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娘不是鄙夷江湖人,相反,她还很羡慕江湖人的肆意洒脱,甚至想过以后要是小姐有心,她也愿意跟随小姐走遍天南海北,过一过江湖侠女的潇洒日子。

但是,江湖也该江湖的规矩,哪里的规矩,都不好在别人的灵前,勾搭人家家里的媳妇。

“小姐,要不咱们快走吧。”

红尘点点头。

既然都上过香,本也无事,的确该走了。

想着,主仆几个就站起身。

“等等。”

刚走到门口,后面一阵脚步声,就有个人影挡在身前,红尘愣了一下,还没回神,云芳就匆匆过来,一脸焦虑,急声道:“师哥,你又发哪门子疯!”

挡路的正是刚才闹事的那个。

这人一脸倨傲,头略抬,长得到也人模人样,凤眼,浓眉,高耸的鼻梁,很是英武俊美。

此时目光却在红尘的头上打量,眯了眯眼,轻飘飘地道:“你那个簪子,智芳斋墨老爷子的手艺?”

红尘眨了眨眼:“友人所赠,我也不知。”

“行了,墨老爷子的簪子,价格在千两左右,我出双倍,让给我。”那人一脸就这么说定了,完全不相信对方会拒绝,竟然随手就从怀里掏出两千两的银票,这可是两千两!

红尘失笑,轻声道:“我说了,友人所赠,既然是赠品,怎么可能转让给别人,而且,你既然知道这簪子的价值,怎么不想一想能戴得起千两银子首饰的人,会缺这点儿银子吗?”

一边说,一边摇头,“我看你脾气不好,容易惹祸,还是少在京城走动为妙。”

那人显然没想到红尘会如此说,登时愣了愣,恼羞成怒,脸色涨红:“你…你还嫌少不成?三倍!”

旁边云芳简直快傻了,气得跳脚:“师哥!”

红尘摇了摇头,没心情陪他胡闹,刚想转身离去,忽然顿足,目光一凝,落在这人裂开的前襟上。

他脖子上挂了一个小小的人偶,鎏金的,手持长剑,金红色的丝带在雪白的手臂上缠绕,裙摆很长,是前朝宫廷样式,燕尾头,满头珠翠,眉目清秀靓丽,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那男子顺着红尘的目光,低头一看,皱了皱眉,连忙把露出来的人偶又塞了回去,板起脸,哼了哼:“你想要它?到是识货,可惜不可能,你就开个价吧。”

红尘若有所思:“你那是人俑吧,瞧着像前朝宫廷里的手艺,可是明器?这种东西,便是您想送,我也不敢收,还怕午夜梦回,鬼魅袭扰。”

云芳猛地转头,不可思议地堵住嘴。

那男子不屑地扬眉:“又是个装神弄鬼的!”说着,便伸手摩挲了下,目中流露出一丝温柔的喜爱,还有得意的炫耀,显然,这人特别喜欢脖子上的东西。

不过能光明正大地戴在身上,想来也不可能不喜欢。

“你只要告诉我,你那簪子多少钱肯出手就行,废话什么!”

红尘登时闭嘴,摇了摇头,不再管他叫嚣什么,转身就走。

云芳却吓了一大跳,顾不上她那个师兄,紧追其后,急切道:“小姐,我师哥那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她其实以前也不信那些乱七八糟的神叨话,身上从来不少佩戴明器,家里也摆着一大堆,师哥更是从头到脚,随便数数,就能数出好些各大墓穴里出来的好东西。

但自从遇见那件事,她想不信也不行了。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只是我不大喜欢而已。”

其实人像,人偶之类的物件,不该随便在身边放,更别说那个人俑不知道在墓穴里呆了多少年,清理得再干净,保养得再好,也不应该随便往身上佩戴。

她一时间都觉得自己的怀疑错了。

正经的盗墓贼,反而比任何人都懂这里面的道道,绝不会乱来,要说外行人得了明器不注意,随意把玩到有不少,可盗墓贼拿着从墓穴里出来的东西玩的,却不多见,人家大部分出来之后马上就要销赃,快点儿卖出去才算有结果。

“对了,你们这次出门回去,出村时不要走西面,尽量向东走,南面和北面也勉强可以。”

红尘想了想,还是仔细叮咛交代了几句。

到不是她看出什么,是怀里的相书嘀嘀咕咕。

云芳一愣,心中更是惊惶,拽着红尘的衣角老半天不撒手,半晌才咬着牙答应。

又安抚了她几句,红尘走到后头,把燕九喊出来,道了一句节哀顺变,就带着罗娘她们离开。

云芳使劲抓着她师哥的胳膊,反正不让这位追出去得罪人,心里还直嘀咕:“师哥,你把你脖子上的东西摘了吧,就是喜欢也没必要带着,要不放在库房?”

“你捣什么乱?”

她师哥一脸的不耐烦。

云芳咬了咬嘴唇,心中多少有些不安,越盯着她师哥的那个人俑看,越是心里发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一瞬间是真看见那人俑的眼珠儿呼扇了两下,可定睛一看,却毫无异状,忍不住捂住胸口,只能相信是自己心中惊惧造成的。

她师哥瞪了她一眼,匆匆去了,看样子又是去找人家燕夫人,云芳一扭头,扑到她祖父那儿,嘤嘤嘤嘤。

她祖父只乐呵呵地把孩子拉到身边:“年轻人啊!”

当年他年轻的时候,可是也老喜欢一个漂亮姑娘,眼睁睁看着那姑娘嫁了别人,最后他还不是娶了爹给找的,门当户对的女孩儿,一辈子过下来,照样快活。

“不急,不急,缘分没到呢。”

云芳跟她祖父说不通,只好紧紧跟着自家师哥,就怕一时不注意再出了事故。

“师哥,你就听我的,跟我从东边出村子吧,人家那位小姐都说了,让我们从东走。”

祖父在燕家,单独和那位故人的棺木坐了半晌,絮絮叨叨有说不完的话,总算是要回去,云芳就和她师哥闹起来。

“你什么时候竟也相信这等神叨东西?”

她师哥很是不可思议,嗤笑一声,“你难道忘了自家是做什么的?咱师祖,二爷,八爷他们,一辈子下斗,传说中的什么粽子,禁婆,妖魔鬼怪,那是半个都没遇上,一个个益寿延年,就算真有那些神怪的东西,看来也怕咱们家,不敢靠近。”

云芳气得脸色发白,她都把自己遇到的事情,说了十八遍,奈何全当她讲故事。

她师哥更过分,甚至怀疑她被人下了药——就算她年纪小,是真实还是虚幻,她也能分得清好吗?再说,高晓高那几个也一起呢,难道都看不明白?

云芳喊了半天,她师哥忽然眼睛一亮,蹭一下就没了影子,直奔东面纵马狂奔。

老爷子也有些心不在焉的,看着对这些东西也不那么信,笑了笑:“乖囡,别和你师哥吵,走吧,回家给你包饺子吃。”

幸好平安无事。

一直顺顺利利回了家,云芳看见她师哥也平安回来,才算松了口气。

她这位师哥却是一点儿都不高兴,一脸晦气,抹了把脸,气道:“真晦气,大过年的这么多人办丧事,害得我一不注意撞棺材上,也没个人守着!”

他这会儿鼻子还疼,当时就流了好多鼻血,不过幸好没追上荆娘,没让荆娘看见,要不可闹笑话闹大了。

云芳气哼哼地看她师哥晃晃悠悠拿了壶酒,回屋去,扭头缠着祖父的胳膊道:“您看看我师哥,您老也是,总说什么百无禁忌,百无禁忌,哪天也撞了鬼才知道厉害!

她祖父微笑,丝毫不以为意,拢了拢她的头发,小声道:“快过年了,等下我给囡囡包一个大红包,不是想要几套新头面,回头就让你娘带你去打。”

云芳叹了口气懒得说话。

红尘此时带着罗娘她们,坐着马车一路慢吞吞回了京城,路上风景很好,还顺带着买了好些个野味,还有腊肉和酱菜,都是附近村子里自己做的,家家户户的味道都不同。

回到家,罗娘就找人把云芳那一家子的资料整理了下,当闲话学给红尘听,反正她这会儿正好奇呢。

说来,红尘想得并不错,云家祖上就是盗墓贼,还是官盗,发丘中郎将出身。

到这一代,家里还在盗墓,如今当家做主的是云芳的大哥,她祖父已经退了,不过到了如今,云家可不只是盗墓了。

红尘看了那一叠资料,都有些咋舌——云家是大家族,家里三教九流差不多都齐全,有人造假,有人是千门的行家里手,有人读书做官,有人是武将。

甚至还出了一支,做了守墓人,守的是前朝皇陵。

按说做官需要家世清白,还要人联名做保,就他们家那等出身,按说是不大可能的,偏偏族里不光是有人做官,刚才一言不发,很没存在感的那个老头,云芳的祖父,年轻的时候竟然还是陛下直属内司的绣衣使者,最亲信的探子之一。

“幸好没太得罪对方,要不然也是麻烦的很。”

红尘摇了摇头,她是真没看出云家有这么大来头!

“忽然觉得,咱们的人能探听到这等程度的机密消息,都很可怕。”

绣衣使者都是群什么人,那是皇帝身边的杀手探马,个顶个受过最严酷的训练,来历不凡,深得陛下信任,能把那些绣衣使者的底细打探清楚的,整个四国也没有多少,更何况这么快!

把云芳这一家子的事儿扔在脑后,红尘回了屋,翻出黄纸朱砂,画了三张符,挑了其中两张,分别折起来塞小荷包里,扔给罗娘。

“交给薛柏桥,让他小舅子转赠燕九夫妻,这阵子随身携带,千万别离身。”

罗娘愕然:“小姐?”

“没事儿,以防万一而已。”

红尘摆摆手,也没说什么,燕九自己就算一位玄学高手,家里还找了连皇后娘娘都不爽的灵师看过,身边长辈高人多了去,她又不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只是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能说什么?

别管是哪里的规矩,她都不适合说话。

还有两日便是年三十。

年货都置办齐全,一应杂事都没了,反而清闲下来,红尘歪在软榻上,自己动手配色,打算做几个荷包送给亲近之人,给林旭和小荷也准备一个,只不知这二人能不能回来过年。

礼物送出去,大家都很欢喜,给的回礼也是各种各样都有,就连燕九这位不算特别熟悉的,竟然送了一整套十张福字过来,每一张的字都不同,行书,草书,楷书,小篆…不光写得好看,而且金光闪闪,气场自生。

红尘喜欢的不得了,都有点儿舍不得贴。

要不怎么说,人家燕九能自己开门做生意,手里好东西就是多。

一开心,红尘就给人家回了一份儿礼,一套自己缝制的法衣,上面用上了十几个神文,衣服手工就不怎么样,只能另辟蹊径来弥补了。

要说女红,红尘还真是差点儿劲儿,缝缝补补那绝对没问题,手熟的很,绣花等精细活,就做不惯了,胜在她心思灵便,绣出来的花样新鲜。

只看这一手活计,她到像是千娇百宠宠出来的女儿。

“对了,年礼别处还好,夏家要怎么送?”

罗娘把年礼分门别类地收拾妥当,亲近的人家都送了去,因为还收了好些别人送的,必须回礼。

回礼比较容易,照着对方的礼单,大差不差地送一送便罢,红尘的朋友不多,处置起来比别人家省事儿。

“夏家送了年礼,挺重的。”

罗娘把单子递过去,红尘看了一眼,也觉得颇重,估计夏家给那些王孙贵胄送礼,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了。

“唔,咱们没人家富裕,可也不缺这点儿银子,差不多回一份儿就好。”

红尘笑了笑,目光落在礼单上一对儿金锁,一对儿玉锁,一套从小到大的衣服鞋帽上,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应该感动一下,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淡淡的伤感,公主那一腔母爱眼下给不出去,应该感伤,她如今这般冷心冷性儿,也该感伤。

时间是多么恐怖的东西,磨平了一个人心头棱角,连那融入血脉里的爱,竟然也能给磨得淡了好些。

红尘怔了怔,坐起身打开箱子,翻出她自己缝的一个枣红色,龙凤呈祥图案的抹额,还有一双千层底,同样是很喜庆的大红色的高腰靴子。

“把这些加在回礼里面。”

罗娘愣了下,低声应了,怕是觉得自家小姐也不是不想她娘亲,可其实她猜错了,红尘前几天,只是忽然有一点儿怅惘,没来头的伤春悲秋,翻出针线,就这么做了。

上辈子她每年都给娘亲做一双鞋,做一点儿零碎的小东西,现在都不用打听,估算也能估算出来,自家那个公主娘亲穿多大的鞋合适。

手上做着东西,红尘知道自己没怎么走心,小女儿家对父母的孺慕和眷恋,她如今便是努力去找,还不知能找回来几分。

“…以后,夏家就当普通的点头交交往。”

在京城,她既然踏进了这个圈子,总要和人交往,夏家有一位公主下嫁,只要公主还在,别管怎么交际,总是少不了他们的。

一份儿厚礼送到夏家。

公主看到就呆了半晌,驾车就出去,一路狂奔到红尘的郡主府,可在门口徘徊良久,人家守门的侍卫都忍不住想过来问,却终究没有进去。

回去之后,陈婉嚎啕大哭,哭了整整一宿,第二日床上的枕头被子不得不全换了新的,身体到显得好了些许,只是沉默寡言,做什么都恍恍惚惚,吓得夏安也不敢出门应酬,一直在家里陪着她。

红尘把年礼送出去,心里到是很踏实,一觉到天明,舒舒服服,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就听见床榻边上有小东西哼哼。

她一低头,平安趴着床沿,一个劲儿往被子里面拱,伸手把它捞起来放在床上,好大一坨,肥的不行,红尘简直不忍看了,拿手指点点平安的脑门。

“哎,你再吃就变成了小肥猪。”

都是和小严家那吃货‘休休’学的。

半坐起身,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的香气。

香味浓郁,还带着一股子辛辣。

平安的口水哗啦啦就下来了。

红尘连忙一弹它脑门,让它蹿下去,坐起来穿衣服,外面两个小宫女捧着烤得特别温暖的外袍,给她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又喝了一杯蜜水。

推开窗户一看,林旭正围着一条雪白的貂皮大斗篷,坐在椅子上,抱着炭盆,指挥律风荷给他烤一只肥硕的,起码有二百斤的大肥猪,烤得外焦里嫩,油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溅起一层火花来。

红尘的目光却只落在小荷身上。

不只是她,院子里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人人手里忙着差事,眼角的余光,却还是免不了要扫过去。

没办法,这场面实在是太有诱惑力。

虽是冬日,可烤猪时火力旺,热得很,小荷洁白如玉的脸也多了几分红润,就如仙子落入凡尘,额头上汗水滚滚,连汗都是香汗,和寻常粗糙男人不同。

衣服穿得严严实实,只卷起袖子,露出雪白的胳膊,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世人都一样,你要是高高兴兴地露出来给他看,他反而嫌你轻佻,越是这样结结实实地藏起来,越是撩得人心里又麻又痒的。

红尘同样俗人一个,也忍不住悄没声地扫了几眼。

小严低着头,一脸严肃,一张嘴就轻声道:“以后恐怕是真嫁不出去了,小姐养我。”

看到如斯没人,除非有一个一般出众的男人冒出来,否则谁还能乐意嫁?

林旭招招手。

小荷随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摘下一片长叶子,也不知是什么叶儿,冬日里还保持鲜绿。

刷刷几刀下去,一叠薄如蝉翼,入口即化的肉片落在叶子上,他捧过来四给林旭:“小心烫,慢点吃。”

又给他把酒葫芦拧开,倒一杯果酒。

一瞬间,红尘觉得周围小宫女们的目光,差点儿把自家林师兄给杀了。

“唔,好想也养一只小荷。”

红尘叹了口气。

律风荷迷迷糊糊看她一眼,以为她也想吃,长刀一甩,挽了个十分漂亮的刀花,又是几片肉落在叶子上,直接递到红尘手里。

红尘咬了一口,好香,更想养一只小荷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绣衣

林旭得意洋洋,翻了个身,笑道:“养他可不容易,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不如养我。”

红尘挑肥拣瘦地扫了一眼,摇头:“长得不漂亮,太懒惰,不好。”

周围一片窃笑,林旭也笑了,懒洋洋地舒展开四肢,往火盆那儿靠了靠。

正懒着,外面忽然有人吹响哨子,声音清亮,小荷蹭一下就没了,林旭抬头看着那头猪,“熄火吧。”

虽然火候还差一点儿,可吃到嘴里才最要紧。

红尘可没他那么悠闲,罗娘和小严更是吓了一跳。

刚才的哨响,是警戒哨,有人入侵,惊动放哨的暗卫才会如此。

自从搬入京城以后,这可是第一次响动,一瞬间,罗娘她们的手脚都有些发软。

一阵阵的犬吠声,此起彼伏,半晌才静了下去。

罗娘忍不住吐出口气:“出什么事儿了?”

说白了,她们以前只是再寻常不过的女儿家,遇见这等事,不害怕才奇怪。

红尘也有一点儿吃惊,幸好之后又响起来一阵轻轻的,余味悠长的撞钟声,众人才松了口气。

撞钟代表平安。

不多时,小荷轻轻从树上跳下来,落在石桌上,鼓着脸,递给林旭一块儿腰牌。

红尘凑过去一看,登时惊讶:“皇城内司的人?”

所谓皇城内司,同内府一样,也是为皇帝服务,只是更神秘些,内府操办的那些事儿,它并不管,它只为万岁爷做一些不能为外人所知的差事。

内司大统领是三品太监总管,品级不高,却受皇帝亲派,便宜行事,监察朝廷内外,直属绣衣使者,那是连正一品的文武百官,也能直接登门问话。

红尘还好,罗娘她们却是十二分好奇,忍不住接过牌子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看了好几遍。

主要是皇城内司,绣衣使者,这两年实在是威名赫赫。

不过,哪怕只是前些年,寻常百姓,哪怕一些小官,都不知道绣衣使者的大名,虽然他们受命于皇帝,执掌生杀大权,可是大部分时候都是暗中行事,一旦官员知道了他们,也就差不多到了认罪伏法的时候,寥寥几个能逃出生天,一提及他们也是浑身发抖,恨不得当没见过,怎么可能还四处宣扬?

直到三年前,大周出小商人曾午,状告当时的铁面御史为贪图妻子美色,心怀歹意,买凶杀人,杀死曾家三十七口,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也没放过,要不是曾午天上心长在右边,逃过一劫,恐怕就是满门灭绝的下场,曾午求告无门,却正好撞上出任务归来的一个绣衣使者,连名字都没有,得知此事,便接了状纸,上达天听,三日之内查出来有关铁面御史高凤歌十多条大罪,甚至涉及宫中隐秘,陛下亲自勾决,杀之以平民愤。

曾午事后感念,把这事儿说给一身为落魄文人的好友听,他那朋友也是个傻大胆,竟然为了点儿银钱就编成段子,让说书先生传唱,从此以后,绣衣使者算是威震大周了。

皇帝听说也没多说什么,一笑了之。

也许是锦衣使者神秘了近百年,又涉及到皇帝,满足了老百姓们喜欢猎奇的心态,到是自此开始成了京城说书人的挚爱,动不动就把各种事情往他们身上栽。

今天出了一贪官,锦衣使者给杀了。

明天出了一江洋大盗,锦衣使者千里奔袭一刀夺命。

明天又是哪个采花贼让一个过路的锦衣使者杀死,还是顺手救下几个美人!

要是这帮人真有这么闲,什么事儿都要插一手,那朝廷大员们

还不得用奏折淹没了万岁爷的桌案。

毕竟朝中大臣的心目中,锦衣使者叫得再好听,那也是万岁爷养出来的猎犬,是家奴,不是用来代替朝廷官员判案,断案的。

红尘记得,她还读过一个话本,就是锦衣使者英雄救美,贵族千金倾心相许的故事。

甚至开始有文人拿皇帝的探子当男主角用。

“我听说他们个个衣着华丽,年纪很轻,长相端正,深得万岁喜爱,不知是不是真的?”

罗娘自告奋勇,随自家小姐出去看看。

林旭眨了眨眼,咳嗽了声,就钻回屋子睡觉去,美其名曰,既然是在郡主府,他身为客人,不敢反客为主。

原来他四处指挥人家厨子天天给他烤肉,不喜欢屋子里的摆设,随便让人按照他的喜好布置,在荷花池内放养各种鲤鱼,然后养肥了钓上来吃一吃,这就不叫反客为主?

红尘不搭理他,径直伸手拽住小荷,拖着他出去,反正有小荷一个,胜过林旭十个。

罗娘表现得很轻松,但心里还有点儿别扭——让绣衣使者找上门,放在一般朝廷大员那儿,简直是被吓死了都不奇怪。

这些年,那些什么使者虽然在话本里时常出没,但也都被妖魔化,一出现便是血雨腥风。

自家小姐好像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更没有阴谋叛乱,私藏兵刃吧?

难道是家里什么人惹了祸?

她面上露出一副笑意盎然的脸,却不自觉地靠得小姐更近一点儿,摸了摸怀里的匕首,脑子飞快转动——要是一旦出事,是束手就擒,再托关系想办法,还是先杀出去,远走高飞?

家里细软有多少能带走的?

外面有几处宅子外人不知道,也许能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