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伟点头,转头对汤森说道:“麻烦把存着的KrugCollection1928取出来,谢谢。”

千晨有些震惊,这款克鲁格已经窖藏超过七十年,是当年他们结婚时,公公送给他们两人的结婚礼物之一。公公当时抚摸着瓶身说,这是家伶出生那一年,我与酒厂订下的,准备等她结婚时取出来庆祝用。可惜,家伶福薄,等不到这一天,现在就送给你们,希望你们两个幸福长久。

千晨与家伟因为这瓶酒中所含的深意,所以一直都寄放在俱乐部里,不敢轻易拿出来喝。

不料今天家伟竟然要将这瓶酒取出来。

家伟隔着桌子,伸手拍拍千晨的手背。

“我们迟了十年来喝这瓶酒。”他描摹千晨修长的手指,“我有时常常会想,如果我们十年前就喝了这瓶酒,我们会不会少浪费十年的时间?”

千晨微笑,“不,是我们用了十年的时间,确认了彼此的心意。”

家伟亦为之微笑,是,他们两个,用了十年的时间,确认了彼此的心意。从今往后,再不会有任何事任何人,能动摇他们对彼此的情意。

当酒送上来后,汤森亲自为他们开启酒瓶。

金黄色的香槟,倒进细长郁金香型水晶玻璃酒杯中,缤纷气泡仿佛珍珠般从杯底升起。

“干杯,千晨。”

“干杯,家伟。”

酒入口中,那绵长复杂的口味,和迷人而难以琢磨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口腔,给味蕾极至的享受。

家伟望着对面,笑靥如花,双眸似水的千晨,蓦然明白父亲为什么会选这款香槟作为结婚礼物了。

这酒,恰恰仿佛漫长婚姻带给人的感受,复杂绵长,历久弥新,隽永之至。

正 文 第四十七章 白首不相离(3)

千晨喝至微微有些酒意,两颊生晕,明眸流转,推开椅子,站起身来。

“晨?”家伟按住千晨的手。

“我去盥洗室。”千晨微赧。

家伟也要起身,被千晨阻止了。

“我立刻回来。”

家伟点头,望着千晨窈窕的身影穿过桌与桌之间的走道,往盥洗室方向走去。

俱乐部里用餐的客人不免交头接耳,伊的官司,可以说是上流社会近期最引人注目的新闻了,连餐饮大王与原配离婚,引发的财产与子女监护权大战都不及这一桩精彩。

餐饮大王老早已经同原配貌合神离,外头更是养了不晓得几任小情人了,这一天不过是或迟或早,并不教人意外。

可是这个突然之间貌出来的寻千晨便不同了,离奇坎坷的身世,沈家前女主人的身份,如今仍与前夫同居,又与两个养兄纠缠暧昧不清的关系,更兼惹上官非,又涉及豪门密辛,简直似一出戏。

千晨也不介意,人活一世,难免为人诟病,如果这样便畏首缩脚,人生还有什么意趣?

不相干的人,从来不能撼动千晨分毫。

只有她在乎的人,才能真切地伤害到她。

翩跹穿过走廊,转过设有两株绿色高大观叶植物盆栽的小门廊,千晨走进盥洗室区域。

俱乐部的男女洗手间设在小门廊内的左右两侧,光线柔和地洒在地上。吸音地毯最大程度地吸收了足音,显得此间十分幽静。千晨曾经有一回在门廊里碰见一位年轻有为的商业精英,搂住艳女上下其手,连她走得那么近都毫无知觉。

思及往事,千晨笑了起来,一旦情生意动,果然是不在乎时间和地点的。

走进女用洗手间,千晨拧开水笼头,伸手接了一点水,弯下身,扑在脸上,冷却一点点酒意带来的躁热。忽然身后传来细微的声响,窸窸簌簌。

千晨停下手上的动作,直起身,循声望去,却没有看到任何人。

千晨转回身,拧上水笼头,取过洗手池旁给客人准备的消毒湿巾,吸干脸上水分。

蓦然,千晨自洗手间偌大明亮的镜子里,瞥见自己身后,天花板上,沉冷的黑色身影。

甚至来不及呼叫,颈背就猛地传来巨痛。

家伟!在千晨失去知觉的瞬间,只来得及在脑海中,呼唤家伟的名字。

家伟在座位上等了一会儿,仍不见千晨从洗手间回来,有些疑虑,真准备起身去洗手间看一看,忽然整间俱乐部的照明灯闪了闪,然后便统统熄灭。俱乐部的餐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请不要惊慌,这只是停电,我们的技术维修部门会立刻排除故障,请大家在原地稍等片刻。”领班汤森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各位今晚的消费,都算在俱乐部帐上,以示我们对各位今晚小小不愉快的歉意。

不对!家伟猛地站起身来。

这不是一般的电路故障!

千晨还在洗手间里,伊最最怕黑,从不肯一个人独自呆在黑暗中,即使躲在角落里,也能看到一线光明。然而从停电到现在,他都没有听见千晨的声音。

家伟猛然站起身来,带倒身后的椅子,砸在铺设着地毯的地板上,发出闷钝的声响。

“请客人不要慌乱走动,以免在黑暗中受伤。”汤森的声音再一次响起,随后有蜡烛依次点亮。

“汤森。”辑着微弱的烛光,家伟大步朝领班汤森走去,“给我一支蜡烛,我要去洗手间,我太太还在里面。”

汤森微微吃惊,为防有客人在黑暗的洗手间里不慎受伤,在停电的第一时间,他已经派服务生过去查看过。可是服务生回来说,盥洗室里一切正常,里头并没有客人。

汤森不动声色,以免给客人增添不必要的恐慌心理,端起一只装有蜡烛的矮玻璃杯,随家伟一同走向盥洗室。

家伟与汤森一齐站在盥洗室门前,

“请问有客人在里面吗?”汤森礼貌地征询。

回应他的,是一片沉寂。

“晨,你在里面吗?”家伟出声问,在没有得到回应后,举步走了进去。

盥洗间里一片黑暗,只有汤森手里的蜡烛,映出摇曳的一片暗淡光影。

家伟环视盥洗间,忽然,灯便亮了。

“沈先生,来电了。”汤森吹熄手里的蜡烛,“别担心,寻小姐应该不会出事。”

家伟却充耳不闻,视线死死盯在洗手池旁的地板上。

黑色大理石纹地砖上,一方白色消毒手巾掉落在地面上,与黑色地砖形成强烈的视觉反差。

汤森心中一凛。

来俱乐部的客人,多半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决不会做出这种将随后将净手巾扔在地上的无礼的举动。

除非,是在匆忙或被动之中,遗落在地上。

家伟神色肃杀,轻轻按一按汤森的肩膀,“汤森,请你替我守在这里,我先回前面餐厅看一看。如果…”

家伟顿了顿,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千晨也不在前头,请不要声张,我自有打算。”

汤森郑重点头,他了解这其中的重要性,更明白,只有冷静,寻小姐才会有更多的生还机会。

家伟回到餐厅,及目四望,整个餐厅里,却没有千晨的身影。

千晨今天穿一件湖水绿色中袖收腰及膝裙子,配一款开司米细织短外套,因为赵律师说要有一种低调的优雅。

这样低调的衣著,在满目光鲜的俱乐部里,是极特殊的存在,理应一眼就可以看到。

可是——千晨不在餐厅。

就在这短短数分钟时间里,他,失去了千晨。

所有人在停电的时候,几乎都留在原位,以汤森为人的谨慎,断不会放过盥洗室,一定也派人过去检查过了。千晨绝对不是从正门被人带走的。

那么——

家伟心思一动,反身回到盥洗室。汤森一直守在盥洗室门口,有女客想要进去,都被他以盥洗间正在维修为由,改请对方去员工洗手间了。

看见家伟回来,汤森让开身体。

家伟来到掉落净手巾的地方,看了看地板,忽然看见极细微的尘屑,抬头向上看,正是中央空调的通风口。

他们就是从这里带走了千晨!

家伟捏紧了拳头,他倾其所有,只愿她幸福生活的千晨,就这样被人从如此狭小逼仄的地方带走!

“汤森,能替我暂时封锁这里么?不用久,半个小时即可。”

汤森无声地应承。有客人被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俱乐部的盥洗间带走,于俱乐部的保安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他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客人。

“海啸,千晨被人从俱乐部带走了。”家伟极力克制自己,才能教自己的声音不要颤抖,可是他执着手机的手,却在微微地颤抖,出卖了他内心的害怕。

是的,他害怕,害怕失去千晨。

“你在原地别动,我立刻就来。”电话那头,男子低沉的声音有力地传来。

正文 第四十八章 白首不相离(4)

千晨在一阵又一阵撕裂般头痛中,慢慢醒了过来。

睁开眼帘,映入眼中的,是一方浅浅天蓝色吊顶。

千晨要想一想,才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躺在自己家中床上,而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千晨动了动身体,想要起身,却发现自己的手脚腕都被以黑色皮绳绑在了欧式四柱铜床的床柱上。大抵是为了防止她挣扎时伤及腕部,黑色皮绳底下都垫着厚厚一层护腕。

千晨拼命拽动皮绳,奈何皮绳以三股细牛筋编成根粗绳,有一些弹性,却坚韧非常,凭她的力气,根本不能撼动一丝一毫。

千晨颓然地倒在枕头上。

这时,她头顶的上方的浅蓝色吊顶缓缓无声地沿着隐蔽的滑槽移开,露出一面巨大的镜子。

镜子中,映着一个女子四肢呈“大”字形状,被绑在床上的身影。

女子黑发披散凌乱,着一件妃色透明的长睡衣,只在重要位置手绣着点点蔷薇色繁花。因为挣扎,女子的睡衣已经水一般左右散开,露出里头白皙的皮肤。

千晨眨眨眼睛。

镜中女子也眨眨眼睛。

千晨闭上眼睛,再睁开。

镜子中的女子,分明,就是她自己。

记忆一点点回流,千晨记起自己稍早在俱乐部里,同家伟开香槟庆祝官司胜利,然后,她在洗手间里,被一个从通风管道里钻出来的黑衣蒙面人打晕。等她醒过来,她已经置身在这个陌生而充满莫测诡谲的环境里。

房间里一定有监控装置,千晨相信,因为渐渐有人声接近,未几,房门被人打开,有脚步声逐渐来到床边。

千晨侧头,看见一个穿着一身黑色的男子。

男子皮肤黎黑,身材劲瘦,戴着一副黑色小羊皮手套。

千晨看不清楚男子的脸,因为即使在室内,他也戴着深色墨镜。

“你醒了,慕兰?”男子声音略略沙哑,带着一点点约克郡口音,说话间不时以手成拳抵住口鼻轻轻咳嗽。“欢迎来到我的领地…咳咳…我希望你过得愉快。”

千晨的眼睛里有淡淡的疑惑,叫她慕兰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多。

男子仿佛看出她的疑问,喈喈笑了笑,然后猛地咳得重了,门后有人担心地叫,“先生?”

“我没事…咳咳…你们都退下去。”男子头也不回地,只专注地俯瞰着躺在床上,不能动弹闪避的千晨,“你忘记我了,慕兰…咳咳…可是这十四年来…咳…我却从无一日或忘,你带给我的这一切。”

男子摘下墨镜,露出一双阴鹜的蓝眸。

千晨浑身一震,随后幽幽叹息。

“是你,艾瑟尔。”声音平静,并不意外。

千晨无数次猜想过,这个世界上,如果真的有人恨她,恨到希望她身败名裂,那么,除了当年事件的当事人艾瑟尔?肖恩之外,不做他想。

只是,真正重见艾瑟尔,千晨的心情,终究复杂。

艾瑟尔又咳嗽了一阵,才算平静下来,然后不管千晨复杂的神色,坐在了床边,伸出戴着小羊皮手套的手,轻轻沿着千晨裸露在睡衣外的肌肤游走。

千晨的皮肤上,不自觉地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十四年前,几乎被艾瑟尔强暴的记忆,又浮了上来。倘使十四年前艾瑟尔带给她的是野兽般的侵略感觉,那么此时此刻,艾瑟尔隔着手套的抚摸,给千晨的感觉,却仿佛是被一条阴冷冰凉的毒蛇绞紧。

艾瑟尔仿佛很享受千晨的这种反应,咳笑起来。

“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艾瑟尔?肖恩,我现在是阿斯莫德?哈德斯。”

千晨无比震惊地望着艾瑟尔英俊却黎黑消瘦的脸。

肖恩家这一代的孩子,都以天使为名,达尼艾尔,拉法艾尔,尤利艾尔,尤西艾尔,加布里艾尔…包括艾瑟尔。

而阿斯摸德,却是大魔王的名字,哈德斯更是冥王之名。

艾瑟尔虽然当时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客人,却并没有造到家族的驱逐,毕竟肖恩先生把她送走,就是为了维持家族的团结和声誉。

可是,现在的艾瑟尔,分明是抛弃了姓氏和天使之名,投身黑暗。

“你很聪明,慕兰,肖恩家实在应该把露西艾拉的名字给你,而不是那个又风骚又只懂得花钱的大小姐。”艾瑟尔伸手,钳住千晨的下巴,“十四年来,在最痛苦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你,想起你的皮肤在月色中反射出来的莹白色光芒,想起你在我身下柔软的感觉——”

千晨连狠狠吐一口唾沫在他脸上都不能。

“我在最艰苦的钻石矿当矿工,在黑暗的矿洞里呆得久了,眼睛都不能受强光的刺激,即使在光线柔和的地方,也要戴着墨镜。看,慕兰,我为你,留下了太多烙印。”

“你现在送我回去,还来得及。”千晨在艾瑟尔的钳制下,勉强说。

“送你回去?”艾瑟尔闻言,仿佛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大笑了起来,直笑得咳呛不已,松开了钳在千晨下巴的手,抵唇咳嗽。

千晨只静静等待艾瑟尔的疯狂表现过去。

这个人,真的恨她罢?

恨了十四年,无休无止。

现在他掳她至此,不外是羞辱报复她。

她惊恐失措,他便格外开心。

只有保持冷静,她才有脱身的机会。

艾瑟尔停止了剧烈的咳嗽,再一次俯身,悬在千晨上方。

“这么多年过去,你仍这样美丽。”艾瑟尔有些迷离,以手轻轻描摹千晨嘴唇的线条,带着一点点冰冷的温柔。只是这迷离与温柔都来得太短暂,也去得太突然,他仿佛猛地意识到自己对千晨太温柔了,手指蓦然施加压力,“这两片红唇,被多少人吻过,嗯?为什么只不肯让我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