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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芬自从吃完闺女嘴里省下来的奶糖,在心里甜了好几天,起初是为闺女的孝顺而幸福,只是有次跟邻居们闲聊起来,王翠芬才知道,宋知青是出手大方、每次从邮局取了东西都会给队里的孩子们发糖,但他发的都是供销社常见的散糖!

想想也是,老百姓连供销社的散糖都舍不得吃,宋知青再大方,也不能随手给孩子们送有包装纸的高档糖,那不是败家吗?

高档奶糖说不定是宋知青留着自己吃的。

把不爱吃但是贵的东西送给别人,和把自己爱吃且贵的东西送给别人,这两者的差距就大了,王翠芬以前只觉得宋知青对谁都这么大方客气,但现在,她认为小宋对他们家尤其够意思。

小伙子真不错,才招待了他两次,就全都记在心上了,王翠芬当然也很感动,像她这个年纪的老阿姨,最喜欢知恩图报的后生了。

当然了,两颗糖还不至于专门请小宋来家吃饭,王翠芬便叮嘱两个儿子,见到小宋记得帮她道声谢。

叶大哥和叶二哥这样的耿直男孩,母亲的叮嘱当然也不能打折扣!

只不过现在是农闲时节,事情比较杂乱,队员们的工作地点也各不相同。主要是宋清徽属于“文弱书生”,擅长的领域在文化啊技术这些方面,在体力方面,宋清徽和其他知青一样,勉强跟队里四五十岁的长辈算一个档次,他们分配的任务当然和叶大哥叶二哥不一样。

就算在一个大队,叶家兄弟也不是每天都能碰到宋清徽,所以就耽搁到现在了。

但叶舒华不懂这些,她闻言“咦”地一声转头,都八百年前的老黄历了,她那些糖也吃得只剩两颗,二哥居然还在这里感谢宋知青,反射弧是不是太长了点?

“奶糖?”不只是叶舒华意外,被感激的宋清徽也愣了一下,紧接着恍然大悟,“上次正好在镇上遇到小妹罢了,不是什么大事。”

说着,宋清徽不着痕迹的打量了叶舒华一眼,他以为叶小妹应该会藏起来吃独食,没想到她还舍得把糖分给叶婶他们。

难道是他看错她了?

宋知青语气轻描淡写,叶大哥却很激动,扬声道:“那可不是什么随便的东西,兔、玉兔奶糖……”

叶舒华连忙纠正道:“人家叫大白兔!”

“哦,大白兔奶糖,听说镇供销社都买不到,那可是金贵的东西,我娘说可好吃了!”

大概是听叶大哥一直强调她娘很喜欢,宋清徽竟鬼使神差的试探问:“叶婶也吃了?”

“是啊。”这次是叶二哥抢答,他说着还看了自家小妹一眼,颇为欣慰,“从小妹嘴里省下来的,我们小妹可真孝顺。”

叶舒华昂首挺胸,面对叶二哥的盛赞她一点都不觉得受之有愧,相反她觉得自己可棒棒了,那么珍贵的奶糖都舍得分享出来,大方的都不像她了有木有!

宋清徽把叶小妹的骄傲自豪看在眼里,也只能默默的转移话题了,他怕再聊下去,叶小妹恐怕要翻车,毕竟他给了那么一把糖,她只分给叶婶一个人,说出去可没什么好骄傲的。

善良的宋知青便不动声色的笑道:“叶大哥说小妹最近关在家里?”

“是啊。”叶大哥很自豪的表示,“小妹在跟她嫂子学做衣裳呢。”

宋清徽挑了挑眉,心里不是很相信,但还是礼貌性的点头,正想顺着叶大哥的话一句能干,叶舒华自己出来否认了,“我不会做衣裳,做衣裳太难了。”

叶二哥忙宽慰道:“就是不会才要学,小妹慢慢来,别着急。”

叶舒华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她大概这辈子都学不会做衣裳,再说她一点也不想学,所以聊起这个话题就很悲愤,一时都忘记宋清徽还在跟前了,她伸出手诉苦道:“这哪里是学做衣裳啊,分明是受罪,你们看我的手指,都快扎出老茧了……”

这个话题本来没宋清徽什么事,但他却和叶家兄弟一样,条件反射的看向那双干净秀气的手。

叶舒华的手掌白白嫩嫩,看不出所谓的老茧,不过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是很心疼她的遭遇。

叶家兄弟这种农村小伙,虽然很小就要干农活,看似辛苦,生活方面却是宋清徽他们这些知青没法比的,宋清徽插队两年多,别说洗衣做饭,甚至被生活逼得连缝扣子技能都掌握了,典型的十项全能、宜家宜室。

而叶大哥和叶二哥活到现在,几乎连自己的衣服都没洗过。叶大姐没嫁人时,兄弟的衣服清洗缝补她都包圆了,等她嫁人又有叶小妹接手;而叶小妹也没给哥哥洗两个月衣服,他们陆续结婚了,娶了媳妇,这些活当然是各自的媳妇干。

于是这两个八尺大汉就被家里的女人惯得,十分不耐烦这些“婆婆妈妈”的针线,想也不想的说,“那就不学了。”

“对啊,这么难干脆别学了,反正也没什么机会做衣裳。”

宋清徽张了张嘴,很想提醒豪气云干的哥俩,他们家叶小妹的问题可不是做衣裳,照她自己的说法,经常被针扎手,恐怕连个扣子都不会缝吧。

在农村,缝补都不会的姑娘听说媒人都不敢给她们说亲,怕砸了自家招牌啊!

不过宋清徽还没来得及开口,叶舒华倒是很有逼数的摇头叹气,“娘不让,她说学不会做衣裳,嫁人都没人要。”

这就让叶大哥和叶二哥很生气了,“嫁人跟做衣裳有什么关系?”

“有些人家一辈子都做不了一身新衣裳,干嘛非得让你学这个。”

说到这里,叶大哥突然乐了,笑道:“不过,小妹说不定能嫁个每年都让你穿上新衣裳的男人,你要实在学不会,把布拿回来让娘给你做得了。”

叶二哥也很乐,“娘要是不乐意,就让你嫂子给你做,反正她们都喜欢做衣裳。”

不是叶二哥提醒,叶舒华还真没注意到,最近在给宝宝做新衣裳的大嫂和二嫂心情前所未有的愉快,看来她们是真的很喜欢这项活动啊!

叶舒华双眼发亮,一脸期待的问:“我真的可以请嫂子帮忙吗?”

宋清徽没想到他只是犹豫几秒,话题就向诡异的方向发展了,嫁人的小姑回家让嫂子给她做新衣裳?

叶小妹和她两个哥哥还真有创意。宋清徽忍不住想,难怪连他都听说过叶家两个嫂子跟叶小妹不太和睦的传言,就他们兄妹三个自说自话的性格,叶家嫂子能喜欢这个小姑子才是神奇。

叶家嫂子他接触过,也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这段话要是传进她们耳里,搞不好又要闹起来。这么一想,宋清徽多少就有些自责,要不是他哪壶不开提哪壶的问叶小妹在家干什么,话题应该也不会变成现在。

宋清徽不知道,在“三傻兄妹”出门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为叶小妹拉过一轮仇恨值了,效果一点都不比这段话差呢。

眼看着叶家兄弟就要拍胸脯保证他们的媳妇绝对乐意帮小妹做衣服,手握好人卡的宋清徽努力的转移话题,“上次的奶糖,小妹还喜欢吃吗?”

这话一问完,叶小妹手也不疼了、心也不累了,眨着闪闪发亮的眼睛看他,这熟悉的目光,让宋清徽蓦地开始后悔——他是不是把自己坑进去了?

第29章

被叶小妹那双小狗一样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盯上时,宋清徽不但开始后悔,甚至严重就怀疑自己的智商,明明有那么多话题可以选,他为什么想不开,两次都围着叶小妹的话题打转。

还问她喜欢不喜欢吃奶糖,这世上会有叶小妹不喜欢吃的东西吗?

宋清徽疯狂吐槽自己的时候,叶小妹回话了,彩虹屁吹得天花乱坠,“宋大哥给的大白兔真是太好吃了,我都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好吃的糖!”

叶舒华这话说得真心实意,她上辈子没变成甜食党,就是因为吃过的甜食都不太符合她的胃口,哪怕小时候迷恋过一阵的大白兔,也还没等她长大就被无情抛弃了。

到现在,叶舒华仍然有印象,取代大白兔在她心中地位的就是肯德基麦当劳,当时西式快餐在全国风靡,还没有专家冒出来认证什么垃圾食品,有条件的家长都喜欢带小孩去吃洋餐,叶舒华父母穷得只剩钱了,爷爷奶奶又宠她,当然是无限满足她的要求。

于是叶舒华就沉浸在垃圾食品的幸福海洋中了。

从宋清徽哪里拿大白兔的时候,她还觉得肯定跟记忆中的味道一样,最多比队长父亲给她的糖稍微好吃一点,没什么稀奇的。当然她现在缺衣少食,不稀罕的糖也变得稀罕了,所以叶舒华还是珍惜的把糖藏起来,除了王翠芬谁也没给。

直到回家后偷偷尝了一颗,叶舒华才惊为天人,这到底是什么神仙零食,奶香味十足,恰到好处的甜味,一点都不觉得腻,反而让人吃了还想吃。

叶舒华就很珍惜了,每吃一颗糖,内心对宋大哥的敬爱就要加深一分,现在糖快吃完了,她对宋清徽的感激也上升至顶点。

可惜宋大哥听完她的感激仍然无动于衷,甚至微微皱了眉:“不知道?”

宋清徽一针见血的问,“我记得你上次说你吃过大白兔?”

叶舒华懵逼的眨了眨眼睛,她说过吗?好像有,好像也没有。

不过看宋大哥笃定的样子,那就算有吧。

所以她现在是翻车的节奏吗?叶舒华终于开始捉急,但她有个习惯,越是心虚的时候,表情越是理直气壮,“那就是我错了呀,宋大哥你放心,我这辈子真的没吃过大白兔!”

叶舒华特意加重了“这辈子”的语气,不过在场谁也没听出问题来。

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叶大哥和叶二哥在旁边帮腔,“宋知青,我们可以作证,小妹确实没吃过大白兔。”

“她肯定是在你面前不好意思承认,所以才说自己吃了的。”

看着三张再真诚不过的脸,宋清徽只想抚额,他明明想问的是叶小妹撒谎的事,这兄妹三人一个个恨不得拍胸脯保证的模样,搞得好像他很在意叶小妹有没有吃过大白兔似的。

——谁在乎这个了?

槽多无口,宋清徽反而自觉的反省起来,明知道叶小妹满脑子只有吃,跟她较真这不是想不开吗?

“原来是这样啊。”想通了的宋清徽便配合的点头,非常爽快接受了叶家三兄妹的解释,这样才能顺利结束话题。

然而宋知青还是低估了“叶家三傻”的耿直程度,话题并没有就此结束,叶大哥非常感慨的对自家小妹道:“宋知青可是把他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都省下来给了你,还不好好感谢人家?”

关注点从来没正常过的叶舒华很惊讶:“诶,原来宋大哥也喜欢吃大白兔?”

宋清徽下意识的否认:“我不是,我没有……”

“真的吗?”叶舒华好奇歪头,虽然她被宋知青单方面认证为“叶家三傻”中的第一傻,但叶舒华觉得自己机智到不行,宋大哥这像是被踩了尾巴似的模样有点不正常啊。

否认就否认,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呢?

事实上不只是叶舒华想不通,连宋清徽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否认,只能告诉自己,他肯定是不希望沦落到跟叶小妹相提并论。

这么解释还挺有道理的,宋清徽迎着叶小妹探究的眼神,一脸坦然的道:“对了,我那里还有点奶糖,既然小妹喜欢,下次给你带过来。”

叶舒华听到这话哪还有功夫瞎好奇,她已经被宋大哥的大方感动到不行了,不是很真心的客气道:“那怎么好意思呢……”

话还没说完,叶大哥义正言辞的附和道:“就是啊,宋知青千万别再破费了。”

叶舒华一脸懵逼的看着她大哥:喵喵喵?

这欲拒还迎的姿势不对啊!

宋清徽看着叶家兄弟俩一脸绝对不能接受的坚决,不知想到了什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竟然没再坚持了。

叶舒华顿时更懵逼了,这么快就放弃了吗?

宋大哥你不是真正的阔绰= =

不管叶舒华如何的懵逼,反正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宋知青被他们打消了念头,叶大哥和叶二哥很满意的笑道,“那我们就放心了,不然总是占宋知青的便宜,我们哪里过意得去。”

话都说到这份上,宋大哥也没有反驳的意思,叶舒华也只能扼腕叹息了,成也亲哥,败也亲哥。

下次骗吃骗喝的时候,可不能带着这两个傻哥哥了!

不过叶舒华倍感遗憾,却没有多难受,她虽然整天惦记着宋知青的肉罐头,但还没有理直气壮到认为人家的东西都该是她的,宋知青愿意给她,那是他大方善良。

事实上,叶舒华觉得宋清徽已经不是一般的人傻钱多了,明明心怀不轨的人是她,他还给她这么多好吃的,这要是换成上辈子,哪个男人打着追求她的旗号来她这儿骗吃骗喝,叶舒华非但一毛钱都不会给,还会让他狗带。

所以宋大哥在大哥二哥的拒绝下又改变主意,不想给她糖吃了,也是他的自由,这做法没毛病,叶舒华失望了一下下就丢开了,转头又兴致勃勃围观清鱼塘了。毕竟这才是她今天出来的目的,偶遇宋知青不过是个美丽的意外。

清理鱼塘,顾名思义,要先把水抽干了才能下去清理。叶舒华认为至少应该有个抽水机才能完成,结果来到鱼塘才知道,放水全特么靠人力,难怪他们天没亮就过来忙活。

站在岸边围观的叶舒华都有点咂舌,“这水要放到什么时候?”

“下午应该能放完水了。”

耳边响起温柔的女声,叶舒华转头看过去,常娟娟不知何时站在了她边上,正冲她笑得一脸和善。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叶舒华看到常娟娟,就想起上次被这个电灯泡黏着、导致她至今都不知道宋大哥家里有没有给他寄肉罐头的蛋疼,但她还是努力挤出了个笑容,“哦。”

常娟娟顿时笑得更温柔了,一脸熟稔的跟寒暄起来:“叶同志,好像上次从镇上回来,有很多天没看到你出来玩了呢。”

“是啊。”叶舒华不太热情的回应着,情敌就要有竞争的觉悟,没事装什么塑料姐妹花?

常娟娟却不介意她的冷淡,反而笑得更加温柔了,语气亲昵的打趣道,“我刚刚看到你们跟宋大哥说话了,不知道聊了什么这么开心?”

其实常娟娟也不想热脸贴冷屁股,更加不愿意把叶小妹当情敌,这太降低她的格调了。可是她没办法对刚才那一幕视而不见。

常娟娟认识的宋清徽不只是优秀可以形容,他正直善良,如翩翩君子一般,对每个女同志都保持着该有的距离,从不仗着自己的优秀而跟女生搞暧昧,却能为了维护叶小妹不惜伤害他们朝夕相处、并肩作战的知青同志。

宋清徽和李继红起争执的那次,常娟娟还能自我安慰,是继红过分了些,宋大哥并没有偏向谁,可这次他毫不避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叶小妹相谈甚欢,脸上的笑容还那么亲切,常娟娟实在不能再自欺欺人下去。

叶小妹是又傻又懒还没有眼色,不足为惧,可万一宋大哥被她的脸迷惑了呢?

想到这个可能,常娟娟还是打起精神来,至少要知道叶小妹究竟做了什么,才让宋大哥对她这般亲近的。

但另一方面,这样的傻村姑做情敌实在激不起常娟娟的积极性,她认为从叶小妹这里打听消息再容易不过,所以根本没怎么掩饰其目的。

没想到她认为蠢得无可救药的叶小妹,却故作高深的回了两个字:“你猜?”

常娟娟嘴角的笑容僵硬了,但很快又弯出好看的弧度轻笑:“叶同志真是幽默风趣呢。”

叶舒华这下连礼貌性的微笑都懒得奉送了。

跟常娟娟的想法一样,叶舒华也觉得这位姐妹很没有逼数,自己都表现得这么明显了,她竟然还像个牛皮糖一样粘着她不放。

叶舒华还要担心自己再礼貌下去,牛皮糖同志该没完没了。

那她只能把拒绝写在脸上了。

其实心思细腻的常娟娟早在镇上偶遇的那次,就发现叶小妹对她不太友善的态度,不过常娟娟没在意,双岗大队这些本地姑娘出于自卑心里,对她都不太亲近,叶小妹当然也不能免俗。

再说叶小妹在知青点还跟继红发生过冲突,她作为继红的好友,肯定会被迁怒。

所以常娟娟以为叶小妹对她的敌意,跟宋大哥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常娟娟现在不这么认为了,叶小妹是听到自己打听她跟宋大哥说了什么而变脸的,说明她对宋大哥也有想法。

想不到这姑娘还真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常娟娟面上温柔似水,心里却在哂笑,顺便调整了一下计划——竟然叶小妹看出她对宋大哥的意思,那就更好办了。

常娟娟咬了咬唇,往叶舒华身边又靠进了一点,连羞带怯的道:“不怕小妹笑话,我其实……很羡慕你能把宋大哥逗得开怀大笑……我就不行了,宋大哥只会跟我聊最近看过的书、报纸上又有什么国家大事……”

短短几句话被娇羞无限的常娟娟说得断断续续,“所以……能请小妹多多指教吗?”

在外人看来,叶舒华和常娟娟站在一快窃窃私语,很有些亲密无间的样子,可叶舒华的脸色却跟常娟娟截然相反,她听完常娟娟的“内心独白”后,脸色骄傲的快要上天了,“我觉得吧,人见人爱是天生的,别人模仿不来,常同志还是做你自己比较好。”

“真的不用太自卑啦,毕竟像我这种女生万里挑一,常同志应该遇不到太多个。”

“……”常娟娟简直目瞪口呆,差点忍不住要爆粗口,你他妈快闭嘴吧,谁自卑了?

第30章 (营养液破5000的加更)

常娟娟从来没有这么心累过。她那么努力的表演,不过是想表明态度,让叶小妹能够知难而退。

毕竟就像继红说,叶小妹这种没见识的村姑,连宋大哥看什么书、关心什么国家政策恐怕都听不懂,又有什么资格来喜欢他?

但她万万没想到,叶小妹能蠢到这种程度,竟然把她的字面意思当真了——叶小妹就不能用猪脑子想一想,她一个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的知青,有多想不开才会去羡慕一个村姑!

是的,比起计划落空的失望,常娟娟更难以接受叶小妹的不要脸,因为叶小妹一副理所当然“安慰”她的姿态,“她被叶小妹衬得自惭形秽”仿佛已成事实。

在常娟娟心里,叶小妹就算美若天仙,她都不会因此而自卑,村姑就是村姑,长得再漂亮也不可能变成凤凰,更别提妄想跟她比较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叶小妹越是理所当然的自信,她越感到悲愤。

刚开始,常娟娟还是试图解开误会,可惜不管她怎么说,叶小妹都一副“我明白,毕竟我这样优秀的人确实让人倍感压力”的眼神看她,有理说不清的常娟娟就不只是悲愤了,又多了一份憋屈。

当然事关自己的名誉,常娟娟也不想轻易放弃,正欲继续解释,不知道从哪里又冒出来一个村姑大着嗓门打招呼:“小妹,常同志,你们在聊什么呀?”

因为这句话,四面八方的目光都落到了她们俩身上,叶小妹也大着嗓门回道:“没什么啦,就是常同志说她很羡……”

常娟娟当然不会允许叶小妹把这事宣扬得人尽皆知,忙笑着打断道,“小妹,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对不对?”

叶舒华颇为疑惑的回头,常娟娟开头有说过这是悄悄话、要她保密的吗?

迎着叶小妹的怀疑,常娟娟努力憋出和善的笑容,循循善诱道:“小妹,我们刚刚说的话毕竟是女孩心事,要是传出去,我就没脸见人了,你一定会帮我保密对吗?”

常娟娟还是不想承认“她在叶小妹面前感到自惭形秽”这个说法,但是她已经不想再解释下去了,叶小妹根本听不懂人话,再纠缠下去只会闹得人尽皆知,那她的脸都得被丢光了。

叶舒华顶着常同志“哀求”的目光纠结了几秒,到底还是点头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毕竟连她知道暗戳戳的勾搭宋大哥,以后谈谈地下恋就好了,常娟娟喜欢宋清徽的消息要是闹得人尽皆知,那以后还真不好过日子。

生而为人,还是善良一点叭。叶舒华觉得自己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

常娟娟也终于松了口气,她已经不想再去深究叶小妹答应之前,看她的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了——反正不是什么善意的眼神,眼不见为净吧。

心灰意冷的常娟娟一秒也不想再待在叶小妹身边,匆匆告辞道:“那我先走了,有机会再聊。”

常娟娟信心满满而来,带着前所未有的心塞走了,走之前还在心里发誓:再也不要跟叶小妹“闲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