打仗呢。”

陆云端低头一笑,不讲原因。心里有点秘密的感觉也是很好的,仿佛喉咙里梗了一块糖,别人看不出来,只有自己知道。糖果慢慢的融化,满怀都是甜意。

苏家栋叼着螃蟹腿望向陆云端,表情很木然,心里知道这回坏了,少爷又发骚了!

陆云端这时忽然询问苏家栋:“你去不去?如果不想去,在这里等我回来也可以。”

苏家栋眨巴眨巴眼睛,一时不知应当如何回答——他当然不想离开陆云端,可是这一趟旅行实在令他感到厌烦。

盛师爷变成了多余的存在,如果没有盛师爷,苏家栋会丢开螃蟹腿去恳求陆云端不要走——虽然陆云端对他时常采取铁腕政策,但是如果他恳求的足够可怜,对方偶尔也会心软。

陆云端知道苏家栋有点娇气,故而大喇喇的又道:“要不然,你留在师爷这里住几天,我过一阵子就回来,不让你久等,行不行?”

没等苏家栋回答,盛师爷找到眼镜戴了上,眼神很足的抢着答道:“没有问题!”

陆云端真的没带苏家栋。

他背上一只鼓鼓囊囊的大旅行包,独自登上列车,前往北方。

当列车行驶到了终点站时,他改乘长途汽车。长途汽车也到站了,他步行进入最近的村庄,乘坐马车进入山区。

他单枪匹马的保护着大旅行包,并且莫名其妙的染上了跳蚤。这并没有让他感到辛苦,他年轻的身体里蕴藏了无穷的力量与感情。

这次来的是仓促了,他没有弄到一匹矮脚马代步,只好赖皮赖脸的跟上一支商队——商队是段家军杜师长派出去的,往泰国走,陆云端跟着这么一批人急行军,好处是能够保证安全,坏处则是快要把鞋底走穿。

死去活来的走了好几天,他终于临近了小黑的寨子。这时候,大旅行包已经比铅块还要沉重了。

陆云端用一张破草席裹了旅行包,又拿长绳将其捆了,拖在地上行走,走的一步一叩首,抽抽鼻子就能嗅到领口发出来的汗臭。

眼看前方还有几里地的路程,陆云端实在支撑不住,一屁股坐下来席地休息。抬手拍拍大旅行包,他心中颇为自得——里面的东西,全是给小黑带的!

拧开水壶喝了两口,他歇过这一口气,爬起来继续前行。他早在香港就打定了主意,这回非得给小黑带点什么不可,小黑太可怜了,什么都没有。

陆云端这回一鼓作气走出老远,随即骤然刹住了脚步。

他看到前方遥遥走过了一群褐色军装的士兵——这显然和小黑不是一伙的,但在这个地方,不是一伙的人马,很难如此近距离的共处。

陆云端犹豫片刻,忽然出了一头冷汗,心想小黑那里莫不是出了什么事情?难道这已经不是他的势力范围了?

陆云端六神无主的思索片刻,随即挑中周遭最粗一棵大树,抽出背包中的小铲子草草挖坑,把旅行包埋到了树下。

将一把手枪和一只满弹夹藏到身上,他手握一把短小军刀,试探着向前走去。鬼鬼祟祟的又前进了约有两里地,他颇为笨拙的爬到树上,居高临下向前眺望,发现小黑的寨子倒是还在,不过房屋全部坍成废墟,是遭受过炮击的模样。几处余烬袅袅升起青烟,里面空无一人,是座死寨。

面对此情此景,陆云端做了个深呼吸,极力告诉自己别慌。

第9章 有缘人

陆云端很惊恐,但是没慌乱,没哆嗦。

他尽量轻盈的下了大树,然后东张西望,窥探四周情形。

没有人烟,只有鸟声,勉强可以算作万籁俱寂。陆云端一点也摸不清头脑,只知道小黑被人端了老巢——也许就是一网打尽了。

天色已经有了黯淡的趋势,不久之后便是傍晚时分。陆云端无心再去考虑夜宿问题,像个傻大胆似的,他握紧军刀,一路试探着向寨子走去。

陆云端虽然言谈举止都显老成,可是毕竟还是个青年的阅历和年龄。情到深处不由己,他明知道自己一旦落到武装部队里,很有可能会被士兵砍了脑袋,但是鼓足勇气加快脚步,他还是闯入了寨子中。

倒塌的房屋就不必看了,他沿着遗留的道路奔跑起来,心急如焚的寻找尸首——这事须得趁着天亮来做,否则夜色深沉,再想一具一具的翻找辨认,那就困难了。

寨子深处,果然是有尸体。绿衣士兵们大概是在受到攻击之后,一窝蜂的向后方逃跑,结果一颗炸弹落下来,立时便是死伤无数。陆云端走在渐渐浓烈起来的血腥气中,随手捡起一根木棍,拨动尸体查看面目,一颗心跳的很有力量,却又沉重,在胸膛里铛铛的敲起了丧钟,一下一下带着回音,只怕下一秒就会看到小黑的面孔。

看过周遭这一片尸体之后,陆云端迈步跨过满地血肉残肢,心中忽然生出侥幸——小黑不是平常的人,这小子命硬着呢!一见有了轰炸,他又不傻,自然会跑。要说跑,谁能跑得过他?他那两条腿有的是力气啊!

陆云端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向前走去。

在寨子一隅,他发现了一处小小的屠杀场。大概能有三四十名绿衣士兵倒在这里,尸体被草绳牵连捆绑着,弹孔全在上半身,想必是经过了一场机枪扫射。陆云端默默的出了一头冷汗,弯下腰一人一人仔细地看。

万幸,还是没有小黑。

陆云端走遍了寨子,一无所获。

末了他扔了手中那根血淋淋的木棍,在硝烟与鲜血的混合空气中,毫无预兆的吼了一嗓子:“小黑!”

一只灰雀拍着翅膀,沉默的掠过了他的头顶。

陆云端一边向前走,一边扫视前方,满怀希望的继续呼喊:“小黑!”

无人回应,寨子死了。

陆云端全身而出,平安无事的离开了寨子。

他回到林子边缘,站在阴影处用心思考——余烬未熄,鲜血未凝,说明这场围剿刚刚结束不久,小黑若是要跑,想必也跑不远。况且此地武装林立,就是让他跑,他又能跑到哪里去?

既然小黑跑不远,那自己就还有找到他的可能,只是如今不知从何找起。这时候当然是应该回去搬来救兵,至少是去附近村落雇几名帮手,但是陆云端念头一转,又想此地偏僻,等自己搬来救兵,大概要花上几天时间;而且山民胆怯,一旦落到敌人手里,非把自己也供出去不可。到时小黑没找到,自己也跟着一起被剿,那才叫糟糕。

陆云端叹了一口气,心想小黑真是他命中的魔星。他这些年一贯潇洒自由,心中所有的怜悯与牵挂,都放在这家伙身上了。

陆云端像个贼似的,偷偷溜回了二里地外的大树下,把自己那个大旅行袋挖了出来。

亏得带了这么一小批物资——他决定自力更生,留下不走,能撑几天算几天。要是到了弹尽粮绝时也还是找不到小黑,他自己想着,那说明两人无缘,不见就不见,他也认命。

陆云端狼吞虎咽的吃了许多巧克力夹心饼干,又很有控制的喝了几口水。嚼着口香糖爬上树去,他胡乱在四周撒了许多雄黄粉驱蛇,又拿出一瓶刺鼻花露水浑身乱洒一气。如此武装完毕之后,他打了个喷嚏,觉得自己宛如一件生化武器,就算掉进了虎嘴里,也会被吐出来的。

用一条崭新的白毛巾包住头脸,他半梦半醒的熬过一夜。清晨时分下了树,他那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全部红肿起来,并非中了毒,而是因为蚊子咬出的包一层摞一层,过于密集,看起来就是笼统的一片红肿。

猴子似的浑身乱搔了一气,陆云端吃掉剩下的半包夹心饼干,然后就背起大旅行包,打起精神向前走去。

清晨林中露水很重,陆云端一边走一边打冷战——昼夜温差太大,他现在连血都冷了。裤管一直湿到了大腿根处,这也让他感到十分难受。漫无目的的游荡许久,他手里攥着个指南针,生怕自己会迷路。

后来他发现这样不行,林子太大。于是他抽出军刀,在经过的大树上用力刻下“小黑”二字。

他不知道小黑是否认字,不过刻两个字也不费劲,刻就刻了。

陆云端在林子里走了三天,什么都没有找到。

这天清晨,他在一条溪边灌足了水壶,然后吃掉了最后一块饼干。

随手丢掉了两只花露水空瓶子,他总怕自己死于虫蛇之口,所以每天夜里都把自己喷洒的湿淋淋。此刻汗水酸臭混合了劣质香气,他嗅不出,不过理智上知道自己可能已经是妖气冲天了。

不能再停留了,他不善于在林中求生,必须趁着自己尚有体力,立刻返回。

旅行包也轻了许多,给小黑带的糖食已经全进了他的肚子,另有许多维他命丸和常用药品,以及一套不锈钢制的餐具,一大块结实的棉布,一把折叠起来的瑞士军刀。

他想小黑是个野性子的家伙,一定喜欢玩刀。

陆云端不能靠着吃药维持生命。仰头灌了一肚子冷水,他绝望的长叹一声,心想自己这次一走,也许将来再也见不到小黑——茫茫林海,他上哪里去找这么个没名没姓的小人物呢?

陆云端背起旅行包,像匹骡马一样走向了寨子。

他这回是真的要离开了,所以最后看一眼小黑的家园。看完之后,他会走的头也不回。

磕磕绊绊的经过长路,他在寨子入口处放慢脚步,想要寻找小黑住过的房屋。

可处处都是废墟,坍塌成了一片,真是认不出。

抬手卸下背上的旅行包,他弯腰将其放在了地面,然后转身踏上来路。小黑不在了,他只能把东西留在这里。

可是未等他迈出步去,他眼前一花,忽然看到了小黑的身影——小黑,一瘸一拐的,从一堆废墟后面走了出来。

陆云端一怔,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而小黑面对他停住脚步,脸上照例是没有表情,一双眼睛可是睁的很大,就那么直勾勾的看着他。

陆云端忽然就像要哭似的,眼含泪水露出了笑容。

“小黑!”他爆发似的大声喊道:“小黑,你跑到哪里去了?”

不等小黑回答,他大踏步的向前走,心想就算面前这人不是小黑,是山精树怪,自己也要活抓住他。张开双臂一把搂过去,他用手臂往死里狠勒小黑:“你妈的!小黑!”

小黑微微弯腰,向前靠上了陆云端的胸膛。木然的转动了他的大黑眼珠,他侧过脸来望向对方,又梦游似的轻声唤道:“云端。”

陆云端拼了命的抱他,说起话来咬牙切齿,是要把他生吞活剥掉:“小黑,狗养的小黑,你他妈的要急死我!”

小黑,因为颤抖,所以两排牙齿磕出了轻微的声音。轻轻抬起双手,他小心翼翼的也抱住了陆云端。

陆云端立刻就有了开玩笑的精神,他故意不放开小黑,还笑嘻嘻的问他:“我臭不臭?”

小黑在他耳边答道:“臭。”

陆云端笑的眯起了眼睛:“你也够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