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娘忽然挑了挑眉,把一张纸递过去。

牙行送来的宅子资料都很详尽,连图纸都有,保证让人不用过去看房,就能了解一切基本信息。

红尘看了一眼就笑了:“永昌坊啊,离大云寺很近呢。”

是一个五进的大宅子,十分阔朗奢华。

罗娘她们只想买一千两银以下的宅院,又要选择好地段,京城寸土寸金的环境下,真没打算要多大,精致小巧就好,却不曾想,竟然还有五进的大宅院只要一千两百两,按照正常的行情,这样的宅子翻个十倍也有人要呢。

“正好,咱们先去看看树,再陪你看看宅子。”

临近新年,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多了几分喜色,老百姓们换上新衣服,大包小包地买回去各种年货。

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都打扮得十分鲜亮,妆容精致,小严还帮自家小姐梳了个双环头,衬得她妥妥又小了几岁,跟十四五的小姑娘一样鲜嫩。

衣服是鹅黄色,十二分俏丽无双。

罗娘都看呆了眼,忽然就有一种感觉,她家小姐站在这儿,那满街的行人加在一块儿,也没有她一人耀眼,不只是因为美色,还因为那种好像沉淀了一生才能拥有的风韵。

按照王半仙说的地方,很快就找到了孔老提及的那棵树。

那是一棵大槐树。

有参天之态势,枝繁叶茂。

不过,竟然半生半死。

红尘一眼看过去,就明白孔老为什么看不准,这树有点儿意思,半边有灵,生机盎然,半边枯死,早就没了生气,寸寸风化,光秃秃的,能看出焦黑枯黄来。

她忍不住走过去摸了摸,心下惊讶,这么怪异,但这棵树竟然是活的。

红尘怀里的几本风水典籍一个个兴致勃勃地议论起来,说什么的都有,但都看不太准,不过全出主意,让她把树先弄走再说,看不好就不移植,慢慢养养看将来如何。

正看着,后面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就是前面,你们真要去?兄弟,小妹,不是我说,那地方真的特别恐怖,宅子再好有命才能住呢,你们何苦凑这个热闹?”

“子不语怪力乱神,我读圣贤书,一身正气,别说我不信世间有什么鬼怪之类,就是真有,见到我也会退避三舍了。”

后面慢慢走过来三男一女,四个人。

为首的那个男子个头较矮,身体圆滚滚的,是个小胖子,不过五官长得很讨喜,并不惹人厌,一身红色大毛翻领的衣裳,头上还带着个小棉帽子,整体看来像只大红包。

后面两个男的,一穿黑,一穿白,都斯斯文文,白衣服的那个面上带着温和的笑意,黑衣服的那个则一脸傲气,衣着打扮竟然都还不错,至少不是寻常老百姓家能穿戴得起。

尤其是黑衣服的那个,腰上是金黄的腰带,只有龙子凤孙,宗室子弟里的佼佼者才能佩戴。

那个女子穿的也是一身大红的骑装,眉眼很靓丽,一脸的不耐烦:“你们真是没意思,买个宅子而已,又不缺钱,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罢了,还什么鬼啊怪的,全是无稽之谈,连这个都信,你们也是那帮子愚民不成!”

女子说话又脆又快,还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厌恶。

前面的小胖子登时苦笑:“就如明大哥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小悠姐你总该保持一点儿敬畏之心,哪怕敬而远之也好,整日这么闹,说不得要闹出祸事。”

红衣女子冷笑:“这世间要真有鬼神,我们一家子从老到小,早该死了,怎么到现在还活蹦乱跳,我也身体健健康康?我爹说过,只有疑心能生暗鬼,世间根本就没有鬼怪,全是那些个神棍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糊弄一帮子愚民骗钱!”

这话…

罗娘听了咋舌。

红尘更是挑了挑眉——没想到大周人还有这样的论调,她在玉珏空间里是听过有些人抱怨,说他们那儿的人都几十年不怎么信鬼神了,主要也是人间浩劫,修行艰难,有真道行的人越来越少,骗子越发多,于是世人不敬鬼神,改信一种叫科学的东西,他们都羡慕红尘这般生在好时代的修行人,得人尊重,财侣法地,得到都十分简单,不像他们,做事束手束脚。

现在看来,大周也并非所有人都对鬼神有敬畏心。

那帮说话的一转弯,也看到了红尘几人,登时都愣住,

黑衣服的倨傲男子,忽然直了眼,嘴巴微微张开,屏住呼吸,半晌没有动静。

另外两个人都不自觉伸手整理了下衣冠。男人嘛,见了美貌如花的佳人,总是免不了希望留下个好印象。

到是那红衣女子翻了个白眼,尤其是看到黑衣男子的模样,更是嘴角抽搐,小声咕哝:“都是只知道看脸的混蛋!”

小胖子讪讪一笑,瞪了她一眼,又伸手拉了好几下,愣是把黑衣男子拉得回过神,才带着几个人继续向前走。

那黑衣人忍不住看了红尘一眼,又一眼,红尘笑了笑,颔首示意,他的耳朵根一下子就通红通红的,脚下发软,伸手按了按同伴的胳膊,这才没摔倒。

小胖子哭笑不得:“你怎么回事儿,以前也没见你这德行?”

“还用说?”白衣男子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喜好,那姑娘从头到脚,每一处都像他的梦里人。”

四人一边走一边嘀咕,很快就到了大槐树旁边的一个朱红色的门前,抬手敲门。

罗娘眺望了两眼,忽然惊讶,轻声道:“小姐,我刚才没注意,这不是咱们看中的那个五进的宅院?”

红尘愣了下,看了眼点点头,也有些意外。

那小胖子登时扭头,一听她也要买那处宅子,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来,踌躇半天,终于还是转身走过来,行了一礼,“这位小姐,您也相中了这处宅子?”

红尘含笑点了点头。

那小胖子脸上便隐约有几分为难:“为了小姐着想,您还是改了主意为好。”

他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我听说这地方不干净,闹鬼,周围的人家都知道,好几家都搬走了,您大约也看得出来,左邻右舍没剩下几户。”

红尘和罗娘她们对视一眼,恍然大悟,怪不得宅子那般便宜,而且驱车过来,路上竟没碰上什么车马,要知道这里是永昌坊,住的虽然不都是皇亲国戚,却也多为富贵人家,来来往往的马车行人应该很多才对。

罗娘眯了眯眼,扬眉道:“那到正好,我们家小姐是灵女,却是不怕什么邪祟的。”

此话一出,别人还好,那红衣女子却是脸色陡然变了变,目中露出几分轻蔑,不屑一顾地哼了哼:“又是装神弄鬼的骗子之流,真伤眼。”

她声音很低,又让小胖子戳了一手指头,止住话,罗娘她们也没听太清楚,不过只看这姑娘的脸色,也知道她已经不是不信这个,而都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红尘看了她一眼,心中却叹息,这人身上煞气很重,她从来没见过哪个年轻姑娘身上天然有这么浓重的煞气,必然是外物所导致,看来这小姑娘的家里不一般。

怀中一卦书笑眯眯道:“她八字也轻,幸好应该是有什么法宝护身,多年来才平平安安。”

也就随意看看,红尘也不至于路遇一陌生人,就要管人家信不信世间鬼神有灵,一样米养百样人,世上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和常人不同,有自己的想法。

红衣女子直接开口讽刺,另外那三人到也将信将疑,不过真要是有个灵女在,哪怕年轻一点儿,那小胖子心里也稍微踏实些许。

黑衣的那人立时露出一抹微笑:“既然如此,就请小姐与我们兄弟一起进去看看?不过我这个小妹子也想买这处宅,到时候还要看看主人家愿意卖给谁了。”

那是自然。

红尘笑应。

后面跟着的小胖子和红衣的女子都鼓起眼睛瞪黑衣人,小胖子哼了声:“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事儿?人家随便说自己是灵女就信啊?”

黑衣人目光痴痴地看着红尘的背影:“你要是长这么美,别说让我信个灵女,就是让我信我是个女人,我也愿意信一信的。”

小胖子:“…色鬼!”

确实不用怕什么鬼怪,有饿中色鬼在,任凭什么鬼都掀不起风浪。小胖子嘴角抽了抽就一脸自来熟地凑过去自我介绍。

“我姓高,高晓高,这位美貌女孩子叫云芳,你喊她阿云就行了,白衣服的那个叫宋祁,黑衣服的那个叫陈晨,不过你别搭理他,心肝肺都是黑的,不是个好人…”

高晓高一边啰啰嗦嗦,一边走过去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老仆,耳朵有点儿聋,还是个哑巴,到是和他很熟悉的模样,领他们进去便退开来。

“好大。”

一行人进了宅子,小严一眼就相中这地方,简直一处一景,花草扶疏,无处不美,别说一千多两,真是翻倍也划算的不行。

这是间很雅致的宅子。

小严几乎第一时间就打算买,不过,显然那个云芳也极满意。

既然冒出来两个买家都很想要,很快他们就看见了主人家,出面的竟是个年轻男子,也就二十三四岁,脸上雪白,身上还戴孝,并挂了很多护身符,一脸的阴沉,低着头,声音很是冷漠。

“谁想要?我只要一千二百两,谁第一个交钱就给谁,地契都在这里。”

仔细一看,他的腿脚有点儿抖动,目光游移,不停地看院子各个角落。

红尘还没说话,那红衣女子云芳随手就掏出一叠银票,整好一千二百两甩过去:“给你!”

说完,用目光挑了红尘她们一下,“马上去过户,抱歉了,手快有,手慢无。”

红尘略微沉吟,目光逡巡,直直地看着散落在院墙上的槐树树枝,又举目远眺,皱眉道:“这房子可不太好,白日还好些,晚上月光下来,落入天井,形成阴煞,阴煞之气浓重,易招惹鬼怪,这位云小姐,你若是买下自己住,恐怕不太妥当,你本身身上就有煞气…”

她话音未落,云芳就冷笑,抱着肩膀斜着眼看她,一见她这副模样,红尘便住了口,摇摇头,反而转身看向那少年:“听我一句劝,你这事儿不是卖了房子搬走就能解决,我看你最近已经不太好了,尤其是晚上子时,必须注意,若是到了吐血的地步,情况就非常严重,恐怕就是很厉害的灵师,化解起来也很困难。”

年轻人嘴角发青,目光恐惧,闭了闭眼,惊恐地看了红尘一眼。

云芳似笑非笑,蔑视地看了看红尘,冲那主人家道:“喂,你不会真信这个吧,我看她就是想趁机再压压价,没准儿还想忽悠你把房子白送给她呢,可不要乱信这种神叨的人。”

这人却吓得一抖,整个把地契往云芳怀里一塞,抱着银票转身就走,踉踉跄跄的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红尘也不生气,细细打量云芳的那张脸,轻声道:“如果你有需要,去街上打听打听‘福运自来’,去找王师傅,自然能找到我。”

刚才那人的表现,很明显像是让人说中要害,红尘又是这么一句话,院子里几个人,除了云芳都有些惊疑不定。

尤其是高晓高,使劲揪云芳的袖子,让她别乱说话,却是五六分觉得这地方真不对劲。

红尘却不管了,转身示意了下,一行人便离开宅院,她又看了一眼槐树,走上前去,忽然伸手折断其中一根细细的树枝,塞进袖子里面,低声对罗娘道:“我看它有百年的树龄,当时这一块儿还是荒地,想来无主,你去打听一下,若果真无主,就找衙门的人帮个忙圈起来,过阵子我要亲自移栽。”

罗娘轻声应下。

一行人就上了马车离去。

身后几个人戳在门口,看着她们的马车越走越远,那个陈晨的还忍不住追了两步,本是一身的冷傲气,这会儿简直像个痴汉。

这时,一阵冷风吹过。

小胖子高晓高打了个哆嗦,背脊发寒,讪讪道:“云妹妹,你真要住这儿?何苦呢,和我云叔较劲也没必要搬出来一个人住,要不先去我家?你想想,要是这地方没古怪,好好的五进大宅子怎么会一千两左右就能买到手?”

“哼,世人多愚昧!”

云芳吐出口气,得意洋洋,“不过,也正因为世人愚蠢,我们家才能痛痛快快地赚到钱,吃得上饭,不怕太多人争生意,你们怕就都走吧,今晚我就住这儿,哼,想当年我七岁就给哥下墓,吃得那可是皇粮,这么多年,还不都好好的,什么毛病没有?世上要真有鬼神,我爹能活到七十岁寿终正寝吗?”

她翻了个白眼,完全不把红尘的话当回事儿,“那女人就是胡说八道,你们能不懂?空手套白狼,人家想捡便宜呢。”

说着话,云芳肚子忽然有点儿疼,像有根针扎了一下似的,不过她也没太在意。

其他人却是不放心,哪怕心里有那么一点儿不自在,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留下来。

让云芳一个女孩子独自住在如此荒凉的宅子离,还只有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子在,他们怎么会放心?

累了一整日,天一擦黑,几个人就都躺下睡了,高晓高睡得最香,他这人不择席,睡着睡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他忽然惊醒,知道自己是醒着的,但是身上一下也动不了,眼睛睁不开,手不能抬,只听见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很轻,声音听在耳朵里,在这样静谧的夜间却响的惊人。

他第一个反应——谁去上茅房了?这么冷,怎么不在屋里?可马上反应过来,不对,大家很不避嫌的住在一个院子,连云舒在内,他在最东面,可脚步声也是从东面传进来,东面是哪儿?是墙,没有路!

一瞬间,房间里的温度骤降。

他身上仿佛结了冰,人却还是不能动,脑子反而渐渐昏沉,努力不想睡,却也醒不过来,好像是在做梦。

第一百七十三章 神文

在梦里,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敲门,是那种很有修养的敲法,轻轻的,敲三下停一停,还有一个特别柔和的女声:“旭哥,我好冷啊,,我闷得慌,咱们孩儿今年都三岁了,你不想看看他?旭哥,旭哥…”

这声音毛骨悚然的,可他就是醒不过来。

一直到日上三竿。

高晓高勉强睁开眼,看着天上洒洒而落的阳光,终于坐起来,一时间胳膊和腿,都有一点儿不属于自己的感觉。

“喂,陈晨,小宋,云芳,哪呢都,起了没?”

踉跄着打开门,骨头咯吱咯吱响,一出去看见宋祁和陈晨戳在门口。

“你们…”

高晓高呲牙,吓了一跳。

看见这两张脸,他忽然觉得他们像一头扎进教坊司,没白天没黑夜的胡闹了大半个月的模样,眼窝深陷,嘴唇发紫,面色苍白。

“大哥别说二哥,对着镜子照照你自己。”

宋祁也挂不住温柔的表情,打了个哆嗦。

高晓高真找了面铜镜照了照。

“…不行,这什么破宅子,半夜三更的,有,有女人…咱可不住了,回家回家,必须回家。”

“你也听见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脸色更差,心里也更是害怕。

对视一眼,忽然发现——“云芳还没起?”

三人连忙喊了几嗓子,叫了半天,云芳还是不出来,他们只好过去敲门。

敲门声快要把天都给震塌了,屋子里静谧无声。

高晓高就去厨房那边翻了翻,翻出个能做撬棍的烧火棍子,铁质的,开始撬门。

没办法,只能这么做。

不过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关系亲密如亲兄妹,也顾不上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

反正家里有规矩的除了陈晨,别人家也就那么回事儿,尤其是云芳,以前出门干活,忙起来和一大堆男人挤一个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江湖人嘛,肆意放纵时多,无所谓。

好不容易把门撬开。

一股浓浓的黑色雾气就缠绕在云芳的身上,沸腾汹涌。

云芳睁着眼,脸上肌肉扭曲,恐惧得浑身打哆嗦,却是一动也动不了,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一看到他们三个,眼睛里就啪嗒啪嗒,掉下来一连串泪珠儿,拼命使眼色求救。

高晓高扑通倒地,猛地捂住耳朵闭上眼。

其他人也拼命地捶脑袋,只想把灌入耳内的鬼哭狼嚎给驱赶出去,简直要了命了!

半晌,高晓高才觉得稍微适应一点儿,扑过去也顾不上黑雾,使劲抓住云芳的胳膊,愣是拖着她拼命往外走。

宋祁和陈晨也拼命跑。

也不知道是不是吓过了头,脑子晕晕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回头看也不敢,却又忍不住自己调侃——呀的高晓高对云芳绝对是真爱,以前还委屈他了,他哪儿胆子小,换了别人,别说救人,自己没被吓死便万幸。

……

“小姐,扔下那几个人当真无妨?”

郡主府里,罗娘翻出各种料子做冬装,又想起昨日自家小姐吓唬了那几个人一通就走了。

“难不成您真是想压价,故意胡说的?”

红尘白了罗娘一眼:“当我是老王不成?不过,老王应该能借机赚一笔,最近那地方周围的地段房价都要走低,他趁机拿下来,回头一倒手,好的话赚三五倍也没问题。”

一看罗娘目瞪口呆,红尘又笑了:“什么表情,他本来就是吃这口饭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总不能要求世人都为任仁君子,再说,那里阴气重,别人无法处理,低价把房子卖出去也很正常,至于将来让老王捡到便宜,那也是老王有人脉有关系有本事,实在没理由眼红生气。”

“不是…”罗娘也笑,“我是说,那地方真不干净的话,咱们昨日把那几个人留下,无妨吗?”

她看小姐走得痛快,还以为那里什么事儿都没有。

主要是以前也没少见过有人故意做局,弄得某一地好像不干净,骗人低价出售。

前阵子那个坏女人,不还想骗前礼部尚书的宅院?

红尘叹了口气:“我一开始也想过。”

一看到房价低得这般不正常,她就猜测是不是有人设局呢,不过要真如此,不出意外应该不会让外人捡便宜。

“昨日看到那处宅子我就明白,确实是有问题,不算是个局。”

红尘一笑,见罗娘更是不可思议,不由莞尔,她知道,在罗娘心里,自己是个热心肠的人,应该说,她觉得自家小姐扶危济困,侠胆柔情。

若那宅子当真有问题,无论怎么看,她都不该放任那四人留下,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红尘轻轻叹息,她的确不会见死不救,到并非当真心肠多好,只是她身为灵师,积攒功德理所当然,而且她得天地庇佑,又此重生机会,且事事顺遂,总要回报一二才好,有能力的话,助人又没坏处,本不需理由。

“…昨日我们见到的那几个,三个男人也就罢了,那女孩子是个不信邪的,她身上撞了晦,很严重,昨天不出事,今天不出去,明天也要出事,而且若不警惕,恐怕不光危及性命,还会贻害四方,那处宅子虽然有问题,却只是有东西在吓唬人,留有余地,绝不会害人性命,让他们受一番惊吓,也许有益无害。”

罗娘恍然。

自家小姐说的真有道理…可她怎么都觉得,小姐好像有点儿幸灾乐祸,带着一点儿的小恶趣味。

难不成是昨日受那个云芳的轻蔑,又被当想压房价的骗子,心里不舒服了?

红尘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那位小姐信或不信,都与我无关,只是既然人家都不信,何必多嘴多舌讨人嫌?总归还不至于闹出人命。”

笑眯眯把那日在老槐树上取下的枝桠拿起来,在瓶子里又放入些水,点了点它,笑道,“你说是不是?”

罗娘好像当真看到树枝上下点了点头。

“你和小严去打探一番,看看那处宅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牙行那边应该知道底细。”

红尘轻声道。

罗娘答应一声,便起身去找小严。

她们两个姑娘还没去打听,王半仙那儿就过来嚼舌,要说对京城这些奇奇怪怪的八卦,还是他这种人知道的最快。

“各种传闻这都传了有小半年,我做上一家买卖之前就有想过接这笔生意,只是打听了打听,忒吓人,恐怕里面有鬼,还有好几个同行似乎着了道,我胆子小,就没敢应承。”

王半仙一脸的向往。

“怎么,郡主想插一手?那我得准备准备!”

这件事儿已经让很多同行栽了跟头,郡主接手,说不定马到功成,到时候…很有文章能做。

红尘哭笑不得:“你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事儿说起来,在大周朝的京城也不算什么新鲜的。

这个宅子,是皇商吴家的女婿,孙旭建的,花了大价钱,本来要卖,不过建好以后,京城的地价越来越高,他就想在手里多攥几年,平时就空着,偶尔也拿来宴客。

三年前,孙旭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一个姑娘,外地的,人长得很美,又有修养,简直像大家闺秀,和寻常风尘女子完全不同,孙旭特别喜欢她,把她安置在这处宅子里,一个月能有半个月都呆在外宅,和这姑娘过起了夫妻生活。

别看吴家是皇商,但孙家可不一般,孙旭的姐姐进了齐王赵瑞的后院,还颇为受宠,他们孙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即便是他在外面养个外室,吴家那边也没太当回事儿。

男人都一个样子,谁还没点儿花花心肠,可没想到,孙家的女儿出了事儿,在齐王府里一病没了,齐王看样子也没太在意,连个名分都没有给!

靠着女人上位的男人,本身没多少本事,就孙旭一家子的德性,人家齐王根本看不上,吴家身为皇商,这点儿眼力劲儿还是有,顿时孙旭的地位就大不一样,他老婆以前在家里也是娇惯的小姐,早对他那偷腥的毛病深恶痛绝,当时就带着人冲到外宅里,把那女子抓了出来,要把她给投河。

这大妇找上门来,那姑娘竟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家的那个良人竟然已经早早就娶了妻,登时就蒙住。

想她家在江南也是,对女子的教养很严苛,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在闺阁里,母亲又一力护着,愣是养出不食人间烟火,单纯到有点儿蠢的地步,根本对外面的事儿一点儿都不清楚,生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喜欢上会扒墙头给她念诗的美男子孙旭,甚至不惜偷偷摸摸和他私奔。

到了京城,外人都知道她是外室,自然不可能跟她说些什么,她自己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什么都不懂,也害怕,根本不出门,居然呆了好几个月,愣是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竟然有妻子,还当他父母双亡,在外经商,是个普通商人来着。

现在大妇找上门,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反抗,又有了五个月的身孕,身体笨重,头晕眼花,只是一声一声嘶声裂肺地喊旭哥,质问为什么要骗她!

吴家的小姐也是一时没注意,不曾想她喊起来那么大的声音,又坚持说自己完全不知道孙旭成过亲。

外面还有人在,指指点点的。

她也不乐意让别人看笑话,再说,要是这女子的话让人当真,岂不是成了她男人拐带良家女私奔?便没拉人出去,只堵上嘴弄进了屋子。

后来发生什么事儿,外人便不得而知,只知道第二天,这姑娘就不见人影。

孙旭解释说给了一笔钱,把人送走了。

外人对于别人家的家事儿,看不过眼,最多就八卦几句,嘲讽一下吴家孙家都太不规矩,闹出这等乱子让人看了笑话。

王半仙叹了口气:“本来左邻右舍的,也没觉得吴家会杀人,杀人不是小事儿,遇见这个,一碗药把孩子打了,赶出京城,不再搭理便是,等人离开,是死是活与自己不相干,没必要脏了手,可没想到,过了一年多,事情都淡了,这一处却开始闹鬼。”

“有一天孙旭又在宅子里宴客,天色晚了,客人就留宿,半夜三更的,忽然听见有人敲门,一边敲还一边喊‘旭哥’,是个女子的声音,一开始孙旭还以为他在外头的哪个桃花债找上门,没想到一开门,就看见一年多年他拐来的女孩子披头散发,满身是血,怀里还抱着血淋淋一团肉,张开嘴冲他笑——‘旭哥,你怎么不救我,我没死呢,我没死啊,你怎么就不肯救我…’孙旭当时就吓晕了,在门口昏了一夜。”

“从那之后,他再也不敢在宅子住,可他就是不住,半夜那女人还是要来,左邻右舍都听得真真的,有能力的都尽快搬了家,剩下一些不大容易搬走的也找去一批又一批灵师,神婆,大和尚,超度念经,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一点儿作用都没有,孙旭想把宅子卖了,价钱是一次比一次低,卖到现在还是没卖出去。”

王半仙咂咂嘴,“要是只有我,肯定不敢接这买卖,但有郡主你在,低价把周围的房子都给弄到手,然后你给咱把脏东西除了去,弄得干干净净,最好动静大一点儿,让京城的老百姓们都知道这地方好了,一倒手就是笔大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