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也只能靠磨磨嘴皮子,带个我这种不太听话的学生来混日子。

很多人找不到爱的人就找个各方面门当户对的将就了。可是我跟老师这一点也像,我们宁愿不要,也不愿意将就——就算晚年凄惨孤苦伶仃,那也是几十年之后的事。

而且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做医生的对这点看得更开一些。

下班后我去军区医院看叶榛的妈妈,他已经接了小梨放学,走到病房门口我刚要推门,听见卓月温柔的声音:“等小梨长大了,卓阿姨带你去戈壁沙漠,在风沙里拿着枪一动不动站岗的叔叔啊,比你爸爸可帅多了。”

叶梨又惊又喜,“真的吗?真的吗?”

“当然啊,阿姨跟你拉钩。”

我很想跟她说,跟叶梨拉钩他一定会骂你幼稚的,没等我内心嘲笑完,就看见叶梨真的兴冲冲地把手指伸了过去。我愕然,我差点忘记了他终究是个几岁的小孩子,可是我的儿子从没把这么天真的一面留给我。

看来我的儿子跟卓月相处得很好。

“怎么不进去?”突然叶榛从后面拍了拍我的头。

他手里拎着热水瓶,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观察着我的脸色,“累了?手术不顺利?”

“不是,很顺利。”

他立刻笑开了,看起来比我还高兴,狠狠地捏了一把我的脸颊。

那天以后我就调进了麻醉科,是李主任跟老师要的人,院长批的调令,我成了医院的大红人。这事也兜兜转转的被学校里知道了,谁都知道冯教授手底下带出个精英,年底还有丰厚的奖学金。

不过人出名了也不是什么好事,比如说我结过婚有个儿子的事也被捅了出来,别说,还挺轰动的。他们看于雅致的眼神都多了。一层崇拜之色。总之,惊喜一波接着一波,吃不到葡萄的人酸溜溜地说,天才总有特异之处。

于雅致对此表示出了适当的关怀,比如冷嘲热讽。他这人就这样,对我没什么坏心眼,我如果嘴巴坏起来,会比他坏一万倍。以前做男女朋友时彼此还要留一手,一个时刻沉稳绅士,一个时刻美丽可爱——现在俩妖怪原形毕露了,倒也能做半个朋友。

叶榛的假一直放到明年二月,叶妈妈的病已经回家去养了,他跟他爸爸专门在家里陪她。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叶妈妈提出两家人在一起坐下来吃个饭,我就答应了。出乎我意料的是,妈妈她很高兴——毕竟她还是希望我幸福。

年底我很忙,病人是不放假的,有些病人还会把手术拖到假期没事的时候来做。

杏子给我打电话,张嘴就是,“果果,你们医院的人流做得怎么样?”

“谁做?”

“我做。”

“不能留着?”

她大笑,“你以为我是你?”

是啊,现在时代不同了,女孩子们做掉没成形的孩子比决定一件衣服要买哪个颜色更简单。不过我想到杏子的孩子,也许是个女孩,跟她一样面容恬静,以后或许会变成小梨的小尾巴,我心里有些遗憾。

她来医院找我,坐在诊室外的休息椅上,气色不错,涂着豆蔻红指,嘴唇也是深红,就像十八世纪贵族家的小姐。

我指着她的嘴唇,一本正经,“化妆对胎儿不好。”

她扑哧一笑,“祖宗,你别逗啦。”说着就要去摸烟,上回她跟我说她的一个客户有点偏执的爱好,一定要个会抽烟的女翻译。她为了这个肥差就去学了抽烟,后来真学会了,那个男人还狂热地追求过她,倒是把杏子郁闷得半死。

也许,对准备做人流的人说这话是我在搞笑。

“你准备什么时候做,如果你着急的话,我可以跟妇产科那边打个招呼尽快安排手术。”

“你现在还真有点医生的样子了啊,不错,我代表咱高中的班主任感慨一下。他以前老说咱俩一唱一和的,怎么不去搭档说相声。”

我指指科室牌,异常得意,“帅吧,麻醉科,跟我同时进来的谁都没我爬得快。以后咱班主任得个痔疮什么的,我给他做局麻,连红包都不用塞啦。”

杏子哭笑不得,“你就损吧!怎么有你这么坏的小孩儿?什么时候下班,姐姐请你吃顿好的去。”

“火锅。”

“没问题。”

她没再提手术的事,我也没提,我们去吃海鲜自助火锅,摆了一桌子,一边话唠一边埋头苦吃。本来气氛很好,她突然说:“你还记得赵多阳吗?”

“记得啊,那个会用一百多种语言说我爱你的家伙呗。当初你不知道哪只眼睛瞎了,还跟他好了那么久,幸亏你最后踹了他,那人啊,明显的人品和心理都有问题。因为自卑而产生的自负是最可怜的。”我嘴里吧啦吧啦吧啦,“你怎么又提起他了?”我嘴欠,又笑嘻嘻地调侃她一句,“你可别跟我说你肚子里这个姓赵啊。”

杏子手一抖,一块肉掉进汤锅里,热汤烫到她的手,她都慢了半拍缩回来。

我脑袋轰然炸开。

“怎么回事?”

她尴尬地笑笑,“看你的回头草吃得那么香,我也想试试,谁知道那是打了毒药的草呢?……唉,别说这个了,快点吃东西,杏子只是笑,不肯再说什么了。

第二天的人流手术是我给她做的局麻,胎儿有三个多月,已经成形了,护士在那里一边说笑一边把胎儿破碎的肢体拼起来。她用力握着拳,一声不吭。

杏子从来都不是神经粗大的人,拖到现在她一定是想要这个孩子,而有人却不肯给她一个归宿。她那颗骄傲的心不允许她向任何人低头,所以她一直微笑,冲着阳光,把血液咽进肚子里,而后奔赴更加灿烂美好的人生。

手术完毕后我请假送杏子回家,她父母常年在国外,家里只有保姆阿姨和一只叫小疯子的猫。我嘱咐阿姨去买乌鸡炖汤,她躺在床上,猫跳上去蹭她的脸。她伸手把小疯子揽在怀里,蒙上脸,含糊着说:“奴婢今天身体欠安,就不送小姐你出门了啊。”

“好。”我摸了摸她的头发,都是湿漉漉的汗,“不要闷着。”

“嗯。”她模糊地应着。

出了门我有点难受,心脏那里。

我不知道去哪里,我很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叶榛在家里照顾母亲,我去了他买的房子,我没有搬过来的意思,隔三差五的他会带我来睡觉。呃……就是真正的睡觉。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来到这里我就像个睡猪转世,连胃口都变得很好。叶榛家境好,全家的活儿都是保姆在干,以前他能把水烧开都是奇迹。现在他最拿手的食物是水煮速冻水饺、水煮面、蒸速冻包子。

他也很羞愧,据说在跟保姆学煮菜。

其实我的菜煮得很好,我只是不愿意再宠他了。因为被宠的感觉太好了,我已经学会了恃宠而骄。

大约是因为叶榛买的棉被太舒服了,是什么蚕丝还是鹅绒?我陷入一团绵软中,睡得昏昏沉沉,半梦半醒间我觉得自己躺在云彩上。天庭真美,霞光仙乐,还有天上的仙人们在说话,有男仙也有女仙。

女仙说:“呀,这里真漂亮。为什么要装修成这种风格?难道是因为我家装的是美式田园?……原木地板也很舒服……啊,是地暖呢,我光脚踩踩看……”

男仙语调欢快,“月姐,你先坐着,我去倒茶……啊,还是你更想喝咖啡?我们家可没有你爱的蓝山啊,只有雀巢速溶。”

女仙人被打败似的,“……天,那还是喝茶吧。”

什么时候天上的仙人也开始喝咖啡了?真先进,我还以为他们只喝琼浆玉露的……等等,这男仙的声音怎么这样像我们家叶榛呢?他还喊那女仙月姐……我一下子醒了,挺尸般坐起来。

第十回

一辈子很短,只有几十年,或者更短。我只会嫌不够,你……怎么会觉得它长呢?

【1】

神差鬼使的,我没有出去,而是掀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看。

卓月端着茶杯四处打量着屋子的装修,从厨房到卫生间再到客厅外的小花园,兴高采烈地转了一圈,正要来打开卧室的门,叶榛甩着手上的水从厨房里出来,“月姐,卧室就算了吧,我家那位就是个祖宗,不喜欢别人乱翻她的东西,要是知道了肯定又要放火烧山了。”

卓月的手跟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满面都是尴尬之色,不过她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很快便用笑容遮掩过去,“果果已经搬过来了吗?我以为她还在跟你生气……她还跟个小女孩儿一样,每回见我都很有敌意的样子,她就那么怕我把你从她那里抢回来……”

有时候叶榛比我还没心没肺,笑容跟糯米一样软软的,周身像镶嵌了毛茸茸的光源。

“怎么会。她就是那样,没什么坏心眼的,月姐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就让着她点。”叶榛说着就去翻水果,“火龙果怎么样?还是中间剖开一人一半?”

卓月继续笑,答非所问,“……怎么不会?你就这么不自信啊?”

“啊?”叶榛傻傻的,想了一下又大笑,“月姐你别再开我的玩笑啦,就算我有那心,你是那吃回头草的人吗?……我去拿勺子啊。”

从我的方向看过去,卓月盯着叶榛在厨房里的背影,眼神里都是浓浓的眷恋和爱意。也只有叶榛这傻蛋才会觉得他们之间只剩下纯洁的姐弟感情。我趴在窗户上翻了一会儿白眼,不知道该不该出去。

叶榛拿了勺子回来,俩人在那里和和美美地吃水果。我心里嫉妒得不行,一边想着叶榛为什么要把她带到家里来,一边讽刺卓月的口味,什么火龙果,不就是白萝卜里长了黑芝麻?

“上次的事果果没生气吧?”

“上次的事?”

叶榛很茫然,明显没听懂她在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就是你们去救灾,你抱着我跳车,后来又不要命地去找我,结果掉在雪坑里差点窒息……她那天早上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打,不是生气了是怎样?”卓月貌似不经意地说,“真的不用我解释?”

叶榛把萝卜加黑芝麻往嘴巴里一塞,神采飞扬的,“解释什么?你看她有时候跟我吹胡子瞪眼跟头小豹子似的,其实心里根本不舍得跟我生气。姐姐你多虑了。”

“你现在倒是挺喜欢她的啊?”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叶榛仰天长叹,“就这么栽了。”

我相信我的直觉,虽然除了在我的绝对领域之外,它很少有准确的时候。不过我确定卓月对叶榛贼心不死。俗话说得好,防火防盗防前女友,至理名言,有空我得去找个书法家写好找个装裱师傅裱起来挂在墙上。

卓月没有再说了,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水果,讨论着B市飞速上涨的房价物价,还有报社年底的尾牙。他们报社的头儿是台湾人,年初做头牙,年底做尾牙,对这个很讲究,也是图个吉利的意思。

俩人聊了大约有半个钟头,我算是看出来了。卓月知道叶榛买了个房子,一直想来看看。今天叶榛家的车送修了,她把叶榛送过来,顺便也看看他的新房。这么一看我可是打翻了醋坛子,三句话两句是在跟他套话。叶榛每句话都跟小飞镖似的嗖嗖地往她的心头肉里扎。于是水果也吃过了,茶也喝了,屋里有床,可妾有情郎没意,她只能走了。

我到厨房里拿水喝,叶榛送她出去很快回来了。

“怎么又光着脚在屋里乱跑?”

“我口渴。”我似笑非笑的,“看见我突然出现没吓着你?”

“你也太小看你老公的侦查能力了,家里有没有来过人我还不知道?”

叶榛有职业病,而且很严重,负重越野跑惯了的人就喜欢随时随地都把障碍物抱起来。上回去山里的志愿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冻伤,而我的手保护得不错,脚就惨烈了些,如今脚趾还又红又肿痒得钻心。

在他面前我就像个大号真人版的娃娃,他把我抱到床上,又去找了冻疮膏涂在脚趾上揉开。我怔怔地看着他的后颈,修长迷人,身体的比例很好,窄腰长腿看起来十分有活力。

“你的手在摸哪里?”他问我。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在叶榛的毛衣里,在腰部不要钱似的摸来摸去。

“哇,我的手,天啊,有股魔力控制了我的手!我无法控制它,它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救命啊,叶榛你快逃啊,快点啊……”

叶榛停下来,索性做出无力反抗的姿态来,兴致盎然地看着我胡闹。

我兴致勃勃地摸了半天,皮肤真好,腹部的小砖头手感真不错,不知道口感怎样。食肉动物就是这样,心里想着嘴已经咬了下去。口感不错,柔韧有弹性,我舔了舔,皮肤是清新的沐浴露的香味。叶榛闷哼一声,我觉得不对劲,抬头去看他,叶榛也看着我,咬着下唇双目含春脸色绯红。

啊哦,不好玩了。

我迅速地从他身上爬起来,可已经狼化的叶榛“嗷——”一声扑上来,双手被他一只手按住,另一只手在做我刚刚对他做过的事。他一边在我的颈子里乱亲一边虚弱地说:“怎么办,我控制不了我的身体,有股魔力控制了它,它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你快逃……”

哥哥,我想逃你也得先松开啊!报应来得如此之快,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

叶榛很热情也很急切,遇见障碍物连撕带扯,耐心已经完全消磨光。作为一个年轻的身体健康有正常需求的男人,他对我已经有了极大的耐心。我着迷地抱着他,我喜欢他这样,我承认我极其好色且垂涎他的身体,我爱惨了他。

“我的小糖果儿……”他吮着我的耳垂,声音喑哑,挠得人心里痒痒的,“好甜……怎么办,我好想吃掉你……”

你已经在吃了,我心里说。

我被甜言蜜语灌得迷迷糊糊的,任他为所欲为,最后当然是被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清晨我被饿醒,睁开眼看见叶榛睡得正香,鼻尖抵着鼻尖,嘴唇再近几厘米就可以接吻,四肢交缠密不可分——像一对连体婴儿。

只是我们这俩巨婴也太大号了些。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睡眼怔忪毫无防备,纯真得一塌糊涂,把我迷得半死。

我想起那回我去部队看他,他的教官连着批给他两天八个小时的假,从晚上八点到凌晨四点,而后正常训练。在招待所里,头一天晚上他很累,倒头就睡,像小孩抱娃娃一样抱着我。第二天晚上他精神虽然不太好,可是身体却本性难移,他显然没忘记两家的家长也坐在一起吃过饭敬过酒的,虽然没大办婚礼,但我已经是他登记结婚的合法妻子。于是他相当尽职地履行了丈夫的义务,履行得我都有点怕他。

我在他嘴巴上响亮地亲了一口,“早安!”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的脸都有点红,眼神躲闪了一下。现在才知道不好意思是不是有点晚了?

我爬起来去刷牙洗脸。

等我收拾好,他已经做好了简单的早餐,牛奶麦片、煎蛋和面包片。

【2】

“我的请调报告已经打上去了,大概过了年调令就下来了。”叶榛洗脸回来说,“我现在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想换个低强度的事情做。”

“啊?真调啊?老傅舍得放你?”而且你现在的工作强度好像也不高嘛。

叶榛笑了笑,“我跟老傅那边说好了,如果他们训新队员忙不过来,我可以过去帮忙,已经跟武警这边的头儿打好招呼了,不都是为人民服务嘛!”

我受不了官腔,“得,我觉悟低,我是为人民币服务的。”

我知道他是想多抽出点时间来陪家人,其实我听到这个消息并不是很高兴,我希望他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而且武警这边事情少,钱多,好差事一般人都抢不上呢。”

“那你喜欢吗?”

“喜欢!”叶榛说完又看了看我的脸色,有些慌乱起来,“真的,你别不信啊,我的想法还不能变了啊?以前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现在也是,没什么区别,只是工作性质不同而已。”

我点点头,认同了他的说法。

可叶榛不放心,总用那种无奈的眼神瞟我,周身都散发着一种信号:你相信我啊,你怎么不相信我啊?

的确,信任这个东西用嘴说出来不是很靠谱。

“这家里还缺什么东西添一添,我觉得儿童房还要加个柜子,小梨有很多书要放……对了,我可不太会做饭的,这两年大多都是夏文麒来给我们家做饭的。”

叶榛傻了一下,等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已经凑过来,把我像布娃娃一样抱过去放腿上。我觉得我该警告他,不要凭借自己力气大而把我搬来搬去,我又不是招财猫。

“真要搬过来?”

我大惊失色,“你不愿意啊?”

“你就气我吧!我不是高兴嘛!总怕你突然哪天看破红尘觉得我也没什么好,不迷恋我了,不愿意要我了。虽然我嘴上老说你舍不得,其实是我厚脸皮呢,我心里真没底……”叶榛把我抱紧些,“我怎么舍得让你做饭做家务,都是我来,我没时间就叫家里的阿姨过来帮着收拾,你就好好做你的事业型女性,好不好?”

叶榛如获至宝的兴奋和讨好的样子让我有些略微的心酸,原来我对他也那么重要了吗?

第二天跟田美女试着说起过了年搬过去跟叶榛一起住的事,本想着她起码会表现出一点点的不高兴,可是不按理出牌的母亲大人皮笑肉不笑的,“你早该搬过去了,现在房价那么贵,有人送房子还有不要的,你这隔三差五的去过个夜跟去陪床似的,你妈都替你臊得慌。”

我噌噌冒冷汗,儿子在电视前看《火影忍者》,是卓月给他买的,还是正版碟,小东西的爱好又多了一样。

“叶榛那孩子不错,我跟老唐头一回见就很喜欢。不过感觉那孩子喜欢的应该不是你这个类型,要不是你死活缠着人家,人家根本不会跟你在一起,说来也挺可怜的。”我这个犀利毒辣的嘴巴绝对遗传自我妈,而且她心里跟明镜似的。

我几乎蹦起来,“他喜欢什么类型?我怎么啦?你生的我,你还嫌我?你怎么不自我检讨?”

“哟,踩到尾巴啦。”妈妈乐呵呵的,“反正不是你这种类型,不过这强扭的瓜也不一定不甜,我现在就觉得他挺用心的。”

田美女所谓的用心就是叶榛没事就往这边跑,他们家的好东西也往这边拎。田美女彻底有了同盟军,一屋子人没有一个会做饭的,叶榛在厨房里照着食谱学做菜,田美女在旁边做总指挥。俩人不知道说了什么,笑声一直从厨房里传出来。

叶梨小朋友随时都在挑战高智商游戏,从九格魔方已经过渡为十二格魔方。

幼儿园老师已经跟我兴高采烈地形容叶梨如何用快速还原九格魔方来跟付今言小朋友决斗,小付同学其实也很聪明,不过毕竟是个新手,慢了将近两分钟,嘴一撇,哭了。我很欣赏这样的孩子,即使输了也把比赛进行完再哭。而叶梨这个小爷们儿更有男子汉气概,一看见付今言哭了立马蹲在他面前哄他:你别哭了,算你赢了好不好?

付今言那只小绵羊不但没感激,反而不堪受辱发狠地甩了他一巴掌,恼羞成怒地扑上来跟叶梨扭打在一起。

这时在一边嗑瓜子看热闹的老师们才扑上去制止。

我可怜的儿子皮肤薄,一拍一个红印子,这会儿含恨破解十二格魔方的认真模样简直可爱得要命。

晚饭不算太糟糕,起码咽得下去,而且也不会毒死。

叶梨不给面子,“难吃。”

他现在越来越像个小孩子了,会撒娇会任性,可如今就开始逆生长,是不是太早了些?

“……野外对战不想去了?”叶榛哼一声。

这时叶榛承诺他的,等过年张眠叔叔回来,就跟沈净他们一起去玩野外对战。

小东西立刻妥协,把土豆又夹到碗里,给自己找了个台阶:“老师说不能浪费食物。”

果真是一物降一物。他什么时候这么听话过?

洗碗的时候我问他:“你刚跟我妈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