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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话确实有点用,愤怒的李继红没再冲宋清徽吼了,转而难以置信的看向常娟娟:“他刚刚怎么说我的你都听见了,你觉得他真会为我好?”

难以置信的不只李继红,哪怕是让常娟娟态度骤变的宋清徽,都没想到自己一句话能有这么好的效果。

这个让大家都夸知书达理的女同志,和传言中的似乎有些出入。宋清徽忍不住又打量了她几眼。

常娟娟却把他的视线当成了鼓励。时下风气保守,住在一个知青宿舍就更要注意避嫌了,常娟娟喜欢宋清徽是没错,可是又没处对象,他们单独接触的机会都没有,被他这样“专注”的眼神看着更是头一回。

他这么久不回应她的感情,看来还真是因为李继红,怕她私底下像李继红一样。所以只要按照他的建议,帮助李继红改邪归正,他就会注意到她了。

常娟娟倍受鼓舞,当下拉起李继红,语重心长,“俗话话说得好,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宋大哥如果不是希望你变好,又何苦说这些得罪人的话……”

说话间,常娟娟慢慢拉着李继红退出男知青的房间,她担心好友这一点就着的脾气又跟宋大哥对上,连累她在宋大哥那里的印象分也一降再降。

连趾高气昂的李继红都灰溜溜退场了,其他人更不想再凑上去当炮灰,便就地解散了,该回房的回房,该上床的上床,宋清徽也准备去打水洗漱了,不想刚迈开腿就踉跄了一下,差点上演平地摔的绝技。

也就是这个时候,室友们才发现他似乎喝醉了,难怪今天这么猛,他们还真以为他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呢。

喝醉酒那就可以理解了,人家不耍酒疯,只是脾气大了些,比大部分酒鬼好多了。意识到这点的众人松了口气,房间气氛也随之一变,沈思默和另外一个知青更是追了上去,一左一右架着宋清徽帮助他完成洗漱。

不过他们隔壁的女知青宿舍就没这么和谐有爱了,李继红吵到一半被拉走十分不爽,连带着也迁怒起常娟娟来,她觉得自己会跟宋清徽吵起来,就是为了帮常娟娟出头,结果她反过来帮宋清徽一起教训她,太过分了,李继红回到宿舍就跟常娟娟闹别扭了。

常娟娟解释了半夜,终于让李继红对她的芥蒂彻底消弭,两人和好如初,但是她们的塑料姐妹花友谊,为了宋清徽一句醉话险些破裂,仍然是不争的事实,听了墙角的男知青们再次对宋清徽佩服得五体投地。

于是第二天起来,宋清徽就发现大家看的眼神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仿佛充满了敬仰和敬畏,他支着宿醉而头疼的脑袋一脸茫然,发生什么事了?

大佬惹不起。小伙伴们连跟他对视的勇气都没有,纷纷作鸟兽散,屋里就剩宋清徽一人了。

大佬本佬:……

虽然一头雾水,但干活不能耽误,宋清徽还是收起了茫然,换上标志性的笑容出门,刚走出宿舍,一个女同志迎面走来,含羞带怯的看着他:“宋大哥,我昨晚劝过继红了,她已经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以后会认真改正的,希望宋大哥别生她的气。”

宋清徽对李继红的记忆还停留在她被叶舒华气到跳脚那一幕,对常娟娟的道歉就有点不理解了,那会儿这位同志还旗帜鲜明的和李继红站在一起,怎么一晚上就改变立场了?

许是太惊讶了,宋清徽脑海里竟莫名其妙闪过叶小妹说话的语气,脱口而出:“常同志真是乐于助人的好人。”

“宋大哥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常娟娟红着脸,拿着这张好人卡美滋滋的走了。

而叶家院子里的叶舒华,此时正跟她一样美滋滋。

叶舒华一点都不知道她的存在给宋清徽造成多大的影响,老好人、安全无公害的人设彻底塌了。

她一夜好眠,神清气爽的起床,早餐是一杯热腾腾的麦乳精配红薯。放在上辈子也算是很绿色健康的减肥餐了,叶舒华如此自我安慰,坐在院子里一脸满足的享用早餐,喝着甜滋滋的乳制品,还听她娘分享了一个好消息:“你三哥这几天也该回来了。”

“真的吗?”叶舒华雀跃问。

叶舒华穿越几个月,号称在城里享福的叶三哥只回来过一次,不过就那一天接触,叶三哥已经成为她在这个世界第二喜欢的人了,第一喜欢的是王翠芬同志。

叶舒华的好感排行榜规律很简单,一切都按选手“贡献值”来排,王翠芬同志对她最大方,毫无悬念排第一;叶三哥的贡献比较难得,第一次见面礼送了她一瓶据说“双岗生产大队独一无二”的雪花膏,让她成为这个队最靓的妞,并收获了小姐妹的羡慕嫉妒恨,叶舒华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其实刚穿越那会儿,叶舒华并没搞清楚状况,听见王翠芬同志埋怨叶三哥乱花钱买这不能吃的玩意儿时,她还十分认同,叶三哥要是送她一套La prairie,那她肯定会很高兴,才一瓶雪花膏有什么稀罕的,还不如听妈妈的话,买两块肉回来让她吃个尽兴呢!

后来了解雪花膏的奢侈程度不输于她上辈子的La prairie时,叶舒华才知道叶三哥有多好,自己没钱谈对象还给她这么贵的东西,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妹控了。

然而叶舒华没有被妹控哥哥宠爱的幸福感,反而更加心痛了,她这么天生丽质,不擦香香依然是这个队最靓的妞,叶三哥有这个钱可以买几斤肉让她吃到撑了。

直男单身狗果然很不会过日子,叶舒华小声逼逼,当然听到叶三哥要回来她还是很兴奋的,妹控三哥也不知道这次回来又会给她准备什么“惊喜”?

而且叶舒华想想上次叶三哥回家,她因为还在懵逼中都没有好好联络感情,这次一定要把握机会,至少得让对方明白嘘寒问暖不如买块肥肉的道理,这样的话,叶三哥以后回来她就可以打牙祭了~

做着美梦的叶舒华便一门心思盼着叶三哥回家,连给她麦乳精吃的宋知青都抛一边了,殊不知叶三哥这次准备的“惊喜”足以让她热泪盈眶、悔不当初。

第17章

叶三哥是傍晚时分回来的。

落日熔金,勤劳的队员们还在地里努力干活。

抢收季已经过去,很多跟叶舒华一个年纪的大姑娘,也都留在家里做家务,顺带把皮肤养白点好看点,争取这两年说个好的对象嫁出去了,地里剩下这些活也不需要娃娃兵。

不过农村娃向来精力旺盛,不干活也舍不得回家,秋高气爽的时节正好漫山遍野的疯玩,偶尔还能抓一把野菜回来加餐。

可惜叶舒华跟熊孩子玩不到一块,当然熊孩子不爱带她这种拖后腿的废材玩,这会儿她正宅在家里闲得长蘑菇。

叶舒华也在家做了差不多一个月的家务,最近才算把叶小妹这个身体的技能找回来了,洗衣做饭都开始上手了。

“找回技能”这个过程可能有点折腾,倒也让她因祸得福,正是因为她前段时间对家务的生疏、手忙脚乱,王翠芬同志才会对她的要求一降再降,到现在,叶舒华只要顺利把家务活做完,就能腆着张脸去王翠芬同志跟前求表扬了。

队长媳妇精明在外,当然早就摸清了傻闺女的心态,把原本就是给她开小灶的鸡蛋作为努力干活的“小红花”奖给她,叶舒华每天晚上在嫂子们的羡慕嫉妒恨中,吃着自己凭劳动换来的鸡蛋羹,内心充满了干劲。

凭本事骗到的鸡蛋竟该死的甜美~

王翠芬也很满意。本来就打算给小妹的鸡蛋变成吊着她的胡萝卜,如今小丫头为了鸡蛋每天乖乖干活,王翠芬刚好松了口气,之前她还担心自己把小闺女娇惯坏了,吃不了苦,怕是没干几天家务就缠着她不想干活了。

说实话,小妹最近不知道跟谁学的,小脸整天笑眯眯,小嘴又跟抹了蜜似的,把她爹都哄得眉开眼笑,王翠芬都不能保证自己能挡住小丫头的软磨硬泡。

小妹自己有了动力,王翠芬也就不用左右为难了。

母女俩都觉得生活很美好。

至于叶舒华衣服洗得干不干净、饭做得好不好吃,王翠芬已经完全不在意了,叶舒华当然也不可能跟自己过意不去,然后她就发现家务越来越简单、很有些得心应手的感觉了。

作为一个熟练的家务小妹,叶舒华现在只在上午稍微忙一点,首先早餐就不用她管,睡到自然醒,在叶家人吃完去干活后她把锅碗刷了,接着洗衣服打扫卫生、准备午饭,把中午的锅碗刷了,下午就没什么事了。

叶舒华习惯带着小胖子回屋睡个午觉,奈何没有手机和网络,她也不能在床上躺一下午,睡醒就该起床了,穷极无聊的日子,她发明了一百种玩小胖子的方法。

叶三哥回来的时候,叶舒华就在院子里教小胖砸背唐诗。

其实叶舒华上学时背过的那些诗,早在大学毕业就差不多都还给语文老师了,现在能教小胖子背诗,是因为她无聊到去翻队长父亲的书柜了。

叶队长私底下算个文艺中年,家里藏了几本书,当然小说什么的是不可能了,以前批斗激烈,叶队长把他认为稍微有点敏感的书都处理掉了,剩下些唐诗宋词千字文之类的启蒙书,叶舒华实在没事干,没几天把这些书都翻了个遍,然后就基本上记下来了,因为上辈子就学过,现在算是巩固功课。

学以致用,叶舒华一本正经的看着四个月大的小家伙:“大宝跟着我念,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张嘴啊,咿咿呀呀做什么,你si不si有点傻?”

叶三哥叶军华还在院子外的时候就听到了小妹背唐诗的声音,说实话他有点意外。

王翠芬生孩子很有规律,用老人家的话来说是一窝一窝生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刚好差一岁,生完中间的叶大姐隔了两年,又一前一后生下叶军华和叶舒华,这就导致了兄妹五个各有性格。

叶大姐叶爱华因为王翠芬带不过来的关系,被叶奶奶接到叶大伯家了;光屁股长大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关系最铁;叶小妹则从小就是三哥的跟屁虫。

说起来,叶小妹当初能考上初中,多亏了学霸的叶三哥给她开小灶,后来叶军华考进县里读高中,平均一两个月才能回家一次,没人给叶小妹补课了,小姑娘的成绩便一落千丈,止步于初中。

也是因为这样,叶军华最清楚自家小妹有几斤几两。收到他爹托人捎的消息时,叶军华几乎不敢相信他的耳朵——小妹自己在家偷偷练字,并且颇有成效?

他爹真的是在说小妹吗?

父亲的吩咐还是要听的,叶军华抽空去把叶队长要的东西买齐了,只是心里还七上八下,回来的路上甚至都在想,如果爹发现小妹的勤奋好学只是个误会,从而恼羞成怒怎么办,他是不是要先跟小妹通个气?

就这样一路担心的回到家,没成想听见院子里朗朗的读书声,语气抑扬顿挫,吐字清晰、字正腔圆,他听着有点像广播电台主持人的感觉。叶军华愣住了,他都不知道小妹的普通话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标准了。

不过他自从去县里读书,到参加工作,也有四年多没跟小妹一块学习了,或许正如父亲所说,她这几年学会自己上进了。叶军华一时老怀大慰,便站在门口想等她念完这首诗再进去,哪知道小妹突然念不下去了,严词厉色的教训不听讲的学生。

可惜她的“学生”还是个听不懂人话的小婴儿。

叶舒华越是入戏太深,叶军华就越觉得这一幕太过滑稽,让他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谁在她的课堂上捣乱?叶·严师·舒华皱眉回头,看到拎着大包小包的男生站在院门口冲她笑。

叶舒华眼睛一亮,又来了个帅哥,老天待她不薄啊。

接着她便抛下小胖子起身了,满脸兴奋的往前迎了几步,因为对方开口唤“小妹”时,叶舒华就记起来,这个眼熟的帅哥就是她亲爱的叶三哥!

叶三哥回就回嘛,还拎着这么多东西,叶小妹记忆中他回家都是歇一晚就走,所以这些东西不可能都是行李,她期待已久的惊喜多半就在里面!

叶舒华热情十足的迎上去:“三哥这么早就回来了吗,午饭吃了没?”

“吃过了。”叶军华这才看到了叶舒华明艳大方的脸,双眼不由自主的亮了一下,暗想老人说女大十八变果然没错,他们家小妹也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不过直男对外貌的变化远没有女生那么在意,叶军华一直就觉得自家妹子哪哪都可爱,越长越好看也是正常的,他便没有太在意,比起叶舒华外貌的变化,叶军华更忘不了刚才看到那一幕,便带着些戏谑的笑道,“小妹刚刚在教大宝背诗?”

“对啊。”叶舒华漫不经心的点头,眼神不由自主往他袋子上瞄着。

她这个表现落在叶军华眼里就是理直气壮了,他忍不住满头黑线的提醒道:“大宝才几个月,还听不懂人话。”

“早教就是要从不懂的时候就潜移默化嘛,等他能懂事再教就晚了。”

叶军华挑眉:“早教?”

糟糕她的用词是不是有点太过洋气了?叶舒华这才收回了黏在行李上的眼神,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其实有点捉急,正想找个话题打岔过去。叶军华反而一点即透,轻笑道:“早期教育的意思吗?听起来还有点新鲜。”

叶舒华顿时不慌了,抬头挺胸的表示,“是我想的主意呢。”

躺在摇篮里的小胖子适时的手舞足蹈起来,仿佛在感谢小姑的用心。

叶军华只想给无知的大侄子点根蜡,摊上这么个好为人师的小姑姑,不知道小家伙懂事后会不会为此绝望= =

寒暄间,叶军华拎着东西踏进了堂屋,叶舒华终于可以假装好奇的问:“三哥这次在家住几天,怎么带这么多行李?”

叶军华还没看出她暗含的期待,倒是很幽默的笑道:“后天就回去上班,没多少行李,不过给你带了点小礼物。”

“真的吗!”叶舒华不再掩饰脸上的雀跃,迫不及待的问,“我能现在就打开看吗?”

“就在最上面,你自己拿。”

说着,叶军华去屋檐下把不甘寂寞的小胖子抱进来了,毕竟是家里的第一个小辈,不但叶队长夫妻稀罕,叶军华这个小叔也挺想念小家伙的。

叶舒华得到允许,也不管叶三哥在不在场,自己便兴致勃勃去找礼物了。

按照叶三哥的指示从最上面找,首先掏出了一叠纸,叶舒华有点傻眼,但还是倔强的往里翻,是一支被盒子装着的毛笔,再下面是一块砚台……

叶舒华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想再继续翻了,回头期待的看着叶三哥,“礼物好像藏得有点深?”

叶军华笑眯眯的道:“你不是已经找到了吗?”

叶舒华看着手里的东西傻眼,礼物送笔墨纸砚,这真的是亲哥???

求求你做个人好吗╮(╯3╰)╭

第18章

叶舒华拿着所谓的惊喜坐在一旁生气,她对叶军华感到很失望,他再也不是她亲爱的三哥,而是标准的大猪蹄子了。

叶军华看到她的反应反而倍感亲切,小妹念书的时候就是这么不情不愿,哪怕长大了懂事了,也不可能一下子变得热爱学习起来。

不高兴才是他认识的小妹。叶军华抱着大宝坐到叶舒华旁边,好脾气的解释道:“这些东西是爹特意让我买的,他说你一个人在家偷偷链子,毛笔都写秃了,买支质量好点的笔,以后可以好好写字了。”

叶舒华没听出叶三哥话里的意思,她还在悲愤的控诉道:“你助纣为虐,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叶三哥虽然是个没对象的单身狗,对于哄女生似乎也挺在行,并没有试图跟叶舒华讲道理,而是积极认错,并赔礼道歉,“是我的错,你想要什么,三哥下次补偿你?”

“我想吃肉!”叶舒华发自内心的呐喊。她现在还没有从这套文具中看到自己悲惨的未来,她生气是因为叶三哥宁愿花钱买没用的玩意儿,也不肯带她吃肉,真是太不懂事了。

“……”叶军华闻言无奈的看了她一眼,他还以为小妹会趁机要求去城里玩一天,这个年纪的姑娘好像都对进城有着强烈的期盼,可惜就算他们家这样的条件,小妹想去一次镇上都不容易,从小到大她去城里的次数屈指可数。

当然他也差不多,如果不是在县里念了高中,并顺利赶上招工,他现在应该也很难得去一次县里。

所以看着小妹气呼呼的样子,叶军华是做好了“割地赔款”的心理准备,承诺有空带她去县里玩一天的,可惜她自己有点不争气,竟然满脑子只想吃肉,他也只能哭笑不得保证道:“好吧,我想办法给你弄点肉回来。”

叶三哥在叶舒华这儿的信用已经破产了,她难掩悲伤的摇头:“不可能吃肉了,这个月都不可能有肉吃了。”

等他下次放假回家,黄花菜都凉了。

这样的亲哥还要留着过年吗╮(╯3╰)╭

叶军华听着她真情实感的小声逼逼,用尽了全身力气憋住才不至于当场笑出声。

而叶舒华很快发现,生活并没有因为她的悲伤而对她善良一点,比亲哥送文具当礼物更让人绝望的是,亲爹回家看着这些“礼物”十分满意,然后要求她当众表演写大字绝技。

叶舒华:“……”

这样的亲爹也不能要了,就地扔了吧= =

可惜这种大逆不道的念头,叶舒华只能在心里想一想,在高大巍峨的队长父亲面前,她只能将贴心的小棉袄进行到底,乖乖拿起了崭新的毛笔。叶三哥看似贴心的帮她研磨,实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提醒着:“小妹,你下午不是还教大宝背李白的《静夜思》了吗,要不就写这首诗吧。”

叶舒华闲得无聊花式玩小胖子的事,也就是叶军华今天碰巧撞见,其他人还真没发现,乍一听都觉得挺好笑,唯一没有笑的就是林红梅,她抱着儿子有些不高兴的道:“小妹年纪小淘气可以理解,但是大宝才四个月,需要小心照顾,你不要把他当玩具了。”

有人说“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对手”,放在林红梅和叶舒华的关系上再合适不过,所有人都没看出叶舒华的“险恶用心”,唯独林红梅一针见血、把她看得透透的。

可惜真相往往就是那么不尽人意,“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林红梅反而成了众矢之的的存在,连她自己的丈夫叶国华都嫌她说话刻薄,皱眉反驳道:“小妹哪里淘气了,她每天在家做饭扫地,还给你带孩子,你现在干活都可以少回来几趟,多省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林红梅在心里撇嘴,她宁愿不要这份省心,自己多回来几趟还安心,顺便还能歇一会儿,而不会像现在这样想偷懒都找不到机会。

叶国华性格憨厚,见媳妇不再多嘴,便当她认识到错误了,他也满意的闭了嘴。

作为叶家智商担当的叶军华,却不着痕迹的看了大嫂一眼。

前两个月回家,叶军华就隐约感觉两个嫂子对小妹、甚至对母亲都有些微词了,当时他在小妹跟前旁敲侧击的问了问,小妹对大嫂二嫂的敌意还一所无知,说明嫂子们还没有做的很过分;而且通过她的介绍,他大概猜到了原因,无非是小妹养病多吃了点东西,大嫂二嫂帮她分担了家务活,所以不高兴,连带着也埋怨他娘偏心小妹了。

这点小摩擦叶军华倒没放在心上,因为他娘不是谁都能欺负的,再说他回家时小妹的病已经快好了,大概休养几天就能下床干活,到时候大嫂和二嫂的怨气也该化解了。

不过现在,叶军华没这么乐观了,他本意只是开个玩笑,大嫂就能想到小妹把大宝当玩具,可见她对小妹有很大的偏见,才会如此恶意曲解小妹的用意。

这么想着,叶军华又看了看埋头写字的叶舒华,淡定的样子好像没把叶大嫂的刁难放在心上,根本不像是小妹的风格。

——以叶舒华的性格来说这个反应的确有点反常,毕竟叶大小姐从来不怕撕逼,在这个世界她都能把李继红怼得毫无反抗之力,林红梅的战斗力甚至还不如李继红,她根本用不着别人帮腔,凭自己都本事就能把叶大嫂撕到怀疑人生。

这也是叶舒华最爱干的事。

不过她娘可能会不高兴,王翠芬同志苦口婆心劝要她跟两个嫂子和谐相处,哪怕她们偶尔过头了,她也该给哥哥一个面子不跟她们计较,反正她娘过后会帮她把场子找回来。

王翠芬同志发话,叶舒华还是愿意听一听的,再说她给大哥面子,大哥也很给面子的帮她撕回去了,说到底最心塞的还是叶大嫂,所以叶舒华就更不在意了。

不过她这么淡定,落在叶军华眼里就是小妹受多了气,已经见怪不怪了,护短的他当然不高兴,所以本来只是开玩笑的,这会儿也认真解释起来,“小妹这是在用心教大宝,正是因为大宝什么都不懂才好教,我在城里见过有些讲究的干部家庭,孩子三四岁就开始启蒙,看着就比同龄孩子机灵,将来肯定有出息。所以说,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叶队长对这段话竟然深有共鸣,“你们兄妹几个要不是从小被逼着读书,恐怕也不能读到初中高中,不信看看大队有几个初中毕业生?”

大家长的发话,间接肯定了叶舒华的贡献。

叶国华虽然一直觉得小妹把大宝当成亲儿子照顾,但也没想到她能用心到这个地步,顿时感动得两眼泪汪汪:“小妹对大宝这么好,我以后一定让大宝记住,长大了要他把小姑姑当父母一样孝顺!”

林红梅听到这话气得脸都绿了,不过教大宝背了两首诗,就要大宝把她当父母一样孝顺,臭丫头还没这么大的脸!

可惜再生气她现在也不敢多嘴,因为牵起话头是当工人的小叔子,他们大队公认最有出息的人,林红梅还指望小叔子以后把她儿子也带去厂里端铁饭碗呢,当然不能得罪小叔子了。

林红梅不但不敢反抗,甚至头一回为自己的嘴贱而后悔,她明明知道小姑子命好,三个哥哥都把她当宝,她怎么还在小叔子面前上他妹妹的眼药,这不是鬼迷心窍了吗?

老二叶振华和老大显然是英雄所见略同,直接忽略了他和小妹都是初中毕业的事实,此时正美滋滋的拜托,“小妹,等二宝出生后也要麻烦你来教育了,他长大了也会孝顺你的。”

正抱着肚子看戏的宋秀秀顿时黑人问号脸,有她家二宝什么事!

叶舒华闻言有点跃跃欲试,两个小家伙肯定比一个更好玩,但是她又担心来个熊孩子,到时候被玩的人就是她了,那她肯定不干,所以提前打了支预防针:“二宝要像大宝一样听话我才能带啦。”

叶二哥当然信心满满,“有小妹的教导,二宝肯定听话。”

叶大哥笑呵呵的拆台:“那可不一定,我们大宝才是真懂事。”

他们说话间,叶舒华的字终于写完了,她写了两首李白的诗,《静夜思》和《望庐山瀑布》,字里行间颇有些诗仙的写意风流,叶军华第一个凑过去,看完倍感自豪,“爹说的没错,小妹的字写得太好了,更难得的是写出了潇洒的韵味。”

这个时候叶队长也放下了一贯的谦虚低调,欣慰的笑道:“小宋还夸小妹的字有风骨……”

叶军华还在欣赏这幅字,叶舒华已经美滋滋的问道:“宋大哥什么时候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