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珠怔了怔,二话不说,立时就把人请进院子,因为她最近烦躁,院子里站岗放哨的都是彪形大汉,一个个虎背熊腰,身上佩戴兵器,杀气腾腾。

但凡一般人看见这么一群大汉,先就吓得腿软三分,王半仙却是大大方方,目不斜视地进来。

薛明珠不由觉得此人是个人物,大概非欺世盗名。

她哪知道,王半仙这个老骗子最近遇见红尘,算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直面过各种恐怖 ,和他碰见的邪事儿比,几个人间大活人,再壮实,再杀气足,他也很难放眼里了。

王半仙一来,细细端详许久,捋须笑道:“我刚才路过,忽然有卦,掐指一算,便算出小姐有疑难,特来给你指条路。”

薛明珠点点头,面容和煦,轻声道:“既然如此,还请半仙明言,您放心,若真有用,价钱绝对让您满意。”

“钱到用不着,我是难得见你这事儿热闹,想插一脚长长见识,毕竟高人设局,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王半仙一本正经地瞥了薛明珠两眼,“你的转机就在周村苍青山上,信不信由你,不过我觉得再过两日,你不信也只能让自己信了。”

说完,他就施施然走出去。

一出薛家的大门,忍不住咬牙切齿——多好一大肥羊,哎!

第七十三章 祖宗

肥羊再好,有红尘小姐镇压,他也不敢往嘴里塞。

王半仙摇头晃脑地走了,也只有安慰安慰自个儿,那位小姐既然出手,他还是躲远点儿好,赚钱重要,可也得有命才能花!

薛宅内,薛明珠的脸色苍白,站起身盯着大门半晌,低声道:“三叔公,当真不拦着他?”

什么算卦?当真以为大家都是傻子,她薛明珠以一介女儿身,掌控薛家,不过十七岁,连亲爹都事事依从,她又怎么可能简单?

她要是相信在这等紧要关头,忽然冒出来说了一通话的江湖术士,那她爹肯定不放心让她嫁给厉王,还是早早招赘个女婿回来继承家业为妙。

反正他们家好几代,都只有一独生女,招赘了女婿,她爹薛明,算是万花丛中一点绿,难得的男孩子,哪怕性情绵软,酷似女孩儿,还是顺顺当当接管了家业。

薛明珠再来招赘,那也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大不了的,若非家里还有一幼女在,这位大小姐想进京,想嫁给厉王,怕薛明还不会太高兴呢。

三叔公冷笑:“不放他走又如何?这人就是一草包棒槌,留下他毫无意义。对方既然出招了,那就水来土掩,咱们按着人家划出来的道走便是。”

主要是没法子,薛明珠那张脸治不好,他们就是把罪魁祸首抓出来碎尸万段,那一样是失败。

何况——“那人一定是水平极高的灵师,这种人,别说力敌了,智取都不妥,最好化干戈为玉帛,能拉近关系,结下善缘,说不定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薛明珠眸色暗沉,叹了口气,还是没说什么,这会儿可不是不甘心发脾气的时候。

大雨终于变成了连绵的细雨。

闲来无事的文人书生贪看雨景,这会儿到没人去想大周朝究竟有多少个州县受灾,他们在这样细雨蒙蒙中,三五知己好友,相约于园林深处,香茶一杯,古书一卷,谈天说地,岂不快哉?

马车叮叮咚咚地在道边停下。

下面的山路车不好走,需要步行,车夫打开车门,两个丫鬟扶着薛家大小姐下了车。

薛明珠戴着幕笠,整个脸都遮得严严实实,没有打伞,细雨吹湿了她的衣摆秀发,远远看过去,一向硬挺的腰身,竟然显得有些松垮,背影也不知不觉变得颓废许多。

“小姐,他们说的那家茶馆还有一段距离,这道路湿滑,很不好走,不如坐个肩舆?”

薛明珠咬了咬牙:“不用!”

她家三叔公本身就是灵师,向来龟毛,脾性也奇怪的很,谁知道她要是坐着肩舆过去,人家灵师会不会觉得她心不诚,再生出事端,虽说这心中挤压的怒火爆棚,可薛明珠还是忍了。

那两个丫鬟却忍不下去。

“小姐,你说真是那什么红尘搞的鬼?先不说她小小年纪,有没有三爷说的那般厉害,要真是她,她图什么?咱们两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

说白了,那什么红尘就是一乡野村姑,她们小姐那是远在天边的凤凰,平日里连多看那人一眼都不会,上哪儿去结怨去?

薛明珠咬牙走路,没搭理自家丫鬟,她牙都要咬碎了,舌头一舔嘴唇,全是铁锈味儿。

她其实没走太久,茶馆既然能开业,客人还多,就不可能是位于深山老林。

也就走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不到,就来到红墙绿瓦的屋宅前,薛明珠刚想绕过去去正门,旁边的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出来一只——大猫?

到像是豹子,只是身上穿着藏蓝色的小坎肩,明显家养的小东西,谁会养只豹子做宠物?

那只大猫晃荡晃荡,晃荡到她面前,嘴里还叼着一张纸条。

纸条明显是随手截的,边缘参差不平,上面就写了一个斗大的字——‘进’。

薛明珠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去。

茶馆外面看挺好的,又大又阔朗,花木掩映下,别有意趣,可从这侧门进去,那简直就像一只怪兽张开嘴一口把她给吞了,脚下都是淤泥,一步一踉跄。

“该死,这是什么路?”

婆子搂住自家小姐,急道,“还是走正门好了。”

薛明珠点点头,一行人转过身去。

“…”

一只毛色光亮,白得特别匀称的大老虎,不知道什么时候堵在门口,那只大脑袋微微摇摆,眼睛发着绿光,一对上那一双眼,薛明珠顿时脚软,倒吸了一口冷气,瞬间脑子一片空白,想也没想,扭头就跑。

慌不择路跑出许久,一行人才找回理智。

薛明珠毕竟是个脑子清明的,深吸了口气,平静下来,咬牙道:“走,谁也不许乱!”

她那两个丫鬟往前几步,很努力地在前面开路,两个婆子在边上扶着她。

接下来再也没碰上特别吓人的东西,但等她进了院子,看到坐在凉亭里读书的红尘时,整个人都狼狈万分,鞋面上沾满污泥,裙子也乱七八糟,一头乌发,沾了好些枯枝败叶。

红尘也一怔,扭头看了眼小莫。

小莫坐在树下的阴影里,低着头煮茶水,连抬也不曾抬,每一根头发丝上都写着无辜。

小猫凑过来,低声道:“小姐,那个薛明珠得罪咱们小莫了吧?”

“…不知道。”

真不知道,但看这架势,确实像有‘深仇大恨’似的,红尘可没心思整治人家薛家的大小姐,她玩一手,仅仅是因为忽然动心想化解一下多年宿怨,也帮一帮那个还算看得入眼的欣姐儿,并不是真就多看不上薛明珠。

事实上,薛明珠也无辜。

心思念转,那位薛家大小姐已经一脸隐忍,满身狼狈地出现在凉亭前。

因为戴着幕笠,到看不清楚她那张脸,红尘却知道,她的脸色肯定说不上有多好。两个丫鬟更是义愤填膺地瞪着红尘,估计要是目光能杀人,红尘都被杀了百八十次。

“都到了这份上,时间有限,咱们也别说什么客套话,红尘小姐,我的病,您能治好吗?”

薛明珠走过去,找了个石凳坐下,不着痕迹地蹭了蹭她鞋子上的淤泥,进了亭子,外面的风雨也仿佛小了,身上一暖,压抑在心里的怒火却越发膨胀,只是她再怒气冲天,这时候还是不肯发作的。

红尘失笑:“我可不是大夫。”

轻飘飘一句话,薛明珠脑子嗡的一声,她身边的丫鬟一下子跳起来:“为什么?你和我家小姐有仇怨不成?你这么做,难道就不怕死?我家小姐马上就是厉王侧妃,一根指头就能…”

红尘轻轻摇了摇手指,她脸上还带着笑,可那丫鬟未吐出口的话,就一下子被憋在嗓子眼,再也吐不出去了,心里还陡然升起一丝后怕,背脊发凉。

“明珠小姐便是有火儿,也不该发到我的头上。”红尘微笑,漫不经心地倒了杯茶,让小猫送过去,“你们薛家自己人的恩怨,前世因今世果,因果如此而已,薛家祖宗看你不顺眼,要你倒霉,怪得了何人?”

薛明珠顿时嗤之以鼻:“我薛家的祖宗?怎么,就因为我懒得理会他们那一家子,不愿意帮忙,祖宗就不高兴?要真如此,怎么那一家子欺负我家外祖母时,祖宗也不显个灵?要真有什么因果,那他们家也该先得报应!”

这位大小姐一向好强,别看她外祖母在她年纪很小的时候,便寿终正寝,可她还记得那是个特别温柔的女子,对她也极好,一直一口气堵在心里,上不去下不来的,并没有因为时隔多年就忘却亲人受的那些苦楚。

“当年我爹就没少看那帮人的白眼,他们说我家坏事做多,祖宗蒙羞,这才多年只有我爹一个病怏怏的男丁,剩下的都是丫头片子,我就让他们看看,哪怕我家只有丫头,也比他们强出百倍,千倍!”

薛明珠冷笑,“现在用得着我,就找上门来,世上哪有那样的好事儿?”

她那两个丫头眼睛都发红,小猫和小狸也隐约有点儿觉得,薛大小姐的所作所为,虽说稍稍过分,可这么看来,到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说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一笑泯恩仇最好,但人家就要复仇,似乎也不是不行。

红尘点点头,轻声道:“我给你讲个故事。”

杞县有一薛姓大户,家中出一伤风败俗的女子,本该沉河溺死,全赖族中老人心怀怜悯,只是逐出家族,却不幸难产而亡,相约与小姐私奔之人,乃是一位灵师,好不容易解决外面的麻烦回来找这位小姐,却得知小姐已死,独独剩下一个女儿,还有小姐的父母,祖孙三人相依为命,经常受族中其他人白眼,生活艰辛,他大怒,就找到薛家本家的祖坟,动了手脚,又寻了一个香火鼎盛,且方位正好的月老庙,将自己女儿的命魂附着在上头,整个布置下一个特别复杂的风水局,窃取薛家本家的气运。

“这个风水局本是用来强干弱枝用的,灵师天分很好,竟能活学活用,反过来使,只是这种布局有伤天和,那个灵师恐怕也很难善终了。”

红尘讲故事的时候平铺直叙,一点儿文采也没有,要是陌生人听她一席话,恐怕也就笑一笑了事,薛明珠却越听越觉得熟悉,更是浑身发毛,许久反应过来,勉强嗤笑一声:“你以为你说这些胡话,我就会相信?”

“难道王半仙没告诉你,你不信也不行了。”红尘叹了口气,“当初布置风水局的灵师毕竟年轻,思虑不周,他只想着他的女儿,动手时没有顾忌,却不知道风水局也不能十全十美,导致虽然你们家窃取了整个薛家宗族的气运,受益的却只有女子,以至于家中女儿个个钟灵毓秀,男子却多不成器,当然,甚至连生都生不出来。”

薛明珠半晌没说话。

“你要明白,窃取气运,蒙蔽天机,能一时得逞,不可能永远不不露馅,你应该想想,一旦薛家的祖宗们察觉到这件事儿,怎么可能会让你好过?肯定拼力反抗,你要不是也姓薛,恐怕就不会有现在的烦恼了,必定早千百倍的偿还回去,说不准已尸骨无存。”

红尘吐出口气,抿了抿茶水,这般长篇大论,她也口干舌燥的,眼见薛明珠坐在那儿,双手紧紧抓着衣摆,身子虽然还是坐得笔直,却隐约有些微颤。

“我看你是个明白人,应该知道这样的风水局虽然邪性,却只胜在隐秘二字,现在底子都被掀了,想破除实是容易,薛家本家的人都不用做什么,只要去祖庙里哭诉一场,一切就迎刃而解,但你们会有什么下场?”

薛明珠瑟缩了下。

她要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便罢,也不会怎么惊恐,可确实如红尘所言,她对这些事情也不是一点儿都不知道,有一个三叔公在,虽没有认真教过她什么,可也稍微提起过一点儿。

再说,她纵然想要不信,脸上越来越多的火疖子长在那儿,一直不见消下去,也容不得她不相信了。

“拿面镜子。”

薛明珠轻声道。

红尘就让小猫拿了一面打磨得极光滑的铜镜。

丫鬟捧到大小姐眼前,把她的幕笠摘了,铜镜里的那张脸,连她自己看都觉得恶心。

“皮肤好像松了些。”

薛明珠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的眼角,一瞬间竟感到皮肤的触感粗糙而松垮,心里顿时一紧。

旁人可能看不出来,这位冰冷清高孤傲的大小姐,多多少少有一点儿自恋倾向,平日对自己的容貌最为重视,简直碰破一点儿皮,也要难受半天。

薛明珠有一种感觉,眼前的女孩子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她的预测也极有可能成真。

“你要我怎么做?怎么做才能保证风水局不被破除!”

她声音变得低落,**道。

红尘挑了挑眉:“怎么?你难道真想保留它?家里再也不会有男丁都不介意?”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薛明珠轻轻低下头,双手扣在一起,端端正正地坐着,十分优雅,“我们薛家这一代只有我和妹妹,身为女儿,我们又怕什么!”

说得红尘都想给自己布置个风水局了,可惜,夏家不是薛家,她也找不到愿意为她牺牲一把的灵师。

“你到看得开,可惜这事儿恐怕由不得你来做主,想必薛家的祖宗们不会答应。”

红尘摇了摇头。

薛明珠也没抱太大的希望,一听她如此说,就从善如流地改了口:“那还有什么破解之道?”

只她这份儿脑子清明,不急不躁,就是个做大事的料子,红尘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再没卖关子:“很简单,你和薛家宗族和好如初,两家合并成一家,重修祖坟,祭祀祖庙,身上的症状自然会消失,将来可能不会像你以前那样,做什么都如有神助,但你只要努力,也不一定就过不好自己的日子,风水局嘛,再厉害也只能让人去借力,又不是没了就不行。”

“世上成功的人那么多,总不至于没一个家里都有绝佳的好风水。”

红尘说完,就端茶送客。

有闲工夫还不如多读几卷书,书房里一群小伙伴等着给她讲课来着,实在懒得应付这位大小姐太久。

薛明珠沉默片刻,就站起身,接过丫鬟递过来的披风披上,告辞离去,刚走了几步,一扭头,看着红尘,轻声道:“所谓养移体居移气,人的出身来历本该决定一个人的气质,真奇怪,你根本不像蒋家庄长大的村姑,我以前听三叔公说过,偶有灵女天姿出众有宿慧,今天莫不是见到了传说?”

红尘只是笑了笑。

薛明珠也笑:“罢了,你是有宿慧还是得遇明师,与我又有什么干系,自己的事儿还不知如何了结,还怎么去管旁人!”

她还是走了。

这一日没过,刚到晚上,红尘就在茶馆的客人嘴里听说那位厉王的未来侧妃,居然改了脾性,再一次和薛家本家热络起来,一家子和乐融融,还要重修祖坟,更要祭祖,毕竟薛家有女孩儿嫁给厉王,也是件大喜事。

小猫却觉得奇怪:“小姐,你怎么不告诉薛家本家那些人,他们的气运让薛明那一支给窃取了?”

红尘摇了摇头,说出来又有什么用,除了平添芥蒂,似乎毫无用处,到底还是一族之人,本家又确实弱势,无薛明珠的帮衬,还不知多久才能恢复元气,薛明珠人单力薄,家里连个顶门立户的兄弟也无,要是能有些族人,同样是好事儿。

其实就是本家都知道了此事,可能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反正风水局都给破解掉,不用再担心,也没必要让人家薛明珠偿还祖宗欠下的债,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就是想也做不到。

红尘自己就别多事,一切顺其自然挺好的。

没过两日,薛家还送了份礼给红尘,来的是个头发枯黄的老头,红尘一见他,就惊了下:“你居然还能活着?”

三叔公也大惊失色:“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他一直呆在薛家,闭门不出,不接触外人,自然不知道红尘是谁,听薛明珠说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也以为至少都有二十五六岁,没想到竟真的是一个少女。

“是啊,我该死了。”又听这少女一句话出口,不由苦笑,“可我答应了别人一定要活着等待,还没等到结果,就不能乱死。”

这个薛家的三叔公虽然看起来干瘦憔悴衰老,不像个好东西,性子到不错,送来的礼物除了寻常的之外,还有一些他师父送给他的书籍。

全是古老发黄的竹简,特别笨重,大部分是关于风水局,还是那种比较偏门的风水局,不是过于阴邪,就是只要布置出来便两败俱伤的那种,威力奇大,也非常危险。

这种东西一般连师父都不一定愿意教给徒弟,最好带到坟墓里才安全。

“虽然你可能不需要,但我这一把年纪,又这副模样,再收个弟子怕不大可能,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荒废了未免可惜。”

红尘顿时翻了个白眼,这会儿他送来的书里,最上面的那一本正叫嚣:“屁,还老祖宗,老子他奶奶的是你师父盗墓愣给挖出来的,以为老子想跟着你,哼,还想毁尸灭迹,要是老子真被扔炭盆里头,做鬼也不放过你个白痴!”

“丫头,告诉你,这小子心思不良,没准儿引诱你跟我学习来着,我会的那些东西,你学学破解方法就算了,可别有事没事儿去给人家布置一个。”

装作一无所知地送走这位三叔公,红尘干脆把这批竹简拿红绸包好,还系一个蝴蝶结,塞进书箱和她那些个秘不示人的书本们搁在一处。

这一箱子都是特别喜欢唠叨的货色,聚一块儿比较热闹。

虽然玉珏空间这一次没发布任务,不过,好像她完成之后也得到不错的奖品了。

时间一日日过去,眼瞅着进入六月,雨到停下,一连数个好天,艳阳高照。

红尘也开始上学读书,阑珊书院的教学其实很有意思,尤其是今年的先生们,相当有水平,红尘听了几堂课,挺有收获。

当年她读书时,碰上的可都是只会照本宣科的老学究,根本没见过这等能把历史串讲的比故事还精彩,教画画,也能带着学生们去外面看山看水看树,看美人的好先生,她现在算是山长入室弟子,时间自由得很,还能挑课上,红尘却还是每一堂课只要有时间,就一定去听,还找了个大本子,把老师讲的东西认认真真都记录下来,回去就照本宣科给罗娘她们讲。

虽说上学上得乐不思蜀,红尘可没忘记她的初衷是要帮罗娘她们考试,脱籍。

这日,红尘正抱着她那本记得密密麻麻,到处是速写符号,简化字的笔记本,盯着罗娘一群姑娘重新抄写,门帘忽然被掀开,暑气扑面而来,如今天气开始闷热,呆在屋子里没片刻汗水就涔涔而下,可开开门热力更足。

“红尘小姐,师风公子来了。”

第七十四章 坑

“师公子有事?”

红尘规规矩矩地把师风让进客厅。

小猫和小狸也规规矩矩地上茶。

茶水都是寻常待客用,很香,但那种生疏的感觉,还是让人如坐针毡。

好像小猫和小狸这两个下一刻就要拿起扫帚把他轰出大门。

师风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他这些日子多竭心尽力,一切为了夏家,对这位嫡小姐也掏心掏肺了。

虽然不知道家里老族长到底想什么,迟迟不让她回去,可在师风心里,这是小姐,至于夏蝉,那就是鸠占鹊巢的那只蠢鸠,或许不太恰当,可他读书少,凑合着吧。

奈何他一片丹心,夏世杰那小子飞他白眼儿,横挑鼻子竖挑眼,整日找麻烦,好吧,反正他现在也懒得理会那小子,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结果到这边碰见红尘小姐,也照样没脸,至少他老觉得在红尘小姐面前不大敢抬头。

心里委屈的很,师风还是稳稳当当地坐着,一派温文尔雅:“我可纯粹是来看看小姐而已,杞县这边的事情已了,我和大公子该回去了,临行若不来见小姐一面,我这心里不踏实。”

“那祝师公子一路顺风。”

红尘笑了笑,亲自动手给他斟茶一盏,其实说起来,当年她在夏家固然有很多不称意,可夏家那些子弟们,却各有各的好处,师风豪爽大方护短,但凡师兄弟姐妹们有个什么事儿,都愿意帮忙。

记得那年王越第一次纳妾,师风就动手打了他一顿,差点儿把他一条腿给断掉,要不是夏世杰阻拦,蒋婵也跟着敲边鼓,还使手段让他去边疆驻守三年,也许那一次王越得丢大半条命。

原来火爆脾气的师师兄,也有如今这样温柔和气,周身都散发着暖洋洋明光的样子。

师风笑眯眯喝了茶,心情好很多,半晌又沉默下来,皱眉道:“我最近查到一些事。”

他沉吟了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想了想还是小心道:“在永安有个贵族家的小姐,好像曾经找人对付你,只是没有成功,你也知道,她们那种不食人间疾苦的千金小姐,向来执拗得很,谁都不知道失败一次两次,她还会不会来三次四次,偏偏对方行动十分小心,根本就抓不住把柄。”

就是抓住了把柄,也不是他该插手的。

夏家规矩严,师风如果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随意骚扰夏蝉,那肯定讨不到好处,何况还有个疯了一样把夏蝉当心肝儿的夏世杰在呢。

“红尘小姐最近在阑珊书院读书,没什么事还是别随意出门!”

师风耷拉着脑袋,他也知道自己没头没尾地这么一说,让人迷糊,可要不提醒两句,他这心里怎么也过不去。

红尘顿时怔了怔,随即一笑:“我知道。”

这次她难得亲自送师风出门,出了门顺手还把平安和小老虎捞起来。

小老虎窝在她肩膀上,脑袋在一边,尾巴耷拉在另外一边,很乖,一动不动,乍一看还以为围着一个老虎皮的围脖,至于平安更懒,团成一个球让她抱在怀里,吐着舌头懒洋洋地打呵欠,半点儿都没有当初称霸街道的威武。

果然是生于危难死于安乐啊,太舒坦了不成。

离开茶馆,师风转过头来欲言又止,嘴唇动了动,见眼前的小姑娘一派天真无邪,终究还是把话给吞了回去。

现在家里那位族长夏安夏大人稳坐钓鱼台,谁也不知道脑子里都想什么东西,要说这是大事,必须调查清楚,不出半点儿纰漏才能确定,可现在事情也调查得清清楚楚了。

公主前些日子还要去通告宗族,说明此事,好让红尘小姐认祖归宗,却不知道族长私下里和她说了什么,公主哭了一晚上,就送了封信过来,让他先找机会把事情跟红尘小姐点透,最迟到今年过年前,她接小姐回家,在这之前,就让她先在阑珊书院读书。

师风脑子里犯迷糊,可这话真不该他来说,他是夏家弟子不错,可他姓师,不姓夏。

夏世杰在这儿呢,那是红尘小姐同父同母的亲哥,有他在,哪里轮到自己插嘴?

师风踌躇半天,上了车都不知道该不该由自己来点明,红尘是一点儿都不乐意变明白的,直接挥了挥袖子,笑眯眯道:“路上小心!”快点儿走吧,最主要是把夏世杰那白痴弄走。

红尘一向装作不认识夏家那位公子,可装不认识,偶尔想起来也腻歪。

正寒暄,前面就传出一阵疯狂奔跑声,草丛里窸窸窣窣,师风本能的第一反应,向外一蹿,落在红尘面前,广袖甩开,做出警戒保护的动作。

咕噜噜,咕噜噜,一个球一头栽倒,连鬼带爬地从半山腰上滚了下来,一路滚到师风面前,啪嗒一声,掉到地上,师风吓了一跳,红尘低下头看了看,居然是认识的。

这人就是那个柳五的败家孙子。

要不是红尘对他印象很深,恐怕还认不出来,那次见面他的状态就不算好,昏昏沉沉,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九天一见,更是脸颊枯瘦,神色憔悴,双目凸出,显得极为惊恐,一眼看到红尘和师风,就和没看见似的,爬起来又连滚带爬地跑了。

红尘:“…”

师风扫了扫身上被溅到的尘土,皱眉道:“这什么人啊!”

“算了,师公子快上车,再晚太阳下山,怕是路不好走。”红尘笑眯眯地道。

送走了师风,红尘回茶馆,正好是饭时,曲三娘今天晚上做得饭菜十分丰盛,大概是不知道自家小姐会不会留客吃饭,做了很多很正规的待客大菜。

师风是没享受到,薛柏桥这小子到高高兴兴地过来蹭了一顿,吃饱喝足,腆着肚子晃悠回去,红尘本来想拜托两个来品茶的茶商送他一程,后来还是老山参说,小侯爷身边隐藏了七八个一流好手,都是为了保护他,这才罢了。

想想也是,薛柏桥如今出门不像在京城那样带着一群狗腿子,就单独一个,还喜欢四处乱跑,再加上上一次还出了事儿,要是身边再没有护卫,那他这个小侯爷的身份也未免显得过于不值钱了些。

茶馆的防卫也该加强,幸好付子文四个人还债还没还完,到老老实实地给她当护卫呢,红尘又叮嘱白虎最近别乱跑,还在后院布置了一些复杂的机关陷阱,才算放心。

师风今日提醒的话,还是不能不在意。虽然不知道蒋婵究竟会做到什么地步,可她的性子有多阴狠,上辈子已经见识过了,这辈子总不至于再掉以轻心。

不过日子依旧平常,每天按时去书院读书,晚上回来跟小莫一起,给罗娘她们讲课,大家都有一种紧迫感,努力压榨一切时间汲取知识,连小莫都说,如果她们这群女孩子是男子,有这个劲头,哪怕天资一般,花个三五年的时间,想考个举人出来也轻而易举。

红尘到相信,读书除了天分,还得看资源,别的读书人想找一本书都难,哪和她们似的,想读什么书都能读得到,还附赠绝对详细有趣的讲解笔记。

这日红尘照例一大早儿就去阑珊书院,稍微起得晚了点儿,干脆打包了一份儿春卷,往日到不用如此赶时间,可今天轮到郭山长讲课,迟到不大好。

他老人家年纪大了,精力不济,真正过来给学生们上课的时候不多,所以难得有机会,好些已经不怎么来书院的学长学姐们都纷纷到齐。

红尘一进门,就让郭山长拎到前面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坐好,呃,是不是特别关照她不清楚,讽刺她的身高到有点儿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