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这一辈子从来没有爱过母亲,母亲这一辈子,也从来没有爱过父亲,牵涉到子女的问题上,他们也认为要找到最有钱最有门第最足以匹配的女子才是对儿子最好,然后,开始重复他们那种外表光鲜内里却充满了腐烂气息的婚姻。

即便父亲的这一次“梅开N度”,又能维持多久?父亲的金屋,更不会就只有这一座。

这些人,何曾为自己的真心活过一天?

天空老是笼罩着蒙蒙的细雨,他摇下车窗,看这个迷蒙的世界,心想,人与人之间,肉体上的亲近实在太容易了,可是,要得到灵魂上的亲近,又必须得修炼几世?

一连几天,冯丰的精神状态都不太好,常常处于昏昏欲睡中。初四那天,叶嘉来看她,她第一次睁开眼睛。

叶嘉很是高兴低声叫她:“小丰”

她看他几眼,眼神依旧迷茫,像根本就看不到他,看不到任何人一样。

叶嘉抓住她的手,想起她那次研究生考试后回家见到不堪的一幕,生病的事情。没想到,她竟然还会遭遇比那次还要严重的打击。

他暗叹一声,没有再叫她,只静静的替她把脉,然后,伸手在她的太阳穴上按摩了几下。那种暖洋洋的舒适的感觉慢慢在全身渗透,不一会儿,她又睡着了。

李欢见她这些天都是这样,不无担心:“叶嘉,她会不会有事?”

叶嘉摇摇头,这个时候,她的神经完全陷入了一种无意识的“懒情”和逃避。受了这样的伤害,逃避是人的本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倒不失为一件好事,这也是对于今后康复的一种必要保护。

“没事,让她多休息几天,她会好起来的。”

检查也是在她半昏迷状态下进行的,只进行了一些常规的检查也看不出有什么大的毛病,只说气虚体弱。全程检查,叶嘉部都在场,所有项目他都亲自过目,当一堆检测报告出来时,他每一份斗拿了细细地看。李欢在一边,也看了一叠化验单和片子。他不太看得懂,只能看结论,结论表明,冯丰的身子除了虚弱的确没有什么大毛病。

只有一个情况,他向叶嘉隐瞒了,就是自己曾经看见冯丰呕血的事情。

以前在皇宫里,冯丰固为无缘无故得了一种古怪的呕血病_遍遍请名医都无法医治。当时,太后为了怕传染他的“龙体”,就主张将她送到“别离宫”休养,实质上也就是变相地进了冷宫。再后来,她被遣送回家庙,在庙里,正是邂逅了迦叶,迦叶替她治病,受她诱惑,私通交合,她才得以完全康复。

李欢对现代的医学,并不抱着十分的相信,常常存疑,如果冯丰不幸又患上了那种病,光靠检查吃药肯定是没用的。

如果真是那种病的话该怎么办?

叶嘉虽然已经成为“前夫”,但是自来讲究先下手为强,如果要让他得知了冯丰的病情,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可不是什么动口不动手的君子。

他脑子里乱糟槽地,担心着冯丰的病,但愿不是自己想的那种病,否则,自己该怎么办?难道就趁她之危,不顾她的意愿?

要做“药引”,也还得看人察愿意不愿意。何况,自己并不确定她究竟是什么病,只是自己的一番瞎猜想而已。

他看冯丰面色惨白,此时,叶嘉已经要离开了。

忍不住,还是叫住叶嘉:“她还有一点症状……”

“什么症状?”

李欢将情况大致说了一下,叶嘉有点意外,又坐回床边抓起她的手腕。轻轻拨了一下她的眼皮,摇摇头,脉象显然和李欢所说的并不相同。

柳下惠是怎样炼成的

“她到底得了什么病?”

“气虚体弱,是长久精神压力大,虚火旺造成的。”

李欢大喜:“不是得了什么奇怪的病吗?”

“不是,有时气血攻心会流鼻血,严重者还会吐血。”

这好像也说得过去,李欢还是狐疑,是不是以前她在皇宫里时染上的呕血症状,需要XXOO才能治疗。

“要不要再深入检查一下?”

叶嘉摇摇头:“不用,过几天我会安排的。”

李欢不明其意,但见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心知他一定有些关键的地方没有告诉自己。他哪里肯罢休,立刻穷追不舍:“究竟是什幺情况?”

“我现在也不能确诊,你又不懂医学,说了你也不明白。”

李欢气得暴跳,说了自己不就知道了?叶嘉,他这是什么意思?

叶嘉却对他的暴跳如雷无动于衷,沉思了一下,写了张药单子递给他,李欢看看医生常用的那种“鬼画符”字体,简直一个都认不得写的什么。

正仔细看时,叶嘉却站起来:“也罢,有些药,医院里是没有的,李欢,你不用管,我自己去找”

“很难找吗’”

“也不是太难。反正,我会找到就是了。”

叶嘉走后,李欢看看时间,正是晚上10点。他有早睡早起的习惯,这些天在病房里陪伴冯丰,更是如此。

他熄了灯,像往常那样,脱了衣服,抱着她睡下。

她还是迷迷糊糊地,好像已经习惯了有人在自己身迫边。

可是,李欢却不习惯,严重地不习惯起来。

脑子里浮起她的病因以及辅助治疗的方法,李欢觉得异常燥热,不仅是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过任何女人,最重要的还在于自己对她的长期的渴望——

三年了!

尤其是自己决心和她在一起后,几乎快一两年没有过任何女人,许多个夜晚,每每想起她,就要崩溃了。更有许多次,他想生米煮成熟饭,可是,每一次,她都滑溜如泥鳅,怎么也抓不住,一溜烟地跑了。惹得他柴火都能熊燃烧了几大卡车,才发现自己烧的是一个空灶……

从未有哪一刻,她如此柔顺,如此近距离地躺在自己身边,彼此没有丝毫隔阂。渴望得太久,再也忍不下去了。就好像山洪暴发,海水决堤,好像一个小偷,眼巴巴地看看一卷钞票,正在盘算如何下手。

前几晚,他抱着她安睡的时候,那是异常的纯洁和关切,只想着如何温暖她,不要让她感到害怕,丝毫也没有动过“邪念”。事实上,任何一个男人面对自己在医院里陪伴的重症病人,也不会有什么其他“邪念”的。

可是,今天因为她的病情和叶嘉一番不得要领地探讨,想起她曾经因为呕血需要的“古怪治疗”——这个念头一起,简直如蜈蚣虫蚁钻入了四肢百骸,难受得几乎要跳起来淋一头冷水。

冯丰显然不如道李欢在想什么,甚至不在意也不知道身边躺着的是谁,两只手贴在他的胸膛上,翻一个身,身子完全贴在他的怀抱里,只顾香甜地睡着。

李欢像抱了一团火球,深吸一口气,告诫自己:她是病人啊,是病人!

这样躺了几分钟,信念就崩溃了,欲望完全压倒了理智。他轻轻摸摸她的鼻息,察觉她的确睡熟了,不由自主地,手开开始慢慢地解她睡衣的扣子。

柔软的睡衣是那种非常简单的布艺扣子,十分轻巧,一拉就开了。然后,她的整个胸膛就呈现在自己血前了。

明明知道她已经睡熟了,却仍旧怯怯的,像一个第一次看见女体的惨绿少年,心跳加速,恍然闭着眼情,好一会儿才睁开。

虽然是黑夜里,可是,早已熟悉了黑暗的眼睛,也能隐隐瞧着那片白生生的肌肤。也许,却不是瞧见,而是一种感觉。

病房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一丝光也透不进来,他却觉得眼前奇异地明亮,仿佛花团锦簇的春意。

如一个焦渴的人骤遗遇杨枝甘霉,哪怕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也会不顾一切地喝下去了。

他轻轻贴在她的唇上亲了一下,因为胆怯,这一吻,完全如蜻蜓点水,他甚至自己都不曾感觉到。

她微微侧一下身,他紧张得差点屏住了呼吸,却见她只是乱动一下,似乎想将手伸出被子去。

他轻轻将她的手拿回来,盖好,听她的呼喊声依旧那么均匀,气息沉沉的,他的心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手上的动作更轻了,很容易地就脱掉了她的睡衣。

她自然没有醒来,依旧软软地贴在他的怀里。

这一次,完全消除了衣物的隔膜,李欢只觉得贴在自己胸膛的那两处柔软,就像令人发疯的诱因,再也忍不下去了。

他一只手搂着她,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放在了她柔软的胸膛上,轻轻摩挲。

他的动作十分轻柔,她一点也没有被惊扰,他稍微大胆了一些,整个将她抱到自己的身子上,亲吻着她的嘴唇。

可是,亲吻嘴唇,只能使人更加焦渴,她微微张开嘴巴,他的舌头就滑了进去……

她无意识地躲闪一下,手抵在他的胸膛上,仿怫要躲开一般。

这轻微的举动令李欢一怔,立刻停止了动作,只是轻轻抱住她,在她耳边柔声道:“睡吧,放心睡吧……”

她的呼吸重新变得均匀,李欢将她搂得紧一点儿,暗骂自己卑鄙,居然想趁她意识不清欲行不轨。

别说她病因不明,即使真有那么一天,也得她自己心甘情愿。自己现在这样算什么?

她现在处于极大的悲痛之中,要是醒来再受刺激,岂不事要她的命?

自己几时变成了一个恶辊?

他狠狠地在自己凡大腿上掐了一把,像苦修的僧人。

也许是他这一掐,动作过大,她微微翻身,好像被惊醒的样子。

他吓了一跳,强忍住疼痛,一动也不敢动。好一会儿,他听得她的呼吸完全均匀,才又搂住她,悄悄把睡衣给她穿上。

在他系纽扣的时候,她又翻一下身,他赶紧停止动作,待她不动了,才轻手轻脚地简单系好,然后,安然抱住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

整个过程,像小偷到中央银行的藏金库走了一趟,眼巴巴地看着满库的金银财宝,却不得不空手而归,说不处是失望还是痛苦。只好安慰自己,就做一次柳下惠吧。

可是,柳下惠毕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欲火一上来,要扑息简直如受了一场酷刑。这一整夜,他觉得身子完全是僵硬的,四肢都是僵硬的,到早上起床时,两只眼睛也变得跟兔子似的,一片血红。

想想,终究觉得不甘心,又低下头在她的唇上长久地亲吻,眼看她要睁开眼睛了,才放开她。

这是新年后难得的一个晴天,太阳透过露台上的玻璃照进来,就那幺一缕,却令整个屋子蒙上了一层异常妩媚的光辉。

这是好几天来,冯丰第一次真正清醒地睁开眼睛。

李欢见她的眼神那么清晰,大为高兴,立刻拉开了窗帘,想让她看看外面的美景,顺便呼吸一下新鲜清芬的空气。

外面的空中花园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丛怒放的玫瑰。

叶嘉每天都是带了新鲜玫瑰来的,不过每一次他刚转身,李欢就把他的那束玫瑰给扔了。他也不介意,依旧每天带。李欢也就每天扔。两人乐此不疲地重复这样的游戏,竟然彼此都没有觉得奇怪。

可是,这病房外面的空中花园里,依旧种植着玫瑰,李欢总不好去叫人家铲除了,只觉得,玫瑰这种花,真是太难看了。

他见冯丰目不转睛地看着外面鲜艳的花朵,柔声道:“你喜欢吗?要不要我去给你摘儿朵进来?”

然后,也不等她回答,他就推开露台的门,走出去,摘了一支鲜艳欲滴的玫瑰进来,放在她床头的一只花瓶里。

她的目光从玫瑰转移到他的身上,见他西装革覆,打扮得一丝不苟,不像在病房里,倒像要去参加总统宴会。

她有点奇怪,这个人为什么一直保持着这么奇怪的习惯?以前也不是这样的吧?

只是,他的头发,全白了?

完全白了!

李欢见她目光转动,眼珠子也比较灵活,心里-惊,又叫一声“冯丰……”

她忽然坐起来,掀开被子,瘦瘦的臂膊拉一下睡衣的袖子声音十分清楚:“我要回家了。”

她的目光、神情、语调……李欢明白过来,她是真正完全清醒了。

她见李欢不动,也并不叫他,只是四处看看,好像在找自己的衣服。

“冯丰,再住几天好不好?”

“不,我已经好了,不想呆在医院里了。”

她淡淡地说,立即就要下床。

没有人愿意整天呆在医院里,哪怕是豪华如五星级酒店的VIP病房。李欢理解她的心情,也没再坚持,只轻轻扶住她的肩膀:“我给你拿衣服来,你不要着急,不想呆在医院里,我们就出院好了……”

爱的初体验

他按了铃,医生和护士很快赶来。得知病人坚持要出院,医生尽管有点意外,也应允了,只说:“也无大碍了,只要回家好好养着就成。’

然后,大中随护士出去办住院手续。

屋子里只剩下二人。

李欢打开衣柜拿出拳套的衣服,从内道外都是她喜欢的款式和颜色。还有全套的胭脂水粉.

这是李欢早己给她准备好的,她有个习惯,每年的大年初一都会穿一身新衣服,说这是从小父母给养成的习惯,意味着“弃旧迎新”,表示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

去年的初一,李欢见她是这样,所以今年尽管她躺在病床上,也特意给她准备好了。虽然她穿得迟了一点,但总算是要穿上了。

李欢一件一件地把衣服递给她,她接了,淡淡地:“李欢,你出去,我要换衣服”

李欢愣了一下,立刻退了出去。

不知怎么,竟然有点狼狈,还面红耳赤地,好像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少女的少男。

他退到外面的会客室等着,心跳得很快,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

冯丰来到卫生间里,打开水龙头,没有开热水,先捧一把冷水洒在脸上。冷水一上脸,有着冬日刺骨的冰冷。

好久不曾如此清醒。

有人站在门口,声音有些焦虑:“冯丰你的手不能沾水,我帮你吧……”

这些天,全是他亲自伺候她洗漱,明白如何才能让她手上的伤口不粘上水。

她依旧淡淡地:“我自己来,李欢你出去。”

李欢讪讪地,不得不走出去,可是,很快又倒回来:“窗台上有护手膜,你一定要戴上,不然,水沾染了伤口,会很难受的。”

她随意地嗯了一声,关了门。

镜子里,她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深陷的眼眶,两只手的手背部因为长时间的点滴变得淤青,现在变得发黑,如两只黑乎乎的鸟爪。

她脱掉睡衣,镜子里的女人,仿佛一个骷髅,可以看到胸前一根根的肋骨。

多么可怕而丑陋的一具皮囊!

她忽然觉得羞愧,不敢再多看一眼那个那么难看的女人,闪身进了淋浴。

窗台上果然放着护手膜,她拿了两只小心翼翼地戴上。热水开了,哗啦啦地从头上淋下来,那是一种久违的痛快,不知是在洗涤着身上的疲乏还是心灵的疲乏。

是谁说好死不如赖活?

死了,万事皆休,一无所知才是真正的解脱。

要活下去,才是一件考验勇气的事情。

可是,既然活了,就得活得像个样子。

这一刻,才那么清晰地想起许多问题,黄晖的死,那些凶手的下落,背后无形的黑手,他们所做的这一切究竟有什么目的……他们原本要找的是自己,黄晖纵然替自己死了,他们也不舍放过自己。

那就来吧,大不了也就是一命而已,纵然再一次付出自己这条命的代价去追寻某些真相,又有什么可怕的?

想到的危险和疑点越多,就有些兴奋起来,只想,黄晖,他不能白死,绝不能让他白白地死去!

她用浴巾擦干净身上的水,从内到外,换上了全新的衣服。

再次站在镜子面前时,她有些恍惚,难怪人类要发明衣服遮羞,穿着衣服,总是比不穿要好看点。这不,那一身嶙峋的瘦骨,被包裹了,就再也看不出它的原来的丑陋了。

人生,不过是一具皮囊而已。

不过,这具皮囊总是被形形色色的色彩所包裹,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绝世的美女无敌的英雄,其实,和乞丐或者奴隶毫无区别,都一样不过只是206块骨头的叠加。

大中已经办好了出院手续回来。见李欢不停地走来走去,低声问他:“老大,嫂子她?”

“她在洗漱,一会儿就好了。”

李欢想了想:“大中,你以后不要叫她嫂子了,她会不高兴的……”

大中以前一直叫她“嫂子”,后来见她和黄晖一起,就改口了,现在见李欢不分昼夜地照顾她,又恢复了原来的称呼。

李欢又吩咐大中几句,大中答应着先出去了。

半个小时后,冯丰出来,脸上薄施脂粉,却依旧遮不住病中的憔悴,只有双眸发亮,眼里仿佛燃烧着一小簇奇特的火焰。

“李欢,我走了。谢谢你照顾我这么久。”

“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你放心,我既然活下来了,就会好好活下去,你不必担心。”

李欢正要说什么,听得有来访的铃声,他去开门,是黄先生夫妇。

夫妇俩这些天第一次见到冯丰穿戴整齐、神智清醒地站在地上,都感到欣慰,黄太太正要开口,冯丰先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妈,爸,你们来啦……”

“小丰,好点没有?”

“你们放心,我好啦。正准备出院了。”

黄太太细细看看她的脸色虽然依旧憔悴,却也不再坚持,只说:“回家养着也行。小丰,我们送你回去吧。”

李欢不想让两位老人奔波,赶紧道:“伯母,我会送冯丰回去的,你们就不用麻烦了。”,

黄太太犹豫了一下,却见冯丰淡淡道:“妈,还得麻烦您和爸送我。”

黄太大点点头,李欢没有再坚持,只默默地将一些杂物收好:“我给你拿下去。”

下了电梯,走出住院部的大门,她抬头看冬日里的暖阳。黄先生去开车,冯丰和黄太太一起站在医院的门口等着。不一会儿,黄太太的手机响起,她走到稍微清净点的地方接电话。冯丰独自站在原地,看来来往往的行人。

久违的金色的光辉,洒在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身上,仿佛给每以个人的脸上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一个人手里拿着老大一束玫瑰匆匆赶来,他的脚步那么仓促,在人海里,在这样来来往往穿梭的病人家属或者病人里,红色的玫瑰,是那么不合时宜。

他显然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他已经不再恨年轻了,往常仓冷的面颊已经刻画了痕迹,如少年人一般褐色的柔软的脖子,也变得硬朗。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的俊秀,相反更为他的俊秀添加了分量,就好像一盘色香味俱全的佳肴里,多加了几根泡山椒,别有一种令人上瘾的鲜辣可口,淡淡的,又令人回味无穷。

他仓促的脚步迎着住院部大门口的一个女郎停下。女郎穿一件乳白色的大衣,胸前别着一朵黑色水钻的胸花。她长发轻扬,脸色苍白,眼珠乌黑,两只手豆放在大衣口袋里。

两人之间隔着5级台阶。

很短的距离+。

她在上面看着他,他在下面看着她。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想起自己应该上去,她却先下来了,神情十平静:“叶嘉。”

他将手里的玫瑰递给她,她伸出手来接,他看到她的手背一片乌黑,掩映在绿叶红花里,是一种凄楚的对比。

“叶嘉,谢谢你。’

他久不能语。

她的长睫毛阖住眼帘,又抬上去,这令她的眼眶更加深陷,脸色也更加苍白,看起来,可绝不美丽。可是,他凝视着她,如凝视着一朵最鲜艳的玫瑰。

“叶嘉,我走了。’

他慢慢地说:“小丰,你的身子还没痊愈。”

她嫣然一笑:“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你要去哪里?”

“我回家。”

回家,哪里才是她的家?

然后,他看见她转身,旁边一位妇人向她走来,他认处正是黄晖的母亲。黄太太温和地看他一眼,点点头。这位是冯丰的前夫,她是知道的。他是来看冯丰的吗?

她见冯丰不语,就没有问她,只是拉着冯丰的手,两人行如母女慢慢地往前面走。前面停着一辆刚开来的车子,开车的正是黄先生。

两人一起坐在后座,黄先生发动车子,很快,人车都渺渺远去,再无一丝踪影。

有人拍拍叶嘉的肩,他回头,见是李欢。

李欢转身上了车,大中很快将车子开走了。

叶嘉依旧站在原地,看熙熙攘攘的人流,这里,是病魔聚集地,是不幸的坟墓、哭泣的汇总。每天,都有大量的人病重或者死去,可是,这并不妨碍世界的闹热。

没有了一个人,世界绝不会因此而净清的。

只是,自己的生活中,若没有了这样一个人,还会有什么颜色呢?

冯丰拿钥匙开门进去,一屋子的冷清,但是,却很整洁,桌上甚至没有什么灰尘。

黄太太一进们,立刻就明白冯丰为什么执意要回家了,因为,她一进门,就那么浓烈地感受到这屋子里有儿子残留的气息。

她觉得十分奇怪,却没有做声。心里那么酸楚,儿子在这里得到了爱情的最初的体验,却也永远和最爱的人天人相隔了。

冯丰开了饮水机,招呼着黄先生夫妇,要给他们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