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地,彼此也会有较为真心的对话。

有一次他给我讲起贩毒生涯的经历:那次他们几个合伙人各带一部分毒品分别运送,然后在一个隐秘的目的地聚头。可是已经过了约定时间十二小时,仍然有一个伙伴没有归队。毒贩们越来越焦急,猜想他大概已经死了。死亡对于他们来说是很平常的事,时时刻刻都会发生。

可是他们仍不住地为那个伙伴祈祷,抱着一线希望在等。直等到第二天早晨,当所有人都已经绝望了的时候,那失群的孤雁出现了。毒贩们高兴极了,立刻拥抱在一起,这些不知畏惧为何物的亡命之徒为了重逢而流下泪来。他们离开隐蔽点,向着伙伴奔过去,张开双臂迎接他们迟归的孤雁。

然而,这时候“孤雁”的身后出现了一群“鹰”——原来,伙伴将他们出卖了,他带来了警察!

“这是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钟楚博讽刺地说,可是声音里充满苦涩,“那次突围我们死了十几个弟兄,我是仅有的三个幸存者之一。那是我第一次逃亡,还没有经验,误打误撞进了雪山,在山里,整整走了三天三夜,不吃东西,不休息,因为我知道,只要一停下来,就再也不可能站起来。有好几次我都打算放弃了,可是一想到阿琴还在等我,就又有了力气……”说到许弄琴,他的声音忽然有些喑哑,草草结束回忆,“那次好容易活下来,真是吓破了胆,后来就收手不干了。”

“那个弃暗投明的英雄呢?”我故意这样问。

“被我杀了。”他平静地回答。

“杀了?”

“那是我第一次杀死亲近的人,用刀子,面对面捅进去,血喷出来,溅满我的手。感觉非常不好。后来我就对自己说:下次再杀人,方式要含蓄一点。”

我又惊又怒,气得说不出话来,同时也怀疑他的话的真假。

那天我整整一天没有理睬他。他开始还无所谓,后来就有些耐不住寂寞起来,问我:“又在想什么?”

“想怎么样才可以把你送上绞刑架。”

“哼,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申请让你做我的行刑人,看你是不是下得了手。”他玩世不恭地调侃,“你肯定自己真的很想让我死吗?”

“不,我尊重所有的生命,不愿意看到任何人死。”我平静地告诉他,“可是我相信人间自有公道,你做的坏事太多了,一定会有报应。”

他变色,很久都没有再说话。后来就再也不给我讲那么血腥的故事了。

还有一次,我问他:“你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哪一段?”

他看我一眼,想了很久,最终说:“不记得了。”

“总有一天是真正快乐过的吧?”

“赚到一笔大生意的时候或许……不过也是一眨眼的事儿,数完钱或者拿完支票就算了……再或者和兄弟们打麻将,赢了一把十三幺自摸……”他“呵呵”地笑起来,“你是我秘书,每年都要替我办一次出国手续,你应该知道我去了哪里。”

“不是去美国考察吗?”

“考察?嘿,是考察,不过不是去纽约,而是去拉斯维加斯。”

“赌城?你去赌?”

“要不怎么办?那真是解压的至尊法宝。”

第54节:逃花源里的妹妹鸟(4)

“每年一赌,居然还没有倾家荡产,也算你运气。”

“很简单,就是我不在乎输赢。我每次去,都只带一定数目的钱,然后对自己说,赢了固然好,输了,也只输这一些,输完就走。你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吗?说是常胜将军不在于抓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懂得适时离开牌桌。”

“你的意思是,你不在乎输?”

“不错,不在乎输赢,自然就不会输。一个人,只有在非常紧张一件事的时候,才会容易出错,才会失败。所以我也相信,警察找不到我们,因为,我同样也并不在乎死。不在乎死,自然就死不了。”

“这世上,真的就没有让你在乎的人或者事吗?”

“有啊,就是你喽。”他望着我,又露出那种挑逗的笑。

我望向远方,只当没听见。

他自觉没趣,讪讪地问我:“那你呢?你有没有真正的快乐?”

“当然有,而且很多。”

“举个例子。”

“比如说……我认识以然的时候是快乐的。”我对他绽开最甜蜜的微笑,存心激怒他。

几次回合下来,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怕他,其实他也是外强中干,真正蛮力的事也做不出来的,何况现在是黎明,晓雾未散,晨曦不足,如果他敢胡来,许弄琴的魂儿会出来帮我的。

真没想到,穷途末路,我最大的依赖竟会是一个鬼。

“少跟我提那个柯忤作。”他故做不屑,“那‘官财仔’除了有个好爸爸,还有什么?”

“还有一份清白的历史啊,一个法医和一个杀人犯,你说他们的价值该如何论。”

“天上地下。”他答,“我是天,他是地。”

我白他一眼,不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却又主动提起旧话来。“其实我也是快乐过的。”

他叹了一口气,很温柔地叹了一口气。“那是刚认识阿琴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和她都还小,一个十三,一个十二,屁事儿不懂的年纪,但是我已经知道她很好看。是她教会了我编花篮,并把它戴在我的头上,我不要,说哪有男人戴花的,她说,那你就给我戴上。我给她戴了,她问我,好看吗?我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那样子,可真是好看,比花儿还好看,我还是第一次发现她原来长得这么好看呢。我什么也没说,走过去就亲了她一下。她吓得尖叫了一声,我很害怕,转过身想跑,她却又把我叫住了,说:你再亲我一下……”

他的声音低下来,充满销魂的温柔。

我听得呆了,那纯真的带着花草香味的牧歌一般的少年初恋哦,在城市里失传了的爱情童话!我望着钟楚博,他的眼角有一点湿润,可是我不敢相信那是眼泪。

杀人犯,也会流泪吗?

我问:“后来呢?”

他蓦然而醒,疲倦地用手在眼角抹了一下:“后来我们就结婚了,后来我就把她杀了,后来你揭穿了我,我绑架了你,现在你是我的人质,一切要听我的!”

他故意做出粗暴的样子,可是我已经不再怕他。现在我知道,他并不像他表面做出来的那样冷酷无情,对于许弄琴,他心里也一样有内疚的,因为他对她曾经有过纯真的爱,而那份爱的甜蜜至今在他的记忆中尚未褪色。

她是他记忆最初的颜色,而他却是她生命最后的疼痛。

怎样的缘分与冤孽?

远处,妹妹鸟一声声叫着:“哥哥!哥哥!”

我似乎有点懂得钟楚博了。

深山里的爱情,是经不得一点一毫的世俗沾染的吧?

我想像那场景,花红柳绿,布谷声声,宛如太虚幻境,童安格管那儿有一个现成的说法,叫做“梦开始的地方”。

我呢?我的梦开始于何处?我想起与以然初次相见的情形,那电梯开合处,是我梦开始的地方吗?

我忽然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里了,是那种山村之爱里一派天真毫不作伪的纯情与亲昵,那是矜持犹豫的我和精于算计的以然所不曾拥有也不可能拥有的,我们都活得太正确太模范了,说话做事都依足范本,按照一种固定的条条框框,早已忘记自己的声音。

记得有一次,忘了起因是什么了,我和以然争论什么是最浪漫的爱情,以然说:“女人的最爱,不过是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和碳的同质异形体。”

“什么?”我一愣。

以然哈哈大笑:“就是玫瑰与钻石呀。”

我欲要瞪眼,终于也撑不住乐了:“医生的贫嘴。”

但是现在我知道,玫瑰与钻石都不是真正的爱情,真的爱只是爱本身,是眼里除了对方什么也看不到,而眼里如果没了对方,那么看到什么都是垃圾,玫瑰不香钻石不美连太阳也不再明亮。在电脑时代的大都市里,一切都被格式化了,连同爱情。书架上成摞地摆着情书大全,勃朗宁普希金李商隐汪国真痞子蔡应有尽有,雅俗共赏,丰俭由人,女人骗男人的手法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男人哄女人的手段是玫瑰钻石欧洲游,物质和感情其实早已分不清,坐在名典咖啡语茶的花篮吊椅上四目交投与穿行友谊商场金饰柜台锱铢必较其实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同样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精神建筑。

可是在乡间,在深山老林的鹧鸪天里,我终于听到清脆不染凡尘的鸟鸣声,看到现实生活中早已湮灭了的爱情传说。那传说中的少男少女,一如两只毫无心机的布谷鸟,以最原始的声音在骀荡的春风里发出求偶的鸣声,两情欢洽。

这清朗柔媚的五月天,我多想化身为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以最简单的音律呼唤:“哥哥!哥哥!”

第55节:盗盐记(1)

盗盐记

我们在山里“定居”了下来,过起穴居的原始日子。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像一对真正的野人。

初夏的秦岭,正是杨槐花开的日子,还有桐花、榆钱儿,都是捋下来就可以入口的美食。

青白色的桐花大朵大朵,绿色的榆钱儿小粒小粒,各有各的香甜。钟楚博教给我,一次不可以贪心采太多,只要够当天吃就可以了。因为贮存食物的最好办法就是由得它们留在树枝上,随吃随采,才能保证鲜美可口。

黄昏时,他带我到小溪旁,不再用雷管炸了,而是在河床直径最窄的地方张网悬挂,一夜之后,自然有许多傻小鱼自投罗网;他还会通过形状与潮湿度来判断哪块石头底下可能有小蟹,用水煮来吃,又是一顿美食。

他又自己做了弹弓,用来射麻雀,虽非百发百中,却也从不落空。我用泥和了水裹在麻雀的外面,埋在土里,上面生了篝火,火熄之后,扒出麻雀来,轻轻一敲,外面的泥壳连同羽毛就一同剥落下来,露出嫩红的肉,一口咬下去,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掉。

有一次他连窝端了一个鸟巢,那些鲜美的鸟蛋的滋味哦,相信下辈子我也忘不了。

我们进山前原买了大量的方便食品,但是多半用不着,单是新鲜的山珍海味已经足够饱腹的了。我起初还担心自己会得消化不良,没想到进了山,人的胃口自动变得坚强起来,反倒比在家的时候健康多了。

渐渐我练得一手烹调鱼虾菌菇的好厨艺,也学会怎样把吃不完的兔肉割下来挂在洞口风干以备后用。

我们俩就像妹妹鸟传说中的那对兄妹,依山吃山,傍水吃水,与自然化为一体,过着完全与世隔绝的日子。

生命回复到最原始的状态,我们的需要并不比一朵花儿为多,不过是水、阳光和空气。

早晨,他为我采来带露的野花,三弯七扭编成一个开花的头环。很美,有种神话的色彩。我本能地心动,可是迟疑地不肯伸手去接。他恼了,将花环丢在地上,提脚欲踩。我忙忙喊“不要”,迅速拾起,戴在头上。他立刻便笑了,眼中掠过一抹狡黠,像个计谋得逞的坏孩子。

我心里一动。他对我倒是的确不错,而且,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依然珍藏着美好与童真,也依然有一丝不泯的人性吧?

现在我清楚地知道钟楚博对我的在乎,它体现在所有的细微之处:一只烧得焦嫩可口的野兔腿,一束罕见的新鲜野花,一捧黑得发亮的最饱满的桑椹,都和吃喝有关,直抵生命的最核心处。

食物是大自然给予的,快乐也是,还有爱。

→→→书→吧→

第56节:盗盐记(2)

在我们洞房的顶部长着一棵老松树,根部暴露在地面,像枯老而有力的手指,深深地抓进岩石的缝隙中。树上有鸟儿筑了巢,每天吱吱喳喳地飞进飞出。我们打麻雀,掏鸟蛋,可是不招惹它们。因为感觉上它们不只是鸟,而是我们的邻居,是熟人,朋友。

在原始的山林中,人们对于温情的需要超过任何有形的物质。

一天中,最喜欢做的事仍然是看夕阳。每当黄昏来临,我就什么也不做,爬到山峰最高处,坐在石头上看夕阳在山峦起伏间轰隆隆滚落。那壮美的一刻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我可以从夕阳西下一直呆到星辰满天,然后猜测哪一颗星是我的归宿。无言的夜空下,大地变得温柔而神秘,一切仿佛都被赋予了另一种意义,那是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所不知道的。

但是如果这一天阴雨霏霏,我就看不到落日,可是也不会伤心失望,因为那意味着布谷鸟会叫。在细雨中,山深处,一声又一声,“哥哥!哥哥!”无限依依。那时候,我就会想起以然。如果可以同他再见面,多想也当面喊他一声“哥哥”。古往今来人们发明了多少对情郎的昵称,可是我现在觉得,还是这句“哥哥”最质朴也最亲切。可是,我还有机会活着同以然重逢吗?

想起那些曾经的口角与眼泪,现在才知道那时有多么奢侈。如果早知道相聚的时光原来如此短暂,而缘分是这样脆弱的一回事,我一定不会再那样任性,随意地把执手相看的时间消耗在无谓的争吵与猜疑里。

眼泪落下来,我觉得凄怆,却并不孤独,因为山里所有的妹妹鸟都在为我哭泣。

山中无岁月,我渐渐不再知道进山的准确日子。

总有一个月了吧?因为我看到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树梢上结满红红绿绿的野果,有酸有甜。当然,也有的可能有毒,不可以随便尝鲜。最简单的一种分辨方法,是把果实捏碎,涂在手上,颜色鲜艳可以充染料用的,多半有毒,汁水丰富且一洗就掉的,则相对安全。

钟楚博的军用手表上有清楚的日期显示。但是我不问,也不关心,因为已经没有意义。

很久以来,除了他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一个人。

刚进山的时候还惦记着逃跑,可是跑过一次,穿过了一片树林又一片树林,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却越跑越心惊,最终迷失在遮天的林木中,再也找不到归路。我跌坐在树下痛哭起来,

哭完了抬起手擦眼泪,却发现钟楚博站在我的面前。原来,他一直在后面跟着我,却不肯露面,存心看我笑话。

那以后,我彻底放弃了逃跑的念头,认命地把自己当成山林的一部分,只当从出生起就在秦岭中生活,也只等将来老死山中了。

几十天住下来,那大树,那河流,那野花,都已经成为我的朋友,让我不再仓皇。生命中只要有了它们便已富足,再别无他求。

不为果腹而奔忙的时候,我尝试移植野花,因为酷爱在花香中醒来的感觉,却又不忍心采摘那些沾着露珠的鲜花。我将那些花连根带土挖出来种在我的洞口,可是不知为什么,同样的阳光,同样的山地,移植的花却很少能继续生存下来的。我觉得伤心,钟楚博安慰我:“那些花,朝生夕死,你就是不采它们,它们也活不了几天。”

我反驳:“可那也是生命。花也会疼,会留恋的。”

钟楚博不语。我忽然省起,这是一个杀人犯,连人的命都不懂得珍惜尊重,又怎么会在乎一朵花儿的生死呢?我可不是在对牛弹琴?

但是我错了,他似乎真的很感动,而且非常有攀谈的兴致。他在我身边坐下来,一边帮着挖土,一边缓慢地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又柔软,又坚硬。”

“柔软?坚硬?”我啼笑皆非,“哪有这么形容人的?”

“可我就是这么感觉的。你很善良,又敏感又伤感,动不动就为花儿啊鱼啊的发脾气掉眼泪;可是发起火来又凶得不得了,被我绑到山里来,也能安之若素,在这样的环境里还忘不了自得其乐,忙着跟花儿鸟儿们交朋友,这种勇敢,在城里女孩子中很罕见呢。”

第57节:盗盐记(3)

我有些脸红起来。没想到他从来不讲恭维话,一旦夸起人来竟是这么肉麻。

不过他说的是实话,我的确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刻地体味到大自然的真实含义,也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热爱它依赖它。早晨的鸟鸣,中午的溪流,黄昏的落日,都是我无尽的财富,都令我沉醉流连。

然而,就在我对人类的概念已经日渐淡漠,死心踏地地把自己当作秦岭中的一棵草的时候,一个意外的发生又重新唤起了我作为一个人的渴望,对文明和城市的渴望。

那天,我们从溪边捉鱼回来,走进山洞时,我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很明显,有野兽造访过我们的“洞房”,只见洞里一片狼藉,睡袋被扯碎了,锅碗筷碟散落一地,油盐酱醋翻倒过来,最惨的,是盐罐打碎了,白花花的救命盐散落一地,淌在水里,化为乌有。

我当然明白,野居的日子里,食盐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钟楚博与我面面相觑,许久,吐出一个字:“偷!”

“偷”,是一个“人”字加上一个“俞”字,是人与人的对抗。

换言之,我们的猎食对象不再是榆钱儿桐花或者小鱼小虾,而是人。

因为只有人才会向我们提供油盐酱醋一应调料。没听说鱼虾可以自动把自己烹调好了送上桌的。

秦岭是少有的在深山处还有人家耕种的野山,每天到了下午,我们躺在野地里,都会远远看到炊烟直上,大约有十来家的样子。

早晨天蒙蒙亮的时候,也会远远听到几声鸡啼。

但是一家同一家都隔得老远,正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钟楚博说:“想找到住家很简单,朝着炊烟的方向走准没错儿。最麻烦的是狗。山里人家没有不养狗的。不过没关系,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估计上午的时候农人都会下地干活,多半会带着狗走,那是我们行动的最佳时机。”

“可是怎么知道屋里有没有留人呢?”我问。

“你可真笨。看看院门有没有插销不就知道了?”

终于又要同人打交道了,我不禁感到兴奋与忐忑。

我们早上出发,一直走到大中午的时候,才来到第一户人家。

院门果然用一根横棍插着销。

钟楚博向四下看了看,拉着我很从容地走过去把插销拔开,推门而进。我的心“怦怦”地跳,要知道,这可是作贼呀!

但是四周实在太静了,静得足以让人忘记行为的本质,而只把它当成一次历险。我新奇地看着院中的碌碡,水井,还有猪圈,这还是我第一次走进一个真正的农家,只觉眼中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一切在小说和电视中都似曾相识,陌生是因为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真的亲临其境,那感觉,就好像无意中走进了电影片场,完全没有真实感。

在我四处打量的时候,钟楚博已经毫不迟疑地穿堂入室,顺利地在柜子中找到一罐粗盐,还顺手牵羊拿了四只蒸馍和一小瓶油,出来对我说:“好了,走吧。今天可以加餐,不用再喝荠菜汤,可以炒菜吃了。”

“好了?”我惊讶。这样平静顺利?简直顺利得离谱儿,毫无惊险之处。

这时候我在窗台上看到一本书,还包着书皮,顿时像葛朗台捡到金子一样兴奋地欢呼起来:

“书!书!”扑过去抱在怀里,不禁满眼是泪。

“喊什么?怕人听不见?”

我不理,依然用守了三十年寡的深闺怨妇见到初恋情人的变了调的声音尖叫着:“书!书呀!”一边小心翼翼地翻开来,可是只看一眼,就不由傻了——那竟是一本小学代数课本。

钟楚博哈哈大笑:“你不会想把乘法表从头复习一遍吧?”

我垂头丧气,迁怒于他:“还说你的百宝囊应有尽有,连本带字的东西都没准备,简直野人!”

“这野人的生活,你还要过很久呢。”他笑起来,过一会儿,收敛了笑容,很认真地问我,“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带你进山了吧?”

“为什么?把我当红宝书一天读三遍?”

第58节:盗盐记(4)

“差不多。在这山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寒冷或者野兽,而是寂寞孤独。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进山,不出半年,我怕自己会闷疯的。所以,你得不停地跟我说话,不然,小心出山之后变哑巴。”

我不响,心里却知道他说的是真的。有生以来,我从未像现在这般寂寞空虚,从未像今天这样强烈地意识到文字的可爱和充实。

我又吟起那首陆游的《鹧鸪天》来:

家住苍烟落照间,丝毫尘事不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