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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点虽然摩擦不断,不过他们对外还是比较团结的,宋清徽和叶小妹的事也只是关起门来讨论,队里一点风声都没有,连恨叶小妹恨得牙痒痒的李继红,都没考虑通过散播她爱慕宋清徽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因为李继红还有理智,她很清楚只要知青当中有人闹出不好的传闻,队里只会认为他们整个群体品行不端。再说叶小妹和他们这些背井离乡的人也不一样,如果叶小妹的名声毁了,是会受到一些指责,但叶队长一定会帮她做主,比如逼着宋清徽娶了她平息流言。

那样的话,她散播叶小妹爱慕宋清徽的消息,非但打击不到叶小妹,反而很有可能便宜这个村姑,李继红才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她一个字都不肯对外透露。

直到现在,李继红才仿佛抓住了叶小妹的把柄一样冷笑着,“我早说了这个叶小妹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你们看,一听到男方条件好眼睛就亮了,那还记得宋清徽……”

李继红冷笑的前一刻,叶舒华刚好被个大嫂拉着,介绍说娘家有个表姐的小叔,跟叶三哥一样高中毕业,在隔壁镇供销社工作,还没对象,总之是个钻石王老五,叶舒华一定不能错过巴拉巴拉。

叶舒华这个没出息的,听到供销社就忍不住咽口水了,当然还记得王翠芬同志的叮嘱,没有当场答应大嫂见面啥的,而是低头继续装羞涩,没想到运气这么不好,忍不住抬头的那一瞬间,眼神都被死对头李继红看得真真切切了。

李继红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同样观察入微的还有常娟娟,毕竟知彼知己百战百胜,所以她不着痕迹的看了身后的宋清徽一眼,温温柔柔的笑道:“继红,别这么说,小妹过完年就十八了,双岗这边女孩嫁人都比较早,人家现在考虑这些也很正常啊,女同志该为自己打算并没有错……”

女知青说话的声音不大,前面聊得热闹的队员听不到,但男知青跟她们离得近,宋清徽耳力也很不错,常娟娟说话之前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看得本来不太在意的他,现在真的有种自己头顶一片青青草原的错觉了。

仔细想想,供销社的男同志,在叶小妹眼里相当于取之不尽的肉罐头了吧,叶小妹还不得鞍前马后、整天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那位男同志——这么一想,宋清徽莫名有种地位不保的危机感。

第33章

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依然很有些怨言,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过叶小妹笑得春花灿烂的反应,倒是让她有点兴趣了,毕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维叶小妹,这个村姑和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触,常娟娟对叶小妹简直永生难忘,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不但把别人的客套当真,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那么优秀、所有人都比不过她?

而现在,叶小妹不但没有自信满满的表现出“我写字就是那么惊才绝艳”的态度,反而破天荒的夸她也不错,常娟娟合理推测一下,叶小妹现在的表现不是她突然领悟了谦虚的道理,而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听什么都觉得顺耳。

那么问题来了,叶小妹是因为什么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很快又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对面的叶小妹身上,意味深长的问:“小妹现在好像很高兴?”

询问的时候,常娟娟还特意加重了“现在”两个字的语气,她不介意叶小妹能不能听懂人话,只要后面某个人会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没想到,叶小妹今天竟会给她如此大的惊喜。

叶舒华迎向常娟娟别有深意的眼神,连连点头,高兴之情溢于言表的模样:“是啊是啊,看到你们我太开心了。”

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个月总结出的规律,知青做什么都喜欢踩点,打饭是最后到食堂,现在领鱼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还不开心到飞起~

不过常娟娟现在是稍微有点可爱,但也不值得耽误收工的时间来这跟她聊天,叶舒华说完也毫不留情的挥手赶人了,“常同志让一让,后面的同志可以上来了,我们都提高一下效率哈。”

常娟娟本来还在高兴,想趁热打铁继续套话来着,还没开口就被翻脸不认人的叶小妹赶客了,偏偏叶小妹说话不太客气,意思却挑不出毛病,排在她后面的同伴恐怕还要感谢叶小妹的爽快利落呢。

这种情况下,常娟娟也不好死皮赖脸的挤在前面了,依依不舍的看了叶小妹几眼,还是得配合的让出位置。

叶舒华继续心无旁骛的干活。

到了知青队伍,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原因有两个,知青基本都识字,叶舒华如果想偷懒,让他们自己写名字再自己按手印都没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知青也是出了名的安静话不多,除了常娟娟心怀不轨特意跟叶舒华搭话,其他知青上来直接按手印,按完走人,死毫不拖泥带水。

只要隔壁称鱼能跟上速度,叶舒华一分钟内甚至能解决好几个人,嗖嗖嗖的,队伍很快到尾了。

一抬头,就看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站在了跟前,叶舒华眼睛唰得亮了。

叶舒华平时对宋清徽的欣赏甚至是仰慕,都是来自于他的经济实力和土豪作风,只要想到他给了她那么好吃的糖和麦乳精,还有他家那些她都没机会见一眼的肉罐头,叶舒华就已经觉得他帅到不行了。

颜值不颜值的,也就没那么关注了。

当然这不是说宋清徽长得不行,只是叶舒华还没机会认真欣赏过他的帅而已。

而现在,机会来了——大概是宋清徽现在出现得太突然,叶舒华一时还没来得及把他的专属滤镜给加上,她第一眼看到宋清徽最真实的样子,那一瞬间情不自禁的双眼放光,因为真的很帅。

男人喜欢灯下看美人,女人当然也喜欢灯下看帅哥,队里今天因为要连夜分鱼,不能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志根叔于是把队里那台宝贝矿灯抱出来了。

双岗大队目前还没通电,大部分队员夜里甚至油灯蜡烛都舍不得点,电筒就更是稀罕的高档玩意儿了。大队这台宝贝矿灯,论做工精致是比不上手电筒,因为它有点重量,用得也比较老旧了,但胜在亮度够,一台矿灯相当于四五支手电筒的亮度。

因为有了它,叶舒华天黑后做登记一点也不吃力了。

宋清徽现在跟她面对面,刚好也在光源笼罩之下,被白灯映衬着,本来就俊秀出众的五官,仿佛笼罩了一层如玉般的淡淡光泽。看到这样的宋清徽,叶舒华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字——芝兰玉树。

能让从来只会“666”“可以可以”“想嫁了”这类文盲式吹捧的叶舒华,想起“芝兰玉树”这类需要一定文学修养才能够脱口而出的赞美,足以证明宋清徽此刻帅得有多惊天动地了。

叶舒华还有留意到,宋大哥不仅帅,还挺有心机,特意打扮过一番才出来的。

他们上一次“见面”是在傍晚,宋清徽刚从泥潭里滚上来,整个人都变成泥人,就别提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但现在,干干净净一身清爽,发丝都还没完全干透,可见洗得有多干净了;不知洗了头,宋清徽身上的衣服看着也挺新,外套扣子没扣好,让叶舒华发现了里面的白衬衫领子。

这个年代穿白衬衫,宋大哥真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

不过她喜欢嘿嘿嘿~

被美色所惑,叶舒华瞬间肚子不饿了、也不急着回家了,谈兴很足的寒暄起来,“宋大哥,这么晚才过来吗?你的鱼好像不是很大呢,嘻嘻。”

叶舒华这么说并不是找茬,而是想要抛砖引玉,不论宋清徽如何解释说他的鱼不算小,还是附和她的话,她都可以顺势邀请他去家里吃鱼,虽然今天晚上没指望了,但是明天后天都方便的,毕竟吃鱼又不用选黄道吉日。

是的,哪怕有人信誓旦旦要给她介绍“坐拥整个供销社”的对象,叶舒华依然没有放弃要把宋知青骗去她家吃饭的计划。因为比起影子都还没见到的供销社同志,宋大哥的肉罐头是摆在眼前的——虽然说小朋友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全部都要,可真到了取舍的时候,叶舒华还是知道孰轻孰重。

可是叶舒华想得很美,一向很配合的宋大哥这次却不按她的剧本来。

宋清徽脸上还挂着一贯的微笑,却根本没理叶舒华的寒暄,直接提醒道:“时间不早了,我是不是直接按手印就行?”

“啊?”毫无准备的叶舒华下意识眨了眨眼睛,配上惊讶的表情,看起来竟有些几分呆萌。

不想关注她的宋清徽还是忍不住看了两眼,很快又不动声色的把视线收回,努力表现出他和叶小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状态。

为了在虎视眈眈的小伙伴们面前还自己一个清白,宋清徽很拼的,因为他刚才猛然发现,知青点对他和叶小妹的误解实在有点深了,再不趁机洗白的话,恐怕这辈子都撇不清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知青点的小伙伴们对他的“误解”根深蒂固,洗白是不可能洗白的了,倒是因为他此刻在叶小妹面前一反常态的高冷,之前意见不一的知青们便解读出了几种截然不同的理解。

大部分男同志内心都很同情,果然是个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头上帽子有任何一点变绿的可能,宋清徽也不能免俗呐~

反对派看到这一幕就很欣慰了,尤其是常娟娟,从诱导叶舒华承认现在特别高兴起,她就在等着宋大哥的反应,注意到他对叶小妹的冷淡,心里顿时放心了。

常娟娟心说,不管宋大哥能不能瞧得上叶小妹这样的村姑,已经知道她准备好了随时嫁人,那么以宋大哥的性格,就绝对不可能跟叶小妹再有牵扯,除非他已经准备好了把叶小妹娶回家。可是连她都心知肚明,宋大哥比他们都更有回城的优势,短期内他根本不可能考虑解决个人问题。

总之,叶小妹已经对她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众人心思各异,这个时候最能理解宋清徽用意的,反而是最不靠谱的叶舒华。

以叶舒华的迷之自信,当然不认为宋清徽对她的冷淡是拒绝的信号,只要宋大哥是直男,他就不可能对她这样又撩又甜的小仙女无动于衷;吃醋倒也谈不上,她还知道自己并没有把宋大哥泡到手。

那宋大哥的表演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避嫌。

避嫌好啊,叶舒华只觉得是英雄所见略同,因为她也只想谈谈地下恋,私底下骗骗肉罐头,在明面上还是保持单身的,否则她的行情要大打折扣,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么一想还要感谢宋大哥呢,她刚才一激动没注意周围环境,差点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出邀请,幸好宋大哥反应快,直接转移了话题。他们不但英雄所见略同,还很心有灵犀的嘛。

叶舒华越想越觉得美,不但不失落,反而乐呵呵的把笔也塞给宋清徽:“也就剩你一个了,干脆你自己把名字也写了。”

宋清徽被她的动作弄得措手不及,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笔,大脑却还停留在被那只滑腻软嫩的小手触碰的那一刻,甚至还莫名想起她上午那顿在家做针线扎出老茧的控诉。

根本没有茧。

果然叶小妹的嘴,骗人的鬼!

回过神来,宋清徽才意识到自己关注一个很不应该的问题,他多少有点感到羞耻,而对面,罪魁祸首还端着张没心没肺的笑脸,让他又忍不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这才低下头去写自己的名字。

不远处,还有个人叶舒华的没心没肺搞得很无奈——本来信誓旦旦的常娟娟,此刻又一次风中凌乱了,叶小妹对宋大哥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万一叶小妹根本没那个意思,自己做的一切岂不是像个上蹿下跳的小丑?

第34章

叶小妹当然不会想,也不可能去想,情敌第一次在她面前感到“自惭形秽”,竟然不是被她的美貌和魅力打动,而是因为她脑子有坑这种可笑的理由。

无知使人迷之自信,也让叶舒华能够继续保持她的乐观和快乐。

当队伍末尾的宋清徽也完成了签字画押流程,标志着叶舒华的工作圆满完成。早已归心似箭的叶舒华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表达她的兴奋。

拿起大队会计专用的记账小本本,叶舒华便头也不抬的赶客了,“这里没事了,宋大哥早点回去休息吧。”

她也好跟志根叔交了差,早点回家吃饭。

听出她语气中的迫不及待,宋清徽忍不住抽了下嘴角,虽然他的本意也是在知青同伴面前跟叶小妹撇清关系,眼见为实,解释再多都不如让他们亲眼看到。

但是叶小妹翻脸无情的速度,依然让他大开眼界。宋清徽心情复杂,一时竟愣在那里。

叶舒华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伸手道:“对了宋大哥,笔都没还我呢。”

宋清徽:……

果断把手里的笔递过去,滴水不漏的客气道:“有劳了。”

还是这么的彬彬有礼,叶小妹也就完全没在意宋清徽那几秒的走神了,没心没肺的挥手道:“不客气啦,明天见。”

明天能不能见是一回事,这句话至少表达了她依依不舍的情绪——叶舒华是这么想的,可惜宋清徽并不这么理解,他只觉得叶小妹说得这么好听,也掩盖不了她迫不及待希望他早点走的事实。

有需要的时候就宋大哥,不需要了就明天见,叶小妹何止是没心没肺,分明是利用完就扔。

作为被利用完还被扔的那一方,宋清徽当然高兴不起来,在叶小妹的连番催促下,只得满心憋屈的走了。

然而叶小妹迫不及待赶走了宋清徽,却依然没有如她所愿的立刻飞奔回家。

几乎是宋清徽一行人刚走,村口传来一阵拖拉机“突突突”的声音,志根叔便对正跟他申请回家的叶舒华笑道:“应该是你爹回来了,要不等一下你爹?”

叶队长今天虽然没收在队里指导工作,但也挺忙了,热情周到的把吃饱喝足的干部请到队里后,他也没歇着,干部进行检收工作的时候他便全程陪在左右。

等干部们核对完重量、把东西拉走时,叶队长也让负责开拖拉机的司机,开车带他“千里送别领导”。

当然队长父亲的辛苦,并不能给叶舒华带来多少安慰,毕竟她还没忘记自己今天会被壮丁,都是因为队长父亲的锅,害她饿了一晚上肚子,这个仇不能不记。

所以志根叔的建议,就让她有点为难了,毕竟付出了辛劳和汗水在义务劳动,没有任何报酬已经很可怜了 ,至少趁队长父亲回来,她现场刷个好感度,说不定还能捞点好处弥补一下损失?

正在犹豫间,拖拉机越来越近了,听声音就是冲着他们这儿来的,叶舒华当机立断的点头:“好吧,那就等我爹一起回去!”

由于叶舒华表态表得很及时,前后不超过一分钟,拖拉机已经停在跟前了,叶队长从车上跳下来,志根叔便上前一步打趣道:“传生哥,还是你有福气,小妹在这帮我忙了一晚上,都要等你一块回家,闺女就是比小子更贴心。”

叶舒华慢了一步,就听到志根叔主动帮她刷起好感度,当然很惊喜了,笑盈盈的凑上去:“爹,你可回来了,我们回家吧?”

叶队长并没有回答,对她点了下头,便跟会计客套起来了,“小妹什么都不懂,没给你们添乱吧?”

“怎么会是添乱?”志根叔笑着把记账本递给叶队长看,一边赞不绝口,“小妹记得可工整了,以后要写字的活儿,我觉得都可以交给她了。”

虽然叶队长也觉得自家孩子教育的不错,不过谦虚低调是他的做人准则,还没细看账本,先摇头笑道,“她还是个孩子呢,这么重要的事可不能指望她。”

听到这里,叶舒华才决定原谅他刚才不了解情况就说她添乱的过分之举了。队长父亲还是有点用处哒。

叶队长谦虚完,才认真检查了自家闺女的劳动成果,大概是真的很满意,看完,一贯严肃的脸上也难免带出了几分笑意,并看了叶舒华一眼:“不错。”

叶舒华趁机催促道:“那我们现在回家?”

“不急。”叶队长终于表态了,“我跟你志根叔说点事。”

说完,叶队长便转头跟会计说起了正事。

叶舒华在一旁傻眼,队长父亲不急着回家,不能傻站在这里干等啊。

没事果然不要轻易尝试贴心的小棉袄人设!叶舒华再一次悔不当初,无聊的等了几分钟,刚好队长父亲和志根说到一半沉默下来,她连忙插话道:“爹,你跟志根叔慢慢聊,我先回去了?”

叶队长和会计聊正事的时候,不是没注意到旁边坐立不安的小妹,只是他没在意罢了,听到她的话,才有点好笑的转头问:“这么急着回去?”

叶舒华捧着肚子连连点头,“我都快饿得眼冒金星了……”

志根叔一听很是理解:“怪我,拉着小妹在这做登记,忙了一晚上,能不又累又饿吗?”

他这么说,叶队长倒也不好多言,只是不放心的问:“你可没有电筒,一个人敢回去?”

叶舒华看了看不远处一望无际的黑夜,还真有点踌躇。

在这个年代,路灯那么先进的东西还是别做梦了,但是更可怕的是家家户户都看不到一点光亮;白天是个阴天,导致这会儿月亮也没出来,所以一眼望去,前方简直是教科书式的伸手不见五指。

叶舒华不怕黑更不怕鬼,就怕一不留神摔个狗啃泥,那就太有损她的女神形象了。不过想到香甜软嫩的煮红薯,她又生出无限勇气,顽强点头:“我可以!”

就在自己队里,万一出事只要嚎一嗓子,半个大队都会出来帮忙,叶队长也就不担心治安问题,挥了挥手:“那那就先回去吧。”

叶舒华就兴高采烈的道别,然后踏上漫漫回家路了。

队长父亲和志根叔在谈正事,所以矿灯也还亮着,间接为叶舒华照亮了一小段回家路。

剩下的一大段路本该摸黑走完,但是叶舒华运气一向不错,现在也一样,哼着歌摸黑走了几步,就发现前面有人拿着电筒也在走夜路。

运气太好了,叶舒华连人都不知道是谁,就扯开嗓子喊了,“前面的朋友麻烦等一下,我想借个光!”

这位不知名的好人还真停下来了,并且抬了抬手让电筒尽量照得远一点。

有光就方便多了,叶舒华放心的朝着那人小跑起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原来不是路人,而是她心心念念的宋知青,那就是喜上加喜了。

叶舒华一脸笑容的打招呼:“宋大哥,这么巧啊。”

手电筒照亮叶舒华脚下的路,宋清徽本人反而隐在黑暗中,要不是他仪态气质确实突出,加上叶舒华对他的观察也比对别人更加仔细,也不能一眼就认出来。

现在认出来了,但还是看不清他的脸,更不知道他此刻是什么表情,只能从那声淡淡的“嗯”中推测,宋大哥这会儿有点冷淡。

叶舒华的脚步不由一顿。不是她一改傻白甜作风、突然变得敏锐起来,而是宋清徽表现得太明显了,温柔可亲秒变高岭之花,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不对劲。

不过叶舒华不是敏感性格,哪怕知道宋清徽今天有点反常,也不会上赶着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闻到一阵鱼腥味,这才恍然大悟——肯定是因为她在做登记的时候染了一身鱼腥味,宋大哥不想离她太近才这么冷淡的!

这个理由叶舒华还挺能理解的,毕竟在她眼里,宋大哥就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哪怕繁忙的抢收季都能把自己打理得干净整齐,说不定私底下还会有点小洁癖,那自然无法忍受她身上的异味了。

别说宋清徽嫌弃,就是叶舒华自己闻了闻都嫌恶心,所以她很识趣的站在两步之外,继续跟宋大哥寒暄:“应该到九点多了吧,宋大哥这么晚出来串门?”

叶舒华一贯不擅长掩饰,宋清徽自然把她的小动作都尽收眼底,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很没道理,叶小妹没心没肺,跟她较劲,最终是跟自己过不去。

理智回笼的宋清徽如梦初醒,深深看了叶小妹一眼,这才露出了一贯的笑容,和颜悦色的回道:“我出来的时候刚过了九点。”

叶舒华也跟着露出大大的笑容,宋清徽的“回心转意”,在她看来刚好验证了她的猜测,叶舒华倍受鼓舞般的继续保持距离,并追问道:“那你这么晚出来找谁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