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娶你?“

“我让他娶得啊。”

“那你爹娘觉得满意否?”

“满意呀,他们只有两个要求:活的,男的。他都满足啊。”

“…”

我说什么来着,妖孽啊。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看着满意,就收了俺的专栏吧,%>_<%…

10

10、番外(1)...

从来没有想过,我离开天魔教后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也许是被圈养久了,失去了独自生存的能力,这是我被圈养前,未曾考虑到的事情。

一天没饭吃,我可以忍。

两天没饭吃,我就忍无可忍了。

我肚中高唱空城计,在良知的门外挣扎一阵后,这才放下心中芥蒂,走上了报复社会的不归路。

我利用轻功之便,找到京城中最大最富有的人家,我在那户人家的院外徘徊了两个时辰,才险险闯入。

在江湖中闯荡时,我就听说过有些高门大院的富贵商贾,都会请一些武功高强的食客做护院,以前只是听别人说,并未见过,今日终于领教,我顿觉天地之大,谁不是为饭折腰,谁又生活得容易呢。

真正的剥削者,从来都是来自那些富贵人家。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直到现在我才有了切身体会。

虽然我的见识不多,但我也知道,我闯入的这户人家,其富有程度简直已经到了人神共愤,天地不容的地步了。

亭台楼阁,千檐百宇,水榭桥石,高墙塔院,每一处景致都像是从画中拓印下来般,坐落有致,幽雅自然。

在我穿过不下二十片花园后,终于在本能的牵引下,找到了热火朝天的厨房,我寄身屋梁之上,在忙碌谨慎的下人们眼皮底下,偷到一只还没有上任何调味作料,煨了半熟的肥鸡。

我迫不及待的将淡而无味的食物啃咬下肚,空无一物的五脏庙得以慰藉的同时,我的心思也渐渐活络起来,舔着手指,看着房梁下的热火朝天,心中不胜唏嘘。

即使下面桌案上陈列的好多菜肴我都叫不出名字,但其细致精贵的程度却是我平生仅见,我啃着淡而无味的鸡,没出息的想:如果这些东西全都摆在望江楼中卖掉的话,那所得的银钱,怕是能够普通老百姓过上好长一段时间的舒心日子了吧。

我摸摸圆滚滚的肚子,将吃得清洁溜溜,只剩下骨头的鸡留在房梁之上,闪身而出。

我漫步在这户人家的琉璃幻彩的屋脊之上,看着满天星光,繁闹似锦,皓月当空,层层银灰洒向大地,散发出极致的,属于这个世间的冷清。

我现在身处的这片庄园,宁静悠然,与外面简直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这里没有惨痛的人间疾苦,这里没有弱肉强食的残酷戒条,这里没有郁郁不得志的郁卒悲哀…这里,却有哭喊声?

哭喊声?

这种美轮美奂,如仙境一般的地方怎么会有哭喊声传来呢?

我心中十分好奇,脚下便朝着声音源头掠去,踩着银白月光,飞跃而出,忽隐忽现,不消片刻,终于找到了哭喊源头。

那是几间破旧的房屋圈绕而成的小院子,昏暗冷清,从房型的构造与色调来看,应该还是同一户人家。

我隐在树后,透过繁茂的树叶与枝桠向下看去。

一个没有衣衫褴褛的孩子被两个下人模样的男人架着走出阴暗小屋,瘦弱的身子上一片青紫,纵横交错着各种伤痕,他低着头,黑暗中看不见他的脸,像是没了呼吸般,任由两名男子粗暴拖行,身后拖出两道长长的血痕。

院子里,还站着另外十几个男人,清一色的下人打扮,其中的两三人手下也压着一个年纪稍大的孩子,虽然身着华服,但瑟缩发抖的卑微模样看上去可怜又可恶,渐渐的,他的眼中盈满求饶的泪水,发了疯般挣脱钳制,手脚并用,爬到一个人的腿边不住叩头。

那些施暴者见了他的模样,全都大笑出来,我只听见有个人对他说了句:

“你看他的样子真像一条狗。”

“哈哈哈哈。”又是一阵哄笑。

“既然是狗,那就做点狗的动作,叫两声来听听,替咱们舔舔脚,要是伺候的爷们舒服,没准就不折磨你了也说不定。哈哈哈哈…”

话音刚落,我便听见那个趴在地上的孩子,不桩汪汪’起来,我压下心头的厌恶,折了根树枝,干脆坐到枝桠上边剔牙边看起戏来。

就在那个孩子准备爬过去舔其中一个男人的脚时,在一旁奄奄一息,遍体鳞伤的那个孩子却突然叫了一声,惨烈嘶吼道:

“不可以。信,绝对不可以!你才是主子,他们是狗奴才,主子怎么能够向狗奴才下跪磕头呢?不——”也许他嘶吼的声音太过惨烈,以至于我在树上都听出他音调的破损。

男人们停止了扭曲的笑声,将注意力拉到那个孩子身上,隐在树后的我,将那个孩子清亮不屈的眼神看得一清二楚,就是这张瘦得只剩下骨架,满身血污的孩子,竟然还能有如此骨气。

不出所料,那孩子再次落入那帮狗奴才的棍棒之下,他蜷着身子,抱头拦护,但倔强的口中却不曾有一句呻吟与求饶。

那些人见他如此,看来是真的打算废了他了,他们找来绳子,将那孩子吊在阴暗院落中的两棵大槐树上,一个男人从黑屋中拿出儿臂粗细的鞭子,‘啪’一声,先是落在院落地面上,刺耳的声音刺痛人们的耳膜,却未能叫奄奄一息的孩子露出半死惧怕。

他半眯着双眼,唇角紧闭,头就那么垂在胸前,誓死维护自己的尊严。

我看着那鞭子一下下落在那孩子身上,饶是见惯江湖生死厮杀的我也不禁皱眉,那一道道皮肉外翻的痛,我仿若感同身受,难过得不得了。

那些人打了几下,见孩子始终没有反应,几个人交换了个不怀好意的眼神后,其中一个人将先前求饶的那个叫做‘信’的孩子,推上了前,把鞭子塞入他的手中,指了指吊着的孩子。

我唇角溢出冷笑,指尖掐入肉中,目光死死盯住那个孩子,我看着他畏畏缩缩的走向前,颤抖着手,在旁边人粗暴的催促下,终于高高扬起。

‘啪!’

鞭子打在肉上的声音还是那么刺耳,很好!我满意的笑了,下一个瞬间,茂密的树叶中已然不见我的身影。

掌风凌厉劈出,旋风般的身影席卷院落中的每一个人,不消片刻,十几个高大的男人便被人莫名其妙放倒在地,不住哀嚎。

我鬼魅般从天而降,手臂一挥,掉落在地的鞭子便落入我手,学着他们的样子,‘啪’在地上打了一下,劈开尘土,扬起半人高度,我如地狱鬼差般向那群人靠近,狞笑而出,手又一扬,手中的钢鞭忽然像是被注入了真气,伸得笔直,发出响尾蛇般的‘沙沙’声。

那些人像是见了鬼般不住向后退缩,脸上写满惊恐。

我向来不喜欢这种欺软怕硬,贪生怕死的狗奴才,当即一人一摔,或手或脚生生折断,耳旁顿时充斥着绝望的嚎叫。

我掏掏耳朵,大叫一声:

“太吵啦!”

那些人顿时噤若寒蝉。

我对于不喜欢的人向来不怎么关注,最后白了他们一眼后,便来到两槐之间,看着那个遍体鳞伤的孩子,说道:

“跟我走,我救你下来!”

我的言下之意就是,跟我走,我救你下来。不跟我走,我就自己走。

毕竟,如果这孩子不肯跟我走的话,那他一定是死,既然都是死,我又何必花力气救他下来,替他疗伤呢?对大家都是折磨不是吗?

那孩子睁着一双无神的眼,向我身后看了看,我知道他是在看‘信’,眼中现出了丝丝犹豫。

我深吸一口气,耐心道:

“我是等到他对你下手之后,才出手的。你挨他一鞭,从此断了牵挂,不是很好吗?”

“…”那孩子有一双黑漆般的双眸,在黑夜中更显深邃,他像是想要看透我的灵魂深处般,一眨不眨盯着我看。

我也不加以催促,任他看,任他想,尽管我的耳边已经听到不远处传来了大批护卫出动的声响…

就在所有护卫冲入这间小黑院的那一刻,遍体鳞伤的孩子终于松口,轻轻说了一句:

“我跟你走!”

尽管这句话声音很低,尽管说完这句话他便晕死过去,但我还是很得意,很开心。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很开心。总觉得拥有那样一双黑眸的孩子不应该受到如此残酷对待,我竟然在…心疼他?

脚下生风,我跃至半空,手刀划出,吊着孩子双臂的绳索被气劲割断,瘦弱的身躯落入我的怀中。

我轻柔的将之背在身后,用长长的腰带系紧,随手拾起长鞭,挥舞生风,鞭子如蛇出洞般迅疾而射,卷住最近的一名护卫,重重摔出,撞翻了一排人,我踩着人浪,野兽目露凶光,杀入战局,横扫千军。

从小到大,我怕黑,我怕冷,我怕饿…但却从未怕过打架。一个人是打,一百个人也是打,我独孤嫣不是独孤一族武学天分最高的,也不是武功最厉害的,但却也像所有独孤一族的子弟般敢说那句族训:我孤独,我求败!欧耶!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昨天没有更新。O(∩_∩)O哈哈~,写了个番外。关于我,关于无涯的。

11

11、番外(2)...

我背着那个孩子,使出迷踪步在京城内逃窜数个方向,东边出现后的瞬间,西边又有了我的影子,费了好一番声东击西的功夫,才终于摆脱那家护院的追赶。

然后,我就在城内的各大医馆求治,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是我行走江湖这么些年的出来的实践经验。

他们以为我跑了,我就偏偏留在原地;他们以为我会躲起来不敢出门,我就偏偏大摇大摆的上医馆看大夫,大不了到时候抓着大夫一起再跑嘛。

可是,我把那孩子送去不下七八家医馆,所有大夫给我的回答竟然都是——没救了,回家准备后事吧。

我一下子就懵了,他们这么说,就是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这么想着,我就恼了,猪油蒙了眼,鱼肝蒙了心,我不由分说,就把那几家医馆全都给掀了,然后抢了他们的银子和金疮药,跑了,绕了几圈,跑到南城最好的客栈,要了一间天字号房,住了进去。

由于我出手阔绰,店内的小二对我都特别殷勤,我说要热水,他们就把澡盆、花瓣都准备好了;我说要吃的,七荤八素就给我摆上了桌。

我把那孩子安置在舒软床榻之上,从水桶中舀了几瓢冷水将他从头到脚泼了个遍,他疼得龇牙咧嘴,但也知道我是为了他好,毕竟他伤口旁边的碎衣服都已经被血液粘在肉里了,不用水泡开一点,直接扒的话,不揭掉他一层皮才怪。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那孩子气若游丝之际,仍不忘文绉绉的说话,我看了他一眼,冷冷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沉默片刻,小小年纪过早看透世事,就连双眸都变得幽远深邃了,也许是我的问题让他有了不愉快的回忆,他只是睁着眼睛,不说话,我无所谓的扬扬眉,道:

“不说是吗?那我给你取一个吧,反正你活到今天也不过是这种下场,以前的名字不叫也罢。”我拿来剪刀,在床沿坐下,自说自话道:“我以前养过一只鸟,叫无牙,因为鸟本来就没有牙齿,我挺喜欢它的,不过后来它飞走了,至于姓,我最欢柳,你就叫柳无涯吧。”我自说自话,为他定好了姓名,然后,依旧大言不惭道:“今日我既然救了你的命,你让我给你按上我喜欢的名字,那我们之间就两不相欠了。”

“…叫…无涯?”那孩子愣了愣,才喃喃出声:“苦海无涯,挺贴切的…反正我也是将死之人,你喜欢就好。”

“…”

我很不喜欢无涯说话时那种灵魂疲惫的绝望感觉,他让我觉得,自己费了那么大工夫救他是个错误。

我皱着眉,将他背后的一块衣料成功剪除,却只听那虚弱的声音又道:

“原不该…麻烦你的。”他重重的呼出一口气,定了定神,又道:“我怕是活不成了。请你…看在这点的份上,帮我去福威将军府传个话吧…”

他还未说完,我便恶意撕扯一块沾血的破布,疼得他的背部肌肉有些抽搐才肯罢手,见他好点之后,我才悠悠然道:

“你如果死了,就是不尊重我。你会让我觉得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所以,你必须活着。”我噙着笑,柔柔道:“而且,我独孤嫣不会去做跑腿送信的工作,哪怕你再死十次,我也不会为你送信的。”

“…”那孩子面上的神情有些麻木,整个人仿佛已经三魂离体,七魄涣散的模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闭上眼睛,轻轻的说出一句:“哦,那抱歉了。”

我:…简直无语。

这个孩子看上去不过才十岁左右,怎么能够如此深沉?又或者,他是对世间一切都失去了信心,不愿再相信任何人了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个濒临死亡的孩子的礼貌之言,唯有沉默,沉默,现在才是对他最为人道的做法。

“无涯,你要不要做我的徒弟?”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说出了这句话——对一个遍体鳞伤,濒临死亡的孩子。

无涯的眼睑微动,像是忽然被我这句话拉回了远去的心神般,迷茫的睁开,看着我。

“我只问你,你柳无涯可愿意做我独孤嫣的徒弟?”我再一次郑重的问道。

无涯的眸中现出不解,他困难出声说:“我…快死了!”

“死与不死,你说了不算。”我站起身,居高临下看着他说:“告诉我,做不做?”

无涯用前所未有的震惊目光盯着我直看,我也不闪不避,用前所未有的端正态度面对他。

良久之后,他才微微绽出笑容,道:“…好!我做!”

我满意的点点头,强行让他拖着病弱伤极的身子向我行了个三跪九叩的拜师礼。

礼成之后,我满足了。他却再次晕死过去。

我立刻喂他吃下了那颗独孤族人一人一颗的特效救心丸。接下来的十几日,我背着他翻山越岭,来到蝴蝶谷,接受了蝴蝶谷谷主胡远非的救人要求:

他要我去天山缥缈峰上,摘得五十年开花结果一回的玥辛籽。

玥辛籽位于天山绝顶,是缥缈峰的圣物,缥缈峰盛产天山童姥,外表正太,内心沧桑到妖,武功的话,反正至今从未有一个试图想要闯入缥缈峰的人活着离开过…

这就是蝴蝶谷的规矩。你办事,我救人。我尊重他们的规矩。

将无涯安顿好后,我便马不停蹄赶往骆州,骆州封家,有着千年极寒之地采取的冰魄,玥辛籽既然生于天山绝顶,自是非冰寒之地不能生存,拿了冰魄,我才有可能将玥辛籽带至胡远非面前。

可是,要去缥缈峰取玥辛籽,就算有冰魄在手,人家也不会大开山门放我进去随意采摘的,交手才是硬道理。

可是,缥缈峰的功夫如何,江湖中根本无人能够说得清楚,唯一与缥缈峰有点牵连的,就只剩下平阳的绥远大刀聂俊,他的夫人听说便是从来自缥缈峰,我要将她擒来,才能盘问出一些有用的线索。

聂俊是绥远大刀的嫡传弟子,功力自是深不可测,他的菊花夫人更是使银针的绝顶高手,我要万无一失的击败这两个人,只凭硬打是不行的,所以,我趁夜,偷走了他们五岁的儿子…

从菊花夫人口中得知了缥缈峰的弱点,我带着硬抢回来的骆州封家的冰魄,连夜赶去了天山。

趁着子时三刻,缥缈峰主沐浴泄功之际,出手将其击退,冲上了天山,火速采集了玥辛籽放入冰魄,一路杀下天山,浴血冲出了缥缈主峰,然后,骑死四匹马,赶回了蝴蝶谷。

当我满身是血,将冰魄中的玥辛籽交给胡远非的时候,他眼中的震惊与傻脱(痴傻与脱线)让我觉得稍微平衡了一点,但也只是稍微而已。

我盯着他,让他赶快去救无涯。

“急什么,你给他服下了独孤族人唯一的救命仙丹,他死不了的。”胡远非一身儒衫,走路的时候,喜欢背着手,将双手拢在袖中,弯腰行走。

可是,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我暴怒到了极点。

“可是,你却怕他有事,临走前封了他的奇经八脉,使错过了吸收药效的最好时光,生死这种事,本就在乎一线,他错过了这么多线,能不能救活,就看他的造化了…”

我怒,暴怒!

我封无涯经脉的时候,胡远非就在一旁,他看得真真的,却从未出言阻止一句,现在倒来跟我说什么风凉话了。

我隐忍着内心的狂怒,面上平静的看着他为无涯搭脉问诊。

半个时辰后,他才捋了捋山羊胡子,眉骨高耸道:

“我先开几服药,你煎给他喝了看看吧。”说完,便走了,可是还未走出两步,却又见他回头,阴恻恻说了句:“不过他现在处于假死状态,米水不进,你,想办法灌进去吧。”

我捏着的拳头,紧了又放,放了又紧,终是没有对他挥出愤怒的一击。

接下来的日子,正如胡远非所言,无涯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吞咽米水,我无计可施,只得每日守在床前,喂之米水,喂之汤药,经过七七四十九日之后,无涯才稍稍能够在床下走动几步,但是,可千万不要小看这几步,对于我而言,这几步的成功,比之再上天山取十次玥辛籽更加难熬。

但好歹也算熬过去了。

熬过去之后,我就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徒弟,一个聪明绝顶,武学天分仅次于我的徒弟。

我们师徒二人行走江湖,辗转武林各地,相依为命。

其实,困扰我们的从来不是生活,而是怎样去生活。我们缺少的不是生活的智慧,而是生活的本钱。

是的,我收了无涯这个徒弟之后才发现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前的我,似乎连自己都不能养活,现在又多了一个人…你要问我困难到什么地步,我可以这么回答你:我曾经因为缺钱吃饭,竟然还有过将无涯卖掉换饭吃的龌龊想法…