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每说一句,孙旭就抖一下。

其他人都听得愣住。

“院子里墙角那一片蔷薇,生得真是好,别看现在没开花,却能看出根系发达,很是茁壮,有那姑娘的血肉滋养,当然长得好,只是不知道那活生生被活埋的姑娘,一缕芳魂会不会化作厉鬼,宁愿魂飞魄散也想报仇?”

“你胡说什么!你是什么人!”

孙旭猛地站起身,拼命冲到门边,就想拽开门跑出去,可他的脚步忽然僵硬,身体也僵住。

红尘并不向后面看,只是笑道:“别紧张,我是来帮你的,可还是要把前因后果弄清楚,才帮得了你,也帮得了它,结束了这一切。”

她长叹一声,“那姑娘失血过多,却没有死,拼命喊你的名字,想让你救她,没想到,你这个被她当成良人,倾心爱恋的男人,却不只是打掉了她的孩子,还要掐死她,可惜,你心虚害怕,人明明还没被掐死,你却以为她是死了,就把她塞进麻袋,埋入花丛之下…那天下着雪吧,很冷很冷,她半晌醒过来,身体都因为寒冷完全僵了,却拼命地挣扎呼喊,拼命地想活下去,她还想活!”

“你呢,你做了什么,你明明听得见,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你不肯停手,反而更努力,更拼命地填土,就这么任凭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被活生生地埋葬了!”

“不,不!”

孙旭嘶吼。

其他人都目瞪口呆。

他们是真没想到,随意买个房子,竟然就碰上了鬼,被鬼缠住,还听见这么恐怖的故事。

用不着仔细想也明白,那女子被活埋了,怨气一定重的很,化为厉鬼,一准儿能索活人性命。

大家不自觉离孙旭更远一点儿。

这时,忽然来了一阵风,众人眼前的烛光微微闪烁,越闪动越厉害。

所有人的精神瞬间紧绷。

当当当。

清清脆脆的敲门声响起,外面门上映出一个影子,那影子身量婉约,像是个女子。

“旭哥,我来了,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特别有修养的样子。

扑通。

孙旭跪倒,牙齿咯嘣咯嘣地响,猛地转头,猩红的眼睛看着王半仙,满脸焦虑:“你不是老神仙?你不是灵师,快啊,杀了它,杀了外面的恶鬼!”

王半仙木着身子,干脆闭上眼,装出一副正在打坐的模样,实际上他连站也站不起来。

“怕什么?”

红尘微微一笑,“孙公子真是失礼,小姐登门交谈,就算人家是鬼魅,也不好这般的,你就好好和她说几句话又有何妨?”

众人:“…”

孙旭面孔扭曲,也许是受惊过度,毕竟他忍受了好几年,整个精神趋于崩溃,猛地跳起来,抓住房间里的椅子照着大门砸去,怒吼:“你滚,滚,是你自己要跟我私奔的,关我什么事儿?我有妻子,我有自己的家,总不能让你毁了我的一切!”

外面一静,忽然响起一阵更急促的敲门声,那影子也开始扭曲,变作黑乎乎的一团,声音更是转为咆哮:“旭哥——旭哥——你跟我走,跟我走…”

蜡烛的烛光越来越闪,越来越微弱,扑一下,灭了。

红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哎,买一送二不靠谱!”

一股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

陈晨这一刻都想掐死眼前的美人——做这种事,难道也能买廉价货的?

由不得他多想,大门轰一声洞开。

“啊!”

四个人挤作一团,尤其是云芳,她毕竟是女子,拼命地蜷缩起来,身体却不受控制,根本动不了。

那是一团黑雾,像是女子,可面孔扭曲,脸色铁青铁青,舌头长长垂落,脖子上都是抓痕,身体周围全是黑漆漆的浓雾。

高晓高哀嚎一声:“不关我们的事,冤有头债有主,冤有头债有主!”

他低下头拼命地抓着衣服,念念有词。

他们四个还好,那鬼影只盯着孙旭,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整个一团卷过去,抓住孙旭的胳膊,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他半个脑袋。

“咯咯咯,旭哥,我吃了你,咱们就是一体的,你和我永远不分开,还有我们的孩子,好不好?”

偏偏孙旭丢了半个脑袋,竟然还活着,四肢抽搐。

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师

陈晨他们恶心的想吐,努力转过身去看红尘和王半仙,王半仙到是闭着眼睛像在念咒,红尘却坐在他身边,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点心。

“……”

过了许久,反正在陈晨一行人心中,似乎过了有一辈子那么长,孙旭也不知看到了什么,忽然痛哭流涕!

“呜呜,是我害了你,我错了,我混蛋,我该死,啊啊啊,一开始,一开始…我真心喜欢你啊!”

所有人都低着头没敢看——一个被啃了的人怎么痛哭流涕的,大家不好奇,不想知道。

红尘这才放下手里的点心,似乎有些不满,叹了口气,“罢了,尘归尘土归土吧。”

她从怀里取出青锋,向外一掷。

一道荧光冲天而起。

屋顶轰隆一声破了一个大洞,亮光直冲上天,此时乃是夜晚,却一时间比白昼还亮,估计小半个永昌坊的人都被惊动了。

外面顿时喧哗。

这是永昌坊,京城最繁华的地段,现在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左邻右舍怎么可能听不见。

而且这处宅子,是本地出了名的鬼宅。

很快家家户户就点起了灯火。

大家都打开门探头出来看。

巡街的兵丁也呼啦啦一片,围了上来。

红尘全然不顾,推开大门,招呼一声:“出出来。”

她自己拉着孙旭的胳膊先走一步。

其他人回过神,拼命向外跑。

不跑不行,整个屋子摇摇欲坠,砖瓦都开始掉落,马上要倒塌的样子。

众人刚一离开,房子下面忽然冒出很多藤蔓,藤条,延伸出来,卷起整个屋子向下面钻去。

几乎是片刻工夫,好好一座青砖瓦房,华丽阁楼,就成了断壁残垣,只剩下些砖头痕迹还露在外面。

所有人都呆愣当场。

王半仙也愣了会儿神儿,忽然精神一振,连礼仪都不顾,凑过来使劲戳了戳红尘的腰身:“赶紧的,再来个大的,漂亮的,晃瞎了他们的眼睛。”

红尘:“…你买了几处宅子?”

她早提醒了王半仙要入手宅院,但看他今天这般积极,刚才吓得浑身发抖也不肯掉价,想来是大买卖。

王半仙吐出口气:“左边三处,右边四处,一共七处,还借了钱,要不是钱不够,其它的我也都包圆了,今天要做得好,回头倒手那是十倍的利润。”

“下手太狠,容易让人看出来。”

红尘咋舌,摇了摇头。

王半仙却不当一回事儿:“咱这可不算越界,这地方其它灵师看过,根本没人动手,我能做下来,就是我的生意。”

虽说无论做哪一行,最忌讳吃独食,捞的太狠容易让人嫉恨,但像这样别人已经认定不敢插手的,他动手且成功,那绝对是显露本事,别人即便嫉妒,也不会太过表露,就算看出来他借机发财,一般也没人会点破。

这等事天天有人做,随便拆台可是大忌讳,在江湖上拆别人棚子,那可是结大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好吧…分我两处,给我们罗娘当嫁妆。”

王半仙一挑眉:“那还用说,少不了罗娘的好处。”他做这事儿也是做惯了的,别说红尘是主要劳力,平时就是让别人看出端倪,要分润分润,他同样不会吝啬。

做他这样的买卖,最怕只近不出,最要紧的是人缘好,好到别人明知你骗人,也一笑了之,完全不会觉得你是要害人,最好还认为被你骗是幸运。

就如现在,明晃晃地告诉眼下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几个,他把周围的宅子都买了,他们会怎么做?

一定是哎呦喂,原来大师喜欢宅子,好事儿啊,我还有呢,地契奉上!

当然,这个不能贪,重礼不要收,太贪容易惹祸端,以后生意就不好做,细水长流,那才是长远的买卖。

王半仙肚子里一瞬间给周围的宅子都算了算价钱。

红尘一转头,笑眯眯地对陈晨他们四个道:“你们拿盆水,给孙旭浇一浇。”

外面远远看到好多火把,越来越近,隐约有各种声音响起。

可这里这几个人,心思都顾不上看外面,红尘也认认真真地盯着孙旭,见他睁开眼,还是木木呆呆,一脸痛苦,愧疚之意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

红尘叹了口气:“你与她气息交流,能体会到她所体会的一切,感觉如何?”

孙旭闭上眼,双泪横流。

那一瞬间,他仿佛就是香香,体会到她所有的痛苦,还有她的爱情,那一刻,他好像也看到阴曹地府,看到了因果报应,别说荣华富贵不记得,连他自己,他也不记得了,甚至恨自己恨到了骨子里。

“是我的罪!”

“怎么回事儿?”

“这是怎么了?”

外面已经有一群人探头探脑。

见那房屋竟然塌陷,而且场面如此古怪,竟然陷到地里去,都吓了一跳。

尤其是里外点的灯火太多,这一塌陷,震倒了一些烛台,油灯,火烧火燎的,烧到花圃,没烧到外面,也是一地火光四射。

外面巡逻的兵丁都怕是着了火,都赶过来看一看,永昌坊附近多富贵人家,即便不是那些个皇亲国戚,也有几个朝廷大员。

陈晨几个连忙走过去解释。

“这里闹鬼,我们请了灵师过来,没想到鬼怪能力太强,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对不住,对不住,惊动街坊邻居们了!”

周围大部分人,其实知道这里不干净的事儿,不过也有些人不相信,甚至不知道,此时一听,再看眼下的情形,陈晨他们一身狼狈,又言之凿凿,还三言两语把孙旭的事儿也简单说了下,顺便就让人通知衙门。

这可是死了人,总要把尸体挖出来,而且,孙旭杀个人,也不能就这么了结,若是对方乃他家的奴婢,还稍微好一点儿,可即便是杀死婢女,也不能说没罪,人家那姑娘和他私奔,无媒无聘的,连他的妾也算不上,这属于杀人案,孙旭要是主动自首,或许还能从轻一点儿,可到底是杀人案,必须经过衙门才行。

事情闹得那么大,孙旭一脸苍白憔悴,周围的老百姓不信也不行,都浑身发毛,连连退后。

那些兵丁一听说这地方竟然埋了尸体,闹出命案,也吃了一大惊:“真有此事?尸体在哪儿?”

众人都扭头看向孙旭。

孙旭迷惘地注视那一堆蔷薇花丛,三年过去,蔷薇越长越茂密,竟然占满了东墙。

他按说不该忘记,应该永远都记得清清楚楚,午夜梦回,时时回忆,偏偏——“就埋在那底下了,我记得好多好多的血,土地冷的很,到处泥泞。”

但他根本不记得精准的位置,事情发生在夜晚,他又那么慌乱——“第二天,我在那里徘徊了好久好久,忽然发现我竟不记得她究竟在哪儿?是东边一点儿,靠墙一点儿,还是西边一点儿!”

孙旭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

那帮子兵丁无奈:“多叫一些人手,整个开挖,掘地三尺。”

红尘慢慢走过去,指了指其中一丛蔷薇,笑道:“我若看的不错,应该是这里,就从这儿挖。”

她在陈晨口中是位厉害灵师,那些兵丁们就算半信半疑的,可现在也没个目标,听了也就听了,便挥挥手,指挥众人找些工具,稍作准备,搭起棚子便开始挖掘。

北风呼啸,忽然有点儿冷。

黑漆漆的夜里,一群人掘地三尺刨尸体,那感觉还真让人毛骨悚然。

吭哧吭哧挖了半天,就有人道:“下面有东西!”

没多一会儿,果然挖出个腐烂的大麻袋,里面是一个人,大家半遮半掩地看过去,顿时屏住呼吸。

那是一个女人。

竟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宛如生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儿已经死了三年多的模样。

周围的邻居们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害怕,可一颗心麻嗖嗖,背脊发冷。

“这地方真邪性。”

“可确实不能住了。”

王半仙也吓得直哆嗦,轻轻戳了戳红尘的后背。

他这会儿甚至提不起先不管,低价再收一批宅子之后再处置的心,而且真那么做,就过分明显,当然最要紧的是,他手头没什么现钱了。

红尘叹了口气,轻声对孙旭道:“你们这宅子格局不好,阴煞丛生才招来祸患,不过到也不是大事儿,等我和王老神仙商量商量,布置一个风水局,调理一二,自然无碍。”

她的声音不高,可周围所有人都听得见,刚才那动静大家都看得清楚,这会儿却有八分信任,不觉松了口气,纷纷道:“老神仙,这位灵师,你们可得帮我们也看看。”

“是啊,我家就在附近,可别也被影响了。”

一群人争相说话,王半仙捋了捋胡子,连恐惧都被即将到手的大笔银钱弄得少了许多。

这时,不远处忽然有火把的光芒。

一阵脚步声,徐徐响起,红尘第一时间就分辨出不同,连王半仙都略微蹙眉。

兵丁的脚步声整齐却很轻快。

老百姓的脚步声大部分都杂乱的很。

可这一次传来的,却特别的沉稳,甚至都踩在一个点儿上,大约有四五个人,却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王半仙脸色骤变:“是大云寺的和尚!”

话音未落,那帮老百姓也认出来,个个喜极而涕,齐声道:“哎呀,是大云寺的高僧来了,那可好,赶紧求大师们给超度超度。”

“大师来了那就好了!”

所有人显得十分激动。

本来围着王半仙和红尘转的众人,呼啦啦一下都冲了出去,改去拜见高僧。

此地距离大云寺很近,毗邻而居,闹出如此动静,那边看不到才有鬼,派人来很正常。

王半仙的脸色却不大好看:“难道来抢生意的,这可不合规矩!郡主你赶紧动手,别让人家把到嘴的食儿抢了去。”

红尘:“…”真以为大云寺的高僧和你这个老骗子一样!

“阿弥陀佛!”

不过片刻工夫,四个大云寺的和尚面到眼前,年纪都不算大,三四十岁。

这四位僧人乍见眼前的情况,目中都流露出几分惊愕,尤其是看到被挖开的那一大块儿土地,还有里面的尸体,不由高声呼了一声佛号。

左右邻里七嘴八舌地说了一通,急切道:“大师,你们可算来了,快帮我们看看,此地可还有鬼魅邪祟。”

“大师,我家就在东面不远,还请您移驾,千万帮我看一看风水才好。”

一时间,竟把王半仙和红尘抛在脑后。

王半仙浑身不自在,他自己辛辛苦苦折腾这么久,马上到了要摘桃子的时候,竟来了一帮搅局的,一言不发便收拢人心,那还得了?他心气能平才怪。

陈晨几个也有一点儿不好意思,他们心中自然也信大云寺的高僧,门派的名气在那儿,不过,他们同样不敢轻视红尘和王半仙,刚才的种种神异,他们可是亲眼所见,这会儿见那帮凡夫俗子不知道深浅,只顾着奉承和尚,忘了真人,心中不免惊慌,生怕真人发怒,再闹出些事端。

红尘却丝毫不以为意,扭头和罗娘她们说笑,盯着那棵大槐树转了两圈儿,饶有兴致。

“阿弥陀佛!原来是仙师至此,善哉善哉!小僧云礼,见过仙师。”

为首的那个大和尚,一见红尘大吃一惊,恭恭敬敬地双手合十,行了一大礼。

“原来是云字辈的和尚,方丈可好?”红尘一笑。

云礼不敢与她并肩,站在下首位置,见她话语诙谐,垂首一笑,轻声道:“方丈大师一切都好,早些日子还甚是惦念仙师,说许久不见,想找您要杯仙茶喝喝。”

两个人寒暄几句,云礼才道:“刚才吾辈观此方位灵气冲天,煞气全消,不知有何变故,特意让小僧带师弟们来处置一二,没想到竟是仙师在此,到用不着小僧班门弄斧了,不过,能见到仙师出手,也是小僧的机缘!”

他虽然是个和尚,却会说话的很,把红尘捧得高高的,给足了面子。

红尘失笑:“你也太夸张,早知道大云寺欲出手,我何必费这个力气,这点儿阴煞之气,若有你们大云寺的高僧过来,哪怕只有三五十人,诵经七七四十九日,必然烟消云散,一切太平。”

云礼嘴角抽了抽,不敢答话。

这位说得轻巧,真以为大寺庙的高僧就和萝卜似的,一收就一大窝,别看外人见到和尚就叫一句高僧,自家人知道自家的事儿,寺内真正能解决眼下问题的,只有寥寥几位而已,且诸位师父都有事情做,轻易不能踏出寺门,也没有绝对的把握。

想到此,他还是有些不可思议——大云寺离这处宅子那么近,这地方到底什么情况,他们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得天地气运的鬼王,若不是因果纠缠,被困此处,饱受磨难,回归地府,至少也是一位鬼仙之流。

寻常凡人的手段,对她根本没用。

要不是如此,大云寺的地界之内,怎么可能容得下这等鬼魅之事,偏偏眼前这小姑娘,轻轻松松就给了结了去,未免太不可思议!

云礼左看看,右看看,根本没看出什么高妙手段,刚才的荧光灵气十足充裕,是令人震惊,但寺内大德高僧,也不是做不到,难道传闻是真的,这位真正修行有成,能邀天上神仙下凡相助?

思及此,他是更多了几分敬畏,甚至显露出三分诚惶诚恐来。

王半仙眯了眯眼,提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下,轻声道:“好不容易来一次,也是有缘,您就快些施展手段,调理调理此地风水,也省了以后麻烦。”

红尘笑着点头。

周围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他们刚才还尴尬,那会儿怠慢了真人,怕真人记恨,现在看来,真正的高人多有大德,心胸宽广,可不会那么小气。

一行人屏息望着她抬头看半空之月,又看高高大大的老槐树,若有所思。

老百姓们也不是没有眼力,见那大云寺的高僧这般敬畏红尘,又有韩森帮腔,自然更是觉得自己见到了真人,狂喜之下,恨不得马上把人请回家,好好供起来,要是能一言半语的指点,指不定家里自此发达。

红尘看了四周半晌,笑道:“需寻引月阴煞入树,得了,做好了是一场大功德。”

说着,她低下头看了看,眼睛一亮,忽然走到刚刚挖开的一丛蔷薇那儿,虽然并不是挖出尸体的地方,却也相去不远,蹲下身子从里面拽出一个东西。

众人定睛看去,就见那是块儿劣质的玉石,颜色偏于浅白,里面杂质不少,寻常小儿当石头玩的还有,不值什么银钱。

红尘举起来对着月亮看了看,似乎很满意,随手把那玉石随手递给身边的大和尚云礼,道:“帮我拿着。”

云礼愕然,不自觉伸手接了,这玉石入手,他仔仔细细一看,还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玉石,说是玉都抬举它,根本就是块儿破烂石头,脸上的愕然更重:“仙师这是?”

这种石头满大街都是,能有什么用!

红尘也不答话,让罗娘取来她常用的狼毫笔,又取来一个砚台,从院内的莲花池内舀了一点儿水,竟过去扎破孙旭的指尖,取来他的血,又混入朱砂,这才拿笔蘸了蘸,走过去就着云礼的手,在那块儿石头上写了一个字。

一个字写完,云礼的身体忽然一震,脸色大变,只觉体内一点儿真灵动荡,差点儿拿捏不住。

红尘一拍他肩膀,他这才吐出口气,却满脸不可思议:“仙师,这可是神文?”

看着那漂亮的小姑娘很随意地点点头,又翻过石头又写了一个字。

云礼脑子一晕,恨不得一把把这块儿破石头塞到怀里立马走人。

他师父解读神文,解读了快三十年,还是能认一点儿,写不出来,那是多珍贵的东西,方丈每次尝试书写,都沐浴更衣,静心三日,取佛门至宝,才开始进行,眼下到好,这么个小姑娘,随随便便拿了根笔,在一块儿破石头上就开始写,还毫不费力就成功了。

难不成,这小姑娘是天上神仙的私生子?

奈何红尘根本就不知道她写的东西有什么要紧的。

她不过按部就班,一点一点地学习,还是见到什么感兴趣,就随意学学。

成了玉珏空间的主人之后,人家玉珏空间里有自己的一套文字,据说在外面的世界,有的叫巫文,有的叫神文,还有其它零零碎碎的名字,可在玉珏空间内部,不过是一门普通的文字语言,谁都能学习,也没见过有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