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了,要死的不只是夏蝉,若是厉王果然如小莫所言,是林家之祸的罪魁祸搜,更要付出代价!”

林旭看了红尘一眼,目光闪了闪,“其实厉王不是…”

欲言又止,神色却渐渐变得柔和,低声道:“…既然如此,浑水决定要蹚浑水,那我便送你武器一件,既是麻烦,也是护身符,带在身边,一定有用。”

“你说念念?”

林旭没有说话。

失笑道:“他还以为我不知道,他看那个孩子的眼神不同,既亲近,又守礼…阑珊书院忽然来了那么多先生,你也过来,厉王也刻意路过,想来想去,也只能是杞县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世间的宝物,厉王又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去索取?还有那些先生们,擅长的东西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大约是为了教养什么人。”

老参它们整日八卦,说于文波一定是个大人物,住的小客栈每日客似云来,阑珊书院的先生们经常围着客栈绕圈,还企图套近乎,偏偏人家理也不理。

林旭盯着她:“我觉得我师父会很喜欢你。”此事之隐秘无痕迹,是他亲自设计,厉王也仅仅是怀疑,陈念看起来只是个孩子,他猜到很多人身上,就是没猜是一个比寻常同龄的孩子还要迟钝的小娃娃。

“你教导念念两年,认真教,拿出你调教罗娘她们的本事,我要他堂堂正正地立在朝堂上,告诉所有人,他很聪明,很能干。”

“两年?他有七岁吗?”

“今年十二,只比你小两岁。”

红尘:“…”

“还有,以后他不叫陈念,你给他换个名字。”

红尘叹了口气,终于点头:“说吧,他是个什么身份。”

“太子。”

红尘:“…”

自从她那个玉珏空间莫名其妙地认主之后,别的没变化,就是那些大能说话更无顾忌,她听不懂的也更多,里面还有不少自曝身份的,就出来十多个太子爷。

所以她现在听见太子两个字,也还是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哪国的?”

“大周朝自诩礼仪之邦,不会向他国讨要太子为质子。”

但大周没有太子,如今厉王尚未露出峥嵘,朝中瑜贵妃生下的两个皇子最有竞争力,还是同母所生。

不过,鬼谷高徒都说念念是太子,他就只能是太子。

没听见怀中精通相术的书灵,刚才还说陈念的面相虽显贵,却也有不妥之处,林旭一声太子,它就立时改口——“贵气逼人,贵不可言。”

……

时光如逝水,一晃眼,两年光阴匆匆过去。

大周朝今年乃是大比之年。

三年一度,世间学子无不关注,朝廷诸公也要操心,天下风流人物汇聚京师,连其他三国都有学子游历而来,以增见识。

时值腊月,大雪纷飞。

京城永安的城门前,来来往往的行人马车数不胜数,外地的士子们大部分已然赶至,剩下的除了那些本来家在京城,外出求学的书院学生,与师长同行,便是路途遥远,半路上遇到些许麻烦,再不然还有寥寥几个家境贫困之人。

不过贫困的不多,这年头能送孩子读书,最起码也要是耕读传家,能有几亩良田。

书都读了,再困难也要提前把孩子送来,要不然因为路上耽搁,竟名落孙山,那才真正冤枉。

“少爷,总算到了。”

一个小少年在手心里呵了口气,一团白雾涌出来,稍稍暖了下手,少年身边站着一位年轻的举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这个年纪能中举,绝对算是青年才俊,一袭正经的青色儒装,外面套着褐色的大氅,鞋子略微陈旧,通身书香。

他本是江南士子,就读一所小书院,只是今年他们书院考中举人的唯独他一个,也没有良朋知己结伴同行,只好带着书童孤身一人而来。

这一到京城,举目四顾,繁华热闹,一时间却有些情怯,心中忐忑。

这次科举,若是他不能得中,怕是很难再考下去了,以前还好,父兄都在,他读书也有人支撑,可江南去年瘟疫,家中父兄皆亡故,虽说族人对他还算照顾,但还有一个未满七岁的幼弟要照顾,家中又田地不丰,还有几间商铺必须照料,家中琐事众多,哪里能安得下心读书?

也幸亏他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读书从来不费力,这才能年纪轻轻便中了举,要再拖个几年,他还有没有能力赴京赶考,犹未可知。

“乔兄,怎么这么早就下车,外面冷得很。”

乔灵均正四下观望,就见路上遇见的那位夏世杰,夏兄骑着马走到近前,他忍不住心下叹息。

这位夏兄挺热心的,为人也不坏,怜贫惜弱,一路上没少做些施舍穷人的善事,但大约就是气场不和,乔灵均与他呆在一处,总觉得这人习惯把人分出个三六九等,在不同的人面前言行举止完全不一样。

“走,带你去我们家别院,今年大比,我家除了我,还有两个旁系的也参加,就住在别院,你也省得找房子,一块儿住过去,离考场近,藏书也多。”

乔灵均犹豫了下,夏世杰已经跳下马拉着他大跨步地走。

一迟疑,也就罢了,虽说不想太麻烦人家,但藏书二字,还是触动了下他的心。

如今科举,一科不过数十人,寥寥可数,但天下士子云集,争夺何等惨烈,若不上心,有才也难中。

正说着话,后面就传来一阵马蹄声。

“让一让!”

乔灵均闻声后退,后面就有一辆马车疾驰而过。

夏世杰扫了一眼:“是于府的,在咱们永安敢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也只有那么几家了。”

他这话说得平淡,可乔灵均还是从他的话语中听到一丝别扭还有羡慕。夏世杰恐怕也希望自己能在这座京城任意纵马奔驰,而不是像如今这般小心翼翼。

两个人上了马车。

夏世杰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垫上,拿出一瓶酒喝,漫不经心地道:“今年进京的士子虽多,不过以你我的水平,大部分大约都不必放在心上。”

乔灵均一笑,这一路走来,他已经清楚夏世杰心高气傲的很,闻言也不觉得奇怪:“我大周人杰地灵,不知有多少贤才隐居各地,每次大比都有捷才闻名于世,我算哪个台面上的人物,可是担心得很,生怕不能中。”

夏世杰登时飞了个白眼:“你就是太谦虚了些!”

这话才说出口,外面就有人吆喝——“来一来,看一看,薛小侯爷亲著之文章,听说小侯爷三年苦读诗书,进步神速,圣上亲赞,说其无需五年,便能为宰相。”

“再看,再看,妙笔金青新作‘时务策’,陛下命令国子监学子必读的。”

夏世杰:“…”

他才多久没在京城?怎么一回头顿时多了这些牛鬼蛇神,难不成万岁最近很闲,还有工夫去吹捧几个学生?

乔灵均也很好奇,毕竟是远道而来,对名扬京城的才子十分关注。

打听这个半点儿不难。

小厮出去转了一圈,就听了一耳朵奇闻异事,这薛柏桥也就算了,小侯爷浪子回头金不换也不是头一天发生,再说,世家勋贵,身份高,自幼就得皇上喜欢,皇帝夸他几句,那就和当爹的吹捧儿子一般,旁人不必太认真。

到是妙笔金青的来历很神秘,只知道他才到京城还不超过三个月,家中只有一个叔父,一个老仆,还带着一些女眷,听说那些女眷也有很多是要来京城考女学的,到让人摸不清金青和这些女眷的关系,又不好随意打听。

至于他写的时务策,究竟是怎么让陛下知道,那就比较传奇了,有一日金青在酒楼闹市中作文。

听说是他家先生要求的,必须在闹市也能心静,写了一篇后,一阵风把文章给吹飞走,正好就落在一出宫办差的太监手中,太监急着去寻微服私访的陛下,一时没注意,就把这篇残篇抓在手里,找到正在厕所出恭的皇帝。

人有三急,皇帝也一样,这位身上可没带厕筹,平日里他上个厕所,自己都不用脱裤子,何况是这些。

那太监一急,就把手里的纸递给皇上用了。

结果这皇帝看到残篇,入了迷,最后完了事儿还是用的太监撕下来的衣裳,一出来就命令太监去寻找后半段文章。

正好金青也正找他丢失的那些,于是,皇帝微服私访得奇文的消息就这么传开了。

这是街头巷尾的传闻,谁也不知道真假。

反正夏世杰脸上又青又白,半晌说不出话。

皇帝微服私访什么的,还有点儿可信度,那位陛下近来的确经常出宫。

但后面的也巧合太过,哪个太监敢如此大胆?陛下用的东西,如何能如此的不讲究?一个少年作出来的所谓文章,就能让皇帝欣赏?天下才子送去的奇文好文数不胜数,皇帝有闲工夫看吗?

夏世杰脑子一抽一抽。

乔灵均却是镇定自若,对市井传闻不太放在心上,轻声劝慰了几句。

“也是,不该生气,我到要看看金科三甲,花落谁家。”

很快就到了别院,先帮着乔灵均安顿妥当,夏世杰还在愤愤不平,又被劝了几句,这才皱眉冷笑,“算了,过几日便是我小妹生辰,身在外地,我这礼物还是有些简薄,要再去寻些才好。”

夏家的千金夏蝉过生日,夏家本来没打算大办,但夏蝉近年来在京城的名声极好,结交的友人也多,来给她贺寿的人更是不少,说不大办,场面却也小不下来。

安仁坊

夏家老宅。

院子里的丫鬟们叽叽喳喳,热闹的不行,陈婉被吵得有点儿头疼,嬷嬷立时站起身要去喝止,她疲惫地摆摆手:“算了,她生日呢,热闹些正常…”

其实今天是自家亲闺女的生日。

第九十四章 谢礼

永安城

东市

商铺林立,四方奇珍汇聚,天下才子都穿行其中,不知哪家的名妓行首来了兴致,素手弹琵琶,声音宛转悠扬,唱得是少女怀春,唱的是才子佳人。

乔灵均却有些无奈,脑袋略痛。

眼下这种时候,不能安安静静地读书,却被一不怎么喜爱之人拉着上街买礼物,还真是…

可他虽觉得不合心,也觉得自己不愿意还不拒绝,有些虚伪,但人在京城,总不能事事顺从自己的心意,要学会容让才好,再说,夏兄的性子如何,与他无干,对自己已是极好了。

只是上了街,他还是有意识地和流连不去的夏兄走散了,自己一个人漫步。京城果然不一样,繁华至极,行人看起来多富贵,也许连守城门的士卒,都有一两门富贵亲戚。

此时正是文人才子云集的时候,到处有人吟诗作对,品评时文,看着年轻才子们意气风发的样子,连他也觉得胸中豪气一壮,如此风云际会之际,若不能成就一番功业,为百姓谋一方太平,也枉费他苦读诗书了。

忽然,旁边药铺里跌出来一个干瘦的老头。

里面的店小二用官话骂骂咧咧:“什么东西,又来骗药,你都半截入土的人,等死去吧。”

乔灵均叹了口气,那老人头发胡子花白,只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长袍,鞋子更是单薄,在这样的大雪天里瑟瑟发抖,周围的行人也都有些看不过去,可谁又愿意理会?又哪里管得过来。

老人的年纪,和他祖父也差不多,乔灵均自幼跟祖父亲近,推己及人,不自觉走过去。

他手里虽说银钱不丰,但如今住在夏家别院,吃喝也不用花钱,到是还能凑出几分。

刚走了两步,周围的环境忽然一静,竟有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差之分毫地穿过人群,停在药铺和老人中间,因为地方狭小,要在这样的位置停车,车夫的手段可真是高明之极。

尤其是车夫看起来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顾盼神飞,机灵古怪,一点儿也没有老成持重的模样。

那店小二吓了一跳,刚一张嘴,想破口大骂,却一下子瞠目结舌,打了个哆嗦。

车上居然下来一头大老虎。

皮毛鲜亮,一下来就晃了晃脑袋,伸了个懒腰,眼神睥睨,周围的行人都傻了,一时间竟忘记逃跑。

那老虎也不动,抖搂了一下毛,就立在车门边,抬起腿,呃,撒了泡尿,然后又跳了上去。

“去,脏死了。”

车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喊声,那老虎出溜一下,又滚下来,这回嘴里叼着只荷包。虎目四顾,一眼看到旁边有个卖些粗麻布的小贩,老虎竟走了过去。

那小贩蹭一下,跑得比兔子还快,跳到后面的商店里,抱住柱子,只是老虎没追他,反而还莫名其妙地瞅了他一眼。

看见的人都觉得自己是疯了——一只老虎脸上难道还能有表情。更离谱的是,我怎么还不尖叫逃跑?主要是发生的太离奇,也太快,大部分人反应不过来。

老虎把荷包扔在摊子上,自己叼着块儿布料回去,把麻布扔地上,四肢脚丫轮番上去蹭蹭,这才又跳上车。

行人:“…”

怦怦跳动的心脏还在跳,惊吓已经变作惊奇。

马车却没走,相反,车窗打开,里面的人露出一个侧影,看不清楚脸,只能看到搭在车窗上的手。

手很纤细,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极短,手腕上只戴了一条普通的银链子,露出半截月白广袖,只如此简单,但看到的人,就忍不住浮想联翩——不知是何等倾城佳丽,才能配得起这让人目眩神迷的玉手?

车夫已经跳下车,过去扶起那个老人,走到车门前,车里的主人看了他一眼,伸手把一件黑色的大斗篷甩开,搭在了老人的肩膀上。

那老人就像受到了惊吓,手无足措,完全不敢动,一双眼里流露出说不出的惶恐。

咕噜噜,旁边药铺门口站着的两个客人,不小心窥视到主人露出来的半张脸,竟站立不稳,从台阶上摔下,一头栽倒在雪堆里,动也动弹不得,却还是使劲扭着脖子看过去。

乔灵均也呆住,一颗心仿佛要跳出来,他早过了慕少艾的时候,也从没有觉得女人美貌有多重要,可此时此刻,却觉得古人说女人能倾国倾城,果然有道理。

要是眼前的美人想去做祸国的妖姬,一定不太难,但她太端庄,用妖这个字又是如此不合时宜。

也只是惊鸿一瞥,车窗就关上,仅仅剩下那女子残留在人心里,永远不会褪去的余声。

“去城东万流居,找祝不知。您是长寿之象,可享天年。”

那老人一惊,马车已经走远,他也不知为何竟然信了,一步一步,蹒跚向城东走去。

良久,行人才回过神,街道上也渐渐恢复喧闹,乔灵均也慢慢回头,沿着街随意走动——京城果然地杰人灵,他家小书童时常念叨,说京里的小姐们相貌绝美,个个有才华,若是考中女学的,不比男儿差。

岂止是是不比男儿差!

“乔兄,你去哪了?可别乱走,快,快,我赶时间。”夏世杰一眼看到人,连忙抓住他,一路疾走。

乔灵均被拖得踉踉跄跄,到是从惊艳中挣脱,那等美人,恐怕他现在还不敢肖想。

“阿婵已经及笄,还是要多戴些首饰。”

两个人转了半天,最后进了一家大招牌的首饰铺子,夏世杰的视线在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金银珠玉上面打转。

价格不菲,即便是他,也拿不出太多私房钱,只好小心挑拣,好在他衣着打扮一看就非常人,店铺的掌柜伙计也都客客气气由着他精挑细选。

夏世杰半蹲着身子,看柜台上一支金簪,金丝极细,做工精湛,上面的凤凰简直展翅欲飞一般,阿婵寻常都做很素淡的打扮,其实还是爱这些精细首饰。

他就不只一次看见阿婵盯着阿娘头上的步摇,也许以后她成亲,自己给她准备嫁妆,多送步摇钗环。

“给我…”

刚准备让伙计包起来,二楼的楼梯上便下来一人,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他身上只穿了普普通通的儒衫,外面罩着的也仅是寻常灰褐色的兔皮斗篷,用一根两指宽的蓝色发带束发,面带微笑,一身书卷气,眉目清秀,目光很明亮,那种亮,就和雨后初晴的天空一样,他缓步下楼,举止高雅,每一步都显得贵气十足。

夏世杰想——这种感觉,他上一次跟着父亲面见齐王时,好像也感受过,但怎么看,齐王也稍嫌做作,不如这位自然。

随即忍不住撇了撇嘴,一书生,怎能与龙子凤孙相提并论!

只是此人有些面熟,眉目似曾相识,可他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曾经在哪儿见过。

一眨眼的工夫,那少年下楼,乔灵均已经和对方攀谈上,听着似乎在选礼物。

“…以前我年纪小,没什么钱,老师过生日我都是送自己的文章,要不然就讲故事给她听,今年我自己赚到钱了,想买贵重一点儿的,楼上的好归好,太贵了,花费的银钱都能在京城置办一套小宅院,我要回去,老师肯定不高兴。”

那少年声音柔和,言语真诚。

“金青,你小子偷跑?说好去蝶楼一起喝酒的。”

才说了两句话,门外又来一人,正是薛柏桥,薛小侯爷。

“哟,夏兄也在?”

那种饶舌的叫法,真让人别扭。

夏世杰皱了皱眉,还是客客气气地见礼,就算和薛柏桥相看两相厌,人家也是侯爷,绝对不能太失礼,可给妹子挑选礼物的好心情是没了,随意挑拣了金簪,就拉着乔灵均告辞,临走不知怎的又回了下头,只看见金青和薛柏桥并肩而立,言谈举止十分随意亲昵。

对了,也是夏红尘的生日,要不要送些什么。

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一转,随即散去,家里宾客盈门,阿婵的生日来的人极多,父母都忙,怕招待不好,他必须去给阿婵撑门面,还有家学中的师兄弟姐妹,总要人人到场,若来的人不够多,阿婵怕是要不开心的。

夏世杰很清楚,在整个夏家,阿婵最重视的到是家学,在家学里大多是同龄人,同出一门,便是天然同盟。

夏蝉的生日十分热闹。

师风举目四顾,所有下人都为这个忙碌,准备瓜果蔬菜,厨房也要有新鲜的菜色,邀请的客人多为贵族家的千金,总不能没有点儿新鲜的食物招待。

外面请来了一个小戏班,还有两个杂技班子,来来往往的在东边琦兰苑中穿行。他摇了摇头,自己去药房抓了一副下火药,没去厨房,直接往后面勤学院去。

院子里两排房子,住得都是在家弟子们,听说当年夏家弟子还少,每人都能分得独立的院子,如今就不行了,连嫡传弟子们也都要挤一挤。

当然,大部分时候,师风都是跟他师父大长老一块儿住,这次过来,是来看方知师妹的。方知近来在剑庐呆的时间太长,上火严重,嘴唇生了两颗燎泡,虽然不严重,可万一落下疤痕就不妥,她祈福舞跳得好,有灵性,自家师父都夸赞过,身上若是落下瘢痕,以后可就不能在祭天大典上跳舞,那是对天神不敬,必须仔细些。

他敲了敲门,里头懒洋洋地应了声,他就推门而入,一进去便看见方知裹着一条大棉被,跪在地上,撅着…臀部,在找什么东西。

“你…注意形象。”

“有年轻的师弟来了?”

“没。”

“没你唠叨个屁!”

屁…这都跟谁学的?外人眼里,谁不说方知爽朗大方,又姿容优美,仪态更好,新入门的师弟师妹,没少把她当做偶像,要是看着这姑娘人后的模样,还不知有多失望。

“你找什么?”

好在师风习惯了。

“就是我的那把‘号钟’,啊,有了。”方知拖出来一红绸包裹的木箱,随手打开,一把古琴好好地躺在里面,只是名琴蒙尘,竟显得有几分失落。

“今天不是夏蝉师妹的生日,反正这琴我也弹不好,就送给她做礼物好了。”

师风眼睛一凸,声音拔高:“给她!?”

方知一愣:“怎么了?”

师风的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拍了拍额头,扭身看了一眼,见门窗紧闭,外面也没外人,眼珠一转就道:“你是不是忘了,咱家别人不知,你去帮公主办过那件差事,难道还不知道,今天可也是咱们夏家正牌的大小姐,嫡出的千金,你有没有想过给人家送礼?”

方知先是惊讶,挑了挑眉:“我自然是记得,可那位小姐不是不愿意回夏家?”

而且如今人在哪儿都不得而知。

“那你也不能不给正牌的大小姐送礼,到给一个冒牌货…”

“师兄!”

师风闭嘴,深吸了口气,努力微笑:“好吧,不说,总之,像这种名琴,哪怕只是前朝仿造,却仿造的一等一好,且弹奏起来声音如此激昂,理应配给一个光明磊落之人。”

“…算了,我先收着。”

方知眨了眨眼,略有些无奈,也不知道这几年怎么回事儿,师风师兄好像对夏蝉芥蒂很深,尤其是这两年,人家夏蝉给她送个药什么的,他都不让自己喝。

夏家的女孩儿不多,女弟子更少,方知从小就和夏蝉一块儿长大,关系一向好,虽说这两年年纪渐大,很多东西要学,很多事情要做,难免生疏,可自幼结下的交情还在。

就说那位嫡出的小姐,她和师风一样愿意去尊重,若是对方回来,能让公主开心,她也会很高兴,可即便如此,方知觉得自己不大可能因为夏蝉并不是真正的夏家千金,就转变对她的态度,无论如何,与自己幼年就在一起说笑,玩耍的玩伴,是眼前这个夏蝉。

师风一看她的模样,就知道这事儿说不清楚,总不能只凭自己的臆测,就干涉她交朋友。

方知的性子豁达,与人相处,向来只看善不看恶,这本是好事,此时却让人忧心。

“走吧,一起去。”

师风摇摇头,盯着方知,让她换衣服化妆,礼物什么的,普通不丢人就行,但还是得去参加生日宴。

大家都去,他们不去不合适。

方知换了衣服,也就简单装扮一下,妆也没画,她生得美,至少比夏蝉美得多,平时总在剑庐,灰头土脸不显眼,眼下可不好喧宾夺主,当然,上着火,嘴上还有泡,也美不起来。

两个人出门,正好看见夏世杰站在门口,一本正经地迎客,他一眼看到师风和方知,眼睛顿时亮了。

师风拉着方知转了个弯,只装作没看见,笑眯眯向前院走去。

夏蝉又不是他妹子,谁乐意给她做脸,还得迎着冷风受罪。

只是,果然客似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